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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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四十三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四十三章

以西結書 第四十三章 先知以西結,在領受了主所啟示的奧秘聖殿——即福音教會——的異象後,為了表明這聖殿並非徒然建立,便在本章和下一章描述其中應當舉行的敬拜,但仍以舊約的禮儀為預表。在本章中,我們看到:一、這聖殿被上帝的榮耀充滿,從而取得所有權(第1-6節)。二、上帝應許,只要祂的子民回轉並持續遵守所設立的敬拜方式,且離棄偶像和偶像崇拜,祂的同在就必常與他們同在(第7-12節)。三、描述燔祭壇(第13-17節)。四、指示如何奉獻這祭壇(第18-27節)。以西結在此似乎站在上帝與以色列之間,正如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聖所初次設立時所做的一樣。 聖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1 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2 看哪,以色列上帝的榮耀從東方而來。祂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地也因祂的榮耀發光。3 這異象正像我先前所見的異象,就是我來毀滅這城時所見的異象;這些異象又像我在迦巴勒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4 耶和華的榮耀從朝東的門進入殿中。5 靈將我舉起,帶我進入內院。看哪,耶和華的榮耀充滿了殿。6 我聽見有聲音從殿中向我說話,那人仍站在我旁邊。

以西結耐心地考察了上帝的殿,這地上最偉大的榮耀之後,他被提升到更高的境界,蒙恩得見天上世界的榮耀;有聲音對他說:「上這裡來。」他已經看見了聖殿,並看見它極其寬敞和輝煌;但直到上帝的榮耀進入其中,它仍像他異象中所見的枯骨(結三十七章),在生命之靈進入之前,「沒有氣息」。因此,他在此看見殿中充滿了上帝的榮耀。

一、他看見了「上帝的榮耀」(第2節),「以色列上帝的榮耀」,這位上帝與以色列立約,他們事奉並敬拜祂。外邦的偶像沒有榮耀,它們的榮耀都歸功於金匠或畫師;但這是以色列上帝的榮耀。這榮耀「從東方而來」,因此他被帶到「朝東的門」,等候它的顯現和臨近。基督的「星在東方被看見」,祂就是那「從東方升起的另一位天使」(啟七2)。因為祂是晨星,祂是公義的日頭。他在上帝榮耀的顯現中觀察到兩件事: 1. 他所聽見的上帝話語的能力:「祂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這聲音傳得很遠,並留下深刻的印象;潺潺溪流的聲音令人愉悅,咆哮大海的聲音則令人畏懼(啟一15;十四2)。基督的福音,在祂的榮耀中閃耀,必須大聲宣揚,其報導要傳播甚遠;對某些人來說,它是生命的香氣,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是死亡的香氣,這取決於他們是怎樣的人。 2. 他所看見的上帝顯現的光輝:「地也因祂的榮耀發光」;因為上帝是光,沒有人能承受祂光芒的璀璨,沒有人「看見」過,也「不能看見」。注:上帝在教會中閃耀的榮耀,也照耀著世界。當上帝為大衛顯現時,「在祂面前的光輝」驅散了雲彩(詩十八12)。以西結觀察到,上帝榮耀的這次顯現,與他初次領受使命時所見的異象(結一4)相同,「與我在迦巴勒河邊所見的異象相同」(第3節);因為上帝是永恆不變的,祂樂意以相同的方式顯現自己,因為在祂「沒有轉變」。他說:「這異象與我來毀滅這城時所見的異象相同」,也就是說,預言這城的毀滅,他以如此的權柄和效力預言,且事件確實應驗了預言,以至於可以說是他毀滅了它。作為一位法官,他奉上帝的名對這城宣判,這判決很快就被執行了。上帝在差遣他傳達恐怖信息時,以及在差遣他傳達安慰信息時,都以相同的方式顯現;因為在這兩者中,上帝都將得榮耀。祂「殺死,也使人活著」;祂「擊傷,也醫治」(申三十二39)。我們必須仰望那擊打的手,以求得拯救。祂「擊打,也必纏裹」。*Una eademque manus vulnus opemque tulit*——同一隻手造成傷口,也帶來醫治。

二、他看見這榮耀進入聖殿的異象。當他看見這榮耀時,他「俯伏在地」(第3節),因為「不能」承受上帝榮耀的光輝,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願意以謙卑和敬畏的崇拜將榮耀歸給祂。但當「耶和華的榮耀」已經「進入殿中」(第4節)時,聖靈「將他舉起」(第5節),使他能看見殿中如何充滿了榮耀。他曾看見耶和華的榮耀以同樣的顯現方式離開聖殿,因為聖殿被玷污了,這令他極其悲傷;現在他將看見榮耀回到聖殿,這令他極其滿足。參見結十18、19;十一23。注:雖然上帝可能暫時離棄祂的子民,但祂必以永遠的慈愛歸回。上帝的榮耀「充滿了殿」,正如它曾充滿摩西所設立的會幕和所羅門的聖殿一樣(出四十34;王上八10)。現在我們沒有發現榮耀(Shechinah)曾以那種方式佔據第二聖殿,因此這異象將在福音教會中閃耀的上帝恩典的榮耀中實現,並充滿它。這裡沒有提到雲彩充滿聖殿,像以前那樣,因為我們現在「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在基督的臉上,而不是像舊時透過預表的雲彩。

三、他直接從耶和華的榮耀那裡領受指示,正如摩西在上帝佔據會幕時所做的那樣(利一1):「我聽見有聲音從殿中向我說話」(第6節)。上帝的榮耀在教會中閃耀,我們必須從那裡期待領受神聖的啟示。「那人仍站在我旁邊」;如果耶穌基督不作為中保站在我們旁邊,我們就無法承受上帝的聲音,也無法看見上帝的面。或者,如果這是一位受造的天使,值得注意的是,當上帝開始對以西結說話時,他站在旁邊讓開,不再多言。不,他站在先知旁邊,像一個學習者一樣;因為「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三10),甚至天使本身也「切願詳細察看」這些事。那人站在他旁邊,引導他到一個地方,在那裡他可以得到進一步的啟示(結四十四1)。

聖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7 祂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永遠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家,無論是他們,還是他們的君王,都不可再用他們的淫亂和他們君王屍體的偶像,玷污我的聖名。8 他們曾將他們的門檻靠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柱靠近我的門柱,他們與我之間只有一牆之隔,他們行了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因此,我發怒將他們滅絕。9 現在,讓他們將他們的淫亂和他們君王的屍體遠離我,我就必永遠住在他們中間。」10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為自己的罪孽感到羞愧,並讓他們量度這殿的樣式。11 如果他們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你就要將殿的樣式、結構、出入口、所有的形狀、所有的條例、所有的形狀和所有的律法都指示他們,並在他們眼前寫下來,使他們可以遵守這殿的一切形狀和一切條例,並遵行。12 這就是殿的律法:在山頂上,殿的四圍界限,都必極其聖潔。看哪,這就是殿的律法。」

上帝在此,實際上是與祂的子民以色列重新立約,在祂重新佔有聖殿之後,以西結像摩西以前一樣,協調此事。這對被擄歸回的百姓來說,無論是指導還是鼓勵,都將大有助益;但它看得更遠,指向那些蒙受福音聖殿特權的人,使他們明白自己在上帝面前應當如何謹慎行事。

一、上帝藉著先知提醒他們過去的悖逆,為此他們長期處於祂不悅的記號之下。這番定罪是為了給他們預備好所設計的安慰。雖然上帝「賜予而不責備」,但當祂赦免時,我們應當為自己對祂不配的行為而自責。因此,讓他們現在回想: 1. 他們過去曾「玷污上帝的聖名」,褻瀆並濫用了所有那些祂藉以在他們中間顯明自己的聖物(第7節)。「他們和他們的君王」曾因他們的屬靈淫亂、偶像崇拜,以及敬拜他們稱之為「他們的君王」(因為摩洛就是這個意思)或主(因為巴力就是這個意思)的偶像,而使他們所宣稱的宗教和他們與上帝的關係蒙羞;但這些偶像實際上是「君王的屍體」,不僅毫無生氣和用處,而且像死屍一樣令人厭惡和憎惡,被「在他們的高處」設立以尊崇它們。他們曾因他們的可憎之物玷污了上帝的名。這些可憎之物是什麼呢?就是「將他們的門檻靠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柱靠近我的門柱」,也就是說,將他們自己的發明加在上帝的制度上,並強迫所有人遵守,彷彿它們具有同等的權威和效力,「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賽二十九13);或者,更確切地說,甚至在聖殿的院子裡為他們的偶像設立祭壇,這對神聖的威嚴來說,是再無恥不過的侮辱。因此,他們在「祂與他們之間設立了一道隔牆」,這阻礙了祂恩惠的流向他們,並破壞了他們事奉祂的蒙悅納。看哪,罪人對上帝是何等的侮辱,他們設立自己的牆來對抗祂的牆,並將祂從祂的權利中排擠出去;看哪,他們對自己造成了何等的傷害,因為罪人越是靠近上帝,就越是將祂推開。有些人對此的解釋是:雖然他們的房屋緊鄰上帝的殿,他們的門柱和門檻緊鄰祂的,以至於他們可以說是祂的近鄰,「祂與他們之間只有一牆之隔」(邊註如此),因此本應期望他們與祂親近,並關心取悅祂,但他們卻連睦鄰之誼都沒有。注:這常常證明是真的,「離教會越近,離上帝越遠」。他們在信仰上與上帝立約,然而他們卻「玷污了祂寶座之地」和「祂腳掌所踏之地」,即祂的殿,祂在那裡居住並掌權。耶路撒冷被稱為「大君王的城」(詩四十八2)和祂的「腳凳」(詩九十九5;一百三十二7)。注:當上帝的典章被褻瀆時,祂的聖名就被玷污了。 2. 為此,上帝在他們最近的苦難中與他們爭辯。他們不能定祂的罪,因為祂只是將他們罪有應得的報應加在他們身上:「因此,我發怒將他們滅絕。」注:那些玷污上帝聖名的人,必落在祂公義的憤怒之下。

二、他呼籲他們悔改和改革,為此,要為自己的罪孽感到羞愧(第9節):「現在,讓他們將他們的淫亂遠離我;現在他們為此受了如此嚴厲的苦,現在上帝以慈愛歸回他們,並在他們中間重新設立祂的聖所,現在讓他們丟棄他們的偶像,不再與它們有任何瓜葛,以免他們再次喪失他們因缺乏而學會珍視的特權。讓他們將他們的偶像,那些可憎的『君王屍體』,遠遠地從我面前挪開,不再激怒我。」這是一個適時的勸告,因為先知現在有聖殿的模型或樣式擺在他們面前;因為: 1. 如果「他們看見那樣式」,他們就必為自己的罪感到羞愧(第10節):當他們看見上帝為他們預備了何等的慈愛,儘管他們完全不配,他們就會為自己對祂不忠的行為感到羞愧。注:上帝對我們的良善應當引導我們悔改,特別是引導我們產生悔罪的羞愧。讓「他們自己量度那樣式」,看看它比以前的樣式超出多少,並藉此猜測上帝為他們預備了何等大的事;這必使他們因想到自己罪孽的報應而感到羞愧。 2. 如果「他們為自己的罪感到羞愧」,他們就必看見更多的樣式(第11節)。如果他們「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在對上帝的良善有了概括性的認識之後,就讓他們更清楚地了解聖殿的細節。注:那些善用他們所看見和所知道的上帝良善的人,將會看見和知道更多。那時,也只有那時,當我們真正為自己的愚昧謙卑時,我們才配得上帝的恩惠。「將殿的樣式指示他們」;讓他們看見它將是何等宏偉的建築;同時也將殿的條例和律法指示他們。注:在預見我們的安慰時,我們也應當了解我們的職責;在享有上帝殿的特權時,我們必須熟悉它的規條。「將這些條例指示他們」,使他們可以「遵守」並「遵行」。注:因此,我們被告知我們的職責,是為了讓我們去行,並在我們的行為中蒙福。

三、祂應許他們將成為他們應當成為的樣子,然後祂將成為他們所希望祂成為的樣子(第7節)。 1. 以色列家「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這是純粹的福音。律法的誡命說:「你不可玷污我的名」;福音的恩典說:「你必不玷污。」因此,聖約中要求什麼,聖約中就應許什麼(耶三十二40)。 2. 那時「我就必永遠住在他們中間」;第9節再次重複。上帝藉著在我們裡面堅固祂的善工,來確保祂對我們的好意。如果我們不玷污祂的名,我們就可以確信祂不會離開我們。

四、上帝殿的總體律法被闡明(第12節),即:以前只有聖所或至聖所是「至聖的」,現在「殿的整座山」都將如此;「殿的四圍界限」,包括所有的院子和所有的房間,都將像至聖所一樣,這表明在福音時代: 1. 整個教會都將擁有「至聖所」的特權,即可以親近上帝。現在,在福音之下,所有信徒都「可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其優勢在於,大祭司是憑著公牛和山羊的血進入,而我們是憑著耶穌的血進入(來九12),無論我們身在何處,我們都藉著祂「得以進到父面前」。 2. 整個教會都將肩負重大的義務,要努力達到聖潔的完全,正如「那召我們的既是聖潔的」。現在所有人都必須是至聖的。「聖潔是上帝殿」永遠的裝飾,在福音時代更是如此。看哪,這就是「殿的律法」;凡不願順服這律法的人,都不要期望得到它的保護。

聖殿的異象(主前574年) 13 這些是祭壇的尺寸,按肘計算:一肘是一肘零一掌。壇底高一肘,寬一肘,壇邊的邊緣四圍是一掌。這就是祭壇的較高部分。14 從地面上的壇底到下層臺階是兩肘,寬一肘;從較小的臺階到較大的臺階是四肘,寬一肘。15 祭壇高四肘;從祭壇向上有四個角。16 祭壇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都是正方形。17 臺階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都是正方形;周圍的邊緣是半肘;壇底周圍是一肘;它的臺階朝向東方。18 祂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這是祭壇的條例,在他們建造祭壇獻燔祭和灑血的日子。」19 「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給那些親近我、事奉我的利未祭司,就是撒督的後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0 「你要取牠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臺階的四拐角和周圍的邊緣上。這樣,你就要潔淨和潔除它。」21 「你也要取贖罪祭的公牛犢,在殿中指定的地方,在聖所之外燒掉。」22 「第二天,你要獻一隻無瑕疵的公山羊作贖罪祭;他們要潔淨祭壇,像用公牛犢潔淨一樣。」23 「當你潔淨完畢後,你要獻一隻無瑕疵的公牛犢和一隻無瑕疵的公綿羊。」24 「你要將牠們獻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將鹽撒在牠們上面,然後將牠們獻給耶和華作燔祭。」25 「七天之內,你每天要預備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他們也要預備一隻無瑕疵的公牛犢和一隻無瑕疵的公綿羊。」26 「七天之內,他們要潔除祭壇,潔淨它;他們也要自潔。」27 「這些日子滿了以後,到了第八天,以及以後的日子,祭司要在祭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就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段經文與這奧秘聖殿中的祭壇有關,那祭壇也是奧秘的;因為基督是我們的祭壇。猶太人從被擄之地歸回後,在建造聖殿之前很久就有了祭壇(拉三3)。但這是一個在聖殿裡的祭壇。現在我們這裡有:

一、祭壇的尺寸(第13節)。它頂部是六碼見方,底部是七碼見方;高四碼半;它有一個較低的臺階或架子,這裡稱為「臺階」,離地面一碼高,一些祭司站在上面事奉,另一個臺階在上面兩碼高,其他祭司站在上面,這些臺階各寬半碼,兩邊都有邊緣,使他們可以穩固地站立。祭物在前面提到的桌子上宰殺(結四十39)。要燒在祭壇上的東西交給下層臺階上的人,再由他們遞給上層臺階上的人,他們將其放在祭壇上。因此,在事奉上帝時,我們必須互相幫助。

二、祭壇的條例。這裡給出了指示: 1. 關於祭壇的初次奉獻。要用「七天」來奉獻祭壇,每天都要在上面獻祭,特別是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第25節),此外第一天還要獻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第19節),這教導我們在所有宗教儀式中都要仰望基督這位偉大的贖罪祭。我們的個人和我們的行為都不能蒙上帝悅納,除非罪被除去,而罪只有藉著基督的血才能除去,這血既潔淨了祭壇(因為基督是憑著自己的血進入的,來九12),也潔淨了祭壇上的禮物。還要獻一隻「公牛犢」和一隻公綿羊作「燔祭」(第24節),這純粹是為了上帝的榮耀,教導我們在所有事奉中都要以此為目標;我們將自己獻上為活祭,將我們的敬虔獻上為靈祭,使我們和它們都歸於祂的名、讚美和榮耀。祭壇的奉獻在這裡被稱為「潔淨」和「潔除」它(第20、26節)。基督,我們的祭壇,雖然祂沒有污穢需要潔淨,但祂卻使自己成聖(約十七19);當我們將我們的心壇獻給上帝,讓聖愛的火永遠在上面燃燒時,我們必須確保它們從對世界的愛和肉體的私慾中被潔淨和潔除。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奉獻禮儀與出埃及記二十九章所規定的禮儀有幾處不同,這暗示了禮儀制度是可變的,其中的變化是它們在基督裡終結的預兆。只有在這裡,根據普遍的律法,所有祭物都必須用鹽調味(利二13),特別指示(第24節)祭司要「將鹽撒在祭物上」。恩典是我們所有宗教行為必須調味的「鹽」(西四6)。永約被稱為「鹽約」,因為它是不能朽壞的。為我們保留的「榮耀」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的;在我們裡面所成就的「恩典」是內心隱藏的人,在「不能朽壞」的事上。 2. 關於祭壇奉獻後應當如何持續使用:「從此以後」,祭司要在這祭壇上「獻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第27節),因為「因此」它被「成聖」,以便它能「使獻在上面的禮物成聖」。進一步觀察: (1) 誰要在祭壇事奉:「撒督後裔的祭司」(第19節)。所羅門將這個家族取代了亞比亞他,上帝也證實了這一點。他的名字意為「公義」,因為他們是藉著基督「我們的主我們的義」而成為上帝祭司的公義後裔。 (2) 他們應當如何為這事奉預備(第26節):「他們也要自潔」,要「將手充滿」祭物,作為將自己連同祭物獻給上帝和祂事奉的記號。注:在我們以聖潔之事事奉主之前,我們必須藉著讓我們的手和心充滿這些事來潔淨自己。 (3) 他們將如何成功(第27節):「我就必悅納你們。」如果上帝現在悅納我們的工作,如果我們的服事蒙祂喜悅,那就夠了,我們不需要更多。那些將自己獻給上帝的人,必蒙上帝悅納,首先是他們的人,然後是他們的行為,藉著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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