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特別預言以色列地即將來臨的毀滅,以感人肺腑、頻繁重複的措辭,期盼他們能藉著悔改來避免。先知必須告訴他們:
一、這將是一場最終的毀滅,一場徹底的滅絕,將使他們走向終結,一個悲慘的終結(第1-6節)。 二、這是一場迫近的毀滅,就在門口(第7-10節)。 三、這是一場無法避免的毀滅,因為他們因罪自招(第10-15節)。 四、他們的勢力與財富都無法抵擋這毀滅(第16-19節)。 五、他們所信賴的聖殿本身也將被毀(第20-22節)。 六、這將是一場普遍的毀滅,因為導致毀滅的罪惡是普遍的(第23-27節)。
以色列的荒涼(主前594年)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3 現在結局臨到你,我必將我的怒氣發在你身上,也必照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報應你。 4 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照你的行為報應你,你可憎的事必在你中間;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5 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獨一的禍哉!看哪,來了! 6 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它為你守候;看哪,它來了! 7 住在這地的啊,早晨臨到你!時候到了!困苦的日子近了,並非山上再有迴響。 8 現在我必快快將我的忿怒傾倒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的怒氣;我必照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報應你。 9 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我必照你的行為和你中間可憎的事報應你;你們就知道我是擊打的耶和華。 10 看哪,這日子!看哪,它來了!早晨已發出;杖已開花,驕傲已發芽。 11 強暴已長成惡人的杖;他們中間無人存留,也無他們的群眾,也無他們的財物;也無人為他們哀哭。 12 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悲哀;因為忿怒臨到他們所有的群眾。 13 賣主雖然存活,卻不得回到所賣的;因為這異象是關乎他們所有的群眾,必不返回;也無人能因他生命的罪孽而堅固自己。 14 他們吹了號角,甚至預備一切;卻無人出戰;因為我的忿怒臨到他們所有的群眾。 15 刀劍在外,瘟疫和饑荒在內;在田野的必被刀劍殺死;在城裡的,饑荒和瘟疫必吞滅他。
在此,我們得到關於以色列地毀滅的嚴正警告,這毀滅正迅速逼近。上帝藉著先知,不僅發出通知,更要以相同的措辭反覆灌輸,以表明這事是確定的,是迫近的,先知本人也為此感到憂傷,並希望他們也能如此,卻發現他們耳聾、麻木、無動於衷。當城鎮失火時,人們不會尋找華麗的詞藻來描述,而是大聲悲痛地在街上呼喊:「失火了!失火了!」先知在此也如此宣告:
「結局!結局!它來了,它來了;看哪,它來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一、結局來了,結局來了(第2節),又說(第3、6節),「現在結局臨到你」——這是他們一切罪惡所趨向的結局,也是上帝藉著先知多次告訴他們最終會來到的結局,那時祂曾問他們:「這事的結局你們將如何?」——這是所有先前審判所努力達成的結局,作為實現它的手段(他們的毀滅現在將完成)——或者說,「結局」,即他們國家的終結,他們民族的最終毀滅,正如洪水是「所有血肉的結局」(Gen. vi. 13)。他們曾自欺欺人地希望很快「看到他們苦難的終結」。上帝說:「是的,結局來了,但卻是一個悲慘的結局,不是『所期望的結局』」(這應許是給他們中間虔誠的餘民的,Jer. xxix. 11);「這是結局,你已被多次警告的那個結局,摩西希望你『考慮』的那個『最終結局』(Deut. xxxii. 29),耶路撒冷因為『不記念』,所以『奇妙地降下』」(Lam. i. 9)。這個結局遲遲未到,但「現在它來了」。雖然罪人的毀滅來得緩慢,但卻必然。 「它來了;它為你守候,準備迎接你。」這或許更進一步指向羅馬人對該民族的最終毀滅,迦勒底人的毀滅是其預兆;甚至更進一步指向不敬虔世界的最終毀滅。萬物的結局近了;耶路撒冷的最終結局是「世界末日」的預表(Matt. xxiv. 3)。哦,願我們都能看見時間和日子的終結非常近,我們自己時間和日子的終結更近,以便我們能在「末後的日子」確保一個幸福的歸宿!(Dan. xii. 13)。這個「結局臨到地的四境」。這毀滅,既是最終的,也將是全面的;地的任何部分都無法倖免;甚至最偏遠的地方也一樣。世界的毀滅也將如此;所有這些事物都將被溶解。罪人的毀滅也將如此;無人能避免。哦,願惡人的罪惡「終止」,在它將他們帶向「終結」之前!
二、禍哉!獨一的禍哉!看哪,來了(第5節)。罪惡是「禍哉,獨一的禍哉」,是沒有任何好處的「禍哉」;它是最惡劣的禍患。但這裡說的是苦難的禍患;它是「禍哉」,一個「禍哉」,而這一個就足以影響並完成民族的毀滅;不需要更多來完成其任務;這一個將「徹底終結」,苦難不需要「第二次興起」(Nah. i. 9)。這是一個前所未有、無與倫比的「禍哉」,一個獨特的「禍哉」;你無法再舉出另一個這樣的例子。對於不悔改的人來說,它是「禍哉,獨一的禍哉」;它使他們的心剛硬,激發他們的敗壞,然而對於那些藉著上帝的恩惠而得以聖化,並成為許多益處之途徑的人來說,他們是「被送到巴比倫為要得益處」(Jer. xxiv. 5)。惡人要喝那杯的「渣滓」,而那杯對義人來說卻充滿了「憐憫的混合」(Ps. lxxv. 8)。同樣的苦難,對我們來說,要麼是半個「禍哉」,要麼是「獨一的禍哉」,取決於我們在其中如何行事並如何利用它。但當「結局,那結局」臨到邪惡的世界時,那時「禍哉,獨一的禍哉」才臨到它,而不是在此之前。最嚴重的暫時性審判都有其緩和之處,但被定罪者的痛苦是「禍哉,獨一的禍哉」。
三、時候到了,這「獨一的禍哉」和這「徹底的終結」的「既定時間」到了;因為上帝所有的預旨都有「時間」,一個適當的時間,並且是預定的,在這時間裡,預旨將會實現;特別是與惡人算帳,並照他們所應得的報應他們的時間是固定的,是「上帝公義審判顯現的日子」;而且「祂看見」,無論我們是否看見,祂的「日子將到」。他們在此被一再告知(第10節):「看哪,那遲延已久的日子終於來了,看哪,它來了。」時候到了,日子近了,困苦的日子近了(第7、12節)。雖然被威脅的審判可能被長期推遲,但它們不會被取消;執行它們的時間將會到來。雖然上帝的忍耐可能會推遲它們,但只有人的真誠悔改和歸正才能阻止它們。 「早晨臨到你」(第7節),又說(第10節),「早晨已發出」;困苦的日子破曉,毀滅的日子已經開始。早晨「顯露」了隱藏的事物;他們以為他們隱密的罪永遠不會曝光,但現在它們將被曝光。他們過去常在早晨審判和處決犯人,現在這樣一個審判和處決的早晨正臨到他們,是罪人的「困苦之日」,是他們「被眷顧之年」。看這些人多麼麻木,雖然他們毀滅的日子已經開始,他們卻沒有意識到,必須這樣一再地被告知。困苦的日子,真正的困苦,近了,並非山上再有迴響,也就是說,不是單純的迴響或苦難的報導,像他們願意認為的那樣,只不過是毫無根據的猜測;好像那些「來攻擊他們的人」只是「山上的影子」(正如西布勒向迦勒建議的,Matt. ix. 36),而他們收到的情報只不過是「空洞的聲音」,從山上反彈回來。不;這苦難不是幻想,你們很快就會發現。
四、這一切都來自上帝的忿怒,不像有時那樣,與憐憫混合而緩和。這是所有這些災難的源頭;這也是「苦艾和膽汁」,在「苦難和悲慘」中,使它確實苦澀(第3節):「我必將我的怒氣發在你身上。」請注意,上帝是祂怒氣的主宰;它不會隨意爆發,也不會隨意降臨在任何人身上,除非祂引導並授權。這表達更為強烈(第8節):「現在我必快快將我的忿怒傾倒在你身上」,傾倒滿滿的忿怒,「向你成就我的怒氣」,所有它的目的和所有它的產物,「在你身上」。這忿怒不是只挑選一兩個作為榜樣,而是「臨到他們所有的群眾」(第12、14節);整個民族都成了「忿怒的器皿,預備毀滅」。上帝有時「在忿怒中記念憐憫」,但現在祂說:「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第4節,又第9節)。那些輕視憐憫的人,當憐憫向他們提供時,將「受無憐憫的審判」。
五、這一切都是他們罪惡的公正懲罰,是他們因自己的愚昧而自招的。這裡對此多有強調,以便他們能為上帝所加諸他們的一切辯護。上帝從不發怒,除非出於智慧和公義;因此接著說:「我必照你的行為審判你」(第3節)。「我必查驗你的行為如何,將它們與律法比較,然後照它們的功過待你,並『報應』你。」(第4節)。請注意,在上帝加諸罪人最嚴重的審判中,祂不過是「照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他們是被自己的杖擊打。當上帝來與一個有罪的民族算帳時,祂會將每一次的挑釁都算在內:「必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報應你」(第3節);現在「你的罪孽必被發現是可憎的」(Ps. xxxvi. 2),「你可憎的事必在你中間」(第4節);也就是說,隱密的罪惡現在將被揭露,以前未被懷疑的將顯明在你中間;你的罪現在將成為你自己的「可憎之物」。因此,罪孽的可憎之處將在它成為「毀滅的可憎之物」時顯現(Matt. xxiv. 15)。或者,「你可憎的事」(即對它們的懲罰)「必在你中間」;它們將「達到你的心」。參閱Jer. iv. 18。或者,因此上帝「必不顧惜,也不可憐」,因為即使當祂「照他們的行為報應他們」時,他們「在困苦中卻越發犯罪」;他們「可憎的事」仍然「在他們中間」,在他們心中被縱容和窩藏。這又重複了一次(第8、9節):「我必審判你,我必報應你。」有兩種罪特別被指出,激怒上帝將這些審判加諸他們——驕傲和壓迫。
1. 上帝將藉著祂的審判使他們謙卑,因為他們曾自高自大。苦難的「杖」已開花,但卻是「驕傲」發芽(第10節)。罪惡中發芽的,必在某種審判中開花。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驕傲在各階層的人中顯現,如同春天樹上的嫩芽。 2. 他們的敵人將嚴酷對待他們,因為他們曾彼此嚴酷對待(第11節):「強暴已長成惡人的杖」;也就是說,他們彼此傷害的行為受到官長的保護和支持。政府的杖已變成「惡人的杖」,「強暴」已達到如此厚顏無恥的地步。「我又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Eccl. iii. 16; Isa. v. 7)。無論上帝審判的果實是什麼,可以確定的是,我們的罪是它們的根源。
六、這些審判無處可逃,也無從抵擋,因為它們將是普遍的,並將毫無補救地摧毀一切。
1. 死亡以各種形式凱旋而來,無論在城鎮還是鄉村,無論城內還是城外(第15節)。人們將無處安全;因為「在田野的必被刀劍殺死」(每個田野都將成為他們的戰場),而「在城裡的」,即使是聖城,也無法保護他,反而「饑荒和瘟疫必吞滅他」。罪惡在城鄉都已氾濫,「伊利亞城牆內外,特洛伊人和希臘人同樣犯罪」;因此,兩者都將遭受毀滅。 2. 那些被標記為死亡的人無一倖免:「他們中間無人存留。」那些驕傲的壓迫者,曾用「惡人的杖」對待貧窮的鄰居,他們無一倖免,都將被即將來臨的毀滅一掃而空(第11節):「也無他們的群眾」,也就是說,那些被他們煽動作惡,並在作惡時為他們壯膽,當他們決意毀滅任何人時就喊「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的烏合之眾,他們「無人存留,也無他們的財物」;他們的家庭都將被毀滅,不留根也不留枝。這群眾,這暴民,將特別受到神聖報應的懲罰;因為「忿怒臨到他們所有的群眾」(第12、14節),而且「這異象是關乎他們所有的群眾」(第13節),即普通百姓的大部分。即將來臨的審判將大規模地將他們帶走,他們既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他們的主人,那些他們曾是其工具和爪牙的人。上帝的審判,當它們帶著使命而來時,是無法被群眾的力量所壓倒的。雖然手拉手,惡人卻不能免受懲罰。 3. 那些倒下的人將無人哀悼(第11節):「也無人為他們哀哭」,因為將無人留下為他們哀哭,除了那些正迅速追隨他們而去的人。而且時局將會如此惡劣,以至於人們寧願慶賀朋友的死亡,也不願哀悼,認為那些被帶走而免於目睹這些毀滅並分擔其苦難的人是幸福的(Jer. xvi. 4, 5)。 4. 他們將無法進行任何抵抗。預旨已經發出,關於他們的「異象必不返回」(第13節)。上帝不會撤回它,他們也無法挫敗它;因此它「必不無功而返」,而是「成就祂所差它去的事」。上帝的話語必會實現,那時: (1) 個別的人無法與上帝抗衡:「也無人能因他生命的罪孽而堅固自己」;罪人像往常一樣藐視上帝和祂的審判將是徒勞的。從來沒有人硬著心抵擋上帝而昌盛的。那些在罪惡中堅固自己的人,將發現他們不僅削弱了自己,而且毀滅了自己(Ps. lii. 7)。 (2) 「群眾」無法抵擋這些審判的洪流,也無法與之對抗(第14節):「他們吹了號角」,召集他們的士兵,並激勵和鼓勵他們所召集的人,他們以為這樣就能「預備一切」;但一切都是徒勞;無人應徵入伍,或者那些應徵的人也沒有勇氣面對敵人。請注意,如果上帝與我們為敵,就無人能為我們提供任何幫助。 5. 他們將對恢復繁榮不抱任何希望,無法以此在逆境中支持自己;他們將放棄一切,認為一切都已失去;因此,「買主不可歡喜,他正在增加他的產業,成為買主;賣主不可悲哀,他正在減少他的產業,成為破產者」(第12節)。看這世事的虛空,它們是多麼不值錢——在患難之時,當我們最需要它們時,我們可能最不看重它們。那些賣掉的人更輕鬆,因為他們失去的更少,而那些買入的人只是增加了自己的憂慮和恐懼。因為「這世界的樣式將要過去」,所以「那買的要像無所擁有的」,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何時會被剝奪(1 Cor. vii. 29-31)。又說(第13節):「賣主雖然存活,卻不得回到所賣的」,在禧年,按照律法,即使他能逃脫刀劍和瘟疫,活到那一年來臨;因為在七十年完成之前,這裡的產業都不能享有,那時人們將回到他們的產業,要求並重新擁有自己的東西。基於此信念,耶利米大約在這個時候「買了他叔叔的田地」,然而,按照吩咐,買主並沒有歡喜,反而抱怨(Jer. xxxii. 25)。 6. 上帝將在一切事上得榮耀:「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第4節),「你們就知道我是擊打的耶和華」(第9節)。你們看次要原因,以為是尼布甲尼撒擊打你們,但你們將被告知他不過是杖:是耶和華的手擊打你們,誰知道祂手的重量呢?那些不願知道是「耶和華施恩」的人,將被告知是「耶和華擊打」他們;因為無論如何,祂都將被承認。
16 但其中逃脫的,必逃脫,在山上像谷中的鴿子,都為自己的罪孽哀鳴。 17 所有的手都必發軟,所有的膝都必如水般軟弱。 18 他們也必束上麻布,恐懼必遮蓋他們;羞恥必在各臉上,光禿必在各頭上。 19 他們必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也必被挪去;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也不能滿足他們的心,也不能填飽他們的肚腹;因為這是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20 至於他華美的裝飾,他將它安置在威嚴之中;但他們卻在其中製造他們可憎之物和他們可厭之物的偶像;因此我已將它從他們身邊挪開。 21 我必將它交在陌生人手中為掠物,交給地上惡人為擄物;他們必玷污它。 22 我也必轉臉不顧他們,他們必玷污我的隱密處;因為強盜必進入其中,玷污它。
我們已經關注了那些被剪除者的命運,現在我們要關注那些有機會逃脫危險者的逃亡;他們中有些人「必逃脫」(第16節),但有何益處呢?與其在悲慘的生活中死一千次,不如死一次,只像該隱一樣逃脫,成為「流離飄蕩的人」,害怕被遇到的每個人殺害;他們也將如此。
一、他們心中將毫無安慰或滿足,而是持續的痛苦和恐懼;因為無論他們走到哪裡,都帶著有罪的良心,使他們成為自己的重擔。
1. 他們將永遠孤獨,並處於普遍的憂鬱之中;他們不會在城市或人群聚集的地方,而是獨自「在山上」,不喜歡社交,反而迴避,因為為自己淪落的低微境況感到羞恥。 2. 他們將永遠悲傷。那些處於上帝不悅的標誌之下的人有理由悲傷;上帝能使那些曾經最歡樂、藐視悲傷的人悲傷。那些曾經自以為是山中獅子般大膽的人,現在變得像「谷中的鴿子」般膽怯,如此沮喪,隨時準備「無人追趕也逃跑」,並因一片葉子的搖動而顫抖。他們「都為自己的罪孽哀鳴」(不是出於「敬虔的憂傷」,而是出於「世俗的憂傷」,這憂傷「生出死亡」),也就是說,為他們現在看到自己的罪孽所帶來的災難而哀鳴,不僅是地的罪孽,還有他們自己的罪孽:那時他們將被迫承認他們每個人對國家罪孽的貢獻。請注意,罪惡遲早會帶來某種形式的悲傷;那些不願為自己的罪孽悔改的人,理應被任憑在其中消沉;那些不願為罪孽冒犯上帝而哀傷的人,將被迫為罪孽給自己帶來的羞恥和毀滅而哀傷,最終「哀哭,當肉體和身體都消滅時,說:我何等恨惡訓誨!」(Prov. v. 11, 12)。 3. 他們將失去所有的身心力量(第17節):「所有的手都必發軟」,以至於他們無法戰鬥或自衛,「所有的膝都必如水般軟弱」,以至於他們既無法逃跑也無法站穩腳跟;他們將感到全身融化:他們的膝蓋「必如水般流動」,以至於他們必然跌倒。請注意,強壯的人「誇耀自己的力量」是愚蠢的,因為上帝很快就能削弱它。 4. 他們將失去所有的希望,並陷入絕望(第18節);他們將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振奮精神;他們的面容將顯示他們的未來,一切都可怕,因為他們將「束上麻布」,因為沒有任何希望穿上更好的衣服。「恐懼必遮蓋他們」,以及「羞恥」和「光禿」,所有絕望悲傷的表達(Isa. xvii. 11)。請注意,那些不願因恐懼和羞恥而遠離罪惡的人,將因恐懼和羞恥而受到懲罰;這就是罪惡最終的混亂。
二、他們將無法從他們的財富中獲得任何益處,反而會對它們感到厭惡(第19節)。那些陷入這種困境的人,曾擁有大量的「金銀」,金錢、器皿、珠寶和其他貴重物品,他們曾從中期望在公共動亂時期獲得巨大的好處。他們以為他們的財富將是「他們的堅固城」,他們可以用它賄賂敵人,收買朋友,它將是他們生命的贖金,只要有錢,他們就永遠不會缺糧,而且「金錢能解決一切問題」;但看看結果如何。
1. 他們的財富在他們「繁榮的日子」裡曾是他們巨大的誘惑;他們將情感寄託於此,並將信心放在其中。他們對財富的熱切追求使他們陷入罪惡,而他們對財富的豐盛享受使他們在罪惡中剛硬;因此,它成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它導致他們陷入罪惡,並阻礙他們歸向上帝。請注意,許多人的財富是他們的網羅和毀滅。獲得世界就是失去他們的靈魂;它使他們驕傲、自滿、貪婪、壓迫、放縱;而如果善用,它本可以成為他們虔誠的僕人,但被濫用後,卻成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2. 現在在他們「逆境的日子」裡,它對他們毫無幫助;因為: (1) 他們的「金銀」無法保護他們免受上帝的審判。在「耶和華發怒的日子」,它們「不能救他們」;它們無法贖罪,也無法轉移祂的忿怒,也無法遮蔽他們免受祂所帶來的審判。請注意,「在忿怒的日子,財富無益」(Prov. xi. 4)。它們既不能將他們置於上帝審判無法觸及的高度,也不能使他們強大到無法被征服。一個忿怒的日子即將來臨,那時將顯明人的財富完全無法拯救他們或為他們提供任何幫助。當財主被要求交出靈魂時,他的豐盛穀倉有何益處?或者另一個財主,當他在地獄裡無法得到一滴水「涼他的舌頭」時,他的「紫色、朱紅色和奢華宴樂」有何益處?金錢無法抵擋死亡的逮捕,也無法減輕被定罪者的痛苦。 (2) 他們的「金銀」無法在他們的災難中給予他們任何滿足。 [1] 它們無法填飽他們的肚腹;當城裡沒有糧食,無論用愛還是用錢都買不到時,他們的金銀無法滿足他們的飢餓,也無法為他們提供一餐飯。請注意,我們寧可沒有金礦,也不願沒有麥田;地表容易採集的農產品,對人類來說是比從地底深處艱難危險挖掘出來的寶藏更大的祝福。如果上帝賜予我們日用飲食,我們就有理由感恩,沒有理由抱怨,即使我們沒有金銀。 [2] 更不用說它們能滿足他們的靈魂,或給予他們任何內在的安慰了。請注意,這世界的財富沒有什麼能滿足靈魂的渴望,或在困苦的日子裡給予它任何滿足。愛銀子的,必不因銀子滿足,更何況失去銀子的人。 (3) 他們的「金銀必被拋在街上」,要麼是被敵人拋棄,因為他們掠奪的財物太多,無法全部帶走(銀子將不被看重;他們將「拋在街上」;但更貴重的「金子」將被挪走並帶到巴比倫);要麼是他們自己「拋棄他們的金銀」,因為它們會成為他們的累贅,延遲他們的逃跑,或者因為它們會暴露他們,並誘使敵人為錢財而殺害他們,或者出於對它們的憤怒,因為在他們費盡心力積累和儲藏之後,他們發現它們毫無用處,反而會給他們帶來麻煩。請注意,「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1 John ii. 17)。時候可能會到來,那時世俗之人會像現在依戀財富一樣厭倦它們,那時擁有最少的人將過得最好。
三、上帝的聖殿對他們毫無幫助(第20-22節)。他們曾以此為傲,並從中期望獲得安全(Jer. vii. 4; Mic. iii. 11);但他們的這種信心將會落空。請注意:
1. 上帝曾賜予那民族極大的榮耀,在他們中間設立祂的聖所(第20節):「至於他華美的裝飾」,那「聖潔美麗的殿」,「他們和他們的列祖曾在其中讚美上帝」(Isa. lxiv. 11),它之所以美麗是因為聖潔(它被稱為「聖潔的華美」,聖潔是其裝飾的美麗;它也用金子和禮物裝飾)——至於這一切,「他將它安置在威嚴之中」;一切都經過精心設計,使其宏偉壯麗,以便幫助以色列民在鄰邦中更加顯赫。「他建造他的聖所,像高大的宮殿」(Ps. lxxviii. 69)。它從起初就是「榮耀的高位寶座」(Jer. xvii. 12)。 2. 然而,他們卻大大羞辱了上帝,褻瀆了祂的聖所;他們「製造了他們」假神的「偶像」,這些偶像與上帝爭競,這裡被稱為「他們可憎之物」和「他們可厭之物」(因為它們對上帝是如此,對他們也應該是如此),他們將這些偶像安置在上帝的殿中,這是對祂最大的侮辱。 3. 因此,這裡威脅說,他們將被剝奪聖殿,聖殿也無法幫助他們:「因此我已將它從他們身邊挪開」,也就是說,將他們從聖殿遠遠地送走,以至於聖殿超出了他們事奉的範圍,而他們也超出了聖殿影響的範圍。請注意,上帝的典章,以及宗教信仰的特權,將理所當然地從那些藐視和褻瀆它們的人那裡被奪走。不只如此,他們不僅要與聖殿保持距離,聖殿本身也將捲入普遍的毀滅之中(第21節);迦勒底人,他們是「陌生人」,因此對聖殿沒有敬畏之心,他們是「地上惡人」,因此對聖殿懷有敵意,將「有它為掠物」和「為擄物」;聖殿所有的裝飾和寶藏都將落入他們手中,他們對此不會與其他掠奪物有所區別。這對錫安的聖徒來說是悲傷的,他們抱怨最多的莫過於「敵人在聖所中行惡」(Ps. lxxiv. 3);但這是錫安罪人的懲罰,他們藉著用「外邦神」褻瀆聖殿,激怒上帝容許它被「外邦民族」褻瀆,並「轉臉不顧那些行惡的人」,彷彿祂沒有看見他們和他們的罪行,也不顧那些祈求阻止的人,彷彿不理會他們和他們的禱告。讓士兵們隨心所欲吧;讓他們「進入隱密處」,進入至聖所,像強盜一樣;讓他們剝光它,讓他們玷污它;它的防禦已經消失,那麼它所有的榮耀也隨之而去。請注意,那些不願受敬虔之能力管轄的人,不配以敬虔的形式受榮耀。
23 製造鎖鏈:因為遍地充滿流血的罪行,城中充滿強暴。 24 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劣的來,他們必佔據他們的房屋;我也必使強者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必被玷污。 25 毀滅臨到;他們必尋求平安,卻無平安。
第7章_2
26禍患接踵而至,風聲傳聞不斷;那時,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律法必從祭司那裡消滅,謀略必從長老那裡斷絕。27君王必哀號,王子必披上荒涼,國民的手必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的應得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裡有:
一、被提審的囚犯:
「造一條鎖鏈」,用來將罪犯拖到法庭,並將他置於神聖公義的審判台前;讓他戴著鐐銬(如同一個臭名昭著的惡犯),被捆綁著接受判決。請注意,那些掙斷上帝律法之束縛,並「將這些繩索從他們身上丟棄」的人,將會發現自己被上帝審判的鎖鏈所捆綁和束縛,他們無法掙斷或丟棄。這鎖鏈象徵著耶路撒冷的圍城,或是那些被擄之人的奴役,又或是他們都被捆綁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之下,「被鎖鏈拘禁」。
二、針對囚犯的起訴書:
「這地充滿了流血的罪行」,充滿了「流血的審判」(原文如此),也就是他們在司法名義下,藉由法律形式,以莊嚴的審判所流的血的罪咎。瑪拿西所流的無辜之血,很可能就是這樣藉由「流血的審判」所流的,這是耶路撒冷罪惡滿盈的量尺(列王紀下24:4)。或者說,這地充滿了按律法應處以死刑的罪行,「流血的審判」。偶像崇拜、褻瀆、巫術、雞姦等都是「流血的罪行」,個別的罪人因此而死;因此,當這些罪行成為全國性的時候,除了國家被剪除之外,別無他法。請注意,流血的罪行必將受到流血的審判。這城,「大衛的城」,聖城,本應是公義的典範、保護者和懲罰錯誤者,如今卻「充滿了暴力」;這城的統治者,擁有更大的權力和聲望,比任何人都更為壓迫。這實在令人悲嘆。忠信的城何竟變為妓女!
三、對這起訴書的判決。
上帝不僅要追究他們褻瀆聖所的罪,也要追究他們在人與人之間顛倒是非的罪;因為,正如「聖潔適合他的殿」,所以「公義的耶和華喜愛公義」,並且是邪惡的報應者。現在所下的判決是:
1. 既然他們行了外邦人的道,甚至比他們更惡,上帝就要「將最惡劣的外邦人帶到他們身上」,來毀滅他們,使他們荒涼,這些外邦人是最野蠻、最殘暴的,對人類最缺乏憐憫,對猶太人最懷有敵意。請注意,在外邦人中,有些比另一些更惡劣,上帝有時會挑選最惡劣的來作為鞭打他自己百姓的工具,因為他打算在工作完成後將他們投入火中。
2. 既然他們用不義之財充滿了他們的房屋,並利用他們的權勢和力量來壓迫弱者,上帝就要將他們的房屋交給陌生人佔有,並讓他們所有的家具被陌生人享用,並「使強者的威風止息」,這樣他們的偉人就不會再用他們的威風來炫耀弱者,也不會再用他們的力量來壓制公義,如同他們過去所做的那樣。
3. 既然他們用偶像崇拜「玷污了聖地」,上帝就要用他的審判來玷污他們;既然他們在聖殿中設立了其他神的偶像,上帝就要從那裡除去他們自己上帝同在的標誌。當聖地被他們的上帝離棄時,它們很快就會被他們的敵人玷污。
4. 既然他們一個罪接著一個罪地犯,上帝就要一個審判接著一個審判地追趕他們:「毀滅臨到,徹底的毀滅(25節);因為必有『禍患接踵而至』來毀滅你們,『風聲傳聞不斷』來驚嚇你們,如同暴風中的波浪,一個接著一個。」請注意,那些被標記為毀滅的罪人將會被追究到底;因為上帝審判時必得勝。
5. 既然他們辜負了上帝對他們的期望,上帝也要辜負他們對他的期望;因為:
(1) 他們將無法得到他們所期望的「脫離困境的解救」。他們將「尋求平安」;他們將渴望它並為它禱告;他們將以它為目標並期望它:但「必沒有平安」;他們無論是討好敵人還是戰勝敵人的嘗試都將徒勞無功,他們的困境將越來越糟。
(2) 他們將無法得到他們在困境中期望的指引(26節):「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他們將渴望在困境中得到支持,以確保他們能有一個幸福的結局。他們不渴望異象來責備他們的罪,也不渴望異象來警告他們危險,而是渴望異象來應許他們得救。他們渴望聽到這樣的訊息。但「律法必從祭司那裡消滅」;他將沒有任何勸告或安慰的話語可以對他們說。他們不願聽上帝藉著定罪的方式對他們說的話,因此上帝也沒有任何鼓勵的話語可以對他們說。「謀略必從長老那裡斷絕」;那些本應在這種困難關頭給他們建議的百姓長老,將會被迷惑,不知所措。當那些本應是他們的謀士的人不知道如何自我思考、彼此商議或給他們建議時,一個民族的處境就糟糕了。
6. 既然他們彼此激勵和鼓勵犯罪,上帝就要使他們所有人都喪失鬥志和勇氣,以至於他們無法抵擋正在降臨的上帝的審判。所有階層和等級的人都將一致地承受重擔(27節):「君王」,本應給他們注入生命,以及「王子」,本應帶領他們攻擊敵人,「必哀號」並「披上荒涼」;他們的頭腦和心靈都將衰竭,他們的政治手腕和勇氣都將喪失;那麼,難怪「國民的手」,本應為他們而戰,必「發顫」。沒有一個有能力的人能找到他們的手。當上帝離開他們並顯然與他們為敵時,人還能為自己籌劃或做什麼呢?當上帝「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的應得審判他們」,並因此使他們付出代價,知道他是耶和華,是「報應的上帝」時,所有人都必然「流淚」,所有人都「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