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使徒勸勉信徒要試驗諸靈(第1節),並給出試驗的準則(第2-3節),指出誰是屬世界的,誰是屬神的(第4-6節),然後以多種考量敦促基督徒彼此相愛(第7-16節),最後描述我們對神的愛及其果效(第17-21節)。關於敵基督。(主後80年)
1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2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3 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使徒曾說,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住在神裡面,這可以從「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得知。他暗示這聖靈可以被辨識出來,並與世上出現的其他靈區分開來。因此,在此處:
一、他呼籲他所寫信的門徒,要對當時興起的諸靈和屬靈的自稱者保持警惕和審查。 1. 警惕:「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第1節)。不要理會、不要信任、不要跟隨每一個自稱擁有神的靈,或每一個聲稱有異象、受啟示、得神默示的人。真理是模仿和偽造的基礎;既然曾有來自神聖之靈的真實交通,所以其他人也假裝擁有。神會按照他自己的智慧和良善行事,儘管這可能被濫用;他已差派受啟示的教師到世上,並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儘管其他人可能邪惡而厚顏無恥地聲稱擁有同樣的恩賜;每一個自稱擁有神的靈,或聲稱受啟示,並藉此獲得超凡光照的人,都不可輕信。曾幾何時,屬靈的人(那些大聲宣揚並誇耀聖靈的人)是瘋狂的(何西阿書9:7)。 2. 審查,即檢驗那些聲稱擁有聖靈的說法:「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第1節)。神在世界的末世已賜下他的靈,但並非賜給所有自稱擁有聖靈的人;門徒被允許在宗教事務中,對那些要求被相信和信任的靈進行判斷和辨別。這裡給出了試驗的理由:「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第1節)。在我們救主降世前後,猶太人普遍期待以色列的救贖主,而救主的謙卑、屬靈改革和受苦被視為對他的偏見,因此其他人被引誘起來,自稱為以色列的先知和彌賽亞,正如救主所預言的(馬太福音24:23-24)。假教師在教會中興起,這對我們來說不應感到奇怪:在使徒時代就是如此;迷惑的靈是致命的,那些自誇為先知和受啟示的傳道人,卻絕非如此,這是何等悲哀!
二、他給了門徒一個試驗這些自稱之靈的準則。這些靈自稱為先知、教師或宗教的獨裁者,因此他們必須根據其教義來試驗;在那個時代,或在使徒當時居住的世界那個地區(因為在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教會中,試驗的準則有所不同),試驗的準則必須是:「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或認那成了肉身來的耶穌基督),就是出於神的」(第2節)。耶穌基督必須被承認為神的兒子,是永恆的生命和道,從起初就與父同在;是神的兒子,進入並以我們人類必死的本性降世,並在耶路撒冷受苦和死亡。凡藉著超自然的光照和教導,承認並傳講這真理的人,是藉著神的靈行事,或者說神是那光照的作者。反之,「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或不認那成了肉身來的耶穌基督),就不是出於神」(第3節)。神已為耶穌基督作了如此多的見證,他最近在世上,並「成了肉身」(或以像我們一樣的肉身),儘管現在在天上,所以你們可以確信,任何與此相矛盾的衝動或自稱的啟示,都絕非來自天上和神。啟示宗教的總綱包含在關於基督、他的位格和職事的教義中。因此,我們看到對他及其教義的系統性反對是何等嚴重。這就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第3節)。神預知敵基督者會興起,敵基督的靈會反對他的靈和他的真理;神也預知一位顯赫的敵基督者會興起,並對神的基督、他的制度、榮耀和在世上的國度發動一場漫長而致命的戰爭。這位大敵基督者會藉著其他較小的敵基督者,以及錯誤的靈在人心中作工並預備人心,來為他的道路鋪平,並促成他的興起:敵基督的靈很早就開始作工,甚至在使徒時代就已存在。神的判斷是何等可畏和不可測度,竟有人被交給敵基督的靈,陷入如此的黑暗和迷惑,以至於他們反對神的兒子和父為子所作的一切見證!但我們已被預先警告,這樣的反對會興起;因此我們不應再感到困惑,我們越看到基督的話語應驗,就越應堅定地相信其真理。
敵基督之靈的危險。(主後80年) 4 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5 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他們所說的也是屬世界的,世人也聽從他們。6 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認識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鼓勵門徒不要懼怕和危險的迷惑人的敵基督之靈,他採用了以下方法: 1. 他向他們保證,他們裡面有更神聖的原則:「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第4節)。你們是神的小孩子。「我們是屬神的」(第6節)。我們是從神而生,受神教導,受神膏抹,因此得以免受致命的迷惑。神有他的選民,他們不會被致命地迷惑。 2. 他給他們勝利的希望:「並且勝了他們」(第4節)。你們迄今已勝過這些欺騙者和他們的試探,並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你們會繼續如此,這基於兩個原因: (1) 「你們裡面有強大的保守者: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第4節)。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面,那靈比世人或魔鬼更有能力。受聖靈的影響是一種極大的幸福。 (2) 「你們與這些欺騙者本性不同。神的靈已塑造你們的心歸向神和天國;但他們是屬世界的。在他們裡面盛行的靈引導他們歸向這個世界;他們的心沉迷於此;他們追求世界的浮華、享樂和利益:所以他們所說的也是屬世界的;他們宣揚一個屬世的彌賽亞和救主;他們籌劃一個屬世的國度和統治;他們想把世界的財產和寶藏據為己有,卻忘記了真正救贖主的國度不屬這世界。這種屬世的意圖為他們贏得了歸信者:世人也聽從他們」(第5節)。他們被與他們自己相似的人跟隨:世界會愛屬自己的,屬世界的也會愛世界。但那些已勝過對這迷惑人的世界的愛的人,正走在戰勝有害迷惑的康莊大道上。 3. 他向他們表明,儘管他們的群體可能較小,但卻更好;他們擁有更神聖和聖潔的知識:「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凡認識神的純潔和聖潔、神的愛和恩惠、神的真理和信實、神古老的話語和預言、神的記號和見證的人,都必知道神與我們同在;凡認識這點的人,都會聽從我們,並與我們同在。」凡在自然宗教方面裝備良好的人,會更忠實地持守基督教。凡認識神(在他的自然和道德卓越、啟示和作為中)的,就聽從我們(第6節)。反之,「不認識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凡不認識神的,就不理會我們。凡不是從神而生(按其自然傾向行事)的,就不與我們同行。人離神越遠(正如各時代所顯明的),就離基督和他的忠僕越遠;人越沉迷於這個世界,就離基督教的精髓越遠。因此,你們可以區分我們和他人: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第6節)。這關於救主位格的教義,引導你們從世界歸向神,是「真理的靈」的標誌,與「謬妄的靈」相對。任何教義越純潔和聖潔,就越可能是出於神的。
弟兄之愛。(主後80年) 7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10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11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12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他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13 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是住在我們裡面。
正如「真理的靈」可以從教義中得知(因此諸靈應當被試驗),它也可以從愛中得知;因此,這裡接著是對聖潔基督徒之愛的強烈而熱切的勸勉:「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第7節)。使徒希望他們在他的愛中合一,以便他們在彼此相愛中合一:「親愛的弟兄啊,我藉著我對你們的愛懇求你們,要穿上無偽的彼此相愛。」這勸勉以各種論證來強調和敦促:
一、從愛的高貴和屬天源頭:「因為愛是從神來的。」他是愛的泉源、作者、父和司令;愛是他律法和福音的總綱:「凡有愛心的」(其心靈被塑造成明智聖潔之愛的人),「都是由神而生」(第7節)。神的靈是愛的靈。神兒女的新生命是他的愛的產物:其性情和氣質就是愛。聖靈的果子就是愛(加拉太書5:22)。愛是從天上降下來的。
二、愛證明了對神本性的真實而正確的理解:「凡有愛心的,就認識神」(第7節)。「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第8節)。神的威嚴中,有什麼屬性比他那傳遞性的良善(即愛)更清楚地照耀在全世界呢?浩瀚受造物的智慧、偉大、和諧和功用,如此充分地證明了他的存在,同時也顯示和證明了他的愛;而自然理性推斷和歸納出最絕對完美存有的本性與卓越,也必然推斷並發現他是至善的:而「沒有愛心的」(沒有被他對神的認識所激勵,以致產生愛的感情和實踐的人),「就不認識神」;這是一個確鑿的證據,證明對神的健全和應有的認識不住在這樣的心靈中;他的愛必然在他首要最光輝的完美中閃耀;「因為神就是愛」(第8節),他的本性和本質就是愛,他的旨意和作為首先是愛。這並非我們對他應有的唯一概念;我們已發現他「是光,也是愛」(約翰一書1:5),而且神首先是愛他自己,他擁有從他對他必然的存在、卓越和榮耀所必須懷有的愛而產生的完美;但愛是神聖威嚴的自然和本質:神就是愛。
這從他所展示和證明他的愛中得到論證: 1. 他愛我們,像我們這樣的人:「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第9節),愛我們這些必死的人,我們這些忘恩負義的叛逆者。神向我們顯明他的愛,就是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羅馬書5:8)。奇怪的是,神竟然愛不潔、虛妄、卑賤的塵土! 2. 他以如此高的代價愛我們,以他為我們所付出的無與倫比的價值;他為我們捨棄了他自己的、獨生的、蒙福的兒子:「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第9節)。這個位格以某種獨特而區別的方式是神的兒子;他是獨生的。如果我們假設他是被造物或受造之物所生,他就不是獨生的。如果我們假設他是從父的榮耀或榮耀的本質、實體中自然而必然地發出,他就必須是獨生的:那麼,這樣一位兒子竟然為我們被差到我們的世界,這將是神聖之愛的一個奧秘和奇蹟!可以說,「神愛世人,甚至」(如此奇妙、如此驚人、如此不可思議地)「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3. 神首先愛我們,並在我們所處的境況中愛我們:「這就是愛了」(不尋常、前所未有的愛),「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第10節)。他愛我們,當時我們對他沒有愛,當時我們躺在罪咎、苦難和血泊中,當時我們不配、不應得、污穢不潔,需要用聖血洗淨我們的罪。 4. 他為這樣的服事和這樣的目的賜下他的兒子。 (1) 為這樣的服事,「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因此為我們死,死在律法和神的咒詛之下,用「自己的身體擔當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靈魂受傷,肋旁被刺,為我們死而埋葬(第10節)。 (2) 為這樣的目的,為我們帶來如此美好和有益的目的——「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第9節),藉著他永遠活著,活在天上,與神同活,並藉著他與他一同活在永恆的榮耀和福樂中:哦,這是何等的愛!
三、神對弟兄的愛應當約束我們的愛:「親愛的弟兄啊」(我藉著你們對我的愛的關心來懇求你們記住),「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第11節)。這應當是一個無可辯駁的論證。神的榜樣應當催促我們。我們應當「效法他,如同蒙慈愛的兒女」。神所愛的對象也應當是我們所愛的對象。難道我們要拒絕愛那些永恆的神所愛的人嗎?我們應當敬佩他的愛,愛他的愛(他裡面的仁慈和喜悅),因此也愛他所愛的人。神對世人的普遍之愛應當促使人類普遍相愛。你們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女;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神對教會和聖徒的特殊之愛應當在那裡產生特殊的愛:「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在某種程度上與之相稱)。
四、基督徒的愛是神內住的確據:「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第12節)。現在神住在我們裡面,不是藉著任何可見的同在,或直接顯現於肉眼(「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第12節),而是藉著他的靈(第13節);或者,「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他在此並非以肉眼可見或直接直觀的方式向我們顯現,因此他並非以這種方式要求和強求我們的愛;但他以他認為合適的方式要求和期望我們的愛,即藉著他在普世教會中,特別是在弟兄們,即教會成員中,對他自己和他的愛(以及因此而來的他的可愛之處)所作的闡明。在他們裡面,以及在他為他們和與他們同在的顯現中,神應當被愛;因此,「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聖潔的弟兄之愛者是神的殿;神聖的威嚴在那裡有特殊的居所。
五、在此,神的愛在我們裡面達到了一個重要的目的和成就:「他的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第12節)。它已在我們裡面和我們身上達到了完全。神的愛不是在他裡面得以完全,而是在我們裡面和與我們同在時得以完全。他的愛不可能被設計成對我們無效和無果;當其應有的真正目的和結果藉此達成和產生時,就可以說它得以完全了;正如信心藉著行為得以完全,愛藉著其運作得以完全。當神的愛使我們變成相同的形象,愛神,並因此為他的緣故愛弟兄,即神的兒女時,它就在此得以完全和成就,儘管我們這份愛目前並不完美,也不是神對我們之愛的最終目的。我們應當多麼渴望這種弟兄般的基督徒之愛啊,當神將他對我們的愛視為藉此得以完全時!對此,使徒在提到神住在我們裡面的崇高恩惠之後,補充了其標誌和特徵:「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是住在我們裡面」(第13節)。當然,這種相互內住比我們所熟知或能宣稱的更為高貴和偉大。有人會認為,談論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住在神裡面,是凡人難以企及的言辭,若非神已先行如此。這種內住的含義已在約翰一書3:24中簡要解釋。它的完全意義必須留待蒙福世界的啟示。但使徒說,我們知道這種相互內住,「因為他將他的靈賜給我們」;他已將他靈的形象和果子安置在我們心中(第13節),而「他所賜給我們的靈」顯然是他的,或來自他的,因為它是「能力、愛、謹守的靈」(提摩太後書1:7),是為神發熱心和剛強的靈,是愛神愛人的靈,是心思健全的靈,是在神和宗教事務以及他在人間的國度方面受過良好教導的悟性。
神的愛。(主後80年) 14 我們也看見了,現在作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15 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16 我們也知道也信神愛我們的心。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既然對基督的信心產生對神的愛,而對神的愛必然激發對弟兄的愛,使徒在此確認了基督徒信仰的首要條款,作為這種愛的基礎。在此:
一、他宣告了基督教的基本條款,這條款如此代表了神的愛:「我們也看見了,現在作見證,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第14節)。我們在此看到: 1. 主耶穌與神的關係;他是父的兒子,是獨一無二的兒子,因此與父同為神。 2. 他與我們的關係和職分——「世人的救主」;他藉著他的死、榜樣、代求、聖靈和能力,救我們脫離救恩的仇敵。 3. 他之所以如此的基礎——藉著他的差遣:「父差子」,他預旨並願意他藉著子的同意而降臨此地。 4. 使徒對此的確據——他和他的弟兄們都看見了;他們看見了神的兒子以他的人性,以他聖潔的交往和作為,以他在山上的變像,以及他的死、從死裡復活和升天為王;他們如此看見他,以至於確信他是「父獨生的,滿有恩典和真理」。 5. 使徒根據這些證據對此的見證:「我們也看見了,現在作見證。」這真理的重要性迫使我們為它作見證;世人的救恩繫於此。這真理的證據保證我們為它作見證;我們的眼睛、耳朵和手都曾是它的見證。
二、使徒闡明了伴隨這真理的應有承認的卓越之處,或卓越的特權:「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第15節)。這種承認似乎包括以心相信作為基礎,以口承認以榮耀神和基督,並在生活和行為中公開承認,以對抗世界的奉承或威嚇。因此,「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哥林多前書12:3),藉著聖靈的外在見證和內在運行。因此,凡如此承認基督和在他裡面的神的人,就被神的靈所充滿或擁有,並對神有喜悅的認識和許多聖潔的享受。
三、使徒將此應用於激發聖潔的愛。神的愛如此在基督耶穌裡顯現和發揮;因此,「我們也知道也信神愛我們的心」(第16節)。基督徒的啟示,應當使我們珍愛它,是神聖之愛的啟示;我們所啟示的信仰條款,不過是許多與神聖之愛相關的條款。主基督的歷史是神對我們之愛的歷史;他在他兒子裡和與他兒子所作的一切事,不過是證明他對我們的愛,並使我們進到愛神的境界:「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5:19)。由此我們可以學到: 1. 「神就是愛」(第16節);他是本質上無限的愛;他對我們這個世界有著無與倫比、不可測度的愛,他已藉著他所愛的兒子的差遣和中保工作證明了這一點。對基督教啟示的一個主要反對和偏見是,神的愛竟然如此奇特和不可思議,以至於為我們捨棄他自己的永恆之子;許多人對子的永恆性和神性抱有偏見,因為如此偉大的一位竟然為我們捨棄。我承認,這是奧秘而不可測度的;但「基督裡有測不透的豐富」。可惜的是,神的愛的浩瀚竟被用作反對啟示和相信它的偏見。但當神旨在證明他任何完美的至高境界時,他會做什麼呢?當他要顯明他的一些能力和智慧時,他創造了這樣一個世界;當他要顯明他更多的威嚴和榮耀時,他為那些在寶座前的服役之靈創造了天堂。那麼,當他旨在證明他的愛,並證明他最高的愛,或者說他自己就是愛,或者說愛是他無限本性中最光輝、最寶貴、最超凡、最活躍的卓越之一;並且不僅向我們,也向天使世界,向天上的執政掌權者證明這一點,而且這不是為了我們一時的驚訝,而是為了我們最崇高的能力永遠的讚嘆、讚美、敬拜和福樂時,他會做什麼呢?那時神會做什麼呢?當然,那時為我們賜下一個永恆的兒子,而不是特意為我們的救贖創造一個兒子,這將更符合他愛的旨意、宏偉和豐盛(如果我可以這樣稱呼的話)。在這樣一個為我們和賜給我們一個自然、本質、永恆的兒子的恩典中,他確實會向我們顯明他的愛;當神旨在顯明他的愛,並在天上、地上和地獄的視線中顯明他的愛,並且當他要向我們,向我們最高的確信和情感,將他自己推薦為愛本身時,愛的上帝會做什麼呢?如果最終會顯明(我只提供給明智的人考慮)神的愛,特別是神在基督裡的愛,是天堂榮耀的基礎,是那些與之相符的服役之靈現今享受的基礎,是這個世界救恩的基礎,也是地獄痛苦的基礎呢?這最後一點似乎最為奇怪。但如果在此顯明,不僅神是愛他自己,在維護他自己的律法、治理、愛和榮耀方面,而且那些被定罪的人之所以如此,或受到如此懲罰,是因為:(1) 他們輕視了已經顯明和展示的神的愛。(2) 他們拒絕在進一步提出和應許的愛中被愛。(3) 他們使自己不配成為神喜悅和歡樂的對象?如果被定罪者的良心會控告他們這些事,特別是拒絕神聖之愛的最高實例,並且如果絕大多數有智慧的受造物將藉著神聖之愛的最高實例而永遠蒙福,那麼在神的整個創造上,就可以很好地銘刻:「神就是愛。」 2. 因此,「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第16節)。愛的上帝與有愛心的靈魂之間有著極大的相通;也就是說,他愛神的創造,根據其與神的關係、從神而來的領受以及在神裡面的利益而有所不同。凡住在聖潔之愛中的人,心中有「神的愛澆灌下來」,他的靈魂有神的印記,神的靈使他成聖並印證他,他活在對神聖之愛的默想、觀看和品嚐中,並且不久將永遠與神同住。
神的愛。(主後80年) 17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是如何。18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尚未完全。19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20 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21 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使徒既已藉著愛的偉大榜樣和動機——那存在並住在神自己裡面的愛——激發並強調了聖潔的愛,他便繼續藉著其他考量來進一步推薦它;他從愛的兩個方面推薦它,即愛神,以及愛我們的弟兄或基督徒鄰舍。
一、作為對神的愛,對「primum amabile」(所有可愛存有和對象中首要和最重要的)的愛,他自己匯聚了所有的美、卓越和可愛,並將一切使其他存有美好和可愛的特質賦予它們。對神的愛在此似乎因以下原因而被推薦: 1. 它將在最需要的時候,或在它將是最大喜悅和想像得到的祝福的日子,帶給我們心靈的平安和滿足:「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第17節)。必有一個普世審判的日子。在那日,凡在審判官面前有聖潔信靠的坦然無懼的人有福了,他們將能抬起頭來,直視他的面,因為知道他是他們的朋友和辯護者!凡在展望那日,並展望審判官顯現時,有聖潔坦然無懼和確據的人有福了!愛神的人就是如此,也可能如此。他們對神的愛使他們確信神對他們的愛,因此也確信神兒子的友誼;我們越愛我們的朋友,特別是當我們確信他知道時,我們就越能信任他的愛。正如神是良善、慈愛和信實於他的應許,所以當我們能說:「你無所不知,你知道我們愛你」時,我們就能輕易地確信他的愛,以及他愛的幸福果實。而且「盼望不至於羞恥」;我們因思想神的愛而產生的盼望不會使我們失望,「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5:5)。這裡所說的「神的愛」可能指我們「對神的愛」,這愛「藉著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這是我們盼望的基礎,或我們確信我們的盼望最終會實現的基礎。或者,如果「神的愛」是指我們對他愛的感受和領悟,那麼這必須假設或包含我們在此情況下是愛他的人;事實上,他對我們之愛的感受和證據確實將對他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因此我們對他有信心,並在他裡面有平安和喜樂。他將把公義的冠冕賜給所有愛他顯現的人。我們對基督有這種坦然無懼,是因為我們與他相符:「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是如何」(第17節)。愛使我們與他相符;正如他是愛神愛人的偉大者,他也教導我們在我們的程度上也如此,他不會否認他自己的形象。愛也教導我們在苦難中相符;我們為他受苦,與他一同受苦,因此不能不盼望和相信我們也將與他一同得榮耀(提摩太後書2:12)。 2. 它預防或消除了奴役式懼怕的不安結果和果實:「愛裡沒有懼怕」(第18節);愛越盛行,懼怕就越止息。我判斷,我們在此必須區分懼怕和害怕;或者,在此情況下,區分敬畏神和害怕他。敬畏神經常被提及並命令為宗教的實質(彼得前書2:17;啟示錄14:7);因此它意味著我們對神及其權柄和治理的高度尊重和崇敬。這種敬畏與愛是相符的,甚至與完全的愛也是相符的,因為它存在於天使本身。
第4章_2
然而,還有一種對上帝的懼怕,它源於罪惡感,以及對祂報應性完全的看法;在這種看法中,上帝被描繪為「烈火」(consuming fire);因此,這裡的懼怕可以解釋為「敬畏」(dread)。愛中沒有敬畏。愛將其對象視為美好和卓越的,因此是可愛的,值得被愛。愛將上帝視為最卓越的美善,並在基督裡最卓越地愛我們,因此它除去敬畏,並在祂裡面生發喜樂;隨著愛的增長,喜樂也隨之增長;因此,
「完全的愛能除去懼怕。」
或說敬畏。那些完全愛上帝的人,從祂的本性、預旨和聖約中,完全確信祂的愛,因此完全擺脫了對祂懲罰性權能和公義的任何陰沉可怕的懷疑,因為這些權能和公義是針對他們的;他們深知上帝愛他們,因此他們在祂的愛中歡欣鼓舞。使徒如此清晰地論證「完全的愛能除去懼怕」:那能除去痛苦的,就能除去懼怕或敬畏:
「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v. 18)
——懼怕是一種令人不安、折磨人的情感,尤其是對一位全能、施行報應的上帝的敬畏;但完全的愛能除去刑罰,因為它教導人心在所愛者裡面完全的順服和滿足,因此「完全的愛能除去懼怕」。或者,這裡等同於:
「懼怕的人在愛裡尚未完全」(v. 18)
;這表明我們的愛遠未完全,因為我們的疑惑、懼怕和對上帝的可怕預感如此之多。讓我們渴望並加速進入那完全之愛的世界,在那裡,我們在上帝裡的平靜和喜樂將如同我們的愛一樣完全!
3. 從愛的源頭和興起,即上帝先前的愛: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v. 19)。
祂的愛是激勵、動機和我們愛的道德原因。我們不能不愛這樣一位良善的上帝,祂在愛的行動和工作中是首先的,祂在我們既不愛也不可愛的時候愛我們,祂以如此大的代價愛我們,祂以祂兒子寶血的代價尋求並懇求我們的愛;並且祂屈尊懇求我們與祂和好。讓天地都為這樣的愛而驚嘆!祂的愛是我們愛的生產性原因:
「祂按自己的旨意」(按祂自己自由的愛心旨意)「生了我們。」
對那些愛祂的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就是那些按祂預旨蒙召的人。那些「愛上帝的人是按祂的預旨蒙召的」(Rom. viii. 28);他們是按誰的預旨蒙召的,在以下經文中已充分暗示:
「祂所預定的人」(或說,事先預旨,使他們有祂兒子的形像)「祂又召他們」,
有效地使他們歸向祂。神聖的愛將愛印在我們的靈魂上;願主繼續並進一步引導我們的心進入上帝的愛中!2 Thess. iii. 5。
二、作為對我們在基督裡的弟兄和鄰舍的愛;這種愛是基於以下原因而被論證和敦促的:
1. 作為與我們的基督徒信仰相稱和一致的。在基督徒信仰的宣告中,我們宣告愛上帝是信仰的根基:「如果一個人說,」或宣告,以至於說,「我愛上帝,」我愛祂的名、祂的家和祂的敬拜,「卻恨他的弟兄,」他應當為上帝的緣故愛他的弟兄,「他就是說謊的」(v. 20),他因此使自己的宣告成為謊言。使徒證明這樣的人不愛上帝,是藉著愛看得見的事物比愛看不見的事物更容易的普遍事實:「因為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他沒有看見的上帝呢?」(v. 20)。眼睛習慣於影響心靈;看不見的事物較少吸引心靈,從而影響心靈。上帝的不可理解性很大程度上源於祂的不可見性;基督的肢體身上有許多上帝可見的特質。那麼,一個恨惡上帝可見形像的人,怎能聲稱愛那看不見的本源,即那不可見的上帝本身呢?
2. 作為與上帝明確的律法及其正當理由相稱的:
「我們從上帝領受這命令:愛上帝的,也要愛弟兄」(v. 21)。
正如上帝在自然和恩典中傳達了祂的形像,祂也希望我們的愛能適當地擴散。我們必須首先和至高地愛上帝,並在祂裡面愛他人,因為他們源於祂、領受於祂,並且祂在他們身上有權益。現在,我們的基督徒弟兄從上帝那裡領受了新的本性和卓越的特權,並且上帝在他們身上和在我們身上都有祂的權益,因此,這必然是一種自然而適當的義務:
「愛上帝的,也要愛弟兄。」
第5章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