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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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第六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六章

歷代志下 第六章

耶和華的榮耀,藉著濃厚的雲彩,充滿了所羅門所建造的殿宇,神藉此顯明祂的同在。所羅門立刻把握機會,向神禱告,視祂為一位此刻以特殊方式臨近的神。一、他莊嚴地宣告建造這殿的意圖,以滿足百姓並榮耀神,他同時祝福了百姓和神(第1-11節)。二、他向神獻上莊嚴的禱告,祈求神恩慈地悅納並應允所有在這殿中或朝向這殿所獻上的禱告(第12-42節)。本章內容與列王紀上第八章12-53節幾乎完全相同,僅有極微小的差異,回顧該處經文或許有益。

所羅門向神的禱告(主前1004年)

1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祂要住在幽暗之中。 2 但我已經為你建造了一座居住的殿宇,作為你永遠的居所。」 3 王轉過臉來,祝福以色列全會眾;以色列全會眾都站著。 4 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祂親手成就了祂親口向我父大衛所說的話,說: 5 『自從我將我的百姓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日子,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任何一座城建造殿宇,使我的名在那裡;也未曾選擇任何人作我百姓以色列的君王。 6 但我揀選了耶路撒冷,使我的名在那裡;我也揀選了大衛作我百姓以色列的君王。』 7 我父大衛心中曾有意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殿宇。 8 但耶和華對我父大衛說:『你心中有意為我的名建造殿宇,你這樣有意是好的。 9 然而你不可建造這殿,惟有你親生的兒子,他必為我的名建造這殿。』 10 現在耶和華已經成就了祂所說的話;因為我已經起來接續我父大衛的位,坐在以色列的寶座上,正如耶和華所應許的,我也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這殿。 11 我又將約櫃安置在其中,約櫃裡有耶和華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聖約。」

在我們所有的宗教行動中,意圖純正且心無旁騖至關重要。如果所羅門建造這聖殿是出於心中的驕傲,如同亞哈隨魯王設宴僅為「顯耀他國的財富和他威嚴的榮耀」,那對他將毫無益處。然而,他在此宣告他承擔此事的動機,這些動機不僅證明了這項工程的合理性,更彰顯了其偉大。

1. 他是為了神的榮耀和尊貴而行;這是他最高且最終的目的。這是「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第10節),是為祂「建造一座居住的殿宇」(第2節)。誠然,對我們而言,祂「以幽暗為祂的隱密處」(第1節),但願這殿成為那幽暗的居所;因為在天上世界,祂居住在無人能靠近的光中。

2. 他是為了順從神所喜悅的揀選,使耶路撒冷成為祂立名的城(第6節):「我揀選了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有許多為君王、王子和王室建造的宏偉建築。如果神揀選了那個地方,那麼為祂建造一座超越所有其他建築的殿宇是合宜的。如果世人在那裡受尊榮,那麼神也應當受尊榮。

3. 他是為了實現他父親的美好心願,他父親從未有機會將其付諸實行:「我父大衛心中曾有意為耶和華神建造殿宇。」這項計畫是他的,為尊榮他而宣告(第7節),神也認可了,儘管祂不允許他付諸實行(第8節):「你這樣有意是好的。」聖殿的工作常常如此完成;一人撒種,另一人收割(約翰福音4:37-38),一代人開始,下一代人使其臻於完善。願最智慧的人不要認為,追隨前人所奠定的美好設計,並在他們的基礎上建造,是對他們的任何貶低。並非每一件好的作品都必須是原創。

4. 他是為了成就神所說的話。神曾說:「你的兒子必為我的名建造這殿」;現在他已經完成了(第9、10節)。這項事奉是神所命定的,其榮耀也是神藉著應許所預定的;因此,他並非憑己意行事,而是蒙神呼召而行。命定工作者也應當命定工人;那些清楚看見自己蒙召而行事的人,可以在工作中獲得極大的滿足。

12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全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伸開雙手。 13 (原來所羅門曾造一個銅臺,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安在院中;他站在臺上,又在以色列全會眾面前跪下,向天伸開雙手,) 14 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像你!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 15 你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你已經遵守了;你親口說的,親手成就了,正如今日一樣。 1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現在求你遵守你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說:『在你面前,必不斷有人坐在以色列的寶座上;但條件是你的子孫謹慎自己的道路,遵行我的律法,像你行在我面前一樣。』 17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現在求你使你向你僕人大衛所說的話得以應驗。 18 神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能容納你,何況我所建造的這殿呢! 19 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垂顧你僕人的禱告和懇求,側耳聽你僕人在你面前所發的呼求和禱告。 20 願你的眼睛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所說要立你名的地方;願你側耳聽你僕人向這地方所發的禱告。 21 求你垂聽你僕人和你百姓以色列向這地方所發的懇求;求你從你的居所,就是從天上垂聽,當你垂聽的時候,求你赦免。 22 若有人得罪他的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 23 求你從天上垂聽,施行判斷,報應惡人,將他的行為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也稱義義人,照他的公義報答他。 24 你的百姓以色列若在仇敵面前敗陣,因為他們得罪了你;但他們若回轉,承認你的名,在這殿中向你禱告懇求; 25 求你從天上垂聽,赦免你百姓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你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 26 若天閉塞不下雨,因為他們得罪了你;但他們若向這地方禱告,承認你的名,在你降災的時候轉離他們的罪; 27 求你從天上垂聽,赦免你僕人和你百姓以色列的罪,當你指教他們當行的善道時;並降雨在你的地上,就是你賜給你百姓為產業之地。 28 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或他們的仇敵圍困他們城邑;無論有什麼災禍或疾病: 29 無論何人,或你百姓以色列眾人,若各人知道自己的災禍和痛苦,在這殿中伸開雙手禱告懇求; 30 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並照各人的行為報答他,因為你認識他們的心(惟有你認識世人的心); 31 使他們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之地活著的日子,都敬畏你,遵行你的道。 32 至於外邦人,不是你百姓以色列人,但為你大名、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從遠方而來,若他們來到這殿中禱告; 33 求你從天上,就是從你的居所垂聽,照外邦人向你所呼求的一切而行,使地上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百姓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所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的。 34 你的百姓若奉你的差遣出去與仇敵爭戰,他們向你所揀選的這城,和你為你名所建造的這殿禱告; 35 求你從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和懇求,為他們伸冤。 36 他們若得罪你(因為沒有人不犯罪),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在仇敵面前,以致仇敵將他們擄到遠近之地; 37 他們若在被擄之地回心轉意,在那裡向你禱告懇求說:『我們犯了罪,作了孽,行了惡;』 38 他們若在被擄之地,盡心盡性歸向你,向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向你所揀選的這城,並向我為你名所建造的這殿禱告; 39 求你從天上,就是從你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和懇求,為他們伸冤,赦免你百姓得罪你的罪。 40 我的神啊,我懇求你,願你的眼睛睜開,願你的耳朵側聽在這地方所發的禱告。 41 現在,耶和華神啊,求你興起,進入你的安息之所,你和你有能力的約櫃;耶和華神啊,願你的祭司披上救恩,願你的聖徒因恩惠歡呼。 42 耶和華神啊,不要轉離你受膏者的面;求你記念你僕人大衛的慈愛。

所羅門在前面的經文中,可謂簽署並蓋印了獻殿的契約,將聖殿專用於神的榮耀和事奉。現在,他在此獻上祝聖禱告,藉此使聖殿成為基督這位偉大中保的預表,我們應當藉著祂獻上所有的禱告,並期待神所有的恩惠,在我們與神的一切往來中,都應當仰望祂。我們已在列王紀上第八章詳細闡述了這禱告的細節,因此在此僅摘錄其中一些可供我們默想的經文。

一、這裡偶然提出了一些教義真理。

1. 以色列的神是具有無與倫比完全性的存在。我們無法描述祂;但我們知道,天上地下「沒有神像祂」(第14節)。所有受造物都有其同類,但造物主沒有祂的同儕。祂無限超越一切,並且「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2. 祂是,且將永遠信實於祂所說的每一句話;所有真誠事奉祂的人,必會發現祂既信實又慈愛。那些常將神擺在面前,並「盡心行在祂面前」的人,必會發現祂言出必行,甚至更好;祂必與他們守約,並向他們施慈愛(第14節)。

3. 祂是無限且浩瀚的存在,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能容納祂,我們在事奉祂上所能做的極致,也無法為祂的福樂增添分毫(第18節)。祂無限超越受造界的界限,無限超越所有有智慧受造物的讚美。

4. 祂,「惟有祂認識世人的心」(第30節)。所有人的思想、目的和情感,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無論我們心中的意念和意圖如何向人、天使和魔鬼隱藏,都無法向神隱藏,祂不僅知道心中有什麼,更知道心本身及其所有的跳動。

5. 在今生沒有無罪的完全可尋(第36節):「沒有人不犯罪」;甚至「沒有行善而不犯罪的人」;他如此寫,與他在此所說的相符(傳道書7:20)。

二、這裡提出了一些假設或情況,值得注意。

1. 他假設,如果人與人之間發生疑慮和爭議,雙方都會同意向神申訴,並讓必須決定此事的證人起誓(第22節)。對誓言的宗教敬畏,既是古老的,也可以假定,只要人類中仍有良知和正確理性的殘餘,它就會繼續存在。

2. 他假設,儘管以色列享有深厚的平安與寧靜,但艱難時期仍會來臨。他並不認為他們繁榮的山如此堅固,以至於不會被動搖;不,他預料罪會動搖它。

3. 他假設,那些平時不呼求神的人,在患難中卻會及早並懇切地尋求祂。「當他們處於困境時,他們會承認自己的罪,承認你的名,並向你懇求。」患難會驅使那些曾對神說「離開」的人歸向祂(第24、26、28節)。

4. 他假設外邦人會從遠方而來敬拜以色列的神,並向祂致敬;這也是可以合理預期的,考慮到列國的神是何等無用,以及以色列的神已證明祂是全地的神。

三、這裡有非常中肯的祈求。

1. 願神認可這殿,並看顧它,作為祂曾說要立祂名的地方(第20節)。如果神自己沒有說這殿將是祂永遠的安息之所,所羅門就無法憑信心祈求神對這殿施予如此特殊的恩惠,超越其他任何地方。蒙應允的禱告必須有神話語的保證。我們可以懷著謙卑的信心向神禱告,求祂在耶穌基督裡喜悅我們,因為祂已宣告祂在基督裡喜悅:「這是我的愛子」;但祂現在沒有對任何殿宇說:「這是我的愛地。」

2. 願神垂聽並悅納在這地方或朝向這地方所獻上的禱告(第21節)。他並非祈求神幫助他們,無論他們是否為自己禱告,而是祈求神應允他們的禱告而幫助他們。即使基督的代求也非取代,而是鼓勵我們的懇求。他禱告願神從祂的居所,就是從天上垂聽。天仍是祂的居所,而非這聖殿;幫助必須從那裡而來。

「當你垂聽的時候,求你赦免。」請注意,我們罪得赦免是我們所有其他禱告蒙應允的途徑,「除掉阻礙者——它所驅除的惡,它會使其遠離。」

3. 願神對所有向祂提出的申訴,按公義施行判斷(第23、30節)。我們可以憑信心為此禱告,因為我們確信這必會成就。神坐在寶座上,秉公判斷。

4. 願神在祂的百姓悔改、歸正並尋求祂時,以慈愛歸回他們(第25、27、38、39節)。我們也可以憑信心為此禱告,建立在神多次宣告祂樂意接納悔改者的基礎上。

5. 願神歡迎外邦人來到這殿,並應允他們的禱告(第33節);因為,如果職責上有一條律法適用於外邦人和本地人,那麼在特權上為何不也如此呢?(利未記24:22)。

6. 願神在一切場合,認可並為祂的百姓以色列伸冤,對抗所有反對者(第35節):「為他們伸冤」;又說(第39節)。如果他們是神的以色列,他們的事業就是神的事業,祂必會支持。

7. 他以一些他從他好父親那裡學來,並借用他詩篇中的話語結束這禱告。這些話語在列王紀中沒有,但在這裡有(第41、42節)。神全部的話語都可用來引導我們禱告;我們怎能用比祂自己的靈更好的語言向神表達呢?但這些話語對所羅門特別有用,因為它們與他當時正在做的工作有關。我們可以在詩篇132:8-10中找到它們。他禱告(第41節):

(1) 願神佔有聖殿,並保守其所有權,願祂使之成為祂的安息之所:「你和約櫃」;沒有約櫃的神,約櫃有何用處?沒有典章的神,典章有何用處?

(2) 願祂使聖殿的僕役成為公眾的祝福:「使他們披上救恩」,這不僅是拯救他們,更是使他們藉著獻上公義的祭物,成為拯救他人的工具。

(3) 願聖殿的事奉能豐盛地帶給所有主百姓喜樂和滿足:「願你的聖徒因恩惠歡呼」,即因「你殿中的美物」(詩篇65:4)。「願所有來此敬拜的人,像那太監一樣,歡歡喜喜地離開。」

他提出兩點理由(第42節):

[1] 他自己與神的關係:「不要轉離你受膏者的面。主啊,你已立我為王,難道你不認可我嗎?」

[2] 神與他父親所立的聖約:「記念你僕人大衛的慈愛」——大衛對神的「虔誠」(有些人如此理解,這詞有時也指此),他對約櫃的虔誠關懷,以及對約櫃的關注(參詩篇132:1-2等),或是神對大衛的「應許」,這些應許對他而言是慈愛,是他一切患難中極大的支持和安慰。我們可以像所羅門在此一樣,仰望基督來懇求:「我們理當被神轉離我們的面,理當被祂拒絕,連同我們的禱告;但我們奉主耶穌的名而來,祂是『你的受膏者,你的彌賽亞』(原文如此),『你的基督』(七十士譯本)。你常聽祂的禱告,永不『轉離祂的面』。我們沒有自己的義可陳,但主啊,『記念你僕人大衛的慈愛。』」基督是神的僕人(以賽亞書42:1),並被稱為「大衛」(何西阿書3:5)。「主啊,記念祂的慈愛,並因祂的緣故接納我們。記念祂對父神榮耀和人類救恩的深切關懷,以及祂出於這原則所做和所受的一切。記念永約的應許,這應許是白白的恩惠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並被稱為『大衛那可靠的慈愛』」(以賽亞書55:3和使徒行傳13:34)。這必須是我們所有的渴望和所有的盼望,我們所有的禱告和所有的懇求;因為這就是我們所有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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