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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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三章

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

使徒為他看似自誇的言論辯解,並謹慎地不將過多歸於自己,而是將一切讚美歸於上帝,第1-5節。然後他將舊約與新約進行比較,並展示後者優於前者之處(第6-11節),由此推論福音事奉者的職責,以及活在福音之下的人比活在律法之下的人所享有的優勢,第12節至末。

為看似自誇的言論辯解。(主後57年) 1 我們是又開始自薦嗎?難道我們需要像某些人一樣,需要你們的薦信,或從你們那裡來的薦信嗎? 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人所認識和閱讀的。 3 因為你們明顯是基督的薦信,是藉著我們所傳的,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肉版的心上。 4 我們藉著基督,對神有這樣的確信: 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以為是出於自己;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在這些經文中, 一、使徒為他看似自誇的言論辯解。他認為有必要向他們表明他的真誠,因為哥林多有些人試圖詆毀他的名譽;然而他並不渴望虛榮。他告訴他們: 1. 他既不需要也不渴望任何口頭的推薦,也不需要他們發出的推薦信,像某些人一樣,指的是那些假使徒或假教師,第1節。他在他們中間的事奉,無可爭議地是真正偉大和榮耀的,無論他個人實際上多麼微不足道,或有些人多麼想讓他被視為可鄙。 2. 哥林多人本身就是他真實的推薦,也是他的一個好見證,證明上帝確實與他同在,他是蒙上帝差遣的:「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第2節。這是他最喜悅的見證,也是他最珍視的——他們「寫在他心裡」;他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訴諸於此,因為這「被眾人所認識和閱讀」。 默想:對忠心的事奉者而言,沒有什麼比他們事奉的成功更令人欣喜,也沒有什麼比這更能證明他們的事奉,這成功體現在他們所服事之人內心和生命中。

二、使徒謹慎地不將過多歸於自己,而是將一切讚美歸於上帝。因此: 1. 他說他們是「基督的薦信」,第3節。使徒和其他人不過是工具,基督才是他們一切美善的作者。基督的律法寫在他們心裡,基督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這封信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也不是寫在「石版」上,像上帝賜給摩西的律法一樣,而是寫在「心」上;而且這心不是石心,而是肉心,寫在「肉版的心上」(不是「肉慾的」,因為肉慾表示感官享樂),也就是寫在那些被神聖恩惠軟化和更新的心上,正如那恩惠的應許:「我必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以西結書36:26)。這是使徒對這些哥林多人所懷的美好盼望(第4節),他們的內心就像約櫃,盛載著律法和福音的石版,是用永生上帝的手指,也就是藉著聖靈寫成的。 2. 他完全否認將任何讚美歸於自己,並將一切榮耀歸於上帝:「我們憑自己不能承擔什麼」,第5節。我們絕不能在你們心裡,或在我們自己心裡留下如此美好的印象。我們的軟弱和無能使我們憑自己不能思想任何美善的事,更不用說在別人心中激發任何美善的思想或情感了。「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因此,一切所成就的美善,其讚美和榮耀都歸於祂,我們也必須從祂那裡領受恩惠和力量去成就更多。這對事奉者和所有基督徒都是真實的;最優秀的人也不過是上帝的恩惠使他們成為的。我們的手不足以應付我們自己,但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祂的恩惠足以供應我們,使我們能行各樣美善的言語和工作。

律法與福音的比較。(主後57年) 6 他又使我們能作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7 既然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9 若是那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越發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 若是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在這裡,使徒將舊約與新約,摩西的律法與耶穌基督的福音進行比較,並以此來衡量自己和他的同工,因為「他們是新約有能力的執事」,是上帝使他們成為這樣的,第6節。他這樣做是為了回應那些極力推崇摩西律法的假教師的指控。

一、他區分了新約的「字句」與「精意」,第6節。作為新約有能力的執事,他們不僅僅是字句的執事,僅僅是宣讀書寫的聖言,或僅僅傳講福音的字句,他們也是聖靈的執事;上帝的聖靈伴隨著他們的事奉。「字句是叫人死」;律法的字句確實如此,因為那是屬死的職事;如果我們只停留在福音的字句上,我們也將一無所獲,因為即使那也將是「叫人死的香氣」;但福音的精意,伴隨著福音的事奉,卻賜予屬靈的生命和永恆的生命。

二、他展示了舊約與新約的區別,以及福音優於律法之處。因為: 1. 舊約的恩典時期是「屬死的職事」(第7節),而新約的恩典時期則是「屬生命的職事」。律法顯明了罪,以及上帝的忿怒和咒詛。這向我們展示了一位在我們之上並與我們為敵的上帝;但福音顯明了恩惠,以及「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因此,福音比律法更有榮光;然而律法本身也有榮光,摩西從山上帶著石版下來時臉上發光(這是其榮光的標誌)就是證明,那榮光反射在他臉上。 2. 律法是「定罪的職事」,因為它定罪並咒詛每一個「不常照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事去行」的人;但福音是「稱義的職事」:其中啟示了上帝藉著信心所賜的義。這向我們表明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啟示了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所賜的恩惠和憐憫,為要使人罪得赦免並得永生。因此,福音在榮光上遠遠超越律法,以至於在某種程度上遮蔽了律法恩典時期的榮光,第10節。正如燃燒的燈光,當太陽升起並以其強大力量發光時,就黯然失色或不被注意;同樣,與新約的榮光相比,舊約就沒有榮光了。 3. 律法被廢除了,但福音卻「長存」,第11節。不僅摩西臉上的榮光消逝了,摩西律法的榮光也消逝了;是的,摩西律法本身現在也被廢除了。那個恩典時期只會持續一段時間,然後就會消失;而福音將存留到世界的末了,並且永遠新鮮、繁榮並保持榮耀。

福音的優越性。(主後57年) 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掉的結局。 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他們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才得以廢除。 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 但他們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從他關於舊約和新約的論述中得出兩個推論:

一、關於福音事奉者的職責,要用極大的坦率或清晰的言語。他們不應像摩西那樣,將帕子蒙在臉上,或遮蔽和模糊那些他們應該闡明的事物。福音是比律法更清晰的恩典時期;上帝的事物在新約中被啟示出來,不是藉著預表和影兒,如果事奉者不以最清晰的方式闡明屬靈的事物、福音的真理和恩惠,他們就大錯特錯了。雖然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掉的結局」,但我們卻可以。我們可以藉著成就看到那些預表和影兒的意義,因為帕子在基督裡得以廢除,祂已經來了,祂是律法的終結,使一切相信的人都得著義,摩西和眾先知都指向祂,並寫下關於祂的事。

二、關於那些享有福音之人,比那些活在律法之下的人所享有的特權和優勢。因為: 1. 那些活在律法恩典時期之下的人「心地剛硬」(第14節),並且「帕子還在他們心上」(第15節)。過去是這樣,特別是那些在彌賽亞降臨和福音傳開之後仍留在猶太教中的人。然而,使徒告訴我們,時候將到,這「帕子也將被除去」,並且「他們(那群人)幾時歸向主」,第16節。或者,當任何個人歸向上帝時,無知的帕子就被除去;心靈的盲目和心地的剛硬就被醫治了。 2. 那些享有並相信福音之人的境況更加幸福。因為: (1) 他們有自由:「主的靈在哪裡」,並且祂在哪裡工作,就像祂在福音恩典時期所做的那樣,「哪裡就得以自由」(第17節),脫離了儀式律法的軛,脫離了敗壞的奴役;得以自由地親近上帝,並在禱告中自由發言。心靈得以自由,並被擴大,以奔跑上帝的誡命之路。 (2) 他們有「光」;因為「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第18節。以色列人在雲中看見上帝的榮光,那是黑暗而可怕的;但基督徒卻「好像從鏡子裡返照」看見主的榮光,更加清晰和舒適。上帝與摩西面對面交談,以友善的方式,這是摩西獨特的特權;但現在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以敞開的臉更清楚地看見祂。祂向他們顯明祂的榮光。 (3) 這光和自由是「轉化的」;我們「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第18節),從一個榮耀的恩典程度到另一個,直到這裡的恩典最終在永恆的榮耀中得以完全。因此,基督徒應當多麼珍視和善用這些特權啊!我們不應滿足於沒有親身經歷福音的轉化大能,藉著聖靈的運行,使我們與我們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福音的性情和傾向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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