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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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第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五章

本章記載: 一、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罪與罰。他們因欺哄聖靈,在彼得說話時被擊殺,第1-11節。 二、教會的興盛,福音傳講大有能力,第12-16節。 三、使徒被囚,卻奇蹟般地出獄,並奉命繼續傳講福音,他們照辦了,令迫害者大為惱怒,第17-26節。 四、使徒在大公會受審,並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第27-33節。 五、迦瑪列對他們的建議:不要迫害他們,任憑他們,看結果如何。公會暫時採納此建議,只鞭打使徒便釋放他們,第34-40節。 六、使徒不顧禁令與所受的侮辱,歡樂地繼續工作,第41-42節。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事件

1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2 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你為什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5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6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裹好,抬出去埋葬了。 7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 8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是為這麼多銀子嗎?」她說:「是的,是為這麼多。」 9 彼得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看哪,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經到門口了,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10 她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發現她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11 於是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本章以一個令人憂傷的「但是」開頭,打斷了前幾章所呈現的愉悅景象;正如每個人一樣,每個教會在最好的狀態下也有其「但是」。 1. 門徒們非常聖潔、屬天,似乎都極其良善;但是他們中間有假冒為善的人,他們「心在神面前不正」,當他們受洗並「有敬虔的外貌」時,卻「否認敬虔的能力」,並止步於此。在天堂之外最好的團體中,善惡總是混雜的;稗子會與麥子一同生長,直到收割的時候。 2. 門徒們的受稱讚之處在於,他們達到了基督向那富有的少年人所推薦的完全——他們「賣了所有的,分給窮人」;但是,即使是這被認為是真誠最大證明和證據的行為,也成了虛偽的遮掩。 3. 使徒們所行的神蹟奇事,迄今為止都是恩慈的神蹟;但是現在卻出現了一個審判的神蹟,這是嚴厲的例子,緊隨在良善的例子之後,好叫神既被愛又被敬畏。

在此請注意:

一、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撒非喇的罪。 夫妻同心行善是好的,但同謀作惡,就像亞當和夏娃同意吃禁果,在悖逆中合一。他們的罪是: 1. 他們渴望被認為是傑出的門徒,是第一等人物,而實際上他們並不是真正的門徒;他們想在基督的葡萄園中被視為最結果子的樹,而實際上他們裡面並沒有真理的根。他們「賣了田產,把錢」像巴拿巴一樣「放在使徒腳前」,好讓他們看起來不比最主要的信徒遜色,可以得到稱讚和推崇,並在教會中更有機會晉升,他們或許認為教會很快就會在世俗的榮華富貴中閃耀。 注:假冒為善的人可能在一件事上捨己,但那是為了在另一件事上服事自己;他們可能在某個方面放棄世俗的利益,卻期望在其他方面有所收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想要假裝信奉基督教,並以此「在肉體上顯出美好的外表」,藉此嘲弄神,欺騙他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無法完全履行基督徒的職責。那富有的少年人值得稱讚,就此而言他是對的,他知道如果遇到困難,他無法達到基督的要求,所以他不會假裝跟隨基督,「他就憂憂愁愁地走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假裝他們能達到要求,以便獲得門徒的聲譽,而實際上他們不能,因此反而使門徒的身份蒙羞。 注:人們在信仰上的表現超越其內在原則,往往會帶來致命的後果。

2. 他們貪戀世上的財富,不信靠神和祂的護理。 他們「賣了田地」,或許當時在一股熱情之下,他們本意是將全部價銀奉獻給聖工,並立了誓,或至少完全決意如此行;但是,當收到錢時,他們的心卻動搖了,「私自留下幾分」(第2節),因為他們愛錢,認為一次性全部捨棄太多了,不願完全信託給使徒,也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將來是否會需要這些錢;雖然當時萬物公用,但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太久,如果他們不為自己留下任何東西,在需要的時候該怎麼辦呢?他們不相信神的話語會供應他們,反而認為自己比其他人更聰明,為將來儲備。因此,他們想同時事奉神和瑪門——藉著將一部分錢帶到使徒腳前來事奉神,藉著將另一部分錢留在自己口袋裡來事奉瑪門;彷彿神沒有足夠的全備恩惠來彌補他們所獻上的全部,除非他們自己保留一些作為預備金。他們的心是分裂的,所以「他們被發現有罪」(何10:2)。他們「在兩者之間徘徊」;如果他們是徹底的世俗之人,他們就不會賣掉他們的產業;如果他們是徹底的基督徒,他們就不會私自留下價銀的一部分。

3. 他們想欺騙使徒,讓使徒相信他們帶來了全部的價銀,而實際上只是一部分。 他們帶著與其他人一樣的自信,以及同樣的虔誠和敬拜的姿態,將錢「放在使徒腳前」,彷彿那是他們的全部。他們欺哄了神和祂的靈,欺哄了基督和祂的教會與僕人;這就是他們的罪。

二、亞拿尼亞的控訴,這控訴證明了他因這罪而受到的定罪和處決。 當他帶來錢,並期望像其他人一樣受到稱讚和鼓勵時,彼得就此事質問他。彼得沒有經過任何詢問或證人查證,就斷然指控他犯了罪,並加重其罪行,將其罪惡的本質揭露出來,第3-4節。神在彼得身上的靈,不僅在沒有任何情報的情況下揭露了這件事(當時除了亞拿尼亞夫婦,世上可能沒有人知道),而且也辨明了亞拿尼亞心中那根深蒂固的不信原則,這是不信的根源,因此彼得如此迅速地對他採取行動。如果這是一個因受試探而一時軟弱的罪,彼得會把亞拿尼亞拉到一旁,吩咐他回家,把剩下的錢拿來,並為他企圖欺騙他們的愚蠢行為悔改;但彼得知道「他心裡完全定意行這惡事」,因此沒有給他悔改的機會。彼得在此向他指出:

1. 他罪惡的根源:「撒但充滿了你的心」。 撒但不僅向他暗示,將這意念放入他腦中,而且催促他堅決地去行。凡與聖靈相悖的,都源於邪靈,那些心中被世俗充滿、佔據上風的人,其心是被撒但充滿的。有些人認為亞拿尼亞是那些領受了聖靈、被聖靈恩賜充滿的人之一,但因他惹動聖靈離開他,現在「撒但充滿了他的心」;正如「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撒但是說謊的靈;他在亞哈的先知口中是如此,他在亞拿尼亞口中也是如此,藉此顯明他充滿了亞拿尼亞的心。

2. 罪本身:「他欺哄聖靈」。 這罪性質如此嚴重,若非撒但充滿他的心,他不可能犯下。 (1) 我們翻譯為「欺哄聖靈」的詞語,pseusasthai se to pneuma to hagion,有些人讀作「誹謗聖靈」,這可以有兩種理解: [1] 他誹謗了自己裡面的聖靈;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持此觀點,並假設亞拿尼亞不是普通的信徒,而是一名傳道人,是與一百二十人一同領受聖靈恩賜的人(因為在巴拿巴之後立即提到了他);然而他竟敢如此,藉著假冒為善來誹謗和羞辱那恩賜。或者這樣理解:那些賣掉產業並將錢放在使徒腳前的人,是受聖靈特別感動,使他們能夠做出如此偉大和慷慨的行為;而亞拿尼亞假裝自己像其他人一樣是受聖靈感動而行,然而他的卑劣行為表明他根本沒有受聖靈的影響;因為如果是聖靈的工作,那將是完全的。 [2] 他誹謗了使徒們裡面的聖靈,他將錢帶給使徒們;他誤解了他們所受的聖靈,要麼是懷疑他們不會忠實地分配所託付的財物(這是一種卑劣的暗示,彷彿他們對所受的託付不忠),要麼是確信他們無法識破欺詐。他誹謗了聖靈,因為他所做的行為,會讓人以為那些被聖靈恩賜充滿的人,像其他人一樣容易被欺騙;就像基哈西,他的主人用一句話定他的罪:「我心豈沒有去呢?」(王下5:26)。以色列和猶大支派被指控,當他們像這裡的亞拿尼亞一樣行事詭詐時,他們「欺哄耶和華,說:『不是他。』」(耶5:11-12)。因此,亞拿尼亞認為使徒們完全像他自己一樣,這就是誹謗他們裡面的聖靈,彷彿聖靈在他們裡面不是能辨別諸靈的,然而他們擁有聖靈所有的恩賜,這些恩賜是分賜給其他人的。參林前12:8-11。那些假裝受聖靈感動,將自己的幻想強加於教會,無論是在教義上還是實踐上——那些說自己是受上頭感動,而實際上是被自己的驕傲、貪婪或對權力的渴望所驅使的人,都是在誹謗聖靈。

(2) 但我們讀作「欺哄聖靈」,這讀法得到第4節的支持:「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1] 亞拿尼亞說了謊,一個蓄意的謊言,目的是欺騙;他告訴彼得他賣了一處產業(房屋或田地),這就是買賣的價銀。或許他用詞含糊,使用了某些模稜兩可的說法,他認為這可以稍微掩飾一下,使他免於直接說謊的罪:或者他什麼也沒說;但這都一樣,他像其他人一樣,帶來了全部的價銀,並希望被認為是這樣做的,期望得到那些這樣做的人所得到的稱讚,以及與他們一樣享有共同基金的特權和使用權;因此,這是一種默示的聲明,表明他像他們一樣帶來了全部的價銀;而這是一個謊言,因為他私自留下了一部分。 注:許多人因著驕傲和渴望得到人的稱讚,特別是在施捨窮人的善行上,而陷入嚴重的謊言。因此,為了不被發現誇耀虛假的恩賜(箴25:14),我們甚至不應誇耀真實的恩賜,這就是我們救主在施捨善行上的告誡:「不要叫你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那些誇耀從未做過的好事,或承諾從未做過的好事,或將他們所做的好事說得比實際更好或更多的人,都犯了亞拿尼亞的謊言之罪,我們所有人都應當懼怕這種想法。 [2] 他對聖靈說了這個謊。 錢不是那麼多帶給使徒們,而是帶給他們裡面的聖靈,所說的話也是對聖靈說的,第4節:「你不是欺哄人」(不只是欺哄人,不主要是欺哄人,儘管使徒們只是人),「是欺哄神了。」由此可以公正地推斷,聖靈是神;因為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那些欺哄使徒,即被神的靈感動並行動的人,被稱為欺哄神,因為使徒們是憑著神的能力和權柄行事,因此(正如懷特比博士(Dr. Whitby)所觀察到的)聖靈的能力和權柄必然是神的能力和權柄。」他進一步論證:「亞拿尼亞被稱為欺哄神,因為他欺哄了使徒們裡面那能辨別人心和行為隱秘的靈,這既是神獨有的屬性,那麼欺哄祂的人必然是欺哄神,因為他欺哄了一位擁有神不可傳遞的屬性,因此也擁有神性本質的。」

3. 罪的加重(第4節):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這可以有兩種理解: (1) 「你沒有任何誘惑去私自留下價銀的一部分;在賣掉之前,它是你自己的,沒有抵押,沒有負擔,也沒有任何債務;賣掉之後,價銀也在你自己的權力範圍內,你可以隨意處置;所以你完全可以像帶來一部分一樣帶來全部。你沒有債務要還,或許也沒有孩子要撫養;所以你沒有任何特別的誘因去私自留下價銀的一部分。你是一個無緣無故的犯錯者。」 (2) 「你根本沒有必要賣掉你的田地,也沒有必要將任何錢帶到使徒腳前。如果你願意,你可以保留錢,也可以保留田地,根本不必假裝這種完全的行為。」使徒給出的這個施捨原則是,人們不應被強迫,也不應被要求視為必要,因為神喜愛樂意施予的人(林後9:7),腓利門必須行善,「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門14)。正如不許願比許願不還更好,他根本不賣田地比這樣私自留下價銀的一部分更好;不假裝行善比這樣半途而廢地行善更好。「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但當你許願時就不是這樣了:你那時已經向主開口,不能反悔。因此,在將我們的心獻給神時,我們不被允許將其分割。撒但,就像那不是孩子親生母親的人,會滿足於一半;但神要全部,否則就不要。

4. 所有這些罪行,如此加重,都歸咎於他:「你為什麼心裡起這意念呢?」 請注意,儘管撒但充滿他的心去做這事,但他仍被說成是「心裡起這意念」,這表明我們不能將罪歸咎於魔鬼來減輕我們的罪;他試探,但他不能強迫;「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無論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惡事,罪人都是「心裡起這意念」;因此,「你若譏誚,就必獨自擔當。」這指控的結尾非常嚴厲,但非常公正:「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先知以賽亞對亞哈的罪行何等強調:「你們使人厭煩豈是小事,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賽7:13)。摩西對以色列的罪行何等強調:「你們向我們發怨言,不是向我們,乃是向耶和華發怨言。」(出16:8)。這裡也是如此,你或許可以欺騙我們這些和你一樣的人;但是,「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如果我們以為可以欺騙神,最終我們將會發現自己對自己的靈魂造成了致命的欺騙。

三、亞拿尼亞的死亡和埋葬,第5-6節。 1. 他當場死亡: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他無言以對,就像那個被指控闖入婚宴卻沒有穿禮服的人一樣:他無話可說;但這還不是全部:他被擊打得無言以對,因為他被擊殺了:「他仆倒,斷了氣」。彼得是否預料到他所說的話會導致這種結果,尚不清楚;很可能他預料到了,因為彼得特別對他的妻子撒非喇說了死亡的話,第9節。有些人認為是天使擊殺了他,他死了,就像希律一樣(徒12:23)。或者,他自己的良心因著對自己罪惡的恐懼和驚訝而責備他,他因此在罪惡的重壓下倒下並死去。或許,當他被定罪為欺哄聖靈時,他想起了「褻瀆聖靈」是不可赦免的罪,這像一把匕首刺入他的心。 請看神的話語在使徒口中的能力。對某些人來說,它是「生命的香氣叫人活」,對另一些人來說,它是「死亡的香氣叫人死」。正如福音使一些人稱義,也使另一些人定罪。亞拿尼亞所受的懲罰可能看似嚴厲,但我們確信它是公正的。 (1) 這是為了維護聖靈的榮耀,因為聖靈剛被澆灌在使徒身上,目的是建立福音的國度。亞拿尼亞對聖靈極大的侮辱,彷彿聖靈可以被欺騙:這直接傾向於使使徒的見證失效;因為如果他們不能藉著聖靈發現這種欺詐,他們又怎能藉著聖靈發現神深奧的事,並將其啟示給世人呢?因此,有必要維護使徒恩賜和能力的信譽,即使付出這樣的代價。 (2) 這是為了阻止其他人在這新時代開始時犯下類似的僭越行為。西門術士後來沒有受到這樣的懲罰,以呂馬也沒有;但亞拿尼亞在開始時被立為榜樣,以便在給予聖靈帶來安慰的明顯證據的同時,也能給予抵擋聖靈、輕慢聖靈是多麼危險的明顯證據。當第二條和第四條誡命剛頒布時,敬拜金牛犢和在安息日撿柴的行為受到了多麼嚴厲的懲罰!同樣,當天火剛降下,摩西和亞倫的權柄剛確立時,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以及可拉一黨的叛變也受到了嚴厲的懲罰。這件事是藉著彼得的職事完成的,彼得自己不久前曾用謊言否認他的主,這暗示這並不是對他個人所受傷害的報復;因為如果這樣,他這個曾經犯錯的人,會對那些冒犯他的人懷有憐憫;他這個曾經悔改並蒙赦免的人,會赦免這種侮辱,並努力使這個冒犯者悔改;但這是神在彼得身上的靈的作為:侮辱是針對祂的,懲罰也是由祂施行的。

2. 他立刻被埋葬,因為這是猶太人的習俗(第6節): 「少年人」,他們很可能被指派擔任教會中埋葬死者的職務,就像羅馬人中的libitinarii和polinctores一樣;或者那些服侍使徒的少年人,他們「把他裹好」,將屍體抬出城外,「埋葬了」,儘管他死於罪中,並受到神直接的懲罰。

四、與亞拿尼亞的妻子撒非喇算帳。 她或許是首先犯罪的人,引誘她的丈夫吃這禁果。她「進到使徒所在的地方」,看來是所羅門的廊下,因為我們在那裡找到他們(第12節),那是聖殿的一部分,基督曾在那裡行走(約10:23)。她約在三小時後進來,「還不知道這事」,期望因她的到來和同意出售田地而得到讚揚,她或許有權獲得她的嫁妝或三分之一的產業;奇怪的是,沒有人跑去告訴她丈夫突然死亡的消息,好讓她避開;或許有人告訴了,但她不在家;所以當她來向使徒們獻上自己作為基金的捐助者時,她得到的不是祝福,而是破裂。

1. 她被發現與丈夫同謀犯罪,彼得問了她一個問題(第8節): 「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是為這麼多銀子嗎?」彼得說出了亞拿尼亞帶來並放在使徒腳前的數目。「這就是你們賣田地所收到的全部嗎?你們沒有收到更多嗎?」她說:「不,我們沒有收到更多,這就是我們收到的全部。」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同意說同樣的話,而且這筆交易是私下進行的,他們彼此同意保密,沒有人能反駁他們,因此他們認為他們可以安全地堅持這個謊言,並會因此獲得信任。看到那些本應彼此激勵行善的親屬,卻在作惡上彼此堅固,真是令人悲哀。

2. 判決她將與丈夫同受懲罰,第9節。 (1) 她的罪被揭露:「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在彼得宣判之前,他讓她知道她的可憎之處,並向她指出她罪惡的本質。請注意: [1] 他們試探了主的靈;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試探神一樣,當他們說:「耶和華在我們中間沒有?」在他們看見了那麼多神能力的奇蹟證明之後;不僅是祂的同在,還有祂的掌管,當他們說:「神豈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這裡也是如此:「使徒們裡面的聖靈能發現這種欺詐嗎?當我們告訴他們這是全部價銀時,他們能辨別這只是一部分嗎?」 「祂豈能透過這幽暗的雲彩判斷嗎?」(伯22:13)。他們看見使徒們有說方言的恩賜;但他們有辨別諸靈的恩賜嗎?那些在罪中妄圖安全和免受懲罰的人,就是試探神的靈;他們試探神,彷彿祂完全像他們自己一樣。 [2] 他們同心合意地這樣做,使他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紐帶(這是神聖的連結)成為罪惡的紐帶。很難說夫妻和其他親屬之間哪種情況更糟——在善事上的不和,還是在惡事上的同謀。這似乎暗示他們同心合意地這樣做,是進一步試探聖靈;彷彿當他們約定在這件事上彼此保守秘密時,連主的靈自己也無法發現他們。因此他們「深挖以隱藏他們的謀算,不讓主知道」,但卻被告知這是徒勞的。「你們怎麼會如此被迷惑呢?你們被什麼樣的奇怪愚蠢所抓住,竟然敢冒險去嘗試那無可爭議的事情?你們這些受洗的基督徒,怎麼會不更了解自己呢?你們怎麼敢冒這麼大的風險?」

(2) 她的判決被宣讀:「看哪,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經到門口了」(或許彼得聽見他們來了,或者知道他們不會太久):「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正如亞當和夏娃同意吃禁果,一同被逐出樂園一樣,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同意試探主的靈,一同被逐出世界。

3. 判決自行執行。 不需要執行者,彼得的話語帶著殺人的能力,就像有時帶著醫治的能力一樣;因為他奉其名說話的神「使人死,也使人活」;「禍福都從祂口中而出」(第10節): 「她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有些罪人神迅速處理,而另一些人祂則長久忍耐;對於這種差異,無疑有充分的理由;但祂無需向我們解釋。她直到現在才知道她丈夫死了,這個消息,加上她罪行的揭露,以及對她宣判的死刑,像一道霹靂擊中她,像一陣旋風將她帶走。有許多突然死亡的例子,不應被視為像這樣嚴重罪行的懲罰。我們不應認為所有突然死亡的人都比其他人更有罪;或許這是對他們的恩惠,讓他們迅速離世:然而,這對所有人都是一個警告,要時刻準備好。但在這裡,很明顯這是審判。 有些人對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永恆狀態提出疑問,並傾向於認為肉體的毀滅是為了「使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如果他們有悔改的機會,就像那亂倫的哥林多人一樣,我也會贊同這種仁慈的觀點。但隱秘的事不屬於我們。 經文說:「她仆倒在彼得腳前」;她本應將全部價銀放在那裡,卻沒有,她自己卻被放在那裡,彷彿是為了彌補不足。那些負責喪葬的「少年人」進來,「發現她死了」;經文沒有說「他們把她裹好」,像他們對亞拿尼亞那樣,而是說「他們把她抬出去」,就這樣,「埋在她丈夫旁邊」;很可能他們的墳墓上刻有銘文,暗示他們是神對欺哄聖靈之人發怒的共同紀念碑。 有些人問,使徒們是否保留了他們帶來但卻說謊的錢?我傾向於認為他們保留了;他們沒有那些說「我們把這錢放在庫裡是不合法的」人的迷信:因為對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他們帶來的錢對他們來說沒有被玷污;但他們私自留下的錢對他們來說卻被玷污了。可拉一黨叛徒的香爐也被使用了。

五、這件事對百姓造成的影響。 故事中途提到了這一點(第5節):「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那些聽見彼得所說並看見隨後發生之事的人;或者所有聽見這故事的人;因為毫無疑問,這件事成了全城的話題。然後又說(第11節):「於是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 1. 那些加入教會的人因此對神和祂的審判產生了敬畏,並對他們當時所處的聖靈時代產生了更大的尊崇。這並沒有抑制或阻礙他們的聖潔喜樂,而是教導他們要嚴肅地對待它,並戰兢地歡喜。此後所有將錢放在使徒腳前的人,都害怕私自留下任何一部分價銀。 2. 所有聽見這事的人都因此感到驚恐,並準備說:「誰能在這聖潔的主神和祂在使徒身上的靈面前站立得住呢?」正如撒上6:20。

福音的進展

12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13 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與他們親近,百姓卻尊重他們。 14 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很多。 15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經過的時候,或者他的影子可以遮到他們身上。 16 還有許多人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都得了醫治。

我們在此看到福音的進展,儘管有兩個假冒為善的人受到了可怕的審判。

一、關於使徒所行神蹟的總體記載(第12節):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恩慈的神蹟比審判的神蹟多。現在福音的能力回歸到其應有的渠道,即恩慈和恩典。神曾離開祂的居所施行懲罰,但現在又回到祂的居所,回到祂的施恩座。他們所行的神蹟證明了他們的屬天使命。這些神蹟不是少數,而是許多,種類繁多,且經常重複;它們是神蹟奇事,是公認的神同在和能力的標誌。它們不是在隱秘處行的,而是在百姓中間行的,百姓可以自由地查問,如果其中有任何欺詐或串通,他們會發現的。

二、我們在此被告知使徒所行這些神蹟的效果。 1. 教會因此得以維繫,並堅定地忠於使徒和彼此:「他們(教會的人)都同心合意地在所羅門的廊下。」

第5章_2

一、他們在聖殿裡,在一個稱為所羅門廊的空曠地方聚會。奇怪的是,聖殿的官長竟然容許他們在那裡聚會。但上帝使他們的心傾向於暫時容忍他們在那裡,以便更方便地傳播福音;那些允許買賣的人,也羞於禁止這些傳道者和醫治者在那裡。他們都公開聚會敬拜;這表明教會很早就確立了宗教聚會的制度,這制度絕不可放棄或廢棄,因為藉此可以維持信仰的宣認。

二、他們同心合意,在教義、敬拜和紀律上都一致;對於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死,沒有任何不滿或抱怨,不像以色列人因可拉一夥的死而抱怨摩西和亞倫:「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民十六41)。藉著審判來區分偽善者,應當使真誠的信徒彼此之間以及與福音事工更加緊密地連結。

三、這使使徒們,即基督國度中的主要僕人,贏得了極大的尊重。 1. 其他的僕人與他們保持距離:「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與他們為伍」,作為他們的同等或同伴;雖然他們中的其他人也受了聖靈,並說方言,但當時沒有人能像使徒那樣行神蹟奇事:因此他們承認使徒的優越性,並在一切事上順服他們。 2. 所有的「百姓都尊崇他們」,對他們懷有極大的敬意,尊敬地談論他們,並將他們描繪成蒙天眷顧的人,以及對這世上無可言喻的祝福。雖然祭司長們輕視他們,並竭盡所能使他們受人鄙視,但這並沒有阻止百姓尊崇他們,因為百姓看清了事情的真相。請注意,使徒們絕沒有自高自大;他們非常謹慎而忠實地將他們所做的一切榮耀歸給基督,然而百姓卻尊崇他們;因為那些謙卑自己的人將被升高,那些只尊榮上帝的人將受尊榮。

四、教會人數增加(v. 14): 「信而歸主的人越發增添」,無疑,當他們看到上帝確實在其中時,便加入了教會,甚至「男男女女很多」。他們非但沒有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例子嚇退,反而被這個維持嚴格紀律的團體所吸引。 1. 信徒歸向主耶穌,與祂聯合,因此也與祂的奧秘身體聯合,除了使我們與基督分離和斷絕的,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祂分離和斷絕。許多人已經歸向主,但仍有空間讓其他人加入祂,加入那些與祂聯合的人的行列;並且會不斷增加,直到上帝的奧秘完成,選民的數目滿足。 2. 注意到「婦女」和「男人」的歸信;比猶太教會通常更受關注,在猶太教會中,婦女既不接受割禮的記號,也不必參加莊嚴的節期;而且「婦女院」是聖殿的外院之一。但是,正如在基督在世時跟隨祂的人中一樣,在祂升天後信靠祂的人中,好婦女也受到極大的關注。

五、使徒們有大量的病人,藉著醫治他們,為自己和他們的教義贏得了大量的聲譽(v. 15, 16)。使徒們行了如此多的「神蹟奇事」,以至於各類人,無論是城裡還是鄉下,都來尋求這些益處,並且都得到了。 1. 在城裡:他們「把病人抬到街上」;因為祭司們可能不允許他們把病人帶進聖殿的所羅門廊,而使徒們也沒有時間去所有病人的家裡。他們「把病人放在床上和褥子上」(因為他們太虛弱,既不能走也不能站),「指望彼得經過的時候,或者他的影子可以遮到他們一些人」,雖然不能遮到所有人;而且,看來這確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就像那婦人摸了基督衣裳的繸子一樣;在這件事上,以及其他事上,基督的話「你們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得到了應驗。上帝藉著祂作他們「右邊的蔭蔽」來表達祂對祂百姓的關懷;基督作為君王的良善影響被比作「大磐石的影子」。彼得站在他們和太陽之間,因此醫治了他們,使他們不再依賴不足的受造物,以便他們只從充滿他的恩典之靈那裡尋求幫助。如果彼得的影子能行這樣的神蹟,我們有理由相信其他使徒也能如此,就像保羅身體上的手巾一樣(徒十九12),無疑兩者都是使徒們心中實際有意圖如此醫治的;因此,從這裡推斷已故聖徒遺物具有醫治功效是荒謬的;我們沒有讀到基督自己升天後,有任何遺物能醫治人,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我們肯定會讀到。 2. 在鄉鎮:許多人從「周圍的城鎮」來到耶路撒冷,「帶著患病的人」,身體受苦的,以及「被污鬼纏磨的人」,心靈受困擾的,他們「都得了醫治」;身體和心靈的疾病都得到了糾正。這樣,使徒們就有機會,藉著這些神蹟使人們確信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來自天上,同時也藉著向他們展示福音對這世上福祉的益處,來贏得人們對他們和福音的感情。

使徒被囚;使徒被天使釋放;公會的失望。 17 那時,大祭司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就是撒都該教的人,都起來,滿心嫉妒, 18 就下手拿住使徒,把他們收在公共的監牢裡。 19 但夜間,主的一個使者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說: 20 「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話都講給百姓聽。」 21 使徒聽了這話,天一亮就進入殿裡教訓人。大祭司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來了,召齊公會,就是以色列的眾長老,打發人到監裡去提使徒。 22 但差役去了,在監裡找不著他們,就回來稟報說: 23 「我們看見監門關得嚴嚴實實,看守的人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裡面一個人也沒有。」 24 聖殿的守衛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心裡犯難,不知道這事將來會怎樣。 25 有一個人來告訴他們說:「你們收在監裡的人,現在正在殿裡站著教訓百姓呢!」

任何有希望成功的好工作,從未不遇到反對;那些一心作惡的人,無法與那些以行善為己任的人和解。撒但,人類的毀滅者,過去是,將來也永遠是人類恩人的敵人;如果使徒們這樣教導和醫治,卻沒有受到任何阻礙,那將是奇怪的。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地獄的惡意和天堂的恩惠在他們身上掙扎,一個要將他們從這善工中趕走,另一個則要激勵他們繼續這善工。

一、祭司們對他們大為惱怒,將他們關進監牢(v. 17, 18)。請注意: 1. 他們的敵人與迫害者是誰。大祭司是為首的,亞那或該亞法,他們看到自己的財富和尊嚴,權力和暴政,也就是他們的一切,都岌岌可危,如果基督屬靈和屬天的教義在百姓中站穩腳跟並盛行,他們將不可避免地失去一切。那些最積極與大祭司同謀的,是「撒都該教的人」,他們對基督的福音懷有特別的敵意,因為福音證實並確立了他們所否認的不可見世界、死人復活和來世的教義。沒有信仰的人,對純正的信仰抱持狂熱的反對,這並不奇怪。 2. 他們對使徒們的態度如何,惡意相向,極度激怒。當他們聽說並看到有這麼多人湧向使徒,以及使徒們變得多麼重要時,他們「起來」發怒,如同無法再忍受的人,決心與之對抗,對使徒們傳講基督的教義和醫治病人「滿心嫉妒」——對百姓聽從他們並將病人帶給他們醫治「滿心嫉妒」——對他們自己和他們黨派容許這事發展到如此地步,沒有一開始就將其扼殺「滿心嫉妒」。因此,基督和祂福音的敵人成了自己的折磨。嫉妒殺死愚昧人。 3. 他們如何對付使徒(v. 18): 「他們下手拿住使徒」,或許是他們親自動手(他們的惡意使他們屈尊至此),或者更可能是他們差役動手,將他們「收在公共的監牢裡」,與最惡劣的罪犯關在一起。他們這樣做的目的是: (1) 限制他們;雖然他們無法指控他們任何足以判死刑或監禁的罪行,但只要將他們關在監牢裡,就能阻止他們繼續工作,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進展。基督的使者這麼早就被囚禁了。 (2) 恐嚇他們,從而使他們放棄工作。上次他們將使徒們帶到面前時,只是威脅他們(徒四21);但現在,發現這無效,他們就將他們監禁起來,使他們懼怕他們。 (3) 羞辱他們,因此他們選擇將他們關在公共監牢裡,這樣,使徒們被如此貶低,百姓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尊崇他們。撒但藉著使福音的傳道者和信徒顯得卑微,大大推動了它反對福音的計畫。

二、上帝差遣祂的天使將他們從監牢中釋放出來,並重新授權他們傳講福音。黑暗的權勢與他們爭戰,但眾光之父為他們爭戰,並差遣光明的天使為他們辯護。主絕不會離棄祂的見證人、祂的辯護者,而必會堅定地支持他們,並為他們作證。 1. 使徒們被釋放,合法地從監禁中釋放出來(v. 19): 「夜間,主的一個使者」,不顧一切鎖和門閂, 「開了監門」,不顧看守者「站在門外」的一切警惕和決心, 「領他們出來」(參v. 23),給予他們無罪釋放的權柄,並引導他們衝破一切阻礙。這次的釋放不像彼得的釋放那樣詳細記載(徒十二7等);但這裡的神蹟是完全相同的。請注意,沒有任何監牢是如此黑暗、如此堅固,以至於上帝不能在其中探望祂的百姓,如果祂願意,也能將他們從中帶出來。使徒們被天使從監牢中釋放出來,預表了基督的復活,以及祂從墳墓的監牢中被釋放出來,這將有助於證實使徒們所傳講的。 2. 他們被吩咐,並合法地吩咐,繼續他們的工作,從而解除大祭司對他們的禁令;天使吩咐他們:「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話都講給百姓聽」(v. 20)。當他們奇蹟般地獲得自由時,他們不應認為這是為了逃脫敵人的手而保全性命。不;這是為了讓他們更加大膽地繼續他們的工作。從疾病中康復,從困境中獲釋,都是上帝賜予我們的,我們應當將其視為恩賜,不是為了享受生活的舒適,而是為了讓上帝因我們生活的服事而得榮耀。「願我的靈活著,好讚美你」(詩一一九175)。「求你領我的靈出離監牢」(像這裡的使徒一樣),「好讚美你的名」(詩一四三7)。參賽三十八22。現在,在這給予他們的吩咐中,請注意: (1) 他們必須在哪裡傳講:「站在殿裡講」。有人可能會想,雖然他們不能放棄工作,但謹慎的做法是在一個更隱蔽的地方繼續工作,這樣對祭司們的冒犯會比在聖殿裡小,從而減少他們的危險。不;「站在殿裡講」,因為這是人潮聚集的地方,這是你們父的家,還不能完全荒廢。基督福音的傳道者不應退隱到角落裡,只要他們有機會在會眾中傳講。 (2) 他們必須向誰傳講:「講給百姓聽」;不是向君王和官長,因為他們不聽;而是向百姓,他們願意並渴望受教,他們的靈魂對基督來說是寶貴的,對你們來說也應當如此,就像最偉大的人的靈魂一樣。向所有百姓普遍傳講,因為所有人都與此有關。 (3) 他們必須如何傳講:「去,站著,講」,這不僅暗示他們必須公開講,站起來講,讓所有人都能聽到;而且他們必須大膽而堅決地講:「站著講」;也就是說,「像那些決心堅持到底,為此生為此死的人一樣講。」 (4) 他們必須講什麼:「這生命的一切話」。這生命,你們在監牢裡為自己和彼此鼓勵而討論天堂的那些話:「去,向世人傳講同樣的話,讓其他人也能得到你們自己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安慰。」或者,「撒都該人所否認的這生命,因此他們迫害你們;傳講這個,儘管你們知道這正是他們所惱怒的。」或者,「這生命是強調的;這屬天、屬神的生活,與之相比,現今的地上生活不配稱為生命。」或者,「這些生命的話,你們所傳講的正是這些話,聖靈放在你們口中的這些話。」請注意,福音的話是生命的話,是使人活過來的話;它們是靈,是生命;「藉著這些話我們可以得救」——這與這裡的「這生命」是相同的(徒十一14)。福音是關於這生命的話,因為它確保了我們旅途中的特權以及我們歸宿的特權,以及今生和來世的應許。然而,甚至屬靈和永恆的生命在福音中被如此清楚地揭示,以至於它們可以被稱為「這生命」;因為這道離你不遠。請注意,福音是關於生死攸關的事,傳道者必須如此傳講,百姓也必須如此聽從。他們必須傳講「這生命的一切話」,不能因害怕冒犯或希望討好他們的官長而隱瞞任何事。基督的見證人發誓要說出全部真相。

三、他們繼續他們的工作(v. 21): 「使徒聽了這話」,當他們聽說上帝的旨意是要他們繼續在聖殿裡傳道時,他們「回到所羅門廊」(v. 12)。 1. 得到這些新的命令,對他們來說是極大的滿足。或許他們開始懷疑,如果他們獲得自由,是否應該像以前一樣在聖殿裡公開傳道,因為他們曾被告知,當他們「在一個城裡受迫害時,就逃到另一個城」。但是,現在天使命令他們去聖殿傳道,他們的道路就清楚了,他們毫不猶豫地冒險,進入聖殿,不懼怕任何人。請注意,如果我們能確信自己的職責,我們的任務就是緊守職責,然後我們就可以愉快地將我們的安全交託給上帝。 2. 他們立即著手執行,沒有爭議或延遲。他們「天一亮就進入殿裡」(門一開,人們開始聚集在那裡),教導他們天國的福音:並且絲毫不懼怕人能對他們做什麼。這裡的情況是特殊的:福音的全部寶藏都掌握在他們手中;如果他們現在沉默,泉源就會枯竭,整個工作就會停滯不前,這與普通傳道者的情況不同,因此他們不應以此為例,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然而,當上帝賜予行善的機會時,即使我們受到人類權力的限制和恐懼,我們也應當冒險,而不是放棄這樣的機會。

四、大祭司和他的黨派繼續他們的起訴(v. 21)。他們以為使徒們已經被牢牢控制,就「召齊公會」,一個盛大而特別的公會,因為他們召集了「以色列的眾長老」。請看這裡: 1. 他們如何準備,以及如何滿懷期待地要粉碎基督的福音和傳道者,因為他們動員了所有力量。上次他們拘留使徒時,只將他們召集到大祭司親屬的一個委員會面前,他們必須謹慎行事;但現在,為了進一步更確信地行事,他們召集了「pasan ten gerousian」——「所有的長老」,也就是(萊特富特博士說)耶路撒冷所有的三個法庭或審判席,不僅是七十位長老組成的大公會,還有在聖殿外院門和內院或美門設立的另外兩個法庭,每個法庭由二十三位法官組成;因此,如果全員出席,這裡將有一百一十六位法官。上帝如此安排,是為了讓敵人的混亂和使徒對他們的見證更加公開,讓那些不願以其他方式聽福音的人,能從法庭上聽到福音。然而,大祭司「並非如此打算,心裡也不是這樣想」;但他心裡想的是要集結所有力量對抗使徒,並以普遍的共識將他們一舉殲滅。 2. 他們如何失望,並蒙羞。 「坐在天上的必嗤笑他們」,我們也可以這樣做,看看法庭多麼莊嚴地設立;我們可以想像大祭司向他們發表了莊嚴的演講,闡述了他們聚集的原因——最近在耶路撒冷,因傳講耶穌的教義而興起了一個非常危險的派別,為了維護他們的教會(從未像現在這樣危險),需要迅速有效地鎮壓——現在他們有能力這樣做,因為他已經將這個派別的首領關在公共監牢裡,如果他們同意,就可以對他們施以最嚴厲的處置。為此,一名差役立即被派去將囚犯帶到法庭。但看看他們是如何受挫的。 (1) 差役來了,告訴他們在監牢裡找不到使徒(v. 22, 23)。上次他們被傳喚時,他們都出來了(徒四7)。但現在他們不見了,差役的報告是:「我們看見監門關得嚴嚴實實」(沒有任何損壞);「看守的人」沒有失職;我們看見他們「站在門外」,並不知道囚犯有任何不妥:「及至開了門,裡面一個人也沒有」,也就是說,沒有我們奉命去提的人。他們可能發現普通囚犯還在裡面。天使是如何將他們帶走的,是通過某個後門,還是打開門又重新關好(看守者一直睡著),我們不得而知;無論如何,他們都走了。主知道,雖然我們不知道,如何將敬虔的人從試探中解救出來,以及如何釋放那些為祂的名被囚禁的人,而且祂會這樣做,就像這裡一樣,當祂需要他們的時候。現在想想,當差役向他們報告時,法庭是多麼混亂(v. 24): 「聖殿的守衛官和祭司長聽見這話」,他們都陷入困境,面面相覷,「心裡犯難,不知道這事將來會怎樣」。他們極度困惑,不知所措,從未在如此確定的事情上如此失望過。這引起了各種猜測,有人認為他們是被魔法從監牢裡變走的,藉著魔法逃脫;另一些人認為看守者玩弄了詭計,知道這些囚犯有許多朋友,他們是百姓如此喜愛的人。有些人擔心,既然他們奇蹟般地逃脫了,就會有更多人跟隨他們;另一些人擔心,雖然他們可能已經將他們嚇離耶路撒冷,但他們會在鄉村的某個地方再次聽到他們的消息,在那裡他們會造成更大的破壞,而且他們將更難阻止感染的蔓延;現在他們開始擔心,他們非但沒有治好病,反而使病情惡化了。請注意,那些自以為能困擾和阻礙基督事業的人,往往會困擾和阻礙自己。 (2) 他們的疑慮部分得到解決;但他們的煩惱卻因另一位使者而增加,他帶來消息說他們的囚犯正在聖殿裡傳道(v. 25):「看哪,你們收在監裡的人,你們已經派人去提的,現在就在你們身邊,站在殿裡,在你們眼皮底下,公然地教訓百姓。」越獄的囚犯通常會躲藏起來,以免被重新抓獲;但這些越獄的囚犯,卻敢於在迫害者影響力最大的地方露面。現在這比任何事都更讓他們困惑。普通的罪犯可能有足夠的技巧越獄;但那些越獄後敢於公開承認的,卻是不尋常的。

使徒被捕;使徒受審;迦瑪列的建議。 26 於是守衛官和差役去,不用暴力,把使徒帶來了;因為他們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27 帶到了,就叫他們站在公會面前。大祭司問他們說: 28 「我們不是嚴嚴地吩咐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看哪,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並且想要把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30 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耶穌復活了,就是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 31 上帝已經將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君王,作救主,為要叫以色列人悔改,罪得赦免。 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33 公會的人聽見這話,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34 但公會中有一位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個律法師,為眾百姓所敬重的。他站起來,吩咐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35 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 36 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人物,約有四百人跟從他;他被殺後,凡跟從他的都散了,歸於無有。 37 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了許多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了,凡跟從他的也都分散了。 38 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因為這計畫或這工作若是出於人,必會自行瓦解; 39 但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推翻它,恐怕你們倒是與上帝作對了。」 40 公會的人聽從了他。於是叫了使徒來,打了他們,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 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為他們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我們沒有被告知使徒們向百姓傳講了什麼;無疑是按照天使的指示——「這生命的話」;但他們與公會之間發生了什麼,我們在這裡有記載;因為在他們的苦難中,顯現出比他們傳道時更大的神聖能力和能量。現在我們看到:

一、使徒們第二次被捕。我們可能會想,如果上帝預旨如此,「為什麼他們要從第一次監禁中被救出來呢?」但這是為了謙卑迫害者的驕傲,並遏制他們的狂怒;現在祂要表明他們被釋放,不是因為他們害怕受審,因為他們準備好投降,並在他們最大的敵人面前出庭。 1. 他們不用暴力,帶著一切可能的尊重和溫柔將他們帶來:沒有將他們從講壇上拉下來,也沒有捆綁他們,也沒有拖著他們走,而是恭敬地與他們交談;人們會認為他們有理由這樣做,是出於對聖殿這個聖地的敬畏,也是出於對使徒的懼怕,怕他們像對亞拿尼亞那樣擊打他們,或者像以利亞那樣從天上呼喚火降在他們身上;但所有阻止他們施暴的,是他們對百姓的懼怕,百姓對使徒們如此敬重,如果差役對他們有任何虐待,百姓就會用石頭打死差役。 2. 然而,他們將他們帶到那些他們知道對他們懷有暴力,並決心對他們採取暴力手段的人面前(v. 27):他們「帶到了,就叫他們站在公會面前」,如同罪犯。因此,本應是惡行和作惡者的恐懼的權力,卻成了善行的恐懼。

二、他們的審訊。被帶到這個莊嚴的議會面前,大祭司作為法庭的發言人,告訴他們要指控他們什麼(v. 28)。 1. 他們不服從權威的命令,不遵守給予他們的禁令(v. 28),「我們不是憑著我們的權柄,嚴嚴地吩咐你們,以我們最大的不悅為代價,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但你們卻違背了我們的命令,繼續傳道,不僅沒有我們的許可,而且違背了我們的明確命令。」因此,那些廢棄上帝誡命的人,通常在強制執行自己的誡命,並堅持自己的權力方面非常嚴格:「我們不是吩咐你們嗎?」是的,他們吩咐了;但彼得當時不是也告訴他們,上帝的權柄高於他們的權柄,上帝的命令必須優先於他們的命令嗎?他們卻忘記了這一點。 2. 他們在百姓中散佈了錯誤的教義,或者至少是一種獨特的教義,不為猶太教會所允許,也不符合摩西座位上所傳講的。「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因此擾亂了公共秩序,並使百姓脫離了公共的建立。有些人認為這是一種傲慢輕蔑的話:「你們這種愚蠢無意義的教義,不值得注意,你們卻把它弄得如此喧囂,以至於耶路撒冷,這個偉大而聖潔的城市,都充滿了它,成了城裡的話題。」他們生氣的是,他們認為卑微的人,竟然使自己如此重要。 3. 他們對政府懷有惡意,旨在煽動百姓反對政府,將政府描繪成邪惡和暴虐的,並使自己理所當然地為上帝和人所憎惡:「你們想要把這人的血,在上帝面前的罪責,在人面前的羞恥,歸到我們身上。」因此,他們不僅指控他們抗命和藐視法庭,還指控他們煽動叛亂和陰謀,旨在使百姓反對他們,因為他們迫害了耶穌這樣一個無辜、善良和偉大的人,甚至致死,也旨在使羅馬人反對他們,因為他們將羅馬人捲入其中。請看這裡,那些極其傲慢地做惡事的人,事後卻無法忍受聽到這件事,也無法忍受被指控。當他們在迫害的狂熱中時,他們可以大膽地喊:「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讓我們永遠承擔這個責任。」但現在他們有時間冷靜思考,卻認為將他的血歸咎於他們是極大的侮辱。因此,他們被自己的良心定罪和譴責,懼怕承擔他們不懼怕捲入的罪責。

三、他們對所提出的指控的回答: 彼得和「眾使徒」都說了同樣的話;無論是分別受審,還是共同回答,他們都像同一個聖靈賜予他們口才一樣說話,依靠他們的主對他們所作的應許,當他們被帶到公會面前時,他們「那時要說什麼,必賜給他們」,以及說話的勇氣。 1. 他們為自己不服從大公會的命令辯護,儘管它很偉大(v. 29): 「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第5章_3

他們沒有訴諸自己行神蹟的能力(這能力本身已足夠證明他們,因此他們謙卑地避免提及),而是訴諸一個普世公認的原則,連自然良知也認同,並且完全適用於他們的情況。上帝命令他們奉基督的名教導,因此他們就應當這樣做,儘管祭司長們禁止他們。注:那些與上帝作對的統治者,因懲罰人履行對上帝的職責而違抗他們,將來要為此負上極大的責任。

2. 他們為自己盡力使耶路撒冷充滿基督的教義辯護,儘管在宣講基督時,他們確實指責了那些惡意詆毀基督的人,如果因此將基督的血歸到他們身上,他們也只能怪自己。他們被指控的罪名是傳講基督和祂的福音。「現在,」他們說,「我們要告訴你們這位基督是誰,祂的福音是什麼,然後你們來判斷我們是否應當傳講;不,我們還要藉此機會向你們傳講,無論你們聽或不聽。」

(1) 祭司長們被當面告知他們對這位耶穌所施的侮辱:「你們殺害祂,又把祂掛在木頭上,你們無法否認。」使徒們非但沒有找藉口或請求原諒,反而重複這指控,並堅持不變:「是你們殺害了祂;這是你們的行為。」注:人們不願聽聞自己的過錯,並非不忠實地告知他們過錯的好理由。不責備罪惡的常見藉口是「時勢不允許」。但那些有責任責備的人,不應因此而畏懼;時勢必須允許,也將會允許。要大聲喊叫,不可止息;要大聲喊叫,不可懼怕。

(2) 他們也被告知上帝賜予這位耶穌的榮耀,然後讓他們判斷,是那些迫害祂教義的人對,還是傳講祂教義的人對。他稱上帝為「我們列祖的上帝」,不僅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以表明他們傳講基督並非傳講一位新神,也不是引誘人來敬拜別神;他們也沒有建立一個與摩西和先知們的制度相悖的機構,而是堅守猶太列祖的上帝;他們所傳講的基督之名,應驗了對列祖所作的應許,以及上帝與他們所立的聖約,以及祂賜給他們的律法的預表和象徵。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和父;看祂賜予祂何等榮耀。

[1] 祂「使祂復活」;祂使祂具備資格,並呼召祂承擔這偉大的使命。這似乎是指上帝藉摩西所作的應許:「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要為你們興起一位先知。」上帝使祂從默默無聞中興起,使祂偉大。或者,這可能指祂使祂從墳墓中復活:「你們將祂處死,但上帝使祂復活,因此上帝和你們顯然正在為這位耶穌爭論;我們應當站在哪一邊?」

[2] 祂「將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hypsose*)——「已將祂高舉」。你們使祂蒙受羞辱,但上帝已使祂戴上榮耀的冠冕;我們豈不應當尊榮上帝所尊榮的嗎?上帝已「高舉祂」(*te dexia autou*)——「用祂的右手」,也就是藉著祂所施展的能力;基督被稱為「靠上帝的能力活著」。或者,高舉到祂的右邊,坐在那裡,安息在那裡,在那裡掌權。「祂已賦予祂最高的權柄,因此我們必須奉祂的名教導,因為上帝已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3] 「祂已指定祂為君王和救主,因此我們應當奉祂的名傳講,並宣揚祂作為君王的治理律法,以及祂作為救主的恩典應許。」默想:除非我們願意接受基督為我們的君王,否則我們就無法擁有基督為我們的救主。我們不能期望祂救贖和醫治我們,除非我們將自己交給祂來治理。古時的士師是救主。基督的治理是為了祂的救贖,而信心接受一位完整的基督,祂來不是要救我們在罪中,而是要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

[4] 祂被指定為君王和救主,為要「賜給以色列悔改的心和罪的赦免」。因此,他們必須奉祂的名向以色列民傳講,因為祂的恩惠主要是為他們預備的;凡真正愛國的人,都不會反對這事。以色列的官長和長老們為何要反對一位為以色列帶來悔改赦免這等大福的人呢?如果祂被高舉是為了使以色列脫離羅馬的軛,並統治鄰近的國家,祭司長們會全心歡迎祂。但悔改罪的赦免是他們既不看重也不認為自己需要的福分,因此他們絕不能接受祂的教義。默想:

首先,悔改和赦免是並行的;凡有悔改之處,赦免必不落空,這恩惠賜給所有具備資格的人。另一方面,沒有悔改就沒有赦免;只有那些脫離罪的權勢和轄制,轉離罪並與罪為敵的人,才能脫離罪的罪咎和刑罰。

其次,是耶穌基督賜予並被授權賜予悔改和赦免。凡福音聖約所要求的,都已應許。我們被指定要悔改嗎?基督被指定要賜予悔改,藉著祂的聖靈與聖道同工,喚醒良知,產生對罪的痛悔,並在心靈和生命中產生有效的改變。新心是祂的工作,破碎的靈是祂所預備的祭物;當祂賜予悔改之後,如果祂不賜予赦免,祂就會「離棄自己手所作的工」。看我們悔改是何等必要,以及我們藉著信心向基督祈求祂的恩惠在我們裡面產生悔改是何等必要。

[5] 這一切都得到了充分的證明:

首先,由使徒們自己證明;他們隨時準備在必要時宣誓作證,他們在基督復活後看見祂活著,也看見祂升天;並且他們也經歷了祂恩惠的能力在他們心中,使他們提升到遠超他們自然能力所及的境界:「我們是祂的見證人,是祂指定向世人宣揚這事的;如果我們像你們所希望的那樣保持沉默,我們就是背叛了信任,對其不忠。」當案件審理時,見證人尤其不應被噤聲,因為案件的結果取決於他們的證詞。

其次,由上帝的靈證明:「我們是見證人,是合格的見證人,他們的證詞在任何人類法庭上都足以採信。」但這還不是全部:「聖靈也是見證,一位來自天上的見證;因為上帝已將祂的恩賜和恩惠賜給那些順服基督的人。」因此我們必須奉這名傳講,因為聖靈就是為此目的賜給我們的,我們無法壓制祂的作為。注:將聖靈賜給順服的信徒,不僅是為了引導他們順服信心,更是為了使他們在其中顯著有用,這是基督教真理的一個非常強有力的證明。上帝藉著祂的兒子並奉祂的名賜下聖靈(約翰福音 14:26),並應允祂的禱告(約翰福音 14:16),不,是基督從父那裡差遣祂(約翰福音 15:26;16:7),這證明了父所高舉祂的榮耀。聖靈的偉大工作不僅是為基督辯護(提摩太前書 3:16),更是要榮耀祂,祂所有的恩賜都直接傾向於高舉祂的名,這證明祂的教義是神聖的,否則就不會這樣藉著神聖的能力推動。

最後,將聖靈賜給那些順服基督的人,既是為了幫助他們順服,也是作為他們順服的即時獎賞,這清楚證明了上帝的旨意是要人順服基督;「那麼你們判斷我們是否應當順服你們而反對祂。」

四、使徒們的辯護對公會造成的影響。這與人們對那些自稱有理性、學識和聖潔的人所期望的結果截然相反。如此公正的辯論,理應使囚犯無罪釋放,並使審判官歸信。不,他們非但沒有屈服,反而對此勃然大怒,充滿了:

1. 對使徒們所說的話的憤慨:他們「心裡極其惱怒」,惱怒自己的罪惡被擺在面前;氣得發瘋,發現基督的福音有如此多的理由為自己辯護,因此很可能會取得進展。當一篇內容大致相同的講道向百姓傳講時,他們「覺得扎心」,是出於懊悔和敬虔的憂傷(使徒行傳 2:37)。這裡的這些人卻是「心裡極其惱怒」,是出於憤怒和義憤。因此,同樣的福音對一些人是生命的香氣叫人活,對另一些人卻是死亡的香氣叫人死。福音的敵人不僅剝奪了自己從福音而來的安慰,反而充滿了恐懼,成為自己的折磨者。

2. 對使徒們本身的惡意:既然他們看到除了奪走他們的生命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堵住他們的口,他們就「商議要殺他們」,希望這樣就能「使這工作停止」。當使徒們以聖潔的安穩和心靈的平靜,完全鎮定,並在甜美的自我享受中繼續基督的事奉時,他們的迫害者卻以持續的困惑和心靈的騷動,以及對自己的惱怒,繼續他們對基督的敵對。

五、公會中一位領袖人物迦瑪列在此場合所提出的嚴肅建議,其目的是為了緩和這些狂熱分子的怒火,並遏制迫害的暴力。這位迦瑪列在此被稱為法利賽人,是他的職業和宗派,職位是律法師,一位研究舊約聖經,講授聖經作者,並培養學生認識聖經的人。保羅曾在他的門下受教(使徒行傳 22:3),傳統說司提反和巴拿巴也是。有人說他是西面(在聖殿中抱起基督的那位)的兒子,也是著名希列的孫子。這裡說他「在眾百姓中受人敬重」,因他的智慧和行為,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他是一個溫和的人,不傾向於採取激烈的手段。有節制和有愛心的人理應受人敬重,因為他們能遏制那些否則會點燃世界的煽動者。現在默想

1. 他對公會就眼前案件提出的必要警告:他「吩咐把使徒暫時帶出去」,以便他能更自由地發言,也更自由地得到回應(囚犯在辯論他們的案件時理應退席);然後提醒公會這件事的重要性,他們在盛怒之下無法像應有的那樣考慮:「以色列人哪,你們應當小心,注意你們對這些人所做或打算做的事」(第35節)。這不是一個普通案件,因此不應倉促決定。他稱他們為「以色列人」,以加強這警告:「你們是人,應當受理性支配,不要像無知的騾馬;你們是以色列人,應當受啟示支配,不要像不顧上帝和祂話語的外邦人。現在你們對這些人生氣,應當小心,免得你們自取其禍。注:迫害上帝子民的人最好小心,免得他們掉進自己所挖的坑裡。我們需要謹慎對待我們所困擾的人,免得我們被發現使義人的心憂傷。

2. 他引用的案例,為他的意見鋪路。他舉了兩個煽動叛亂者的例子(他們想讓使徒們被認為是這樣的人),他們的企圖自行瓦解;由此他推斷,如果這些人確實像他們所說的那樣,這事業就會因自身的重量而垮台,護理會使他們困惑並擊敗他們,那麼他們就不需要迫害他們了。

(1) 有一個丟大,曾一度聲勢浩大,自稱是上帝所差遣的,自誇為大人物(原文如此),要麼是教師,要麼是君王,帶著神聖的使命要在教會或國家中發動一場大革命;他在此(第36節)默想到他:

[1] 他影響的程度:約有四百人歸附他,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辦,或者希望改善自己的處境;他們當時看起來是一個強大的團體。」

[2] 他的主張很快就破滅了:「當他被殺」(可能是在戰爭中)「就不需要再做什麼了,凡跟從他的,都散了,像雪在太陽下融化一樣。」現在將那個案例與這個案例比較。你們已經殺害了耶穌,這個派別的頭目;你們已經除掉了他。現在,如果他像你們所說的那樣,是一個騙子和冒充者,那麼他的死,就像丟大一樣,將是他的事業的終結,也是他追隨者的最終分散。從過去發生的事,我們可以推斷在類似情況下將會發生什麼;擊打牧人,羊群就會分散:如果平安的上帝沒有使那位大牧人從死裡復活,那麼羊群在祂死時的分散將是完全和最終的。

(2) 加利利的猶大也是如此(第37節)。默想:

[1] 他所作的嘗試。據說是在「這事以後」,有人讀作「除此之外」,或者「讓我提一下,在這事之後」——假設猶大的叛亂遠在丟大之前;因為那是在「報名上冊的時候」,也就是我們救主出生時(路加福音 2:1),而約瑟夫所說的丟大,是在庫斯皮烏斯·法杜斯時代叛亂的;但這是在革老丟凱撒時代,比迦瑪列說這話晚了幾年,因此不可能是同一個人。很難具體確定這些事件發生的時間,也無法確定這次報名上冊是否與我們救主出生時的那次相同,還是後來的。有人認為這位加利利的猶大與約瑟夫所說的猶大·高洛尼特是同一個人,也有人認為不是。很可能這些都是最近發生的案例,記憶猶新。這位猶大引誘了許多人跟從他,他們相信了他的主張。

[2] 他的嘗試失敗了,而且沒有大公會的任何干預,也沒有他們對他發出任何諭令(這是不需要的);「他也滅亡了,凡跟從他的,也都分散了。」許多人因在「報名上冊的時候」對自由的嫉妒,愚蠢地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並將他人帶入同樣的陷阱,他們最好在護理如此決定時,滿足於「服事巴比倫王」。

3. 他對整件事的意見。

(1) 他們不應迫害使徒們(第38節):「現在我對你們說」(*ta nyn*)——「就目前而言」,我的建議是:「你們不要管這些人;既不要懲罰他們所做的,也不要限制他們將來。對他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他們順其自然;不要對他們動手。」不確定他這樣說是否出於策略,害怕得罪百姓或羅馬人,製造進一步的麻煩。使徒們沒有試圖用外力做任何事。他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肉體的;因此為何要對他們使用任何外力呢?或者,他是否當時有任何確信,至少是基督教教義真實性的可能性,並認為它值得更好的對待,至少是公平的審判。或者,這是否只是一個溫和安靜的性情所說的話,反對因良心緣故而迫害。或者,上帝是否超越他自己的意圖,將這話放在他口中,以便此時拯救使徒們。我們確信其中有護理的掌管,使基督的僕人不僅能脫身,而且能光榮脫身。

(2) 他們應將此事交給護理:「等待結果,看看會變成什麼樣。如果這事是出於人,它就會自行瓦解;如果出於上帝,它就會站立得住,儘管你們所有的權勢和策略都無法阻擋。」明顯邪惡和不道德的事必須被壓制,否則官長就白白佩劍;但那些看似良善,且不確定是出於上帝還是出於人的事,最好是置之不理,讓它順其自然,不要使用任何外力來壓制它。基督藉著真理的能力而非刀劍的能力來統治。基督關於約翰的洗禮所問的:「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這個問題也適用於使徒們的教義和洗禮,它們跟隨基督,就像施洗約翰的洗禮在祂之前一樣。現在他們既然承認,關於前者,他們無法判斷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間來的,就不應對後者過於自信。但是,無論你怎麼看,這都是他們不應被迫害的理由。

[1] 「如果這計謀和這工作,這個以耶穌之名建立社會並使其法人化的事,是出於人,它就會歸於無有。如果這是愚蠢、頭腦不清的人的計謀和工作,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讓他們獨自一段時間,他們就會精疲力盡,他們的愚昧就會在眾人面前顯明,他們會讓自己變得可笑。如果這是狡猾、有心機的人的計謀和工作,他們假借宗教之名建立世俗利益,就讓他們獨自一段時間,他們就會撕下偽裝,他們的奸詐就會在眾人面前顯明,他們會讓自己變得可憎;護理絕不會認可它。它會在短時間內歸於無有;如果真是這樣,你們迫害和反對它就非常不必要了;沒有必要給自己帶來這麼多麻煩,並給自己招致如此多的惡名,去殺死一個只要給它一點時間就會自行消亡的東西。不必要地使用權力就是濫用權力。但是,」

[2] 「如果事實證明(像你們一樣聰明的人也曾犯錯)這計謀和這工作是出於上帝,這些傳道人從祂那裡得到使命和指示,他們像舊約先知一樣真是祂的使者,那麼你們認為迫害他們,你們(第33節)殺害他們的企圖如何呢?你們必須斷定這是:」

首先,「對他們徒勞無功的企圖:如果這事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推翻它;因為沒有智慧、沒有謀略可以抵擋耶和華坐在天上的嗤笑你們。」所有真心站在上帝一邊,單純以祂的旨意為準則,以祂的榮耀為目標的人,都可以得到安慰,凡是出於上帝的,都不能被徹底和最終推翻,儘管它可能受到非常猛烈的反對;它可能被衝擊,但不能被擊垮。

其次,「對你們自己來說是危險的企圖。請不要管它,免得你們被發現是與上帝作對;我不需要告訴你們誰會在這場爭鬥中吃虧。」與造他者爭論的人有禍了;因為他不僅會像一個無能的敵人一樣被擊敗,而且會像一個反叛和背叛他合法君王的叛徒一樣受到嚴厲的懲罰。那些憎恨和虐待上帝忠實子民,限制和使祂忠實僕人沉默的人,就是與上帝作對,因為祂將對他們所做的事視為對自己所做的事。摸他們的人,就是摸祂眼中的瞳人。

好吧,這就是迦瑪列的建議:我們希望那些因良心緣故而迫害的人能認真考慮,因為這是一個好想法,而且很自然,儘管我們不確定這個人是怎樣的。猶太作家的傳統是,儘管如此,他一生都是基督和祂福音的頑固敵人;儘管(至少現在)他不贊成迫害基督的追隨者,但他卻是編寫猶太人至今仍在使用的禱文,以根除基督徒和基督教的人。相反,天主教徒的傳統是,他轉變為基督徒,成為基督教的傑出贊助人,並成為保羅的追隨者,保羅曾是他的門生。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很可能在《使徒行傳》或《書信》中某處聽到他的事蹟。

六、公會對整件事的決定(第40節)。

1. 他們在這一點上同意迦瑪列的意見,放棄了處死使徒的計劃。他們認為迦瑪列的話很有道理,暫時遏制了他們的怒火,他們的憤怒因此受到了一定的抑制。

2. 然而,他們還是忍不住發洩了一些怒氣(如此暴怒),這與他們的判斷和良心的確信相悖;因為,儘管他們被建議不要管他們,但:

(1) 他們鞭打了他們,像對待罪犯一樣鞭打他們,剝去他們的衣服,鞭打他們,就像他們在會堂裡常做的那樣,第41節提到了這件事的恥辱。他們認為這樣可以使他們羞於傳道,使百姓羞於聽他們傳道;就像彼拉多鞭打我們的救主以羞辱祂一樣,儘管他聲稱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過錯。

(2) 他們命令他們不可再奉耶穌的名講論,這樣,如果他們找不到他們講道的其他過錯,他們就可以以此為由來指責他們,說這是違法的,不僅未經許可,而且違反了上級的明確命令。

七、使徒們在所有這些傷害和侮辱中表現出的驚人勇氣和堅定。當他們被釋放時,他們離開了公會,我們沒有發現他們說一句話來反思公會和他們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他們被辱罵時不還口;受苦時不威脅;而是將他們的案件交給了迦瑪列所提及的那位,就是按公義審判的上帝。他們所有的事就是保守自己的靈魂,並充分證明他們的職事,儘管受到反對;這兩件事他們都做得令人驚嘆。

1. 他們以不可戰勝的喜樂忍受他們的苦難(第41節):當他們出去的時候,也許手臂和手上還帶著鞭打的痕跡,可能還受到僕人和暴民的嘲笑,或者公開宣布他們所受的恥辱性懲罰,他們非但沒有為基督和他們與祂的關係感到羞恥,反而歡喜,因為他們配為這名受辱。他們是人,而且是受人敬重的人,從未做過任何使自己卑賤的事,因此他們不能不感受到所受的羞辱,這羞辱似乎比疼痛更令他們痛苦,對於正直的心靈來說通常如此;但他們想到這是為基督的名而受辱,因為他們屬於祂並為祂的利益服務,他們的苦難應當有助於進一步提升祂的名;因此:

(1) 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榮耀,認為「他們配為這名受辱」(*katexiothesan atimasthenai*)——「他們因基督而蒙受羞辱,反倒被尊榮。」為基督受辱是真正的晉升,因為這使我們與祂的榜樣相符,並為祂的利益服務。

(2) 他們為此歡喜,記得他們的主在他們剛開始時對他們說的話(馬太福音 5:11-12):「人若因我辱罵你們,迫害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他們歡喜,不僅是儘管他們受辱(他們的苦難沒有減少他們的喜樂),而是因為他們受辱;他們的苦難增加了他們的喜樂,並使其更甚。如果我們因行善而受惡待,只要我們好好地、按應有的方式忍受,我們就應當為那使我們能如此行的恩惠而歡喜。

2. 他們以不懈的勤奮繼續他們的工作(第41節):他們因傳道而受罰,並被命令不可傳道,然而他們卻不住地教訓人,傳講耶穌是基督;他們沒有錯過任何機會,也沒有減少他們的熱心或積極性。默想:

(1) 他們何時傳道——「每日」;不僅在安息日,或主日,而是每天,像每天一樣準時,沒有間斷任何一天,就像他們的主所做的那樣(馬太福音 26:55;路加福音 19:47),不怕會累死自己或讓聽眾厭煩。

(2) 他們在哪裡傳道——既公開地「在殿裡」,也私下地「在各人的家裡」;在所有人都聚集的混合聚會中,以及基督徒為特殊禮儀而舉行的精選聚會中。他們不認為其中任何一種可以免除他們做另一種,因為聖道必須「按時和不按時」傳講。儘管在殿裡他們更容易暴露,並在敵人眼皮底下,但他們沒有將自己限制在自己家裡的小禮拜堂裡,而是冒險進入危險之地;儘管他們有殿堂的自由,一個聖潔的地方,但他們毫不猶豫地在各家傳道,甚至是最簡陋的茅屋。他們探訪他們所負責的家庭,並根據他們的情況,甚至對兒童和僕人,給予特別的指導。

(3) 他們講道的內容是什麼:他們傳講耶穌是基督」;他們傳講關於祂的事;這還不是全部,他們宣揚祂,他們向聽眾提出祂,要祂作他們的君王和救主。他們不傳自己,只傳基督,作為新郎忠實的朋友,以推進祂的利益為己任。這種講道最令祭司們反感,他們願意他們傳講任何事,除了基督;但他們不會為了取悅他們而改變主題。傳福音的僕人應當以傳講基督為恆常的職責;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基督,並祂得榮耀;除了這些,沒有什麼是不能歸結於此的。

第6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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