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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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章記載:一、約櫃的榮耀被遮蔽,在基列耶琳隱匿多年(第1、2節)。二、撒母耳的榮耀顯現,他為以色列的益處公開服事,被興起作士師,他是最後一位擔任此職的人。本章記載了他壯年時期的所有事蹟;之前所記載的是他童年時期(第二、三章);之後所記載的是他老年時期(第八章1節)。我們在此看到他積極地:1. 改革以色列的偶像崇拜(第3、4節)。2. 在他們中間復興信仰(第5、6節)。3. 為他們禱告,抵禦入侵的非利士人(第7-9節),上帝應允他的禱告,使他們獲得輝煌的勝利(第10、11節)。4. 建立感恩的紀念碑以紀念那次勝利(第12節)。5. 善用那次勝利(第13、14節)。6. 施行公義(第15-17節)。這些都是上帝在早期賜予他恩惠時,為他預備和命定要做的事。

約櫃在基列耶琳 (主前1099年)

1基列耶琳人就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抬到山上亞比拿達的家中,又使他兒子以利亞撒分別為聖,看守耶和華的約櫃。2約櫃在基列耶琳住了許多年,共有二十年;以色列全家都哀哭,歸向耶和華。

我們必須在此將約櫃送到基列耶琳,然後將它留在那裡,除了有一次(第十四章18節)之外,我們再也沒有聽到它的消息,直到大衛約四十年後將它從那裡接出來(歷代志上十三章6節)。

一、我們非常樂意將約櫃送到那裡,因為伯示麥人因自己的愚昧,將本可成為祝福的事變成了重擔;我們樂見它來到那些對他們而言是「生命的香氣,叫人活著」的人中間,因為最近它所到之處,都成了「死亡的香氣,叫人死」。現在,

1. 基列耶琳人歡喜地將它接到他們中間(第1節)。他們「一聽到消息」就來,將耶和華的約櫃接上去。他們的鄰居伯示麥人急於擺脫它,而他們則樂於接受它,他們很清楚約櫃在伯示麥所造成的殺戮並非任意妄為,而是必要的公義之舉,受害者必須歸咎於自己,而非約櫃;我們可以確信上帝所說的話(耶利米書二十五章6節):「不要惹我發怒,我就不加害於你們。」默想:上帝對那些褻瀆祂典章的人所施的審判,不應使我們懼怕典章本身,而應懼怕褻瀆典章和濫用典章。

2. 他們小心翼翼地為約櫃預備了得體的接待,將它視為受歡迎的客人,帶著真誠的愛;又將它視為尊貴的客人,帶著敬意和尊崇。

(1) 他們為約櫃預備了合適的安放之處。他們沒有公共建築可以裝飾約櫃,但他們將它安放在亞比拿達的家中,這房子位於最高處,很可能是他們城中最好的房子;或者,這家的主人可能是他們城中最敬虔、最愛約櫃的人。伯示麥人將約櫃暴露在田野的石頭上,儘管那是一個祭司之城,卻沒有人將它接到家中;但基列耶琳人,雖然只是普通的以色列人,卻給約櫃提供了住處,而且無疑是他們家中佈置最好的房間。默想: [1] 上帝會為祂的約櫃找到安息之所;如果有些人將它推開,另一些人的心卻會傾向於接受它。 [2] 上帝的約櫃被安置在私人住宅中並非新鮮事。基督和祂的使徒在無法使用公共場所時,就在家中傳道。 [3] 有時祭司在信仰上會被普通以色列人羞辱和超越。

(2) 他們為約櫃預備了合適的看守人:「他們使他兒子以利亞撒分別為聖,看守約櫃。」不是父親,可能是因為他年邁體弱,或者因為他有家務要處理,他們不願讓他分心。而是兒子,他很可能是一個非常敬虔、虔誠的年輕人,對最好的事物充滿熱情。他的職責是看守約櫃,不僅要防止惡意的非利士人奪取它,也要防止過於好奇的以色列人觸摸或窺視它。他要保持約櫃所在房間的清潔和整潔,即使它在一個不起眼的地方,也不會顯得被忽視,無人照管。似乎以利亞撒並非利未支派,更不是亞倫家族的,這也沒必要,因為這裡沒有獻祭或燒香的祭壇,我們只能假設一些虔誠的以色列人會來約櫃前禱告,而他會在那裡隨時服事和協助。為此,他們使他分別為聖,也就是說,經他本人同意,他們要求他將這事作為他的職責,並持續不斷地看守;他們以所有市民的名義將他分別出來。這是不合規矩的,但由於當時的困境,是可以原諒的。當約櫃剛從被擄之地回來時,我們不能指望它突然恢復往常的莊嚴,而必須順應現狀,盡力而為。

二、然而,我們很不願將它留在這裡,希望它能再次回到示羅,但示羅已成荒場(耶利米書七章14節),或者至少希望它在挪伯、基遍,或任何有會幕和祭壇的地方;但看來,它必須暫時留在路上,因為缺乏一些有公共精神的人將它帶到它應有的位置。

1. 它在此停留的時間很長,非常長,在這些「樹林田野」中停留了四十多年,一個偏遠、隱蔽、私人、人跡罕至且幾乎被忽視的地方(第2節):「約櫃在基列耶琳住了許多年」,直到大衛將它從那裡接出來。令人非常驚訝的是,在撒母耳治理的整個時期,約櫃從未被帶到聖所中的位置,這證明了他們聖潔熱情的衰退。上帝允許這樣,是為了懲罰他們在約櫃在其位時的忽視,並表明典章對約櫃的強調只是預表基督,以及那些「不能震動的將來美事」(希伯來書九章23節;十二章27節)。這對祭司來說是一個公正的羞辱,因為一個非他們支派的人被分別為聖看守約櫃。

2. 在這段時間的二十年過去之後,以色列全家才意識到約櫃的缺乏。七十士譯本的讀法比我們的更清楚:「過了二十年,(也就是說,當)以色列全家都再次歸向耶和華。」約櫃如此長時間地隱匿,以色列人卻沒有意識到不便,也從未詢問約櫃的下落;儘管約櫃不在會幕時,上帝特別同在的記號就缺失了,他們也無法按應有的方式守贖罪日。他們滿足於沒有約櫃的祭壇;形式主義的信徒就是如此輕易地滿足於一系列外在的儀式,而沒有上帝同在或悅納的記號。但最終他們醒悟過來,開始「哀哭,歸向耶和華」,這很可能是受撒母耳講道的激勵,伴隨著上帝聖靈的非凡工作。現在,整個以色列都表現出普遍的悔改和改革傾向,他們開始「仰望他們所輕視的,並哀哭」(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萊特富特博士認為,這件事和這個時期幾乎是聖經中任何一個時期一樣顯著;使徒行傳第二、三章的大歸信是唯一與之平行的事件。默想: (1) 那些懂得珍視上帝典章的人,不能不認為缺乏它們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 (2) 真正的悔改和歸信始於「哀哭,歸向耶和華」;我們必須意識到,因著罪,我們惹動祂離開,如果我們繼續與祂疏遠,我們就完了,並且要不安直到我們恢復祂的恩寵並獲得祂的恩慈回轉。以色列人缺乏約櫃並為此哀哭時,比他們擁有約櫃卻窺探它或以此自誇時更好。看到人們在恩典之道稀缺時渴望,比在恩典之道豐盛時厭惡更好。

3撒母耳對以色列全家說:「你們若一心歸順耶和華,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亞斯他錄從你們中間除掉,專心歸向耶和華,單單事奉祂;祂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4以色列人就除掉巴力與亞斯他錄,單單事奉耶和華。5撒母耳說:「要招聚以色列眾人到米斯巴,我好為你們禱告耶和華。」6他們就都聚集在米斯巴,打水澆在耶和華面前,並且禁食,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撒母耳在米斯巴審判以色列人。

我們可能會很想知道撒母耳這段時間在哪裡,在做什麼,因為自第四章1節以來,我們從未見過他的名字,這並非他無關緊要,而是他對百姓的勞苦直到顯出果效才被提及。當他察覺到他們開始「哀哭,歸向耶和華」時,他趁熱打鐵,作為上帝忠心的僕人和以色列上帝忠心的朋友,他努力為他們做了兩件事:

一、他努力使他們與偶像分離,因為改革必須從那裡開始。他「對以色列全家說」(第3節),看來是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像一個巡迴傳道人(因為我們沒有發現他們在第5節之前聚集),無論他到哪裡,這都是他的勸勉:「如果你們確實『一心歸順耶和華』,正如你們因著為離開祂和祂離開你們而哀哭所表現出的傾向,那麼要知道:

1. 你們必須棄絕和拋棄你們的偶像,『除掉外邦的神』,因為你們的上帝不容許任何競爭者;將它們從你們自己身上除掉,不,還要將它們『從你們中間』除掉,盡你們所能,在你們的位置上,將它們從國家中清除。除掉巴力,外邦的神,和亞斯他錄,外邦的女神。」因為他們也有女神。或者亞斯他錄被特別提及,因為它是最受喜愛的偶像,也是他們最執著的。默想:真正的悔改會攻擊最愛的罪,並以特殊的熱情和決心除掉那最「容易纏累我們的」罪。

2. 「你們必須認真地歸向上帝,並以嚴肅的思考和堅定的決心去做,因為這兩者都包含在『預備你們的心』中,即引導、安排、堅固你們的心歸向耶和華。」

3. 「你們必須完全歸向上帝,只歸向祂,別無他者,『單單事奉祂』,否則你們根本無法事奉祂以取悅祂。」

4. 「這是通往繁榮和拯救的唯一途徑,也是確定的途徑。採取這條路,『祂必救你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為你們離棄祂,事奉別神,祂才將你們交在他們手中。」這就是撒母耳講道的要旨,它產生了奇妙的良好效果(第4節):「他們就除掉巴力與亞斯他錄」,不僅放棄了對它們的崇拜,還摧毀了它們的偶像,拆毀了它們的祭壇,徹底拋棄了它們。「我們與偶像還有什麼相干呢?」(何西阿書十四章8節;以賽亞書三十章22節)。

二、他努力使他們永遠歸向上帝和祂的服事。現在他們心意已定,他盡一切努力使他們保持這種心意。

1. 他召集以色列全家,至少是他們的長老作為代表,到米斯巴與他會面(第5節),並在那裡應許為他們禱告。他們從國家最偏遠的地方趕來,與撒母耳一同尋求上帝的恩寵,這是值得的。默想:傳道人應當為他們所傳講的人禱告,願上帝藉著祂的恩典使講道有效。當我們聚集在宗教聚會中時,我們必須記住,在那裡參與公共禱告與聽講道同樣重要。他會為他們禱告,願上帝藉著祂的恩典使他們與偶像分離,然後藉著上帝的護理使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如果傳道人為他們的百姓禱告更多,他們就會更多地造福百姓。

2. 他們順從他的召集,不僅來參加聚會,而且順應聚會的意圖,表現出非常好的心態(第6節)。

(1) 「他們打水澆在耶和華面前」,這象徵著: [1] 他們為罪的謙卑和痛悔,承認自己在上帝面前如同潑在地上的水,不能再收回(撒母耳記下十四章14節),如此卑微,如此悲慘(詩篇二十二篇14節)。迦勒底譯本讀作:「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傾心悔改。」他們流淚如河,以敬虔的方式憂傷,因為這是在耶和華面前,並仰望祂。 [2] 他們懇切地向上帝祈求憐憫。在禱告中,靈魂傾倒在上帝面前(詩篇六十二篇8節)。 [3] 他們全面的改革;他們以此表達他們願意放棄所有的罪,不再保留它們的任何味道或氣味,就像器皿倒出水後不再保留水的味道一樣。他們坦誠而充分地認罪,並堅定地決心「除掉他們所有的過犯」。以色列現在「從他們的偶像中受洗了」,萊特富特博士如此說。 [4] 有些人認為這象徵著他們對上帝憐憫的希望所帶來的喜樂,撒母耳已向他們保證了這一點。這個儀式在住棚節時用於表達這個意義(約翰福音七章37、38節),參見以賽亞書十二章3節。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必須讀作:「他們禁食之後打水。」在他們謙卑的結束時,他們以此表達他們對赦免與和好的希望。

(2) 「他們禁食」,禁食,苦待己心,以此表達悔改並激發虔誠。

(3) 他們公開認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以此將榮耀歸給上帝,將羞恥歸給自己。如果我們這樣認罪,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3. 撒母耳當時在米斯巴審判他們,也就是說,他以上帝的名義向他們保證,他們悔改後罪必得赦免,上帝已與他們和好。這是一個赦免的審判。或者他接受了那些不放棄偶像的人的告發,並依法對他們進行處理。那些不審判自己的人,他審判了。或者現在他在他們中間設立了法庭,並規定了他後來遵守的任期和巡迴(第16節)。現在他使這些輪子轉動起來;而且,他開始作為一個士師行事,以防止他們重新陷入他們現在似乎已經放棄的罪中。

以色列人受非利士人攻擊;撒母耳為以色列代禱 (主前1099年)

7非利士人聽見以色列人聚集在米斯巴,非利士的首領就上來攻擊以色列人。以色列人聽見,就懼怕非利士人。8以色列人對撒母耳說:「願你不住地為我們呼求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祂救我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9撒母耳就取一隻吃奶的羊羔,獻與耶和華作全牲的燔祭;撒母耳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10撒母耳獻燔祭的時候,非利士人前來與以色列人爭戰。當日,耶和華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他們就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擊敗。11以色列人從米斯巴出來,追趕非利士人,擊殺他們,直到伯甲之下。12撒母耳將一塊石頭立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間,給石頭起名叫以便以謝,說:「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

在此,

一、非利士人入侵以色列(第7節),他們藉口以色列人在米斯巴的宗教聚會是為了戰爭的集結,如果真是如此,他們認為將戰爭擋在自己的國家之外是明智之舉。他們沒有正當理由懷疑,但那些尋求傷害他人的人會傾向於想像他人對他們懷有惡意。現在看這裡,

1. 惡有時如何從善中產生。以色列人在米斯巴的宗教聚會給他們帶來了非利士人的麻煩,這或許誘使他們希望自己待在家裡,並責怪撒母耳召集他們。但我們可能在上帝的道路上,卻遇到困境;不,當罪人開始悔改和改革時,他們必須預期撒旦會集結所有力量來對抗他們,並盡其所能地煽動其工具來反對和阻撓他們。

2. 善最終如何從惡中產生。以色列從未在比此時更合適的時機受到威脅,當時他們正在悔改和禱告,他們也從未如此充分地準備好迎戰敵人;非利士人也從未如此不明智地為自己行事,竟在此時向以色列開戰,當時以色列人正在與上帝和好。但上帝允許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讓祂有機會立即以祂恩寵的記號來加冕祂百姓的改革,並證實祂使者的話,使者曾向他們保證,如果他們悔改,上帝就會「救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因此,祂使人的憤怒讚美祂,甚至藉著敵人對祂百姓的惡意圖謀來實現祂對百姓的恩典目的(彌迦書四章11、12節)。

二、以色列人在這困境中緊緊依靠撒母耳,將他視為上帝之下最好的朋友;儘管他不是軍人,也從未被譽為勇士,但由於懼怕非利士人,他們認為自己無法匹敵,於是他們懇求撒母耳為他們禱告:「願你不住地為我們呼求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使祂救我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第8節)。他們當時手無寸鐵,沒有為戰爭做好準備,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禁食和禱告,而不是戰鬥;因此,禱告和眼淚是他們許多人現在所擁有的唯一武器,他們訴諸於此。他們知道撒母耳在天上擁有巨大的影響力,於是懇切地求他為他們運用這影響力。他們有理由期待,因為他曾應許「為他們禱告」(第5節),曾應許他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第3節),而且他們在撒母耳奉主名對他們所說的一切事上都順從了他。因此,那些真誠順服基督為他們的立法者和審判者的人,無需懷疑他們在祂代禱中的權益。他們非常關切撒母耳不要停止為他們禱告:他們會承擔所有軍事準備,但讓他繼續恆切禱告,或許是記住摩西只要稍微放下手,亞瑪力人就得勝了。哦,對於所有信徒來說,我們在天上的大代禱者永不停止,永不沉默,因為祂「常常為我們顯現在上帝面前」,這是何等大的安慰啊!

三、撒母耳為他們向上帝代禱,並「藉著獻祭」來做(第9節)。他取了一隻吃奶的羊羔,獻與耶和華作「全牲的燔祭」,當祭物焚燒時,伴隨著煙霧,他的禱告也升到天上為以色列人。默想:

1. 他藉著獻祭代禱。基督藉著祂的滿足而代禱,我們所有的禱告都必須仰望祂的偉大獻祭,依靠它來獲得垂聽和悅納。撒母耳的獻祭若沒有他的禱告,將是空洞的影子;他的禱告若沒有獻祭,就不會如此有效;但兩者結合起來教導我們,藉著對基督獻祭的信心所發出的禱告,我們可以從上帝那裡期待何等大的事。

2. 這是一個燔祭,純粹是為了榮耀上帝而獻的,因此暗示他在禱告中所依賴的主要論據是來自上帝的榮耀。「主啊,現在為了祢的名,幫助祢的百姓吧。」當我們努力將榮耀歸給上帝時,我們可以希望祂會應允我們的禱告,為祂自己的榮耀而行事。

3. 他只獻了一隻吃奶的羊羔;因為上帝看重的是心靈的正直和意圖,而不是祭物的數量或大小。這隻羊羔(預表上帝的羔羊)比沒有信心和禱告的千隻公羊或公牛更蒙悅納。撒母耳不是祭司,但他是一個利未人,也是一個先知;情況特殊,他所做的是出於特別的指示,因此蒙上帝悅納。祭司們因腐敗而受此羞辱是理所當然的。

四、上帝應允了撒母耳的禱告(第9節):「耶和華就應允他。」他自己就是一個「撒母耳」,是「從上帝求來的」,上帝應允他的禱告,賜給他許多撒母耳,許多恩典。禱告之子應當以禱告聞名,正如「撒母耳在那些呼求祂名的人中間」(詩篇九十九篇6節)一樣。這個應允是真實的應允:非利士人被擊敗(第10、11節),完全潰敗,而且是以一種極大地彰顯撒母耳禱告、上帝大能和以色列勇氣的方式。

1. 撒母耳的禱告蒙了尊榮;因為就在他獻祭和禱告的時候,戰鬥開始了,並立即轉向對非利士人不利。因此,「他還說話的時候,上帝就聽見了」,並以雷聲回應(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4節)。上帝表明祂所看重的是撒母耳的禱告和獻祭,藉此讓以色列人知道,正如在先前與非利士人的交戰中,祂公正地懲罰了他們對約櫃的狂妄自信,約櫃當時由兩個褻瀆的祭司抬著,現在祂也恩慈地悅納了他們謙卑地依靠一位虔誠先知口中和心中的信心禱告。

2. 上帝的大能得到了極大的尊榮;因為祂親自介入,擊敗了他們,不是用會殺死他們的大冰雹(如約書亞記十章11節),而是用「大發雷聲」,這使他們驚恐萬分,陷入極度的恐懼和慌亂,以至於他們昏厥,成為以色列刀劍下極其容易的獵物,在他們如此混亂之後,他們就被擊敗了。約瑟夫補充說,當他們最初發動攻擊時,大地在他們腳下顫抖,許多地方裂開吞噬了他們,除了雷聲的恐懼之外,他們的臉和手也被閃電燒傷,這迫使他們逃跑。他們被上帝的直接之手(他們對上帝的懼怕不如他們對祂約櫃的懼怕,第四章7節)趕得落荒而逃,然後,

3. 以色列的軍隊蒙了尊榮;他們被用來完成勝利,並享受戰勝壓迫者的樂趣:「他們追趕非利士人,擊殺他們。」他們多快就發現了他們悔改、改革和歸向上帝的好處啊!現在他們已經這樣使上帝為他們爭戰,他們的敵人無人能抵擋他們。

五、撒母耳為這次勝利建立了一個感恩的紀念碑,歸榮耀給上帝,並鼓勵以色列人(第12節)。他立了一塊「以便以謝」,即「幫助之石」。如果百姓剛硬的心會失去這次護理的印象,這塊石頭要麼會喚起對它的記憶,使他們感恩,要麼會成為他們忘恩負義的永久見證。

1. 設立這個紀念碑的地方,正是二十年前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被擊敗的地方,因為那是在以便以謝旁邊(第四章1節)。他們過去因罪而遭受的失敗,在他們悔改後得到赦免,赦免藉著在同一地點的這次輝煌勝利得到印證;參見何西阿書一章10節。

2. 撒母耳親自負責設立這個紀念碑。他藉著禱告促成了這份恩典,因此他認為自己有特別的義務來表達這份感恩。

3. 他給這個名字的理由是:「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他在其中感恩地談論過去,將勝利的榮耀單單歸給上帝,上帝將這份恩典加諸於祂所有先前的恩惠之上;但他對未來卻有些不確定:「到目前為止一切都很好,但上帝將來會如何對待我們,我們不知道,這我們交給祂;但讓我們為祂所做的一切讚美祂。」默想:我們應當感恩地承認恩典和拯救的開始,無論它們進展到何種程度,即使尚未完全完成,甚至結果似乎不確定。保羅說:「我蒙上帝的幫助,直到今日」(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2節)。

非利士人戰敗 (主前1092年)

13從此,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不敢再入以色列的境內。撒母耳作士師的日子,耶和華的手常攻擊非利士人。14非利士人從以色列人所奪的城邑,從以革倫直到迦特,都歸還以色列。以色列人也從非利士人手中奪回這些城邑的邊界。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也和好。15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師。16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這些地方審判以色列人。17隨後回到拉瑪,因為他的家在那裡;他也在那裡審判以色列人,又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我們在此簡要記載了撒母耳為以色列所做的進一步善工。他使他們與偶像分離,並將他們帶回他們的上帝,使他們有能力藉著他的事工獲得更多益處。在這方面取得成功後,他在其他方面也成為他們的巨大祝福;然而,由於是他自己撰寫,所以敘述簡潔。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但從歷代志下三十五章18節可知,在先知撒母耳的日子,以色列百姓以超乎尋常的虔誠遵守逾越節的條例,儘管約櫃距離遙遠,示羅也已荒涼。無疑,他為以色列做了許多善事,但這裡我們只被告知他在以下方面發揮了多大的作用:

1. 維護公共和平(第13節):「在他作士師的日子,非利士人不敢再入以色列的境內」,沒有對他們進行任何入侵或襲擊;他們意識到上帝現在為以色列爭戰,而且上帝的手常攻擊非利士人,這使他們心生敬畏,抑制了他們殘餘的怒氣。撒母耳是以色列的保護者和拯救者,不是靠刀劍之力,像基甸那樣,也不是靠臂膀之力,像參孫那樣,而是靠著向上帝禱告的大能,並在百姓中推動改革工作。宗教和虔誠是一個國家最好的保障。

2. 恢復公共權利(第14節)。在他的影響下,以色列有勇氣要求非利士人從他們手中不義奪取並長期佔據的城邑;非利士人不敢與一個在天上擁有如此大影響力的人爭戰,於是順從地答應了要求,歸還了(有些人認為)甚至以革倫和迦特這兩個主要城市,儘管後來他們又奪回了它們;另一些人認為是一些位於以革倫和迦特之間的小城鎮,這些城鎮被迫從非利士人手中奪回。這是他們藉著改革和宗教所獲得的,他們在敵人面前取得了進展,在事務上取得了進展。此外還說:「以色列人與亞摩利人也和好」,也就是迦南人,原住民的餘民。這並非以色列與他們結盟,而是他們保持安靜,不像有時那樣對以色列造成危害。因此,「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不攪擾他」(箴言十六章7節)。

3. 施行公共公義(第15、16節):「他審判以色列人」;作為先知,他教導他們職責,並責備他們的罪,這被稱為「審判」(以西結書二十章4節;二十二章2節)。摩西審判以色列人,當時他「使他們知道上帝的律例和法度」(出埃及記十八章16節);撒母耳也這樣審判他們直到最後,甚至在掃羅作王之後;他當時在掃羅登基時向他們應許(第十二章23節):「我必不停止教導你們善道和正路。」作為士師,他接受下級法院的上訴並作出判決,審理案件並裁決,審判囚犯並根據法律宣告無罪或定罪。他一生都這樣做,直到年老無法服事,並將權力交給掃羅;之後,當有人向他提出申請時,他仍然行使權力;不,他甚至審判了亞甲和掃羅本人。但當他處於壯年時,他巡迴審判,為了方便國家,至少是他影響力最大的地區。他在伯特利、吉甲和米斯巴設立法庭,這些地方都在便雅憫支派;但他常住拉瑪,他父親的城,他在那裡審判以色列人,他們從各地帶著訴訟到那裡找他(第17節)。

4. 維持公共宗教活動;因為在他居住的地方,他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這並非輕視挪伯或基遍或會幕所在之處的祭壇;而是因為上帝的公義使示羅荒涼,而且尚未選擇其他地方供他們獻祭(申命記十二章11節),他認為限制他們在一個地方獻祭的律法暫時中止了,因此,作為先知,並在上帝的指示下,他像列祖一樣,在他居住的地方築了一座壇,既供他家人使用,也供前來的人使用,造福國家。

第7章_2

偉人應當運用他們的財富、權力與影響力,在他們所居住的地方維護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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