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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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九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九章

以西結書 第九章

先知在上一章的異象中看見了耶路撒冷所犯的邪惡,我們可以確信,所呈現給他的邪惡程度絕不比實際情況更糟;現在,隨之而來的是他們毀滅臨近的景象;因為罪惡在前,審判隨後。本章內容如下:一、為毀滅這城所使用的工具預備妥當(第1、2節)。二、榮耀從基路伯那裡移到聖殿的門檻(第3節)。三、向其中一位被區分出來的人下達命令,要他標記一群餘民,使他們免於共同的毀滅(第3、4節)。四、簽署執行命令,處決那些未被標記的人,並隨即開始執行(第5-7節)。五、先知為減輕判決而代求,但被拒絕,因為預旨已然發出(第8-10節)。六、負責標記虔誠餘民的人報告他已完成任務(第11節)。這顯示了護理在治理世界時的慣常方式。

預備毀滅耶路撒冷;義人被標記得救。(主前593年)

1 他又在我耳中大聲喊叫說:「使那些掌管這城的人近前來,各人手拿毀滅的兵器。」 2 看哪,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書記的墨盒。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 3 以色列神的榮耀從牠所在的基路伯那裡升到殿的門檻。他呼喚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書記墨盒的人, 4 耶和華對他說:「你走遍耶路撒冷全城,凡為城中所行一切可憎之事嘆息哀哭的人,都要在他們額上畫記號。」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

一、向耶路撒冷的毀滅者發出召喚,要他們出來執行任務。那位向先知顯現(第8章2節),帶他到耶路撒冷並向他展示那裡所行邪惡的(第1節),「他喊叫說:使那些掌管這城的人近前來」,或者更貼近原文的譯法是:「那些掌管這城的人正在近前來。」他曾說(第8章18節):「我必以忿怒待他們」;現在,他對先知說:「你將看見誰將被用作我忿怒的工具。」「Appropinquaverunt visitationes civitatis—這城的巡視(或巡視者)近了。」他們不願在恩惠中「知道他們被眷顧的日子」,現在他們將在忿怒中被眷顧。請注意:1. 這消息是如何傳達給先知的:「他在我耳中大聲喊叫」,這暗示了說話者的激動;當人被激怒,在忿怒中威脅時,他們會大聲說話。那些不理會神以微小聲音給予的勸告的人,將被迫聽見威脅,聽見並戰兢。這也表明先知不願聽到這事:他對此充耳不聞,但無可挽回,他們的罪惡不容藉口,因此他們的審判不容延遲:「他在我耳中大聲喊叫;他使我聽見,我帶著悲傷的心聽見了。」2. 這消息是什麼。有「掌管這城」的人要毀滅它,不是迦勒底的軍隊,他們確實將被用於這項工作,但他們不是巡視者,他們只是僕人,或者說是工具。神的使者現在已受命毀滅這城,他們曾長期受命保護和看守這城。他們近了,作為毀滅的天使,作為忿怒的執行者,因為「各人手拿毀滅的兵器」,就像那手拿火焰劍看守生命樹道路的天使一樣。注:那些因罪惡使神成為敵人的人,也使良善的天使成為他們的敵人。這些巡視者被召喚並「使他們近前來」。注:神總有忿怒的執行者隨時待命,隨時聽從指揮,這些看不見的權能,藉著他們成就祂的預旨。先知在異象中看見這一切,以便他在講道中能以更大的確信宣告這些審判。神以大聲告訴他,以「強硬的手教導他」(賽8:11),使這事在他身上留下更深的印象,以便他能如此向百姓的耳中宣告。

二、他們應召而來的景象被記錄下來。立刻「有六個人來」(第2節),耶路撒冷每個主要城門各一人。兩個毀滅天使被派往所多瑪,但六個被派往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在審判中的命運將比所多瑪重三倍。每個城門都有一個天使看守,準備毀滅,從各方帶來審判,並確保無人逃脫。一個天使足以毀滅埃及的長子和亞述人的營地,但這裡有六個。在啟示錄中,我們看到七個天使要「傾倒神的忿怒之碗」(啟16:1)。他們「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為他們被召喚的工作做好準備。巴比倫王軍隊的各國,有些人認為有六個,以及他軍隊的指揮官(其中六個被列為主要人物,耶39:3),可以被稱為天使手中的「殺人的兵器」。天使們為每一項服務都裝備齊全。1. 請注意他們從何而來:「從朝北的上門而來」(第2節),要麼是因為迦勒底人從北方而來(耶1:14,「從北方必有災禍發出」),要麼是因為嫉妒的偶像被安置在「朝北的內門口」(第8章3、5節)。毀滅的天使從聖殿的那個門進入,以顯示是什麼為他們打開了門。注:罪惡所在之處,審判也將隨之而來。2. 請注意他們所站的位置:「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那裡曾獻祭並行贖罪。當他們作為毀滅者行動時,他們也作為獻祭者行動,不是出於任何個人報復或惡意,而是出於對神榮耀的純粹和真誠的敬畏;因為所有被他們殺戮的人都被獻給神的公義作為祭品。他們「站在祭壇旁」,彷彿是為了保護和辯護祭壇,為其伸張正義,並報復對其可怕的褻瀆。他們在祭壇旁接受毀滅的命令,暗示耶路撒冷的罪孽,就像以利家的罪孽一樣,「不能藉著獻祭贖罪」。

三、在毀滅的天使中,有一位衣著與眾不同的人被注意到,從他那裡可以期待一些恩惠;他似乎不是那六個中的一個,而是在「他們中間」,以確保恩惠與審判並行(第2節)。這「人身穿細麻衣」,像祭司一樣,他「腰間帶著書記的墨盒」,像古代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書記一樣,他要使用它,就像其他六個人要使用他們的「毀滅兵器」一樣。在這裡,筆的榮耀超越了劍的榮耀,但使用「書記墨盒」的是天使之主;因為最好的解經家普遍認為,這個人代表基督作為中保,將屬祂的人從神聖公義的火焰劍中拯救出來。祂是我們「大祭司」,身穿聖潔,因為「細麻衣」象徵著聖潔(啟19:8)。作為先知,祂佩戴「書記墨盒」。生命冊是羔羊的書。神寫給我們律法和福音的偉大之事,都是祂所寫的;因為是基督的靈,藉著聖經的作者,向我們作見證,聖經是「耶穌基督的啟示」。注:對所有良善的基督徒來說,在毀滅者和普遍的毀滅之中,有一位中保,一位大祭司,祂在天上有權柄,地上聖徒與祂有份,這是一件極大的安慰之事。

四、神聖榮耀的顯現從基路伯那裡移開。有些人認為這是神聖榮耀通常在至聖所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間顯現,現在離開了他們,再也沒有回來;因為據說它沒有出現在第二聖殿。另一些人認為這是先知現在在異象中看見基路伯上方的神聖榮耀;這更為可能,因為這被稱為「以色列神的榮耀」(第8章4節),這正是他現在所注視的;這榮耀已「升到殿的門檻」,彷彿是呼喚門外侍奉的僕人,差遣他們去執行任務並給予指示。這榮耀的移開,以及之前的移開,可能都預示著神的離開,讓他們的殿荒涼;當神離開時,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離開了,但祂從不離開任何人,除非他們首先將祂趕走。祂起初只走到「門檻」,以表明祂多麼不願離開,並給予他們時間和鼓勵,邀請祂回到他們身邊並與他們同住。注:神離開一個民族是漸進的,但蒙恩的靈魂很快就會察覺到祂離開的第一步。以西結立刻注意到「以色列神的榮耀從基路伯那裡升上去了」:如果神離開了,天使的異象又有何用呢?

五、吩咐「那身穿細麻衣的人」保護虔誠的餘民免於普遍的毀滅。我們沒有讀到這位救主像毀滅者一樣被召喚和差遣;因為祂總是預備好的,「為我們顯現在神的面前」;而那些被標記得救的人的照護,被託付給祂,作為最合適的人(第4節)。現在請注意:1. 這將被拯救的餘民的獨特特徵。他們是那些「嘆息哀哭」的人,他們為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而嘆息,像痛苦和困窘的人一樣,向神禱告,像認真的人一樣。不僅是他們所犯的偶像崇拜,還有他們所有其他的惡行,都是神所憎惡的。這些虔誠的少數人曾見證反對這些可憎之事,並在他們的位置上盡力壓制它們;但他們發現所有改革風俗的嘗試都徒勞無功,於是他們坐下來,「嘆息哀哭」,在暗中哭泣,並向神抱怨,因為他們的邪惡玷污了祂的名,並給他們的教會和國家帶來了毀滅。注:我們不僅不應喜悅他人的罪,不與他們有份,而且我們必須為他們哀傷,將他們放在心上;我們必須為我們無法幫助的事情而悲傷,如同那些為罪本身而恨惡罪的人,並對他人的靈魂有溫柔的關懷,就像大衛(詩119:136)和羅得一樣,他因鄰居的邪惡行為而「義心傷痛」。耶路撒冷所犯的可憎之事尤其值得哀悼,因為它們以特殊的方式冒犯了神。2. 對他們的獨特關懷。命令已下達,要找出所有具有這種虔誠公共精神的人:「走遍全城」尋找他們,即使他們分散得再廣,或躲藏得再嚴密,以躲避迫害者的怒火,也要確保你發現他們,「並在他們額上畫記號。」(1) 這表示神承認他們是屬祂的,祂將在另一天承認他們。靈魂中的恩典工作對神來說是「額上的記號」,祂將承認這是祂的記號,藉此「祂認識屬祂的人」。(2) 為了給那些被標記的人一個神恩惠的確據,使他們自己知道;而知道這確據的安慰將是災難時期最強大的支持和慰藉。如果我們藉著記號知道我們有永生,我們為何要為這短暫的生命而煩惱呢?(3) 為了指示毀滅者要放過誰,就像門框上的血表明那是以色列人的家,那裡的長子不可被殺一樣。注:那些在普遍罪惡時期保持潔淨的人,神將在普遍災難時期保守他們安全。那些區分自己的人將被區分;那些為他人的罪而哭泣的人,將不需要為自己的苦難而哭泣,因為他們要麼從中得救,要麼在其中得安慰。神將在祂的哀哭者身上畫記號,將他們的嘆息記錄下來,將他們的眼淚裝瓶。啟示錄7:3中提到的「在他們額上印上神僕人的印記」,是神關懷祂子民的相同記號,這裡所記載的也是如此;只不過這裡的目的是保護他們免於毀滅,那裡是保護他們免於被誘惑,這兩者是等同的。

義人被區分;先知的代求。(主前593年)

5 他又在我耳中對其餘的人說:「你們跟隨他走遍全城,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憐恤。 6 要將老年人、少年人、處女、嬰孩和婦女,全然殺盡,只是不可近那額上有記號的人;要從我的聖所開始。」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 7 他對他們說:「要玷污這殿,使院子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 8 他們擊殺的時候,我獨自留下,就俯伏在地,哭喊說:「唉!主耶和華啊!你將你的忿怒傾倒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 9 他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充滿流血的事,城中充滿了乖僻;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耶和華看不見。』」 10 至於我,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憐恤,卻要將他們的行為報應在他們頭上。 11 看哪,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的人回報說:「我已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一、命令毀滅者按照他們的委任執行。他們「站在銅祭壇旁」,等候命令;這裡命令他們剪除並毀滅所有犯下或參與耶路撒冷可憎之事,且不為此「嘆息哀哭」的人。注:當神「將祂的麥子收進倉裡」之後,剩下的就只有「燒掉糠秕」了(太3:12)。

1. 他們被命令毀滅所有的人,(1) 無一例外。他們必須「走遍全城,擊殺」;他們必須「全然殺盡」,殺到毀滅,給他們致命的一擊。他們不得區分年齡或性別,而是要剪除「老年人、少年人」;處女的美貌和嬰孩的無辜都不能保護他們。這應驗了許多人因飢荒和瘟疫而死,特別是迦勒底人的刀劍所造成的軍事處決。有時,即使是這種血腥的工作也是神的工作。那麼,罪惡是何等邪惡,竟激怒無限慈悲的神如此嚴厲!(2) 毫無憐憫:「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憐恤」(第5節);你們不可拯救任何被神定罪毀滅的人,就像掃羅對亞瑪力王亞甲所做的那樣,因為那是「行耶和華的詭詐」(耶48:10)。沒有人需要比神更仁慈;祂曾說(第8章18節):「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憐恤。」注:那些活在罪中,不願悔改的人,將在罪中滅亡,不值得憐憫;因為他們本可以輕易避免毀滅,卻不願。

2. 他們被警告不可傷害任何被標記得救的人:「不可近那額上有記號的人」;你們甚至不可威脅或恐嚇他們;神應許他們必無災禍臨近,因此你們必須遠離他們。巴比倫王特別命令保護耶利米。巴錄和以伯米勒得到了保護,很可能還有耶利米的其他朋友,都是為了他的緣故。神曾應許「祂的餘民必得好處,他們必蒙善待」(耶15:11);我們有理由相信,沒有一個哀哭禱告的餘民死於迦勒底人的刀劍之下,而是神以某種方式保護了他們所有人,就像羅馬人最後毀滅耶路撒冷時,基督徒都被保護在一個名叫「佩拉」的城市,沒有一個與不信的猶太人一同滅亡。注:凡被神標記為生命和救恩的人,一個也不會失喪;因為神的根基是穩固的。

3. 他們被指示「從我的聖所開始」(第6節),就是前一章他所看見被可怕褻瀆的聖所;他們必須從那裡開始,因為那裡的邪惡開始激怒神降下這些審判。祭司的墮落是毒害泉源,所有溪流的腐敗都源於此。聖所的邪惡在所有邪惡中對神最為冒犯,因此屠殺必須從那裡開始:「從那裡開始」,試圖讓百姓從神對祭司的審判中得到警告,並悔改和改革;「從那裡開始」,讓全世界都看見並知道,耶和華,祂的名是「忌邪者」,是「忌邪的神」,最恨惡那些與祂最親近的人的罪。注:當審判臨到時,通常「從神的家開始」(彼前4:17)。「我只認識你們,所以我要懲罰你們」(摩3:2)。神的殿是聖所,是悔改罪人的避難所和保護,但不是為那些「仍然繼續犯罪」的人;無論是地方的神聖性,還是他們在其中的顯赫地位,都不能成為他們的保障。毀滅者似乎對在聖殿中殺人有些猶豫,但神吩咐他們不要猶豫,而是(第7節):「要玷污這殿,使院子充滿被殺的人。」他們不會「從祭壇上被帶走」(如律法所規定,出21:14),而是認為可以藉著「抓住祭壇的角」來保護自己,就像約押一樣,因此,像他一樣,讓他們「死在那裡」(王上2:30, 31)。那裡曾流過神一位先知的血(太23:35),因此讓他們的血也流在那裡。注:如果神家的僕人以他們的偶像崇拜玷污了它,神就必公正地允許它的敵人以他們的暴力玷污它(詩79:1)。但這些必要的公義行為,無論在禮儀上如何,實際上是對聖所的潔淨而非污染;這是「從他們中間除掉邪惡」。

4. 他們被任命「出去到城中」(第6、7節)。注:罪惡在哪裡先行,審判就必在哪裡隨後;雖然「審判從神的家開始」,但它不會在那裡結束。聖城對邪惡的百姓來說,不再是保護,就像聖殿對邪惡的祭司來說一樣。

二、這裡記載了相應的執行。他們遵守了命令,1. 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先殺了他們,要麼是那些在他們房間裡敬拜偶像的七十位長老(第8章12節),要麼是那些在廊子和祭壇之間敬拜太陽的二十五位長老,他們更恰當地被稱為「在殿前」。注:罪惡的領袖可以預期首先遭遇神的審判;那些身居顯赫和公開職位的人的罪惡,需要最為懲戒性的懲罰。2. 他們繼續殺戮普通百姓:「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因為當預旨發出時,就不會有延遲;如果神開始,祂就會完成。

三、這裡記載了先知為減輕審判和為一些人求情(第8節):「他們擊殺的時候,我獨自留下,就俯伏在地。」這裡請注意:1. 先知對神對他的憐憫何等敏感,他被饒恕,而周圍許多人被剪除。「千人仆倒在他右邊,萬人仆倒在他左邊」,然而「災禍」卻「不得近他;他只親眼看見惡人遭報」(詩91:7, 8)。他像一個險些逃脫毀滅的人說話,將此歸因於神的良善,而非自己的功勞。注:最好的聖徒也必須承認,他們沒有被滅絕,是蒙了神憐憫的恩典。當毀滅性的審判臨到,許多人因此喪命時,如果我們「得以保全性命」,就應當被視為極大的恩惠;因為我們本可以與那些滅亡的人一同滅亡。2. 請注意他如何善用這恩典;他認為他之所以被留下,是為了站在破口中,轉離神的忿怒。注:我們必須認為我們之所以被饒恕,是為了我們可以在自己的位置上行善,藉著我們的禱告行善。以西結並沒有為他所造成的殺戮而歡呼,而是「因懼怕神,肉身戰兢」(像大衛一樣,詩119:120);他「俯伏在地,哭喊」,不是為自己懼怕(他是被標記的人之一),而是出於對同胞的憐憫。那些為罪人的罪惡而嘆息哀哭的人,也必為他們的苦難而嘆息哀哭;然而,那日子將到,所有這些關懷都將完全被對神得榮耀的完全滿足所取代;那些現在「俯伏在地,哭喊:唉!主耶和華啊!」的人,將抬起頭來,歌唱「哈利路亞」(啟19:1, 3)。先知謙卑地與神理論:「你將你的忿怒傾倒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除了那些被標記的少數人之外,難道就沒有剩下的人了嗎?神的以色列要被毀滅,徹底毀滅嗎?當只剩下少數人時,難道這些人也要被剪除嗎?他們本可以成為下一代的種子。以色列的神自己要成為他們的毀滅者嗎?你現在要毀滅以色列,你曾慣於保護和拯救以色列嗎?你將「你的忿怒傾倒在耶路撒冷」,以至於藉著這城的徹底毀滅,也毀滅了整個國家嗎?你當然不會!注:雖然我們承認「神是公義的」,但我們仍被允許「與祂理論祂的審判」(耶12:1)。

四、這裡記載了神拒絕先知減輕審判的請求,並為祂的拒絕辯護(第9、10節)。1. 無法為這罪惡減輕罪責。神願意像先知所願望的那樣施憐憫;祂總是如此。但在這裡,情況不允許;這情況是,若不損害公義,就不能施予憐憫;而且不宜讓神的某個屬性以犧牲另一個屬性為代價而得榮耀。全能者毀滅,特別是毀滅以色列,難道是祂的喜悅嗎?絕不是。但事實是,他們的罪行如此昭彰,若寬恕罪人,就是縱容罪惡:「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不能再讓他們這樣下去。「遍地充滿流血的事」,當向城中法庭求助以保護受害的無辜者時,補救措施卻和疾病一樣糟糕,因為「城中充滿了乖僻」,或「審判的扭曲」;他們在這種罪惡中支持自己的,是與他們在偶像崇拜中自欺欺人的相同無神論和褻瀆的原則(第8章12節)。「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任憑我們隨意行事;祂不會干預這地的事務;無論我們做什麼錯事,祂「看不見」;祂要麼不知道,要麼不予理會。現在,那些如此藐視神公義的人,怎能期望從神的憐憫中受益呢?不;當罪犯以這樣的辯詞為自己辯護時,辯護律師無法提出任何藉口來為罪行開脫;因此。2. 無法減輕判決(第10節):「無論你怎麼想,至於我,我的眼必不顧惜,也不憐恤;我已經忍耐他們夠久了,對待這樣厚顏無恥的罪人,忍耐已到極限;因此現在我必將他們的行為報應在他們頭上。」注:罪人因自己罪惡的重擔而沉淪滅亡;這是他們自己的道路,他們故意選擇這條道路而非神的道路,並且他們頑固地堅持這條道路,藐視神的話語,這就是「報應在他們頭上」的。極大的罪惡證明神施以極大的嚴厲是公正的;不,祂樂意為自己辯護,就像祂在這裡對先知所做的那樣,因為祂「判斷的時候,必顯為公義」。

五、這裡記載了為保護錫安哀哭者所發出的保護令的回報(第11節):「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的人回報說」,他報告了他按照命令所做的一切;他已經找到了所有為這地的罪惡在暗中哀哭,並公開見證反對這些罪惡的人,並在他們額上都畫了記號。主啊,「我已照你所吩咐的行了。」我們沒有發現那些受命毀滅的人報告他們造成了多少毀滅,但那位受命保護的人報告了他的事情;因為聽到那些得救的人,比聽到那些滅亡的人,更令神和先知喜悅。或者,這次報告是因為事情已經完成,而毀滅的工作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當它結束時,才會提交報告。看基督對託付給祂的信任是何等忠實。祂是否受命確保選民的永生?祂已照所吩咐的行了。「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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