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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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第三十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三十章

出埃及記 第三十章

本章中,摩西進一步領受指示:一、關於香壇(第1-10節)。二、關於以色列人被數點時應繳納的贖金(第11-16節)。三、關於為祭司洗滌而設的銅洗濯盆(第17-21節)。四、關於膏油的製作與用途(第22-33節)。五、關於要在金壇上焚燒的香料與香(第34節及以下)。

1 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 2 這壇要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有角,與壇接連一塊。 3 你要用精金把壇的上面、四圍的板、並壇的四角都包上;又要為壇做一圈金邊。 4 在金邊以下,壇的兩旁,要為壇做兩個金環,作為穿槓的座,以便抬壇。 5 你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 6 你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對著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 7 亞倫在早晨整理燈的時候,要在壇上燒香。 8 黃昏點燈的時候,他也要燒香,作為你們世世代代在耶和華面前常燒的香。 9 在這壇上,你們不可獻上異香、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 10 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四角上行贖罪之禮,用贖罪祭牲的血行贖罪之禮,這要世世代代歸耶和華為至聖。

一、關於香壇的指示如下: 1. 香壇要用木材製作,並用純金包裹。它約一碼高,半碼見方,四角有角,周圍有金邊,並配有金環和金槓,以便於搬運(第1-5節)。這壇似乎沒有爐柵讓灰燼落下以便清除;但當焚香時,會將一個裝有炭火的金香爐放在壇上,香就在香爐中焚燒,然後連同炭火一併移走,因此壇上不會留下炭火或灰燼。以西結聖殿中的香壇尺寸是這裡的兩倍(Ezek. xli. 22),在那裡它被稱為「木壇」,沒有提及黃金,這象徵著福音時代的香應是屬靈的,敬拜應是簡樸的,而對神的服事應當擴展,因為「在各處都要獻上香」(Mal. i. 11)。

2. 香壇要放在幔子前面,即隔斷的外側,但要對著幔子內的施恩座(第6節)。因為雖然在壇前事奉的人無法看見施恩座,有幔子阻隔,但他必須朝向它,並將香指向那裡,這教導我們,雖然我們無法用肉眼看見恩典的寶座,那蒙福的施恩座(因為那是一個榮耀的寶座,神出於對我們的憐憫,遮蔽了它的面容,並以雲彩覆蓋),但我們在禱告中必須憑信心將自己置於其前,引導我們的禱告,並仰望。

3. 亞倫要在這壇上每天早晨和黃昏焚燒馨香的香,每次約半磅。這不僅是為了消除每天在銅祭壇上焚燒肉類所產生的惡臭,更是為了神的榮耀,並顯示祂悅納祂子民的服事,以及他們在事奉祂時所應當享有的喜樂(第7-8節)。正如藉著銅祭壇上的獻祭,為得罪神的事作了補償,同樣,藉著這壇上的獻祭,他們所行的善事,可說是被推薦給神的悅納;因為我們與神之間有兩大關切:一是從罪咎中被開脫,二是在祂眼中被接納為義。

4. 壇上除了香之外,不可獻上任何其他東西,也不可獻上未經指定的香(第9節)。神要祂的服事按照祂自己的規定來完成,而非其他方式。

5. 這壇每年一次,在贖罪日,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塗抹其「角」來潔淨(第10節)。參閱Lev. xvi. 18, 19。大祭司從至聖所出來時,必須經過此處。這暗示著,在壇前事奉的祭司和他們所事奉的百姓的罪,使壇沾染了禮儀上的不潔,必須藉著贖罪的血來潔淨。

二、這香壇預表著: 1. 基督的代求。院子裡的銅祭壇預表基督在地上受死;聖所裡的金壇預表基督在天上,憑藉祂的滿足而代求。這壇在施恩座前;因為基督常在神面前為我們顯現;祂是我們「在父那裡的中保」(1 John ii. 1),祂的代求在神面前是馨香的氣味。這壇上有一圈冠冕;因為基督以君王的身份代求。「父啊,我願」(John xvii. 24)。

2. 聖徒的敬虔,他們的禱告被稱為在神面前如香陳列(Ps. cxli. 2)。正如香的煙升騰,我們的渴望也應在禱告中向神升起,被聖潔的愛和其他虔誠的情感之火點燃。當祭司焚香時,百姓正在禱告(Luke i. 10),這表明禱告是真正的香。這香是每天獻上的,是「常燒的香」(第8節);因為我們必須常常禱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每天保持固定的禱告時間,至少早晚各一次,永不間斷,如此「不住地禱告」。點燈或整理燈與焚香同時進行,這教導我們,閱讀聖經(這是我們的光和燈)是我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通常應伴隨我們的禱告和讚美。當我們向神說話時,我們必須聆聽神對我們說什麼,如此交通才算完全。聖潔靈魂的敬虔是神所喜悅的,是馨香的氣味;聖徒的禱告被比作香氣(Rev. v. 8),但使它們蒙悅納的是基督所加添的香(Rev. viii. 3),以及祂的寶血為我們最好的服事所附帶的罪咎贖罪。如果心靈和生活不聖潔,即使「獻香也是可憎的」(Isa. i. 13),獻香的人「如同祝福偶像」(Isa. lxvi. 3)。

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2 你數點以色列人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免得數點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 13 凡被數點的人,要按聖所的舍客勒,獻上半舍客勒為禮物;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這半舍客勒要作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14 凡被數點的人,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要將這禮物獻給耶和華。 15 富足的不可多給,貧窮的也不可少給,各人要獻上半舍客勒為禮物,為你們的生命贖罪。 16 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用作會幕的費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贖他們的生命。

有人指出,這裡和之後(第17、22、34節)重複出現「耶和華曉諭摩西說」這些話,暗示神在山上並非以連續的講論向摩西傳達這些誡命,而是有許多間歇,給他時間寫下所說的,或至少記住這些話。基督也按照門徒所能領受的程度給予指示。摩西在此奉命向百姓徵收人頭稅,每人繳納一定金額,用於會幕的服事。他必須在數點百姓時這樣做。有些人認為這僅指首次數點百姓,即會幕設立之時;這稅款是為了彌補完成工程的自願奉獻不足,或者更確切地說,是為了開始會幕的服事。另一些人認為,這稅款後來在任何緊急情況下都會重複徵收,並且總是在數點百姓時徵收,而大衛在數點百姓時沒有要求徵收這稅款是犯了罪。但許多猶太作家和受他們影響的人認為,這應當是每年徵收的貢物,只是在摩西首次數點百姓時開始徵收。這就是基督為免得得罪他的對手而繳納的稅銀(Matt. xvii. 27),儘管他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免繳。每個城市都指定了人每年收取這筆款項。

現在, 1. 所要繳納的貢物是「半舍客勒」,約合我們貨幣的十五便士。富足的不可多給,貧窮的也不可少給(第15節),這暗示富人和窮人的靈魂同樣寶貴,而且神「不偏待人」(Acts x. 34; Job xxxiv. 19)。在其他奉獻中,人應當按其能力奉獻;但這「贖罪銀」必須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因為富人與窮人一樣需要基督,窮人與富人一樣蒙祂歡迎。他們都同樣為聖殿的服事作出貢獻,因為他們都應當同樣享有其中的權益和益處。在基督和祂的條例中,「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Prov. xxii. 2)。猶太人說:「如果一個人拒絕繳納這貢物,他就不被包含在贖罪之中。」

2. 這貢物是作為「贖罪銀」繳納的,「免得在他們中間有災殃」。藉此他們承認生命來自神,他們已將生命交給祂,並且他們依靠祂的能力和忍耐來維持生命;因此他們向賜生命的神致敬,並祈求免除他們罪孽所應得的災殃。

3. 所籌集的這筆錢將用於會幕的服事(第16節);他們用它購買祭物、麵粉、香、酒、油、燃料、鹽、祭司的衣服,以及全會眾所關心的一切其他物品。注意,那些從神會幕中受益的人,必須樂意承擔其費用,不應吝惜神公開敬拜的必要開支。因此,我們必須用我們的財物尊榮主,並認為花在神服事上的錢是最好的投資。金錢固然不能「贖罪」,但它可以用來尊榮那位已成就贖罪的,並用來維持傳揚贖罪的福音。

1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8 你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用以洗濯。你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裡盛水。 19 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盆裡洗手洗腳。 20 他們進會幕的時候,要用水洗,免得死亡;他們就近壇前供職,燒火祭給耶和華的時候,也要照樣洗。 21 他們要洗手洗腳,免得死亡。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這裡給出了指示: 1. 製作一個銅洗濯盆或洗禮池,一個能容納大量水的大容器,要放在會幕門口附近(第18節)。據推測,銅盆座的設計是為了接收從洗濯盆通過噴口或水龍頭流出的水。當時他們只有一個供祭司洗滌的洗濯盆,但現在我們有一個為猶大和耶路撒冷敞開的泉源可供洗滌(Zech. xiii. 1),一個取之不盡的「活水泉源」,因此如果我們仍舊污穢,那是我們自己的過錯。

2. 使用這個洗濯盆。亞倫和他的兒子每次進入事奉時,至少每天早晨,都必須在這個洗濯盆洗手洗腳(第19-21節)。為此,每天都要將清水注入洗濯盆。即使他們在家中洗得再乾淨,那也不行;他們必須在洗濯盆洗滌,因為那是指定用於洗滌的(2 Kings v. 12-14)。這旨在: (1) 教導他們在一切事奉中保持潔淨,並使他們對神的聖潔心存敬畏,對罪的污穢心生懼怕。他們不僅在首次受膏時要洗淨,而且每次進入事奉時都必須洗淨並保持潔淨。唯有「手潔心清」的人才能「登耶和華的山,站立在他的聖所」(Ps. xxiv. 3, 4)。 (2) 這也教導我們這些每天事奉神的人,每天都要更新對罪的悔改,並憑信心將基督的寶血應用於我們的靈魂以得赦免;因為我們在許多事上每天都犯罪並沾染污穢(John xiii. 8, 10; Jam. iii. 2)。這是我們為莊嚴的條例所要做的準備。「你們要潔淨你們的手,潔淨你們的心」,然後「就近神」(Jam. iv. 8)。大衛在Ps. xxvi. 6中也引用了這條律法:「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耶和華啊。」

2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3 你要取上好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香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 24 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聖所的舍客勒,又取橄欖油一欣。 25 你要用這些做成聖膏油,按做香之法調和,是聖的膏油。 26 要用這膏油抹會幕和法櫃, 27 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燈臺與燈臺的器具,香壇, 28 燔祭壇與壇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 29 你要使這些物成為聖,好成為至聖;凡摸這些物的,都要成為聖。 30 又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使他們成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31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要作我世世代代聖的膏油。 32 不可倒在人的肉體上,也不可按這配方做別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 33 凡調製與此相似的,或將這膏油抹在外人身上的,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34 耶和華又對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蘇合香、香螺、白松香;這些馨香的香料和純乳香,各樣要等量。 35 你要用這些做成香,按做香之法調和,純淨聖潔。 36 你要把香搗得很細,取一點放在會幕中法櫃前,就是我要與你相會的地方。這香你們要以為至聖。 37 你們所做的香,不可按這配方為自己做;這香要為耶和華以為聖。 38 凡做香與此相似,為要聞其香氣的,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這裡給出了製作聖膏油和要在會幕服事中使用的香的指示;神要藉著這些受尊榮,因此祂會指定它們的製作方式;因為沒有什麼「歸於」神的不是「來自」祂的。

1. 聖膏油在此奉命製作,其成分和用量都已規定(第23-25節)。解經家對此意見不一;我們確信,總體而言,它們是最好、最適合此目的的;當神聖的智慧為神聖的榮耀指定它們時,它們必然如此。它要「按做香之法調和」(第25節);這些香料總重約半百磅,要浸泡在約五六夸脫的油中,然後濾出,使油中留下奇妙的甜香。神的帳幕及其所有器具都要用這油膏抹;它也用於膏立祭司(第26-30節)。它要「世世代代」延續下去(第31節)。猶太人的傳統是,摩西親自調製的這油一直用到接近被擄時期。但派翠克主教指出這傳統極不可能,並認為它是按照這裡的規定重複製作的,因為所羅門曾用它受膏(2 Kings i. 39),其他一些君王也曾用它受膏;所有大祭司都用大量的油受膏,以至於油流到衣服的邊緣;我們也讀到製作這種膏油的記載(1 Chron. ix. 30):然而所有人都同意,在第二聖殿中沒有這種聖油,他認為這是由於他們認為製作它是不合法的觀念,護理之神藉著這種缺乏預示了福音時代聖靈更好的恩膏,其各種恩賜由這些不同的甜美成分所預表。為了顯示聖潔的卓越,會幕中既有極其悅目又極其悅鼻之物。基督的名被稱為「倒出來的香膏」(Cant. i. 3),而基督徒的好名聲勝過「貴重的膏油」(Eccl. vii. 1)。

2. 在金壇上焚燒的香,也是用馨香的香料製成的,雖然不如膏油所用的香料那樣稀有和珍貴(第34、35節)。據猶太人說,這香每年製作一次,每年每天一磅,贖罪日額外三磅。使用時,要將其搗得很細:主如此樂意壓傷救贖主,當祂將自己獻上作為馨香的祭物時。

3. 關於這兩種製劑,這裡給出了相同的律法(第32、33、37、38節),即不可為任何普通用途製作類似的。神藉此在百姓心中保持對祂自己制度的敬畏,並教導我們不可褻瀆或濫用任何神藉以顯明自己的事物,就像那些為自己的日常娛樂「發明樂器,如同大衛所造的」(Amos vi. 5)的人一樣。輕慢聖物是對神極大的冒犯,特別是拿神的話語和條例開玩笑,或輕率對待它們(Matt. xxii. 5)。屬於神獨有的,不可作為普通之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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