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第五章
使徒繼續闡述他們在苦難中不致灰心的原因,即他們對死後幸福的期盼、渴望與確信(第1-5節),並從中推論出一個安慰信徒現今處境的結論(第6-8節),以及另一個激勵他們履行職責的結論(第9-11節)。接著,他為自己看似自誇的言論辯解,並為自己的熱心和勤奮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第12-15節),並提及我們為基督而活所必需的兩件事:重生與和好(第16節至末)。
信徒超越死亡的盼望(主後57年) 1 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2 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 3 倘若穿上,就不至於赤身了。 4 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被重擔壓著,不是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 5 為這事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6 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知道我們住在身內,便是與主相離。 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8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 9 所以,我們立了志向,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總要蒙主悅納。 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11 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我深信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使徒在這些經文中,繼續前一章的論點,闡述他們在苦難中保持勇氣和忍耐的基礎。
一、他提及他們對死後永恆幸福的期盼、渴望與確信(第1-5節)。請特別留意:
1. 信徒對死後永恆幸福的期盼(第1節)。他不僅藉著信心確知這件事的真實性——即今生結束後還有另一個幸福的生命,而且他藉著恩惠對自己在那看不見之世界的永恆福樂中佔有一席之地,懷有美好的盼望:「我們知道我們有神所造的房屋,我們對未來的福樂有堅定而穩固的期盼。」讓我們留意: (1) 在信徒眼中和盼望中,天堂是什麼。他將天堂視為房屋或居所,一個居住之處、安息之所、藏身之地,是我們父的家,那裡有許多住處,也是我們永恆的家。這房屋在天上,在那高天聖所中,其超越地上所有宮殿的程度,正如諸天高過大地一般。這是神所建造的房屋,其建造者和創造者是神,因此配得上其創造者;未來狀態的幸福是神為愛他之人所預備的。這房屋在天上是永恆的,是永恆的居所,不像地上的帳棚,我們靈魂現在居住的泥土小屋,它們正在朽壞、衰敗,其根基在塵土中。 (2) 何時能享受到這幸福——就在死後,一旦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被拆毀。注: [1] 身體,這地上的房屋,只是一個帳棚,很快就會被拆毀;釘子或木栓會被拔出,繩索會被鬆開,然後身體就會歸於塵土,如同它原來一樣。 [2] 當這事發生時,那不是人手所造的房屋就來了。靈魂歸回賜靈的神;那些在此與神同行的人,將永遠與神同住。
2. 信徒對這未來福樂的熱切渴望,用「我們歎息」(stenazomen)這個詞來表達,這表示: (1) 在重擔下的憂傷歎息;信徒就是這樣在生命的重擔下歎息:「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第2節)。「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被重擔壓著」(第4節)。肉體是沉重的負擔,生命的災難是沉重的重擔。但信徒歎息,是因為被罪的身體和其中仍然存在並肆虐的許多敗壞所壓迫。這使他們抱怨:「我真是苦啊!」(羅馬書7:24)。 (2) 對來生幸福的渴望歎息;信徒就是這樣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第2節),以獲得蒙福的永生,「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第4節),「倘若穿上,就不至於赤身了」(第3節),如果這是神的旨意,我們就不會睡去,而是被改變;因為脫去身體本身並不可取。死亡若僅僅被視為靈魂與身體的分離,並不可取,反而令人懼怕;但若被視為通往榮耀的通道,信徒「更願意」死而非活,「離開身體,與主同住」(第1節),離開這身體以便歸向基督,脫去這些必死的破爛衣服以便穿上榮耀的長袍。注: [1] 死亡將剝去我們肉體的衣裳,以及生命的一切安慰,同時也結束我們在此世的一切煩惱。我們赤身來到這世界,也將赤身離開。 [2] 但蒙恩的靈魂在另一個世界不會被發現赤身;不,他們將穿上讚美的衣裳,公義和榮耀的長袍。他們將從一切煩惱中被解救出來,並將他們的衣裳洗淨,用羔羊的血使衣裳潔白(啟示錄7:14)。
3. 信徒對這未來福樂的確信,基於雙重原因: (1) 來自神恩典的經驗,神預備並使他配得這福樂。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第5節)。注:所有將來要上天堂的人,在此世就被培植或預備好上天堂;那屬靈的建築和天上聖殿的石頭,在此世就被鑿方和塑形。而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就是神,因為唯有神聖的能力才能使靈魂分享神聖的性情;唯有神的手才能為這事培植我們。要預備我們的靈魂上天堂,還有許多工作要做,而心靈的預備是來自於主。 (2) 聖靈的憑據給了他們這確信:因為憑據是部分付款,並確保全額付款。聖靈現今的恩典和安慰是永恆恩典和安慰的憑據。
二、使徒從中推論出一個安慰信徒現今處境的結論(第6-8節)。在此請留意: 1. 他們現今的狀態或處境是什麼:他們「與主相離」(第6節);他們是這世界的客旅和寄居者;他們只是暫居於這地上的家,或這帳棚裡;雖然神藉著他的靈和他的典章與我們同在,但我們卻不像我們所盼望的那樣與他同在:我們活著的時候不能見他的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第7節)。我們沒有神的異象和享受,不像對一個與我們同在的對象那樣,也不像我們將來所盼望的那樣,那時我們「將要面對面」。注:信心是為今世的,眼見是為來世保留的:我們的責任和益處是憑信心行事,直到我們憑眼見而活。 2. 我們在生命的一切煩惱中,以及在死亡時刻,應當如何感到安慰和勇敢:「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第6節),又說(第8節),「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真正的基督徒,如果他們適當地思考信心所給予他們對另一個世界的盼望,以及他們對死後福樂的良好盼望,就會在生命的煩惱中得到安慰,並在死亡時刻得到支持:當他們面對最後的仇敵時,他們應該鼓起勇氣,當神的旨意是要他們「脫下這帳棚」時,他們應該更願意死而非活。注:正如那些從上頭而生的人渴望在那裡一樣,我們只要離開身體,很快就會與主同在——只要死去,就與基督同在——只要閉上眼睛不看這世上的一切,我們就會在榮耀的世界中睜開眼睛。信心將轉變為眼見。
三、他繼續推論出一個激勵自己和他人履行職責的結論(第9-11節)。因此,對天堂有充分根據的盼望,絕不會絲毫鼓勵懶惰和罪惡的安全感;相反地,它們應該激勵我們在信仰上付出最大的關懷和勤奮:「所以」,或者因為我們盼望與主同在,「我們立了志向」並努力(第9節)。Philotimoumetha——我們雄心勃勃,像最有野心的人一樣勤奮努力,以達到他們的目標。在此請留意: 1. 使徒如此雄心勃勃的是什麼——「蒙神悅納」。我們努力,無論生或死,無論住在身內或離開身體,「總要蒙主悅納」(第9節),「好叫我們討那揀選我們的主的喜悅」,好叫我們偉大的主對我們說:「做得好。」他們渴望這為最大的恩惠和最高的榮譽:這是他們雄心的頂峰。 2. 他們還有什麼進一步的激勵動機,來自對將來審判的思考(第10、11節)。關於這件大事,有許多事情應該使最優秀的人對信仰保持最大的關懷和勤奮;例如,這審判的確定性,因為我們「必要顯露出來」;它的普遍性,因為「我們眾人必要顯露出來」;我們必須顯露在其審判臺前的偉大審判者,主耶穌基督,他自己將在烈火中顯現;那時將要領受的報應,是為「本身所行的」,這將非常具體(「各人」),而且非常公正,是「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使徒稱這可畏的審判為「主是可畏的」(第11節),並藉著對此的思考,被激勵去勸人悔改,過聖潔的生活,好叫當基督可畏地顯現時,他們可以在他面前坦然無懼。關於他的忠誠和勤奮,他坦然地向神和他所寫信之人的良心呼籲:「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我深信在你們的良心裡也是顯明的。」
為看似自誇的言論辯解(主後57年) 12 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的資本,好對付那些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 13 我們若果癲狂,是為神;若果清醒,是為你們。 14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15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在此請留意: 一、使徒為自己看似自誇和他的同工辯解(第13節),並告訴他們: 1. 他在前面經文中所說的忠誠和勤奮,並非為了自誇,也不是為了他們自己;他也不願懷疑他們對他的好感。 2. 但真正的原因是,要給他們一個論據,用來回答那些虛誇、只憑外貌誇口的人;好叫他給他們「因我們有可誇的資本」,或為他們辯護,抵擋他們仇敵的指責。如果百姓能說這道已顯明在他們的良心裡,並有效地使他們歸信和造就,這就是他們為聖道事工所能做的最好辯護,當他們被誹謗和辱罵時。
二、他為他們的熱心和勤奮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保羅的一些對手很可能曾指責他的熱心和熱情,彷彿他是一個瘋子,或者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是一個狂熱分子;他們將一切歸因於狂熱,正如羅馬總督對他說的:「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使徒行傳26:24)。但使徒告訴他們: 1. 他的熱心和勤奮是為了神的榮耀和教會的益處:「我們若果癲狂,或若果清醒」(無論你們或其他人認為是哪一種),「是為神」,為他的榮耀:「若果清醒,是為你們」,或為促進你們的益處(第13節)。如果他們有時表現出最大的熱情和激動,有時又在強有力的推理中使用最大的冷靜,那都是為了最好的目的;在這兩種方法中,他們所做的都有充分的理由。因為, 2. 「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第14節)。他們在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受到最甜蜜和最強烈的激勵。愛具有激勵牧師和普通基督徒履行職責的約束力。我們對基督的愛將具有這種約束力;而基督對我們的愛,在他為我們而死的偉大事例中顯明出來,如果我們適當地思考和正確地判斷,也將對我們產生這種影響。因為請看使徒如何為愛的約束力之合理性辯論,並宣告: (1) 我們以前是什麼樣的,如果基督沒有為我們死,我們將會繼續是什麼樣的:「我們都死了」(第14節)。「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在律法上死了,在死亡的判決之下;在罪惡和過犯中死了,靈性上死了。注:這就是所有基督為之而死之人的悲慘境況:他們失喪、毀滅、死亡、敗壞,如果基督沒有為他們死,他們將永遠如此悲慘。 (2) 那些基督為之而死的人應該做什麼;即他們應該為他而活。這是基督的目的,叫「那些活著的人」,那些藉著他的死而向神活過來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第15節)。注:我們不應該以自己為目的,而應該以基督為我們生命和行動的目的:基督之死的一個目的就是醫治我們的自私,並激勵我們始終在基督之愛的支配影響下行事。基督徒的生命應該獻給基督;當我們為替我們而死的基督而活時,我們就活得像我們應該活的那樣。
使徒的事工(主後57年) 16 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外貌認人了。雖然憑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 17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18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20 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 21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提及我們為基督而活所必需的兩件事,這兩件事都是基督為我們而死的結果;即重生與和好。
一、重生,包含兩件事: 1. 脫離世界:「從今以後,我們不憑外貌認人了」(第16節)。我們不為肉體目的和外在利益而認可或依戀這世上的任何人或事:我們藉著神聖的恩典,得以不顧念這世界和這世界的事物,而是活在世界之上。基督的愛在我們心中,世界在我們腳下。注:好的基督徒必須以聖潔的超然態度享受今生的安慰和世上的關係。使徒說:「雖然憑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保羅是否曾親眼見過肉身的基督,這是有爭議的。然而,其餘的使徒都見過,他寫信的對象中也可能有人見過。然而,他不會讓他們因此而自傲;因為即使是基督肉身的同在,也不應被他的門徒渴望或迷戀。我們必須依靠他屬靈的同在及其所帶來的安慰而活。注:那些製造基督圖像並用於敬拜的人,並沒有採取神所指定的方式來堅固他們的信心和激發他們的愛慕;因為神的旨意是我們不應再憑外貌認識基督。 2. 內心的徹底改變:「若有人在基督裡」,如果有人真是基督徒,並要證明自己是這樣,「他就是新造的人」(第17節)。有些人讀作:「讓他成為新造的人。」所有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都應該關心這件事,就是他們要成為新造的人;不僅要有新的名號,穿上新的制服,更要有新的心和新的性情。神恩典在靈魂中所造成的改變是如此之大,以至於接下來說:「舊事已過」——舊的思想、舊的原則和舊的行為都已過去;「都變成新的了」。注:重生的恩典在靈魂中創造了一個新世界;一切都變成新的了。更新的人從新的原則出發,按照新的規則,以新的目的,並在新的同伴中行事。
二、和好,在此以雙重概念論述:
1. 作為無可置疑的特權(第18、19節)。和好預設了爭吵或友誼的破裂;罪惡造成了破裂,它破壞了神與人之間的友誼。罪人的心充滿了對神的敵意,而神也理所當然地對罪人感到不悅。然而,看哪,和好是可能的;受冒犯的天上君王願意和好。請留意: (1) 他已指定了和好的中保。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第18節)。在中保的承擔和履行中,神從始至終都應被承認。一切與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和好相關的事,都出於神,他藉著耶穌基督的中保,使世人與自己和好,並使自己能夠在不損害其公義或聖潔的情況下,實際地與冒犯者和好,並且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而是放棄了被破壞之第一聖約的嚴格要求,不堅持他本可合法地對我們因破壞該聖約而採取的優勢,而是願意進入新的協定和新的恩典之約,並根據其條款,自由地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藉著他的恩典,自由地稱義所有相信的人。 (2) 他已指定了「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第18節)。藉著神的默示,聖經被寫成,其中包含和好的道理,向我們顯示和平是藉著十字架的血成就的,和好已完成,並指導我們如何能參與其中。他已指定了聖職,這是一個「勸人與神和好的職分」:牧師要向罪人開啟並宣告憐憫與和好的條件,並勸服他們遵守。因為,
2. 和好在此被視為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第20節)。正如神願意與我們和好,我們也應當與神和好。福音,這和好的道理,其偉大目的和設計,就是要說服罪人放下他們對神的敵意。忠心的牧師是基督的使者,奉差遣與罪人商談和平與和好:他們奉神的名而來,帶著神的懇求,並代替基督行事,做他當年在世時所做的事,以及他現在在天上所願做的事。何等奇妙的謙卑!雖然神不會因爭吵而有所損失,也不會因和平而有所得益,但他卻藉著他的僕人懇求罪人放下他們的敵意,接受他所提供的條件,使他們與他和好,與他的一切屬性、一切律法和一切護理和好,相信中保,接受代贖,並遵守他的福音,包括其所有部分和整個設計。為了鼓勵我們這樣做,使徒補充了我們應該熟知並適當思考的事(第21節),即: (1) 中保的純潔:「他沒有罪」。 (2) 他所獻的祭:「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不是罪人,而是「罪」,即贖罪祭,為罪獻上的祭。 (3) 這一切的目的和設計:「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好叫我們藉著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因神的恩典白白稱義。注: [1] 正如基督,他自己沒有罪,卻為我們成為罪,所以我們,自己沒有義,卻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2] 我們與神和好,唯獨藉著耶穌基督,並因著他的功勞:因此,我們必須依靠他,並只提說他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