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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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 第四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四章

路得記 第四章

本章記載了波阿斯與路得的婚事,其中有些不尋常的細節被記錄下來,不僅是為了闡明關於娶兄弟遺孀的律法(申命記 25:5 等),因為案例有助於解釋律法,也是為了闡明福音,因為大衛和大衛的子孫都出自這樁婚姻,這預表了祂與外邦教會的婚約。我們在此得知:一、波阿斯如何擺脫他的競爭者,並巧妙地將他排除在外(1-8 節)。二、他與路得的婚事如何公開舉行,並得到鄰居們的美好祝願(9-12 節)。三、這樁婚姻所產生的幸福後代,就是大衛的祖父俄備得(13-17 節)。本書以大衛的家譜作結(18-22 節)。或許是為了成全大衛的心願,聖靈引導將這個故事納入聖經正典,因為他渴望將他曾祖母路得的美德,以及她的外邦血統和她所經歷的奇特護理,傳給後代。

路得被她的親屬拒絕 (約公元前 1312 年)

1 波阿斯上到城門,坐在那裡。不料,波阿斯所說的那親屬經過。波阿斯對他說:「某某人哪,請你轉過來,坐在這裡。」他就轉過來,坐下了。 2 波阿斯又從城裡的長老中請了十個人來,說:「請你們坐在這裡。」他們就都坐下了。 3 波阿斯對那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要賣我們兄弟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 我想告訴你,請你在這裡的居民和我的百姓長老面前買下。你若肯贖,就贖;你若不肯贖,就告訴我,使我知道。因為除了你以外,沒有人可以贖;我是次於你的。」那人說:「我肯贖。」 5 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那一天,也必須買下摩押女子路得,就是那死人的妻子,好在死人的產業上為他立名。」 6 那親屬說:「我不能贖,恐怕會損害我的產業。你可以贖我的權利,因為我不能贖。」 7 從前在以色列中,關於贖回和交換的事,為要確認一切,規矩是這樣:一個人脫下鞋子,給他的鄰舍。這在以色列中是作證的。 8 所以那親屬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他就脫下鞋子。

在此,1. 波阿斯立即召開法庭。他很可能自己就是城裡的長老(或市議員);因為他是一個大財主。或許他是城裡的領袖,坐在首位;因為他在此似乎是帶著權柄上到城門,而不是一個普通人;就像約伯記 29:7 等所說的。我們不能想像一個拿順(猶大支派的王子)的孫子,在城裡不是一個官員;而他前一晚睡在打穀場的穀堆末端,在那個樸實的時代,與他坐在城門口審判的榮譽絲毫不衝突。但波阿斯為何如此急切,為何如此熱衷於這樁婚事?路得並不富有,而是靠施捨維生;她並不尊貴,只是一個貧窮的陌生人。聖經從未說她美麗;如果她曾經美麗,我們可以想像哭泣、旅行和拾穗已經使她的百合花和玫瑰凋謝。但使波阿斯愛上她,並急於促成這件事的原因是,她所有的鄰居都同意她是一個賢德的婦人。這使她在波阿斯眼中「價值遠勝珍珠」(箴言 31:10);因此他認為,如果娶她能對她施以真正的恩惠,他也能為自己帶來極大的益處。所以他會立即促成此事。這不是法庭開庭的日子,但他請了城裡的十位長老在城門上的市政廳會面,那裡是處理公共事務的地方(2 節)。按照城裡的習俗,這麼多人很可能就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法庭。波阿斯雖然是法官,卻不願在自己的案件中擔任法官,而是希望得到其他長老的同意。正直的意圖不怕公開審查。2. 他召喚他的競爭者前來聽取將要向他提出的事情(1 節):「某某人哪,請你坐在這裡。」他無疑是叫了他的名字,但神聖的歷史學家認為不宜記錄下來,因為他拒絕為死人立名,所以不配讓他的名字在這段歷史中流傳後世。護理眷顧波阿斯,安排這位親屬如此及時地經過,正好在事情準備向他提出之際。重大的事務有時會因一些小細節而大大推進,這些細節使事情變得更容易、更迅速。3. 他向另一位親屬提出贖回拿俄米的地,這塊地很可能是在饑荒時期為了買糧食而抵押的(3 節):「拿俄米有一塊地要賣」,也就是說,她願意出售從抵押權人手中贖回這塊地的權利;或者,有些人認為,這是她終身享有的嫁妝,因為缺錢,她會以少量金錢將她的權益賣給法定繼承人,而繼承人是最適合的買主。他依法通知這位親屬(4 節),讓他有優先購買權。無論誰買,都必須付錢,波阿斯本可以說:「我的錢和我的親屬一樣好;如果我想要,為什麼我不能私下買呢,既然我先得到提議,而且不告訴我的親屬?」不,波阿斯雖然很想買,卻不會做這種卑鄙的事,去搶奪一個比他更近的親屬的交易;我們從他的榜樣中學到,在我們所有的交易中,不僅要公正誠實,而且要光明磊落,不做任何我們不願意見光的事,而是要光明正大。4. 這位親屬起初似乎很樂意贖回這塊地,直到他被告知,如果他這樣做,他必須娶這位寡婦,然後他就退縮了。他很喜歡這塊地,而且可能更貪婪地抓住這個機會,因為他希望這位貧窮的寡婦因為不得不賣地,他就能得到更好的交易:「我會全心全意地贖回它」(他說),認為這會大大增加他的產業(4 節)。但波阿斯告訴他,這件事牽涉到一位年輕的寡婦,如果他要這塊地,他就必須娶她,「土地連同負擔一起轉移」;要麼是神聖的律法,要麼是當地的習俗會迫使他這樣做,要麼是拿俄米堅持她不會賣地,除非有這個條件(5 節)。有些人認為這與娶兄弟遺孀的律法無關(因為那似乎只約束同父的子女,申命記 25:5,除非後來習俗將其擴展到最近的親屬),而是與贖回產業的律法有關(利未記 25:24-25),因為這裡尋找的是一個「至近的親屬」(goel),一個「贖回者」;如果是這樣,那麼購買者娶寡婦並非出於律法,而是出於拿俄米自己的決定。無論如何,這位親屬聽到交易條件後就拒絕了(6 節):「我不能為自己贖回它。我不會在這些條件下插手,免得損害我的產業。」他認為這塊地會改善他的產業,但不是連同婦人一起;那會損害它。或許他認為娶這樣一個來自異鄉、幾乎靠施捨維生的貧窮寡婦會對他是一種羞辱。他覺得這會玷污他的家族,損害他的血統,並使他的後代蒙羞。她卓越的美德在他眼中不足以抵消這一點。迦勒底譯本將他拒絕的原因解釋為他有另一個妻子,如果他娶了路得,可能會在他的家庭中引起紛爭和爭吵,這會損害他產業的舒適。或者他認為她可能會給他生很多孩子,而他們都會期望從他的產業中分得一份,這會使產業分散到太多人手中,以致家族的聲望會降低。這使得許多人對偉大的救贖猶豫不決:他們不願接受信仰。他們聽說過信仰的好處,對它沒有什麼可說的;他們會給予它好評,但同時他們也會給予他們的好話;他們願意放棄它,不能被它束縛,因為害怕損害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的產業。他們樂意得到天堂,但可以放棄聖潔;這與他們已經接受的私慾不符,因此,無論誰以那個代價購買天堂,他們都不能。5. 贖回權利公平地轉讓給波阿斯。如果這位無名的親屬失去了一筆好交易、一份好產業和一位好妻子,他只能怪自己沒有好好考慮,而波阿斯會感謝他為自己掃清了通往他最看重和渴望的事物的道路。在那些古老的時代,轉讓產業的習慣不是像後來那樣通過書面文件(耶利米書 32:10 等),而是通過某種標誌或儀式,就像我們這裡的「交付佔有」(livery and seisin),也就是說,交付佔有,房屋的佔有通過給予鑰匙,土地的佔有通過給予草皮和樹枝。這裡使用的儀式是,放棄者「脫下他的鞋子」(迦勒底譯本說那是「他右手的手套」),並將其交給他所轉讓的人,藉此暗示,無論他有什麼權利在土地上行走或踏足,他都以有價值的對價將其轉讓給購買者:這在以色列中是「作證的」(7 節)。在這件事上也是如此(8 節)。如果這位親屬被律法約束要娶路得,而他的拒絕是對律法的藐視,那麼路得就必須「脫下他的鞋子,吐在他臉上」(申命記 25:9)。但是,雖然他的親屬關係在某種程度上應該使他有義務履行職責,但他的親屬關係的距離可能可以免除他的懲罰,或者路得可以很好地免除它,因為他的拒絕正是她所希望的。但主教帕特里克和最好的解釋者認為這與那條律法無關,脫鞋並不像那裡那樣是一種恥辱,而是對放棄的確認,並證明它不是欺詐或不正當取得的。注意:在所有契約和商業事務中,公平公開的交易是所有那些想要證明自己是真正沒有詭詐的以色列人所必須認真對待的。波阿斯以多麼榮譽和誠實的方式獲得這份產業,而不是秘密地破壞他的親屬,私下與拿俄米達成交易,而他卻不知道。誠實將被證明是最好的策略。

路得嫁給波阿斯 (約公元前 1312 年)

9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你們今日作證,我已從拿俄米手中買了以利米勒的一切,以及基連和瑪倫的一切。 10 此外,我也買了摩押女子路得,就是瑪倫的妻子,作我的妻子,好在死人的產業上為他立名,使死人的名不從他的弟兄中,也不從他本鄉的城門口斷絕。你們今日作證。」 11 在城門口的所有百姓和長老都說:「我們作證。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拉結、利亞一樣,這兩個婦人建立了以色列家。願你在以法他行事為人有德行,在伯利恆得美名。 12 願你的家像法勒斯的家一樣,就是他瑪給猶大所生的。願耶和華從這年輕女子所賜給你的後裔,使你的家興旺。」

波阿斯現在看清了前方的道路,因此毫不遲延地履行了他對路得的承諾,即他將履行親屬的職責。他在城門口,在長老和眾民面前,公開宣布他與摩押女子路得的婚約,並同時宣布購買屬於以利米勒家族的所有產業。如果他不是(第二章 1 節)「一個大財主」,他就無法完成這次贖回,也無法為他親屬的家族提供這項服務。巨大的財富有什麼好處呢?不過是使一個人能夠在他的世代中做更多的好事,特別是對他自己家裡的人,如果他有心這樣使用它!現在關於這樁婚姻,顯而易見:

一、這樁婚姻是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舉行,或者至少是公開宣布的(9-10 節)。「你們作證」,1. 「我已經買下了這份產業。無論誰擁有它,或它的任何一部分抵押給他,讓他來找我,他就會得到他的錢,按照土地的價值。」這價值是根據到禧年的年數計算的(利未記 25:15),那時它本來就會歸還給以利米勒的家族。產業的銷售越公開,就越能防止欺詐。2. 「我已經買下了這位寡婦作我的妻子。」她沒有嫁妝;她的嫁妝被抵押了,他必須付出與其價值相等的代價才能得到它,因此他可以說他買下了她;然而,由於她是一位賢德的婦人,他認為他做了一筆好交易。「房屋錢財是祖宗所傳的」,但一個賢慧的妻子更有價值,是耶和華特別的恩賜。他娶她的目的是為了保存死者的記憶,使瑪倫的名字,雖然他沒有兒子來繼承,不至於從他本鄉的城門口斷絕,而是藉此得以保存,使它被載入公共登記冊,記載波阿斯娶了瑪倫的遺孀路得,瑪倫是以利米勒的兒子,後代無論何時查閱登記冊,都會特別注意到這一點。而這段歷史,為了這樁婚姻及其後代而被保存下來,證明是使瑪倫的名字永垂不朽的有效方法,甚至超出了波阿斯的想法或意圖,直到世界的盡頭。並且請注意,因為波阿斯如此尊重死者,並對生者施以恩惠,上帝也賜予他榮耀,將他納入彌賽亞的家譜中,藉此使他的家族在以色列所有家族中都得到尊崇;而那位因娶寡婦而如此害怕貶低自己、損害產業的親屬,他的名字、家族和產業卻被埋沒在遺忘和恥辱之中。對死者的榮譽以及對貧窮寡婦和陌生人的安慰,這兩者都無法回報恩惠(路加福音 14:14),這無疑是上帝所喜悅並必將報償的。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的「至近的親屬」(Goel),我們的「救贖主」,我們永遠的救贖主。祂像波阿斯一樣,憐憫墮落人類的可悲境況。祂以巨大的代價為我們贖回了天上的產業,這產業因罪而被抵押,並被沒收在神聖公義的手中,而我們永遠無法贖回。祂也買贖了一群特別的百姓,祂要將他們許配給自己,儘管他們像路得一樣是陌生人和外邦人,貧窮而受人輕視,為要使那個已死和被埋葬的種族的名字不至於永遠斷絕。祂冒著損害自己產業的風險來做這件事,因為「祂本富足,卻為我們的緣故成了貧窮」;但祂的父豐厚地報償了祂,因為祂如此謙卑自己,就「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讓我們承認我們對祂的義務,確定我們與祂的契約,並終生努力如何榮耀祂。波阿斯通過公開宣布這樁婚姻和購買,不僅確保了他對所有覬覦者的所有權,就像通過公告的罰款一樣,而且也給路得帶來了榮譽,表明他不以她、她的出身和貧窮為恥,並留下了反對秘密婚姻的見證。只有邪惡才恨惡光明,不來到光明。波阿斯為他所做的事召集了見證人,因為這是他可以證明,也永遠不會否認的事;當時甚至對被輕視的群眾也給予了這樣的尊重,不僅長老們,而且所有在城門口來來往往的百姓都被呼籲(9 節),當他們說「我們作證」時,他們也聽從了(11 節)。

二、這樁婚姻伴隨著許多禱告。長老和所有百姓,當他們作證時,都為這樁婚姻獻上美好的祝願和祝福(11-12 節)。路得似乎現在被請來了;因為他們提到她(12 節)時說:「這年輕女子」;而他既然娶了她為妻,他們就認為她已經進了他的家。他們非常誠懇地為這對新婚夫婦禱告。

1. 最年長的長老很可能做了這個禱告,而其他長老和百姓都加入了,因此這個禱告被認為是他們所有人做的;因為在公共禱告中,雖然只有一個人說話,但我們都必須禱告。請注意,(1) 婚姻應該得到祝福,並伴隨著禱告,因為每一個受造物和每一個境況對我們來說,都只是上帝使它們成為的樣子。祝願那些進入這種境況的人一切幸福是文明和友好的;我們所渴望的一切美好,都應該向上帝這個一切美善的源頭禱告。獻身於聖道和禱告的牧師,既是最適合勸勉的人,也是最適合為那些進入這種關係的人祝福和禱告的人。(2) 我們應該渴望並為彼此的福祉和興盛禱告,而不是嫉妒或為此悲傷。

2. 現在,在此,(1) 他們為路得禱告:「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拉結、利亞一樣」,也就是說,「願上帝使她成為一個好妻子和多產的母親。」路得是一個賢德的婦人,但仍然需要她朋友的禱告,願她藉著上帝的恩典,成為她所進入的家庭的祝福。他們禱告她能像拉結和利亞,而不是像撒拉和利百加,因為撒拉只有一個兒子,利百加只有一個在聖約中的兒子,另一個是以掃,被拒絕了;但拉結和利亞卻「建立了以色列家」:她們所有的孩子都在教會中,她們的後代眾多。「願她成為你家旁一棵繁茂、多結果子、忠實的葡萄樹。」(2) 他們為波阿斯禱告,願他繼續在他所裝飾的城市中行事為人有德行,並在那裡越來越有名。他們希望妻子在家庭的私人事務中成為祝福,丈夫在城鎮的公共事務中成為祝福,願她各盡其職,他各盡其職,都能智慧、賢德、成功。請注意,成名之道在於行事為人有德行。巨大的聲譽必須通過巨大的功績來獲得。僅僅不行不義之事,無害無犯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行事為人有德行,對我們的世代有用有益。那些真正想要顯赫的人,必須在他們的位置上像光一樣照耀。(3) 他們為這個家族禱告:「願你的家像法勒斯的家一樣」,也就是說,「願它子孫眾多,願它大大增長繁衍,就像法勒斯的家一樣。」伯利恆人是法勒斯家族的後裔,他們非常清楚這個家族有多麼龐大;在支派的分配中,雅各的這位孫子享有其他支派都沒有的榮譽,除了瑪拿西和以法蓮,就是他的後代被細分為兩個不同的家族,希斯崙和哈母勒(民數記 26:21)。現在他們禱告波阿斯的家族,作為那個血統的一個分支,將來會像現在整個血統一樣龐大和偉大。

大衛的家譜;拿俄米因她的孫子得到安慰 (約公元前 1312 年)

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她就作了他的妻子。波阿斯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她就生了一個兒子。 14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願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今日沒有使你沒有一個親屬,願他的名在以色列中顯赫。」 15 他必使你生命復甦,並供養你的老年;因為愛你的兒媳,她比七個兒子更好,她生了這個孩子。」 16 拿俄米抱過孩子,放在懷裡,作了他的養育者。 17 她的鄰居婦人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說:「拿俄米得了一個兒子。」他就是耶西的父親,大衛的父親。 18 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崙, 19 希斯崙生蘭,蘭生亞米拿達, 20 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21 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 22 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在此,一、路得成為妻子。波阿斯按照慣常的禮儀將她帶回家,她「就作了他的妻子」(13 節),全城無疑都祝賀這位賢德婦人因其美德而得到提升。我們有理由相信,俄珥巴,那個從拿俄米回到她本族和她神那裡的人,從未得到路得一半的優待。凡為基督捨棄一切的,必從祂那裡得到超過一切的;今生必得百倍的報償。現在俄珥巴希望她也跟拿俄米去了;但她,像那位親屬一樣,自斷前程。波阿斯曾禱告這位虔誠的歸信者能從以色列的上帝那裡得到她勇氣和堅貞的豐厚報償,「在祂翅膀下尋求庇護」;現在他成為這份恩惠的工具,這正是對他禱告的回應,並幫助他實現了自己的話。現在她可以指揮那些她曾與之為伍的僕人,以及那些她曾拾穗的田地。因此有時「上帝使貧窮人從塵土中興起,使他們與王子同坐」(詩篇 113:7-8)。

二、路得成為母親:「耶和華使她懷孕」;因為「兒女是祂所賜的產業」(詩篇 127:3)。這是祂手中的一把鑰匙;祂有時使長期不育的婦人成為「歡樂的兒女之母」(詩篇 113:9;以賽亞書 54:1)。

三、路得仍然是拿俄米的兒媳,一如既往,拿俄米非但沒有被遺忘,反而是這些新喜悅的主要分享者。當這個孩子出生時,那些好婦人向拿俄米祝賀,比向波阿斯或路得祝賀更多,因為她是媒人,而且藉此建立了她丈夫的家族。在此,像以前一樣,看到當時以色列人即使在普通的禮節表達中,也充滿了虔誠的氣氛。禱告伴隨著孩子的出生。可惜的是,這種虔誠的語言在基督徒中要麼被廢棄,要麼淪為形式。「願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今日賜給你這個孫子」(14-15 節)。1. 他是她家族名字的保存者,他們希望他會顯赫,因為他的父親也是如此。2. 他將來會孝順和善待她,他們希望如此,因為他的母親就是這樣。如果他能效法他的母親,他將會是年邁的祖母的安慰,她生命的復甦者,如果需要,他將有能力供養她的老年。對於那些年事已高的人來說,看到他們的後代中有人成長起來,在上帝的祝福下,很可能成為他們的支柱和支持,當他們需要這些支持的歲月來臨時,他們會說他們對這些歲月沒有樂趣,這是一個巨大的安慰。請注意,他們說路得愛拿俄米,因此她比七個兒子更好。看看上帝在祂的護理中有時如何彌補我們從那些我們期望得到最多安慰的親屬那裡所缺乏和失去的,卻從那些我們期望得到最少安慰的人那裡得到。愛的紐帶比血緣的紐帶更堅固,而且有「一位朋友比弟兄更親密」;所以這裡有一個兒媳比親生子女更好。看看智慧和恩典能做什麼。現在在此,(1) 孩子由鄰居命名(17 節)。好婦人希望他被稱為「俄備得」(Obed),意思是「僕人」,要麼是為了紀念母親的卑微和貧困,要麼是預期他將來會成為祖母的僕人,並且非常有用。對於那些出身再好的人來說,成為上帝、他們的朋友和他們世代的僕人,都不是恥辱。威爾斯親王的座右銘是「Ich dien」(我服務)。(2) 孩子由祖母撫養,也就是說,當母親斷奶後,由祖母乾養(16 節)。她將他抱在懷裡,表示她對他的溫柔情感和關懷。祖母們通常是最溺愛的。

四、路得因此被納入大衛和基督的祖先之列,這是最大的榮譽。家譜在此從法勒斯,經由波阿斯和俄備得,一直追溯到大衛,因此引向彌賽亞,所以這不是一個無窮的家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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