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九章
我們留下兩道仍在生效的王室諭旨,兩者皆發自書珊宮廷:一道發布於正月十三日,諭令在接下來的十二月十三日殺盡所有猶太人;另一道發布於三月二十三日,授權猶太人在原定被殺之日,為自衛而拔劍,盡其所能地反擊敵人。毫無疑問,人們對這一天及其結果抱持著極大的期待。猶太人的案件將透過戰鬥來裁決,而戰鬥之日已由權威確定。他們的敵人決心不放棄第一道諭旨所賦予的優勢,希望以人數壓倒他們;猶太人則信賴他們上帝的良善和他們事業的正義,決心竭盡全力反擊敵人。這一天終於來臨;在此我們將得知:一、這一年對猶太人而言,以及接下來的兩天,是何等榮耀的日子——在書珊城和王國所有其他省份,都是勝利和凱旋的日子(第1-19節)。二、這一天如何透過一年一度的節期,即「普珥節」,被後世銘記,以紀念這次偉大的拯救(第20-32節)。
猶太人復仇(主前509年) 1 到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王的命令和諭旨將要執行的時候,就在猶太人的敵人希望轄制他們的日子,事情卻轉過來,猶太人反倒轄制那些恨他們的人。 2 猶太人聚集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裡,下手攻擊那些圖謀傷害他們的人;沒有人能抵擋他們,因為所有的人都懼怕他們。 3 各省的官長、總督、省長和王的辦事人員都幫助猶太人,因為他們都懼怕末底改。 4 因為末底改在王宮裡權勢日增,他的名聲傳遍各省;這人末底改越來越強大。 5 於是猶太人用刀劍擊殺他們所有的敵人,進行屠殺和毀滅,隨心所欲地對待那些恨他們的人。 6 在書珊城,猶太人殺戮並毀滅了五百人。 7 又殺了帕珊大他、達豐、亞斯帕他、 8 坡拉他、亞大利亞、亞利大他、 9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10 這十人是哈米大他之子哈曼,就是猶太人仇敵的兒子;但他們沒有伸手奪取財物。 11 當日,在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報給王。 12 王對以斯帖王后說:「在書珊城,猶太人殺戮並毀滅了五百人,還有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其他省份,他們又做了什麼呢?現在你還有什麼請求?我必賜給你;你還有什麼要求?我必成就。」 13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就請准許書珊的猶太人明天也照著今天的諭旨行事,並將哈曼的十個兒子掛在木架上。」 14 王就下令照辦;諭旨在書珊頒布,他們就把哈曼的十個兒子掛起來。 15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太人又聚集起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但他們沒有伸手奪取財物。 16 王各省的其餘猶太人也聚集起來,為自己的性命而戰,從敵人手中得到安息,殺了七萬五千個仇敵;但他們沒有伸手奪取財物。 17 這是在亞達月十三日;十四日他們就安息,並將這日定為宴樂歡慶的日子。 18 但書珊的猶太人是在十三日和十四日聚集,十五日他們才安息,並將這日定為宴樂歡慶的日子。 19 因此,住在鄉村、沒有城牆的猶太人,將亞達月十四日定為歡樂宴樂的好日子,並且彼此饋贈禮物。
我們在此看到猶太人與他們的敵人之間一場決定性的戰役,猶太人取得了勝利。雙方都沒有感到意外;因為他們都提前得到了足夠的通知,所以這是一場公平的技能較量。雙方都不能稱對方為叛亂者,因為他們都得到了王室權威的支持。
一、猶太人的敵人是侵略者。他們希望,儘管有後來的諭旨,仍能憑藉先前的諭旨「轄制他們」(第1節),並據此對他們發動攻擊;他們集結成隊,結盟對抗他們,以「圖謀傷害他們」(第2節)。迦勒底譯本說,沒有人出來對抗猶太人,只有亞瑪力人,他們被迷惑,心腸剛硬,如同法老對待以色列人一樣,拿起武器自取滅亡。有些人對猶太人懷有如此根深蒂固、不可化解的惡意,以至於哈曼的倒台和末底改的晉升,非但沒有使他們信服,反而激怒了他們,使他們更加暴怒和堅決地要殺盡所有猶太人。特別是哈曼的兒子們,發誓要為他們父親的死復仇,並繼續他的計劃,他們稱之為「高貴而勇敢」,無論他們冒什麼風險;為此,他們在書珊和各省都組建了一支強大的黨派。他們決意要戰鬥,儘管他們清楚地看到護理與他們為敵;因此他們被迷惑,自取滅亡。如果他們安靜不動,不對上帝的子民採取任何行動,他們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掉落:但他們無法說服自己這樣做;他們必須干預,儘管這會導致他們自己的毀滅,並搬起一塊沉重的石頭,最終會砸到自己。
二、但猶太人是征服者。就在王諭旨要執行他們滅絕的那一天,敵人原以為會是「他們」的日子,卻證明是「上帝」的日子(詩篇37:13)。事情「轉過來」,與預期相反,「猶太人反倒轄制那些恨他們的人」(第1節)。我們在此得知:
1. 猶太人為自己做了什麼(第2節):他們「聚集在他們的城裡」,集結起來,堅守防禦,不對任何人施加暴力,但對所有人都表示蔑視。如果他們沒有諭旨授權,他們不敢這樣做,但既然得到支持,他們就合法地奮鬥。如果他們各自為政,每個家庭單獨行動,他們就會成為敵人輕易的獵物;但他們協同行動,聚集在他們的城裡,彼此加強,敢於面對敵人。 「團結就是力量」(Vis unita fortior)。 那些撰寫當今猶太人狀況的人,將此作為一個原因,解釋為何儘管他們在許多地方人數眾多且非常富有,卻仍然如此卑微,因為他們普遍自私,無法團結,並且在分散的咒詛之下,他們無法聯合,也無法(像這裡一樣)「聚集」,因為如果他們能,他們就可以憑藉他們的人數和財富威脅最強大的國家。
2. 各省的官長在末底改的影響下為他們做了什麼。王的眾官員,原先被血腥諭旨命令協助毀滅猶太人(第3章12、13節),現在遵從後來的諭旨(這諭旨以一項禁令抵消另一項禁令,使事情得以自由處理,讓他們可以自由選擇遵守哪一道),並「幫助猶太人」,這使天平傾向他們一邊(第3節)。各省通常會按照各省官長的意願行事,因此他們對猶太人的偏袒將大大促進猶太人的事業。但他們為何幫助猶太人呢?不是因為他們對猶太人有任何好感,而是因為「末底改的懼怕臨到他們」,他顯然得到了上帝和王的恩寵。他們都看到幫助末底改的朋友符合他們的利益,因為他不僅在王宮裡權勢日增,受到朝臣的奉承(許多人雖然沒有內在價值來支持他們的聲譽,卻也如此),而且他因智慧和美德而「名聲」從那裡「傳遍各省」:在所有地方他都被譽為偉人。他也被視為一個成功的人,並且「越來越強大」(第4節),因此,由於懼怕他,王的眾官員都幫助猶太人。偉人可以透過他們的影響力做很多好事;許多不敬畏上帝的人也會敬畏他們。
3. 上帝為他們做了什麼:祂使「所有的人」都「懼怕他們」(第2節),就像迦南人懼怕以色列人一樣(約書亞記2:9,5:1),所以,儘管他們有足夠的膽量攻擊猶太人,卻沒有勇氣繼續攻擊。當他們投入戰鬥時,他們的心就膽怯了,沒有一個勇士能找到自己的手。
4. 他們因此執行了什麼:沒有人能抵擋他們(第2節),但他們「隨心所欲地對待那些恨他們的人」(第5節)。猶太人被如此奇妙地加強和激勵,而他們的敵人則被削弱和沮喪,以至於那些自以為能毀滅猶太人的人無一倖免,他們「用刀劍擊殺他們」。特別是: (1) 在亞達月十三日,他們在書珊城殺了五百人(第6節),以及哈曼的十個兒子(第10節)。猶太人在普珥節讀以斯帖記時,會要求自己一口氣讀完哈曼十個兒子的名字,不作任何停頓,因為他們說這十個人是同時被殺的,都在同一時刻斷氣。——Buxt. Synag. Jud. c. 24。迦勒底譯本說,當這十個人被殺時,謝列斯和他的另外七十個孩子逃脫了,後來挨家挨戶乞討。 (2) 在十四日,他們在書珊又殺了三百人,這些人是在前一天的處決中倖免於難的(第15節)。以斯帖獲得王的許可讓他們這樣做,以更有效地威嚇敵人,並徹底粉碎那個惡毒的黨派。王已經清點了第一天被殺的人數(第11節),並告訴以斯帖(第12節),問她還有什麼要求。「沒有了,」她說,「只求再准許他們做一天這樣的工作。」以斯帖當然不是嗜血之人,也不是那些以殺戮為樂的人,但她提出這個請求有非常充分的理由。她還要求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體掛在他們父親被掛的木架上,以進一步羞辱這個家族並威嚇這個黨派(第13節),並且照辦了(第14節)。據推測,他們被掛在鏈子上,並懸掛了一段時間。 (3) 鄉村的猶太人遵守命令,只在十三日殺了敵人,總共在各省殺了七萬五千人(第16節)。如果這些都是亞瑪力人(如猶太人所說),那麼現在亞瑪力的名號就「全然塗抹」了(出埃及記17:14)。然而,他們處決這麼多人之所以正當,是因為他們是為了自己的正當和必要防衛而行;他們「為自己的性命而戰」,這不僅得到自衛法則的授權,也得到王諭旨的授權。 (4) 在這些處決中,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沒有伸手奪取財物」(第10、15、16節)。王的諭旨曾授權他們「奪取敵人財物為掠物」(第8章11節),他們有很好的機會藉此致富;如果哈曼的黨派得勢,毫無疑問,他們會利用他們的權力沒收猶太人的財產和產業(第3章13節)。但猶太人沒有這樣對待他們,[1] 為了榮耀他們的信仰,證明他們對世俗財富的聖潔和慷慨的輕視,效法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他輕視用所多瑪的戰利品來致富。[2] 為了表明他們的目的只是自保,他們利用在朝廷的影響力是為了保全性命,而不是為了積累財富。[3] 他們的諭旨授權他們毀滅敵人的家庭,甚至「幼小的」和「婦女」(第8章11節)。但他們的人道精神禁止他們這樣做,儘管這原是針對他們的。他們只殺了那些他們發現持械的人;因此他們沒有奪取財物,而是留給他們所饒恕的婦女和幼小的,作為他們的生計;否則,殺死他們和餓死他們一樣,奪走他們的生命和奪走他們的生計一樣。在這方面,他們的行為表現出值得效法的體諒和憐憫。
5. 他們從這次拯救中獲得了何等滿足。鄉村的猶太人在該月十三日清除了敵人,十四日他們就安息(第17節),並將這日定為感恩的日子(第19節)。書珊城的猶太人用了兩天進行軍事處決,所以他們在十五日安息,並將這日定為感恩的日子(第18節)。他們都在完成工作並達到目的的第二天慶祝節日。當我們從上帝那裡得到顯著的恩典時,我們應該迅速而及時地向祂獻上感恩,趁著恩典新鮮,感受最深刻的時候。
普珥節(主前509年) 20 末底改將這些事寫下來,又寄信給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 21 確立他們每年都要守亞達月十四日和十五日, 22 作為猶太人從敵人手中得安息的日子,也是他們從憂愁轉為喜樂,從悲哀轉為吉日的月份;他們要將這些日子定為宴樂歡慶的日子,並且彼此饋贈禮物,賙濟窮人。 23 猶太人就承諾照他們所開始的,並照末底改所寫給他們的去行; 24 因為哈米大他之子亞甲族人哈曼,就是所有猶太人的仇敵,曾圖謀毀滅猶太人,並擲普珥,就是抽籤,要消滅他們,毀滅他們。 25 但當以斯帖來到王面前時,王就下令,用書信吩咐哈曼所圖謀的惡計,要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將他和他兒子們掛在木架上。 26 因此,他們照著普珥的名字,稱這些日子為普珥節。所以,因著這封信的所有話語,以及他們所看見並臨到他們身上的這件事, 27 猶太人就定規,並為自己和他們的後裔,以及所有歸附他們的人承諾,永不廢棄,每年都要照著所寫的,照著所定的時間守這兩天; 28 並且這些日子要世世代代、家家戶戶、各省各城都記念遵守;這些普珥節的日子不可從猶太人中廢棄,其記念也不可從他們的後裔中消滅。 29 亞比孩的女兒以斯帖王后和猶太人末底改,以全權寫信,確認這第二封普珥節的信。 30 他將信寄給亞哈隨魯王國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太人,帶著平安和真理的話語, 31 為了確認這些普珥節的日子,在所定的時間遵守,正如猶太人末底改和以斯帖王后所吩咐他們的,以及他們為自己和他們的後裔所定規的,關於禁食和他們的呼求。 32 以斯帖的諭旨確認了這些普珥節的事項;並且寫在書上。
我們完全可以想像末底改和以斯帖對猶太人戰勝敵人是何等感動,他們以與期待這決定性日子時同樣的關切和憂慮,以相稱的滿足感看待其結果。他們的心因上帝和祂的拯救而充滿喜樂,口中唱出新的讚美詩!但在此我們將得知他們採取了什麼措施,將這事傳播給他們的百姓,並將其記憶世代相傳,以榮耀上帝,並鼓勵祂的子民在任何時候都信靠祂。
一、這段歷史被寫下來,並將副本分發給帝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第20節)。他們都對這故事有所了解,因為與他們切身相關——他們透過第一道諭旨意識到危險,透過第二道諭旨意識到拯救;但他們無法說明這驚人的轉變是如何發生的。因此,末底改「將這些事寫下來」。如果這本書就是他所寫的,正如許多人認為的那樣,我不得不指出末底改的文風與尼希米的文風有何不同。尼希米在每一處都提到神的護理和「他上帝施恩的手」在他身上,這非常適合激發讀者心中的虔誠情感;但末底改在整個故事中從未提及上帝的名字。尼希米在耶路撒冷寫他的書,那裡宗教盛行,在人們的日常談話中也顯露出宗教氣息;末底改在書珊宮廷寫他的書,那裡政治統治多於虔誠,他按照那個地方的特點寫作。即使那些心中有真理根基的人,當他們完全與那些少有宗教信仰的人交往時,也容易失去宗教的滋味,讓他們的葉子枯萎。我推崇尼希米的寫作方式;我會效法「那」種方式,但同時從末底改那裡學到,人們即使不大量表現和表達虔誠,也可能真正虔誠,因此我們不應判斷或輕視我們的弟兄。然而,因為這本書中迦南的語言如此之少,許多人認為它不是末底改所寫,而是波斯國王日誌的摘錄,記錄了事實,猶太人自己知道如何加以解釋。
二、設立了一個節期,每年由猶太人世世代代遵守,以紀念上帝為他們所行的這件奇妙之事,使「將要出生的孩子」也能知道,並「傳給他們的兒女,使他們將希望寄託在上帝身上」(詩篇78:6-7)。這將榮耀上帝,因為祂是祂子民的保護者,也榮耀以色列,因為他們是上天所眷顧的,這也確認了上帝聖約的信實,邀請外邦人進入聖約的約束,並鼓勵上帝自己的子民在最大的困境中,歡樂地信賴祂的智慧、能力和良善。後代將從這次拯救中受益,因此應當慶祝其紀念。現在關於這個節期,我們在此得知:
1. 何時遵守——每年「十二月十四日和十五日」,就在逾越節前一個月(第21節)。這樣,一年中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都紀念了過去的月份,甚至是「上帝保守他們的那些日子」。他們連續守兩天作為感恩的日子,並不認為這太多,不足以用來讚美上帝。我們不應吝嗇地回報那位如此慷慨賜予我們恩惠的上帝。請注意,他們不是守戰鬥的那一天,而是守安息的那幾天,書珊的猶太人守十五日,這兩天他們都守了。安息日不是在上帝完成工作的那一天設立的,而是在祂「安息」的那一天設立的。現代猶太人將十三日,即他們被毀滅的日子,定為禁食日,其依據是第31節「禁食和他們的呼求」。但那是指他們在困境中的情況(第4章3、16節),當上帝將他們的禁食轉為「喜樂和歡樂」時(撒迦利亞書8:19),就不應繼續禁食。
2. 它被稱為「普珥節」(第26節),源自波斯語「普珥」,意為「籤」,因為哈曼曾透過抽籤決定猶太人被毀滅的時間,但主,籤的支配者,卻決定了那是他們凱旋的時間。這個節期的名稱會提醒他們以色列上帝的至高主權,祂藉著外邦人的愚蠢迷信來成就自己的預旨,並在他們自己的技藝中勝過「每月預測者」(以賽亞書47:13),「使說謊者的預兆落空,使占卜者發狂」(以賽亞書44:25-26)。
3. 由誰設立和頒布。這不是一個神聖的制度,因此不稱為「聖日」,而是一個人為的規定,使其成為「吉日」(第19、22節)。(1) 猶太人定規了它,並「承諾」自己(第27節),自願「承諾照他們所開始的去行」(第23節)。他們透過共同的同意約束自己。(2) 末底改和以斯帖確認了他們的決心,使其對後代更具約束力,並得到這些偉大人物的良好推薦。他們寫信,[1]「以全權」(第29節),他們完全可以這樣做,因為以斯帖是王后,末底改是宰相。當掌權者運用他們的權威來授權善事時,這是好事。[2]「帶著平安和真理的話語」。儘管他們以權威寫信,但他們寫得溫和,不專橫,不強加,而是用耶路撒冷會議在他們的諭旨中使用的語言(使徒行傳15:29):「你們若這樣行,就『好了。願你們平安。』」這些信的風格就是如此,或者說它們的問候或告別語是:「願平安和真理與你們同在。」
4. 由誰遵守——「所有猶太人」,以及「他們的後裔」,以及所有「歸附他們的人」(第27節)。這個節期的遵守必須是普遍且永久的;歸信者必須遵守它,以表明他們對猶太民族的真誠情感以及他們與猶太人利益的結合。在喜樂和讚美中共同參與是聖徒相通的一個分支。
5. 為何要遵守——為了使上帝為祂的教會所行的偉大之事「永不從他們的後裔中消滅」(第28節)。上帝行奇事不是為了一天,而是為了永遠被記念。「祂所行的必永遠長存」(傳道書3:14),因此應當永遠銘記。在這件事上,他們會記念: (1) 哈曼對教會的惡行,永遠受人譴責(第24節):「因為他曾圖謀毀滅猶太人。」這應當銘記在心,使上帝的子民在有如此惡毒的敵人時,永不鬆懈,他們應當對敵人保持警惕。他們的敵人所圖謀的無非是他們的毀滅;因此,他們應當依靠上帝來獲得拯救。 (2) 以斯帖對教會的善行,永遠受人尊崇。當以斯帖冒著生命危險「來到王面前」時,王廢除了諭旨(第25節)。這也必須被記念,無論這個節期在哪裡遵守,這段歷史在哪裡被閱讀以解釋它,她所做的這件事都應當「被傳頌,作為她的記念」。為上帝的以色列所做的善行應當被記念,以鼓勵其他人也這樣做。上帝不會忘記它們,因此我們也不應忘記。 (3) 他們自己的禱告,以及所得到的應允(第31節):「禁食和他們的呼求」。我們在困境中獻上的呼求越多,為拯救而獻上的禱告越多,我們就越有義務為拯救而感謝上帝。「在患難之日求告我」,然後「向上帝獻上感恩」。
6. 如何遵守。關於這一點,讓我們看看: (1) 在此所吩咐的,這是非常好的,就是他們應當將其定為:[1] 歡樂的日子,「宴樂歡慶的日子」(第22節),「宴樂是為歡笑而設的」(傳道書10:19)。當上帝賜予我們歡樂的理由時,我們為何不表達我們的喜樂呢?[2] 慷慨的日子,「彼此饋贈禮物」,以表明他們的愉快和相互尊重,以及他們因這次和其他公共危險和拯救而彼此在愛中更加緊密地結合。朋友的財物是共有的。[3] 慈善的日子,賙濟「窮人」。我們不僅要送禮物給我們的親戚和富有的鄰居,還要送給「窮人和殘疾人」(路加福音14:12-13)。那些蒙受恩典的人,必須以感恩的姿態施恩;而且機會從不缺乏,因為窮人我們常與我們同在。感恩和施捨應當並行,這樣當我們歡樂和讚美上帝時,窮人的心也能與我們一同歡樂,他們的腰也能祝福我們。 (2) 在此之外所添加的,這更好。他們總是在節期中,每天在會堂裡讀完整個故事,並向上帝獻上三個禱告,其中第一個禱告他們讚美上帝,因為祂認為他們配得參與這神聖的禮拜;第二個禱告他們感謝祂奇妙地保守了他們的祖先;第三個禱告他們讚美祂,因為他們活著又遵守了一個節期來紀念這事。這是帕特里克主教的說法。 (3) 它後來退化成了什麼,這更糟。他們自己的作家承認,這個節期在他們中間通常以暴食、醉酒和過度放蕩來慶祝。他們的塔木德明確說,在普珥節,一個人應該喝到分不清「哈曼受咒詛」和「末底改蒙福」的區別。看看人腐敗邪惡的本性常常將最初善意的東西變成什麼:這裡是一個宗教節期變成狂歡節,一個徹底的狂歡,就像我們這裡的守夜一樣。沒有什麼比聖潔的喜樂更能潔淨人心和美化宗教的了;沒有什麼比肉體的歡樂和感官的享樂更能玷污人心和羞辱宗教的了。 「最美好的事物一旦腐敗,就變成最糟糕的。」(Corruptio optimi est pess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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