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歷代志下 第二十四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歷代志下 — 第 24 章

本章記載了約阿施統治的歷史。他的統治過程,特別是其結局,與他起初的表現並不一致,也沒有始終閃耀著光輝。我們在前文中讀到他如何奇蹟般地被保存性命並登上王位;而在此處,我們看到他如何「起於聖靈,卻終於肉體」。I. 在他統治的初期,即耶何耶大在世時,他行事正直;特別是他致力於修復聖殿(第 1-14 節)。II. 在他統治的末期,即耶何耶大去世後,他背離了神,而這種背道成了他的滅亡。1. 他重新設立了巴力的敬拜(第 15-18 節),儘管曾受警告(第 19 節)。2. 他殺害了撒迦利亞先知,因為先知責備了他的惡行(第 20-22 節)。3. 神的審判因此臨到他。敘利亞人入侵(第 23-24 節);他身患重病;他的臣僕背叛並殺害了他;作為對他的羞辱,他沒有被葬在列王的墳墓中(第 25-27 節)。

修復聖殿

(第 1-14 節)

關於約阿施善始的記載,我們在《列王紀下》十二章 1 節等處也曾讀到,但本章後半部分關於他背道的內容,在那裡卻鮮有提及。對於人的善行,我們應當尋找一切機會去稱讚並時常重提;對於惡行,則應當謹慎提及,僅限於必要之處。在此我們僅觀察幾點:1. 對於年輕人而言,在步入社會之初,若能受到像約阿施在耶何耶大指導下那樣的智慧、良善且忠誠之人的引導,是一件幸事。在耶何耶大在世時,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願年輕人將身邊那些能警戒他們遠離惡事、勸勉並激勵他們行善的人視為祝福,而非負擔或束縛;不要將聽從長輩視為軟弱或屈從,而應視為智慧與審慎。不願接受勸告的人,是無法得到幫助的。年輕人在婚姻大事上尋求建議尤為明智,正如約阿施那樣,將選擇妻子的事交給監護人,因為耶洗別和亞他利雅曾帶來如此深重的災難(第 3 節)。這是人生中常決定成敗的轉折點,因此應當極其謹慎。2. 人可能僅憑教育的力量和朋友的影響,長期在外在的宗教儀式上表現得十分虔誠,卻對屬靈事物毫無真誠的愛慕,內心也無任何屬靈的滋味。外在的誘因可以推動人去行善,但若非內心有恩惠的活潑原則在運行,便非真誠。3. 在外在的敬虔表現上,那些僅有敬虔外貌的人,有時可能超過那些擁有敬虔實質的人。約阿施對修復聖殿的熱心與焦慮,甚至超過了耶何耶大本人,他甚至責備耶何耶大的怠慢(第 6 節)。建造聖殿比成為神的聖殿要容易得多。4. 修復聖殿是一項善工,各人應當在自己的崗位上推動,以維護宗教聚會的莊嚴與便利。學者告訴我們,在古代基督教會中,部分什一奉獻曾被用於此目的。5. 許多善工若有幾個積極的人去推動,本可完成,卻因無人過問而擱置。當約阿施發現錢財並未如預期般流入時,他嘗試了另一種方法,這達到了目的。許多人有足夠的誠實去跟隨,卻缺乏足夠的熱心去領導善工。將錢投入箱子(透過蓋子上的孔)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或許正是這種新穎性使其成為籌款的成功手段:人們投入了大量錢財,且充滿喜樂(第 10 節)。發明一種能迎合大眾心理的方法,有時能引導他們盡到本分。在此,智慧是有益的。6. 忠心是受託管理公共財產或從事公共事務之人最大的讚譽,也將是他們最大的安慰。國王與耶何耶大忠實地將錢支付給工人,工人也忠實地完成了工作(第 12-13 節)。

約阿施被臣僕殺害

(第 15-27 節)

這裡記載了約阿施墮落與背道的悲慘歷史。神曾為他成就大事,他也曾為神做過一些事;但如今他對神忘恩負義,對自己所立的誓約背信棄義。「黃金何其失色,純金何其變質!」在此我們發現:

I. 他背道的起因。當他行正事時,並非「心不專誠」。他從未真正誠實,從未基於內在原則行事,而只是順從耶何耶大,因為耶何耶大曾幫助他登基,且他曾在聖殿中受到保護,並在偶像崇拜的廢墟上崛起;因此,當風向轉變時,他也隨之轉變。1. 他的良師益友離他而去,因死亡而與他分離。耶何耶大能活到 130 歲(第 15 節),這對他與國家而言是一種憐憫;由此可見,耶何耶大出生於所羅門時代,經歷了此前的六個完整統治時期。看到耶何耶大死後所受的尊榮,本應是他繼續行在耶何耶大所教導之正道上的鼓勵:「他們將他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中」,並給予他尊榮的讚譽(或許是墓碑銘文的一部分),稱他「在以色列中行了善」。猶大被稱為「以色列」,因為其他支派已背離神,唯有他們才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注意:在我們這一代中行善是最大的榮耀,凡「行善的」必得稱讚。他對神行了善;並非人的善行能延伸到神那裡,而是他對神的家行了善,復興了聖殿的敬拜(代下二十三 8)。注意:那些在自己的崗位上致力於推動宗教的人,是對國家貢獻最大的人。耶何耶大光榮地跑完了路程;但約阿施那點微薄的宗教信仰,隨著耶何耶大的離世而一同埋葬了。在他死後,君王與國家都陷入了悲慘的墮落。可見一個領袖的影響力有多大,而敬虔、熱心、有用的領袖之死,對君王與百姓而言是多麼大的審判。正如救主所言,我們必須「裡面有鹽」,這顯得何等必要;我們必須基於內在的恩惠原則行事,這才能使我們經歷一切變遷而持守信仰。如此,失去父母、牧者或朋友,就不會導致我們失去信仰。2. 邪惡的謀士圍繞著他,鑽進他的情感中,奉承他、討好他,「向王下拜」。他們非但沒有哀悼,反而慶祝這位老導師的去世,稱這是他從長期受到的管教中獲得了釋放——這管教對一個男人、一個國王而言是不配的。他們告訴他,不必再受祭司的轄制,他現在已擺脫了「嚴肅的教訓與約束」,可以隨心所欲。令人驚訝的是,猶大的首領們竟是如此熱衷於敗壞他(第 17 節)。他的父親與祖父曾被亞哈家敗壞,從那裡本就無法期待更好的結果。但猶大的首領竟成為誘惑君王的人,實在可悲。然而,那些傾向「惡人計謀」的人,永遠不缺邪惡的謀士。他們「向王下拜」,奉承他,讓他以為自己擁有絕對的權力,並承諾支持他將個人的意志與喜好當作法律,無視任何神聖的誡命或制度。他聽從了他們:他們的言論令他愉悅,比耶何耶大的教導更合他心意。君王與平民常因那些承諾給予自由與尊嚴,實則將他們帶入最深重奴役與恥辱的人的奉承下,走向滅亡。

II. 背道本身:「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第 18 節)。首領們可能曾向王提出請求,但他們不敢在耶何耶大在世時提出;現在他們認為這不會引起反感:他們要求重新設立在約阿施統治初期被拆毀的亞舍拉與偶像,因為他們厭倦了聖殿那沉悶、過時的敬拜。他不僅允許他們這樣做,自己也參與其中。不久前還在修復聖殿的君王與首領,如今卻離棄了聖殿;那些曾拆毀亞舍拉與偶像的人,如今自己卻去事奉它們。人是何等反覆無常,何等不可信靠!

III. 這種背道的加重與罪惡的累積。神「差遣先知到他們那裡」(第 19 節),責備他們的邪惡,告訴他們結局,以此「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牧者的工作是引導百姓歸向神,而非歸向自己——將那些離棄神的人重新帶回祂面前。在最墮落的時代,神「未嘗不顯出證據」;儘管他們對神極其不忠,神仍差遣先知去說服、教導他們,並向他們保證,若他們回轉,必能蒙祂恩待;因為祂寧願罪人「回轉而活」,也不願他們「繼續前行而死」,而那些滅亡的人將無可推諉。先知盡了他們的本分:「他們警戒他們」,但幾乎無人「聽從」。1. 他們藐視所有的先知;他們不肯聽從,對偶像的執著竟到了如此地步,以至於任何責備、警告、威脅,以及先知們為說服他們所採取的各種方法,都無法使他們回轉。很少人願意聽,更少人願意留心,而願意相信或受其引導的人更是寥寥無幾。2. 他們殺害了其中最傑出的一位——「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或許還有其他人。關於他,請注意:(1) 他奉神的名傳達的信息(第 20 節)。百姓聚集在聖殿院內(因為他們尚未完全離開),可能是在某個莊嚴節期。這位撒迦利亞被預言的靈充滿,且(很可能)被公認為先知,他站在祭司院內的某個高台上,非常清晰且毫無挑釁地告訴百姓他們的罪及其後果。他沒有像先知有時那樣彈劾特定個人,也沒有預言特定的審判,而是盡可能溫和地提醒他們律法中所寫的。只要他們翻開聖經,就會發現:[1] 他們所違背的誡命:「你們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你們明知在事奉亞舍拉與偶像上這樣做是錯的:「為何要如此得罪神並傷害自己呢?」[2] 他們所招致的刑罰:「你們知道,若神的話是真實的,你們在這惡道上就不能亨通;永遠不要期待行惡卻能得福。事實上,你們已經發現『因你們離棄耶和華,他也離棄你們』」,正如祂所說的(申二十九 25;三十一 16-17)。這是牧者的工作,藉著神的話語如燈如光,揭露人的罪,闡明神的護理。(2) 他們因他傳達此信息時的仁慈與忠誠而給予他的殘暴對待(第 21 節)。在首領們或其黨羽的陰謀下,並「遵王的命」,王認為這公正的警告是對他的冒犯,他們便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將他打死。這不是在法律名義下,以褻瀆、叛國或假先知的罪名控告他,而是在群眾暴動中進行的——這可能是我們在列王歷史中所讀到的最駭人聽聞的邪惡行徑。受害者是神聖的——一位祭司;地點是神聖的——聖殿的院子(內院,在廊子與祭壇之間);信息更是神聖的,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知道這是出於預言的靈。責備是公正的,警告是公平的,兩者都有聖經支持,且傳達方式非常溫和、體貼;然而他們竟如此厚顏無恥、大膽地藐視神,以至於唯有先知的血才能滿足他們對預言的憤怒。諸天啊,對此感到驚訝吧!大地啊,對此戰慄吧!人類,以色列人,竟會犯下如此罪行,藐視並踐踏一切公正、尊榮與神聖的事物——一位與神立約的君王,竟下令謀殺一個他本應保護與支持的人!猶太人說這其中有七種罪;因為他們殺害了一位祭司、一位先知、一位審判官,他們流了無辜人的血,玷污了聖殿的院子、安息日與贖罪日:因為傳統認為這事發生在那一天。(3) 這罪的加重之處在於,這位為對神與國家忠誠而殉道的撒迦利亞,是耶何耶大的兒子,而耶何耶大曾在以色列中行了許多善,特別是曾如父親般對待約阿施(第 22 節)。此舉對神的冒犯,以及對宗教的藐視,還不如其中對耶何耶大記憶的忘恩負義那樣被特別提及。他沒有記住父親的恩惠,反而殺害了兒子,只因他盡了自己的職責,而這正是父親若在世也會做的事。稱一個人忘恩負義,就是對他最嚴厲的指控。(4) 臨終殉道者對兇手預言性的咒詛:「願耶和華鑒察伸冤!」這並非出於報復之心,而是出於預言的靈:「祂必伸冤。」這將是他們所流之血不斷的呼喊,正如亞伯的血向該隱呼喊:「讓那掌管伸冤的神為血討血。祂必這樣做,因為祂是公義的。」這寶貴的血很快就在臨到這位背道君王的審判中得到了報應;後來在迦勒底人毀滅耶路撒冷時,這筆帳也被算在內——他們虐待先知是導致他們遭受無可挽回之毀滅的原因(代下三十六 16);甚至我們的救主也讓那些迫害祂與祂福音的人,承擔撒迦利亞之血的責任;殉道者的血呼喊得如此響亮、如此長久。參見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5 節。這正如祭壇下靈魂的呼喊(啟六 10):「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因為這血絕不會永遠無人伸冤。

IV. 神因約阿施這加重的邪惡而臨到他的審判。1. 一小隊敘利亞軍隊佔領了耶路撒冷,殺害了首領,洗劫了城市,並將戰利品送往大馬士革(第 23-24 節)。神的百姓在與神保持親密時,即便敵人人數佔優,也常能得勝;但如今恰恰相反,一小撮敘利亞人竟擊潰了「極大的軍隊」,「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於是他們不僅與敵人處於同等地位,甚至在極度不利的情況下與之對抗;因為他們的神不僅離開了他們,甚至「轉而成為他們的敵人,與他們爭戰」。敘利亞人被用作神手中的工具,來「執行對約阿施的審判」,儘管他們自己並未意識到這一點(賽十 6-7;參見申三十二 30)。2. 神使他身患重病,無論是身體、心靈還是兩者皆有,要麼像他的祖父(代下二十一 18),要麼像掃羅一樣,有從神來的惡魔攪擾他。當他受敘利亞人折磨時,他以為只要能擺脫他們,一切就會好轉。但就在他們離開之前,神使他身患重病。如果報應追趕人,一個苦難的結束只會是另一個苦難的開始。3. 他自己的臣僕背叛了他。或許他開始希望自己的疾病能痊癒——他正值壯年,可能康復;但「從坑中上來的,必落入網羅」。當他以為能逃脫疾病的死亡時,卻死於刀下。他們在床上殺了他,「是為報耶何耶大祭司兒子流血的仇」,由此看來,他不僅殺了撒迦利亞,為了他的緣故還殺了耶何耶大的其他兒子。或許那些殺他的人「意圖」為那血伸冤;但無論他們是否這樣想,這正是神在允許他們殺他時所意圖的。那些喝聖徒之血的人,必有自己的血給他們喝,因為他們是配得的。這裡列出了弒君者的名字(第 26 節),值得注意的是,他們的母親都是外邦人,一個是亞捫人,另一個是摩押人。偶像崇拜的君王很可能支持了那些律法為防止偶像崇拜而禁止的婚姻;看看這些婚姻最終導致了他們自己的毀滅。4. 百姓不願將他葬在列王的墳墓中,因為他因治理不當而玷污了自己的榮譽。「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詩六十九 28)。這些審判被稱為「加在他身上的重擔」(第 27 節),因為神的憤怒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任何人都無法承受。或者這可能指先知對他宣告的威脅,因為那些也被稱為「重擔」。通常,神會在今生對背道者施加某些特別的懲罰標記,以警告眾人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