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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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二十一章

撒母耳記下 第二十一章

本章事件發生的日期不確定。我傾向於認為它們是按此處的順序發生的,即在押沙龍和示巴叛亂之後,大衛統治的末期。此處提及與非利士人的戰役發生在非利士人被制服之後很久,這可從比較 歷代志上 18:1 與 20:4 看出。數點百姓發生在確定聖殿地點之前(如 歷代志上 22:1 所示),而那是在大衛生命接近尾聲時;而且,似乎數點百姓是在為基遍人而發生的三年饑荒之後,因為那被預言為「三年」的饑荒(歷代志上 21:12)在撒母耳記下 24:12-13 中被稱為「七年」,即在原來的三年上又加上了三年和當年。本章記載了:一、基遍人得到伸冤:1. 藉著地上的饑荒(第1節)。2. 藉著處死掃羅的七個後裔(第2-9節),但他們的屍體和掃羅的骸骨都得到了妥善處理(第10-14節)。二、非利士人的巨人被殺於數次戰役中(第15-22節)。

以色列的饑荒;基遍人得到伸冤。(主前1021年) 1 大衛年間有饑荒,一連三年。大衛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這饑荒是因掃羅和他流人血的家,因為他殺了基遍人。」 2 王召了基遍人來,對他們說話。(基遍人不是以色列人,乃是亞摩利人中所剩餘的;以色列人曾向他們起誓,掃羅卻為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發熱心,想要殺滅他們。) 3 大衛對基遍人說:「我當為你們做甚麼呢?我當用甚麼贖罪,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 4 基遍人對大衛說:「我們不要掃羅和他家的金銀,也不要你為我們殺以色列中的任何人。」大衛說:「你們說甚麼,我就為你們做甚麼。」 5 他們回答王說:「那滅絕我們,圖謀使我們在以色列的任何境內都不得存留的人, 6 願將他的子孫七人交給我們,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在掃羅的基比亞,就是耶和華所揀選的掃羅的城,將他們懸掛起來。」王說:「我必交給你們。」 7 但王因耶和華在他們二人之間所起的誓,就是大衛和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之間所起的誓,就憐惜掃羅的兒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 8 王卻將愛雅的女兒利斯巴給掃羅所生的兩個兒子,亞摩尼和米非波設,以及掃羅的女兒米甲為米何拉人巴西萊的兒子亞得列所養育的五個兒子, 9 交給基遍人。基遍人就把他們懸掛在山上,在耶和華面前。這七人一同被處死,正是在收割的日子,在收割的頭幾天,就是大麥收割的開始。

在此,我們看到: 一、掃羅很久以前對基遍人所造成的傷害,這在掃羅統治的歷史中沒有記載,若非現在要為此算帳,我們也不會在此聽到。基遍人是亞摩利人中所剩餘的(第2節),他們曾用計謀與以色列人立約,約書亞也曾以公眾的信譽向他們保證安全。我們在約書亞記第九章讀到這個故事,其中約定(第23節)他們生命得保,但土地和自由被剝奪,他們及其後代將成為以色列的農奴。似乎他們並未違反聖約,無論是拒絕服役,還是試圖奪回土地或自由;這也不是藉口;但掃羅以對以色列榮耀的熱心為藉口,不願讓人說他們中間有原住民,便意圖將他們根除,為此殺害了許多基遍人。他似乎比他的前任士師們更聰明,對公共利益更熱心;或許他想以此作為他王權特權的例子,以及他作為君王所擁有的廢除先前政府法令、廢止最莊嚴盟約的權力。或許他打算藉著對基遍人的嚴酷,來彌補他對亞瑪力人的寬容。有些人推測,他是在除掉巫師的同時(撒母耳記上 28:3)試圖剪除基遍人,或者許多基遍人是虔誠的,他是在殺害他們的祭司主人時試圖毀滅他們。這罪之所以極其邪惡,是因為他不僅流了無辜人的血,而且違反了國家為保護他們所起的莊嚴誓言。看哪,掃羅家之所以滅亡,是因為它是一個流人血的家。

二、以色列國因掃羅的這罪,在很久之後受到嚴重的饑荒懲罰。請注意: 1. 即使在以色列這片肥沃的土地上,在大衛這榮耀的統治時期,也發生了饑荒,雖然不至於極端(否則會更早引起注意並調查其原因),但連續三年嚴重乾旱和糧食短缺。如果一年收成不好,通常下一年會彌補不足;但如果連續三年收成不好,那將是嚴重的審判;有智慧的人會因此聽到上帝的聲音,呼籲國家為濫用豐盛而悔改。 2. 大衛為此求問上帝。儘管他自己是先知,他仍必須諮詢神諭,並以上帝所指定的方式了解上帝的心意。請注意,當我們處於上帝的審判之下時,我們應當探究爭議的根源。「主啊,求你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奇怪的是,大衛直到第三年才諮詢神諭;或許在此之前,他並未意識到這是一種因某特定罪而來的非凡審判。即使是好人也常常在履行職責上鬆懈和怠慢。我們之所以繼續無知和犯錯,是因為我們延遲求問。 3. 儘管大衛在求問上遲緩,上帝卻迅速回應:「這饑荒是因掃羅。」請注意,上帝的審判常常追溯到很久以前,這要求我們在受祂責備時也應如此。我們不應反對百姓因君王的罪而受苦(或許他們是幫兇),也不應反對這一代人為上一代人的罪而受苦。上帝常常「追討父輩的罪孽,直到兒女身上」,祂的審判是深不可測的。祂不解釋祂的任何事。時間不會磨滅罪的罪責;我們也不能因審判的延遲而抱持免受懲罰的希望。沒有任何時效法規可以對抗上帝的要求。「Nullum tempus occurrit Deo」——上帝可以在祂喜歡的時候懲罰。

三、掃羅家因轉離上帝對這地的忿怒而受到報應,這地目前正因他的罪而受苦。 1. 大衛,很可能是在神的指示下,讓基遍人自己決定應給予他們何種補償,以彌補他們所受的傷害(第3節)。他們多年來保持沉默,沒有向大衛申訴,也沒有因他們的抱怨或要求而擾亂王國;現在,上帝終於為他們說話了(「我聽不見,因為你必聽見」,詩篇 38:14-15);他們因耐心而得到這份榮譽,被任命為自己案件的審判者,並得到一張空白支票來填寫他們的要求:「你們說甚麼,我就為你們做甚麼」(第4節),好使罪得贖,並使「你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第3節)。任何家庭或國家若有受壓迫無辜者的禱告反對他們,那將是悲哀的,因此,為恢復「將亡之人的祝福」(約伯記 29:13)而付出的公正賠償是值得的。「我的僕人約伯,你們所虧負的,他必為你們禱告,」上帝說,「然後我才與你們和好,否則不會。」那些不看重貧窮和受輕視者的禱告的人,是不了解自己的。 2. 他們要求處死掃羅的七個後裔,大衛應允了他們的要求。 (1) 他們不要求「金銀」(第4節)。請注意,金錢不能償還血債,參看民數記 35:31-33。古老的律法是血債血償(創世記 9:6);那些過於看重金錢而輕視生命的人,會為「金銀」等可朽壞之物出賣親人的血。基遍人現在有了一個好機會,可以根據律法的公平原則(出埃及記 21:26)解除他們的奴役,作為對他們所受傷害的補償:「若有人打掉僕人的眼睛,就要讓他自由,因為他的眼睛。」但他們沒有堅持這一點;儘管聖約在另一方被破壞,但他們不會破壞。他們是「尼提寧」,被獻給上帝和祂的百姓以色列,他們不願顯得厭倦服事。 (2) 他們只要求掃羅家的生命。是他傷害了他們,因此他的子孫必須為此付出代價。我們為父母的債務起訴繼承人。人不可將此原則延伸到生命,申命記 24:16。「兒女」在一般法律程序中,「絕不可因父母的罪被處死。」但基遍人的這個案件完全是特殊的。上帝已直接介入此案,無疑是祂將此要求放在基遍人心中,因為祂認可所做之事(第14節),而且祂的審判不受人類審判規則的約束。願父母為他們可憐的孩子們的緣故,謹防犯罪,尤其是殘酷和壓迫的罪,因為當他們自己已入土為安時,孩子們可能正受上帝公義之手的懲罰。罪惡和咒詛是家庭的惡劣遺產。看來,掃羅的後裔步其後塵,因為它被稱為「流人血的家」;這是這個家族的精神,因此他們為他的罪以及他們自己的罪受到公正的懲罰。 (3) 他們不強加給大衛執行這事:「你不可為我們殺任何人」(第4節),而是我們自己來做,「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起來」(第6節),這樣,如果其中有任何困難,他們可以承擔責任,而不是大衛或他的家。根據我們的舊法,如果謀殺犯在上訴後被判刑,上訴的親屬有權執行死刑。 (4) 他們這樣做並非出於對掃羅或其家族的惡意(如果他們是報復心強的,他們早就提出此事了),而是出於對以色列百姓的愛,他們看到以色列百姓因對他們的傷害而受苦:「我們好在耶和華面前將他們懸掛起來」(第6節),以滿足祂的公義,而不是為了滿足我們自己的任何報復——是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為了我們自己的聲譽。 (5) 他們將人選的決定權留給大衛,大衛為了約拿單的緣故,小心地保全了米非波設,這樣,他在為一個誓言的破壞報仇時,自己就不會破壞另一個誓言(第7節);但他交出了掃羅與一個妾所生的兩個兒子,以及他的女兒米拉為亞得列所生的五個孫子(撒母耳記上 18:19),但由他的女兒米甲養育(第8節)。現在,掃羅的背信行為受到了懲罰,他曾應許將米拉嫁給大衛,卻將她嫁給亞得列,意圖激怒大衛。「傷害上帝任何忠心的人都是危險的事,」霍爾主教對此說,「如果他們的溫順輕易地原諒了,他們的上帝也不會不嚴厲報應,儘管可能要等很久。」 (6) 他們被處決的地點、時間和方式,都增加了他們被獻給神聖公義的莊嚴性。 [1] 他們被懸掛起來,作為被咒詛的,帶有上帝不悅的特殊標記;因為律法曾說:「被掛的人是受上帝咒詛的」(申命記 21:23;加拉太書 3:13)。基督為我們成為咒詛,為我們的罪而死,並轉離上帝的忿怒,順服了這種羞辱的死。 [2] 他們被懸掛在掃羅的基比亞(第6節),以表明他們是為他的罪而死。他們被懸掛,可以說是在他們自己的門前,以贖掃羅家的罪孽;這樣,上帝就完成了那個家族的毀滅,因為祭司及其家族的血,無疑現在在上帝面前被記念,並為此進行了追討(詩篇 9:12)。然而,只提到了基遍人的血,因為那是違反神聖誓言而流的,儘管誓言很久以前就已起,儘管是藉著詭計獲得的,而且應許是給迦南人的,但仍如此嚴厲地被追究。輕視誓言,破壞聖約,將報應在那些如此褻瀆上帝聖名的人頭上(以西結書 17:18-19)。上帝也藉此表明,在祂那裡,富人與窮人相遇。即使是王室的血,也必須用來贖基遍人的血,他們不過是會眾的僕役。 [3] 他們在「收割的日子」被處死(第9節),「在收割的開始」(第10節),以表明他們被如此獻祭,是為了轉離上帝的忿怒,這忿怒在過去幾年曾使他們失去收穫的恩惠,並為了在當前收穫中獲得祂的恩寵。因此,平息上帝怒氣的唯一方法是治死並釘死我們的私慾和敗壞。除非我們對自己的罪行施以公義,否則我們期望從上帝那裡得到憐憫是徒勞的。那些對公共福祉而言必要的處決,不應被抱怨為殘酷。寧可掃羅家七個流人血的後裔被懸掛,也不願全以色列挨餓。

掃羅之子的死亡。(主前1021年) 10 愛雅的女兒利斯巴就拿麻布,鋪在磐石上,從收割之始,直到天降雨水在他們身上,不許空中的飛鳥白日落在他們身上,也不許田野的走獸夜間前來。 11 有人告訴大衛,愛雅的女兒利斯巴,就是掃羅的妾,所做的事。 12 大衛就去,從基列雅比人那裡取了掃羅的骸骨和掃羅兒子約拿單的骸骨。基列雅比人曾從伯珊的街上偷了這些骸骨,那裡是非利士人將掃羅掛起來的地方,當時非利士人在基利波殺了掃羅。 13 大衛從那裡取了掃羅的骸骨和掃羅兒子約拿單的骸骨;他們又收斂了那些被懸掛之人的骸骨。 14 他們將掃羅和掃羅兒子約拿單的骸骨,以及那些被懸掛之人的骸骨,葬在便雅憫地西拉,在掃羅父親基士的墳墓裡。他們遵行了王所吩咐的一切。此後,上帝就為那地垂聽了禱告。

在此,我們看到: 一、掃羅的兒子們不僅被懸掛,而且被懸掛示眾,他們的屍體被留在外面,直到因他們的死而轉離的審判,藉著降雨在地上而停止。他們作為祭物而死,因此他們以一種方式被獻上,不是被火一次性燒盡,而是逐漸被空氣消耗。他們作為被咒詛的而死,藉著這種羞辱的待遇,他們被視為可憎的,因為罪孽加諸於他們身上。當我們蒙福的救主為我們成為罪時,祂也為我們成為咒詛。但我們如何將此與律法明確要求被懸掛者應當在同一天埋葬的規定(申命記 21:23)調和呢?一位猶太拉比希望刪除這段故事,好使上帝的名得「聖化」,他認為上帝接受了違反祂律法的事,是對祂的榮耀的玷污:但這是一個特殊情況,不屬於那條律法;不,那條律法的原因正是這個例外的理由。被如此懸掛的人是受咒詛的;因此,普通罪犯不應受到如此虐待;但這些人必須如此,因為他們是被獻祭的,不是為了國家的公義,而是為了國家的罪行(不亞於違反公共信譽的罪行),以及為了國家從不亞於普遍饑荒的審判中得蒙拯救。他們被如此視為「萬物中的渣滓」,他們被「世界所觀看」(哥林多前書 4:9, 13),這是上帝所命定,或至少是允許的。

二、他們的屍體由利斯巴,其中兩個兒子的母親看守(第10節)。對她而言,在她年老時看到她的兩個兒子,我們或許可以假設他們曾是她的安慰,並可能成為她晚年支柱的兒子,以這種可怕的方式被剪除,是極大的痛苦。沒有人知道他們將面臨何種悲傷。她不能看到他們得到體面的安葬,但他們將得到體面的照料。她沒有試圖違反對他們所下的判決,即他們應懸掛在那裡直到上帝降雨;她既沒有偷走也沒有強行帶走他們的屍體,儘管可以引用神聖律法來支持她;但她耐心順服,在絞刑架附近搭起一個麻布帳篷,在那裡,她與她的僕人和朋友保護屍體免受飛鳥和野獸的侵害。因此, 1. 她放縱了她的悲傷,就像哀悼者常常做的那樣,毫無益處。在這種情況下,當悲傷有變得過度的危險時,我們應該學習如何轉移和平息它,而不是如何遷就和滿足它。我們為何要如此在悲傷中堅硬自己呢? 2. 她證明了她的愛。她以此讓世人知道,她的兒子們並非因自己的罪而死,也不是頑固悖逆的兒子,「他們的眼睛藐視不聽從母親」;如果真是這樣,她會讓「谷中的烏鴉啄出,雛鷹吃掉」(箴言 30:17)。但他們是為父親的罪而死,因此她的心不會因他們的悲慘命運而疏遠他們。儘管沒有補救辦法,他們必須死,但他們將在憐憫和哀悼中死去。

三、他們的屍體與掃羅和約拿單的骸骨一同隆重安葬在他們家族的墓地。大衛非但沒有對利斯巴所做的事感到不悅,反而因此被激勵,向掃羅家,以及這些後裔表示敬意;這表明他交出他們並非出於對這個家族的任何個人厭惡,也非他渴望那悲慘的日子,而是他為了公共利益不得不這樣做。 1. 他現在想到要將掃羅和約拿單的屍體從基列雅比人曾體面地、但私下且默默無聞地安葬他們的地方(「在一棵樹下」,撒母耳記上 31:12-13)移走。儘管掃羅的盾牌被卑賤地丟棄,彷彿他未曾受膏抹油,但王室的塵土不應在平民的墳墓中失落。人道要求我們尊重人的身體,尤其是偉大和善良之人的身體,既考慮他們曾經是甚麼,也考慮他們將來會是甚麼。 2. 他們將「那些被懸掛之人的骸骨」與他們一同埋葬;因為當上帝的怒氣轉離時,他們就不再被視為咒詛了(第13-14節)。當「天降雨水在他們身上」(第10節),也就是說,當上帝降雨滋潤大地時(這可能是在他們被懸掛後不久),他們就被取下來了,因為那時就顯明「上帝為那地垂聽了禱告」。當地上施行公義時,天上的報應就停止了。藉著基督,祂被掛在木頭上,為我們成為咒詛,以贖我們的罪孽(儘管祂自己是無罪的),上帝就平息了怒氣,為我們垂聽了禱告:而且經上說(使徒行傳 13:29),「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為表明獻祭的完全和上帝的悅納,「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

巨人被制服。(主前1020年) 15 非利士人又與以色列人打仗。大衛和他的僕人一同下去,與非利士人爭戰;大衛就疲乏了。 16 有一個巨人,名叫伊施比.比諾,他的槍頭重三百舍客勒銅,又佩著新刀,他想要殺大衛。 17 但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幫助大衛,擊殺了那非利士人,將他殺死。那時,大衛的臣僕向大衛起誓說:「你不可再與我們一同出戰,免得你熄滅以色列的燈。」 18 此後,在歌伯又與非利士人打仗。那時,戶沙人西比該殺了撒弗,他也是巨人的一個兒子。 19 又在歌伯與非利士人打仗。伯利恆人雅雷.俄珥革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他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 20 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材高大的人,每隻手有六個指頭,每隻腳有六個腳趾,共二十四個;他也是巨人所生的。 21 當他向以色列人罵陣的時候,大衛的兄弟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殺了他。 22 這四個都是迦特巨人所生的,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在此,我們看到一些與非利士人衝突的故事,這些衝突似乎發生在大衛統治的末期。儘管他已制服他們,使他們無法派出大量軍隊,但只要他們中間還有巨人作為他們的勇士,他們就永不安靜,總會抓住一切機會擾亂以色列的和平,向他們挑戰,或入侵他們。

一、大衛本人與其中一個巨人交戰。非利士人又再次發動戰爭(第15節)。上帝以色列的敵人對他們不斷發動攻擊。大衛雖然年邁,卻不願從公共服務中退休,但他親自「下去」與非利士人作戰(「Senescit, non segnescit」——他年老,但不怠惰),這表明他作戰並非為了自己的榮耀(在這個年紀他已榮耀滿身,無需更多),而是為了他王國的福祉。但在這次交戰中,我們發現他: 1. 處於困境和危險之中。他以為自己能像以前一樣承受戰爭的辛勞;他心意良好,希望自己能像往常一樣。但他發現自己錯了;年齡已使他頭髮稀疏,經過一番勞累,他「就疲乏了」。他的身體跟不上他的心智。非利士人的勇士很快意識到自己的優勢,察覺到大衛的力氣衰退,而他自己強壯且裝備精良,「他想要殺大衛」;但上帝不在他的思想中,因此就在那一天,他們都滅亡了。上帝百姓的敵人常常非常強大,非常狡猾,對成功非常有把握,就像伊施比.比諾一樣,但在耶和華面前,沒有任何力量、計謀或自信。 2. 亞比篩奇妙地將他救出,他及時趕來救援(第17節)。在此,我們必須承認亞比篩的勇氣和對他君王的忠誠(為了拯救君王的生命,他勇敢地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但更要承認上帝美好的護理,在危急時刻將他帶到大衛身邊。這樣一個事業和這樣一位勇士,即使身處困境,也不會被遺棄。當「亞比篩幫助大衛」時,或許給他一杯提神的飲料,以恢復他疲憊的精神,或者作為他的副手出現,「他」(即大衛,我是這樣理解的)「擊殺了那非利士人,將他殺死」;因為經上說(第22節),大衛自己也參與了擊殺巨人。大衛疲乏了,但他沒有逃跑;儘管他的力氣衰退了,他仍勇敢地堅守陣地,然後上帝在需要的時候派來了這個幫助,儘管是由他的晚輩和下屬帶來,他仍感恩地接受,並稍作恢復,就達成了目標,凱旋而歸。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中,也得到天使的加力。在屬靈的爭戰中,即使是強壯的聖徒有時也會疲乏;那時撒旦會猛烈攻擊他們;但那些堅守陣地並抵擋他的人將得到幫助,並最終成為得勝有餘的人。 3. 大衛的僕人因此決定他再也不應如此冒險了。他們曾輕易說服他不要與押沙龍作戰(撒母耳記下 18:3),但他卻要與非利士人作戰,直到這次險象環生之後,議會決定並以誓言確認,「以色列的燈」(大衛是其引導和榮耀)絕不應再次置於如此熄滅的危險之中。那些對國家像大衛一樣寶貴的生命,應當由他們自己和他人加倍小心地保護。

二、其餘的巨人死在大衛僕人的手下。 1. 撒弗被大衛的勇士之一西比該殺死(第18節;歷代志上 11:29)。 2. 另一個,歌利亞的兄弟,被伊勒哈難殺死,他在撒母耳記下 23:24 中被提及。 3. 另一個身材異常高大,手指腳趾比常人多(第20節),而且膽大妄為,儘管他見過其他巨人的倒下,卻仍向以色列人罵陣,被「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殺死。示米亞有一個兒子名叫約拿達(撒母耳記下 13:3),我本以為他與這個約拿單是同一個人,但前者以狡猾著稱,後者以勇敢著稱。這些巨人可能是亞衲族人的殘餘,他們雖然長期令人懼怕,但最終還是倒下了。現在請注意: (1) 強壯的人「誇耀自己的力量」是愚蠢的。大衛的僕人並不比其他人更高大或更強壯;然而,藉著神聖的幫助,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制服了巨人。上帝選擇藉著軟弱的事物來使強大的事物羞愧。 (2) 那些曾是「活人之地強者的恐懼」的人,常常會被殺下到坑中(以西結書 32:27)。 (3) 最強大的敵人常常被保留到最後的衝突。大衛以征服一個巨人開始他的榮耀,並在此以征服四個巨人結束。死亡是基督徒最後的敵人,也是亞衲族的一個兒子;但藉著那位為我們得勝的,我們希望最終能成為得勝有餘的人,甚至勝過那個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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