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顧前兩章時,我們看到使徒們做了許多美好的事,我不禁想,那些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們都到哪裡去了?他們怎麼沒有像以前對待基督那樣,出來反駁和抵擋使徒們呢?想必他們一開始被聖靈的澆灌所震驚,一時之間啞口無言!但我發現他們並沒有消失;他們的勢力再次集結,這裡我們看到他們與使徒們之間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從一開始,福音就遭遇了抵擋。在此,
一、彼得和約翰被祭司們逮捕,並被關進監獄(第1-4節)。 二、他們受到大公會委員會的審問(第5-7節)。 三、他們勇敢地承認自己所行的,並向迫害者傳講基督(第8-12節)。 四、迫害者無法回答他們,便勒令他們禁聲,威脅他們若繼續傳講福音,就釋放他們(第13-22節)。 五、他們藉著禱告向神祈求,願他們已經歷的恩惠能進一步運行(第23-30節)。 六、神藉著祂同在的明顯記號,在內在和外在都印證了他們(第31-33節)。 七、信徒們的心在聖潔的愛中連結,並擴大了他們對窮人的施捨,教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興盛,歸榮耀給基督(第33-37節)。
彼得和約翰被囚禁
1 他們正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聖殿的守衛長和撒都該人,都來了。 2 因為他們教訓百姓,並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就非常惱怒。 3 於是他們下手拿住使徒,因為天色已晚,就把他們拘禁到第二天。 4 然而,許多聽道的人都信了;男丁的數目約有五千。
我們在此看到天國的利益成功地推進,而黑暗的權勢則出來抵擋,試圖阻止它。基督的僕人無論多麼堅決,撒旦的代理人也必懷恨在心;因此,撒旦的代理人無論多麼懷恨在心,基督的僕人也應當堅決。
一、使徒彼得和約翰繼續他們的工作,並沒有徒勞無功。聖靈使傳道人能盡他們的本分,百姓也能盡他們的本分。
1. 傳道人忠實地傳講基督的教義: 「他們正對百姓說話」(第1節),對所有能聽見的人說話。他們所說的關乎所有人,而且他們公開地說。他們教訓百姓,仍然教訓百姓知識;教訓那些尚未相信的人,為要使他們知罪悔改;也教訓那些已經相信的人,為要使他們得安慰和堅固。他們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死人復活的教義,
(1) 在耶穌身上得到證實;他們證明耶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是第一個、也是最主要從死裡復活的(徒26:23)。他們傳講基督的復活,作為他們所行之事的憑據。或者, (2) 藉著祂,這教義得以確保給所有信徒。死人復活包括未來一切的幸福。他們藉著耶穌基督傳講這事,這幸福是藉著祂才能獲得的(腓3:10-11),而且唯獨藉著祂。他們不干涉國家事務,只專注於自己的職責,向百姓傳講天堂是他們的終極目標,基督是他們的道路。參閱徒17:18。
2. 聽眾欣然接受(第4節): 「許多聽道的人都信了」;不是所有的人——或許不是大多數,但許多人,約有五千人,這是在我們之前讀到的三千人之外。看哪,福音如何得著地盤,這是聖靈澆灌的結果。雖然傳道人受迫害,但道卻興旺;因為有時教會受苦的日子,正是她成長的日子:她嬰兒時期就是如此。
二、祭司長和他們的黨羽現在起來抵擋他們,盡其所能地壓制他們;他們的手被束縛了一段時間,但他們的心卻絲毫未變。現在請注意:
1. 誰出來抵擋使徒們。他們是「祭司們」;你可以確信,首先,他們一直是基督和祂福音的死敵;他們對自己的祭司職分像凱撒對他的君權一樣嫉妒,不容忍他們認為是他們對手的人,無論是當基督被傳講為祭司時,還是當祂自己傳講為先知時。與他們一同的是「聖殿的守衛長」,據推測他是一名羅馬軍官,是安東尼亞塔駐軍的指揮官,負責守衛聖殿:所以這裡仍然是猶太人和外邦人聯合起來抵擋基督。「撒都該人」也一樣,他們否認靈的存在和來世,對使徒們極力反對。巴克斯特先生說:「人們會想,像撒都該人這樣野蠻的人,為什麼會成為如此狂熱的禁聲者和迫害者呢?如果沒有來世,別人對來世的希望又能對他們造成什麼傷害呢?但在墮落的靈魂中,所有的官能都敗壞了。一個盲人至今仍懷著惡毒的心和殘酷的手。」
2. 他們對使徒們傳道的態度如何:「他們教訓百姓,就非常惱怒」(第2節)。他們惱怒,既因為福音的教義被傳講(如此傳講,如此公開,如此大膽),也因為百姓如此樂意聽。他們以為,當他們把基督處以如此羞辱的死刑後,祂的門徒從此會羞於承認祂,害怕承認祂,而百姓也會對祂的教義抱有不可克服的偏見;現在他們看到自己失望了,祂的福音非但沒有衰落,反而得著地盤,這讓他們惱火。惡人必看見而惱怒(詩112:10)。他們惱怒的,正是他們應該歡喜的,正是天使所歡喜的。那些以基督國度的榮耀為愁苦的人,他們的景況是何等悲慘;因為既然那國度的榮耀是永恆的,那麼他們的愁苦也必是永恆的。他們惱怒使徒們「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撒都該人惱怒死人復活被傳講;因為他們反對那教義,不能忍受聽到來世的事,更不能忍受聽到它被如此充分地證實。祭司長們惱怒他們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讓祂得著榮耀;雖然他們聲稱相信死人復活以反對撒都該人,但他們寧願放棄那重要的教義,也不願讓它被傳講並證明是藉著耶穌而來的。
3. 他們對使徒們採取了多大的行動(第3節): 「他們下手拿住使徒」(也就是他們的僕人和官員奉命行事),並「把他們拘禁」,將他們交給適當的官員看管,直到第二天;他們現在不能審問他們,因為天色已晚,但他們也不會拖延到第二天以後。看哪,神如何逐步訓練祂的僕人受苦,藉著較小的試煉預備他們承受更大的試煉;現在他們只抵擋到被捆綁,但以後會抵擋到流血。
彼得和約翰在公會前受審
5 到了第二天,他們的官長、長老和文士, 6 以及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所有大祭司家族的人,都聚集在耶路撒冷。 7 他們叫使徒站在當中,問說:「你們是藉著什麼權柄,或奉誰的名做這事的?」 8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你們人民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啊, 9 如果我們今天因為那瘸腿的人所行的善事,就是他如何得痊癒的事受審問, 10 那麼,你們眾人和以色列全體百姓都當知道,是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就是你們所釘十字架,神使他從死裡復活的這位,藉著他,這個人今天才能健全地站在你們面前。 11 他是你們匠人所丟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12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13 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是沒有學問的平民,就覺得希奇,並且認出他們是跟過耶穌的。 14 又看見那被醫好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說。
我們在此看到彼得和約翰在教會法庭的法官面前受審,因為他們傳講耶穌基督的道,並奉祂的名行了一個神蹟。這被指控為罪行,而這卻是他們能為神或為人所做的最好服務。
一、法庭設立。看來是為此特別召開了一個特別法庭。請注意:
1. 法庭開庭的時間(第5節)——「到了第二天」;不是在夜間,不像基督在他們面前受審時那樣,因為他們對這次起訴的熱情似乎不如那次;如果他們開始軟化,那真是好事。但他們將其延期到第二天,不再拖延;因為他們急於讓他們禁聲,不願浪費時間。
2. 地點——在耶路撒冷(第6節);基督曾在那裡告訴門徒,他們必須像祂一樣,在那裡預期遭受苦難。這似乎在此作為他們罪惡的加重,因為在耶路撒冷,有那麼多人期待救贖的到來,然而當救贖真的來臨時,卻有更多的人不願接受。那忠信的城怎麼成了妓女呢!參閱太23:37。正是預見耶路撒冷自絕於光,基督才看見那城,為它哀哭。
3. 法庭的法官。
(1) 他們的一般特徵:他們是「官長、長老和文士」(第5節)。文士是學者,他們來與使徒們辯論,希望能駁倒他們。官長和長老是掌權者,他們想,如果不能回答使徒們,就能找到某種理由讓他們禁聲。如果基督的福音不是出於神,它就不可能傳開,因為它同時面對著世上的學問和權勢,包括文士的學院和長老的法庭。
(2) 其中一些重要人物的名字。這裡有亞那和該亞法,是這次迫害的頭目;亞那是公會的主席,該亞法是大祭司(儘管亞那在此也被稱為大祭司),也是「審判之家的家長」。看來亞那和該亞法輪流擔任大祭司職務,一年一任。這兩個人對基督最為活躍;那時該亞法是大祭司,現在亞那是;然而他們對基督和祂的福音都同樣惡毒。約翰被認為是亞那的兒子;約瑟夫提到亞歷山大是當時一位重要人物。還有其他人也是「大祭司家族的人」,他們依賴大祭司,並對他有所期望,所以一定會說他所說的,並與他一同投票反對使徒們。顯赫的關係,而非良善的關係,已成為許多人的網羅。
二、囚犯被傳訊(第7節)。
1. 他們被帶到法庭;他們「叫使徒站在當中」,因為公會是圓形坐席,凡在法庭中有事的人都站在或坐在他們當中(路2:46),這是萊特富特博士的說法。這樣,經文就應驗了:「惡人的會眾圍繞我」(詩22:16)。「他們圍繞我,像蜂子一樣」(詩118:12)。他們四面環繞。
2. 他們問的問題是:「你們是藉著什麼權柄,或奉誰的名做這事的?你們做這些事是憑什麼權柄?」這與他們問他們夫子的問題相同(太21:23):「誰授權你們傳講這樣的教義,並賦予你們能力行這樣的神蹟?你們沒有我們的許可或執照,因此你們必須向我們交代你們的權柄從何而來。」有些人認為這個問題是基於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某些名字本身就能行奇事,如徒19:13。猶太的趕鬼者曾使用耶穌的名。現在他們想知道他們在醫治中使用了什麼名,因此也想知道他們在傳道中致力於宣揚什麼名。他們很清楚使徒們傳講耶穌、死人復活,並藉著耶穌醫治病人(第2節),但他們還是問他們,是為了激怒他們,並試圖從他們口中套出任何看起來有罪的話。
三、他們提出的辯護,其目的與其說是為了澄清和保護自己,不如說是為了提升他們夫子的名和榮耀,祂曾告訴他們,他們被帶到官長和君王面前,將給他們一個機會向那些原本無法接觸到的人傳講福音,這將「對他們作見證」(可13:19)。請注意:
1. 這辯護是由誰起草的:它是聖靈所默示的,聖靈比以前更裝備彼得應對這個場合。使徒們以聖潔的態度不顧自己的安危,按照基督在這種情況下所指示的,開始傳講基督,然後基督就向他們實現了祂的應許,聖靈將「在那個時候賜給他們所要說的話」。基督忠心的辯護者永遠不會缺乏指示(可13:11)。
2. 它是向誰提出的:彼得仍然是主要的發言人,他向法庭的法官們說話,稱他們為「人民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因為掌權者的邪惡並不能剝奪他們的權柄,但考慮到他們所受託的權柄,應該促使他們擺脫邪惡。「你們是官長和長老,應該比其他人更了解時代的徵兆,不應當抵擋你們職責所在應當擁抱和推進的事,那就是彌賽亞的國度;你們是以色列的官長和長老,是神的百姓,如果你們誤導他們,使他們走錯路,你們將要負很大的責任。」
3. 辯護的內容是什麼:這是一個莊嚴的宣告,
(1) 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這直接回答了法庭向他們提出的問題(第9-10節):「如果我們今天因為那瘸腿的人所行的善事(任何人都會承認這是善事)受審問——如果這是拘捕的理由,這是起訴的內容——如果我們被質問,他如何得痊癒,我們已經準備好答案,這與我們對百姓所說的相同(徒3:16),我們將向你們重複,這是我們將堅持的。你們眾人,就是那些假裝對這事一無所知的人,都當知道,而且不只你們,連以色列全體百姓也當知道,因為他們都關心知道這事,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名,那寶貴、有能力、有功效的名,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就是你們輕蔑地稱為拿撒勒人耶穌的這位,你們所釘十字架,神使他從死裡復活,並將他提升到最高尊榮和權柄的這位,藉著他,這個人今天才能健全地站在你們面前,作為主耶穌權能的紀念碑。」在此,
[1] 他為他和他的同伴醫治瘸腿人的事辯護。這是一件「善事」;這對那個乞討卻無法工作維生的人是一種恩惠;對聖殿和那些進去敬拜的人也是一種恩惠,他們現在擺脫了這個常見乞丐的喧囂。「現在,如果我們因為這件善事而受審,我們沒有理由感到羞恥(彼前2:20;徒4:14, 16)。讓那些因此給我們帶來麻煩的人感到羞恥吧。」請注意,好人因行善而受苦並非新鮮事。Bene agere et male pati vere Christianum est——行善受苦是基督徒的命運。
[2] 他將這善事的一切讚美和榮耀都歸給耶穌基督。「是藉著他,而不是藉著我們任何的能力,這個人才得痊癒。」使徒們不尋求為自己建立利益,也不藉著這個神蹟來贏得法庭的好感;而是說:「願主獨自被高舉,我們如何都無所謂。」
[3] 他指責法官們自己是這位耶穌的謀殺者:「是你們所釘十字架的,看你們如何回答這事。」為了使他們相信基督(因為他的目標不亞於此),他努力使他們知罪,知道那罪,那罪會讓良心驚醒——他們將基督處死。無論他們如何看待,彼得都不會錯過任何機會向他們提及此事。
[4] 他證明基督的復活是為祂作的最有力見證,也是反對祂迫害者最有力的見證:「他們釘他十字架,但神使他從死裡復活;他們奪去他的生命,但神又將生命賜給他,你們進一步抵擋他的利益也將不會有好結果。」他告訴他們神使他從死裡復活,他們不能羞愧地用他們欺騙百姓的愚蠢說法來回答他,說「他的門徒夜間來把他偷走了」。
[5] 他向所有旁觀者傳講這事,讓他們轉告所有鄰居,並命令所有各樣的人,從最高到最低,都要冒著危險注意這事:「你們所有在場的人都當知道,而且這事將會傳遍以色列全體百姓,無論他們分散在哪裡,儘管你們竭力壓制和阻止這事的傳播:正如萬神之神耶和華知道,以色列也必知道,全以色列都必知道,奇事是奉耶穌的名行的,不是藉著重複它作為咒語,而是藉著相信它作為神對人類恩惠和善意的神聖啟示。」
(2) 這耶穌的名,就是他們憑藉其權柄行事的名,是我們唯一能得救的名。他從這個具體事例轉向表明,他們所傳講的教義和所行的神蹟,並非旨在建立一個特定的教派或黨派,人們可以隨意加入或不加入,就像哲學學派和猶太人中的教派一樣;而是藉此確認和證實一個神聖的、屬神的制度,所有人都極其關心要順服並遵守其規範。相信這個名,並呼求這個名,並非無關緊要之事,而是絕對必要的。
[1] 我們有責任順服神,並遵從祂的旨意(第11節):「他是你們匠人所丟棄的石頭,你們這些人民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你們本應是教會的建造者,你們自稱是建造者,因為教會是神的建築。這裡有一塊石頭獻給你們,要放在建築物的首要位置,作為整個結構可以完全依賴的主要支柱;但你們卻輕視它,拒絕它,不使用它,反而把它丟棄,認為它一無是處,只配作墊腳石;但這塊石頭現在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神已使你們所拒絕的這位耶穌復活,並將他安置在自己的右邊,使他既是房角石,又是頭塊石頭,是合一的中心,也是權能的源頭。」彼得在此選擇引用這段經文,很可能是因為基督自己不久前在回答祭司長和長老關於祂權柄的要求時也曾使用過(太21:42)。聖經是我們屬靈爭戰中經過考驗的武器:因此,讓我們堅持聖經。
[2] 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我們有責任這樣做。如果我們不投靠這個名,不讓它成為我們的避難所和堅固的塔,我們就完了;因為我們除了耶穌基督以外不能得救,如果我們不能永遠得救,我們就永遠完了(第12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正如沒有別的名可以醫治患病的身體,也沒有別的名可以拯救有罪的靈魂。「藉著他,而且唯獨藉著他,藉著接受和擁抱他的教義,現在所有人都必須盼望得救。因為世上沒有別的宗教,不,連摩西所傳的也沒有,可以使那些現在不接受這福音的人得救。」哈蒙德博士如此說。在此請注意:
首先,我們的救恩是我們最關心的事,也是最應當放在心上的事——我們從忿怒和咒詛中被拯救出來,並恢復與神的恩惠和祝福。
其次,我們的救恩不在我們自己裡面,也不能藉著我們自己的任何功勞或力量獲得;我們可以毀滅自己,但我們不能拯救自己。
第三,在世人中有許多自稱是拯救之名,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宗教中有許多制度自稱能建立神與人之間的和好與交通,但卻不能。
第四,唯有藉著基督和祂的名,我們才能從神那裡得到我們救恩所必需的恩惠,我們的服事才能蒙神悅納。這是基督之名的榮耀,它是我們唯一必須得救的名,是我們在所有向神的祈求中唯一可以援引的名。這個名是「賜下的」。神已命定它,這是白白賜給我們無價的恩惠。它是「在天下」賜下的。基督不僅在天上有名,在天下也有大名;因為祂在天上和地下都擁有所有權柄。它是「在人間」賜下的,那些需要救恩的人,那些瀕臨滅亡的人。我們可以藉著祂的名,祂的名「耶和華我們的義」,得救;我們不能藉著任何別的名得救。至於那些不認識基督,也沒有實際相信祂,卻按照他們所擁有的亮光生活的人,他們在神面前能得到多少恩惠,這不是我們該決定的。但我們知道,無論這樣的人可能得到什麼拯救的恩惠,都是因為基督,而且唯獨為了祂的緣故;所以仍然「除他以外,別無拯救」。我稱呼你,你卻不認識我(賽45:4)。
四、法庭在起訴過程中因這辯護而陷入僵局(第13-14節)。現在基督所作的應許應驗了,祂要賜給他們「口才和智慧,是他們一切敵人所不能敵擋、不能駁倒的」。
1. 他們不能否認醫治瘸腿人既是善事又是神蹟。那人正和彼得、約翰一同站在那裡,隨時準備證明醫治的事,如果需要的話,他們「就無話可說」(第14節),無論是反駁還是貶低。幸好那天不是安息日,否則他們就會以此為藉口反對。
2. 他們憑著所有的威風和權勢,也無法壓倒彼得和約翰。這是一個不亞於醫治瘸腿人的神蹟,考慮到這些祭司對基督之名是何等殘酷的敵人(足以讓任何為祂出頭的人顫抖),也考慮到這些門徒最近為祂是何等膽怯、懦弱的辯護者,特別是彼得,他因害怕一個愚蠢的使女而否認祂;然而現在他們看見「彼得、約翰的膽量」(第13節)。可能他們的容貌有異乎尋常、令人驚訝之處;他們不僅對官長們無所畏懼,反而對他們大膽而令人生畏;他們的額頭上帶著威嚴,眼中閃爍著光芒,聲音中帶著命令,甚至令人恐懼。他們「板著臉,像堅石一樣」,正如先知所說(賽50:7;結3:9)。基督忠心認信者的勇氣,常常使他們殘酷的迫害者感到困惑。現在,
(1) 這裡告訴我們什麼增加了他們的驚奇:他們「看出他們是沒有學問的平民」。他們詢問使徒們自己或其他人,發現他們出身卑微,生在加利利,是漁夫出身,沒有受過學術教育,從未上過任何大學,沒有在任何拉比門下受過教導,從未在宮廷、軍營或學院中接觸過;不,或許,此時你若與他們談論自然哲學、數學或政治的任何一點,你會發現他們一無所知;然而你若與他們談論彌賽亞和祂的國度,他們卻能以如此清晰、確鑿、確信的方式說話,如此切題、流利,並且對舊約中與此相關的經文如此熟悉,以至於法庭上最有學問的法官也無法回答他們,也無法與他們辯論。他們是「沒有學問的平民」——idiotai,普通人,沒有任何公職或職務的人;因此他們驚訝他們竟有如此高的主張。他們是「白痴」(這個詞的意思是):他們輕蔑地看待他們,彷彿他們是「純粹的傻瓜」,對他們不抱任何期望,這讓他們驚訝於他們所表現出的自由。
(2) 這裡告訴我們什麼使他們的驚奇大為減輕:他們「認出他們是跟過耶穌的」;他們自己,很可能,曾在聖殿裡見過他們與耶穌在一起,現在回想起曾見過他們;或者他們的僕人或周圍的人告訴他們這事,因為他們不願被認為自己注意過這樣低微的人。但當他們明白「他們是跟過耶穌的」,曾與祂交往,服侍祂,並在祂門下受訓時,他們就知道他們的膽量歸因於什麼了;不,他們在神聖事物上的膽量足以表明他們曾受過誰的教育。請注意,那些「跟過耶穌的」,與祂交談和相交的,曾聽從祂的話語,奉祂的名禱告,並紀念祂的死和復活的人,應當在一切事上表現自己,使那些與他們交往的人可以「認出他們是跟過耶穌的」;這使他們如此聖潔、屬天、屬靈和喜樂;這使他們如此超脫這個世界,並充滿了另一個世界。人們可以從他們臉上的光輝知道他們曾上過山。
彼得和約翰的決心
15 他們吩咐使徒出去,離開公會,就彼此商議說: 16 「我們對這些人怎麼辦呢?因為他們確實行了一個顯著的神蹟,這事凡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否認。 17 但為免這事在百姓中傳播更廣,我們必須嚴厲威脅他們,從今以後,不准再奉這名對任何人說話。」 18 於是他們叫使徒回來,吩咐他們絕對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或教訓。 19 彼得和約翰回答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對不對,你們自己判斷吧! 20 因為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 21 官長們又威脅他們一番,因為百姓的緣故,找不出什麼理由懲罰他們,就釋放了他們;因為眾人都為所發生的事歸榮耀給神。 22 原來那行神蹟醫好的,是個四十多歲的人。
我們在此看到彼得和約翰在公會前受審的結果。他們這次凱旋而歸,因為他們必須逐步接受苦難的訓練,藉著較小的試煉為更大的試煉作準備。他們現在只是「與步兵賽跑」;以後我們將看到他們「與馬匹爭競」(耶12:5)。
一、這是法庭對此事的協商和決議,以及他們隨後的行動。
1. 囚犯被命令退下(第15節):他們「吩咐使徒出去,離開公會」,很樂意擺脫他們(他們說話如此直指他們的良心),也不願他們聽到那些被迫承認的話;但是,雖然他們可能聽不到他們的話,我們卻在這裡有記錄。基督敵人的陰謀是在秘密會議中進行的,他們挖得很深,彷彿要將他們的計謀隱藏起來,不讓主知道。
2. 關於這件事發生了辯論:「他們彼此商議」;每個人都被要求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並就這件重要的事情提出建議。現在經文應驗了,「君王要一同商議,抵擋耶和華,並抵擋他的受膏者」(詩2:2)。提出的問題是:「我們對這些人怎麼辦呢?」(第16節)。如果他們願意順服真理令人信服的權能,那麼很容易就能說出他們應該對這些人怎麼辦。他們應該讓他們擔任公會的首領,接受他們的教義,並奉主耶穌的名受洗,與他們一同團契。但是,當人們不願被說服去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時,他們時不時地不知所措也就不足為奇了。基督的真理,如果人們能像他們應該的那樣接受它們,就不會給他們帶來任何麻煩或不安;但是,如果他們「扣留」或囚禁它們「在不義中」(羅1:18),他們就會發現它們是一塊沉重的石頭,他們將不知如何處理(亞12:3)。
3. 他們最終達成了兩項決議:
(1) 懲罰使徒們所做的事是不安全的。他們非常願意這樣做,但他們沒有勇氣這樣做,因為百姓支持他們,並稱讚這個神蹟;他們現在對百姓的敬畏,就像他們以前不敢對基督下手一樣,因為「害怕百姓」。由此可見,暴民反對我們救主的喧囂是被迫或被操縱的,潮流很快就回到了原來的軌道。現在他們找不到如何懲罰彼得和約翰的理由,因為「百姓的緣故」。
第4章_2
他們知道懲罰使徒是不義之舉,因此應當因敬畏上帝而有所約束;然而,他們只將其視為危險之舉,因此僅因懼怕百姓而有所收斂。因為:
一、百姓確信神蹟的真實性;這是一個「顯著的神蹟」(gnoston semeion)——一個「眾所周知的神蹟」。眾人皆知使徒是奉基督之名行此神蹟,且基督自己也曾多次行過類似的神蹟。這是基督大能的顯著例證,也是祂教義的證明。這是一個偉大的神蹟,為要證實他們所傳的教義(因為這是一個「記號」),「凡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顯而易見」:這是一個普遍接受的觀點,且神蹟是在聖殿門口行的,因此引起了普遍的關注;而他們自己,儘管詭計多端、厚顏無恥,卻「不能否認」這是一個真實的神蹟;如果他們否認,所有人都會嘲笑他們。他們可以輕易地在自己的良心面前否認,卻無法在世人面前否認。福音的證據是無可辯駁的。
二、他們更進一步,不僅確信神蹟的真實性,而且「眾人都為所行的事歸榮耀給上帝」。即使那些沒有因此而相信基督的人,也因這對一個窮人的憐憫和對他們國家的榮耀而深受感動,不得不為此讚美上帝;即使是自然宗教也教導他們這樣做。如果祭司們因彼得和約翰所行的事而懲罰他們,而眾人卻為此歸榮耀給上帝,那麼他們將失去在百姓中的所有影響力,並被視為上帝和人類的敵人。因此,他們的憤怒將被用來讚美上帝,其餘的憤怒將被抑制(詩篇 76:10)。
(二)然而,為了將來,必須讓他們保持沉默(v. 17, 18)。他們無法證明使徒說了或做了任何錯事,但他們卻不能再說或做他們所做的事。他們所有的關心是「不讓基督的教義在百姓中進一步傳播」;彷彿那醫治的教導是一場瘟疫的開始,其傳染必須被阻止。看哪,地獄的惡意如何與天堂的預旨(Decree)作戰;上帝要基督的知識傳遍全世界,但祭司長卻不願其進一步傳播,坐在天上的主對此嗤笑。現在,為了阻止這教義的進一步傳播:
1. 他們命令使徒永遠不再傳講。他們憑藉自己的權威(他們認為每個以色列人都應當憑良心順服)頒布法令,規定「任何人不得奉耶穌的名說話或教導」(v. 18)。我們沒有發現他們給出任何理由說明為何基督的教義必須被壓制;他們不能說它是虛假的、危險的,或有任何不良傾向,他們也羞於承認真正的原因,即它見證了他們的偽善和邪惡,並動搖了他們的暴政。但是,「Stat pro ratione voluntas」(他們的意志就是理由)。「我們嚴格命令你們,不僅不得公開傳講這教義,而且『從今以後,不得奉這名向任何人說話』,甚至私下也不得向任何特定的人說話」(v. 17)。對魔鬼的國度而言,沒有比讓忠心的傳道人沉默,將那些世上的光放在斗底下更大的服務了。
2. 他們威脅使徒,如果他們這樣做,將會受到嚴厲的威脅:這將危及他們的性命。如果他們這樣做,這個法庭將認為自己受到了極大的侮辱,他們將會受到法庭的懲罰。基督不僅吩咐他們向萬民傳福音,而且應許支持他們並獎賞他們。現在這些祭司不僅禁止傳福音,而且威脅要將其作為重罪懲罰;但那些懂得如何正確評估世俗威脅的人,即使是「口吐威嚇殺害」的威脅(徒 9:1),也不會懼怕。
二、儘管法庭作出了決議,使徒們仍勇敢地決心繼續他們的工作,並宣告了這一決心(v. 19, 20)。彼得和約翰不需要互相商議以了解彼此的心意(因為他們都受同一聖靈感動),而是立即達成共識,並共同作出回答:「『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對不對,你們自己判斷吧;因為我們不能不說』我們所看見和聽見的事,這些事充滿了我們,我們也受命要傳揚給每個人。」蛇的智慧會指示他們保持沉默,即使他們不能憑良心承諾不再傳福音,他們也不需要告訴官長他們會這樣做。但獅子的膽量指示他們如此蔑視迫害者的權威和惡意。他們實際上告訴他們,他們決心繼續傳道,並以兩件事為自己辯護:
1. 上帝的命令:「你們命令我們不要傳福音;祂卻命令我們傳福音,將其作為一項託付交給我們,要求我們忠實地履行職責;現在我們必須聽從誰,是上帝還是你們?」在這裡,他們訴諸於「普遍的認知」(communes notitiæ)——一個在自然法中「既定且公認的準則」,即如果人的命令與上帝的命令衝突,上帝的命令必須優先。英國普通法中有一條規則,如果任何法規與上帝的律法相悖,則無效。聽從軟弱、易犯錯誤的人,他們是同伴和同胞,而不是聽從無限智慧和聖潔的上帝,我們的創造主和至高主權(Sovereignty)的君王,以及我們都必須向祂交賬的審判者,沒有比這更荒謬的了。這件事如此明顯,如此無可爭議和不言而喻,以至於我們敢於將其交給你們自己判斷,儘管你們有偏見。你們能認為「在上帝面前」違背神聖的命令以順從人的命令是「對的」嗎?真正「對的」是「在上帝面前對的」;因為我們確信祂的判斷是根據真理的,因此我們應當以此為準則。
2. 他們良心的確信。即使他們沒有從天上得到如此明確的命令去傳講基督的教義,他們也「不能不說」,而且要公開說「他們所看見和聽見的事」。就像以利戶一樣,他們「滿有話語」,「心中的靈催逼他們」,他們必須說話,才能得到舒暢(約伯記 32:18, 20)。 (1) 他們感受到這教義對自己的影響,它在他們身上產生了何等蒙福的改變,將他們帶入了一個新世界,因此他們不能不談論它:那些最能傳講基督教義的人,是那些感受過其大能、嘗過其甘甜、並深受其感動的人;它就像「骨中的火」(耶利米書 20:9)。 (2) 他們知道這對他人的重要性。他們關切地看待那些滅亡的靈魂,知道他們若不藉著耶穌基督就無法逃脫永恆的毀滅,因此他們將忠實地警告他們,並指示他們正確的道路。這些是「我們所看見和聽見的事」,因此,如果我們不傳揚它們,誰會傳揚呢?誰能傳揚呢?我們既知道主的「恩惠」(Grace),也知道主的「威嚴」,就勸人;因為「基督的愛」和「靈魂的愛」催逼我們(哥林多後書 5:11, 14)。
三、囚犯獲釋(v. 21):他們「進一步威脅他們」,以為嚇唬住了他們,然後「就釋放了他們」。有許多人被他們嚇唬住了,順從了他們不義的預旨(Decree);他們知道如何用他們的逐出教會(約翰福音 9:22)來威懾人,並以為他們對使徒也能產生同樣的影響;但他們錯了,因為使徒曾與耶穌同在。他們威脅了他們,這就是他們現在所做的一切:當他們做完這些事後,他們「就釋放了他們」。
1. 因為他們不敢違抗百姓,百姓「為所行的事歸榮耀給上帝」,如果他們懲罰使徒,百姓(至少他們是這樣認為的)會準備把他們從座位上拉下來。正如官長藉著上帝的預旨(Decree)成為惡人的恐懼和約束,百姓有時也藉著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成為惡官的恐懼和約束。
2. 因為他們無法否認神蹟:「因為」(v. 22)「那得了醫治的神蹟的人,年紀已經四十多歲了。」因此: (1) 神蹟更為偉大,因為他「生來就是瘸腿的」(徒 3:2)。他年紀越大,疾病越根深蒂固,越難治癒。如果那些年長、長期習慣於邪惡的人,他們的屬靈無能為善的狀況得到醫治,從而擺脫了他們的惡習,那麼神聖恩惠(Grace)的大能就更顯為大。 (2) 神蹟的真實性得到了更好的證明;因為「那人已經四十多歲了」,他能夠像基督所醫治的瞎子一樣,當被問及時,「為自己說話」(約翰福音 9:21)。
使徒回到他們的同伴那裡;使徒虔誠的祈求。 23 他們被釋放以後,就回到自己的人那裡,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一切話都告訴他們。24 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上帝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上帝!25 你曾藉著你僕人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麼喧嚷?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26 世上的君王都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敵擋他的受膏者。』27 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敵擋你所膏的聖僕耶穌,28 成就你手和你預旨(Decree)所預定必有的事。29 主啊,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你鑒察,一面叫你僕人放膽講你的道,30 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並且使神蹟奇事藉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31 他們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上帝的道。
我們暫時不再聽聞祭司長們在釋放彼得和約翰後做了什麼,而是要關注這「兩位見證人」。在這裡我們看到:
一、他們回到弟兄們那裡,就是使徒和傳道人,或許還有一些普通的基督徒(v. 23):「他們被釋放以後,就回到自己的人那裡」,他們當時或許正為他們擔憂,並為他們禱告;正如使徒行傳 12:12 所載。他們一獲得自由,就回到他們的老朋友那裡,並恢復了他們的教會團契。 1. 雖然上帝大大地榮耀了他們,呼召他們作祂的見證人,並使他們能很好地完成任務,但他們並沒有因所受的榮耀而驕傲,也沒有因此認為自己高於弟兄們,而是「回到自己的人那裡」。在恩賜或事奉上的任何進步,都不應使我們認為自己超越了聖徒相通的職責或特權。 2. 雖然他們的敵人嚴厲地威脅他們,並試圖破壞他們的團結,嚇唬他們離開他們共同參與的工作,但他們「回到自己的人那裡」,並不懼怕統治者的憤怒。如果他們獲釋後退到自己的密室,花一些時間在那裡禱告,他們可能會得到安慰。但他們是處於公共職位的人,不應只尋求個人的滿足,而應尋求公共的益處。基督的跟隨者在團契中表現最好,只要是在「自己的人」的團契中。
二、他們向同伴報告了所發生的一切:他們「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一切話都告訴他們」,無疑也加上了他們藉著上帝的恩惠(Grace)所能回答的話,以及他們的審判結果。他們向同伴報告這些事, 1. 為了讓他們知道在他們工作進展中,可以從人那裡和從上帝那裡期待什麼。從人那裡,他們可以期待一切令人恐懼的事,但從上帝那裡,他們可以期待一切令人鼓舞的事;人會盡力打擊他們,但上帝會有效地保守他們。因此,主裡的弟兄們會因他們的捆鎖和經歷而更加自信,正如腓立比書 1:14 所載。 2. 為了讓這些事被記錄在教會歷史中,造福後代,特別是為了堅固我們對基督復活的信心。在某些情況下,敵人的沉默幾乎等同於敵人的同意和見證。這些使徒當面告訴祭司長們,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雖然他們是一群人,卻沒有膽量否認,而是以最愚蠢、最卑鄙的方式,吩咐使徒不要告訴任何人。 3. 為了讓他們現在可以與他們一同禱告和讚美;藉著這樣的合一,上帝將得到更大的榮耀,教會將得到更大的造就。因此,我們應當將上帝與我們相關的護理(Providence)和我們經歷祂同在的見證,傳達給我們的弟兄們,以便他們能幫助我們在其中承認上帝。
三、他們為此向上帝發出的禱告:當他們「聽見」祭司們無能的惡意,以及受苦者強大的勇氣時,他們召集同伴一同禱告:「他們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上帝說」(v. 24)。這並非指他們都同時說出同樣的話(儘管他們都受同一聖靈感動,這是有可能的),而是其中一人代表其餘的人「高聲向上帝說」,其餘的人則與他一同禱告,「hymothymadon」——「同心合意」(這個詞的意思);他們的心與他一同,因此,雖然只有一人說話,他們卻都禱告了;一人高聲說話,而他們都與他一同高舉他們的心,這實際上就是高聲向上帝說話;因為思想對上帝而言如同言語。摩西向上帝呼求,而我們卻沒有發現他說過一句話。現在,在這莊嚴的禱告中,我們看到:
1. 他們敬拜上帝為世界的創造主(v. 24):「同心合意」,因此實際上是「同口同聲」地「榮耀上帝」(羅馬書 15:6)。他們「說:『主啊,你是上帝,唯獨你是上帝;Despota,你是我們的主人,我們的至高主權(Sovereignty)統治者』」(這個詞的意思),「你是上帝;是上帝,不是人;是上帝,不是人手所造的;是萬物的創造主,不是人想像的受造物。你是『造天、地、海』,上層世界和下層世界,以及其中所有受造物的上帝。」因此,我們基督徒與異教徒區分開來,異教徒敬拜他們所造的偶像,而我們則敬拜創造我們和全世界的上帝。以承認這一點來開始我們的禱告和信經是非常恰當的,即上帝是「全能的父,創造天地和一切有形無形之物的主」。雖然使徒們當時充滿了世界救贖的奧秘,但他們並沒有忘記或忽視世界創造的歷史;因為基督教旨在證實和改進,而不是遮蔽或排擠自然宗教的真理和教導。這對上帝的僕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鼓勵,無論是在工作還是受苦中,他們所事奉的上帝創造了萬物,因此祂掌管他們的時間和所有與他們相關的事件,並能加強他們克服一切困難。如果我們將這榮耀歸給祂,我們就可以從中得到安慰。
2. 他們藉著默想舊約中預言彌賽亞國度在世上建立之初會遇到這種反對的經文,來使自己與當前的護理(Providence)安排和解(v. 25, 26)。創造天地萬物的上帝,不可能遇到任何【有效的】反對祂旨意的力量,因為沒有人敢【至少,不能成功地】與祂爭辯或抗衡。是的,經上如此記載,「祂藉著祂僕人大衛的口說」,祂藉著祂僕人大衛的筆寫下,大衛是詩篇第二篇的執筆者,因此,很可能也是第一篇和其他未歸於他人的詩篇的執筆者,儘管標題中沒有他的名字。因此,這不應讓他們感到驚訝,也不應讓任何人在接受他們的教義時感到氣餒,因為「聖經必須應驗」。詩篇 2:1, 2 預言: (1) 外邦人會對基督和祂的國度「喧嚷」,並對建立祂國度的嘗試感到憤怒,因為那將會推翻外邦人的神,並遏制外邦人的邪惡。 (2) 萬民會「謀算」一切可能反對祂國度的事,以使傳道人沉默,使信徒氣餒,並摧毀祂國度的一切利益。如果這些謀算最終證明是虛妄的,那也不是那些謀算者的功勞。 (3) 「世上的君王」特別會起來反對基督的國度,彷彿他們嫉妒(儘管沒有理由如此),認為這會干涉他們的權力,侵犯他們的特權。那些最受神聖護理(Providence)眷顧和尊榮的世上君王,本應為上帝做更多的事,卻對神聖恩惠(Grace)陌生和敵對,並做更多反對上帝的事。 (4) 「臣宰」會聚集「敵擋主,並敵擋祂的基督」;不僅是那些獨攬大權的君主,而且在權力掌握在許多統治者、議會和元老院手中時,他們「聚集」,商議並預旨(Decree)「敵擋主,並敵擋祂的基督」——既敵擋自然宗教,也敵擋啟示宗教。凡是敵擋基督的,上帝都視為敵擋祂自己。基督教不僅缺乏君王和統治者的支持和資助(它既沒有他們的權力,也沒有他們的財富),反而受到他們的敵對和攻擊,他們聯合起來要打倒它,然而它卻開闢了道路。
3. 他們陳述了這些預言在統治者對基督的敵意和惡意中當前的應驗。所預言的我們看見應驗了(v. 27, 28)。這「的確」是如此——這確實如此,太明顯了,無法否認,其中顯明了預言的真實性,即希律和彼拉多這兩位羅馬總督,與外邦人(他們手下的羅馬士兵),以及「以色列民」(猶太人的統治者和受他們影響的暴民),「聚集」起來,結成同盟,「敵擋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有些抄本還加上另一個細節,「en te polei sou taute」——「在這你的聖城裡」,這地方他本應最受歡迎。但他們這樣做是「成就你手和你預旨(Decree)所預定必有的事」。 在此請看: (1) 上帝對基督的智慧和聖潔旨意。祂在這裡被稱為「聖僕耶穌」(child Jesus),正如祂在嬰兒時期被稱為(路加福音 2:27, 43)一樣,暗示即使在祂被高舉的狀態下,祂也不以祂為我們所做的降卑為恥,並且祂仍然心裡柔和謙卑。在祂榮耀的巔峰,祂是「上帝的羔羊」,是「聖僕耶穌」。但祂是「聖潔的聖僕耶穌」(祂曾被稱為,路加福音 1:35,「那聖者」),是「你的」聖僕;這個詞既指兒子也指僕人,「paida sou」。祂是上帝的兒子;然而在救贖的工作中,祂作為祂父的僕人行事(以賽亞書 42:1),「我的僕人,我所扶持的」。是上帝膏抹了祂,既使祂有資格承擔這項任務,也呼召祂去執行;因此祂被稱為主的基督(v. 26)。這就解釋了為什麼他們如此憤怒和暴力地反對祂,因為上帝膏抹了祂,而他們決心不放棄,更不順服祂。大衛被掃羅嫉妒,因為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非利士人聽說大衛受膏,就上來尋找大衛(撒母耳記下 5:17)。現在,膏抹基督的上帝預旨(Decree)了將要發生在祂身上的事,以實現那膏抹。祂受膏為救主,因此預旨(Decree)祂將成為贖罪祭。祂必須死——因此祂必須被殺;然而不是由祂自己動手——因此上帝智慧地預旨(Decree)了將由誰動手。這必須由那些將祂視為罪犯和惡人的人動手,因此不能由天使或好人動手;祂因此必須「被交在罪人手中」,就像約伯一樣(約伯記 16:11)。正如大衛被交給示每「咒罵」(撒母耳記下 16:11):「耶和華吩咐他。」上帝的「手」和祂的「預旨(Decree)」預定了這事——祂的旨意和祂的智慧。上帝的「手」,通常指祂的執行能力,在這裡指祂的目的和預旨(Decree),因為對祂而言,說和做並非兩回事,就像對我們而言一樣。祂的手和祂的預旨(Decree)總是相符;因為「耶和華所喜悅的,祂都做了」。哈蒙博士認為「上帝的手預定這事」這句話是暗指大祭司在贖罪日為兩隻山羊抽籤(利未記 16:8),他舉起那抽到歸耶和華的籤的手,那隻山羊就立即被獻為祭;而這籤的決定是出於耶和華(箴言 16:33)。因此,上帝的手預定了將要發生的事,即基督將是被殺的祭物。或者,如果我可以提出一個猜測,當這裡說上帝的手預定時,可能不是指上帝的行動之手,而是祂的書寫之手,如約伯記 13:26 所說,「你寫下苦毒的事攻擊我們」;上帝的預旨(Decree)被稱為「真理書上所寫的」(但以理書 10:21),並且「在書卷上,論到基督的事已經寫了」(詩篇 40:7)。是「上帝的手」寫下了它,祂的手是根據祂的預旨(Decree)。這委任狀是在祂的手下發出的。 (2) 執行這旨意的邪惡和不聖潔的工具,儘管他們「無此意念,心中也不這樣想」。希律和彼拉多,外邦人和猶太人,他們彼此曾有嫌隙,卻聯合起來反對基督。上帝藉著他們所做的事來成就祂自己的目的,這絲毫不能為他們在做這事時的惡意和邪惡開脫,正如上帝使殉道者的血成為教會的種子,並不能減輕那些流血迫害者的罪責一樣。罪惡不會因為上帝從中帶來益處而減少其邪惡,但上帝因此得到更大的榮耀,當上帝的奧秘完成時,這將會顯明出來。
4. 他們針對當時情況的祈求。敵人「聚集」起來「敵擋基督」,那麼他們敵擋祂的僕人也就不足為奇了:「門徒不能高過先生」,也不應期望更好的待遇;但他們既然受到如此侮辱,就禱告: (1) 求上帝鑒察他們敵人的惡意:「主啊,現在求你鑒察他們的恐嚇」(v. 29)。鑒察他們,正如前面引用的詩篇(詩篇 2:4)所說,當他們以為「要掙斷祂的捆綁,丟棄祂的繩索」時,祂「坐在天上嗤笑他們,並戲弄他們」;那時,錫安的處女可以輕視甚至「亞述大君」無能的威脅(以賽亞書 37:22)。「現在,主啊」;「ta nyn」強調「現在」,暗示當敵人的權勢最為囂張和威脅時,正是上帝為祂百姓顯現的時候。他們不向上帝發號施令祂該做什麼,而是將自己交託給祂,就像希西家一樣(以賽亞書 37:17):「耶和華啊,求你睜眼觀看;」你「知道他們說什麼,你『看見奸惡與毒害』」(詩篇 10:14);我們向你呼求,「鑒察他們的恐嚇」,要麼捆住他們的手,要麼轉變他們的心;讓他們的憤怒,只要被釋放,就讚美你,其餘的憤怒,求你抑制(詩篇 76:10)。對我們來說,如果我們受到不公正的威脅,並耐心忍受,我們可以藉著將事情呈到主面前,並交託給祂,來使自己安心。 (2) 求上帝藉著祂的恩惠(Grace)堅固他們的心志,激勵他們歡樂地繼續他們的工作:「求你賜給你僕人,叫他們放膽講你的道」,儘管祭司和官長已命令他們沉默。請注意,在危險時期,我們不應過於擔心避免麻煩,而應擔心我們能否在工作中保持歡樂和堅決,無論我們遇到什麼麻煩。他們的禱告不是:「主啊,鑒察他們的恐嚇,嚇唬他們,堵住他們的口,使他們滿面羞愧」;而是:「鑒察他們的恐嚇,激勵我們,開我們的口,使我們心中充滿勇氣。」他們沒有禱告:「主啊,現在工作變得危險了,求你給我們一個好的機會退休」;而是:「主啊,求你賜給我們恩惠(Grace),使我們能繼續工作,不懼怕人的臉。」請注意: [1] 那些奉上帝差遣的人,應當放膽傳達他們的信息,以「一切的膽量」,以「一切的言論自由」,「不迴避傳講上帝一切的預旨(Decree)」,無論誰被冒犯;不懷疑他們所說的,也不懷疑他們在說這些話時會得到支持。 [2] 應當向上帝祈求能力,使他們能放膽講祂的道,那些渴望神聖幫助和鼓勵的人可以依靠它們,並應當「靠著主上帝的力量」出去並繼續前進。 [3] 敵人的威脅,旨在削弱我們的手,使我們脫離工作,反而應當激勵我們在工作中更加勇敢和堅決。那些與基督作戰的人如此大膽嗎?羞恥啊,我們這些為祂的人怎能畏縮不前呢? (3) 求上帝仍然賜給他們行神蹟的能力,以證實他們所傳的教義,他們發現藉著「醫治瘸腿的人」,這對他們的成功大有助益,並將極大地促進他們進一步的進展:「主啊,求你賜給我們膽量,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請注意,沒有什麼比上帝同在的記號和神聖大能與他們同行,更能使忠心的傳道人在工作中放膽了。他們禱告: [1] 求上帝「伸出祂的手來醫治」人的身體和靈魂;否則,他們「伸出他們的手」,無論是在講道(以賽亞書 65:2)還是在醫治(使徒行傳 9:17)上,都是徒勞的。 [2] 「使神蹟奇事藉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這將使百姓信服,使敵人困惑。基督曾應許他們有行神蹟的能力,以證明他們的使命(馬可福音 16:17, 18);然而他們必須為此禱告;即使他們擁有這能力,也必須為其持續而禱告。基督自己也必須祈求,祂就必得著。請注意,他們在這請求中旨在榮耀基督,願神蹟藉著耶穌,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祂的名將得到一切榮耀。
四、上帝對這禱告的恩惠(Grace)回應,不是用言語,而是用大能。 1. 上帝給了他們一個記號,表明祂悅納了他們的禱告(v. 31):「他們禱告完了」(或許他們許多人輪流禱告,按照哥林多前書 14:31 的規矩),當他們結束了一天的工作時,「聚會的地方震動」;有一陣「強烈的風」,就像聖靈澆灌在他們身上時那樣(使徒行傳 2:1, 2),「震動了房子」,那裡現在是他們的禱告之家。這次地方的震動旨在使他們心生敬畏,喚醒並提高他們的期望,並給他們一個明顯的記號,表明上帝確實與他們同在:或許這是為了提醒他們哈該書 2:7 的預言,「我必震動萬國,我必使這殿充滿榮耀。」這表明他們有理由更敬畏上帝,那麼他們就會更少懼怕人。震動這地方的上帝也能使那些威脅祂僕人的人的心如此顫抖,因為祂「剪除君王的靈,對世上的君王是可畏的」。地方震動了,為要使他們的信心堅固不動搖。
2. 上帝賜給他們更大程度的聖靈,這正是他們所祈求的。他們的禱告無疑蒙了悅納,因為它得到了回應:「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充滿;藉此他們不僅受到鼓勵,而且能夠「放膽講論上帝的道」,不懼怕人驕傲和傲慢的臉色。聖靈不僅教導他們「說什麼」,也教導他們「如何說」。那些習慣性地被聖靈能力充滿的人,仍然需要聖靈不斷的供應,以應對他們事奉中各種不同的情況。他們在公會受審時「被聖靈充滿」(v. 8),現在在講台上「被聖靈充滿」,這教導我們在日常職責所需時,要實際地依靠上帝的恩惠(Grace);我們需要在每個新的場合「被新油膏抹」。正如在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中,我們不僅普遍地「活著,存留」,而且在每個特定的行動中「行動」,使徒行傳 17:28。
第4章_3
我們在此看見那應許的實現,即上帝必將聖靈賜給求祂的人(路加福音 11:13),因為他們正是因禱告而充滿聖靈;我們也看見了如何善用這恩賜的榜樣,這恩賜是所有蒙受者都必須善用的:擁有它並使用它,使用它並獲得更多。當他們充滿聖靈時,他們就放膽講論上帝的道;因為聖靈的職事是賜給每個人,為要使人得益處。恩賜必須運用,而非埋藏。當他們發現主上帝藉著祂的靈幫助他們時,他們就知道自己必不致蒙羞(以賽亞書 50:7)。教會的興盛;門徒的慷慨。
32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 33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 34 因為他們中間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凡有田產房屋的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 35 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36 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居比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 37 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這些經文為我們描繪了一幅這真正原始教會的精神與狀態的總體圖景,這是一幅非常美麗的圖景;它是一幅「時代的概覽」(conspectus sæculi)——嬰兒期與純真時代的景象。
一、門徒彼此深愛。看哪,看見「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v. 32)是何等美好,何等令人愉悅,他們中間沒有任何不和或分裂。在此請注意: 1. 有許多人相信了。即使在耶路撒冷,那裡祭司長的惡意影響力最強大,仍有一天有三千人歸主,另一天有五千人歸主,除此之外,「還有許多人天天加給教會」;毫無疑問,他們都受了洗,並公開承認信仰;因為那賦予使徒勇氣傳講基督信仰的聖靈,也賦予他們勇氣承認這信仰。注:教會的增長是其榮耀,信徒的眾多比他們的品質更重要。當靈魂如雲般飛入教會懷中,又如鴿子飛回窗戶時(以賽亞書 60:1, 8),教會就發光,她的光就來到了。 2. 他們「都是一心一意的」。雖然有許多人,非常多的人,來自不同的年齡、性情和社會地位,在他們相信之前,他們彼此可能完全陌生,然而,當他們在基督裡相遇時,他們彼此之間親密無間,彷彿已相識多年。或許在他們歸主之前,他們在猶太人中屬於不同的教派,或者因世俗事務而有過不和;但現在這些都被遺忘和擱置了,他們在基督的信仰上同心合意,並且,由於都「與主聯合」,他們也因聖潔的愛彼此聯合。這是基督臨終前對門徒「彼此相愛」的誡命,以及祂臨終前為他們「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的禱告所結出的蒙福果實。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根據各自的住處,在各自的牧者帶領下,分成了幾個會眾或敬拜聚會;然而這並沒有引起任何嫉妒或不安;因為他們「都是一心一意的」,儘管如此;他們愛其他會眾的人,如同愛自己會眾的人一樣真誠。當時是這樣,我們也不應絕望再次看到這樣,當「聖靈從高天澆灌下來」時。
二、傳道人在他們的工作中大有能力和成功(v. 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他們所傳講的教義是基督的復活:這是一個事實,不僅證實了基督聖潔信仰的真理,而且經過適當的解釋和闡明,以及從中得出的適當推論,它成為基督徒所有職責、特權和安慰的總結。基督的復活,若能正確理解和善用,將引導我們進入宗教的偉大奧秘。使徒們以大能見證復活,可能意味著: 1. 他們宣揚和承認這教義時所展現的巨大活力、精神和勇氣;他們不是輕聲細語、猶豫不決地做,而是充滿活力和決心地做,彷彿他們自己對其真理深信不疑,並熱切希望他人也能如此。 2. 他們為證實其教義所行的神蹟。他們以大能的工作「見證基督的復活」,上帝自己也藉著他們「作見證」。
三、我們主上帝的榮美在他們身上,以及他們所有的作為上閃耀:「眾人也都蒙大恩」,不僅是所有使徒,而是所有信徒,「charis megale」——恩惠,其中有「偉大」之處(宏偉且非常非凡),「臨到他們所有人」。 1. 基督將豐盛的恩惠傾倒在他們身上,使他們有資格從事偉大的事奉,藉著賦予他們「大能」;這恩惠從高天,從上方「臨到他們」。 2. 在他們所說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有這恩惠的明顯果實,這使他們受人尊敬,並使他們蒙上帝的喜悅,因為在祂眼中,他們「極其寶貴」。 3. 有些人認為這也包括他們在百姓中所得的恩寵。每個人都看到他們的美麗和卓越,並尊敬他們。
四、他們對窮人非常慷慨,對這個世界看得很淡。這是上帝恩惠在他們身上最偉大的證據之一,也使他們最受人尊敬。 1. 他們不堅持財產所有權,即使是孩子似乎也對此有感覺和嫉妒,世俗之人則以此誇耀,如拉班(創世記 31:43):「你所看見的都是我的」;和拿八(撒母耳記上 25:11):「我的餅、我的水」。這些信徒如此專注於對另一個世界產業的盼望,以至於這一切對他們來說都算不得什麼。「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是自己的」(v. 32)。他們沒有剝奪財產,但他們對此漠不關心。他們不以驕傲和虛榮的方式稱自己擁有的東西為自己的,不誇耀它,也不信賴它。他們不稱其為自己的,因為他們在情感上為基督捨棄了一切,並不斷預期會因堅持祂而被剝奪一切。他們不說任何東西是自己的;因為我們除了罪之外,什麼都不能稱作自己的。我們在世上擁有的東西,屬於上帝的成分多於屬於我們自己的;我們從祂那裡得到,必須為祂使用,並向祂負責。沒有人說他擁有的東西是自己的,「idion」——他獨有的;因為他「樂意施捨,甘心分享」,不願獨自享用他的食物,而是將自己和家人多餘的,樂意分享給貧困的鄰居。那些有產業的人不急於積蓄,卻非常樂意付出,甚至會為了幫助弟兄而緊縮自己。難怪他們「都是一心一意的」,因為他們對這世界的財富如此超脫;因為「我的」(meum)和「你的」(tuum)是最大的爭端製造者。人們堅守自己的,並貪圖更多,是戰爭和爭鬥的根源。 2. 他們慷慨施捨,以至於實際上「他們凡物公用」;因為(v. 34)「他們中間沒有一個缺乏的」,而是有人負責供應他們。那些原本靠公共慈善維持生活的人,當他們成為基督徒時,可能被排除了,因此教會理應照顧他們。正如許多窮人接受了福音,也有一些富人能夠供養他們,上帝的恩惠使他們樂意如此。那些「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因為他們多餘的,是為那些少收的,使他們沒有缺乏(哥林多後書 8:14, 15)。福音使「凡物公用」,並非允許窮人搶劫富人,而是指定富人救濟窮人。 3. 他們中有許多人賣掉自己的產業,為慈善事業籌集資金:「凡有田產房屋的都賣了」(v. 34)。萊特富特博士(Dr. Lightfoot)推算,這一年是猶太民族的禧年,即第五十年(自他們在迦南定居一千四百年後的第二十八年),因此,那一年所賣的土地在下一個禧年之前不會歸還,土地當時價格很好,所以賣掉這些土地會籌集到更多的錢。現在, (1) 我們在此被告知他們如何處理所籌集的錢:他們「放在使徒腳前」——他們將錢交給使徒,由他們酌情處理;他們可能從中獲得支持;因為除此之外,他們還能從哪裡獲得呢?請注意,使徒們要求將錢放在他們腳前,以表明他們對世俗財富的聖潔輕蔑;他們認為將錢放在腳前比放在手中或懷中更合適。錢放在那裡,並沒有被囤積起來,而是由適當的人「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在分配公共慈善時,應當非常謹慎: [1] 必須給予有需要的人;那些因年老、幼年、疾病、身體殘疾、心智能力不足、缺乏才智或活力、逆境、損失、壓迫或負擔沉重而無法自行維持生計的人。那些因這些或其他任何原因,確實有需要,且沒有親屬可以幫助他們的人——但最重要的是,那些因行善和「為良心作見證」而陷入貧困的人,應當受到照顧和供應,並以最有利於他們的方式,審慎地運用所給予的。 [2] 必須「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每個預定受助的人,不偏不倚,不看人情。在施捨慈善和執行公義方面,有一條規則:「ut parium par sit ratio」——那些同樣有需要和同樣值得幫助的人,應當得到同樣的幫助,並且慈善應當與需要相符和適應,正如經文所說。 (2) 這裡提到一個特別的人,他因這種慷慨的慈善而聞名:他就是巴拿巴,後來保羅的同工。請注意: [1] 這裡對他的描述(v. 36)。他的名字叫約瑟;他屬於利未支派,因為在散居的猶太人中有利未人,他們很可能在會堂敬拜中擔任主席,並按照該支派的職責,「教導他們認識耶和華的美善」。他出生在居比路,離耶路撒冷很遠,他的父母雖然是猶太人,但在那裡定居。這裡提到使徒們在他與他們交往後改變了他的名字。他很可能是七十門徒之一,隨著恩賜和恩典的增長,他變得傑出,並受到使徒們的尊敬,使徒們為了表達對他的重視,給了他一個名字,巴拿巴——「預言之子」(這是其本義),因為他被賦予了非凡的預言恩賜。但希臘化猶太人(格羅修斯說)稱「禱告」為「paraklesis」,因此這裡用這個詞來翻譯:「勸慰子」(有些人如此翻譯),一個具有卓越醫治和說服能力的人;我們在使徒行傳 11:22-24 中有一個例子。一個「安慰之子」(我們如此讀它);一個自己非常多地活在「聖靈的安慰」中——一個快樂的基督徒,這擴大了他對窮人的慈善之心;或者一個在安慰主子民,對受傷困擾的良心說平安方面表現傑出的人;他在這方面有著令人欽佩的才能。使徒中有兩個人被稱為「波阿涅革」(Boanerges)——「雷子」(馬可福音 3:17);但這裡有一個「安慰之子」與他們同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恩賜。彼此不可互相指責,而應互相幫助;讓一個探查傷口,然後讓另一個醫治並包紮。 [2] 這裡記載了他的慈善和對公共基金的慷慨。這被特別提及,因為他後來在上帝教會中,特別是在將福音傳給外邦人方面,有著傑出的事奉;為了不讓這看起來像是對自己民族的惡意,我們在此看到他對猶太歸信者的仁慈。或者,這被提及可能是因為它是一個引導性的例子,為其他人樹立了榜樣:他「有田地」,無論是在他出生的居比路,還是在他現在居住的猶太,或其他地方,尚不確定,但他「賣了」,不是為了在其他地方有利可圖地購買,而是作為一個真正的利未人,他知道他有以色列的耶和華上帝為他的產業,他輕視地上的產業,不再被它們所累,而是「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作為慈善捐贈。因此,作為一個被指定為福音傳道者的人,他使自己擺脫了今生的事務:而且他並沒有因為將賣地所得的錢放在使徒腳前而損失什麼,因為他自己實際上被聖靈的話語「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使徒行傳 13:2)而列入使徒之列。因此,由於他對使徒們作為使徒所表現的尊重,他得到了使徒的獎賞。
第5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