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第一章
本章本身有許多教導,極具實用價值;但其記載此故事的用意,乃是為了顯明以斯帖如何登上后位,以便她能成為挫敗哈曼陰謀的工具。這一切遠在陰謀策劃之前就已預備妥當,使我們得以觀察並讚嘆護理的預知與其深遠的籌劃。「上帝的作為,他從創世以來都預先知道。」(徒15:18)亞哈隨魯王:一、在其權勢鼎盛之時,宴請所有大臣(第1-9節)。二、在其盛怒之下,因王后不肯應召而將其廢黜(第10-22節)。這顯示上帝如何藉著人的罪惡與愚昧來成就祂自己的目的,若非祂知道如何從中帶出美善,祂就不會容許這些事發生。
亞哈隨魯王的筵席(主前519年)
1 亞哈隨魯作王,從印度直到古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這亞哈隨魯王, 2 在那些日子,坐他的國位在書珊城。 3 在他作王第三年,為他一切首領臣僕設擺筵席,有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就是各省的貴冑與首領,都在他面前。 4 他把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至尊威嚴的尊榮,給他們看了許多日子,共有一百八十天。 5 這日子滿了,王又為所有在書珊城的人,無論大小,在王宮花園的院子裡設擺筵席七日。 6 有白色、綠色、藍色的幔子,用細麻繩和紫色繩繫在銀環和白玉石柱上;床榻是金銀的,鋪在紅、藍、白、黑玉石的地上。 7 用金器皿賜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豐盛,照著王的厚賜。 8 飲酒有規矩,不強迫人;因為王吩咐他宮中一切的官員,要照各人所願的行。 9 瓦實提王后也在亞哈隨魯王的宮中,為婦女設擺筵席。
關於這位亞哈隨魯王究竟是波斯諸王中的哪一位,學者們意見不一。末底改被記載為從耶路撒冷被擄之人之一(ch. ii. 5, 6),由此看來,這位亞哈隨魯王似乎是波斯帝國早期的君王之一。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認為他就是阻礙聖殿建造的亞達薛西,在以斯拉記四章6、7節中也被稱為亞哈隨魯,這是沿用他瑪代曾祖父的名字(Dan. ix. 1)。我們在此處讀到:
一、他廣闊的統治範圍。在大流士和古列時期,只有一百二十個省(Dan. vi. 1);現在卻有一百二十七個省,從印度直到古實(v. 1)。這已成為一個過度膨脹的王國,最終將因自身重量而崩潰,並像往常一樣,迅速失去其所獲得的省份。如果如此巨大的權力落入惡人手中,它就能造成更大的破壞;但如果落入善人手中,它就能成就更大的美善。基督的國度,當世上的國度都歸於祂時,將比這更大,且是永恆的。
二、他宮廷的極盡奢華與壯麗。當他發現自己王位穩固時,心中的驕傲隨著王國的宏偉而滋長,他設擺了一場極其鋪張的筵席,為此耗費巨資,只為「顯出他榮耀之國的豐富和他至尊威嚴的尊榮」(v. 4)。這是一種虛榮,一種毫無意義的炫耀;因為沒有人質疑他王國的財富,也沒有人試圖與他爭奪榮譽。如果他像他的一些繼任者那樣,在慷慨捐助建造聖殿和維持聖殿事奉上(Ezra vi. 8, vii. 22)顯出他王國的財富和他的威嚴,那將會更有價值。亞哈隨魯王設了兩場筵席:1. 一場是為他的貴冑和首領,持續了一百八十天(v. 3, 4)。這並非指他每天都宴請同一批人,而是可能一天宴請一個省的貴冑和首領,另一天宴請另一個省的,而他與他的常隨者則每天都享用豐盛的筵席。迦勒底譯本(對本書故事的增補非常大膽)說,當時他的臣民中發生了叛亂,這場筵席是為了慶祝平息叛亂而設的。2. 另一場是為「所有的人,無論大小」,持續了七天,有些人一天,有些人另一天;因為沒有任何房屋能容納他們,他們便在「王宮花園的院子裡」受款待(v. 5)。分隔各個房間的幔子,或是為賓客搭設的帳篷,都非常精美華麗;他們所坐的床榻或長凳,以及腳下的地面,也都是如此(v. 6)。與此相比,一頓素菜,伴隨著寧靜,享受自我與朋友的相處,勝過這場充滿喧囂與騷動的酒宴。
三、儘管如此,在某些方面仍保持著良好的秩序。我們沒有發現這場筵席像伯沙撒的筵席那樣,讚美糞土之神,並褻瀆聖殿器皿(Dan. v. 3, 4)。然而,迦勒底譯本卻說,聖殿的器皿在這場筵席中被使用,令虔誠的猶太人極為悲痛。它也不像希律的筵席,將先知的頭作為最後一道菜。從這裡對這場筵席的記載中,我們可以得出兩點值得稱讚之處:1. 沒有強迫敬酒,也沒有催促飲酒:「飲酒有規矩,不強迫人」(v. 8),這很可能是最近頒布的法律;「不強迫人」,甚至不藉著不斷提議(約瑟夫如此解釋);他們不傳遞酒杯,而是各人隨意飲用(v. 8),因此,如果有人飲酒過量,那是他們自己的過錯,而當王的命令尊崇節制時,很少有人會犯這種錯誤。這位異教君王的謹慎,即使在他想要展現慷慨之時,也足以令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感到羞愧,他們認為除非讓朋友喝醉,否則不足以展現他們的好客,也不足以歡迎朋友,並藉著傳遞健康之名,傳遞罪惡,甚至死亡。那些這樣做的人有禍了;讓他們閱讀並戰兢吧(Hab. ii. 15, 16)。這是剝奪人的理性,他們最寶貴的珍寶,使他們成為愚人,這是最大的傷害。2. 沒有男女混雜的跳舞;因為男士和女士是分開款待的,不像伯沙撒的筵席,他的妻妾與他一同飲酒(Dan. v. 2),也不像希律的筵席,他的女兒「在他面前跳舞」。瓦實提在自己的寢宮為婦女設擺筵席;不是公開在花園的院子裡,而是在「王宮中」(v. 9)。因此,當王展現他威嚴的尊榮時,她和她的仕女們則展現她們貞潔的尊榮,這才是女性真正的威嚴。
瓦實提拒絕露面;瓦實提被廢黜(主前519年)
10 第七日,亞哈隨魯王飲酒心歡的時候,他吩咐米戶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亞拔他、西達、甲迦斯,這七個在亞哈隨魯王面前侍候的太監, 11 將瓦實提王后戴著王后的冠冕帶到王面前,使百姓和眾首領看她的美貌,因為她容貌甚美。 12 瓦實提王后卻不肯遵從王的命令,不肯藉著太監前來;因此王甚是發怒,他心中的怒火燃燒。 13 那時,王對那些通曉時務的智者說話(因為王向來如此對待一切通曉律法和判斷的人: 14 靠近他的是甲示拿、示達、亞大瑪他、他施、米力、瑪西拿、米母干,這七位波斯和瑪代的首領,他們常見王的面,在國中居首位), 15 說:「瓦實提王后不遵從亞哈隨魯王藉著太監所發的命令,我們當照律法對她怎麼辦呢?」 16 米母干在王和眾首領面前回答說:「瓦實提王后所行的,不但得罪王,也得罪所有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首領和眾百姓。 17 因為王后這事必傳到眾婦女耳中,使她們輕視自己的丈夫,說:『亞哈隨魯王吩咐瓦實提王后到他面前,她卻不來。』 18 今日波斯和瑪代的貴婦們聽見王后這事,也必照樣對王的眾首領說。這樣,就必生出太多的輕蔑和忿怒。 19 王若以為美,就請王降旨,寫在波斯和瑪代人的律法中,永不更改,就是瓦實提永不得再見亞哈隨魯王的面;王也將她的后位賜給一位比她更好的女子。 20 王所降的諭旨傳遍全國(因為國是大的),所有婦女,無論大小,都必尊敬自己的丈夫。」 21 王和眾首領都以這話為美;王就照著米母干的話去行。 22 他發信到王各省,各省按其文字,各族按其語言,使各人在自己家中作主,並按各族的語言宣佈這事。
我們在此看到亞哈隨魯王筵席上所有歡樂的掃興;它以悲傷告終,不像約伯兒女的筵席因曠野的風而結束,也不像伯沙撒的筵席因牆上的字跡而結束,而是因他自己的愚蠢。筵席結束時,王與王后之間發生了一場不幸的爭執,這使筵席突然中斷,賓客們默默地、羞愧地離去。
一、王在酒醉之時,且在眾多紳士的陪伴下,召瓦實提到他面前,這無疑是王的軟弱。當他「飲酒心歡」時,他非要瓦實提戴著「王后的冠冕」,盛裝前來,好讓眾首領和百姓看她的美貌(v. 10, 11)。藉此,1. 他作為丈夫,羞辱了自己。丈夫應當保護妻子的貞潔,絕不應當暴露她,應當作她「眼睛的遮蓋」(Gen. xx. 16),而不是揭露她。2. 他作為君王,貶低了自己,因為他命令妻子做她可以拒絕的事,這大大損害了她的美德。波斯婦女公開露面是違反習俗的,而他卻不以懇求,反而以命令的方式要求她做如此不尋常的事,並將她當作展覽品,這對她來說是極大的困境。如果他沒有因飲酒過量而失去自制,他就不會做這樣的事,反而會對任何提及此事的人感到憤怒。酒入愁腸,智慧盡失,人的理性便會離去。
二、然而,她拒絕他或許不是明智之舉。她「不肯前來」(v. 12);儘管他藉著七位尊貴的太監發出命令,並且是公開的,約瑟夫說他一再派人,她卻堅持拒絕。如果她來了,而這明顯是出於純粹的順服,那就不會損害她的貞潔,也不會成為一個壞榜樣。這件事本身並非罪惡,因此順服會比如此拘泥於形式更能榮耀她。或許她是以傲慢的方式拒絕的,那麼這就肯定是邪惡的;她「輕蔑王的命令」。這對他來說是多麼大的羞辱啊!當他展現他王國的榮耀時,他卻展現了他家庭的恥辱,他有一個隨心所欲的妻子。夫妻之間的爭執在任何時候都夠糟糕了,但在眾人面前則極其可恥,會引起羞愧和不安。
三、王因此勃然大怒。這位統治一百二十七個省份的君王,卻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他的「怒火燃燒」(v. 12)。如果他能壓抑自己的不滿,原諒妻子對他的冒犯,並以玩笑帶過,他會更顧及自己的舒適和聲譽。
四、儘管他非常生氣,但在這件事上,他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直到他諮詢了他的樞密顧問;正如他有七位太監執行他的命令,他們的名字被列出(v. 10),他也有七位顧問指導他的命令。一個人的權力越大,他越需要建議,以免濫用權力。關於這些顧問,經文說他們是博學之人,因為他們「通曉律法和判斷」;他們是智者,因為他們「通曉時務」;而且王對他們寄予厚望並給予他們極大的榮譽,因為他們「常見王的面,在國中居首位」(v. 13, 14)。在眾多的謀士中,便有穩妥。現在這裡有:
1. 向這個內閣會議提出的問題(v. 15):「瓦實提王后不遵從亞哈隨魯王藉著太監所發的命令,我們當照律法對她怎麼辦呢?」請注意:(1) 儘管是王后有罪,律法也必須執行。(2) 儘管王非常生氣,但他只會按照他被建議的律法行事。
2. 米母干提出的建議,即瓦實提應因其不順服而被廢黜。有人認為他提出這個嚴厲的建議,而其他人也同意,是因為他們知道這會取悅王,既能滿足他現在的怒氣,也能滿足他日後的慾望。但約瑟夫說,恰恰相反,王對瓦實提有深厚的感情,如果他能合法地寬恕她的過犯,他就不會廢黜她;那麼我們就必須假設米母干在提出建議時,是真誠地考慮到正義和公共利益。(1) 他指出,如果王后不順服丈夫的行為被忽略而不受懲罰,將會產生不良後果,即會鼓勵其他妻子不順服丈夫並支配他們。如果王與妻子之間這場不幸的爭執,其中妻子是勝利者,是私下發生的,那麼錯誤就會留在他們自己身上,爭吵也可能在他們之間私下解決;但由於它是公開發生的,而且或許當時與王后一同宴飲的女士們對她的拒絕表現出滿意,她的壞榜樣很可能會對王國所有家庭產生不良影響。如果王后必須隨心所欲,而王必須順從(因為私人家庭通常會效法王室的行為),那麼妻子們就會變得傲慢專橫,不屑於順服丈夫,而那些可憐的、被輕視的丈夫可能會為此煩惱,卻無能為力;因為「妻子的爭吵如雨連連滴漏」(Prov. xix. 13; xxvii. 15);參閱Prov. xxi. 9; xxv. 24。當妻子「輕視自己的丈夫」,而她們本應「敬重」丈夫(Eph. v. 33),並爭奪對那些她們本應「順服」之人(1 Pet. iii. 1)的「支配權」時,就必然會不斷產生罪惡和悲傷,混亂和各種惡行。而大人物必須小心,不要樹立這種榜樣(v. 16-18)。(2) 他指出,頒布一道廢黜瓦實提的諭旨將會帶來良好的後果。我們可以假設,在他們採取這種極端措施之前,他們曾派人去問瓦實提是否願意順服,承認「我錯了」,並請求王的赦免,如果她這樣做了,她的壞榜樣所造成的危害就會被有效阻止,訴訟也會被中止;但她很可能繼續頑固不化,堅持這是她的特權,可以隨心所欲,無論王是否高興,因此他們對她作出了這個判決,即她「永不得再見王的面」,而且這個判決被如此批准,永不更改(v. 19)。人們希望這樣做的結果是「所有婦女都必尊敬自己的丈夫」,即使是「大」人物的妻子,儘管她們地位顯赫,以及「小」人物的妻子,儘管丈夫地位卑微(v. 20);這樣,各人就能在自己家中作主,正如他應當做的,而妻子順服,兒女和僕人也會順服。維護家庭的良好秩序,符合國家和王國的利益。
3. 根據這項建議頒布的諭旨,表明王后因抗命而被廢黜,這是根據律法;如果其他妻子也同樣不順服丈夫,她們也必須預期會同樣蒙羞(v. 21, 22):難道她們比王后更好嗎?無論這道諭旨是為了滿足王的激情還是政治考量,上帝的護理都藉此成就了祂自己的目的,那就是為以斯帖登上后位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