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七章
摩西在本章中勸勉以色列人: 一、總體而言,要遵守神的誡命(第11、12節)。 二、具體而言,為此目的,要使自己遠離一切與拜偶像者的交通。 1. 他們必須徹底毀滅那七個被定為聖的民族,不可憐憫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立約(第1、2、16、24節)。 2. 他們絕不可與這些民族的餘民通婚(第3、4節)。 3. 他們必須毀壞並焚燒他們的祭壇和偶像,甚至不可將其上的金銀據為己有(第5、25、26節)。 為加強這項命令,摩西指出他們有義務這樣做: (1) 這是他們的本分。考慮到: [1] 他們被神揀選(第6節)。 [2] 這次揀選的原因(第7、8節)。 [3] 他們與神所立的聖約關係(第9、10節)。 (2) 這是他們的利益。這裡應許: [1] 總體而言,如果他們事奉神,祂必賜福並使他們昌盛(第12-15節)。 [2] 具體而言,如果他們趕出這些民族,使他們不致成為試探,神也必趕出這些民族,使他們不致成為他們的困擾(第17節等)。
防範偶像崇拜的警告(主前1451年) 1 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個國民,都比你強大。 2 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給你,你就要擊殺他們,將他們全然毀滅;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憫他們。 3 不可與他們結親;你的女兒不可嫁給他們的兒子,你的兒子也不可娶他們的女兒。 4 因為他們必使你的兒子轉離不跟從我,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速速將你滅絕。 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的雕像。 6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的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的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8 卻是因為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祂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聖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10 卻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祂的人,祂必不遲延,要當面報應他。 11 所以,你要謹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這裡有: 一、對一切與偶像和拜偶像者為友、交通的嚴格警告。那些蒙神接納進入交通的人,絕不可與黑暗無益的行為有任何交通。為防止這擺在他們面前的網羅,他們被吩咐要處理這些事。
1. 他們不可憐憫這些民族(第1、2節)。這裡吩咐他們進行血腥的工作,然而這是神的工作,是美好的工作,在適當的時機和地點,是必要、蒙悅納且榮耀的。 (1) 神在此應許祂必盡自己的本分。這裡將神必「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祂必「從他們面前趕出那些現今佔據那地的國民」視為理所當然的事;對此毫無疑問。祂的權能是不可抗拒的,因此祂能做到;祂的應許是不可侵犯的,因此祂必做到。現在, [1] 這些被定為聖的民族在此被點名並計數(第1節),共有「七個」,七對一的比例是很大的懸殊。他們被具體指出,好讓以色列人知道他們使命的界限:他們的嚴厲必須到此為止,不可再進一步;他們也不可藉此使命之名,殺害所有擋路的人;不,這波浪必須止息。將這使命限制於此處所提的民族,清楚暗示後世不可將此作為先例;這不能為那些不留情面的野蠻律法辯護。無論這種方法在神親自規定時,與那獻祭大量牲畜並焚燒的時代多麼相符,如今所有贖罪祭都已在基督寶血所成就的偉大挽回祭中得以完全並被取代,人血或許比以往更為寶貴,那些擁有最大權力的人也不可濫用。 [2] 這裡承認他們比以色列人更強大。他們在這片土地上已根深蒂固許久,而以色列人是外來者;他們人數更多,擁有比以色列人更魁梧、更精通戰爭的人;然而這一切都不能阻止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被趕出。以色列敵人的強大,彰顯了以色列神的權能,祂必勝過他們。 (2) 祂吩咐他們盡自己的本分。「你就要擊殺他們,將他們全然毀滅」(第2節)。如果神趕出他們,以色列人就不可接納他們,不,不可作為佃戶、納貢者或僕人。不可與他們立任何形式的聖約,不可憐憫他們。這種嚴厲的命令是為了: [1] 懲罰他們及其列祖所犯的罪惡。亞摩利人的罪孽如今已滿盈,罪孽積累越久,最終降臨的報應就越嚴厲。 [2] 為了防止他們若存活下來,會對神的以色列人造成危害。這些可憎之民不可與聖潔的後裔混雜,免得他們被腐化。寧願這些生命從地上消失,也不願宗教和對神的真敬拜在以色列中失落。我們也當如此對待那些與我們靈魂為敵的私慾;神已藉著「罪必不能轄制你們」的應許將它們交在我們手中,除非是我們自己的過錯;我們不可與它們立約,也不可憐憫它們,而要治死並釘死它們,將它們全然毀滅。
2. 他們不可與那些從刀劍下逃脫的人通婚(第3、4節)。迦南人的家族古老,很可能其中有些被稱為「尊貴的」,這可能誘惑以色列人,特別是那些在支派中地位較低的人,去尋求與他們聯姻,以提升自己的血統;而且,他們對這片土地的了解可能對他們開發土地有所助益:但宗教和對神的敬畏必須超越所有這些考量。因此,與他們通婚是不合法的,因為這是危險的;這件事曾對古世界造成致命後果(創世記6:2),而現今世界中成千上萬的人也因不敬虔的婚姻而毀滅;因為在混合婚姻中,好人被敗壞的恐懼遠大於壞人被轉化的希望。事實證明了這警告的合理性:「他們必使你的兒子轉離不跟從我。」所羅門為此愚昧付出了沉重代價。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曾為娶外邦女子這罪悔改,並努力改革(以斯拉記9、10章,尼希米記13章),新約也警告不可「與不信的原不相配」(哥林多後書6:14)。那些在選擇配偶時,至少不遵守可辯護的信仰界限的人,不能指望找到合適的幫助。一份迦勒底語意譯本在此補充了這命令的原因(第3節):「因為與拜偶像者結婚的人,實際上是與他們的偶像結婚。」
3. 他們必須毀滅所有偶像崇拜的遺物(第5節)。他們的祭壇、柱像、木偶和雕像,都必須被毀滅,既是對偶像崇拜的聖潔憤怒,也是為了防止感染。這命令之前已頒布過(出埃及記23:24;34:13)。以色列人曾憑著虔誠的熱心做了許多這類善工(歷代志下31:1),以及好王約西亞(歷代志下34:3, 7),這可與使徒行傳19:19中焚燒行邪術的書相提並論。
二、這裡有很好的理由來加強這項警告。
1. 神揀選這百姓作祂自己的子民(第6節)。神與以色列之間建立了一種聖約和交通,是祂與世上任何其他民族所沒有的。他們豈能藉著偶像崇拜羞辱那如此尊榮他們的神?他們豈能輕視那如此向他們顯明慈愛的神?當神已如此尊貴並提升他們超越萬民時,他們豈能將自己與其他民族等同?神既然揀選他們作祂自己的特選子民,除了他們之外別無他民,他們豈不也當揀選神作他們自己的特選神,除了祂之外別無他神?
2. 這揀選的恩惠是白白的。(1) 他們自身沒有任何值得推薦或使他們配得這恩惠的特質。「民多,君王才有榮耀」(箴言14:28)。但他們的人數微不足道;他們下埃及時只有七十人,雖然在那裡人數大增,但仍有許多其他民族人數更多:「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第7節)。耶路撒冷他爾根的作者在此處的解讀對他的民族過於恭維:「你們在萬民中是謙卑溫柔的」;這與事實完全相反:他們反而是萬民中最頑梗、最惡劣的。 (2) 神純粹從祂自己身上找到了原因(第8節)。 [1] 祂愛你們,因為祂願意愛你們。父啊,是的,因為這在祢眼中看為美善。凡神所愛的,祂都白白地愛(何西阿書14:4)。那些滅亡的人是因自己的功勞而滅亡,但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因特權而得救。 [2] 祂成就了祂的工作,因為祂要守祂的諾言。「祂領你們出埃及,是為了履行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他們身上或他們所做的事,都沒有也無法使神虧欠他們;但祂使自己虧欠於祂自己的應許,祂必履行,儘管他們不配。
3. 他們所進入的聖約內容;簡而言之,就是他們如何待神,神也必如何待他們。他們必會發現祂: (1) 善待祂的朋友(第9節)。「耶和華你的神不像列國的神,那些是幻想的產物,只適合輕浮的詩歌,而非嚴肅敬虔的對象;不,祂是神,是真神,是獨一的神,是信實的神,祂不僅能且樂意成就祂自己的應許,也能滿足所有敬拜祂之人的正當期望,祂必守聖約施慈愛,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我們若不謹守祂的誡命,就妄稱愛祂);「而且」(這裡為解釋第二條誡命的應許而補充)「不僅向千代的人,更是向千代——這泉源是如此取之不盡,這水流是如此恆久不變!」 (2) 公義對待祂的敵人:祂「向恨祂的人報應」(第10節)。注意: [1] 故意犯罪的人是恨神的人;因為肉體的心是與神為敵的。拜偶像者尤其如此,因為他們與神的競爭者結盟。 [2] 恨神的人不能傷害祂,但肯定會毀滅自己。祂必當面報應他們,藐視他們和他們一切無力的惡意。祂的箭據說「對準他們的臉」(詩篇21:12)。或者,祂必將那些審判降在他們身上,這些審判在他們自己看來,就是他們拜偶像的公正懲罰。比較約伯記21:19,「祂報應他,他必知道。」雖然報應看似遲緩,但絕不遲延。惡人和罪人必「在地上受報」(箴言11:31)。我不能不提耶路撒冷他爾根對此處的解釋,因為它表達了猶太教會對來世的信心:「祂向恨祂的人報應他們今世的善行,以便在來世毀滅他們。」
12 所以,你們若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向你守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聖約和慈愛。 13 祂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祂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你身所生的,你地所產的,就是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14 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中間沒有不能生育的男女,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 15 耶和華也必使一切疾病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祂都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16 耶和華你的神所要交給你的各民族,你都要將他們滅絕;你的眼不可憐憫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為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17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民比我眾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 18 你不要懼怕他們,卻要好好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並耶和華你的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出來。耶和華你的神也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國民。 20 並且耶和華你的神必打發黃蜂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躲藏的人都被滅絕。 21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們中間,是偉大可畏的神。 22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一下子將他們滅盡,免得田野的野獸在你身上增多。 23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毀滅他們,直到他們被滅盡。 24 祂也必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要從天下除滅他們的名;沒有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盡。 25 他們神明的雕像,你們要用火焚燒;你不可貪圖其上的金銀,也不可取為己有,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的神所憎惡的。 26 你也不可將可憎之物帶進你家,免得你像那物一樣成為被咒詛的;你必須全然厭惡它,全然憎恨它,因為它是被咒詛的。
這裡: 一、再次重申防範偶像崇拜和與拜偶像者交通的警告:「你都要將他們滅絕,不可事奉他們的神」(第16節)。如果我們樂於與行黑暗之事的人交通,我們就有可能與黑暗的行為有份。這裡也再次重申了毀滅偶像的命令(第25、26節)。異教徒所敬拜的偶像對神來說是可憎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也必須如此:所有真正愛神的人都恨惡神所恨惡的。請注意這如何被強調:「你必須全然厭惡它,全然憎恨它」;我們必須對罪,那「耶和華所恨惡的可憎之物」,產生如此聖潔的憤怒。他們不可為了滿足貪婪而保留偶像:「你不可貪圖其上的金銀」,也不可覺得毀滅它們可惜。亞干因將被定為聖的物據為己有而付出了沉重代價。他們也不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保留它們:「你也不可將可憎之物帶進你家,作為裝飾品懸掛,或作為古物保存。不,把它扔進火裡,那是它最適合的地方。」給出這警告有兩個原因: 1. 「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第25節),也就是說,「免得你在不知不覺中被吸引,喜歡它、愛它、迷戀它、尊敬它。」 2. 「免得你像那物一樣成為被咒詛的」(第26節)。那些製造偶像的人被說成像偶像一樣愚蠢無知;這裡他們被說成在更糟糕的意義上像偶像,被神咒詛並註定滅亡。將這兩個原因放在一起看,並觀察到任何使我們陷入網羅的事物,都會使我們受到咒詛。
二、神對順服之人的恩惠應許,以最感人、最流暢的表達方式詳盡闡述,這暗示了敬虔既是神的渴望,也是我們自己的利益。這裡給予他們一切可能的保證:
1. 如果他們真誠努力履行聖約的本分,神必會履行祂的本分。祂必「向你守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聖約和慈愛」(第12節)。讓我們在職責上持守不變,我們就無需質疑神慈愛的恆久不變。
2. 如果他們愛神、事奉祂,並將自己和所有的一切獻給祂,祂必愛他們,賜福他們,使他們大大增多(第13、14節)。他們還能渴望什麼來使他們幸福呢? (1) 「祂必愛你。」祂先愛了我們(約翰一書4:10),如果我們以兒女的本分回報祂的愛,那麼,也只有那時,我們才能期待祂的愛持續不斷(約翰福音14:21)。 (2) 「祂必以祂的愛之記號賜福你,勝過萬民。」如果他們以獨特的服事將自己與鄰舍區分開來,神也必以獨特的祝福尊榮他們,超越他們的鄰舍。 (3) 「祂必使你人數增多。」增多是古時為使世界繁衍而賜下的祝福,一次又一次(創世記1:28;9:1),這裡則是為使迦南這小世界本身繁衍。他們的家庭和牲畜的增多都蒙應許:他們既不會有產業而無繼承人,也不會有繼承人而無產業,而是會完全滿足於擁有許多兒女,並為他們提供豐足的供應和產業。
3. 如果他們使自己遠離埃及的偶像崇拜,神必使他們遠離「埃及的疾病」(第15節)。這似乎不僅指那些藉其力量使他們得救的埃及災難,也指他們記得在埃及人中盛行的一些地方性流行病(我們稱之為),神曾藉此懲罰埃及人的國家性罪惡。疾病是神的僕人;它們去祂所差遣之處,做祂所吩咐之事。因此,治死我們靈魂的罪,對我們身體的健康是有益的。
4. 如果他們「剪除」那些被定為聖的民族,他們「就必」剪除他們,沒有人能抵擋他們。他們在這件事上的本分本身就是他們的益處:「耶和華你的神所要交給你的各民族,你都要將他們滅絕」——這是誡命(第16節);而「耶和華你的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毀滅他們」——這是應許(第23節)。因此,我們被命令不可讓罪作王,不可放縱自己,也不可縱容罪,而要恨惡它並與之爭戰;然後神應許「罪必不能轄制我們」(羅馬書6:12, 14),我們必能勝過它,而且是得勝有餘。征服迦南的困難和不確定性曾是他們列祖的絆腳石,摩西在此鼓勵他們,對抗那些最可能使他們灰心喪志的事,吩咐他們「不要懼怕他們」(第18節),又再次說(第21節)。 (1) 他們不可因敵人的數量和力量而氣餒:「你若心裡說:這些國民比我眾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第17節)。我們傾向於認為人數最多的必然會獲勝:但為了堅固以色列人對抗這誘惑,摩西提醒他們法老和埃及所有勢力的毀滅(第18、19節)。他們曾親眼看見「大試驗」,或「神蹟」(迦勒底語譯本如此解讀),就是神蹟奇事,並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他們出埃及,為的是要領他們進入迦南,由此他們可以輕易推斷神「能」趕出迦南人(迦南人雖然相當可怕,但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不像埃及人那樣佔有優勢;那能做大事的,也能做小事),而且祂「必」趕出他們,否則祂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對他們來說就不是恩惠了。那開始的必會完成。因此你必「好好記念」這事(第18節)。神的言語和作為,若能被用作我們信心和順服的幫助,就是被好好記念了。那被好好收藏的,就是當我們需要使用時隨時可得的。 (2) 他們不可因自己軍隊的軟弱和不足而氣餒;因為神必差遣「黃蜂」或「大黃蜂」(有些人如此解讀,第20節)作為援軍,可能比一般的更大,牠們會如此恐嚇和騷擾他們的敵人(或許會使許多人喪命),以致他們最龐大的軍隊也會輕易成為以色列人的獵物。神曾用蒼蠅降災於埃及人,卻用黃蜂降災於迦南人。那些不從別人身上較輕的審判中吸取教訓的人,可能會在自己身上遭遇更大的審判。但以色列人最大的鼓勵是神在他們中間,是「偉大可畏的神」(第21節)。如果神為我們,如果神與我們同在,我們就不必懼怕任何受造物對抗我們的力量。 (3) 他們不可因戰事進展緩慢而氣餒,也不可認為如果迦南人不能在第一年被趕出,就永遠無法被征服;不,他們必須「漸漸趕出」,而不是「一下子」趕盡(第22節)。注意:我們不可認為,因為教會的拯救和敵人的毀滅不是立即實現的,所以它們就永遠不會實現。神必按祂自己的方式和時間完成祂自己的工作,我們可以確信那總是最好的。因此,信徒心中的敗壞也是「漸漸」被趕出的。成聖的工作是逐步進行的;但那審判最終必會帶來完全的勝利。這裡給出的理由(如之前出埃及記23:29, 30所說)是:「免得田野的野獸在你身上增多。」神將地賜給世人;因此,寧願留下一些迦南人佔據,直到以色列人數量足夠多以填滿那地,也不願那地成為龍的居所,成為「曠野走獸的庭院」(以賽亞書34:13, 14)。然而神本可以阻止野獸的危害(利未記26:6)。但驕傲、安全感,以及其他因安定繁榮而常有的罪,比田野的野獸更危險,這些罪可能會在他們身上增多。參見士師記3: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