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六章
摩西在本章中繼續囑咐以色列人,務必在迦南地持守他們的信仰。這與第四章的內容大同小異。 一、他的序言是勸勉順服(第1-3節)。 二、他闡述順服的偉大原則。首先要相信的真理是:上帝是獨一的(第4節)。首先要履行的職責是:盡心愛祂(第5節)。 三、他規定了維護信仰的方法(第6-9節)。 四、他警告他們提防那些會毀壞信仰的事物——濫用豐盛(第10-12節)、傾向偶像崇拜(第14、15節),並給予他們一些普遍的誡命(第13、16-18節)。 五、他指示他們如何教導自己的兒女(第20節及以後)。
信仰的總結(主前1451年) 1 這些是耶和華你們上帝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
在此,請注意: 1. 摩西教導百姓的,完全是上帝吩咐他教導的,別無其他(第1節)。同樣,基督的僕人也應當教導祂的教會「凡祂所吩咐的」,不多也不少(太28:20)。 2. 教導他們的目的是要他們照著所教導的去行(第1節),「謹守上帝的律例」(第2節),並「謹守遵行」(第3節)。如果我們不照著父母和牧者的良好教導去生活,這些教導只會加重我們的定罪。 3. 摩西在他們進入迦南地之際,努力使他們堅定地歸向上帝和敬虔,好讓他們為那地的福樂做好準備,並抵禦那地的誘惑;現在他們正要開始新的生活,應當有個好的開始。 4. 心中敬畏上帝將是順服最有力的原則:「好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謹守他的一切律例」(第2節)。 5. 信仰在家庭或國家中的傳承是最好的傳承:我們不僅自己,而且我們的兒女、子子孫孫都能敬畏耶和華,這是極其可取的。 6. 信仰和公義能促進並保障任何民族的繁榮。敬畏上帝,你就會享福。那些受過良好教導的人,如果他們照著所教導的去行,也會得到豐足的供應,就像以色列人在「流奶與蜜之地」一樣(第3節)。
警告與誡命(主前1451年) 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10 耶和華你的上帝領你進入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給你預備又大又美的城邑,非你所建造的; 11 又給你預備裝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非你所裝滿的;又給你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12 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事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14 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列國的神; 15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上帝是忌邪的上帝,免得耶和華你上帝的怒氣向你發作,將你從地上除滅。 16 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像你們在瑪撒試探他一樣。
這裡有: 一、信仰的簡要總結,包含信心和順服的首要原則(第4、5節)。這兩節經文被猶太人視為聖經中最寶貴的部分之一:他們將其寫在經文匣中,認為自己不僅有義務每天至少誦讀兩次,而且因有此義務而感到非常幸福,他們中間有這樣一句話:「我們何等蒙福,每天早晚都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但如果我們能適當地思考並善用以下兩點,我們將更蒙福: 1. 我們在此被教導要相信關於上帝的事:即「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 (1) 我們所事奉的上帝是耶和華,一個無限、永恆、完全、自存、自足的存有。 (2) 祂是獨一的、永活的真神;唯有祂是上帝,而且祂是獨一的。堅定地相信這個不證自明的真理,將有效地使他們抵禦一切偶像崇拜,因為偶像崇拜是由「有許多神」這個根本錯誤引入的。毫無疑問,只有一位上帝,「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可12:32)。因此,我們不應有別神,也不應渴望有別神。有些人認為這裡清楚暗示了上帝神性中的三位一體;因為上帝的名字在這裡出現了三次,卻都被宣告為獨一的。那些以這位獨一的耶和華為上帝的人是蒙福的;因為他們只有一位主需要取悅,只有一位施恩者需要尋求。擁有一口泉源勝過一千個水池,擁有一位全足的上帝勝過一千個不足的上帝。 2. 我們在此被教導關於上帝要求人類履行的職責。這一切都歸結為其原則:「你要盡心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曾承諾(第2節)教導他們敬畏上帝;為了履行他的承諾,他在此教導他們愛祂,因為我們對祂的愛越熱切,我們對祂的敬畏就越大;尊敬父母的孩子無疑愛他們。曾有哪位君王立法要求他的臣民愛他嗎?然而,神聖恩惠的謙卑是如此之大,以至於這被定為上帝律法的第一條和最大的誡命,即我們要愛祂,並且我們對祂的所有其他職責都應出於愛的原則。「我兒,將你的心給我。」我們必須高度尊崇祂,樂於有這樣一位存有,樂於祂的一切屬性以及祂與我們的關係:我們的渴望必須歸向祂,我們的喜樂在祂裡面,我們的倚靠在祂身上,我們必須完全奉獻給祂。思想祂、聽祂的話、向祂說話、事奉祂,對我們來說必須是一種持續的樂趣。我們必須愛祂: (1) 作為耶和華,最美好的存有,祂本身最卓越、最可愛。 (2) 作為我們的上帝,與我們立約的上帝,我們的父,以及最仁慈、最慷慨的朋友和施恩者。我們也被吩咐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愛祂: [1] 以真誠的愛;不僅口頭上說愛祂,而心卻不與祂同在,而是內心真實地,在祂裡面尋得安慰。 [2] 以強烈的愛;心必須以極大的熱情和熾熱的感情歸向祂。有些人因此認為我們應該避免說(像我們通常表達的那樣)我們將「盡心」做這做那,因為我們除了愛上帝之外,不應該「盡心」做任何事;而且這個詞語既然在這裡用於那神聖的火焰,就不應該被褻瀆。祂是我們的一切,就必須擁有我們的一切,而且只有祂。 [3] 以超凡的愛;我們必須愛上帝勝過任何受造物,除了為祂和從屬於祂而愛的之外,不愛任何其他事物。 [4] 以明智的愛;因為馬可福音12:33如此解釋。盡心、盡意愛祂,我們必須認識祂,因此愛祂,如同那些看到充分理由愛祂的人。 [5] 以完全的愛;祂是獨一的,因此我們的心必須在這愛中合一,我們情感的整個洪流必須流向祂。願這上帝的愛傾注在我們心中!
二、這裡規定了維持和保持我們心中和家庭中信仰的方法,使其不致枯萎衰敗。這些方法是: 1. 默想:「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心上」(第6節)。雖然單單這些話語,若沒有其所指的事物,對我們毫無益處,但如果我們忽略這些話語,我們就有失去這些事物的危險,因為神聖的光和能力通常是藉著話語傳達到心裡的。上帝的話語必須存放在我們心裡,使我們的思想每天與之交流,並專注於它們,從而使整個靈魂能夠在它們的影響和感動下存留和行動。這緊隨在盡心愛上帝的律法之後;因為那些這樣做的人會將祂的話語存放在心裡,既作為那愛的證據和結果,也作為保存和增長那愛的方法。愛上帝的人也愛祂的聖經。 2. 對兒女的宗教教育(第7節):「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藉著傳授你的知識,你會增長它。」那些自己愛主上帝的人,應當盡其所能地引導兒女愛祂,從而防止家庭中信仰的傳承被切斷。「你要殷勤地磨礪他們,使他們成為你的兒女」,有些人這樣讀;頻繁地向他們重複這些事,嘗試各種方法將它們灌輸到他們的心中,使它們深入他們的心靈;就像磨刀一樣,先磨這邊,再磨那邊。「要仔細而精確地教導你的兒女;並像磨刀一樣,旨在使他們鋒利,使他們有刃。教導你的兒女,不僅是你親生的兒女」(猶太人說),「而且所有在你的照管和教導之下的人。」派翠克主教在此很好地指出,摩西認為他的律法非常簡單易懂,以至於每個父親都能教導他的兒子,每個母親也能教導她的女兒。因此,我們所受託的這件美事,我們必須小心地傳給我們的後代,使其得以永續。 3. 虔誠的談話。「你要談論這些事,帶著應有的敬畏和嚴肅,不僅為了你的兒女,也為了你其他的家人、朋友和同伴,無論你坐在家裡工作、吃飯、休息,或接待訪客,以及你行在路上消遣、交談,或旅行時,當你晚上從家人身邊退下準備睡覺時,以及早上你起床回到家人身邊時。抓住一切機會與你周圍的人談論神聖的事;不是關於未啟示的奧秘,或有爭議的問題,而是關於上帝的明確真理和律法,以及與我們平安有關的事。」將神聖的事物作為我們日常談話的主題,非但不會被視為貶低其尊榮,反而被推薦給我們談論;因為我們越是熟悉它們,就越會欣賞它們並受其感動,並可能因此成為傳播神聖光熱的工具。 4. 頻繁閱讀聖經:「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第8、9節)。很可能在那個時代,整部律法的書面副本很少,只有在住棚節時,百姓才能聽到律法被誦讀;因此上帝吩咐他們,至少在當時,將律法中一些最重要、最全面的精選經文寫在牆上,或寫在羊皮卷上戴在手腕上;有些人認為猶太人廣泛使用的經文匣就是由此而來。基督責備法利賽人,不是因為他們佩戴經文匣,而是因為他們喜歡將其做得比別人寬大(太23:5)。但當聖經在他們中間普及後,這種權宜之計的必要性就減少了。英國教會的第一批改革者明智而虔誠地規定,在聖經稀缺時,應將一些精選的聖經經文寫在教堂的牆壁和柱子上,以便百姓熟悉,這符合這項指示,這項指示似乎在字面上對猶太人有約束力,就像它在意義上對我們有約束力一樣,即我們應當盡一切可能使上帝的話語對我們來說是熟悉的,以便我們在所有場合都能隨時取用,以約束我們遠離罪惡,並引導和激勵我們履行職責。它必須像「刻在我們手掌上」的東西一樣,永遠擺在我們眼前。參箴言7:1-3。這也暗示我們絕不能羞於承認我們的信仰,也絕不能羞於承認我們受其約束和管理。讓它寫在我們的城門上,讓每個經過我們門口的人都能讀到,我們相信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並且相信我們有義務「盡心愛祂」。
三、這裡給出一個警告,不要在繁榮富足的日子忘記上帝(第10-12節)。 1. 他在此提升了他們對上帝美善的期望,認為上帝必會將他們帶入祂所應許的美地(第10節),他們將不再像牧羊人或貧窮的旅客那樣住在帳篷裡,而是要定居在又大又美的城邑中,不再在貧瘠的曠野中流浪,而是要享受裝備精良的房屋和栽種良好的園子(第11節),而這一切都無需他們自己的勞心費力,他在此特別強調這一點——「非你所建造的城邑,非你所裝滿的房屋等等」,這既因為他們如此輕易地得到這些恩賜,使得這恩典的價值確實大增,然而,如果他們不實際思考這一點,這恩典的價值就會被低估,因為我們最能感受到那些付出高昂代價的事物的價值。當他們如此輕易地得到這份禮物時,他們就容易變得安逸,忘記施予者。 2. 他要求他們警惕自己內心的邪惡:「那時你要謹慎,當你安穩舒適時,免得你忘記耶和華」(第12節)。請注意: (1) 在繁榮的日子裡,我們極容易忘記上帝,忘記我們對祂的倚靠、我們對祂的需要以及我們對祂的義務。當世界對我們微笑時,我們容易向它獻殷勤,並期望從中獲得幸福,於是我們就忘記了祂是我們唯一的份和安息。亞古珥祈求免受這種試探(箴30:9):「恐怕我飽足了,就否認你。」 (2) 因此,在這種時候,需要極大的謹慎和警惕,並嚴密看守我們自己的心。「那時你要謹慎;既然你已被警告有危險,就要警惕防範。將上帝的話語繫在手上為記號,為此目的,以防你忘記上帝。當你定居在迦南時,不要忘記你從埃及被拯救出來;要回顧你『從何而來』。當你的末後大大增多時,要記住你起初的微小。」
四、這裡給出了一些重要的特別誡命和禁令。 1. 他們必須在所有場合尊榮上帝(第13節):「敬畏祂,事奉祂」(因為如果祂是主,我們就必須敬畏祂並做祂的工作);「指著祂的名起誓」,也就是說,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向任何其他神明求告,作為真理的判斷者和錯誤的報應者。只指著祂起誓,不可指著偶像或任何其他受造物起誓。在與鄰國的所有條約和盟約中,都要指著祂的名起誓,不要為了奉承他們而指著他們的神起誓。指著祂的名起誓有時代表公開承認祂的名。以賽亞書45:23「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被解釋為(羅14:11)「萬口必向神承認」。 2. 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將那榮耀歸給別神(第14節):「你們不可隨從別神」,也就是說,「你們不可事奉或敬拜他們」;因為他們這樣做就是偏離了,就是向真神行淫,而真神在這方面比任何事都更是「忌邪的上帝」(第15節):博學的派翠克主教在此引用邁蒙尼德的話指出,我們在律法書或先知書中從未發現「怒氣」、「烈怒」、「嫉妒」或「憤怒」歸於上帝,除非是因偶像崇拜而起。 3. 他們必須謹防「試探上帝」而羞辱祂(第16節):「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也就是說,「你們在任何危急情況下都不可不信上帝的能力、同在和護理,也不可與祂爭吵」,如果他們放縱不信的惡心,他們在迦南地也會像在曠野一樣,找到機會這樣做。環境的改變並不能治癒抱怨和煩躁的傾向。我們的救主用這個警告來回答撒旦的一個試探,並應用在自己身上(太4:7):「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無論是當我們在履行職責的道路上時,絕望於祂的能力和良善,還是當我們偏離那條道路時,卻妄自倚賴祂。
對以色列的囑咐(主前1451年) 17 你們要殷勤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法度、律例,就是他所吩咐你的。 18 你要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為善的事,使你得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19 從你面前趕出你的一切仇敵,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20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上帝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21 你就要對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奴僕;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22 在我們眼前,將大神蹟大奇事加在埃及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23 將我們從那裡領出來,為要領我們進入他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24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敬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我們常得好處,蒙他保全我們的性命,像今日一樣。 25 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這裡有: 一、摩西囑咐他們自己要遵守上帝的誡命:「你們要殷勤遵守上帝的誡命」(第17-19節)。請注意:在我們的心靈和生活中,要以其能力來維持信仰,需要極大的謹慎和努力。疏忽會毀滅我們;但沒有勤奮,我們就無法得救。為了促使他們這樣做,他在此向他們展示: 1. 這將非常蒙上帝悅納:這是「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為善的事」;在「上帝眼中」看為正為善的,才是真正正為善的。如果我們將創造主的恩惠視為我們的幸福,將創造的律法視為我們的準則,我們就會敬虔。 2. 這對他們自己將非常有益處。這將確保他們擁有迦南地,在那裡繁榮昌盛,並不斷戰勝那些阻礙他們的人。簡而言之,「行善,你就會享福。」
二、他囑咐他們要教導兒女上帝的誡命,不僅是為了讓他們在幼年時能明智而熱情地參與宗教活動,更是為了讓他們日後能維持信仰,並將其傳給後代。現在: 1. 這裡有一個假設孩子們會問的恰當問題(第20節):「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所守的節期、所獻的祭物,以及我們所持守的許多特殊習俗是什麼意思呢?」請注意: (1) 所有神聖的制度都有其確切的意義,其中蘊含著偉大的目的。 (2) 我們有責任了解並明白它們的意義,以便我們能獻上合理的敬拜,而不致「獻上瞎眼的為祭」。 (3) 孩子們及早探究他們所受教導的宗教儀式的真正意圖和意義是好的。如果有人在神聖的事物上如此好問,這是一個好兆頭,表明他們關心這些事,也是他們對這些事有更深認識的好方法。「我們就必認識耶和華,我們若追求認識祂。」 2. 這裡有一個完整的答案,放在父母口中,以便回答這個好問題。父母和教師必須教導他們所負責的人,即使他們不問,甚至對此反感;更何況當有人提出問題並渴望得到教導時,他們更應樂於回答和教導;因為可以期望那些提問的人會願意接受。孩子們問上帝律法的意義嗎?讓他們被告知,這些律法是要遵守的: (1) 為了感恩上帝過去對他們的恩惠,特別是他們從埃及被拯救出來(第21-23節)。孩子們必須經常被告知他們的祖先在埃及為奴時的悲慘境況,上帝將他們從那裡救出來所行的偉大救贖,以及上帝賜給他們這些特殊律例,是為了永遠紀念那奇妙的工作,藉此他們被塑造成一個獨特的民族。 (2) 作為上帝進一步施恩的規定條件(第24節):「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為我們的益處。」請注意:上帝吩咐我們的,沒有什麼不是真正為了我們的益處。敬虔是我們的利益,也是我們的職責。 [1] 這將是我們的生命:「使他保全我們的性命」,這是一個極大的恩惠,超乎我們的預期,考慮到我們曾多少次喪失生命本身。敬虔有今生生命延續和舒適的應許,只要這符合上帝的榮耀。 [2] 這將是我們的義。如果我們能完全遵守愛上帝的誡命,盡心、盡性、盡力,並且我們能說:「我們從未做過其他事」,這將是我們的義,使我們有資格獲得無罪之約的益處;如果我們能繼續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律法就會稱我們為義。但我們不能聲稱做到這一點,因此我們真誠的順服將藉著一位中保被接納,使我們被稱為「在上帝面前為義」,就像挪亞一樣(創7:1;路1:6;約壹3:7)。迦勒底譯本讀作:「我們若謹守遵行這些誡命,就必有賞賜給我們」;因為毫無疑問,遵守上帝的誡命,必有大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