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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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Matthew Henry注釋|申命記

申命記 562

摩西第五卷書,稱為 申命記, 之 釋義與實踐默想。

本書重複了前三卷書中許多歷史與律法,這些重複的內容是摩西在臨終前,以口頭(為使其產生影響)和書面(為使其存留)方式傳達給以色列人的。除了最後一章摩西之死以外,本書沒有新的歷史記載;就目前所見,也沒有新的啟示賜給摩西。因此,本書的文體不像之前那樣寫著:「耶和華對摩西說。」

然而,先前的律法在此被重複、闡釋、解釋和擴充,並增添了一些特定的誡命,同時附有豐富的理由來強調這些誡命。摩西在其中蒙受神聖的啟示與幫助,因此,這本書正如那從會幕中以可聽見的聲音對他說的話(利未記一章一節)一樣,確實是耶和華藉摩西所說的話。希臘譯者稱之為「申命記」(Deuteronomy),意為「第二律法」,或「律法的第二版」。這並非為了修正,因為律法無需修正,而是為了增補,以便在之前未提及的各種情況下,進一步引導百姓。

現在,一、律法如此重複,極大地榮耀了神的律法。那些被如此反覆教導的律法是何等偉大啊!那些將其「視為奇異之事」(何西阿書八章十二節)的人,將是何等無可推諉啊!

二、此時重複律法可能有其特殊原因。第一代領受律法的人都已去世,新一代人已經興起。神希望摩西親自向他們重複律法,以便盡可能在他們心中留下持久的印象。現在他們正要進入迦南地,摩西必須向他們宣讀協議條款,使他們知道他們將以何種條件和情況持有並享受那地,並明白他們在那地的一切行為都將受到檢視。

三、將那些與百姓及其生活實踐更直接相關的律法收集整理起來,對百姓將大有益處。因為那些關於祭司和利未人及其職務執行的律法並未重複;對他們而言,一次傳達就足夠了。然而,出於對百姓軟弱的憐憫,那些更普遍相關的律法被第二次傳達。「誡命上加誡命,律例上加律例」(以賽亞書二十八章十節)。福音中那些偉大而必需的真理,基督的僕人應當常常向人強調。保羅說:「將同樣的事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穩妥的」(腓立比書三章一節)。神說過一次的話,我們需要聽兩次,聽許多次,如果最終能被適當地領會和重視,那將是好的。

申命記以三種方式被尊崇和榮耀: 1. 君王要親手抄寫一份,並終生誦讀(申命記十七章十八、十九章)。 2. 他們過約旦河時,要將律法寫在抹了灰的大石頭上(申命記二十七章二、三節)。 3. 每逢第七年住棚節,祭司要在全以色列人面前公開誦讀(申命記三十一章九節等)。

福音是一種申命記,是一種第二律法,一種補救性的律法,一種屬靈的律法,一種信心的律法;藉著它,我們在基督的律法之下,這律法「使來到它面前的人得以完全」。

申命記以簡要重述以色列人自從離開西奈山以來所遭遇的最顯著事件開始。在第四章,我們看到一篇最感人肺腑的順服勸勉。從第十二章到第二十七章,重複了許多特定的律法,這些律法在第二十七章和第二十八章中,藉著應許和威脅、祝福和咒詛而得到強調,並在第二十九章和第三十章中形成聖約。書中也努力使這些事蹟在他們中間永遠被記念(第三十一章),特別是藉著一首歌(第三十二章),摩西以祝福作結(第三十三章)。所有這些都是摩西在他生命中的最後一個月傳達給以色列人的。整本書只包含兩個月的歷史;比較申命記一章三節與約書亞記四章十九節,後者是以色列人為摩西哀哭的三十天。看這位偉大而良善的人,當他知道自己時日無多時,是何等忙碌地行善,當他接近安息時,他的行動是何等迅速。同樣,我們所記載的關於我們蒙福的救主在他生命最後一週所說所行的,比其他任何時期都多。傑出人物的遺言會或應當留下深刻的印象。為了榮耀這本書,請注意,當我們的救主以「經上記著說」來回應魔鬼的試探時,他所有的引文都來自這本書(馬太福音四章四、七、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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