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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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三章

史家此刻正準備結束大衛的統治,因此在此處記載了:一、他的一些遺言,這些話是受默示而說的,似乎與前一章末尾所提及、將永遠存在的他的後裔有關(第1-7節)。二、在他手下任職的偉人,特別是軍事將領,包括首三位(第8-17節)、次三位中的兩位(第18-23節),以及其後的三十位(第24-39節)。

大衛的遺言 (主前1015年)

1 現在這些是大衛的遺言。耶西的兒子大衛說,那被高舉的人,雅各之神的受膏者,以色列甜美的詩人說: 2 耶和華的靈藉我說話,祂的話在我的舌頭上。 3 以色列的神說,以色列的磐石對我說:那治理世人的,必須公義,敬畏神而治理。 4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沒有雲彩的清晨;又像雨後晴朗,嫩草從地裡生長。 5 我的家在神面前雖不如此,然而祂卻與我立了永遠的聖約,這約在凡事上都已安排妥當,且是確定的;因為這是我一切的救恩,也是我一切的願望,雖然祂不使它興盛。 6 但那些惡人(彼列的兒子)都必像被丟棄的荊棘,因為不能用手拿取; 7 凡觸摸它們的人,必須用鐵器和槍桿武裝自己;它們必在原地被火徹底焚燒。

我們在此處看到大衛王的遺囑,或是一份附加的遺囑,在他已將王位傳給所羅門,並將財寶歸於將要建造的聖殿之後。偉大而良善之人的遺言,被認為特別值得注意和銘記。大衛希望這些話被留意,並將它們加入他的詩篇(如同此處加入前一章的詩篇)或他的統治編年史中。特別是第5節的那些話,雖然之前已被記載,但我們可以想像他為了自己的安慰,甚至直到最後一口氣,都常常重複這些話,因此它們被稱為他的「遺言」。當我們發現死亡臨近時,我們應當努力用我們的遺言來榮耀神並造就周圍的人。那些長期經歷神恩惠和智慧之美好的人,當他們即將跑完賽程時,應當留下那經歷的記錄,並為應許的真理作見證。我們有雅各和摩西的遺言記錄,此處則有大衛的遺言,如同那些遺言一樣,是為留給後人的一份遺產。我們在此處被告知:

一、這是誰的遺囑。 這份遺囑是由立遺囑者本人,或更確切地說,由史家所記載(第1節)。他被描述為: 1. 出身卑微: 他是「耶西的兒子」。對於那些被提升為房角石和頂石的人來說,被提醒並常常提醒自己「他們是從何等磐石鑿出來的」是好的。 2. 地位崇高: 他「被高舉」,作為蒙神眷愛、被預定成就大事的人,被高舉為君王,坐在比鄰舍更高的位置;也被高舉為先知,看得更遠;因為: (1) 他是「雅各之神的受膏者」,因此在以色列民的民事利益上,即保護他們的國家和在他們中間施行公義上,對他們有所助益。 (2) 他是「以色列甜美的詩人」,因此在他們的宗教敬拜上對他們有所助益。他撰寫詩篇,譜寫曲調,指定歌唱者和樂器,藉此大大激發和擴展了敬虔之人的敬拜。注: 歌唱詩篇是一項甜美的聖禮,非常適合那些喜愛讚美神的人。大衛被高舉的榮譽之一,就是他是一位詩人:在這方面,他與作為「雅各之神的受膏者」一樣偉大。注: 能夠在敬拜行為上服事教會,並成為促進禱告和讚美這蒙福工作的工具,是真正的尊榮。請注意,大衛是君王嗎?他是為雅各而作。他是詩人嗎?他是為以色列而作。注: 聖靈的恩賜賜給每個人,是為了使人得益處,因此,「各人蒙了什麼恩賜,就照所領受的恩賜彼此服事」。

二、這份遺囑的要旨是什麼。 這是他與神交通的記錄。請注意:

1. 神對他說了什麼,既是為了引導他,也是為了鼓勵他作為君王,並以同樣的方式對他的繼承者有所助益。 敬虔之人樂於回想他們從神那裡聽到的話,回憶祂的話語,並在心中反覆思想。因此,神說了一次的話,大衛聽了兩次,甚至多次。在此處請看: (1) 誰說話: 「耶和華的靈,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有些人認為這是對神格中三位一體的暗示——父是「以色列的神」,子是「以色列的磐石」,而聖靈則從父和子而出,祂「藉著先知說話」,特別是藉著大衛說話,祂的話不僅在大衛心中,也在他舌頭上,為了造福他人。大衛在此處宣稱他的神聖默示,即在他的詩篇和這篇作品中,「神的靈藉他說話」。他和其他聖潔的人「說話和寫作,都是受聖靈感動」。這賦予詩篇尊榮,並推薦我們在敬拜中使用它們,因為它們是聖靈所教導的話語。 (2) 說了什麼。 此處似乎區分了神的靈「藉著」大衛說的話(包括他所有的詩篇),以及以色列的磐石「對」大衛說的話(關乎他自己和他的家)。願傳道人留意,那些神藉著他們對他人說話的人,也應當關心並留意神對他們自己說的話。那些職責是教導他人職責的人,務必學習並履行自己的職責。現在,此處所說的(第3、4節)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1] 應用於大衛和他的王室。 因此,此處有: 首先,對執政者的職責要求。 當神對一位君王說話時,並非要奉承他的崇高地位和廣大權力,而是要告訴他職責。「必須」是為君王而設,我們說。此處有一個為君王而設的「必須」:「他必須公義,敬畏神而治理」;所有下級官員也必須在他們的位置上如此。願統治者記得他們是治理「人」——不是治理他們可以隨意奴役和虐待的野獸,而是治理有理性、與他們同等地位的受造物。他們治理有愚昧和軟弱的人,因此必須忍耐。他們治理人,但卻在神之下,並為神而治理;因此: 1. 他們必須公義,既對他們所治理的人公義,允許他們享有權利和財產,又在他們所治理的人之間公義,運用權力為受害者伸張正義,對抗施暴者;參見申命記1:16-17。他們不僅不能作惡,而且不能容忍惡事發生。 2. 他們必須敬畏神而治理,也就是說,他們自己必須心存敬畏神之心,藉此他們將有效地被約束,不作任何不義和壓迫之事。尼希米就是如此(尼希米記5:15,「我卻不這樣行,因我敬畏神」),約瑟也是如此(創世記43:18)。他們也必須努力在他們所治理的人民中促進敬畏神(即實踐信仰)。執政者應當是兩塊法版(十誡)的守護者,保護敬虔和誠實。 其次,如果他們履行這職責,就應許他們昌盛。 那「敬畏神而治理」的人必「像日出的晨光」(第4節)。光是甜美宜人的,履行職責的人將會得到其中的安慰;他的喜樂將是良心的見證。光是明亮的,一位好君王是傑出的;他的公義和敬虔將是他的榮譽。光是一種祝福,對公眾而言,沒有比「敬畏神而治理」的君王更大、更廣泛的祝福了。如同「日出的晨光」,在黑夜之後最受歡迎(大衛的統治在掃羅之後就是如此,詩篇75:3),它不斷增長,越來越亮,直到完全的日子,這就是一個良好政府日益增長的光輝。它也被比作嫩草,大地為人類的服務而生長;它帶來豐收的祝福。參見詩篇72:6, 16,這也是大衛的一些遺言,似乎與此處記載的有關。 [2] 應用於基督,大衛的子孫,那麼這一切都必須被視為預言,並且原文也支持這一點: 「在世人中必有一位統治者,他必公義,並必敬畏神而治理」,也就是說,他將按照他父的旨意安排宗教和神聖敬拜的事務;他必「像日出的晨光」等等,因為他是世界的光,又「像嫩草」,因為他是「耶和華的苗」,是「地上的果子」(以賽亞書11:1-5;32:1-2;詩篇72:2)。神藉著聖靈,讓大衛預見了這一切,以安慰他面對家庭的許多災難,以及他對後裔墮落的憂鬱前景。

2. 他如何善用神對他說的話,以及他如何以虔誠的默想作為回應(第5節)。 這與他因類似信息而有的默想(撒母耳記下7:18等)不無相似。前面是以色列的磐石「對」他說的話;此處是神的靈「藉著」他說的話,這是他對永約最卓越的信心和盼望的告白。此處有: (1) 假設的困境: 「我的家在神面前雖不如此」,以及「雖然祂不使它興盛」。大衛的家在神面前不像第3、4節所描述的那樣,也不像他所希望的那樣,既不那麼良善,也不那麼幸福;在他生前就不是如此;他預見在他離世後也不會如此,他的家既不會像人們期望那樣敬虔,也不會像人們期望那樣昌盛。 [1] 「不如此在神面前」。 注: 我們和我們的家人,在神面前如何,我們就真實如何。這是大衛心中對他兒女的期望,希望他們在神面前正直,忠於祂並熱心事奉祂。然而,敬虔父母的兒女常常既不像預期那樣聖潔,也不像預期那樣幸福。我們必須明白,流淌在血脈中的是敗壞,而非恩典;賽跑不一定快者得勝,而是神隨己意賜下祂的靈。 [2] 「不使它興盛」, 無論是人數上,還是權力上;是神使家庭興盛或不興盛(詩篇107:41)。好人常常面臨家庭衰落的憂鬱前景。大衛的家預表基督的教會,那是祂的家(希伯來書3:3)。假設這在神面前不像我們所希望的那樣,假設它因錯誤和敗壞而減少、受苦、蒙羞和削弱,甚至幾乎滅絕,然而神已與教會的元首,大衛的子孫,立了聖約,祂將為他保留後裔,地獄的權柄永不能勝過他的家。我們的救主在受苦時以此安慰自己,即與祂所立的聖約堅定不移(以賽亞書53:10-12)。 (2) 確定的安慰: 「然而祂卻與我立了永遠的聖約」。無論神的兒女可能面臨何種困境,他總有一些安慰來平衡它(哥林多後書4:8-9),沒有什麼比詩人所說的更好了,這可以理解為: [1] 關於王權之約(預表), 神與大衛和他的後裔所立的,關於國度(詩篇132:11-12)。 [2] 但它必須看得更遠,指向與所有信徒所立的恩典之約, 即神在基督裡將成為他們的上帝,這由王權之約所預表,因此聖約的應許被稱為「大衛那可靠的慈愛」(以賽亞書55:3)。唯有這是「永遠的聖約」,而且無法想像大衛,他在許多詩篇中如此清楚地論及基督和福音的恩惠,會在他的遺言中忘記它。神在耶穌基督裡與我們立了恩典之約,我們在此處被告知: 首先, 它是「永遠的」聖約,從永恆的籌劃和旨意中開始,並永遠持續其延續和結果。 其次, 它是「安排妥當」的,在凡事上都安排得極好,奇妙地促進神的榮耀和中保的尊榮,以及信徒的聖潔和安慰。它在此處安排得很好,即聖約中要求的一切都已應許,聖約中的每一次過犯都不會將我們逐出聖約,並且它將我們的救恩,不是放在我們自己的保管中,而是放在中保的保管中。 第三, 它是「確定」的,因此確定是因為安排妥當;它普遍的提供是確定的;在履行條件後,所應許的慈愛是確定的。它對真正信徒的特定應用是確定的;它對所有後裔都是確定的。 第四, 它是「我們一切的救恩」。除了這個,沒有什麼能拯救我們,而這個是足夠的:唯有它,我們的救恩才得以依賴。 第五, 因此它必須是「我們一切的願望」。讓我擁有這聖約及其應許的權益,我就滿足了,我別無所求。

3. 此處宣讀了惡人(彼列的兒子)的命運(第6、7節)。 (1) 他們將像荊棘一樣被丟棄——被拒絕,被遺棄。他們像荊棘一樣,不能用手觸摸,如此暴躁和狂怒,以至於無法用智慧和忠實的責備來管理或處理,而必須受到法律和公義之劍的約束(詩篇32:9);因此,像荊棘一樣, (2) 他們最終將在原地被火徹底焚燒(希伯來書6:8)。現在,這旨在: [1] 作為對執政者的指示, 要運用他們的權力懲罰和壓制邪惡。讓他們「丟棄惡人(彼列的兒子)」;參見詩篇101:8。 [2] 作為對執政者的警告, 特別是對大衛的兒子和繼承者,要確保他們自己不是惡人(彼列的兒子)(他們中有許多是),因為那樣,無論他們地位的尊嚴,還是他們與大衛的關係,都不能保護他們免受神公義審判的丟棄。雖然人無法對付他們,神卻會。 [3] 作為對基督國度所有不可和解之敵毀滅的預言。 有外在的敵人,公開反對並與之爭戰;也有內在的敵人,暗中背叛並對之不忠;兩者都是惡人(彼列的兒子),是惡者的兒女,是蛇的後裔;兩者都像荊棘一樣,令人痛苦和煩惱:但兩者都將被丟棄,以至於基督將不顧他們的敵意建立祂的國度,將「從他們中間經過」(以賽亞書27:4),並在適當的時候賜福祂的教會,使其享有平安,不再有「刺人的荊棘,也沒有扎人的蒺藜」。那些不悔改以歸榮耀給神的人,在審判日(迦勒底譯本將此處指為審判日)將被不滅的火焚燒。參見路加福音19:27。

大衛的勇士 (主前1054年)

8 這些是大衛所擁有的勇士的名字:他革們人約設巴設,是眾隊長之首;他就是亞底挪,是伊士尼人:他舉槍殺了八百人,一次殺盡。 9 其次是亞戶亞人朵多的兒子以利亞撒,他是大衛的三個勇士之一。當他們在彼處聚集爭戰,非利士人向以色列人挑戰,以色列人卻退去的時候, 10 他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直到手發酸,手卻緊貼在刀上;那日耶和華施行大勝利;眾人只在他後面回來奪取戰利品。 11 其次是哈拉人亞基的兒子沙瑪。那時非利士人聚集在一處,那裡有一塊地滿了紅豆;眾人卻從非利士人面前逃跑。 12 沙瑪卻站在那塊地中間,護衛那地,擊殺非利士人;耶和華施行大勝利。 13 三十個首領中有三個人下去,在收割的時候來到亞杜蘭洞見大衛;那時非利士人的軍隊安營在利乏音谷。 14 大衛那時在一個山寨裡,非利士人的駐軍卻在伯利恆。 15 大衛渴想,說:「但願有人將伯利恆城門旁井裡的水給我喝!」 16 這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城門旁的井裡打水,取來,帶給大衛;他卻不肯喝,將水澆奠給耶和華。 17 他說:「耶和華啊,我斷不敢作這事!這不是冒著生命危險去的人的血嗎?」所以他不肯喝。這些事是這三個勇士所作的。 18 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兄弟亞比篩,是三個勇士的首領。他舉槍殺了三百人,在三個勇士中得了名。 19 他豈不是三個勇士中最尊貴的嗎?所以他作了他們的隊長;只是他沒有達到首三位。 20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是迦毗薛人,是個大有作為的勇士的兒子;他殺了摩押的兩個獅子般的勇士;他又下到坑裡,在下雪的時候殺了一隻獅子。 21 他又殺了一個埃及人,那人身材魁梧;埃及人手裡拿著槍,比拿雅卻拿著棍子下去,從埃及人手裡奪過槍來,用那人的槍殺了他。 22 這些事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所作的,他在三個勇士中得了名。 23 他比那三十個勇士更尊貴,只是他沒有達到首三位。大衛立他作護衛長。 24 約押的兄弟亞撒黑是三十個勇士之一;伯利恆人朵多的兒子以勒哈難, 25 哈律人沙瑪,哈律人以利加, 26 帕勒提人希利斯,提哥亞人益吉的兒子以拉, 27 亞拿突人亞比以謝,戶沙人米本乃, 28 亞戶亞人撒門,尼陀法人瑪哈萊, 29 尼陀法人巴拿的兒子希立,便雅憫支派基比亞人利拜的兒子以太, 30 毗拉頓人比拿雅,迦實溪的希太, 31 亞拉巴人亞比亞本,巴戶米人押斯瑪弗, 32 沙本人以利雅巴,雅善的兒子約拿單, 33 哈拉人沙瑪,哈拉人沙拉的兒子亞希暗, 34 瑪迦人亞哈斯拜的兒子以利法列,基羅人亞希多弗的兒子以連, 35 迦密人希斯萊,亞拉伯人帕拉, 36 瑣巴人拿單的兒子以迦,迦得人巴尼, 37 亞捫人洗勒,比錄人拿哈萊,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的拿兵器者, 38 以帖人以拉,以帖人迦立, 39 赫人烏利亞:共計三十七人。

一、史家在此處記錄的大衛時代偉大戰士名單,旨在: 1. 榮耀大衛, 他訓練他們戰爭的技藝和操練,並為他們樹立了指揮和勇氣的榜樣。一位君王能有此處所描述的勇敢之人侍奉和追隨,是他的聲譽,也是他的優勢。 2. 榮耀這些勇士本身, 他們幫助大衛登上王位,鞏固並保護他的統治,擴大他的征服。注: 那些在公共職位上冒險犯難、竭盡全力為國家利益服務的人,值得雙倍的尊榮,既受同時代人的尊敬,也為後世所銘記。 3. 激勵後人效法這種慷慨的競爭精神。 4. 顯示信仰對激發人真正勇氣的貢獻有多大。 大衛藉著他的詩篇和為聖殿服務的奉獻,大大促進了王國顯貴們的敬虔(歷代志上29:6),當他們因敬虔而聞名時,他們也因勇敢而聞名。

二、這些勇士在此處分為三個等級:

1. 首三位, 他們立下了最偉大的功績,因此贏得了最大的聲譽——亞底挪(第8節)、以利亞撒(第9、10節)和沙瑪(第11、12節)。我不記得我們在大衛的所有故事中,除了此處和歷代志上11章的平行記載外,還讀到過這些人或他們的任何事蹟。許多偉大而顯著的事件在編年史中被略過,這些編年史更多地記載了大衛統治的瑕疵而非榮耀,特別是在他烏利亞事件的罪行之後;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的統治實際上比我們閱讀記錄時所看到的更為輝煌。這三位勇敢的勇士的功績在此處被記錄下來。他們在以色列與敵人的戰爭中,特別是非利士人的戰爭中,表現出色。 (1) 亞底挪 一次用槍殺了八百人。 (2) 以利亞撒 挑戰非利士人,就像他們藉著歌利亞挑戰以色列人一樣,但取得了更好的成功和更大的勇氣;因為當以色列人退去時,他不僅堅守陣地,而且「起來,擊殺非利士人」,神使非利士人感到恐懼,與這位偉大英雄所激發的勇氣相當。他手發酸,但手卻緊貼在刀上;只要他還有餘力,他就握著武器,繼續攻擊。因此,在服事神的事上,我們應當保持心靈的樂意和決心,儘管肉體軟弱和疲憊——「雖疲乏,仍追趕」(士師記8:4),手發酸,卻不放下刀。現在以利亞撒擊敗了敵人,那些從戰場上退去的以色列人(第9節)回來奪取戰利品(第10節)。那些在需要行動時退場的人,在有東西可得時卻急於入場,這是常有的事。 (3) 沙瑪 遇到了一隊正在掠奪的敵人,並擊潰了他們(第11、12節)。但請注意,關於這兩次功績,此處都說:「耶和華施行大勝利」。注: 無論工具的勇敢程度如何,成就的榮耀都必須歸給神。這些人打仗,但神施行勝利。因此,願強壯的人不要誇耀自己的力量,也不要誇耀任何軍事行動,而「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2. 次三位 與那三十位有所區別,並比他們尊貴,但沒有達到首三位(第23節)。並非所有偉人都是同等規模的。有許多明亮而仁慈的星星,但並非都是第一等星,也有許多好船,但並非都是第一級。這第二個三位一體中,只提到了兩位:亞比篩和比拿雅,我們在大衛的故事中常常遇到他們,他們在服務方面似乎不亞於首三位,儘管在尊貴方面有所不及。此處有: (1) 這三位共同完成的一項英勇行動。 他們在大衛受困時,當他躲藏在亞杜蘭洞時,陪伴他(第13節),與他一同受苦,因此後來受到他的提拔。當大衛和他的勇士們,那些曾積極對抗非利士人的人,在掃羅統治時期因時局不公,被迫躲避掃羅的怒氣,藏身於洞穴和堅固的營寨中時,非利士人安營在利乏音谷,甚至在伯利恆本身設立駐軍,也就不足為奇了(第13、14節)。如果教會的領袖被誤導,迫害一些教會最好的朋友和捍衛者,共同的敵人無疑會從中獲利。如果大衛有自由,伯利恆就不會現在落在非利士人手中。但既然如此,我們在此處被告知: [1] 大衛多麼渴望伯利恆井裡的水。 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具有公共精神的願望,他可能意思是:「哦,但願我們能將非利士人的駐軍趕出伯利恆,再次奪回我那心愛的城市!」井被用來指代城市,就像河流常常指代它流經的國家一樣。但如果他真是這個意思,他周圍的人並沒有理解他;因此,這似乎更像是他軟弱的一個例子。那是收割季節;天氣炎熱;他口渴;也許好水稀缺,因此他熱切地希望:「哦,但願我能喝一口伯利恆井裡的水!」他年輕時常常用那井裡的水解渴,現在他只想要那個,儘管幾乎不可能得到。他奇怪地沉溺於一種他無法解釋的癖好。其他的水也能解渴,但他對那井水有特別的偏好。沉溺於這種癖好是愚蠢的,堅持滿足它們更是愚蠢。當我們的食慾不正常地傾向於那些確實比其他東西更令人愉悅和美味的事物時,我們應該加以抑制(「不可貪戀美食」),更何況當它們如此執著於只取悅一時癖好的事物時。 [2] 他的三個勇士,亞比篩、比拿雅和另一位未具名者,多麼勇敢地冒著生命危險,闖過非利士人的營盤,從伯利恆井裡打水,大衛並不知情(第16節)。 當他渴望時,他絕不希望他的任何部下為此冒生命危險;但那三位卻這樣做了,以顯示: 首先, 他們多麼看重他們的君王,以及他們多麼樂意為他服務而忍受最大的艱辛。大衛雖然受膏為王,但當時仍是流亡者,一位貧窮的君王,沒有任何外在優勢能使他得到隨從的愛戴和尊敬,他也沒有能力提拔或獎賞他們;然而這三位卻如此熱心滿足他的願望,堅信報償的時候會來到。讓我們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冒險,即使那是一個受苦的緣故,如同那些確信它會得勝,並且我們最終不會因此受損的人一樣。他們如此樂意在君王最輕微的暗示下冒險,如此渴望取悅他?那麼我們豈不更應當渴望藉著順服聖言、聖靈和護理所給予的每一個旨意暗示,來證明我們對主耶穌的忠誠嗎? 其次, 他們多麼不懼怕非利士人。他們樂於有機會挑戰他們。他們是秘密地、巧妙地闖過營盤,以至於非利士人沒有發現他們,還是公開地、帶著令非利士人不敢反抗的威嚴闖過,這並不確定;看來他們是手持刀劍強行闖入的。但請看, [3] 大衛在得到這遠道而來、代價高昂的水後,多麼克己地「將水澆奠給耶和華」(第17節)。 首先, 他藉此表明他對士兵生命的深切關懷,以及他絕不輕易犧牲他們的血(詩篇72:14)。在神眼中,祂聖徒的死是寶貴的。 其次, 他藉此表達他為說出那愚蠢的話而感到悲傷,那句話導致這些人冒著生命危險。偉人應當謹慎言行,以免他們周圍的人對此有不良的利用。 第三, 他藉此防止他的部下將來再有類似的魯莽行為。 第四, 他藉此違背自己愚蠢的癖好,懲罰自己沉溺於此,並表明他有清醒的思想來糾正他魯莽的想法,並且知道如何克制自己,即使是他最喜歡的事物。這種慷慨的克己行為,適合於智慧、偉大和良善之人。 第五, 他藉此尊榮神,將榮耀歸給祂。他認為以如此代價獲得的水,對他自己來說太過寶貴,只適合作為奠祭澆奠給神。如果那是這些人的血,那就是神應得的,因為血總是屬於祂的。 第六, 派翠克主教提到有些人認為大衛藉此表明他渴望的不是物質的水,而是彌賽亞,祂擁有生命之水,他知道彌賽亞將生於伯利恆,因此非利士人將無法摧毀它。 第七, 大衛認為那冒著這些人生命危險而得的水非常寶貴,那麼我們豈不更應當珍視那些我們的蒙福救主為之流血而得的恩惠嗎?願我們不要輕視聖約的血,就像那些輕視聖約祝福的人一樣。 (2) 他們其中兩位在其他場合的英勇行動。 亞比篩一次殺了三百人(第18、19節)。比拿雅做了許多大事。 [1] 他殺了兩個摩押人,他們是獅子般的勇士,如此大膽強壯,如此兇猛狂暴。 [2] 他殺了一個埃及人,原因不明;那埃及人裝備精良,但比拿雅只用一根手杖攻擊他,巧妙地從他手中奪過槍,並用那人的槍殺了他(第21節)。因著這些和類似的功績,大衛提拔他為護衛長或常備軍隊長(第23節)。

3. 次於第二個三位,但聲名顯赫的,是此處點名的三十一位(第24節等)。 亞撒黑是第一位,他在大衛統治初期被押尼珥殺死,但他在這份名單中並未失去位置。以勒哈難是第二位,他是以利亞撒的兄弟,以利亞撒是首三位之一(第9節)。此處給予他們的姓氏,看來是取自他們的出生地或居住地,就像我們許多姓氏最初的來源一樣。從全國各地,挑選出最智慧和最勇敢的人來服事君王。我們發現其中幾位被任命為大衛所設立的十二個班次的隊長,每年每月輪流(歷代志上27章)。那些表現出色的人,都按其功績得到提拔。其中一位是亞希多弗的兒子(第34節),這位兒子在軍營中與他父親在議會中一樣有名。

第23章_2

然而,烏利亞這赫人竟名列這些勇士之後,這不僅喚起我們對大衛罪行的記憶,更使這罪惡顯得格外嚴重,因為一個如此忠於君王和國家的人,竟受到如此惡劣的對待。約押並未在這些人中被提及,原因可能有二:

一、他無需被提及。首三勇士之首,在眾將領中居於首位,但約押作為元帥,位居他們之上。

二、他品行不佳,不配被提及。因為儘管他無疑是一位偉大的戰士,並且有足夠的信仰,甚至將戰利品奉獻給神的殿(1 Chron. xxvi. 28),但他殺害大衛兩位朋友所失去的榮譽,遠比他殺敵所獲得的榮譽更多。

大衛的子孫基督,也有祂的勇士。這些勇士如同大衛的勇士一般,受祂的榜樣影響,為祂的國度與屬靈仇敵爭戰,並靠著祂的力量,得勝有餘。基督的使徒們是祂最親近的隨從,為祂成就並忍受了許多大事,最終將與祂一同作王。他們在新約中備受尊榮,如同這些勇士在舊約中一樣,尤其是在 Rev. xxi. 14。不僅如此,所有耶穌基督的精兵,他們的名字都比這些勇士保存得更好,因為他們的名字都寫在天上。這榮耀是祂所有聖徒所共有的。

第24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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