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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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第四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四章

使徒在本章中,仍舊延續前章的總體宗旨——使這些基督徒從猶太律法主義教師對他們的影響中恢復過來,並指出他們容許自己偏離福音稱義的教義,並被剝奪脫離摩西律法捆綁的自由,是何等軟弱和愚昧。為此,他運用了各種考量:

一、福音時代遠勝律法時代的卓越性(v. 1-7)。 二、他們歸主時所經歷的蒙福轉變(v. 8-11)。 三、他們曾對他及其事工所懷的愛戴(v. 12-16)。 四、那些迷惑他們的假教師的品格(v. 17, 18)。 五、他對他們所懷的極其溫柔的愛(v. 19, 20)。 六、以撒和以實瑪利的故事,藉此比喻闡明那些安息在基督裡的人與那些信靠律法的人之間的區別。

在所有這些論述中,他對他們既坦率又忠誠,同時也表達了對他們最溫柔的關懷。

基督的救贖 (主後56年)

1 我說,繼承人雖然是萬物的主人,但只要是孩童,就與僕人沒有分別; 2 乃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所定的時候。 3 我們也是如此,當我們是孩童的時候,被世上的蒙學所捆綁。 4 但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5 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 因為你們是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 所以,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是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後嗣。

在本章中,使徒坦率地對待那些聽從猶太律法主義教師的人,這些教師高舉摩西律法,與基督的福音競爭,並試圖使他們受其捆綁。為了使他們確信自己的愚昧,並糾正他們在這方面的錯誤,他在這些經文中繼續闡述前章所提及的未成年孩童的比喻,並藉此指出我們在福音之下,比在律法之下擁有何等巨大的優勢。

在此, 一、他讓我們認識舊約教會的景況:它就像一個未成年的孩童,並受到相應的對待,與我們在福音之下所享有的更大光明和自由相比,它被置於黑暗和捆綁的狀態。那確實是一個恩惠的時代,但相對而言,它也是一個黑暗的時代;因為繼承人在未成年時,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所定的時候,他們藉此受教育和教導那些目前他們知其義理甚少,但將來可能對他們大有裨益的事物;舊約教會也是如此——他們所處的摩西律法體系,其意義他們無法完全理解;因為,正如使徒所說(2 Cor. iii. 13),他們不能定睛看那將廢者的結局。但對於在福音時代成長成熟的教會來說,這律法體系變得大有益處。而且,那既是一個黑暗的時代,也是一個捆綁的時代;因為他們被世上的蒙學所捆綁,被許多繁重儀式和規條所束縛,藉此,他們像一種初級的啟蒙教育一樣,受到教導和訓練,並藉此被置於一種順服的狀態,如同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的孩童。那時的教會更像僕人,被迫按照神的命令做每一件事,卻不完全了解其原因;但福音之下的服事顯得比那時更為合理。父親所定的時候既已來到,教會將達到其完全的年齡,之前所處的黑暗和捆綁便被除去,我們現在處於一個更大光明和自由的時代。

二、他讓我們認識基督徒在福音時代更為蒙福的景況(v. 4-7)。及至時候滿足,即父親所定的時候,他將結束律法時代,並建立一個更好、更優越的時代來取代它,他就差遣他的兒子,等等。受差遣來引進這個新時代的,不是別人,正是神的兒子自己,父的獨生子,他從創世以來就被預言和應許,並在適當的時候為此目的顯現。他為了完成他所承擔的偉大旨意,順服為女子所生——這是他的道成肉身;並生在律法之下——這是他的順服。那真正是神的,為了我們的緣故成為人;那萬有的主,同意進入順服的狀態,並取了僕人的形像;而這一切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要把律法之下的人贖出來——將我們從那難以忍受的軛下拯救出來,並設立更合理、更輕省的福音條例。他來到世上,確實有比僅僅將我們從儀式律法的捆綁中解救出來更深遠、更偉大的目的;因為他取了我們的人性,並同意為我們受苦和死亡,藉此將我們從神的忿怒和道德律法的咒詛中贖出來,我們作為罪人,都曾處於其下。但那只是其中一個目的,也是在他顯現時才賜下的恩典;那時,教會更為僕役的狀態將告終,一個更好的狀態將取而代之;因為他被差遣來救贖我們,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使我們不再被視為和對待為僕人,而是被視為已長大成熟的兒子,他們被允許享有更大的自由,並被接納享有比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時更廣泛的特權。使徒的論證過程引導我們注意到這一點,作為此表達所意圖的一件事,儘管無疑它也可以理解為指福音經常提及的,信靠基督之人所享有的恩惠的兒女名分。以色列是神的兒子,他的長子(Rom. ix. 4)。但現在,在福音之下,個別的信徒領受兒子的名分;作為其憑據和證據,他們同時擁有兒子的靈,促使他們履行禱告的職責,並使他們在禱告中能將神視為父親(v. 6):因為你們是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於是(v. 7),使徒總結這個論證,補充說:所以,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是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後嗣;也就是說,現在,在福音時代,我們不再受律法的奴役,而是,因著我們信靠基督,成為神的兒子;我們因此被他接納,並被他收養;既是兒子,我們也是神的後嗣,並有權承受天上的產業(正如他在Rom. viii. 17所論證的),因此,轉回律法,並藉著律法的行為尋求稱義,必然是最大的軟弱和愚昧。

從使徒在這些經文中所說的,我們可以默想: 1. 神對我們奇妙的愛和憐憫,特別是父神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上救贖和拯救我們——神的兒子為了這個旨意,如此謙卑順服,為我們受了那麼多的苦——以及聖靈為了如此恩惠的目的,屈尊住在信徒心中。 2. 基督徒在福音之下所享有的巨大而無價的優勢;因為: (1) 我們領受兒子的名分。由此注:信徒藉著基督所擁有的巨大特權,就是他們是天父神所收養的兒女。我們這些本性是忿怒和悖逆之子的人,藉著恩惠成為蒙愛之子。 (2) 我們領受兒子的靈。注: [1] 所有擁有兒女名分特權的人,都擁有兒子的靈——所有被接納進入神兒女數目的人,都分享神兒女的性情;因為他要他所有的兒女都像他。 [2] 兒子的靈永遠是禱告的靈,我們在禱告中將神視為父親是我們的職責。基督已教導我們在禱告中將神視為我們在天上的父。 [3] 如果我們是他的兒子,那麼我們就是他的後嗣。這與人間不同,人間是長子為後嗣;但神所有的兒女都是後嗣。那些擁有兒子性情的人,將擁有兒子的產業。

深情的勸誡 (主後56年)

8 但那時,你們還不認識神的時候,卻服事那些本性不是神的。 9 但如今,你們既然認識神,或者更不如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又轉回那軟弱無用的蒙學,情願再作它的奴僕呢? 10 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為你們害怕,恐怕我在你們身上是白費了工夫。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提醒他們在歸信基督信仰之前的光景,以及他們的歸信所帶來的蒙福轉變;並藉此努力使他們確信,他們聽從那些要使他們受摩西律法捆綁的人,是何等大的軟弱。

一、他提醒他們過去的景況和行為,以及在福音傳給他們之前他們是怎樣的。那時他們還不認識神;他們對真神以及敬拜他的方式一無所知:那時他們處於最糟糕的奴役之下,因為他們卻服事那些本性不是神的,他們從事許多迷信和偶像崇拜的服事,對那些雖然被視為神,但實際上並非神,而只是受造物,甚至可能是他們自己所造的,因此完全無法聽見和幫助他們。注: 1. 那些不認識真神的人,必然傾向於假神。那些離棄創造世界的神的人,寧願沒有神,也要敬拜他們自己所造的。 2. 宗教敬拜只應歸於那本性是神的;因為,當使徒責備服事那些本性不是神的,他清楚表明只有那本性是神的,才是我們宗教敬拜的合適對象。

二、他呼籲他們思考福音在他們中間傳揚所帶來的蒙福轉變。現在他們既然認識神(他們被帶到認識真神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藉此他們從之前所處的無知和捆綁中恢復過來),或者更不如說,是神所認識的;他們景況的這種蒙福轉變,藉此他們從偶像轉向永生神,並藉著基督領受了兒子的名分,並非歸因於他們自己,而是歸因於他;這是他對他們白白豐盛恩惠的結果,他們應當如此看待;因此,這使他們更有義務堅守他所賜予他們的自由。注:我們所有對神的認識都始於他;我們認識他,因為我們是被他所認識的。

三、他由此推斷他們容許自己再次陷入捆綁狀態是何等不合理和瘋狂。他帶著驚訝和深切的憂慮說,像他們這樣的人竟然如此行:怎麼又轉回呢,他說(v. 9)。「你們這些被教導以福音方式敬拜神的人,怎麼會不被說服去遵守儀式性的敬拜方式呢?你們這些已經認識到福音是光明、自由和愛的時代的人,怎麼現在卻順服於律法那樣黑暗、捆綁和恐懼的時代呢?」他們這樣做的理由更少,因為他們從未像猶太人那樣受摩西律法管轄;因此,在這方面他們比猶太人自己更不可原諒,猶太人可能對在他們中間存在已久的律法懷有某種偏愛。此外,他們容許自己受其捆綁的,不過是軟弱無用的蒙學,這些事物本身沒有能力潔淨靈魂,也無法給心靈帶來任何實質的滿足,它們只是為教會所處的蒙學狀態而設計的,但現在這個時期已經結束了;因此,他們順服這些事物,並在遵守猶太人的各種節期(這裡指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上與猶太人同化,他們的軟弱和愚昧就更加嚴重了。在此注: 1. 那些曾對信仰有過偉大宣稱的人,後來仍有可能被引入對信仰純潔和簡樸的極大偏離,因為這些基督徒就是如此。 2. 神在使任何人認識福音及其自由和特權方面所施的恩惠越多,他們容許自己被剝奪這些恩惠的罪和愚昧就越大;因為使徒特別強調這一點,就是他們既然認識神,或者更不如說,是神所認識的,卻情願再作律法那軟弱無用的蒙學的奴僕。

四、於是,他表達了對他們的擔憂,恐怕我在你們身上是白費了工夫。他為他們付出了許多心血,向他們傳講福音,並努力使他們堅固在福音的信仰和自由中;但現在他們卻放棄了這些,從而使他在他們中間的勞苦歸於徒然和無效,想到這一點,他不能不深感痛心。注: 1. 許多忠心傳道人的勞苦是徒然的;當如此時,對於那些渴望靈魂得救的人來說,這不能不帶來極大的悲傷。 2. 傳道人的勞苦在那些始於聖靈卻終於肉體的人身上是徒然的,他們雖然看似開端良好,但後來卻偏離了福音的道路。 3. 那些使耶穌基督忠心傳道人白費工夫的人,將來要為此負很大的責任。

12 弟兄們,我勸你們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14 我身體上的試煉,你們沒有輕看,也沒有厭棄,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 你們當時所說的福氣在哪裡呢?我為你們作見證,若是可能,你們會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 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為了使這些基督徒更為自己的偏離保羅所傳給他們的福音真理而感到羞愧,他在此提醒他們過去對他及其事工所懷的深厚情感,並促使他們思考他們現在的行為與他們當時所宣稱的何等不符。在此我們可以默想:

一、他如何深情地向他們說話。他稱他們為弟兄,儘管他知道他們的心在很大程度上已經疏遠了他。他希望所有怨恨都能被放下,他們能對他懷有與他對他們一樣的心情;他希望他們像他一樣,因為他也像他們一樣,而且他告訴他們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他沒有因為自己的緣故與他們爭吵。儘管在責備他們的行為時,他表達了一些熱切和憂慮,但他向他們保證,這並非出於任何個人傷害或侮辱的感覺(他們可能如此認為),而是完全出於對福音真理和純潔以及他們福祉和幸福的熱心。因此,他努力軟化他們對他的態度,以便他們能更好地接受他所給予他們的勸誡。藉此他教導我們,在責備他人時,我們應當注意使他們確信我們的責備並非出於任何個人恩怨或不滿,而是出於對神和信仰榮耀以及他們最大福祉的真誠關懷;因為當責備顯得最無私時,它們最有可能成功。

二、他如何稱讚他們過去對他的愛戴,藉此使他們更為自己現在對他的行為感到羞愧。為此, 1. 他提醒他們他初次來到他們中間時所面臨的困難:你們知道,他說,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這身體的疾病,他在接下來的話中稱之為我身體上的試煉(儘管無疑那些他寫信的基督徒對此很清楚),我們現在無法確切知道:有些人認為這是他為福音所受的逼迫;另一些人認為這是他個人或說話方式上的某些問題,可能使他的事工不那麼受歡迎和被接受,參考2 Cor. x. 10和ch. xii. 7-10。但無論是什麼,它似乎都沒有對他們產生不利的影響。因為, 2. 他注意到,儘管他有這種疾病(這可能使他在某些人眼中減分),他們並沒有因此輕看或厭棄他,反而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他們對他表現出極大的尊重,他對他們來說是受歡迎的使者,甚至如同神的使者或耶穌基督親自向他們傳道一樣;是的,他們對他的敬重如此之大,以至於如果對他有任何益處,他們會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他。注:人們的尊重是何等不確定,他們是何等容易改變心意,又是何等容易被引導去輕視那些他們曾經極度敬重和愛戴的人,以至於他們願意挖出那些他們曾經願意為之挖出自己眼睛的人的眼睛!因此,我們應當努力蒙神悅納,因為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都是極小的事(1 Cor. iv. 2)。

三、他為此如何懇切地與他們辯論:你們當時所說的福氣在哪裡呢? 彷彿他說:「曾幾何時,你們對福音的喜訊表達了最大的喜樂和滿足,並且非常樂意將祝福傾注在我這個傳播者身上;你們現在為何如此改變,對福音如此缺乏興趣,對我如此缺乏尊重呢?你們曾經認為自己因接受福音而蒙福;你們現在有任何理由認為不是這樣嗎?」注:那些離棄起初的愛的人,最好思考:他們曾經所說的福氣現在在哪裡呢?他們曾經在與神相交和與他僕人為伴時所享受的樂趣,現在何在?為了使他們對自己現在的行為感到應有的羞愧,他再次問(v. 16),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我這個曾經是你們的寵兒,現在怎麼被視為你們的仇敵呢?你們能提出任何其他理由嗎,除了我告訴你們真理,努力使你們認識並堅固在福音的真理中?如果沒有,你們的不滿是何等不合理!」注: 1. 人們將那些真正是他們最好朋友的人視為仇敵,這並非不尋常;因為那些告訴他們真理,並在與他們永恆救恩有關的事情上坦率忠實地對待他們的人,無論是傳道人還是其他人,無疑都是他們最好的朋友,正如使徒現在對這些基督徒所做的。 2. 傳道人有時會因忠實履行職責而為自己樹敵;因為保羅就是如此,他因告訴他們真理而被視為他們的仇敵。 3. 然而,傳道人不可因害怕冒犯他人並招致他們的不滿而停止講真理。 4. 當他們意識到,如果別人成為他們的仇敵,只是因為他們告訴了真理,他們就可以心安理得。

17 他們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他們要離間你們,為要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 但在善事上常常熱心是好的,不只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使徒仍在延續前幾節經文的同一宗旨,即使加拉太人確信他們偏離福音真理的罪和愚昧:他剛才與他們辯論了他們對努力使他們堅固在福音中的他行為的改變,他在此向他們描述了那些假教師的品格,這些人以引誘他們偏離福音為己任,如果他們留意,他們很快就會明白他們聽從這些人是何等沒有道理:無論他們對這些人有何看法,他告訴他們,這些人是詭計多端之輩,旨在抬高自己,他們在華麗的藉口下,更多地是為自己的利益而非他們的利益著想:「他們熱心待你們,」他說;「他們對你們表現出極大的尊重,並假裝對你們有許多愛戴,卻不是好意;他們這樣做並非出於任何好的意圖,他們並不真誠正直,因為他們要離間你們,為要叫你們熱心待他們。他們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贏得你們對他們的愛戴;為此,他們竭盡所能地引導你們的愛戴離開我,離開真理,以便他們能獨佔你們。」他向他們保證,這就是他們的意圖,因此他們聽從這些人必然是非常不明智的。注: 1. 表面上可能表現出極大的熱心,但實際上卻缺乏真理和真誠。 2. 誘惑者慣用的手法是滲透到人們的感情中,並藉此將他們引入自己的觀點。 3. 無論這些人提出什麼藉口,他們通常更關心自己的利益而非他人的利益,並且會毫不猶豫地毀壞他人的名譽,如果藉此可以提升自己的名譽。

在此,使徒給了我們一個極好的規則,見於v. 18但在善事上常常熱心是好的。我們的譯本譯為在善人身上,因此認為使徒是指他自己;他們認為這種解釋得到了前文和緊隨其後的不只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的支持,這可能就像他說:「曾幾何時,你們對我熱心;你們曾經認為我是個好人,現在也沒有理由認為我不是;那麼,當我不在你們身邊時,你們當然應該像我與你們同在時一樣,對我表現出同樣的尊重。」但是,如果我們堅持我們自己的譯本,使徒在此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規則,來指導和規範我們熱心的運用:為此他特別向我們推薦兩件事: (1) 只能在善事上運用熱心;因為熱心只有在善事上才是好的:那些對惡事熱心的人,只會因此造成更大的傷害。 (2) 在此要持之以恆,堅定不移:在善事上常常熱心是好的;不只是一時的,或偶爾的,像瘧疾發作的熱度,而是像身體的自然熱度一樣,恆常不變。如果基督徒之間能更好地遵守這條規則,對基督的教會來說將是何等蒙福!

19 我的小孩子們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20 我恨不得現在就與你們同在,改變我的聲調;因為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為了使這些基督徒更好地忍受他不得不給予他們的責備,他在此表達了他對他們深厚的愛,以及他對他們福祉極其溫柔的關懷:他不像他們——在他們中間時是一種樣子,不在他們中間時又是另一種樣子。他們對他的不滿並沒有消除他對他們的愛;他仍然對他們懷有與從前一樣的尊重,他也不像那些假教師,他們假裝對他們有許多愛,同時卻只顧自己的利益;但他真誠地關心他們最大的益處;他所尋求的不是他們的財物,而是他們本身。他們太容易把他視為仇敵,但他向他們保證他是他們的朋友;不僅如此,他對他們懷有父母般的慈腸。他稱他們為他的孩子們,這是他理所當然的,因為他曾是他們歸信基督信仰的工具;是的,他稱他們為我的小孩子們,這不僅表示對他們更深一層的溫柔和愛,也可能與他們目前的行為有關,他們藉此表現得太像小孩子,容易被他人的伎倆和暗示所影響。他用婦人生產的痛苦來表達他對他們的關懷,以及他對他們福祉和靈魂興盛的熱切渴望:他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他如此痛苦,如此熱切渴望的,並非他們對他的愛,而是基督成形在他們心裡,使他們真正成為基督徒,並在福音的信仰中更加堅固和穩定。從中我們可以默想: 1. 忠心傳道人對他們所服事的人所懷的極其溫柔的愛;這就像最慈愛的父母對他們的小孩子一樣。 2. 他們為他們所渴望,甚至為之受生產之苦的主要事情,是基督成形在他們心裡;並非他們能贏得他們的愛,更不是他們能從他們身上獲利,而是他們的心靈能被更新,被塑造成基督的形像,並在基督信仰和生活中更加完全地安定和堅固:那些容許自己被說服去離棄或不喜歡這樣的傳道人的人,行為是何等不合理! 3. 基督尚未完全成形在人心中,直到他們不再信靠自己的義,而只信靠他和他的義。

作為使徒對這些基督徒所懷的愛和關懷的進一步證據,他補充說(v. 20),他恨不得現在就與他們同在——他會很高興有機會在他們中間,與他們交談,並因此找到機會改變我的聲調;因為目前他為你們心裡作難。他不太清楚該如何看待他們。他對他們的狀況不夠了解,不知道該如何適應他們。他對他們充滿了恐懼和猜疑,這就是他以這種方式寫信給他們的原因;但他會很高興發現他們的情況比他所擔心的要好,並且他可能有機會稱讚他們,而不是這樣責備和斥責他們。注:儘管傳道人常常發現有必要責備他們所服事的人,但這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工作;他們寧願沒有這種必要,並且總是很高興當他們看到有理由改變對他們的聲調時。

21 你們這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22 因為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些事都是寓意:這兩個婦人就是兩個聖約;一個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的,就是夏甲。 25 這夏甲就是亞拉伯的西奈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為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眾人的母。 27 因為經上記著:「不生育的,沒有生產之苦的,你要歡喜;因為沒有丈夫的,兒女比有丈夫的更多。」 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 當時那按肉體生的,逼迫那按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絕不能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而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藉著以撒和以實瑪利的故事,闡明了只安息在基督裡的信徒與信靠律法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之間的區別。他以一種適當的方式引入這個比喻,以打動和影響他們的心靈,並使他們確信他們偏離真理,容許自己被剝奪福音自由的巨大軟弱:你們這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他認為他們確實聽見了律法,因為在猶太人中間,律法習慣於每個安息日在他們的公共聚會中宣讀;既然他們如此熱衷於在律法之下,他希望他們能適當地思考其中所寫的(指創世記十六和二十一章所記載的),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很快就會明白他們信靠律法是何等沒有道理。在此, 1. 他向他們陳述了歷史本身(v. 22, 23):因為經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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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他闡述了亞伯拉罕這兩個兒子不同的境況:以實瑪利是婢女所生,而以撒是自主婦人所生;前者是「按著肉體」而生,即按著自然的常規而生,後者則是「憑著應許」而生,當時按著自然常規,撒拉根本不可能有兒子。

2. 他向他們闡明這段歷史的意義和目的,即他打算如何運用這段歷史(v. 24-27): 他說:「這些事都是寓意。」意思是,除了字面和歷史意義之外,上帝的靈可能還想向我們啟示更深層的意義,那就是:夏甲和撒拉這兩位婦人「代表兩個聖約」,或者說,她們旨在預表和預示聖約的兩種不同施行方式。前者夏甲代表那從西奈山所賜的約,「生子為奴」,這約雖然是恩惠的施行方式,但與福音時代相比,卻是為奴的施行方式;對猶太人而言,由於他們誤解了這約的目的,並期望藉著遵行這約的行為稱義,這約就變得更加為奴。因為「這夏甲就是亞拉伯的西奈山」(當時亞拉伯人稱西奈山為夏甲),「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就是和她的兒女一同為奴」;這恰當地代表了猶太人目前的境況,他們持續不信,堅守那約,仍然和他們的兒女一同為奴。但另一位撒拉,旨在預表「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或說基督徒在聖約新的、更美好的施行方式下的境況,這境況既脫離了道德律的咒詛,也脫離了儀文律的捆綁,並且「是我們眾人的母」——這是一種所有信靠基督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進入的境況。使徒將先知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一節的經文,應用於教會在福音施行方式下更大的自由和擴展,這自由和擴展是由應許之子的母親撒拉所預表的,經文寫道:「不生育的,沒有懷胎的,你要歡喜;沒有生產的,你要發聲歌唱,因為沒有丈夫的,兒女比有丈夫的更多。」

3. 他將這段經文所解釋的歷史應用於當前的處境(v. 28); 他說:「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我們基督徒,凡接受基督、倚靠祂、單單藉著祂尋求稱義和救恩的,雖然我們不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卻因此成為他屬靈的後裔,我們有權承受所應許的產業,並分享其中的福分。但為了避免這些基督徒因可能遭遇猶太人的反對而跌倒,因為猶太人對他們的律法非常執著,以至於隨時準備迫害那些不順從律法的人,他告訴他們,這不過是預表中所指出的;因為「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迫害了那按著聖靈生的」,他們必須預期「現在也是如此」。然而,為了安慰他們,他要他們思想「聖經怎麼說」(創世記二十一章十節):「把婢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婢女的兒子絕不能和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雖然猶太律法主義者會迫害和憎恨他們,但結果將是猶太教的衰落、枯萎和滅亡;而真正的基督教將會興盛並存到永遠。然後,作為對他所說一切的總結,他從整體上得出一個普遍的推論(v. 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自主婦人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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