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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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書 第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五章

本章旨在延續前章末尾對以色列的勸誡,即預備迎見他們的上帝。先知在此告訴他們:

一、他們必須做何種預備:他們必須「尋求耶和華」,不再尋求偶像(第4-8節);他們必須尋求善,並愛善(第14-15節)。

二、為何他們必須做此預備以迎見他們的上帝: 1. 因為他們正處於可悲的境況中(第1-3節)。 2. 因為是罪惡使他們陷入此境(第7、10-12節)。 3. 因為尋求上帝將是他們的福氣,且祂樂意被他們尋見(第8-9、14節)。 4. 因為若他們不尋求祂,祂將在怒氣中徹底毀滅他們(第5-6、13、16-17節)。 5. 因為若他們不尋求上帝並與祂為友,他們所有的倚靠都將失效。 (1) 他們對上帝審判的褻瀆輕蔑與公然藐視,無法保護他們(第18-20節)。 (2) 他們在宗教上的外在儀式與虔誠表象,無法轉離上帝的忿怒(第21-24節)。 (3) 他們長期擁有教會特權並行聖潔職責,卻始終維持偶像崇拜的習俗,這也無法成為他們的保護(第25-27節)。 因此,他們除了悔改與歸正之外,別無他法自救。

邀請與警告(主前790年)

1 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為你們所舉起的這哀歌。 2 以色列的處女跌倒,不得再起;她被棄在自己的地上,無人扶起。 3 因為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出千人的城,只剩百人;出百人的,只剩十人。

本章開頭與前兩章一樣,都以「當聽這話」開始。上帝有口說話之處,我們就必須有耳聆聽;這是我們的職責,也是我們的益處。然而,大多數人是如此遲鈍,以至於他們需要一再被呼籲「聽耶和華的話」,要留心,要專注。當聽這話。這令人信服、警醒的話語必須被聆聽並留意,正如安慰與平安的話語一樣;那針對我們的話語,也必須被聆聽,正如那為我們帶來益處的話語一樣;因為無論我們聽或不聽,上帝的話語都必生效,一點一劃也不會落空。這是「我所舉起的話」——不僅是先知,更是差遣他的上帝。這是「耶和華所說的話」(ch. iii. 1)。

要聽的話語是「哀歌」,是對以色列國當前災難性狀況的悲慘描述,以及對其徹底毀滅的悲慘預言。

他們的處境悲慘:「以色列的處女跌倒」(v. 2),從她原有的地位上墜落。那個國家,雖然不像處女般純潔貞潔,卻曾美麗而歡樂,有其魅力;她自視甚高,被許多人追求,如同處女一般;但「她跌倒」陷入輕蔑與貧困,普遍受到輕視。

不只如此,他們的處境更是無助:「她不得再起」,永遠無法恢復她昔日的尊嚴。上帝最近才開始「削減以色列」(2 Kings x. 32),因為他們不悔改,不久之後祂就「砍倒以色列」。

1. 他們的君王,本應扶持他們,卻無能為力:「她被棄在自己的地上」。不僅與她結盟的國外勢力離棄她,連她國內的朋友也拋棄她;若非她先「被棄在自己的地上」,並在那裡「被摔倒在地」,且所有真正關心她利益的人都放棄了她,她就不會被擄到異地。 「無人扶起她」,無人能扶起她,也無人願意伸出援手。

2. 他們的百姓,本應扶持他們,卻被削減(v. 3)。「那出千人的城,在戰爭初期曾派出千名精壯、裝備精良的士兵,當他們在戰後檢閱部隊時,將發現只剩百人;同樣地,那出百人的城,將只剩十人歸來,如此大的殺戮,為以色列家留下的公眾服務與安全的人數如此稀少。」在那些本應拯救這個卑微、沮喪的國家的人手中,幾乎十不存一。

注:上帝屬靈以色列人數的減少,無論是因死亡或離棄,都是值得哀悼的事;因為「雅各將如何興起」?當他如此「微小」時,敬虔的衰落將如何修復?

上帝給以色列的信息;以色列加重的罪;警告與勸誡;勸誡與鼓勵。(主前790年)

4 因為耶和華對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尋求我,就必存活; 5 不要往伯特利尋求,不要進入吉甲,也不要過到別是巴。因為吉甲必被擄掠,伯特利也必歸於無有。 6 你們要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免得祂在約瑟家像火發出,吞滅他們,在伯特利無人撲滅。 7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在地上的, 8 要尋求那造昴星和參星,使死蔭變為早晨,又使白日變為黑夜,召海水來,倒在地面上的。耶和華是祂的名; 9 祂使被毀壞的對抗強盛的,以致被毀壞的能攻破堅固的城。 10 他們恨惡在城門口責備人的,厭惡說正直話的。 11 因為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你們建造鑿石的房屋,卻不得住在其中;你們栽種美好的葡萄園,卻不得喝其中的酒。 12 因為我知道你們的過犯甚多,罪惡滔天:他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人。 13 所以,通達人那時必靜默不言,因為那是惡劣的時光。 14 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 15 你們要恨惡惡事,喜愛善事,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許耶和華萬軍之神會恩待約瑟的餘民。

這是上帝給以色列家的信息,其中:

一、他們被告知自己的過犯,以便他們看清自己需要悔改歸正的緣由,並且當他們被呼召歸回時,就不必問「我們當如何歸回?」

1. 上帝籠統地告訴他們(v. 12):「我知道你們的過犯甚多,罪惡滔天;你們也必被告知這些。」在我們悔罪反思自己的罪時,我們必須像上帝在祂審判性地評論罪時一樣,並在末日大審判時一樣,考慮: (1) 罪惡數量眾多;它們是我們「諸多的過犯」,各種各樣的罪,且屢次重犯。哦,我們裡面藏著多少虛妄和邪惡的思想!我們說過多少閒言、蠢話、惡語!我們在多少事例中放縱了我們敗壞的食慾和情慾!我們又多少次疏忽了職責和在職責中的過失!誰能明白自己的錯誤?誰能數算自己犯了多少次罪?上帝知道我們的過犯有多少,確切的數量;沒有一個罪能逃過祂的察覺;我們知道對我們而言,它們是數不盡的;「比我們頭髮還多」;我們有理由看清我們因「諸多的過犯」,因我們日常侵犯的無數罪惡,而使自己陷入何等危險,以及我們為悔改所積累的何等大量工作。 (2) 其中有些罪惡極其嚴重;它們是「我們滔天的罪惡」;這些罪惡本質上更為罪惡,且是公然、高傲地犯下的罪,是違背自然之光的罪,是滔天大罪,足以壓倒你們的信念,並招致審判。

2. 祂具體指出這些滔天大罪中的一些。 (1) 他們敗壞了對上帝的敬拜,轉向偶像;這在第5節中有所暗示。他們「尋求伯特利」,那裡有金牛犢之一;他們常去吉甲,一個他們選擇設立偶像的地方,因為在約書亞時代,上帝奇妙地向祂的百姓顯現並為他們行事,使那裡聞名。別是巴,一個在列祖時代聞名的地方,現在也成了偶像的另一個聚集地;正如我們在ch. viii. 14中也發現的。他們「經過」那裡,儘管它位於猶大地的遠處。現在,他們既然如此可恥地離棄上帝行淫,無疑他們應該感到有必要歸向祂。 (2) 他們在彼此之間歪曲公義(v. 7):「你們使公平變為茵蔯,也就是說,你們的司法行政變得苦澀、令人作嘔,令上帝和人都極其不悅。」那果實變成了「雜草」,花園裡的雜草;正如沒有什麼比公正的司法行政更受尊敬、更有價值,同樣地,沒有什麼比在行義之名下故意行惡更具傷害性、更可憎的了。Corruptio optimi est pessima——最好的東西一旦敗壞,就變成最壞的。「你們將公義丟棄在地上,」彷彿那些作惡的人只對天上的上帝負責,而不對地上的君王和審判官負責。因此,就像洪水之前一樣,那時「地上充滿了強暴」。 (3) 他們極其壓迫窮人,使他們更加貧困;他們「踐踏貧民」(v. 11),欺凌他們,對他們頤指氣使,把他們當作腳凳,對那些最順從、最恭敬的人,他們卻最專橫、最殘忍;他們不在乎讓那些貧窮且無法從中獲利的人蒙受何等羞辱和奴役。審判官們只圖自肥;因此他們「向」窮人「勒索麥子」,以勒索的方式取得,無論是作為賄賂還是高利貸。窮人除了向他們獻上他們和家人賴以生存的麥子(馬車載的量)之外,別無他法可以免於被他們踐踏、被他們踐踏成泥,而他們強迫窮人這樣做。有人將其讀作「向窮人索取麥子債務」。這在法律上是應得的,無論是租金還是借出的穀物,但他們卻嚴酷地向那些因上帝護理而無法償還的人索取,如Neh. v. 2, 5。即使在要求和追討合法債務時,我們也必須小心,以免行為不公或不仁。他們再次被指控犯下這種壓迫之罪(v. 12):「他們苦待義人」,藉著將法律和公義之劍的鋒刃轉向那些在國內無辜和平靜的人;他們恨惡人,因為他們比自己更公義,而「離惡」的人因此「使自己成為獵物」。他們收受富人的賄賂,以庇護和保護他們壓迫窮人,因此手中有錢的人,無論其訴訟多麼糟糕,都必定勝訴。他們就這樣「在城門口屈枉窮人」,在法庭上,使窮人「偏離他們的權利」。如果窮人為自己的權利起訴,而他們無法賄賂,或者他們誠實到不願賄賂,即使他們的權利再清楚、再「近」,他們也會因不義的判決而被剝奪,無法獲得。因此「通達人那時必靜默不言」(v. 13)。人們會認為,當他們受到冤屈和傷害時,保持沉默是明智之舉,不要向官長抱怨,因為那將毫無用處;他們將得不到公義。 (4) 他們惡意迫害上帝忠心的僕人和百姓(v. 10)。他們的心完全定意作惡,以至於無法忍受被責備。 [1] 藉著話語的事奉,藉著律法的宣讀和解釋,以及先知奉耶和華的名向他們傳達的信息。他們「恨惡在城門口責備人的」,在耶和華殿的城門口,或在他們的法庭上,或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智慧正在那裡發聲(Prov. i. 21)。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是職責上的責備者;他們恨惡這些人,視他們為「仇敵,因為他們告訴他們真理」,就像亞哈恨惡米該雅一樣。他們不僅輕視他們,而且對他們懷有敵意,並尋求傷害他們。那些恨惡責備的人,喜愛毀滅。 [2] 藉著他們誠實鄰居的言行。儘管情況普遍很糟,但他們中間仍有一些「說正直話的」,他們對自己所說的話有良心,這既是他們的榮耀,也是那些說謊話之人的羞恥,並定他們的罪,就像挪亞的信心定舊世界不信之人的罪一樣,因此「他們厭惡他們」;他們對誠實這件事是如此根深蒂固的仇敵,以至於無法忍受誠實人的存在。所有對人類共同利益有任何意識的人,都會愛護和珍視那些說正直話的人,因為誠實是人類社會的紐帶;那麼,那些將所有公義觀念從自己心中驅逐出去,並希望它們也從世上驅逐出去,從而使人類陷入戰爭狀態的人,已經達到了何等愚蠢和瘋狂的地步,因為他們「厭惡說正直話的」! 因此「通達人那時必靜默不言」(v. 13)。先知不能,也不敢靜默;他們所受的感動不允許他們出於審慎考慮而行事;他們必須「大聲呼喊,不可留情」。但至於其他智慧善良的人,他們將保持靜默,並認為這樣做是明智的,因為那是惡劣的時光。 首先,他們會認為抱怨是危險的,因此會保持靜默;這是他們苦待義人的一種方式,他們藉著虛假暗示和牽強附會的影射,使人「因一句話而犯罪」(Isa. xix. 21);因此,「通達人」,那些「像蛇一樣聰明」的人,因為不知道他們所說的話可能如何被誤解和歪曲,所以謹慎地什麼也不說,以免自投羅網,因為那是惡劣的時光。 注:由於時代的罪惡,善良的人被隱藏起來,善良的人也保持靜默,這是他們的智慧;「少說少錯」。但他們的安慰是,當他們不知道還能向誰自由說話時,他們可以自由地向上帝說話。 其次,他們會認為責備是徒勞的。他們看到罪惡被犯下,他們的靈被激動,就像保羅在雅典一樣;但他們會認為不公開作見證是明智的,因為那毫無用處。他們「與偶像聯合;任憑他們吧」。讓無人爭競或責備他人;因為那只是「把珍珠丟在豬前」。謹慎的人會對大膽的責備者說,就像伊拉斯謨對路德說:「Abi in cellam, et dic, Miserere mei, Domine——回到你的修道室,呼求:主啊,憐憫我!」讓嚴肅的教訓和勸告留給更好的人和更好的時代。而且「有靜默的時候,也有說話的時候」(Eccl. iii. 7)。惡劣的時光無法承受直言不諱,也就是說,惡人無法承受;而先知這裡所說的人有理由認為自己確實是惡人,因為智慧善良的人認為向他們說話是徒勞的,並且害怕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二、他們被告知他們的危險以及他們因罪所面臨的審判。

1. 他們偶像崇拜的地方首先面臨被毀滅的危險(v. 5)。吉甲,偶像崇拜的總部,「必被擄掠」,不僅是其居民,還有其偶像;而伯特利,連同其金牛犢,「必歸於無有」。得勝的敵人將視其為無物,輕易地將其掠奪,並將其化為烏有,徹底地將其毀壞。偶像向來是虛妄、「無有」之物,當上帝顯現廢除它們時,它們也必如此證明。

2. 整個王國面臨與他們一同毀滅的危險(v. 6)。危險在於,若你們不及時尋求祂,祂「在約瑟家像火發出,吞滅他們」;因為我們的上帝是公義的審判者,是「烈火」,而以色列人作為罪犯,在祂面前如同碎秸;那些使自己成為上帝忿怒之火燃料的人有禍了。接著說:「在伯特利無人撲滅。」他們的偶像在那裡,他們的偶像祭司也在那裡;他們把祭物帶到那裡,在那裡獻上禱告。但上帝告訴他們,當祂審判的火在他們身上燃燒時,他們在伯特利所事奉的一切神都無法撲滅,無法轉離審判,也無法在審判之下給予他們任何幫助。因此,那些以世界為偶像的人,當上帝來與他們算帳,追究他們的屬靈偶像崇拜時,將發現世界不足以保護他們。

3. 他們藉著壓迫和勒索所得的一切都將被奪走(v. 11):「你們建造鑿石的房屋,」你們以為這些房屋會持久;「卻不得住在其中,」因為你們的敵人將燒毀它們,或佔為己有,或將你們擄去。「你們栽種美好的葡萄園,」你們曾精心設計,使它們各方面都令人愉悅,並曾許諾自己將在其中享受許多愉快的漫步;但你們將被迫離開,永遠「不得喝其中的酒」。律法曾溫柔地規定,如果一個人「建造房屋」或「栽種葡萄園」,他可以自由地從戰爭中歸來(Deut. xx. 5, 6)。但現在情勢將如此緊急,以至於不允許這樣做;所有人都必須上戰場,而許多最近建造和栽種的人將在戰鬥中陣亡,永遠無法享受他們所勞碌的成果。不誠實所得的,很可能無法長久享有。

三、他們被告知自己的職責,並得到極大的鼓勵,要認真地履行職責,且有充分的理由。這裡為他們規定的職責是敬虔和誠實,在向上帝的祈求中要認真,在與人的交往中要公正;這裡每一項職責都以適當的論證來強調,以加強勸誡。

1. 他們在此被勸誡在向上帝的祈求中要真誠和虔敬(v. 4)。上帝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尋求我,」這是很有道理的,因為「百姓豈不當尋求他們的上帝嗎?」(Isa. viii. 19)。他們除了投靠他們的保護者之外,還能去哪裡呢?以色列是「與上帝摔跤的王子」;讓他的後裔「尋求耶和華」,就像他一樣,他們也必如此。現在,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必須放棄他們的偶像崇拜。如果不是專一地尋求上帝,就不是真正地尋求祂,因為祂不容許任何競爭者:「你們尋求我,不要尋求伯特利」(v. 5),不要諮詢你們的偶像神諭,也不要向伯特利的祭司求問;不要向那裡的金牛犢尋求保護,也不要再把你們的禱告和祭物帶到那裡,或帶到吉甲,因為你們若遵守那些「虛謊的虛妄」,就是「離棄自己的恩典」。但「尋求耶和華」(v. 6, 8);尋求祂;向祂求問;尋求明白祂的心意作為你們的準則,以確保祂的恩惠作為你們的福樂。

為了強調這項勸誡,我們被告知要考慮: (1) 尋求上帝我們將得到什麼;這將是「我們的生命」;我們將尋見祂,並在祂裡面得享幸福。祂自己這樣告訴他們(v. 4):「你們尋求我,就必存活。」那些尋求必朽之神的人將與它們一同滅亡(v. 5),但那些尋求永生上帝的人將與祂一同存活:「你們將從你們所受威脅的致死審判中被拯救出來;你們的國家將存活,將從目前的衰弱中恢復過來;你們的靈魂將存活;你們將被聖化和安慰,並永遠蒙福。你們將存活。」 (2) 我們所要「尋求」的上帝是怎樣的一位(v. 8, 9)。 [1] 祂自己是一位全能的上帝。偶像都是無能之物,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作惡,因此懼怕或信賴它們都是愚蠢的;但以色列的上帝行萬事,能行任何事,因此我們應當尋求祂;祂挑戰我們的敬意,因為祂掌握一切權柄,而讓祂站在我們這邊是我們的益處。這裡列舉了上帝作為創造主,在自然界中,既建立又治理這個國度的各種能力和實例。比較ch. iv. 13。 首先,星辰是祂手所造的;那些異教徒所敬拜的星辰(v. 26),「你們神的星」,這些星辰都是上帝的受造物和僕役。祂「造昴星和參星」,這是兩個非常顯著的星座,阿摩司這位牧人,在夜間牧羊時,曾特別觀察過它們的運行。祂起初創造了它們,祂仍然使它們對這地球發揮作用,並「繫住」或「解開」昴星和參星(這裡提到的兩個星座)的「甘美影響」。參見Job xxxviii. 31; ix. 9,阿摩司似乎在此引用這些經文,提醒他們在上帝被稱為「以色列的上帝」之前,對上帝榮耀的古老發現。 其次,晝夜的持續交替在祂的引導之下,並由祂的能力和護理維持。是祂「使」夜晚(像「死蔭」一樣黑暗)「變為早晨」,藉著太陽的升起,又藉著太陽的落下「使白日變為黑夜」;同樣的能力也能輕易地為謙卑悔改的人將苦難和憂傷變為繁榮和喜樂,但也能輕易地將傲慢罪人的繁榮變為黑暗,變為極深的黑暗。 第三,雨水按祂的吩咐升降。祂「召海水來」;水蒸氣藉著太陽的熱量從海中升起,聚集成雲,然後「倒在地面上」,滋潤大地,使其肥沃。這是最近「從他們那裡收回」的恩典(ch. iv. 7);因此,他們除了向有能力賜予雨水的那位求助之外,還能向誰求助呢?因為「外邦的虛無」不能「降雨」,「天」本身也不能「降下陣雨」(Jer. xiv. 22)。是上帝「造了這些東西」;「耶和華是祂的名」,這是自然之神、全地之神向祂的百姓以色列顯明自己並與他們立約的名。 [2] 祂自己既是全能的上帝,祂也「賜力量和能力給」尋求祂的「百姓」,並「更新」那些失去力量的人的力量,如果他們「等候祂」的話;因為(v. 9)祂「使被毀壞的對抗強盛的」,達到如此程度,以致被毀壞的能「攻破堅固的城」,對那些曾毀壞他們的人發動大膽而勇敢的攻擊。這是鼓勵百姓「尋求耶和華」的,因為如果他們這樣做,他們將發現祂能恢復他們的事業,即使他們已陷入最低谷;儘管他們是被毀壞的,而他們的敵人是強盛的,如果他們能讓上帝為他們爭戰,他們很快就能恢復元氣,以至於下次不僅能成為攻擊者,而且能成為征服者;他們「攻破堅固的城」,以進行報復並成為其主人。

2. 他們在此被勸誡在與人的交往中要誠實和公正(v. 14, 15),其中請注意: (1) 所要求的職責:「求善,不求惡。恨惡惡事,喜愛善事,在城門口秉公行義;」在那裡重新建立公義,因為它曾被驅逐(v. 7)。 注:事情並非糟糕到無法挽回,只要採取正確的途徑,就能得到改善;我們絕不能絕望,認為冤屈無法糾正,弊端無法改正;公義仍可能在不公義橫行的地方得勝。為此,必須愛善、求善,恨惡惡事,不再求惡。我們必須愛良善的原則並堅持它們,愛行善並多行善事,愛良善的人、良善的交談和良善的職責;無論我們行何善事,都必須出於愛的原則,出於選擇並帶著喜悅去行。那些如此「愛善」的人將「求善」,將設法盡其所能行善,尋找行善的機會,並盡力而為。他們也將「恨惡惡事」,將厭惡行不義之事的念頭,並遠離一切惡事。如果我們在敬拜中不求善,卻在我們所有的言行中不求善,那麼我們聲稱尋求上帝就是徒勞的。 (2) 所附帶的理由。 [1] 這是我們自己得享幸福並持續蒙上帝同在的確切途徑:「求善,不求惡,就必存活,」你們將免於你們所求所愛的惡事所帶來的懲罰(「公義使人脫離死亡」),你們將得蒙上帝的恩惠,這就是你們的生命,比生命本身更好,你們將在自己裡面得享安慰,並為著美好的目的而活。你們將存活,因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並成為你們的生命。 注:那些持守在職責之道上的人,有上帝與他們同在,作為「萬軍之神」,一位全能的上帝。「祂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也就是說,照你們所「誇耀的」;你們將真正擁有你們在不義之道上時,只是表面上擁有並誇耀的東西。那些真正悔改歸正的人,將進入享受他們以前只憑想像自欺的安慰。或者,「照你們尋求耶和華時所禱告的。活出你們的禱告,你們就必得著你們所禱告的。」 [2] 這是使國家幸福最有可能的途徑:「如果你們尋求並喜愛善事,你們就能為拯救國家免於毀滅做出貢獻。」「或許耶和華萬軍之神會恩待約瑟的餘民;」儘管只剩下餘民,但如果上帝恩待那餘民,它將再次興起成為一個大國;如果他們中間有些人轉離罪惡,特別是如果「公義」在「城門口」得以「建立」,儘管我們不能確定,但很有可能公共事務將會出現新的、幸福的轉機,如果人們改善自己的生活,一切都會好轉。暫時的應許是以「或許」來表達的;我們的禱告也必須如此。

威脅與責備。(主前790年)

16 所以,耶和華萬軍之神,主如此說:在各街上必有哀號;在各路上他們必說:哀哉!哀哉!他們必召農夫來哀哭,並召善於哀哭的來舉哀。 17 在各葡萄園中也必有哀號;因為我必從你中間經過,這是耶和華說的。 18 禍哉!你們這些切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你們為何切望耶和華的日子呢?那日是黑暗,並非光明。 19 好像人躲避獅子,卻遇見熊;或是進了房屋,手扶在牆上,卻被蛇咬。 20 耶和華的日子豈不是黑暗,並非光明嗎?是極其黑暗,毫無光輝嗎?

這裡有:

一、一個非常可怕的毀滅威脅即將來臨(v. 16, 17)。既然他們不願採取正確的途徑來獲得上帝的恩惠,上帝就將採取有效的途徑,讓他們感受祂不悅的重壓。這個威脅以非同尋常的莊嚴方式引入,以震懾他們;這不僅是先知的話(如果是這樣,可能被輕視),而是「主耶和華」,祂擁有無限永恆的存有;這是「萬軍之神」,祂擁有無限不可抗拒的能力;這是「主宰——耶和華」,祂擁有絕對無可爭辯的主權和普世的統治權;是祂說的,祂能且必實現祂的話語,祂已說:

1. 以色列地將陷入哀悼,真正的哀悼,所有地方都將充滿對即將降臨的災難的哀號。看看城市,在「各街上必有哀號」,在大街小巷。看看鄉村,「在各路上他們必說:哀哉!哀哉!我們都完了!」哀悼將如此之大,以至於無法局限於室內,也無法保持體面,而將在街上和路上公開宣佈,並蔓延開來。農夫將因國家的災難而從犁地中被召喚出來,以自然的方式表達哀悼;而且,因為那些將無法充分表達其悲痛的人,那些「善於哀哭的」將被召來進行人工哀悼,用他們的「哀哉,哀哉」來加強真實哀悼者的悲痛。即使在「各葡萄園中」,那裡通常只有歡樂和愉悅,也將有普遍的哀號,當外國勢力入侵國家,將一切夷為平地,而無力抵抗時,除了禱告和眼淚之外,別無武器。

2. 以色列地將被毀滅,而毀滅的進程是所有這些哀號的原因:「我必從你中間經過,」就像滅命天使經過埃及地毀滅長子,但卻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一樣。上帝的審判曾多次越過他們,但現在它們將「從他們中間經過」,將他們徹底擊穿。

二、對那些輕視這些威脅,並厚顏無恥地藐視上帝公義和審判的人,給予公正而嚴厲的責備(v. 18)。「禍哉!你們這些切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那些真正渴望戰爭和混亂時代的人,就像一些不安分的人,渴望改變,或者選擇「渾水摸魚」,希望像一些人一樣,在國家毀滅的基礎上提升自己的家族;但先知告訴他們,這將是一場如此巨大的毀滅,以至於沒有人能從中獲利。或者,這是對那些在他們所處災難的哀號和悲嘆中,渴望死亡並從痛苦中解脫出來的人說的,就像約伯帶著激情所做的那樣。先知向他們展示了這種愚蠢。

第5章_2

他們是否知道,對於那些沒有預備好的人來說,死亡是何等的可怕,並且它將比今生臨到他們的一切事物都更加可怖?或者,更確切地說,這話是對那些輕蔑地談論先知嚴肅提及的「耶和華的日子」的人說的;他們渴望那日子,也就是說,他們挑戰那日子;他們說:「讓他盡其所能吧;讓他趕快,加速他的工作。」(賽五19)。「他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後三4)。這暗示:1. 他們不相信。他們說他們希望那日子來臨,因為他們不相信它會真的來臨;除非親眼看見,否則他們不會相信。2. 他們不懼怕。儘管他們可能對此有些相信,但他們對此考慮甚少,心思完全專注於其他事物,以至於對其帶來的危險毫無警覺;他們非但沒有因良心而懼怕,反而因好奇而渴望。針對此,(1) 他指出那些厚顏無恥地渴望上帝任何審判、並將耶和華的任何可怖之事視為玩笑的人的愚蠢:「耶和華的日子臨到你們有何益處呢?」(v. 18)。你們會發現它既確定又悲慘;這不是可以輕蔑的事,因為它既不是可以質疑它是否會來臨的事,也不是它來臨時可以輕易打發的事。「耶和華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v. 18)。「豈不是如此嗎?」(v. 20)。你們自己的良心難道沒有告訴你們會是如此嗎?它將是「非常黑暗,毫無光亮」的嗎?注:耶和華的日子對所有不悔改的罪人來說,將是一個黑暗、悲慘、陰鬱的日子;審判的日子將是如此;有時他們現今的苦難之日也是如此。當上帝使一個日子黑暗時,全世界都無法使其光明。(2) 他指出那些不耐煩地渴望上帝審判改變的人的愚蠢,他們希望下一個審判會更好、更可忍受。他們渴望「耶和華的日子」,希望藉此改善自己(儘管他們的心和生活並未改善),或者至少知道最壞的情況。但先知告訴他們,他們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什麼(v. 19)。這「如同人躲避獅子,卻遇見熊」,一種比獅子更殘忍、更貪婪的猛獸;或者如同人為了逃避戶外的一切危險,「進入屋內尋求安全」,「手扶著牆」休息,卻在那裡被「蛇咬傷」。注:那些不因上帝的審判而悔改的人,將會被審判追趕;如果他們逃脫了一個,另一個就準備好抓住他們;「恐懼、陷坑、網羅」環繞著他們(賽二十四17, 18)。因此,藐視「耶和華的日子」是瘋狂的行為。

虛偽的敬拜被拒絕;對以色列的威脅。(主前790年) 21 我厭惡,我藐視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 22 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肥畜的平安祭。 23 把你們歌唱的聲音從我面前挪去,因為我不聽你們弦樂器的聲音。 24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25 以色列家啊,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 26 你們卻抬著摩洛的帳幕和基雲的偶像,就是你們為自己所造的神星。 27 所以,我必使你們被擄到大馬士革以外,這是耶和華說的,他的名是萬軍之神。

這些經文的目的是要表明,當他們繼續犯罪時,上帝對他們虛有其表的虔誠表現是何等的不重視,甚至何等地憎惡。請注意:

一、他們虛偽的敬拜對上帝來說是何等的不悅,甚至令人厭惡。他們在伯特利有「節期」,模仿耶路撒冷的節期,他們假裝在上帝面前歡樂。他們有「嚴肅會」進行宗教敬拜,他們裝出「如同上帝的子民來到上帝面前,如同上帝的子民坐下」的莊重。他們向上帝獻「燔祭」,以尊榮上帝,並獻上律法規定與燔祭一同獻的「素祭」;他們獻「平安祭」,以懇求上帝的恩惠,並且他們獻上他們所擁有的「肥畜」(v. 21, 22)。同樣地,他們也模仿聖殿的音樂,有「歌唱的聲音」和「弦樂器的聲音」(v. 23),即聲樂和器樂,用以讚美上帝。他們希望藉著這些敬拜來彌補他們所犯的罪,並獲得繼續犯罪的許可;因此,這些敬拜非但沒有蒙上帝悅納,反而令人憎惡。他「厭惡」,他「藐視」他們的「節期」,不僅藐視它們為對他毫無價值的敬拜,而且憎惡它們為對他的侮辱和挑釁,如同我們憎惡那些對我們虛情假意、假裝尊敬實則不然的人。沒有什麼比虛偽更可憎、更可鄙的了。當一個人「大聲祝福他的朋友」,如果他的心不與他同在,這將被視為咒詛。上帝不「喜悅」他們的「嚴肅會」,因為其中沒有任何令他喜悅的東西,反而有許多冒犯之處。他們的祭物對他來說不是「馨香的祭」,如同挪亞的祭物(創八21)。他不悅納它們;他不顧它們,不理會它們;他不聽他們弦樂器的聲音;因為當罪惡成為和諧中的不協調音時,它就刺耳地響在他的耳中:「把它挪去!」上帝說,「我無法忍受。」這暗示:1. 獻祭本身在上帝眼中,與道德義務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愛上帝和愛鄰舍「勝過一切燔祭和祭物」。2. 惡人的祭物對他來說確實是可憎的(箴十五8)。虛偽的虔誠是雙重的罪孽,當地獄中若有比其他地方更熱的,那將是偽君子的份。

二、他要求什麼才能使他們的祭物蒙悅納,沒有這些,任何祭物都無法蒙悅納(v. 2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這意思是:1. 「讓你們中間有普遍的道德改革;讓宗教(上帝的『判斷』)和『公義』對你們產生應有的影響;讓你們的土地被它滋潤,讓它衝破一切邪惡和不敬虔的阻礙;讓它像氾濫的洪水一樣廣闊流淌,卻又像滔滔的江河一樣強勁。」(2) 「特別是,讓官長和統治者公正地執行司法;不要讓司法的潮流因偏袒和賄賂而受阻,而要讓它像水一樣自然流淌;讓它像流動的水一樣純淨,不被腐敗或任何可能歪曲正義的事物所玷污;讓它『像滔滔的江河』,不讓自己被人的懼怕所阻礙或延遲其進程;讓所有人都能自由地接觸它,如同共同的河流,並從中受益,如同『栽在溪水旁的樹』。」以色列被指控的主要罪行是「將公平變為茵蔯」(v. 7);因此,他們必須在這方面改革(亞七9)。這是上帝「所要的,勝於祭物」(何六6;撒上十五22)。

三、上帝對獻祭律法(儘管是他的律法)的重視程度,與道德誡命相比是何等微小(v. 25):「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獻給我呢?不,你們沒有。」在那段時間的大部分時間裡,獻祭被嚴重忽視,因為他們處於不穩定的狀態;第二年之後,逾越節直到他們進入迦南才守,其他制度也同樣中斷;然而,因為上帝要憐憫,不要祭物,他從未將這種疏忽歸咎於他們的過錯,反而繼續關心他們並善待他們:上帝不悅納他們,不是因為這個,而是因為他們的抱怨和不信。那位如此認可他的子民,儘管他們沒有獻祭,但在其他方面卻緊密跟隨他的人,如果他們在其他方面偏離他,即使他們獻祭,也必會不認他們。然而,儘管儀式性的獻祭可以這樣免除,屬靈的獻祭卻不能;即使是公正和誠實,也不能彌補禱告和讚美、破碎的心和對上帝的愛。司提反引用這段經文(徒七42),向猶太人表明,他們不應認為禮儀律被廢除是奇怪的事,因為從一開始,它就相對地被輕視了。比較耶七22, 23。

四、他們幾乎沒有理由期望他們的祭物能蒙上帝悅納,因為他們和他們的祖先一直以來都沉迷於敬拜其他神祇。有些人這樣理解第25節:「你們豈是將祭物獻給我呢?」也就是說,只獻給我嗎?不,因此根本不能蒙我悅納;因為敬拜我們主上帝的律法是:我們「只」要事奉他。「你們卻抬著摩洛的帳幕」(v. 26),就是你們為自己所造的小神龕,用來隨身攜帶,作為你們私下迷信的袖珍偶像,當你們不敢公開行事時。你們有「摩洛的偶像——你們的王」(可能代表「太陽」,在天體中居王位),以及「基雲」,或「利番」(司提反在徒七43中,根據七十士譯本稱之),據推測代表土星,七大行星中最高的一顆。敬拜太陽、月亮和星星是最古老、最普遍、最貌似合理的偶像崇拜。他們「為自己所造的神星」,某顆他們認為是他們的神的特定星星,或者他們將其名稱賦予他們的神。以色列從一開始就傾向於這種偶像崇拜(申四19);那些對假神懷有情感的人,不能期望真神的恩惠。

五、上帝將因他們持續的偶像崇拜而施加何種懲罰(v. 27):「我必使你們被擄到大馬士革以外。」他們被撒但擄去拜偶像,因此上帝使他們被擄到偶像崇拜者中間,並將他們匆匆帶到異鄉,因為他們如此喜愛異邦的神。他們被擄到「大馬士革以外」。他們被亞述人擄去,遠比被敘利亞人擄去更遠;因為如果較小的審判未能達成其目的,上帝將會施加更大的審判。或者,以色列在撒縵以色手下的被擄,遠比大馬士革在提革拉毘列色手下的被擄更遠,也更為痛苦和毀滅性,這在第一章第5節中已預言。因為,正如上帝選民的罪比其他人的罪更大,所以他們的懲罰也預期會相稱。我們發現大馬士革和撒馬利亞的戰利品一同被亞述王擄走(賽八4)。司提反讀作:「我必將你們擄到巴比倫以外」(徒七43),比猶大被擄得更遠,遠到無法歸回。為了使這判決顯得更確定、更可怕,下達判決者稱自己為「主,他的名是萬軍之神」,因此他有能力執行判決,因為他有萬軍可供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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