加拉太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加拉太書 第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五章

在本章中,使徒開始應用他先前的論述。他以一個普遍的勸誡或勸勉(第1節)開頭,然後以幾個考量來加強其力度(第2-12節)。接著,他敦促他們認真實踐敬虔,這將是抵禦假教師誘惑的最佳解藥;特別是:一、他們不應彼此相爭(第13-15節)。二、他們應當與罪惡爭戰,在此他指出:1. 每個人裡面都有肉體與聖靈的爭戰(第17節)。2. 在這場爭戰中,我們有責任和益處站在較好的一方(第16、18節)。3. 他列舉了必須警惕和治死的肉體行為,以及必須結出和培養的聖靈果子,並說明這樣做的重要性(第19-24節)。然後,他以警惕驕傲和嫉妒來結束本章。勸勉堅定不移;勸說堅定不移。(主後56年)

1 所以,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你們務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3 我再指明給各人看,凡受割禮的,都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惠中墜落了。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7 你們向來跑得很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8 那勸你們的,不是從那召你們來的出於。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10 我在主裡深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那攪擾你們的,無論他是誰,必擔當他的判斷。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沒有了。12 我恨不得那攪擾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在本章的前半部分,使徒勸誡加拉太人要提防那些猶太化教師,他們試圖使他們重新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他之前已經與他們爭辯過,並詳細說明了這些教師的原則和精神與福音的精神是何等相悖;現在,這可以說是所有這些論述的總結或應用。既然所說的已經表明,我們只能憑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稱義,而不是憑著律法的義,並且摩西律法不再有效,基督徒也沒有義務服從它,因此他希望他們「務要站立得穩,在基督釋放我們所得的自由裡,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在此請注意:

1. 在福音之下,我們被賦予了公民權,我們被帶入了一個自由的狀態,其中我們從儀文律法的軛和道德律法的咒詛中被釋放;因此,我們不再受制於遵守前者,也不再受制於後者的嚴格要求,後者咒詛一切不常在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事上遵行的人(加3:10)。 2. 我們將這自由歸功於耶穌基督。是祂「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藉著祂的功德,祂滿足了被破壞的律法的要求,並藉著祂作為君王的權柄,祂解除了我們對那些加諸於猶太人的肉體條例的義務。 3. 因此,我們的責任是「站立得穩,在基督釋放我們所得的自由裡」,恆久忠實地持守福音及其自由,並且不論任何考量,都不讓自己「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也不被說服回到摩西律法之下。這是普遍的勸誡或勸勉,使徒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以幾個理由或論證來加強其力度。

一、他們順服割禮並依靠律法的行為來稱義,是對他們作為基督徒信心的隱含矛盾,並喪失了他們藉著耶穌基督所獲得的一切益處(第2-4節)。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1. 使徒以何等莊嚴的方式斷言和宣告這事:「我保羅告訴你們」(第2節),他又重複說(第3節):「我再指明給各人看」;彷彿他說:「我,一個已經證明自己是基督使徒,並從祂那裡領受權柄和指示的人,宣告並準備為此擔保我的信譽和聲望,『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等等。」在此他表明他現在所說的,不僅是極其重要的事情,而且是絕對可以信賴的。他絕不是割禮的傳道者(正如有些人可能報導的那樣),他認為他們不順服割禮是極其重要的事。 2. 他如此莊嚴且確信地宣告的是什麼?那就是「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等等。我們不應假設使徒在此所說的僅僅是割禮本身,或者他的目的是說所有受割禮的人都不能從基督得益;因為所有舊約聖徒都曾受割禮,他自己也曾同意提摩太受割禮。但他應被理解為是針對猶太化教師所強加的割禮而言,他們教導「若不受割禮,又遵守摩西的律法,就不能得救」(徒15:1)。他的意思從第4節中顯而易見,他在那裡用「靠律法稱義」或「藉著律法的行為尋求稱義」來表達同樣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以這種意義順服割禮,他宣告「基督就與他們無益了」,「他們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基督就與他們隔絕了」,並且「他們是從恩惠中墜落了」。從所有這些表達中可以看出,他們藉此放棄了上帝所建立的稱義之道;是的,他們使自己不可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他們成了欠著行全律法的債,這律法要求他們無法履行的順服,並對那些未能遵守的人宣告咒詛,因此定罪,卻不能稱義他們;結果,他們既然如此背離基督,並將希望建立在律法之上,基督就與他們無益,也對他們無效。因此,正如他們藉著受割禮放棄了他們的基督教信仰,他們也切斷了從基督而來的一切益處;因此,他們有最大的理由堅定持守他們所接受的教義,不讓自己被帶到這奴役的軛之下。 注:(1) 雖然耶穌基督能拯救到底,但有無數人祂將對他們無益。(2) 所有尋求靠律法稱義的人,都因此使基督對他們無效。他們將希望建立在律法的行為上,就喪失了從祂而來的一切希望;因為祂不會成為任何不承認並不依靠祂作為他們唯一救主的人的救主。

二、為了勸服他們在福音的教義和自由中堅定不移,他以自己的榜樣以及其他接受基督教信仰的猶太人的榜樣來教導他們,並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盼望是什麼,那就是:「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雖然他們生來是猶太人,並在律法之下長大,但藉著聖靈,他們被帶到基督的知識中,他們已經放棄了對律法行為的一切依賴,只憑著對祂的信心尋求稱義和救恩;因此,對於那些從未在律法之下的人來說,讓自己受制於律法,並將希望建立在律法的行為上,必然是最大的愚蠢。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1. 基督徒所等候的是什麼:是「所盼望的義」,我們主要應理解為來世的幸福。這被稱為基督徒的盼望,因為它是他們盼望的偉大目標,是他們最渴望和追求的;而「所盼望的義」,是因為他們對它的盼望是建立在義上的,不是他們自己的義,而是我們主耶穌的義:因為,雖然義的生活是通往這幸福的道路,但唯有基督的義為我們預備了它,並且是因著祂的義,我們才能期望獲得它。 2. 他們如何盼望獲得這幸福,那就是「憑著信心」,即憑著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不是憑著律法的行為,或他們所能做的任何配得它的事,而只是憑著信心,接受並依靠祂作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義。他們只以這種方式期望在此世獲得資格,或在來世擁有它。 3. 他們為何如此等候所盼望的義:是「靠著聖靈」。在此他們在聖靈的引導和影響下行事;正是在祂的引導下,並藉著祂的幫助,他們被說服並得以相信基督,並藉著祂等候所盼望的義。當使徒如此描述基督徒的情況時,這暗示如果他們期望以任何其他方式稱義和得救,他們很可能會失望,因此他們極其關心要堅定持守他們所接受的福音教義。

三、他從基督教制度的性質和目的來論證,這制度是為了廢除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區別,並確立對基督的信心作為我們蒙上帝悅納的方式。他告訴他們(第6節),「在基督耶穌裡」,或在福音的恩典之下,「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功效」。雖然在律法時期,猶太人和希臘人之間,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之間,存在著區別,前者被允許享有上帝教會的特權,而後者則被排除在外,但在福音時期則不然:基督,作為「律法的終結」,已經來臨,現在一個人是否受割禮都無關緊要;他不會因受割禮而更好,也不會因未受割禮而更差,兩者都不能使他蒙上帝悅納;因此,猶太化教師強加割禮並強迫他們遵守摩西律法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他們在此順從他們也必然是非常不明智的。但是,雖然他向他們保證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不能使他們蒙上帝悅納,但他告訴他們什麼可以做到,那就是「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這種對基督的信心,藉著對上帝和鄰舍真誠的愛來證明其真實和純正。如果他們有這個,那麼他們是否受割禮都無關緊要,但沒有它,其他一切都對他們毫無益處。 注:1. 沒有對我們主耶穌真誠的信心,任何外在的特權或宣稱都不能使我們蒙上帝悅納。2. 信心,如果是真實的,就是一種有功效的恩惠:它藉著愛,對上帝的愛和對弟兄的愛而生發;而這種藉著愛而生發的信心,在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中是至關重要的。

四、為了使他們從退步中恢復過來,並促使他們將來更加堅定,他提醒他們良好的開端,並呼籲他們思考他們為何與過去大相徑庭(第7節)。

1. 他告訴他們「你們向來跑得很好」;他們剛開始信主時表現得非常值得稱讚,他們欣然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並在其中表現出應有的熱心;正如他們在受洗時獻身於上帝,並宣告自己是基督的門徒一樣,他們的行為也符合他們的品格和信仰。 注:(1) 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場賽跑,他必須奔跑並堅持下去,才能獲得獎賞。(2) 我們不僅要藉著宣稱基督教信仰來跑這場賽跑,更要藉著活出這信仰來跑得好。這些基督徒曾一度如此,但他們的進程受阻,要麼偏離了道路,要麼至少在其中懈怠和動搖。因此, 2. 他問他們,並呼籲他們自問:「有誰攔阻你們?」他們為何沒有堅持他們起初跑得很好的道路呢?他很清楚是誰,以及是什麼攔阻了他們;但他希望他們自問,並認真思考他們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聽從那些攪擾他們的人,以及他們所提供的理由是否足以證明他們目前的行為是正當的。 注:(1) 許多人在信仰上開端良好,並一度跑得很好——在賽跑的界限內奔跑,並且充滿熱情和活力——但卻因某種方式受阻,或偏離了道路。(2) 那些曾經跑得很好,但現在開始偏離道路或在其中疲憊的人,應當探究是什麼攔阻了他們。年輕的歸信者必須預期撒但會在他們的道路上設置絆腳石,並盡其所能使他們偏離所行的道路;但每當他們發現自己有偏離的危險時,他們最好思考是誰攔阻了他們。無論是誰攔阻了這些基督徒,使徒告訴他們,聽從他們使他們無法「順從真理」,因此有失去他們在信仰中所做的一切益處的危險。他向他們保證,他向他們傳講的福音,以及他們所接受和宣稱的,就是真理;唯有在其中,稱義和救恩的真正道路才得以完全顯明,為了享受其益處,他們必須順從它,堅定地持守它,並繼續按照它的指示來規範他們的生活和盼望。因此,如果他們讓自己被引誘偏離它,他們必然犯了最大的軟弱和愚蠢。 注:[1] 真理不僅要被相信,更要被順從,不僅要以其光照來接受,更要以其愛和能力來接受。[2] 那些不堅定持守真理的人,並沒有正確地順從真理。[3] 我們順從真理的理由,與我們接受真理的理由是相同的:因此,那些在基督徒賽跑中起初跑得很好,卻讓自己受阻而無法堅持下去的人,行為是非常不合理的。

五、他從他們被引誘偏離福音的信仰和自由的錯誤根源來論證他們應當堅定不移(第8節):「那勸你們的,不是從那召你們來的出於。」使徒在此所說的「勸說」無疑是指他們必須受割禮並遵守摩西律法,或者在稱義的事上將律法的行為與對基督的信心混雜在一起的觀點。這是猶太化教師試圖強加給他們的,而他們也太容易陷入其中。為了使他們確信自己的愚蠢,他告訴他們這種勸說不是從那召他們來的出於,也就是說,不是從上帝而來,藉著祂的權柄,福音已傳給他們,他們也蒙召進入福音的團契;也不是從使徒本人而來,他曾被用作呼召他們歸主的工具。它不可能來自上帝,因為它與祂所建立的稱義和救恩之道相悖;他們也不可能從保羅本人那裡領受它;因為,無論有些人如何聲稱,他一直都是割禮的反對者,而不是傳道者,而且,如果他在任何情況下為了和平而順服割禮,他也從未強迫基督徒使用它,更沒有將其強加給他們作為得救的必要條件。既然這種勸說不是從那召他們來的出於,他讓他們判斷它必然來自何處,並充分暗示它只能歸因於撒但及其工具,他們藉此試圖推翻他們的信心並阻礙福音的進展,因此加拉太人有充分的理由拒絕它,並堅定持守他們先前所接受的真理。 注:1. 為了正確判斷基督徒之間存在的不同宗教勸說,我們應當探究它們是否來自那召我們的,它們是否建立在基督和祂使徒的權柄之上。2. 如果經過探究,它們似乎沒有這樣的基礎,那麼無論其他人多麼急於將它們強加給我們,我們都絕不應順從它們,而應拒絕它們。

六、這種感染蔓延的危險,以及它可能對他人產生的不良影響,是使徒用來反對他們順從假教師所強加給他們之事的進一步論證。他們可能為了減輕自己的過錯,會說在他們中間試圖引誘他們接受這種勸說和實踐的教師很少,或者他們順從的只是一些小事——雖然他們順服受割禮並遵守一些猶太律法的儀式,但他們絕沒有放棄基督教信仰而轉向猶太教。或者,假設他們這樣順從的過錯正如他所描述的那樣嚴重,但他們或許會進一步說,他們中間這樣做的人很少,因此他不必如此擔心。現在,為了反駁這些藉口,並使他們確信其中存在的危險比他們所意識到的更大,他告訴他們(第9節):「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整個基督教的麵團可能被一個這樣的錯誤原則所玷污和腐蝕,或者整個基督徒社會可能被其中一個成員所感染,因此他們極其關心不要在這一點上讓步,或者,如果有人這樣做了,就要盡一切適當的方法將感染從他們中間清除出去。 注:基督教會鼓勵那些在他們中間持有,特別是那些致力於傳播破壞性錯誤的人,是危險的。這裡就是這種情況。假教師努力傳播的教義,以及這些教會中有些人被引誘接受的教義,正如使徒先前所表明的,是顛覆基督教本身的;因此,儘管兩者的人數可能很少,但考慮到其致命的趨勢以及人性的敗壞,其他人太容易被感染,他不會因此而感到輕鬆和漠不關心,而是要記住「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如果這些被縱容,傳染可能很快就會蔓延得更廣更遠;如果他們讓自己在此事上被強加,可能很快就會導致福音真理和自由的徹底毀滅。

七、為了使他們對他所說的話給予更大的重視,他表達了他對他們的希望(第10節):「我在主裡深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雖然他對他們有許多恐懼和疑慮(這也是他對他們如此坦率和自由的原因),但他希望藉著上帝對他所寫的祝福,他們可能會與他同心,並承認和持守他向他們傳講並現在努力堅固他們的福音真理和自由。在此他教導我們,即使對那些我們有理由擔心最壞情況的人,我們也應當抱最好的希望。為了使他們對他因他們在信仰上的不堅定而給予的責備較少感到冒犯,他將其歸咎於他人多於他們自己;因為他補充說:「但那攪擾你們的,無論他是誰,必擔當他的判斷。」他意識到「有些人攪擾他們,要顛倒基督的福音」(加1:7),他可能指的是某個特別比其他人更忙碌和積極的人,可能是他們中間混亂的主要工具;他將他們的背離或不堅定歸因於此,多於他們自己內在的任何東西。這可能給我們機會觀察到,在責備罪惡和錯誤時,我們應當始終區分領導者和被領導者,那些致力於引誘他人犯罪的人和那些被他們引誘的人。因此,使徒在責備這些基督徒的過錯時,也加以緩和和減輕,以便更好地說服他們回到並堅定持守基督所賜的自由:但至於那攪擾他們的人,無論他是誰,他宣告他們「必擔當他的判斷」,他毫不懷疑上帝會按他們的應得來對待他們,並且出於他對他們作為基督和祂教會的敵人的義憤,他希望「他們把自己割絕了」——不是從基督和所有得救的希望中割絕,而是被教會的懲戒所割絕,教會應當見證反對那些如此敗壞福音純正的教師。那些無論是傳道人還是其他人,致力於推翻福音信仰並擾亂基督徒平安的人,因此喪失了基督徒團契的特權,應當被割絕。

八、為了勸阻這些基督徒聽從猶太化教師,並使他們從這些教師對他們造成的不良影響中恢復過來,他將這些教師描繪成使用非常卑劣和不誠實的方法來達成他們的目標,因為他們歪曲了他,以便更容易地達到他們的目的。他們所努力的是使他們順服割禮,並將猶太教與他們的基督教信仰混雜在一起;為了更好地實現這一目的,他們在他們中間散佈謠言說保羅自己是割禮的傳道者:因為當他說(第11節):「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這清楚地表明他們曾報導他這樣做,並且他們曾以此作為論據來勸服加拉太人順服割禮。他們很可能將這個報導建立在他曾為提摩太行割禮的事上(徒16:3)。但是,雖然他為了好的理由在那個情況下順從了割禮,但他絕不承認自己是割禮的傳道者,特別是在他們所強加的意義上。為了證明對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他提出了這樣的論據,如果他們允許自己思考,就一定會使他們確信。

1. 如果他傳講割禮,他就可以避免逼迫。他說:「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這是顯而易見的,他們不能不意識到,他受到猶太人的憎恨和逼迫;但是,如果他與他們如此同化,以至於傳講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是得救的必要條件,那麼他們對他的這種行為又如何解釋呢?這是他們爭論的重點;如果他在此與他們意見一致,他就不會遭受他們的憤怒,反而可能受到他們的青睞。因此,當他遭受他們的逼迫時,這是一個明確的證據,表明他沒有順從他們;是的,他遠沒有傳講他被指控的教義,而是寧願冒最大的危險也不這樣做。 2. 如果他在此事上順從猶太人,「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沒有了」。他們就不會像他們那樣對基督教教義感到如此多的冒犯,他和其他人也不會因此遭受如此多的苦難。他告訴我們(林前1:23),傳講基督的十字架(或單單憑著對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信心稱義和得救的教義)「在猶太人為絆腳石」。他們對基督教最感到冒犯的是,它廢除了割禮和整個律法制度,使其不再有效。這引起了他們最大的反對,並激勵他們反對和逼迫信徒。現在,如果保羅和其他人能夠接受這種觀點,即割禮仍然要保留,並且遵守摩西律法與對基督的信心結合起來是得救的必要條件,那麼他們對它的冒犯就會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他們就可以避免為此所遭受的苦難。但是,雖然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急於誹謗他為這種教義的傳道者的人,可以輕易接受它,但他卻不能。他寧願冒著安逸和聲譽,甚至生命本身的危險,也不願如此敗壞真理和放棄福音的自由。因此,猶太人繼續對基督教,以及對他作為傳道者,感到如此多的冒犯。因此,使徒澄清了敵人對他的不公正指責,同時也表明那些以如此傷害性的方式對待他的人是多麼不值得重視,以及他多麼有理由希望他們被割絕。

實踐敬虔的強調;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聖靈的果子。(主後56年)

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總要憑著愛心互相服事。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5 你們卻要彼此相咬相吞,就要謹慎,免得你們彼此消滅。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17 因為肉體與聖靈相爭,聖靈與肉體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19 肉體所行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姦淫、污穢、邪蕩、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 嫉妒、兇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6 我們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在本章的後半部分,使徒勸勉這些基督徒認真實踐敬虔,作為抵禦假教師誘惑的最佳解藥。他特別強調兩件事:

一、他們不應彼此相爭,而應彼此相愛。他告訴他們(第13節),「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他希望他們堅定持守基督所賜的自由;但他又希望他們非常小心,不要「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不要因此放縱任何敗壞的情慾和行為,特別是那些可能造成疏遠和不和,並成為他們之間爭吵和紛爭的原因:相反,他希望他們「憑著愛心互相服事」,維持那種相互的愛和情感,儘管他們之間可能存在任何微小的差異,但這會使他們樂意彼此履行基督教信仰所要求的尊重和善意。 注:1. 我們作為基督徒所享有的自由不是放縱的自由:雖然基督已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中救贖出來,但祂並沒有將我們從律法的義務中釋放出來;福音是「合乎敬虔的道理」(提前6:3),它絕不縱容罪惡,反而使我們負有最強烈的義務去避免和制服罪惡。2. 雖然我們應當堅定持守我們的基督徒自由,但我們不應堅持它以致破壞基督徒的愛心;我們不應將它作為與我們意見不同的基督徒爭吵和紛爭的機會,而應當始終保持彼此之間的心態,使我們能夠憑著愛心互相服事。為此,使徒努力勸服這些基督徒,他為此提出了兩個考量: (1)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第14節)。愛是全律法的總綱;正如愛上帝包含第一條誡命的義務,愛鄰舍則包含第二條誡命的義務。

第5章_2

使徒在此處提及後者,因為他正在談論他們彼此之間的行為;當他以此作為勸說他們彼此相愛的論據時,他暗示這既是他們宗教真誠的良好證據,也是根除他們之間紛爭和分裂最可能的方法。當我們彼此相愛時,我們就顯明自己確實是基督的門徒(約翰福音 13:35);若能保持這種性情,即使不能完全消除基督徒之間那些不幸的紛爭,至少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調和它們,從而避免其致命的後果。

2. 相反行為的悲慘和危險趨勢(加拉太書 5:15): 他說:「然而,你們若彼此相咬相吞,就當心,免得你們彼此消滅。」如果他們不以愛心彼此服事,不以此來成全上帝的律法,反而像野獸般彼此撕裂吞噬,那麼他們所能預期的結果,除了彼此消滅之外,別無他物。因此,他們有最大的理由不沉溺於這種爭吵和敵意。

默想: 弟兄之間若持續彼此爭鬥,很可能導致共同的毀滅;那些彼此吞噬的人,很快就會彼此消滅。基督教會的毀滅只能來自於自身;但如果基督徒,本應彼此幫助、彼此喜樂,卻像野獸般彼此相咬相吞,那麼除了愛的上帝拒絕賜予恩惠,愛的聖靈離開他們,以及尋求毀滅所有人的邪靈得勢之外,還能期待什麼呢?

二、他們都應當努力抵擋罪惡。 如果基督徒能讓所有爭執都歸結為一件事,即與罪惡爭戰,那麼教會將會蒙福——如果他們不因意見分歧而彼此相咬相吞,而是都起來對付自己和所居住之地的罪惡。這是我們主要需要對抗的,也是我們應當竭力反對和壓制的。為了激勵基督徒如此行,並在此事上幫助他們,使徒指出:

1. 每個人裡面都有肉體與聖靈的爭戰(加拉太書 5:17)。 「肉體」(我們裡面敗壞和屬肉體的部分)「情慾」(以力量和活力爭鬥、掙扎)「與聖靈相爭」:它反對聖靈的一切感動,抵擋一切屬靈的事物。另一方面,「聖靈」(我們裡面更新的部分)「與肉體相爭」,反對肉體的意願和慾望:因此,「你們就不能做你們所願意做的」。正如我們裡面恩惠的原則不允許我們做所有敗壞本性所驅使的惡事,同樣,由於我們從那敗壞和屬肉體的原則所遇到的阻力,我們也無法做所有我們願意做的好事。即使在一個未重生的人裡面,也有這種掙扎(他良心的定罪與他內心的敗壞彼此相爭;他的定罪會壓制他的敗壞,而他的敗壞會使他的定罪沉默),同樣,在一個重生的人裡面,當他裡面有良善的原則時,舊性情與新性情、罪惡的殘餘與恩惠的開始之間就存在掙扎;基督徒必須預期,只要他們活在世上,這將是他們的操練。

2. 在這場爭戰中,我們的責任和益處是站在較好的一方,即站在我們的良心這邊對抗我們的敗壞,站在我們的恩惠這邊對抗我們的私慾。 使徒將此描繪為我們的責任,並指導我們如何最有效地取得成功。如果有人問:「我們必須採取什麼方法才能讓較好的利益獲勝?」他給了我們這一個普遍的規則,如果妥善遵守,將是抵禦敗壞盛行的最有效良藥;那就是「順著聖靈行」(加拉太書 5:16):「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這裡的「聖靈」可以指聖靈本身,祂屈尊住在那些祂所更新和成聖之人的心中,引導並幫助他們履行職責;或者指祂在祂子民靈魂中植入的恩惠原則,這原則與肉體相爭,正如肉體中仍存留的敗壞原則與聖靈相爭一樣。因此,這裡向我們推薦的責任是,我們應當在聖靈的引導和影響下行事,並與我們裡面新性情的感動和傾向相符;如果這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關心的,我們就可以確信,雖然我們可能無法擺脫敗壞本性的攪動和反對,但我們將被保守,不致放縱肉體的情慾;因此,雖然肉體仍存在於我們裡面,但它不會轄制我們。

默想: 抵禦罪惡毒害的最佳解藥是順著聖靈行,多與屬靈的事物交通,多思想靈魂的事(這是人屬靈的部分),而非身體的事(這是人屬肉體的部分),將自己交託給聖經的引導,聖靈藉此啟示上帝對我們的旨意,並在我們盡職責的道路上,依靠祂的幫助和影響而行。這不僅是保守他們不放縱肉體情慾的最佳方法,也是他們確實是基督徒的良好證據;因為使徒說(加拉太書 5:18):「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之下。」彷彿他說:「你們在世上,肉體與聖靈之間必然會有爭戰,肉體會與聖靈相爭,聖靈也會與肉體相爭;但如果,在你們生命的主導傾向和常態中,你們『被聖靈引導』——如果你們在聖靈的引導和管理之下行事,並順從祂在你們裡面所作成的屬靈性情和傾向——如果你們以上帝的話語為準則,以上帝的恩惠為原則——那麼由此可見,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不在其定罪的權勢之下,儘管你們仍在其命令的權勢之下;因為『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他們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而行』;『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羅馬書 8:1-14)。

3. 使徒列舉了必須警惕和治死的肉體行為,以及必須培養和結出的聖靈果子(加拉太書 5:19 等)。 他透過列舉具體事項,進一步闡明他在此處所論述的。

(1) 他從「肉體的行為」開始,這些行為既多且「顯而易見」。 毫無疑問,他在此處所說的都是肉體的行為,或敗壞墮落本性的產物;其中大部分甚至被自然之光所譴責,而所有這些都被聖經之光所譴責。他所列舉的具體事項種類繁多;有些是違背第七誡的罪,例如「姦淫、污穢、邪蕩」,這不僅指這些罪的粗鄙行為,也指所有傾向於大罪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有些是違背第一和第二誡的罪,例如「拜偶像」和「邪術」。另一些是針對鄰舍的罪,與弟兄相愛的王道律法相悖,例如「仇恨、爭競、嫉妒、惱怒、結黨」,這些常常導致「分爭、異端、嫉妒」,有時甚至爆發為「兇殺」,不僅是毀壞我們同胞的名譽和聲譽,甚至毀壞他們的生命。另一些是針對我們自己的罪,例如「醉酒和荒宴」;他以「等等」結束這個清單,並鄭重警告所有人要警惕這些事,如果他們希望帶著安慰見到上帝的面。他說:「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無論他們如何以虛妄的希望自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這些罪無疑會將人關在天堂之外。屬靈的世界絕不會讓那些沉溺於肉體污穢的人感到舒適;公義聖潔的上帝也絕不會接納這樣的人進入祂的恩惠和同在,除非他們首先「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 6:11)。

(2) 他列舉了聖靈的果子,或更新的性情,作為基督徒,我們應當結出這些果子(加拉太書 5:22-23)。 在此我們可以觀察到,正如罪惡被稱為「肉體的行為」,因為肉體或敗壞的本性是驅使和激發人犯罪的原則,同樣,恩惠被稱為「聖靈的果子」,因為它完全來自聖靈,如同果子來自根一樣:而且,使徒之前主要列舉了那些不僅對人自身有害,而且傾向於使人彼此有害的肉體行為,所以這裡他主要提及那些傾向於使基督徒彼此和睦,也使他們自身安寧的聖靈果子;這與他之前所給的警告或勸勉非常吻合(加拉太書 5:13),即他們不應「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他特別向我們推薦:

* :特別是對上帝的愛,並為祂的緣故彼此相愛。 * 喜樂:這可以理解為與朋友交談時的愉快,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對上帝持續的喜悅。 * 和平:與上帝和良心之間的和平,或者對他人溫和的性情和行為。 * 忍耐:延遲發怒的耐心,以及甘心忍受傷害的滿足。 * 恩慈:溫柔的性情,特別是對待下屬,使我們樂於親切有禮,當有人得罪我們時,也容易被勸服。 * 良善(仁慈、施恩):這表現在我們有機會時樂意對所有人行善。 * 信實:對他人所宣稱和承諾的忠誠、公義和誠實。 * 溫柔:用以管理我們的激情和怨恨,使我們不易被激怒,即使被激怒,也能很快平息。 * 節制:在飲食和生活其他享受方面,不致過度放縱。

關於這些事,或那些結出這些聖靈果子的人,使徒說:「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是的,由此可見,他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惠之下;因為這些聖靈的果子,無論在誰身上發現,都清楚表明這樣的人是「被聖靈引導」的,因此他們「不在律法之下」,如加拉太書 5:18 所述。

使徒透過列舉這些肉體的行為和聖靈的果子,既指導我們應當避免和抵擋什麼,也指導我們應當培養和結出什麼;同樣(加拉太書 5:24),他告訴我們,這是所有真正基督徒真誠的關懷和努力:「凡屬基督耶穌的人,」他說(那些確實是基督徒,不僅在表面和宣稱上,而且在真誠和真實上),「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正如他們在受洗時就應當如此(因為受洗歸入基督,就是受洗歸入祂的死,羅馬書 6:3),所以他們現在真誠地投入其中,並效法他們的主和元首,努力向罪死,正如祂為罪而死一樣。他們尚未完全戰勝罪;他們裡面仍然有肉體和聖靈,肉體有其邪情私慾,不斷給他們帶來不小的困擾,但正如它現在不再「在他們必死的身體裡作王,使他們順從肉體的私慾」(羅馬書 6:12),所以他們正在尋求徹底毀滅它,並讓它遭受與我們主耶穌為我們所受的同樣羞恥和屈辱,儘管是緩慢的死亡。

默想: 如果我們要證明自己是屬基督的,是與祂聯合並在祂裡面有份的,我們就必須將治死肉體連同其敗壞的邪情私慾,作為我們持續的關懷和職責。基督絕不會承認那些將自己獻給罪作奴僕的人是屬祂的。然而,儘管使徒在此只提及治死肉體連同其邪情私慾,作為真正基督徒的關懷和特徵,但毫無疑問,這也暗示著,另一方面,我們應當顯出他剛才所列舉的聖靈果子;這與前者同樣是我們的責任,也同樣是證明我們宗教真誠所必需的。我們不僅要停止作惡,更要學習行善。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不僅要求我們向罪死,更要求我們向義活;不僅要抵擋肉體的行為,更要結出聖靈的果子。因此,如果我們要證明自己確實屬於基督,這必須是我們真誠的關懷和努力,如同前者一樣;而使徒的意圖是將這兩者都呈現為我們的責任,並作為支持我們基督徒身份所必需的,這可以從接下來的經文(加拉太書 5:25)中看出,他補充說:「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宣稱已經領受了基督的靈,或者我們在心靈的靈裡被更新,並被賦予了屬靈生命的原則,那麼就讓我們透過生活中聖靈的適當果子來顯明它。」他之前曾告訴我們,基督的靈是賜給所有上帝兒女的特權(加拉太書 4:6)。他說:「現在,如果我們宣稱自己是其中一員,並因此獲得了這項特權,就讓我們透過與此相符的性情和行為來顯明它;讓我們透過良好的行為來證明我們良好的原則。」我們的行為將始終與我們所受引導和管理的原則相符:正如「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同樣「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馬書 8:5)。因此,如果我們要顯明自己是屬基督的,並且是祂聖靈的分享者,就必須「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而行」。我們必須認真地治死身體的惡行,並活出新生的樣式。

4. 使徒以勸誡他們提防驕傲和嫉妒來結束本章(加拉太書 5:26)。 他之前曾勸勉這些基督徒「用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 5:13),並提醒他們,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反而「彼此相咬相吞」會有什麼後果(加拉太書 5:15)。現在,為了促使他們做到前者並避免後者,他在此勸誡他們不要貪圖虛榮,或不當地追求人的尊重和讚揚,因為如果放縱這種性情,必然會導致他們彼此激怒和彼此嫉妒。只要這種性情在基督徒中盛行,他們就會輕視和鄙視那些他們認為不如自己的人,如果他們認為應得的尊重被拒絕,他們就會不高興,他們也容易嫉妒那些可能損害他們聲譽的人:這樣就為爭吵和紛爭奠定了基礎,這些爭吵和紛爭不僅與基督徒應當彼此維繫的愛不符,而且極大地損害了宗教本身的榮譽和利益。因此,使徒希望我們務必警惕這一點。

默想: 1. 來自人的榮耀是虛榮,我們不應貪圖,而應向其死。 2. 過度看重人的認可和讚揚,是基督徒之間不幸爭執和紛爭的一大根源。

第6章_1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