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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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一書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約翰一書 第一章 關於基督位格與卓越性的證據(1-2節)。認識這些使我們與神和基督相交(3節),並得著喜樂(4節)。神的描述(5節)。我們當如何行事為人(6節)。如此行事的益處(7節)。得蒙赦免之道(9節)。否認罪惡的禍害(8-10節)。

使徒的見證(主後80年) 1 論到那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這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為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4我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為要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使徒省略了自己的名字和職稱(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一樣),這可能是出於謙卑,也可能是希望基督徒讀者受所寫之事的亮光和分量所影響,而非受可能推薦這些事的名字所影響。因此,他以以下內容開篇:

一、關於中保位格的描述或特徵。他是福音的偉大主題,是我們信心和盼望的基礎與對象,是使我們與神聯合的紐帶和黏合劑。他應當被清楚認識;在此他被描述為: 1. 「生命之道」(1節)。在福音書中,這兩者是分開的,他首先被稱為「道」(約翰福音1:1),然後是「生命」,同時暗示他是「理智的生命」。在祂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有效且客觀地)「人的光」(約翰福音1:4)。這裡兩者結合:「生命之道」,即活潑的道。祂是道,這暗示祂是某個位格的道;這個位格就是神,就是父。祂是「神的道」,因此暗示祂從父而出,正如話語(或由一系列詞語組成的言語)從說話者而出一樣真實(儘管方式不同)。但祂不是單純的發聲之言,不是赤裸的「logos prophorikos」(發出的話語),而是活潑的道:「生命之道」,活的道;因此, 2. 作為「永遠的生命」。祂的永恆彰顯了祂的卓越。祂從永恆而有;因此,按聖經的記載,祂是必然的、本質的、非受造的生命。使徒論及祂從「起初」(a parte ante,如他們所說)和「從亙古」而有的永恆,似乎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他論及祂在起初之時,那時祂與父同在,在祂向我們顯現之前,甚至在萬物被造之前;正如約翰福音1:2-3所說。因此,祂是永恆活潑之父的永恆、活潑、理智的道。 3. 作為「顯現的生命」(2節),在肉身中顯現,向我們顯現。這永遠的生命將會取了必死的身體,穿上血肉之軀(在完整的人性中),因此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來往(約翰福音1:14)。這真是何等的謙卑和慈愛啊!永遠的生命(一個擁有永恆本質生命的位格)竟然來探訪必死的人,為他們預備永遠的生命,然後將其賜給他們!

二、使徒和他的弟兄們對中保在世上的同在和來往所擁有的證據和確鑿保證。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祂在此居住的真實性,以及祂顯現方式中位格的卓越和尊貴。這生命、生命之道、永遠的生命,本身是不能被看見和觸摸的;但顯現的生命卻可以,而且確實如此。這生命披戴了肉身,取了卑微人性的狀態和樣式,並以此提供了祂在此存在和作為的感官證明。道成肉身的神聖生命,向使徒們的感官呈現並證明了自己。例如: 1. 對他們的耳朵:「我們所聽見的」(1, 3節)。這生命取了口和舌,好發出生命的話語。使徒們不僅聽說過祂,而且親自聽見祂。他們可能跟隨祂的職事三年多,是祂公開講道和私人講解(因為祂在家中講解)的聽眾,並被祂的話語所吸引,因為祂說話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神聖的道會使用耳朵,而耳朵應當獻給生命之道。那些將要成為祂在世上的代表和效法者的人,親自熟悉祂的職事是合宜的。 2. 對他們的眼睛:「我們所看見、親眼看過的」(1-3節)。這道將會變得可見,不僅被聽見,而且被看見,公開地、私下地、遠距離地、近距離地被看見,這可能暗示在「親眼看過」這句話中——我們盡我們眼睛所能的一切使用和運用。我們在祂的生平和職事中看見祂,在祂山上變像時看見祂,看見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死亡,我們也看見祂從墳墓歸來、從死裡復活。祂的使徒必須是祂的眼見證人,也是耳見證人。因此,「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使徒行傳1:21-22)。「我們是親眼見過祂威榮的人」(彼得後書1:16)。 3. 對他們的內在感官,對他們心靈的眼睛;因為(可能)下一句可以這樣解釋:「我們所看過的」。這可以與前述的「親眼看見」區分開來;可能與使徒在他的福音書中所說的(約翰福音1:14)「我們也見過——etheasametha,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相同。這個詞不是指眼睛的直接對象,而是指從他們所看見的理性推斷出來的。「我們對這生命之道所仔細辨識、默想和觀察的,我們所清楚認識的,我們都向你們報告。」感官應當是心靈的告知者。 4. 對他們的手和觸覺:「我們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這無疑是指我們主在祂從死裡復活後,向祂的使徒們提供了關於祂身體的真實性、實體性、堅固性和組織性的充分確信。當祂向他們展示祂的手和肋旁時,祂很可能允許他們觸摸祂;至少,祂知道多馬的不信,以及他聲稱不相信,直到他找到並觸摸到祂受死傷口的部位和印記。因此,在下一次聚會時,祂在其他人面前呼喚多馬,以滿足他那不信的好奇心。可能其他人也這樣做了。「我們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這看不見的生命和道並不輕視感官的見證。感官在其位置和範圍內,是神所命定、主基督所使用的,為要提供我們資訊的工具。我們的主關心滿足(盡可能地)祂使徒們所有的感官,使他們能更真實地向世界作祂的見證。那些將這一切應用於聽福音的人,失去了這裡所提及的各種感官,以及這些表達的恰當性,也失去了這裡反覆強調的原因:「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節)。使徒們在如此漫長而多樣的感官運用中不可能被欺騙。感官必須服事理性與判斷;理性與判斷必須服事對主耶穌基督及其福音的接受。拒絕基督教啟示,最終歸結為拒絕感官本身。「祂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祂復活以後看見祂的人」(馬可福音16:14)。

三、使徒對基督教真理和教義的這些基礎和證據所作的莊嚴斷言和見證。使徒們發布這些保證是為了我們的滿足:「我們也作見證,將這……傳給你們」(2節)。「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3節)。使徒們向門徒們闡明引導他們的證據,以及促使他們在世上宣揚和傳播基督教教義的理由,這是合宜的。智慧和正直要求他們證明他們向世界呈現的並非私人幻想或巧妙編造的寓言。顯而易見的真理會開啟他們的口,迫使他們公開宣稱。「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我們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20)。門徒們應當確信他們所接受的教導的真實性。他們應當看見他們聖潔宗教的證據。它不怕光,也不怕最明智的檢驗。它能夠提供理性的確信和心靈與良心的堅實說服。「我願意你們曉得我為你們和老底嘉人,並一切沒有見過我面的,是何等的盡心竭力;要使他們的心被愛心聯絡,得以豐豐足足地在悟性中有充足的確據,真知道神的奧秘,就是基督」(歌羅西書2:1-2)。

四、使徒展示並斷言這神聖信仰的摘要,以及隨附證據的簡述的原因。這原因有兩方面: 1. 為了使信徒能與他們(使徒們自己)一同進到同樣的幸福:「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為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3節)。使徒所指的不是個人的相交,也不是在同一教會行政中的聯合,而是與彼此之間保持個人距離相符的相交。這是與天上的相交,並在從天上而來並歸向天上的祝福中相交。「我們宣告並作見證這些事,為要使你們與我們分享我們的特權和幸福。」福音的靈(或因福音恩惠而得福的人)也渴望其他人得福。我們也看到,有一種相交或團契貫穿神的整個教會。可能存在一些個人的區別和特殊性,但所有聖徒,從最高的使徒到最卑微的信徒,都擁有共同的特權和尊嚴。正如存在同樣寶貴的信心,也存在同樣寶貴的應許,尊榮並加冕那信心,以及同樣寶貴的祝福和榮耀,豐富並充滿那些應許。現在,為了使信徒渴望這種相交,為了激勵他們持守那作為這種相交之途徑的信心,也為了使使徒們顯明他們對門徒的愛,幫助他們達到與自己相同的相交,他們指明這相交是什麼以及在哪裡:「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與父,並與父的兒子(如約翰二書3節,祂被最強調地稱為)相交,在我們與他們的幸福關係中,在我們從他們領受天上祝福中,以及在我們與他們的屬靈交通中。我們現在與神和主基督有超自然的交通,這是我們與他們永遠同住,並在天上榮耀中享受他們的憑據和預嘗。看哪,福音啟示的目的是什麼——將我們提升遠超罪惡和塵世,並帶領我們進入與父和子蒙福的相交。看哪,永遠的生命道成肉身是為了什麼目的——為了使我們在與父和祂自己的相交中進到永遠的生命。看哪,那些沒有與父和祂兒子耶穌基督有屬靈蒙福相交的人,是何等活在基督教信仰和教導的尊嚴、功用和目的之下。 2. 為了使信徒在聖潔的喜樂中得以擴展和提升:「我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為要使你們的喜樂充足」(4節)。福音的恩典並非恐懼、憂愁和驚駭的恩典,而是平安和喜樂的恩典。西奈山可能伴隨著驚恐和震驚,但錫安山卻充滿歡欣和喜樂,因為那裡顯現了「永遠的道,永遠的生命」,在我們的肉身中顯現。基督教信仰的奧秘直接旨在使必死的人得著喜樂。永恆的聖子降世尋找並拯救我們,為我們的罪作了完全的代贖,戰勝了罪惡、死亡和地獄,作為我們在父面前的代求者和辯護者而活著,並且祂將再次降臨,使祂那些堅忍的信徒得以完全和得榮耀,這都應當使我們喜樂。因此,那些沒有被屬靈喜樂充滿的人,是活在基督教啟示的功用和目的之下。信徒應當因他們與神的幸福關係而喜樂,作為祂的兒女和繼承人,祂所愛的和被收養的;因他們與父的兒子的幸福關係而喜樂,作為祂所愛身體的肢體,並與祂同作後嗣;因他們罪得赦免、本性成聖、位格被收養,以及在他們的主和元首從天歸來時將要顯現的恩典和榮耀的前景而喜樂。如果他們在聖潔的信仰中得到堅固,他們將會何等喜樂!「門徒就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使徒行傳13:52)。

使徒的見證(主後80年) 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自己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使徒宣告了福音作者的真理和尊嚴之後,帶來了從祂而來的信息或報告,從中可以得出一個公正的結論,供宗教信徒或自稱接受這榮耀福音的人思考和確信。

一、這裡有使徒聲稱來自主耶穌的信息或報告:「這就是我們從祂所聽見的信息」(5節),即從祂兒子耶穌基督所聽見的。正如祂是使徒們的直接差遣者,祂也是前文所提及的主要人物,也是代詞「祂」所能指涉的最近先行詞。使徒和使徒的傳道人是主耶穌的使者;將祂的心意和信息帶給世界和教會,是他們的榮耀,也是他們所聲稱的主要榮耀。這是主耶穌的智慧和現今的護理,藉著像我們一樣的人將祂的信息傳給我們。那取了人性的,將會尊榮瓦器。使徒們的抱負是忠心耿耿,並忠實地傳達他們所領受的使命和信息。他們急切地傳達所領受的:「這就是我們從祂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應當樂意接受來自生命之道、永恆之道的訊息:而現在的訊息是(關於我們所要事奉的神的本性,以及我們應當渴望與祂完全相交的):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5節)。這報告斷言了神聖本性的卓越。祂是所有能藉著光向我們呈現的美麗和完全。祂是自我活動的、單純的靈性、純潔、智慧、聖潔和榮耀。然後是那卓越和完全的絕對性和豐滿。祂沒有任何缺陷或不完全,沒有任何與絕對卓越相異或相反的混合物,祂沒有任何可變性或任何衰退的可能性:「在他毫無黑暗」(5節)。或者,這報告可能更直接地關乎通常所稱的神聖本性的道德完全,即我們應當效法或更直接影響我們福音工作的方面。因此,它將包含神的聖潔,祂本性和旨意的絕對純潔,祂穿透性的知識(特別是關於人心),祂的忌邪和公義,這些都像最明亮而熾熱的火焰燃燒著。對於這個黑暗的世界,將偉大的神描繪成純潔而完全的光是合宜的。是主耶穌最清楚地向我們啟示了那不可測之神的名和本性:「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祂已經將祂表明出來。」基督教啟示的特權是帶給我們關於蒙福之神最崇高、最莊嚴、最令人愉悅的描述,這樣的描述最符合理性的光照和可藉此證明的一切,最符合祂周圍工作的宏偉,以及祂作為世界最高管理者、統治者和審判者的本性和職責。還有什麼(關於並包含所有這些完全)能比「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句話更簡潔地表達出來呢?

二、從這信息和報告中可以得出一個公正的結論,供宗教信徒或自稱接受這福音的人思考和確信。這個結論分為兩個方面: 1. 為了確信那些與神沒有真正相交的信徒:「我們若說自己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眾所周知,在聖經中,「行」是指安排和塑造道德生活的過程和行為,即生活在服從神律法範圍內的部分。在黑暗中行,是指按照與我們聖潔宗教基本教義相悖的無知、錯誤和錯誤行為生活和行動。現在,可能有些人聲稱在宗教上有很大的成就和享受;他們可能聲稱與神有交通;然而他們的生活可能是不敬虔的、不道德的、不潔的。對於這樣的人,使徒不會害怕說他們是說謊的:「他們說謊話,不行真理了。」他們誹謗神;因為祂不與不聖潔的靈魂有任何天上的相交或往來。光明與黑暗有什麼相通呢?他們誹謗自己,或對自己說謊;因為他們沒有從神那裡得到這樣的交通,也沒有這樣的親近。他們的信仰和行為都沒有真理,或者說他們的行為證明了他們的信仰和聲稱是謊言,並證明了它們的愚蠢和虛假。 2. 為了確信並隨之滿足那些親近神的人:「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正如蒙福的神是永恆無限的光,而中保從祂那裡是世界的光,所以基督教的教導是出現在我們領域中的偉大發光體,並在下方閃耀。在靈性和實踐上與此相符,證明了與神的相交或團契。那些如此行的人表明他們認識神,他們領受了神的靈,並且神聖的印記或形象已印在他們的靈魂上。那麼,「我們就彼此相交」,他們與我們相交,我們與他們相交,並且兩者都與神相交,在祂賜給我們的蒙福或使人得福的交通中。而這也是祂賜給我們的蒙福交通之一——祂兒子的血或死被應用或歸算給我們:「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永恆的生命,永恆的聖子,取了血肉之軀,因此成為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為我們流了血,或為洗淨我們的罪而死在祂自己的血中。祂的血應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脫離所有罪的罪咎,包括原罪和本罪,內在的和犯下的:因此我們在祂眼中是公義的;不僅如此,祂的血也為我們獲得了那些神聖的影響力,藉此罪將會越來越被制服,直到完全被廢除(加拉太書3:13-14)。

認罪與赦免(主後80年)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這裡,一、使徒假定即使是那些有天上交通的人仍然有罪,接著他在此證明這個假設是正確的,他藉著指出否認罪的可怕後果來做到這一點,這有兩個方面: 1.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8節)。我們必須提防在否認或開脫我們的罪時自欺。我們越是看見自己的罪,就越會珍視和寶貴那補救之道。如果我們否認罪,真理就不在我們心裡了,要麼是與這種否認相反的真理(我們在否認罪時說謊),要麼是宗教的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基督教是罪人的宗教,是那些犯過罪且罪在某種程度上仍住在他們裡面的人的宗教。基督徒生活是一種持續悔改、為罪謙卑和治死罪的生活,是一種持續信靠、感恩和愛救贖主的生活,以及對榮耀救贖之日充滿盼望和喜樂的期待,在那日信徒將被完全和最終宣告無罪,罪惡將永遠被廢除。 2.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10節)。否認我們的罪不僅自欺,也羞辱神。它挑戰了祂的真實性。祂已經充分地見證了世人的罪,並見證了對世人罪的譴責。「耶和華心裡說」(祂如此決定),「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正如祂當時剛才所做的);「因為」(或,如博學的帕特里克主教所說,「雖然」)「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8:21)。但神藉著為罪預備了足夠有效的祭物,這祭物在所有時代都將被需要,藉此見證了世人持續的罪惡和罪性;又藉著要求信徒持續認罪,並藉著信心應用那祭物的血,見證了信徒自身持續的罪性。因此,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犯過罪,或者說我們現在沒有犯罪,「神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無論是在我們的思想中,就我們應當對它有的認識而言,還是在我們的心中,就它應當對我們有的實際影響而言。

二、使徒接著教導信徒持續赦罪之道。這裡我們有: 1. 為此所當盡的本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9節)。悔改的認罪和承認罪是信徒的職責,也是他脫離罪咎的途徑。 2. 為此所受的鼓勵和對幸福結果的確信。這是神對他作此認罪的真實性、公義和憐憫:「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節)。神對祂的聖約和話語是信實的,祂在其中應許赦免悔改相信的認罪者。祂對自己和祂的榮耀是公義的,祂預備了這樣的祭物,藉此祂的公義在稱義罪人中得以彰顯。祂對祂的兒子是公義的,祂不僅差遣祂來執行這樣的服事,而且應許祂,凡藉著祂而來的人,都將因祂的緣故得蒙赦免。「藉著祂的知識」(藉著對祂的信靠領悟),「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稱義」(以賽亞書53:11)。祂也是仁慈和恩惠的,因此將赦免那痛悔認罪者所有的罪,洗淨他一切的不義,並在適當的時候將他從罪惡的權勢和行為中解救出來。

第2章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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