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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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 第十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五章

列王紀上 第十五章

本章記載了以下歷史摘要:一、猶大兩位君王:亞比央,其在位之日短暫且邪惡(第1-8節);亞撒,其在位良好且長久(第9-24節)。二、以色列兩位君王:耶羅波安之子拿答,以及滅絕耶羅波安家的巴沙(第25-34節)。

亞比央的統治(主前958年)

1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尼八的兒子,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2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3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罪,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專誠歸於耶和華他的神。 4 然而,因大衛的緣故,耶和華他的神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為要興起他的兒子接續他,並堅立耶路撒冷。 5 因為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以外,他一生沒有偏離耶和華所吩咐的一切。 6 羅波安在世的日子,與耶羅波安常常爭戰。 7 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亞比央與耶羅波安之間也有爭戰。 8 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裡。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在此我們簡要記載了猶大王羅波安之子亞比央短暫的統治。他在《歷代志下》第十三章中表現得更為出色,那裡記載了他與耶羅波安的戰爭,他在兩軍交戰前所發表的演說,以及他藉著神的幫助所獲得的奇妙勝利。在那裡他被稱為「亞比雅」(Abijah)——「我的父是耶和華」,因為那裡沒有記載他的任何惡行。但在這裡,當我們被告知他的過犯時,「雅」(Jah),即神的名字,為了羞辱他,從他的名字中被除去,他被稱為「亞比央」(Abijam)。參閱耶利米書第二十二章24節。

一、關於他的記載甚少。 1. 他的統治始於耶羅波安第十八年年初;因為羅波安只作王十七年(第十四章21節)。耶羅波安確實比羅波安活得久,但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活著繼承了他,並成為耶羅波安的威脅,而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我們在第十四章1節讀到)卻在他之前去世。 2. 他作王不到三年,因為他在耶羅波安第二十年結束前去世(第9節)。因著他對耶羅波安的巨大勝利(歷代志下第十三章21節)而變得驕傲自滿,神將他剪除,為他的兒子亞撒鋪路,亞撒將是一個更好的人。 3. 「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也就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的女兒。我更傾向於這樣認為,因為羅波安的另外兩位妻子也是他的近親(歷代志下第十一章18節),一位是大衛兒子耶利摩的女兒,另一位是大衛兄弟以利押的女兒。他從他父親那裡吸取教訓,不娶外邦女子;然而,他認為娶他的臣民是低於他的身份的,除非他們是王室成員。 4. 他繼續他父親與耶羅波安的戰爭。正如羅波安與耶羅波安之間持續不斷的戰爭一樣——不是大規模的戰役(這些是被禁止的,第十二章24節),而是頻繁的遭遇戰,特別是在邊境地區,雙方互相入侵和報復——亞比央與耶羅波安之間也是如此(第7節),直到耶羅波安率領大軍入侵他,然後亞比央,在不被禁止自衛的情況下,擊敗了他,削弱了他,以至於在亞比央餘下的統治期間,耶羅波安被迫保持安靜(歷代志下第十三章20節)。

二、然而,總體而言,我們被告知: 1. 他不像大衛,對神的典章沒有真誠的愛戴,儘管為了對抗耶羅波安,他聲稱擁有聖殿和祭司職分,並以此自豪(歷代志下第十三章10-12節)。許多人誇耀他們對敬虔的宣稱,卻對敬虔的能力一無所知,並聲稱他們的宗教是真實的,卻對其不忠。 「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專誠歸於耶和華他的神。」他似乎有熱心,但他缺乏真誠;他開頭不錯,但他卻墮落了,並且「行他父親所行的一切罪」,效法他父親的惡行,儘管他已經看到了惡行的惡果。他一生都在戰爭中,本應當有智慧與神建立並保持和睦,而不是與神為敵,特別是當他在與耶羅波安的戰爭中發現神是如此好的朋友時(歷代志下第十三章18節)。 「恩待惡人,他仍不學義」(以賽亞書第二十六章10節)。 2. 然而,正是為了大衛的緣故,他才得以被提升並繼續坐在寶座上;正是「因大衛的緣故」(第4、5節),神才這樣「興起他的兒子接續他」;不是為了他自己,也不是為了他所效法的父親,而是「為了大衛的緣故」,儘管他不會效法大衛的榜樣。 注:一個墮落的後裔,他們的罪惡因著他們祖先的虔誠而得到更好的待遇,並因此蒙受祝福,卻不效法祖先的虔誠,這更增添了他們的罪惡。他們站在那塊土地上,卻輕視它,踐踏它,並且無理地嘲笑和反對他們所享受的益處。猶大國得以維持, (1) 是為了大衛能有燈,以應驗神所命定「為他的受膏者預備燈」的旨意(詩篇第一百三十二篇17節)。 (2) 是為了耶路撒冷得以堅立,不僅是為了保存大衛和所羅門時代所賦予它的榮耀,更是為了將來為它預備的榮耀。 這裡對大衛的評價非常高——「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這個例外非常值得注意——「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以外」,這包括了他的謀殺和姦淫。那是一件惡事;它在他名聲上留下了一個永久的污點,是他家徽上的瑕疵,儘管罪過已被赦免,但其羞辱並未被抹去。大衛犯過其他錯誤,但與那件事相比微不足道;然而,即使那件事在悔改之後,儘管被提及以警示他人,卻未能使他被逐出聖約,也未能切斷應許對他後裔的繼承。

亞撒的統治(主前914年)

9 猶大王亞撒登基,是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第二十年。 10 亞撒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11 亞撒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像他祖大衛一樣。 12 他從國中除掉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13 並且他母親瑪迦所造可憎的偶像,他也廢掉她太后的位,因為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撒砍下她的偶像,在汲淪溪邊燒了。 14 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然而亞撒一生專誠歸於耶和華。 15 亞撒將他父親所獻的,與自己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16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17 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 18 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都拿出來,交在他臣僕的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便哈達那裡去。便哈達是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 19 亞撒說:「我與你曾有盟約,我父與你父也有盟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20 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就打發他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地,以及拿弗他利全地。 21 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 22 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許一人免去,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23 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只是他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 24 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裡。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在此我們簡要記載了亞撒的統治;我們將在《歷代志下》第十四、十五、十六章中找到更詳盡的歷史。

一、他的統治年限: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第10節)。在我們所記載的猶大列王中,好王和壞王的數量幾乎相等;但我們可以欣慰地觀察到,好王的統治通常較長,而壞王的統治則較短,考慮到這一點,神教會在那個時期的狀況並不像初看起來那麼糟糕。智慧的右手有長壽。 「孝敬你的父親」,更何況是你的天父,「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二、他統治的總體良好評價(第11節): 「亞撒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在神眼中看為正的,才是真正正確的;蒙他稱讚的,才是蒙認可的。他「像他祖大衛一樣」,緊密跟隨神,並遵守他所設立的敬拜,對此充滿熱忱和忠心,這使他獲得了這個榮譽的稱號,說他像大衛,儘管他不像大衛那樣是先知或詩人。如果我們能達到我們前輩的恩典,即使我們在恩賜上有所不及,這仍將是我們在神面前的讚美。亞撒像大衛,儘管他既不是那樣的征服者,也不是那樣的作者;因為「他一生專誠歸於耶和華」(第14節),也就是說,他在信仰上既真誠又堅定。他為神所做的一切都是真誠的、穩定的、一致的,並且是出於一個好的原則,單單為了神的榮耀。

三、亞撒虔誠的具體事例。他的時代是改革的時代。因為: 1. 他除去了邪惡。改革從這裡開始;他手頭有許多這類工作要做。因為,儘管他登基時距離所羅門去世僅二十年,但非常嚴重的腐敗已經廣泛蔓延並根深蒂固。他首先打擊不道德行為:「他從國中除掉孌童」,取締了妓院;因為如果這些比瘟疫更危險的不潔污穢之鳥的巢穴被允許存在,君王或百姓怎能興盛呢?然後他繼續對付偶像崇拜:「他除掉一切偶像」,甚至是他「父親所造的」(第12節)。他父親造了這些偶像,他更關心要除去它們,以便切斷咒詛的繼承,並防止這罪孽臨到他和他的後代。不只如此(這極大地增添了他的榮譽,並顯示他一心歸於神),當他在宮廷中發現偶像崇拜時,他將其根除(第13節)。當他發現他母親瑪迦,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他祖母(但被稱為他的「母親」,因為她在童年時撫養他),在樹林中造了一個偶像時,儘管她是他的母親、他的祖母——儘管她很可能對此特別鍾愛——儘管她年事已高,不能長久庇護它——儘管她只為自己使用它,但他絕不容忍她的偶像崇拜。改革必須從家裡開始。如果宮廷支持惡行,那麼在全國範圍內就永遠無法壓制惡行。亞撒在其他一切事上都會尊敬和尊重他的母親;他很愛她,但他更愛神,並且(像利未人一樣,申命記第三十三章9節)當親情與他的職責發生衝突時,他會毫不猶豫地忘記親情。如果她是偶像崇拜者, (1) 她的偶像將被毀壞,公開暴露於輕蔑之下,被毀壞,並在「汲淪溪邊」燒成灰燼,他很可能將灰燼撒在那裡,效法摩西(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20節),以表明他對偶像崇拜的憎惡以及對其無論何處發現的憤怒。不要留下任何宮廷偶像的殘餘。 (2) 她將被廢黜。他「廢掉她太后的位」,或者說,不讓她與他的妻子來往;他將她從宮廷中驅逐,並將她限制在一個隱蔽的私人生活中。那些有權力的人,當他們有心善用權力時,是幸福的。

2. 他重新確立了良善(第15節):他「將他父親所獻的,與自己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這些是他自己從所征服的衣索比亞人那裡所奪取的戰利品中許願獻上的,以及他父親所許願但未及獻上的。我們不僅要停止作惡,還要學習行善,不僅要丟棄我們罪孽的偶像,還要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一切獻給神的榮耀。當那些在嬰兒時期藉著洗禮獻給神的人,將自己與神聯合,並積極投身於他的事奉時,這就是將他們和他們父親所獻上的東西帶進來:這是必要的公義——將屬於神的歸給神。

四、他統治的策略。他自己建造城市,以鼓勵人民增長(第23節),並藉著便利的居住條件吸引其他人歸向他;他非常熱心阻止巴沙建造拉瑪,因為巴沙打算用它來切斷他的人民與耶路撒冷之間的交通,並阻止那些順服神而前往那裡敬拜的人。絕不能允許敵人鞏固邊境城鎮。

五、他統治的過失。在他受稱讚的兩件事上,他都被發現有缺陷。最完美的品格也總會有一些「但是」。 1. 他除去了偶像嗎?那很好;「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第14節);他的改革在這方面有所不足。他除去了所有與真神競爭或錯誤地代表神的偶像;但那些在邱壇上設立的祭壇,以及那些本應在聖殿祭壇上獻上的祭物卻被帶到那裡,這些他卻允許它們存在,認為它們沒有什麼大害,因為在聖殿建造之前,好人也曾使用過它們,並且他不願得罪那些對它們有好感,並因習俗和便利而依戀它們的人;然而在猶大和便雅憫,這兩個僅在亞撒統治下的支派,它們離耶路撒冷和那裡的祭壇如此之近,比那些更偏遠的支派更沒有藉口。它們違反了律法,律法要求他們「在一個地方」敬拜(申命記第十二章11節)。它們降低了人們對聖殿和那裡祭壇的尊重,並且在人民如此沉迷於偶像崇拜時,為偶像崇拜打開了一個明顯的缺口。亞撒在著手改革時沒有除去這些,這是不好的。 「然而亞撒一生專誠歸於耶和華。」這給了我們一個安慰的注釋:那些在神面前被發現誠實正直並蒙他悅納的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未能做到他們本可以也應該做到的善事。新聖約所規定的不可或缺的「完全」,不應理解為無罪(那樣我們就都完了),而是真誠。 2. 他帶來了奉獻之物嗎?那很好;但他後來卻將奉獻之物挪用,當他從神殿中取出金銀,將它們作為賄賂送給便哈達,僱用他破壞與巴沙的盟約,並藉著入侵巴沙的國家,使他從建造拉瑪的工作中分心(第18、19節)。他在這裡犯了罪, (1) 在於引誘便哈達破壞盟約,從而違反了公共信義。如果便哈達這樣做是錯的,他當然是錯的,那麼亞撒勸說他這樣做也是錯的。 (2) 在於他不能信靠神,神為他做了那麼多,卻不能在這種困境中解救他,而必須使用這種間接手段來幫助自己。 (3) 在於他從聖殿的庫房中取出金子,這金子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使用。 這個計畫成功了。便哈達入侵以色列地,迫使巴沙帶著他的全部兵力從拉瑪撤退(第20、21節),這給了亞撒一個好機會拆毀巴沙在那裡的工程,而木材和石頭則被他用來建造他自己的一些城市(第22節)。但是,儘管這個計畫成功了,我們發現它卻不蒙神的喜悅;儘管亞撒為自己的策略感到自豪,並向自己保證這將有效地確保他的和平,但先知告訴他,他做了愚蠢的事,並且「從此以後,他必常有爭戰」(參閱歷代志下第十六章7-9節)。

六、他統治的困境。大部分時間他都興盛;但是, 1. 以色列王巴沙對他來說是一個非常麻煩的鄰居。他作王二十四年,他一生或多或少都與亞撒爭戰(第16節)。這是王國分裂的結果,他們不斷地互相煩擾,從而互相削弱,這使得他們都更容易成為共同敵人的獵物。 2. 他年老的時候,自己患了痛風:「腳上有病」,這使他更不適合處理事務,並且對周圍的人脾氣暴躁。

七、他統治的結束。他的事蹟在普通歷史中記載得更為詳盡(這裡有提及,第23節),而不是在這部神聖的歷史中。他統治了很長時間,但最終光榮地結束,並將王位傳給了一個絲毫不遜於他的繼承人。

拿答和巴沙的統治(主前954年)

25 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作王二年。 26 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道,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27 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人的基比頓擊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28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擊殺了拿答,篡了他的位。 29 巴沙一作王,就擊殺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30 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和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以他所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發怒的惡行。 31 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豈不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嗎? 32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33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34 巴沙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現在我們要來看以色列的悲慘狀況,而猶大國在亞撒的良好治理下卻是幸福的。他們曾被威脅說要像「水中的蘆葦搖動」(第十四章15節),他們確實如此,因為在亞撒單一的統治期間,他們的王國政府卻掌握在六七個不同的人手中,正如我們在本章和下一章所看到的。亞撒統治初期是耶羅波安在位,末期是亞哈在位,而他們之間有拿答、巴沙、以拉、心利、提比尼和暗利,互相傾軋,互相毀滅。這是他們離棄神家和大衛家所得到的結果。

這裡我們看到: 1. 耶羅波安家族的毀滅和滅絕,正如耶和華藉亞希雅所說的話。他的兒子拿答繼承了他。如果他兄弟亞比雅的死對他產生了應有的影響,使他敬虔,並且他兄弟死後所受的尊榮促使他效法他的好榜樣,那麼他的統治可能會長久而榮耀;但他「行他父親所行的道」(第26節),繼續敬拜他的牛犢,並禁止他的臣民上耶路撒冷敬拜,「犯罪並使以色列人犯罪」,因此神很快就在他統治的第二年將毀滅降在他身上。他當時正在圍攻基比頓,這是一座非利士人從但人手中奪取的城市,他正試圖奪回它;在那裡,在他的軍隊中,巴沙與其他人合謀反對他並殺了他(第27節),而他在人民的感情中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力,以至於他的軍隊不僅沒有為他報仇,反而選擇了他的謀殺者作為他的繼承人。巴沙這樣做是出於對拿答的個人怨恨,還是為了報復耶羅波安家族對他們的侮辱,還是藉口將國家從惡王的暴政中解放出來,還是僅僅出於野心,為自己登上王位鋪路,這些都不清楚;但他「擊殺了他」,並「篡了他的位」(第28節)。他登基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擊殺耶羅波安的全家」,以便更好地確保自己和自己篡奪的政府。他認為僅僅監禁或流放他們還不夠,他將他們滅絕,不僅沒有留下男丁(正如第十四章10節所預言的),而且沒有留下任何有氣息的。在這方面他很殘忍,但神是公義的。耶羅波安的罪受到了懲罰(第30節);因為那些惹神發怒的人,是「自取羞辱」(參閱耶利米書第七章19節)。亞希雅的預言應驗了(第29節);因為神的話語沒有一句會落空。神的威脅不是嚇唬人的。

2. 巴沙的崛起。他將像耶羅波安一樣被試煉一段時間。他作王二十四年(第33節),但他表明他毀滅耶羅波安家族並非出於對耶羅波安罪惡的厭惡,而是出於惡意和野心;因為當他根除罪人之後,他自己卻緊守罪惡,並且「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第34節),儘管他已經看到了那條路的結局;他的心被罪的欺騙性如此奇異地硬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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