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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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第二十六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二十六章

歷代志下 第二十六章

本章比之前更詳細地記載了烏西雅(在列王記中他被稱為亞撒利雅)的統治。儘管他的統治時期很長,且在某些方面顯赫一時,但在列王記下14:21;15:1等處卻記載得非常簡略。本章內容包括:一、他總體上的良好品格(1-5節)。二、他在戰爭、建築和所有國事上的巨大成功(6-15節)。三、他僭越祭司職分,因此被擊打患上麻風病,並因此被隔離(16-21節),直到他去世(22-23節)。

烏西雅的昌盛(主前800年)

1 那時,猶大眾民立烏西雅為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接續他父親亞瑪謝作王。2 亞瑪謝王與列祖同睡之後,烏西雅重建以祿,收歸猶大。3 烏西雅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4 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親亞瑪謝一切所行的。5 撒迦利亞在世的日子,烏西雅定意尋求神;撒迦利亞是通曉神異象的人。烏西雅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6 他出去與非利士人爭戰,拆毀迦特城、雅比尼城、亞實突城的城牆,又在亞實突境內和非利士人中建造城邑。7 神幫助他攻擊非利士人,和住在古珥巴力的亞拉伯人,以及米烏尼人。8 亞捫人給烏西雅進貢。他的名聲傳到埃及邊界,因為他甚是強盛。9 烏西雅在耶路撒冷城角門、谷門和城牆轉角之處建造城樓,加以堅固。10 他又在曠野建造望樓,挖了許多水井,因為他的牲畜甚多,在高原和平原都有。他又在山地和迦密有農夫和葡萄園丁,因為他喜愛農事。11 烏西雅有一支軍隊,按著書記耶利和官長瑪西雅所統計的數目,由王的一個將領哈拿尼雅手下,分隊出戰。12 勇士的族長總數有二千六百人。13 在他們手下有軍隊三十萬七千五百人,他們以大能作戰,幫助王抵禦仇敵。14 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槍、頭盔、鎧甲、弓和甩石的機弦。15 他在耶路撒冷製造巧匠所設計的器械,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和拋擲大石。他的名聲遠播,因為他得了奇妙的幫助,直到他強盛。

我們在此看到關於烏西雅的兩件事:

一、他的虔誠。在這方面他並非特別傑出或熱心;然而,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像他父親一樣,維持對真神的純正敬拜,並且比他父親更好,因為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他曾像他父親那樣敬拜偶像,即使在他晚年心高氣傲之時也沒有。經文說(5節),撒迦利亞在世的日子,他尋求神。有些人認為這位撒迦利亞是他祖父約阿施所殺的撒迦利亞的兒子。這位撒迦利亞是通曉神異象的人,無論是他自己蒙神眷顧的異象,還是前代先知的異象。他精通預言,與屬天世界有許多交通,是一位聰明、虔誠、良善的人;看來,他對烏西雅有很大的影響力。那些身邊有這樣的人並願意聽從他們建議的偉人是有福的;但那些只在有這樣的人陪伴時才尋求神,而自己內心沒有原則能堅持到底的人,則是不幸的。

二、他的昌盛。 1. 總體而言,只要他尋求耶和華,並專注於信仰,神就使他亨通。注意:(1) 只有神使之亨通的人才能亨通;因為昌盛是神的恩賜。(2) 宗教和虔誠對外在的昌盛非常有益。許多人發現並承認這一點:只要他們尋求耶和華並緊守自己的本分,他們就亨通;但自從他們離棄神之後,一切都變得不順利。

2. 以下是他昌盛的幾個具體例子: (1) 他在戰爭中的成功:神幫助他(7節),然後他戰勝了非利士人(那些神子民的宿敵),拆毀了他們城市的防禦工事,並在他們中間設立了自己的駐軍(6節)。他迫使亞捫人向他進貢(8節)。他使周圍一切平靜,並使他們心生敬畏。 (2) 他名聲和聲譽的偉大。他的名聲傳遍了所有鄰近的國家(8節),而且是個好名聲,在神和良善的人眼中都是美名。這才是真正的名聲,使人真正受人尊敬。 (3) 他的建築。當他在國外採取攻勢時,他並沒有忽略國內的防禦,而是在耶路撒冷建造城樓並加以堅固(9節)。耶路撒冷城牆的大部分在他父親時代被拆毀,特別是城角門。但他對耶路撒冷最好的防禦是他緊密地持守對神的敬拜:如果他父親沒有離棄這點,耶路撒冷的城牆就不會被拆毀。當他堅固城市時,他沒有忘記鄉村,也在曠野建造望樓(10節),以保護鄉村居民免受掠奪者的侵擾,這些掠奪者有時會襲擊並搶劫他們,如歷代志下21:16。 (4) 他的農事。他大量經營牲畜和穀物,僱用許多人手,並從中獲得大量財富;因為他樂在其中:他喜愛農事(10節),很可能他親自視察他在鄉村的事務,這對他來說並非有損尊嚴,反而是有益的,因為這鼓勵了他的臣民勤勞。大衛家最傑出的王子之一從事並喜愛農夫的職業,這是對農夫職業的榮耀。他不是一個喜愛戰爭的人,也沒有沉迷於運動和享樂,而是喜愛農夫無辜而寧靜的職業。 (5) 他的常備軍。看來他有兩種軍事建制。 [1] 一支軍隊,用於對外遠征。這些人分隊出戰(11節)。他們從鄰近國家掠奪戰利品,作為對他們屢次侵犯猶大的報復。 [2] 另一支軍隊用於守衛和駐防,隨時準備在國家受到侵略時保衛國家(12-13節)。他們的數量和勇氣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以大能作戰;沒有敵人敢面對他們,或者至少無法抵擋他們。手無寸鐵的人在戰爭中作用甚微。因此,烏西雅為自己準備了一個大軍械庫,從中為他的士兵提供進攻和防禦武器(14節),包括槍、弓、機弦、盾牌、頭盔和鎧甲。沒有提到劍,因為很可能每個人都有一把自己的劍,經常佩戴。在他那個時代,發明了器械,由巧匠設計,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和拋擲大石(15節)。多麼可惜,源於人類私慾的戰爭和爭鬥,使得巧匠不得不運用他們的技能來發明殺人的工具。

烏西雅的罪與罰(主前763年)

16 但他強盛之後,就心高氣傲,以致滅亡;因為他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17 亞撒利雅祭司跟著他進去,與他同去的有耶和華的祭司八十人,都是勇敢的人。18 他們抵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燒香給耶和華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中受膏為祭司的職分。你出聖所吧!因為你犯了罪,這在耶和華神面前必不為你的榮耀。」19 烏西雅就發怒,手裡拿著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長出大麻風。20 亞撒利雅大祭司和眾祭司轉過來看他,見他額上長了大麻風,就急忙將他推出殿外;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擊打了他。21 烏西雅王長大麻風直到他死的日子,因此住在隔離的房子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他兒子約坦管理王的家,判斷國民。22 烏西雅其餘的事,始終都記在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先知的書上。23 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列祖的王陵田地裡,因為人說:「他是長大麻風的。」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這是我們在烏西雅王名聲上發現的唯一污點,而且是其他任何君王都沒有的。淫亂、謀殺、壓迫、迫害,特別是偶像崇拜,給惡王定性,也給一些好王帶來瑕疵,連大衛本人也不例外,烏利亞的事就是明證。但我們沒有發現烏西雅被指控犯有這些罪行;然而他干犯耶和華他的神,因此受到神不悅的標記,不像其他君王那樣遭受煩擾的戰爭或叛亂,而是患上了一種無法治癒的疾病。

一、他的罪是僭越祭司的職分。正道只有一條;歧途卻有很多。他前任的過犯是離棄耶和華的殿,遠離它(歷代志下24:18),並在偶像祭壇上燒香(歷代志下25:14)。的過犯是闖入耶和華的殿,超越了被允許的範圍,並試圖在神的壇上燒香,對此他很可能假裝有非凡的熱心和情感。看哪,要避免一個極端而不陷入另一個極端是多麼困難。

1. 他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心高氣傲,這種私慾比任何其他私慾更能毀滅人(16節):他強盛之後(他蒙神美好的護理奇妙地幫助,直到他強盛,15節),當他在財富、權勢和能力上變得非常偉大和顯赫時,他沒有因感恩而高舉神的名,因為神為他做了這麼多,反而心高氣傲,以致滅亡。愚昧人的昌盛,因使他們心生驕傲而毀滅他們。現在他做了這麼多事,贏得了這麼多榮譽,他開始認為沒有任何事、任何榮譽對他來說是太大或太好的,甚至包括祭司的職分。人們假裝擁有被禁止的知識,並在超越他們能力範圍的事上操練自己,這都歸因於他們內心的驕傲,以及他們無故地被肉體的心思所吹脹

2. 他的罪是進耶和華的殿燒香,很可能是在某個莊嚴的節日,或者當他自己有特殊需要懇求神恩時。是什麼促使他做出這種僭越的行為,或者是什麼讓他產生這種念頭,我無法猜測。他所有的前任,無論是最好的還是最壞的,都沒有嘗試過。他知道律法明確禁止他這樣做,也沒有任何慣例或先例可循。他不能聲稱有任何必要性,就像大衛吃陳設餅那樣。 (1) 也許他認為祭司們沒有盡職盡責地、得體地、虔誠地履行職責,而他可以做得更好。或者, (2) 他觀察到偶像崇拜的君王們自己也在他們神的祭壇上燒香;他父親就是這樣做的,耶羅波安也是(列王記上13:1),對這種榮譽的野心也許是誘使他們離開神殿的原因之一,因為在那裡他們不被允許這樣做;而他,既然決心堅守神的祭壇,就會試圖打破這種限制,像偶像崇拜的君王接近他們的祭壇一樣接近它。但這被稱為干犯耶和華他的神。他不滿足於神賜予他的榮耀,卻要僭越那些被禁止的榮耀,就像我們的始祖一樣。

3. 他在這次嘗試中遭到大祭司和其他侍奉他的祭司的反對(17-18節)。他們準備好為王燒香,這是他們職責所在;但當他自己要燒香時,他們明確地讓他知道他干預了不屬於他的事,而且這樣做會有危險。他們沒有用暴力阻止他,儘管他們是勇敢的人,而是通過與他講理,向他表明: (1) 他燒香是不合法的:「烏西雅啊,燒香給耶和華不是你的事!乃是祭司的事,這是他們作為亞倫子孫的生來權利,並且他們是受膏為此職分的。」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被律法指定燒香(出埃及記30:7)。參申命記33:10;歷代志上23:13。大衛曾為百姓祝福,所羅門和約沙法曾與他們一同禱告並向他們講道。烏西雅可以做這些事,這會為他帶來讚揚;但至於燒香,那項事奉只能由祭司執行。君王和祭司的職分被摩西律法分開,除非在彌賽亞身上,否則不會再次聯合。如果烏西雅確實打算藉著他的行為榮耀神並蒙神悅納,那麼他的目標就完全錯了;因為這是一項純粹由神設立的事奉,除非按照神所指定的方式和由神所指定的人手來執行,否則他不能期望它會被悅納。 (2) 這是不安全的。這在耶和華神面前必不為你的榮耀。這暗示了更多:「這將是你的恥辱,而且你將自擔風險。」律法明確禁止所有靠近的陌生人(民數記3:10;18:7),即所有非祭司的人。可拉和他的同夥,雖然是利未人,卻因試圖燒香(這是祭司獨有的工作)而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民數記16:35)。我們禱告的香必須憑信心交到我們所宣認的大祭司主耶穌手中,否則我們不能期望它會被神悅納(啟示錄8:3)。

4. 他對責備他的祭司發怒,並執意要繼續他所打算做的事(19節):烏西雅就發怒,不肯放下手中的香爐。他對被制止感到不悅,不願忍受干涉。*Nitimur in vetitum*——我們傾向於做被禁止的事。

二、他的懲罰是無法治癒的麻風病,在他與祭司爭執時,麻風病突然出現在他的額頭上。如果他順從祭司的勸告,承認自己的錯誤並退回,一切都會好起來;但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並對他們惡言相向,那時神就向他發怒,用麻風病擊打他。約瑟夫說,他威脅祭司,如果他們反對他,就要處死他們,然後地就震動,聖殿的屋頂裂開,一道陽光從裂縫中直接射到王的臉上,麻風病立刻就顯現出來。有些人推測,這就是阿摩司書1:1和撒迦利亞書14:5所記載的烏西雅年間的地震。現在,這突如其來的打擊: 1. 結束了他與祭司之間的爭執;因為當麻風病出現時,祭司們就大膽地將他推出聖殿;不,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擊打了他,這是一種特別表明神不悅的疾病,他知道這會使他與人隔絕,更不用說與神的祭壇隔絕了。他不願被祭司的話說服,但神採取了有效的方法來使他信服。如果僭越的人不願被神口中的審判看清自己的錯誤,他們就必被神手中的審判看清。這表明這位君王即使在犯罪之中,心中仍對神存有敬畏,因為他一發現神對他發怒,不僅放棄了嘗試,而且以最快的速度退去。儘管他與祭司爭執,但他不願與他的創造主爭執。 2. 這成為他過犯的持久懲罰;因為他長大麻風直到他死的日子,被關閉隔離,與社會隔絕,被迫將所有事務交給他的兒子處理(21節)。因此,神展示了他抵擋驕傲的人,以及他對自己所設立制度的純潔和榮耀的熱心;因此,他向偉大和良善的人發出明確的警告,要他們知道並保持距離,不要干預他們未曾見過的事;因此,他向烏西雅發出響亮而持續的悔改呼召,並給予他長時間的悔改機會,我們有理由希望他善加利用。他曾是世上事務繁忙的人;但被從中抽離,並被限制在隔離的房子裡,他有時間思考另一個世界並為之預備。藉著對王的這項審判,神旨在使百姓對聖殿、祭司職分和其他神聖事物產生極大的敬畏,因為他們曾傾向於輕視這些事物。當王是麻風病人時,他形同已死,活著卻如同死去,活埋一般;因此,律法實際上得到了應驗,即靠近的陌生人必被處死。恥辱在他死後仍然存在;因為他死後,他們不將他葬在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是麻風病人,這玷污了他所有的其他榮耀。 3. 這項懲罰與罪行如鏡中之像般吻合。 (1) 驕傲是他過犯的根源,神因此使他謙卑並使他蒙羞。 (2) 他輕蔑地僭越祭司的職分,神就用一種特別使他受祭司檢查和判斷的疾病擊打他;因為麻風病的判斷屬於祭司(申命記24:8)。 (3) 他闖入神的殿,只有祭司才能進入,因此他被逐出聖殿的院子,而他最卑微的臣民,只要在禮儀上潔淨,都可以自由進入。 (4) 他對抗那些面對他並反對他僭越的祭司,因此麻風病長在他的額頭上,這在米利暗的例子中,被比作她父親吐在她臉上(民數記12:14)。 (5) 他僭越了祭司的尊嚴,這是他無權擁有的,因此他甚至被剝奪了他有權擁有的王室尊嚴。那些貪圖被禁止的榮耀的人,就會失去被允許的榮耀。亞當因伸手去摘他不可吃的知識樹的果子,就使自己被禁止吃生命樹的果子,而他本來是可以吃的。願所有讀到這段經文的人都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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