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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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箴言 第二十三章 謹防奢華與貪婪

1你若與官長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什麼。 2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 3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那是欺哄人的食物。

這裡警告我們提防的罪是奢華、縱慾,以及在飲食上放縱食慾,這是一種最容易纏繞我們的罪。

一、這裡告訴我們何時會進入試探,以及最容易陷入這種罪的危險時刻:「你若與官長坐席」,你面前有豐盛的食物,各式各樣的佳餚,是你平時難得一見的盛宴;你可能會像哈曼一樣,只想到這給你帶來的榮耀(Esth. v. 12),以及滿足口腹之慾的機會,卻忘記其中設有陷阱。或許,對於不習慣這種款待的人來說,這種誘惑可能比那些經常享受美食的人更強烈、更危險。

二、這裡指示我們在這種時候要加倍警惕。我們必須: 1. 意識到自己處於危險之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什麼」,留意你面前的食物和飲料,這樣你才能選擇對你最安全、最不容易過度飲食的。留意你面前的同伴,官長本人,如果他明智又善良,會認為任何客人在他的餐桌上失態都是一種冒犯。如果我們與官長坐席尚且如此,那麼當我們與萬王之王在主的餐桌上坐席時,更要「留意在我們面前的是什麼」,以免我們在任何方面「吃喝不配」,行為不當,免得那餐桌成為陷阱。

2. 我們必須警醒自己,保持節制和適度:「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也就是說,要約束自己,彷彿頭上懸著一把劍,避免一切過度。讓這些話語:「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路加福音21:34)——或這些話語:「因為這一切事,神必審問你」(傳道書11:9)——或這些話語:「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10),成為放在喉嚨上的刀。拉丁文稱奢華為gula——喉嚨。「拿起武器對抗那罪。寧可如此節制,以至於你那貪婪的食慾會開始覺得你的喉嚨被割斷,也不要放縱自己於享樂之中。」我們絕不可「無所懼怕地自肥」(猶大書12),但當試探擺在我們面前時,我們更要特別懼怕。

3. 我們必須以理智說服自己,對感官的滿足抱持聖潔的輕蔑:「你若是貪食的,就當藉著當下的決斷,並運用主的威嚴來約束自己。當你面臨陷入任何過度的危險時,『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這或許可以暫時奏效。但這還不夠:要釜底抽薪;治死那對你如此有權勢的食慾:『不可貪戀他的美食。』」請注意,我們應當察覺自己的罪孽是什麼,如果我們發現自己沉溺於肉體享樂,我們不僅要警惕來自外界的誘惑,還要制服內在的敗壞。本性渴望食物,我們也被教導為此禱告,但渴望美食的是情慾,我們不能憑信心為此禱告,因為美食往往不適合心靈、身體或財產。它們是欺哄人的食物,因此大衛沒有為它們禱告,反而禱告抵擋它們(詩篇141:4)。它們對味蕾來說是愉悅的,但或許會引起胃部不適,在胃裡變酸,使人感到不適和噁心。它們並未給人帶來他們所期望的滿足;因為那些貪食的人,當他們擁有非常美味的食物時,卻不滿足;他們很快就厭倦了;他們必須有更美味的東西。越是縱容和放縱奢華的食慾,它就變得越是任性和麻煩,越難以取悅;美食會使人飽足,但永遠不會滿足。但特別是,它們「因此」是欺哄人的食物,因為它們在取悅身體的同時,卻損害靈魂,使心靈過度負荷,使其不適合事奉神,甚至奪走心靈,使心靈疏遠屬靈的喜樂,並破壞其對屬靈喜樂的品味。那麼,我們為何要貪戀那些必然會欺騙我們的東西呢?

4不要勞碌求富;要止住你的聰明。 5你豈能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因錢財必長翅膀,如大鷹飛向天空。

正如有些人貪食(第2節),另一些人則貪婪,所羅門在這裡就針對這些人。人們把心放在金錢上(儘管金錢看似最實質),就像把心放在美食上一樣,同樣是在欺騙自己。請注意:

一、他如何勸阻貪婪的人不要勞碌和折磨自己(第4節)。「不要『以致富為目標』,不要積累財產,不要讓你的財富比現在更多。」我們必須努力過舒適的生活,為我們的孩子和家庭提供所需,符合我們的社會地位和條件,但我們不應追求大事。不要成為那些「想要發財」的人,他們將財富視為他們的首要善,並將其設計為他們的最高目標(提摩太前書6:9)。貪婪的人認為這是他們的智慧,想像如果他們達到某種程度的財富,他們就會完全幸福。「止住你的聰明」,因為這是一個錯誤;「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加福音12:15)。 1. 那些追求大事的人,他們手上的事務多到無法掌握,以至於他們的生活既是完全的苦役,又是永無止境的忙碌;但你不要做這樣的傻瓜;「不要勞碌求富」。你所擁有的,或你所做的,要成為它的主人,而不是它的奴隸,像那些「早起晚睡,吃勞碌得來的飯」的人一樣,所有這些都是為了致富。適度的勞動,「使我們有可分給人的」(以弗所書4:28),是我們的智慧和責任。過度的勞動,為了積累財富,是我們的罪和愚蠢。 2. 他們的頭腦充滿了他們不理解的計畫,以至於他們的生活充滿了持續的憂慮和恐懼;但你不要這樣煩惱自己:「止住你的聰明」;安靜地走你的事業之路,不要設計新的方法,也不要絞盡腦汁去尋找新的發明。順服神的智慧,止住你自己的智慧(箴言3:5-6)。

二、他如何勸阻貪婪的人不要因過度愛慕和追求虛空和勞苦愁煩的事物而欺騙自己;因為: 1. 它不是實質的,也不能滿足人:「你豈能如此愚蠢,『定睛』,使你的眼睛急切而猛烈地飛向『虛無的錢財』嗎?」請注意: (1) 這個世界的事物是虛無的。它們在自然界中確實存在,是護理的真實恩賜,但在恩典的國度裡,它們是虛無的;它們不是靈魂的幸福和產業,不像它們所承諾的那樣,也不像我們所期望的那樣;它們是虛假的,是影子,是對信賴它們的靈魂的欺騙。它們是虛無的,因為在短時間內它們將不復存在,它們將不再屬於我們;它們在使用中消逝;它們的樣式正在過去。 (2) 因此,我們定睛在它們上面是愚蠢的,將它們視為最好的事物而讚美,將它們據為己有視為我們的美好事物,並將它們視為我們所有行動的目標,像老鷹撲向獵物一樣撲向它們。「你豈能做如此荒謬的事?你,一個有理性的受造物,豈能迷戀影子?眼睛代表理性和智力;你豈能將它們浪費在如此不值得的對象上?將手腳放在世界上尚可,但不是眼睛,心靈的眼睛;它們是為了沉思更好的事物而造的。我的兒子,你自稱信教,豈能如此冒犯神(眼睛應當永遠注視神),並如此濫用你的靈魂?」

2. 它不是持久和永恆的。財富是非常不確定的事物;確實如此:「它們必長翅膀,如大鷹飛去。」我們越是定睛在它們上面,它們就越有可能從我們身邊飛走。 (1) 財富會離開我們。那些緊緊抓住它們的人也無法長久持有;要麼它們會從我們這裡被奪走,要麼我們必須離開它們。財物被說成如水流逝(約伯記20:28),這裡則說如鳥飛去。 (2) 或許它們會突然離開我們,當我們為它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並開始為它們感到驕傲和快樂時。貪婪的人坐在他的財富上孵化,孵育著它,直到它長出翅膀,就像母雞下的雛鳥一樣,然後它就飛走了。或者,就像一個人迷戀一群落在他的田野裡的野鳥,並稱它們為自己的,因為它們在他的土地上,然而,如果他試圖靠近它們,它們會立即展翅飛走,飛到別人的田野裡。 (3) 它們飛走的翅膀是自己造的。它們本身就包含著腐敗的原則,它們自己的蛀蟲和鏽蝕。它們的本性是消耗的,就像一把沙子,如果緊握,就會從指縫中溜走。雪會持續一段時間,如果讓它落在地上,看起來很漂亮,但如果收集起來放在懷裡,它會立即融化消失。 (4) 它們不可抗拒地、不可挽回地飛走,如「大鷹飛向天空」,它飛得強勁(無法阻止),飛出視線和呼喚範圍(無法召回);財富就是這樣離開人,如果他們把心放在財富上,就會讓他們陷入悲傷和煩惱。

6不可吃惡眼人的飯,也不可貪戀他的美食; 7因為他心裡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他對你說:「請吃,請喝!」他的心卻與你相離。 8你所吃的那一點食物必吐出來,你所說的甘美言語也必落空。

那些縱慾貪食的人(第2節)樂於有美食的地方,而那些貪婪節儉的人,為了在家裡省錢,樂於在別人的餐桌上蹭飯;因此,這裡勸告兩者都不要急於接受每個人的邀請,尤其不要不請自來。請注意: 1. 有些人假裝歡迎朋友,但心裡並不真誠。他們口甜舌滑,知道該說什麼:「他對你說:『請吃,請喝!』」因為主人理應如此款待客人;但他們卻有「惡眼」,吝惜客人吃的每一口,特別是如果客人吃得隨意。他們似乎慷慨地款待,並想因此獲得讚譽,但他們對金錢的愛遠勝於對朋友的愛,以至於他們無法享受其中的樂趣,也無法享受自己或朋友。吝嗇鬼的宴席是他的苦役。如果一個人如此自私、卑鄙、小氣,以至於他無法真心歡迎朋友享用他所擁有的,他就不應該再犯虛偽的罪而邀請他們,而應該承認自己的本相,這樣「愚頑人就不再被稱為慷慨,吝嗇人也不再被稱為寬宏」(以賽亞書32:5)。

2. 接受那些不情願的款待,人是無法從中得到安慰的:「不可吃惡眼人的飯」;讓他自己留著吧。不要依賴那些慷慨的人,也不要成為任何人的負擔;但尤其要鄙視那些卑鄙而不真誠的人。寧可吃素菜,有真誠的歡迎,也不要吃「美食」而沒有真誠的歡迎。因此: (1) 「要根據他的心來判斷這個人。你以為你是以朋友的身份尊敬他,因為他恭維你,但『他心裡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而不是他口裡所說的。」我們對神和對人,真實的本相就是我們內在的樣子;無論是宗教還是友誼,其價值都取決於其真誠的程度。 (2) 「要根據消化情況和它是否適合你來判斷食物。他請你隨意吃,但遲早他會暴露出他卑鄙貪婪的本性,『他心裡怎樣思量』,他就會怎樣表現,讓你明白你不受歡迎,然後『你所吃的那一點食物必吐出來』;一想到這,你甚至會吐出你所吃的食物,並收回你為回報他的恭維和感謝他的禮貌而說的話。你將『失去你所說的甘美言語』,那些他給你的和你給他的。」

9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這裡指示我們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馬太福音7:6),也不要將神聖的事物暴露在褻瀆者的輕蔑和嘲笑之下。在所有適當的場合談論神聖的事物是我們的責任;但是: 1. 有些人會嘲笑一切事物,無論說得多麼謹慎和貼切,他們不僅會藐視智者的言語,甚至會藐視其中的智慧,即那些最能增進他們自身教化的部分;他們會特別指責這一點,彷彿它對他們有不良意圖,他們必須加以防範。 2. 這樣做的人會喪失良好建議和教導的益處,智者不僅被允許,而且被建議不要「說話給」這樣的愚昧人「聽」;讓他們繼續愚昧吧,不要把寶貴的氣息浪費在他們身上。如果智者以其智慧所說的話不被聽從,就讓他保持沉默,看看沉默的智慧是否會受到重視。

10不可挪移古老的界線,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 11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與你爭訟。

請注意: 1. 孤兒受到神的特別保護;在祂那裡,他們不僅得到憐憫(何西阿書14:3),也得到公義。祂是「他們的救贖主」,他們的「至近親屬」,祂會為他們挺身而出,為他們嫉妒地辯護,視對他們的傷害為對自己的冒犯。作為他們的救贖主,祂會為他們「與」那些傷害他們的人「爭訟」,並以某種方式,不僅捍衛他們的權利,為他們恢復權利,而且為他們所受的冤屈報仇。而且祂「大有能力」,全能;祂的全能被動員和運用來保護他們,他們最驕傲、最有權勢的壓迫者不僅會發現自己無法與之匹敵,而且會發現與之抗爭是自取滅亡。 2. 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小心,不要在任何事情上傷害他們,或侵犯他們的權利,無論是通過秘密挪移古老的界線,還是通過強行侵入他們的田地。由於他們是孤兒,沒有人為他們伸冤,而且由於他們年幼,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所受的傷害。榮譽感,更不用說對神的敬畏,會阻止人們傷害兒童,特別是孤兒。

父母的職責。 12你要專心領受訓誨,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 13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 14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 15我兒,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就甚歡喜,就是我的心也歡喜。 16你的嘴唇若說正直話,我的心腸也必快樂。

這裡有: 1. 父母教導孩子。這裡描寫父母勸導孩子專心讀書,特別是聖經和教理問答,要「側耳聽從知識的言語」,藉此他可以認識自己的責任、危險和益處,不要以為聽聽就夠了,而是要「專心領受」,喜愛它們,並順服它們的權威。當訓誨被應用到心靈時,心靈就「專心領受」訓誨。

2. 父母管教孩子。慈愛的父母幾乎不忍心這樣做;這非常違背本性。但他發現這是必要的;這是他的責任,因此他不敢在需要時「不管教」(「不打不成器」);他「用杖打他」,給予他溫和的管教,是「世人的鞭打」,而不是我們對待牲畜的鞭打。「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杖不會殺死他;不,它會阻止他因那些惡行而自取滅亡,而杖正是約束這些惡行所必需的。目前「這不是快樂的,而是痛苦的」,對父母和孩子都是如此;但當它以智慧施予,旨在為善,伴隨著禱告,並蒙神賜福時,它可能會成為阻止他徹底毀滅,並「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的幸福手段。我們最大的關懷必須是孩子的靈魂;我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處於地獄的危險中,而不盡一切可能,以最大的關懷和關注,將他們從永火中搶救出來,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柴。讓身體受苦,以便「在主耶穌的日子,靈魂得救」。

3. 父母鼓勵孩子,告訴他: (1) 他所期望的一切,無非是為了孩子自己的好處,就是「他的心存智慧」,以及「他的嘴唇說正直話」,使他受良好原則的管轄,並藉著這些原則,特別是保持舌頭的良好約束。可以希望,那些從小學習「說正直話」,不敢說任何壞話的人,長大後也會「做正直事」。 (2) 如果孩子在這方面達到他的期望,那將會給他帶來多大的安慰:「『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就甚歡喜』,因你而歡喜,『就是我的心也歡喜』,我為你付出了這麼多的關懷和辛勞,我的心,曾多次為你感到痛苦,你應當努力這樣報答我。」請注意,孩子的智慧將是他們父母和老師的喜樂,他們沒有比看到孩子「行在真理中」更大的喜樂(約翰三書4)。「孩子們,如果你們有智慧又善良,虔誠又認真,神會喜悅你們,那將是我們的喜樂:我們會認為我們教導你們的勞苦沒有白費;這將是對我們為你們所作的許多禱告的安慰性回應;我們會減輕許多憂慮,不需要那麼嚴格和嚴厲地看管你們,因此對你們和我們自己都會更輕鬆。我們會歡喜地希望,如果我們活到老年,你們會成為我們的榮耀和安慰,你們會在你們的世代中高舉基督的名,你們會在這個世界上過得舒適,在另一個世界過得幸福。」

父母的忠告。 17你心裡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 18因為到頭來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這裡有: 1. 一個必要的警告,不要對興盛的褻瀆抱持任何有利的看法:「你心裡不要嫉妒罪人」;不要嫉妒他們犯罪的自由或他們所獲得的成功,他們是值得憐憫而不是嫉妒的。他們的昌盛是他們的份(詩篇12:14),不,它是他們的毒藥(箴言1:32)。我們心裡不可對神的護理有任何隱藏的不滿,儘管它似乎對他們微笑,也不可希望自己處於他們的境況。「你心裡不要效法罪人」(有些人如此解讀);不要像他們那樣行事;不要與他們同行;不要使用他們致富的方法,即使他們因此而興旺。

2. 一個極好的指示,要時刻在心中保持對神崇高的思想:「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我們必須「敬畏耶和華」,如同我們的職責,在聖潔地敬拜神中操練自己,順服祂的誡命,順從祂的護理,並不斷努力取悅祂;我們必須在其中,如同在我們的元素中,樂於默想神的榮耀並順從祂的旨意。我們必須「專心敬畏祂」(詩篇119:38);並讓它作為我們一切言行中的主導原則。我們一生中必須不斷在靈裡保持對神的敬畏,必須尊重祂的權威,並懼怕祂的忿怒。我們必須時刻「敬畏祂」,永不離開。

3. 這兩者的充分理由(第18節):「因為到頭來必有善報」,有結局和指望,如耶利米書29:11。惡人的昌盛必有結局,因此不要嫉妒他們(詩篇73:17);你的苦難必有結局,因此不要厭倦它們,你的事奉必有結局,你的工作和爭戰將會完成,「完全的愛很快就會除去懼怕」,而你對獎賞的「指望」不僅「不致斷絕」或落空,而且會無限超越。對結局的思考將有助於我們與道路上的一切困難和挫折和解。

19我兒,你當聽,要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 20不可與好酒的、貪食肉的在一起; 21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 22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輕看她。 23你當買真理,不可出賣;也要買智慧、訓誨和聰明。 24義人的父親必大大歡喜;生智慧兒子的,必因他快樂。 25你的父母必歡喜,生你的必快樂。 26我兒,將你的心給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 27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8她又埋伏,像搶奪的,使人中間多有奸詐。

這裡有父母給孩子的良好建議;話語被放在他們口中,使他們可以「教養他們走當行的道」。這裡我們看到:

一、懇切呼籲年輕人聽從敬虔父母的建議,不僅是這裡給出的,還有所有其他有益的教導:「我兒,你當聽,要存智慧」(第19節)。這將證明你是有智慧的,也是使你更有智慧的方法。智慧,如同信心,是從聽道而來的。又說(第22節):「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他對你有權威,對你有愛,你可以確信,他除了你的好處之外,沒有別的意圖。我們應當「敬重我們肉身的父親」,他們生了我們,是我們存在的工具;我們更應當順從並服從「我們靈魂的父」,祂創造了我們,是我們存在的源頭。既然「母親」也出於對神的責任感和對孩子的愛,給予他良好的教導,就不要「輕看她」,也不要輕看她的建議,「當她老了」的時候。當母親年老時,我們可以假設孩子們已經長大;但不要以為自己已經不需要教導,即使是來自母親的教導,反而要因為她年歲眾多和她所教導的智慧而更加尊敬她。輕蔑和傲慢的年輕人可能會嘲笑年邁母親的良好建議,認為自己不需要理會一個老婦人說什麼;但這樣的人將來要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因為他們輕視了良好的忠告,而且因為他們輕視和傷害了一位好母親(箴言30:17)。

二、一個加強這個呼籲的論證,來自這將給他們的父母帶來極大的安慰(第24、25節)。請注意: 1. 孩子們的責任是努力使他們的好父母心裡歡喜,並且越來越多地這樣做,使他們可以「大大歡喜」他們,即使「惡日來到,就是人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但看到孩子們做得好,就像巴西萊看到金罕被提拔一樣,這就是他們的喜樂。 2. 如果孩子們「義而有智慧」,他們將成為父母的喜樂。公義是真正的智慧;那些行善的人為自己做得很好。那些不僅「有智慧」(即有知識和學問),而且「公義」(即誠實善良)的人,以及那些不僅「公義」(即有良心和好意),而且「有智慧」(即在管理自己方面謹慎和明智)的人,才是完全符合他們應有樣式的人。如果孩子們是這樣,特別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這樣,父母就會歡喜,並且認為他們為孩子們所做的一切都值得;他們會因孩子們而感到高興,並為他們感謝神;特別是那位忍受痛苦生下他們,又辛勞撫養他們的母親,會因他們而歡喜,並認為自己得到了很好的回報,悲傷也早已忘卻,因為一個有智慧又善良的人是其成果,他對他所出生的世界是一個祝福。

三、一些關於智慧和美德的普遍訓誡。 1. 「在正道上引導你的心」(第19節)。必須照顧和正確引導的是心;靈魂的動機和情感必須朝向正確的目標,並在穩定的引導下。如果心在正道上被引導,腳步就會被引導,行為也會井然有序。 2. 「你當買真理,不可出賣」(第23節)。真理是心必須被引導和管轄的依據,因為沒有真理就沒有良善;沒有正確的原則就沒有規律的行為。我們必須藉著真理的力量,被認識和相信的真理,才能被阻止犯罪,並被約束去盡職。悟性必須被智慧和訓誨充分啟迪,因此: (1) 我們必須「買」它,也就是說,願意為它捨棄任何東西。他沒有說我們必須以什麼價格買它,因為我們買它再貴也不為過,而是必須不惜任何代價擁有它;無論它花費我們多少,我們都不會後悔這筆交易。當我們為知識的手段付出代價,並決心不讓這樣一個美好的事業餓死時,我們就是「買真理」。財富應該用於獲取知識,而不是知識用於獲取財富。當我們努力尋求真理,以便認識它並區分真理與謬誤時,我們就是買它。Dii laboribus omnia vendunt—上天將一切賜予勤勞者。當我們寧願在世俗利益上蒙受損失,也不願否認或忽視真理時,我們就是買它;它是一顆如此寶貴的珍珠,我們必須願意捨棄一切來購買它,寧願財產、事業、地位盡失,也不願失去信心和良心。 (2) 我們「不可出賣」它。不要為了世上的享樂、榮譽、財富、任何事物而放棄它。不要忽視對它的研究,也不要放棄對它的宣稱,也不要背離它的統治,為了獲取或保存任何世俗利益。要「持守純正話語的規模」,絕不以任何條件放棄它。 3. 「我兒,將你的心給我」(第26節)。神在這勸勉中,像對孩子說話一樣對我們說:「兒子,女兒,『將你的心給我』。」心是偉大的神要求並呼喚我們每個人獻上的;無論我們獻上什麼,如果我們不獻上我們的心,祂就不會接受。我們必須將我們的愛放在祂身上。我們的思想必須多與祂交談,並以祂為我們最高的目標。我們心中的意念必須被堅定。我們必須以自己的行動和意願將自己獻給主,而且我們必須自由和快樂地這樣做。我們不可想把心分給神和世界;祂要全部,否則就不要。你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對於這個呼召,我們必須欣然回答:「我的父,請拿走我的心,它現在的樣子,並使它成為它應有的樣子;佔有它,並在其中設立你的寶座。」 4. 「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要留意神話語的法則,祂護理的引導,以及祂子民的良好榜樣。我們的眼目必須留意這些,就像寫字的人留意他的範本一樣,這樣我們才能走在正道上,並在其中前進和堅持。

四、一些特別的警告,針對那些對靈魂中的智慧和恩典種子最具破壞性、使其貧困和毀滅的罪。 1. 貪食和醉酒(第20、21節)。這個世界充滿了這種罪的例子和誘惑,所有年輕人都必須警惕並遠離:「不可與好酒的在一起」;我們被允許「喝一點酒」(提摩太前書5:23),但不可多喝,不可以此為業,絕不可過度飲酒。「不可與貪食肉的在一起」,就像以色列人一樣,他們極其貪戀肉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而保羅雖然可以自由吃肉,卻決心「如果吃肉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哥林多前書8:13),他對此是如此漠不關心。「不可過度吃肉」。在飲食上,節制與飲酒一樣重要。「不可奢華吃肉」,不要只喜歡那些非常精緻美味的食物,美味佳餚和強行餵食的肉。有些人不僅以對飲食的講究為樂,甚至引以為傲,稱之為「吃得好」;彷彿那是紳士的裝飾,而實際上是基督徒的恥辱,把肚腹當作神。「不可與好酒的在一起」,也「不可與貪食的在一起」;因此,「不可與好酒的、貪食肉的在一起」;不要給他們面子,免得你學他們的行為,不知不覺地陷入這些罪中,或者至少失去對它們的恐懼和憎惡。

第23章_2

他們渴望你加入他們;因為那些自己墮落的人,非常渴望引誘他人墮落;因此,不要滿足他們,免得你危及自己。」他提出一個論點,反對這種罪惡,因為它耗費巨大,且傾向於使人貧困:如果人們不因它對他們世俗利益(最貼近他們心靈的)所造成的毀滅而卻步,那麼他們不因上帝話語所告知的、它對他們屬靈和永恆事務的傷害而感到恐懼,也就不足為奇了。醉酒者和貪食者 厭惡被改革,儘管他們被告知他們 將會貧困, 甚至,儘管他們被告知他們將會下地獄。醉酒是 昏睡 的原因; 它使人麻木,使人對事務漫不經心,然後一切都走向毀滅和破敗:因此,那些曾經生活體面的人最終會 衣衫襤褸。2. 淫亂。這是另一種 奪走人心 的罪惡,這顆心本應獻給上帝(Hos. iv. 11)。他指出這種罪惡所伴隨的危險(v. 27, 28)。(1) 這是一種一旦陷入其中,就很少有人能自拔的罪惡。它就像 深溝 和 窄井 ,幾乎不可能脫身;因此,智慧在於遠離其邊緣。務必小心,不要接近這種罪惡,因為它很難回頭,良心(本應引導回頭的)被它敗壞,神聖的恩惠也因此喪失。(2) 這是一種迷惑人走向毀滅的罪惡: 淫婦埋伏,如同強盜 ,假裝友誼,卻圖謀最大的禍害,要奪走他們所有寶貴的東西,剝去他們的盔甲和裝飾。即使那些受過良好教育、努力避開淫婦的人,她也會 埋伏 ,以便在他們鬆懈、她佔據優勢時攻擊他們。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要掉以輕心。(3) 這是一種比任何其他罪惡更能助長一個國家邪惡和不道德蔓延的罪惡:它 增加人中間的過犯者。一個淫婦可能毀掉許多寶貴的靈魂,並可能助長整個城鎮的墮落。它增加了背信棄義者;它不僅導致丈夫對妻子、僕人對主人不忠,而且許多自稱信教的人也拋棄他們的信仰,違背他們與上帝的聖約。因此,不潔的房屋是應由那些負責公共福利的官員予以取締的疫病之所。

警惕放縱

29 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喧嚷?誰有無故的創傷?誰有紅腫的眼睛? 30 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 31 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下咽舒暢,你不要觀看。 32 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3 你的眼必看見怪異的婦人,你心必說乖謬的話。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 35 你必說:人打我,我卻不傷;人鞭打我,我卻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還要再去尋找。

所羅門在此對醉酒之罪發出嚴正警告,以證實他先前在v. 20所說的話。

一、他勸告所有人都應遠離這種罪惡的誘惑(v. 31):

「你不要觀看酒發紅。」在迦南地,紅酒被視為最好的酒,因此被稱為「葡萄的血」。評論家們判斷酒,除了其他跡象外,也根據其顏色;他們說,有些酒看起來迷人,看起來如此美好,甚至像在說:「來喝我吧」;「它下咽舒暢」,非常順滑,或者它的粗糙感令人愉悅。據說,醇厚濃烈的酒甚至「使睡著的人的嘴唇說話」(Cant. vii. 9)。但是,「你不要觀看它。」

1. 「不要被感官所支配,而要被理性和信仰所支配。不要貪圖悅目的東西,希望它能悅口;而要讓你的嚴肅思想糾正感官的錯誤,使你確信看似愉悅的東西實際上是有害的,並據此下定決心抵制它。不要讓心隨眼而行,因為它是一個欺騙性的嚮導。」 2. 「不要對這種或任何其他罪惡的魅力過於大膽;『不要觀看』,免得你產生慾望,免得你摘取禁果。」

注:那些想要遠離任何罪惡的人,必須遠離所有導致和開始罪惡的場合,並害怕進入其誘惑的範圍,免得被它們所勝。

二、他闡明醉酒之罪的許多有害後果,以加強這一警告。

小心誘餌,以免上鉤:「終久是咬你」(v. 32)。所有的罪惡最終都會帶來苦澀,這種罪惡尤其如此。它「咬你如蛇」,當醉酒者因過度飲酒而生病,因此陷入水腫或某種致命疾病,財產耗盡,尤其當他的良心被喚醒,他無法不帶著恐懼和對自己的憤怒來反思時,但最糟糕的是,最終,當醉酒之杯變成顫抖之杯,變成主憤怒之杯,他必須永遠飲盡其渣滓,卻連一滴水也沒有來冷卻他發炎的舌頭。為了消除罪惡之樂所帶來的誘惑力,要預見它的懲罰,以及如果沒有悔改,它最終會導致什麼。在「其末後它咬人」(原文如此);因此要思考「其結局將如何」。但這位受默示的作者選擇具體說明這種罪惡的現時和可感知的有害後果。

1. 它使人捲入爭吵,使他們與他人爭吵,說出和做出讓他人有理由與他們爭吵的事情(v. 29)。

他問:「誰有禍患?誰有憂愁?」在這個世界上,誰沒有呢?許多人有禍患和憂愁,卻無能為力;但醉酒者卻故意為自己製造禍患和憂愁。那些有「爭鬥」的人有「禍患和憂愁」;而醉酒者就是那些「嘴唇進入爭鬥」的愚昧人。當酒入肚時,智慧就消失了,激情就高漲了;於是產生了醉酒的爭吵、醉酒的打鬥和酒杯上的醉酒爭論;許多令人煩惱的毀滅性訴訟都是這樣開始的。有「喧嚷」,言語上的爭吵和粗俗語言的交換;然而不止於此:你將有無故的創傷,因為醉酒者沒有能力判斷原因,因此他們在沒有任何考慮的情況下隨意揮拳,也必須預期自己會受到同樣的對待。人們為保衛國家及其正當權利而受的傷是他們的榮譽;但「無故的創傷」,為滿足他們的慾望而受的傷,是他們恥辱的標誌。不,醉酒者傷害了自己脆弱的部分,因為他們有「紅腫的眼睛」,這是內部炎症的症狀;他們的視力因此減弱,他們的容貌也因此變形。這來自於:

(1) 長時間飲酒,流連於酒中,將本應用於有益事務或睡眠(應為事務做好準備)的時間花在醉酒的同伴中(v. 30)。哦,成千上萬的人就這樣浪費了寶貴的時間,每一刻都將在大審判日被清算! (2) 飲用烈性酒和令人陶醉的酒。他們「四處」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酒」;他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哪裡有最好的酒?」他們「尋找調和酒」,這種酒最可口,但也最容易上頭,他們如此樂意犧牲理性來取悅味蕾!

2. 它使人變得不潔和傲慢(v. 33)。

(1) 「眼睛」變得放縱,並「看見怪異的婦人」而產生淫慾,從而讓姦淫進入心中。Est Venus in vinis——酒是慾火的燃料。「你的眼睛必看見怪異的事物」(有些人如此解讀);當人醉酒時,房子在他們眼前旋轉,一切都顯得陌生,以至於他們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2) 舌頭也變得放縱,說話誇張;藉著它,「心」說出「乖謬的話」,這些話違背理性、信仰和基本禮儀,如果他們清醒,他們會羞於說出口。當人醉酒時,他們會說出多麼荒謬、語無倫次的話,而平時他們卻能說得極好,切中要害!

3. 它使人麻木和愚蠢(v. 34)。

當人醉酒時,他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做什麼。

(1) 他們頭暈目眩,當他們躺下睡覺時,他們就像被「海中」翻滾的波浪拋擲,或「臥在桅杆上」一樣;因此他們抱怨頭暈;他們的睡眠通常不安靜,無法提神,他們的夢境也紛亂。 (2) 他們的判斷力模糊,他們沒有比睡在「桅杆頂上」的人更穩定的判斷力:他們「飲酒而忘記律法」(ch. xxxi. 5):他們「因酒而錯誤」(Isa. xxviii. 7),他們的思想和言語一樣誇張。 (3) 他們對危險漫不經心,無所畏懼,對來自上帝或人的責備毫無感覺。他們面臨死亡、沉淪的迫在眉睫的危險,暴露的程度就像睡在「桅杆頂上」一樣,卻依然安然入睡。當主的恐怖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不懼怕任何危險;不,當上帝的審判實際降臨在他們身上時,他們甚至感覺不到痛苦;當他捆綁他們時,他們不哭泣。把一個醉酒者關進木枷,他對懲罰毫無感覺。「他們打我,我卻不傷;我卻不覺得:」它對我毫無影響。醉酒使我變成木頭和石頭;他們幾乎不能被算作動物;他們活著卻如同死去。

4. 最糟糕的是,心在罪中剛硬,罪人儘管面臨所有這些隨之而來的現時禍患,卻頑固地堅持下去,並厭惡被改革:

「我幾時清醒?」他費盡力氣才擺脫醉酒的枷鎖;他幾乎無法擺脫酒氣,儘管他努力掙扎,以便(早上口渴時)他可以再次飲酒。他對所有美德和榮譽的感覺完全喪失,他的良心被如此可悲地烙印,以至於他不羞於說:「我還要再去尋找。」沒有希望;不,他們愛「醉酒者」,他們「必隨從他們而去」(Jer. ii. 25)。這就是「在口渴上加添醉酒」,並「追隨烈酒」;那些這樣做的人可以閱讀他們在Deut. xxix. 19, 20中的厄運,他們在Isa. v. 11中的「禍患」,如果這是罪惡的結局,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被指示在罪惡的開端就停止:「你不要觀看酒發紅。」

第24章_1

箴言 第二十四章 智慧的卓越

1 你不要嫉妒惡人,也不要渴望與他們為伍。2 因為他們的心圖謀毀滅,他們的嘴唇談論禍患。

這裡,1. 所給予的勸誡與我們之前所見的(ch. xxiii. 17)大同小異,就是不要嫉妒罪人,不要認為他們幸福,也不要渴望自己處於他們的境況,儘管他們在世上如何亨通,如何歡樂,如何安穩。「這樣的念頭絕不要進入你的腦海:『啊,我多麼希望能夠擺脫宗教和良心的束縛,像我所見的某某人那樣,盡情放縱感官的慾望!』不;不要渴望與他們為伍,不要做他們所做的事,不要過他們所過的生活,也不要與他們同流合污。」2. 這裡為這勸誡提供了另一個理由:「不要嫉妒他們,不僅因為他們的結局會很糟糕,也因為他們的道路就是如此(v. 2)。不要像他們那樣思考,因為他們的心圖謀毀滅他人,但最終會證明是毀滅自己。不要像他們那樣說話,因為他們的嘴唇談論禍患。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帶有惡意,旨在羞辱上帝,詆毀宗教,或傷害鄰舍;但最終會給他們自己帶來禍患。因此,你的智慧在於與他們毫無瓜葛。你也沒有理由嫉妒他們,反而應該憐憫他們,或者對他們的邪惡行徑抱持正義的憤慨。」

3 房屋藉智慧建造,又藉聰明堅立; 4 房間藉知識充滿各樣寶貴美好的財物。 5 智慧人有力量;有知識的人增添能力。 6 因為你藉著智謀才能打仗;謀士眾多,人便得安全。

我們常受誘惑去嫉妒那些藉著不義手段致富、建立家業的人,而我們的良心絕不允許我們使用這些手段。然而,為了消除這種誘惑,所羅門在此指出,一個人若能審慎經營,便能藉著合法、誠實的手段,在良心無愧、名聲良好,並蒙上帝護理賜福於其勤勞之下,建立家業。即使那些不義之財來得稍快,但這些正直所得的財富將會持續更久。

1. 這裡向我們推薦的,對我們外在昌盛最有益的,是智慧、聰明和知識;這包括對上帝的虔敬(因為那是真智慧)以及在處理外在事務上的審慎。我們在每件事上都必須首先遵循宗教的法則,然後才是審慎的法則。有些真正虔敬的人,因缺乏審慎而未能亨通;有些足夠審慎的人,卻因倚靠自己的聰明而不承認上帝在他們的道路上,所以未能昌盛。因此,兩者必須並行,才能成就一個智慧人。

2. 這裡向我們闡明真智慧的益處,就是它能使人的外在事務昌盛成功。 (1) 它能建造房屋並堅立(v. 3)。人或許能藉不義之行建造房屋,但他們無法堅立,因為根基是腐朽的(Hab. ii. 9, 10);然而,誠實所得的財富將如鋼鐵般堅固,成為子孫後代的產業。 (2) 它能使房屋富裕並裝潢(v. 4)。那些以智慧和公平管理事務的人,勤奮使用合法手段增加財富,節省奢侈開銷,慷慨施捨,他們很有機會使自己的店鋪、倉庫、房間充滿各樣寶貴美好的財物——寶貴,因為是誠實勞動所得,「勤勞人的財物是寶貴的」;美好,因為帶著聖潔的喜樂享受。有些人認為這主要應理解為屬靈的財富。藉著知識,靈魂的房間充滿了聖靈的恩典和安慰,這些寶貴美好的財物;因為聖靈藉著光照悟性,在靈魂上執行祂所有其他的作為。 (3) 它能堅固房屋,使之成為堡壘:「智慧勝過戰爭的武器」,無論是進攻還是防禦。智慧人有力量,身處堅固的堡壘中;是的,有知識的人增添能力,也就是增加力量(v. 5)。我們在知識上增長,也在一切恩典上增長(2 Pet. iii. 18)。那些在智慧上增長的人,「被各樣的力量所加強」(Col. i. 9, 11)。智慧人能藉著智慧成就強壯人無法憑武力達成的目標。靈魂藉著真智慧,在屬靈的工作和屬靈的爭戰中都得到加強。 (4) 它能治理家庭和國家,以及兩者的事務(v. 6)。智慧能建立一個學院或國務委員會。智慧將有助於: [1] 管理公共爭端,使其不致捲入,除非是為了正義的事業並有成功的可能性;一旦捲入,則能妥善管理,以達成有利的和約或光榮的撤退:「你藉著智謀才能打仗」,若非藉著智謀,這件事可能會帶來惡劣的後果。 [2] 維護公共和平:「謀士眾多,人便得安全」,因為一人可能預見危險,辨識出他人無法察覺的優勢。在我們的屬靈爭戰中,我們需要智慧,因為我們的敵人是詭詐的。

惡毒者與嘲諷者。 7 智慧對愚昧人來說太高了;他在城門口不開口。 8 圖謀作惡的,必稱為奸惡的人。 9 愚昧的意念是罪;褻慢人為人所憎惡。

這裡描述了: 1. 軟弱的人:智慧對他來說太高了;他認為如此,因此,他絕望於無法達到,便不願為追求智慧而努力,而是安於現狀。事實上,確實如此;他沒有能力領會智慧,因此他獲得智慧的優勢對他來說都毫無用處。獲得智慧並非易事;那些天賦不錯的人,如果他們愚昧,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懶惰不願努力,如果他們貪玩輕浮,沉溺於享樂,如果他們傾向於惡行並結交壞朋友,那麼智慧對他們來說就太高了;他們不太可能達到。由於缺乏智慧,他們不適合為國家服務:他們在城門口不開口;他們不被接納進入議會或擔任官職,或者,即使他們被接納,他們也只是啞巴雕像,形同虛設;他們什麼也不說,因為他們無話可說,而且他們知道,即使他們提出任何建議,也不會被理會,甚至會被嘲笑。願年輕人努力獲取智慧,以便他們能勝任公共事務,並以聲譽行事。

2. 邪惡的人,他不僅像愚昧人一樣被輕視,而且被憎惡。有兩種邪惡的人是如此: (1) 那些暗中懷有惡意的人。儘管他們說話客氣,舉止得體,但他們圖謀作惡,策劃對那些他們懷恨在心或嫉妒的人施加惡行。這樣做的人「必稱為奸惡的人」,或「禍患之主」,這或許是當時常見的貶稱;他將被烙上「惡事發明者」的烙印(Rom. i. 30),或者如果發生任何禍患,他將被懷疑是禍患的始作俑者,或至少是幫兇。這種圖謀作惡是「愚昧的意念」(v. 9)。它被輕視,被當作玩笑,只不過是愚蠢的事,但實際上它是罪,是極其邪惡的;你無法用比稱它為罪更糟糕的詞來形容它。作惡是壞事,但圖謀作惡更糟;因為其中包含著古蛇的詭詐和毒液。但它也可以更廣泛地理解。我們不僅因愚昧的行為而招致罪咎,也因愚昧的意念而招致罪咎,即使它沒有進一步發展;罪在心中的最初萌芽就是罪,冒犯上帝,必須悔改,否則我們就完了。不僅惡毒、不潔、驕傲的意念,甚至愚昧的意念都是罪惡的意念。如果「虛妄的意念存留在心中」,它們就會玷污心(Jer. iv. 14),這就是我們應該「殷勤保守我們的心」的原因,不要在心中懷藏任何無法為自己辯護的意念(Gen. vi. 5)。 (2) 那些公然侮辱他人的人:褻慢人,他對每個人都惡言相向,以冒犯他人和譏諷他人為樂,為人所憎惡;任何有榮譽感和美德感的人都不願與他為伍。褻慢人的座位是「瘟疫的座位」(如七十士譯本所稱,Ps. i. 1),任何智慧人都不會靠近,以免感染。那些努力使他人可憎的人,只會使自己變得可憎。

10 你在患難之日若心灰意冷,你的力量就微小。

注: 1. 在患難之日,我們容易心灰意冷,沮喪氣餒,停止工作,並對解脫感到絕望。我們的精神沉淪,然後我們的雙手下垂,雙膝發軟,我們變得一無是處。而且,那些在健康時最開朗的人,往往在遇到任何不適時最沮喪,最消沉。 2. 這證明我們的力量微小,並且是進一步削弱力量的手段。「這表明你不是一個有任何決心、任何堅定思想、任何考慮、任何信心(因為那是靈魂的力量)的人,如果你無法承受境況的痛苦變化。」有些人如此軟弱,以至於他們什麼也承受不了;如果麻煩只是觸及他們(Job iv. 5),不,如果它只是威脅他們,他們就會立即心灰意冷,準備放棄一切;藉此,他們使自己無法應對麻煩,也無法自救。因此,要剛強壯膽,上帝必堅固你的心。

智慧的樂趣與益處。 11 人被拉到死地,你若不解救;人被殺戮,你若袖手旁觀; 12 你若說:「看哪,我們不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那保守你性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嗎?

這裡有: 1. 一項對我們要求的重要職責,那就是為受壓迫的無辜者提供幫助。如果我們看到任何人的生命或生計面臨不公正的威脅,我們應該盡力拯救他們,駁斥那些導致他們被定罪的虛假指控,並尋找他們無辜的證據。即使這些人不是我們有特殊義務幫助的對象,我們也必須出於對正義的普遍熱情而幫助他們。如果有人遭到武力襲擊,而我們有能力營救他們,我們就應該這樣做。不,如果我們看到有人因無知而陷入危險,或陷入困境,例如路上的旅客、海上的船隻,或任何類似情況,我們的職責就是,即使冒著自己的危險,也要趕快提供幫助,而不是袖手旁觀,不要在這種情況下懈怠、疏忽或漠不關心。

2. 對於普遍為逃避這項職責而提出的藉口的回應。你會說:「看哪,我們不知道;我們沒有意識到那人所處的危險迫在眉睫;我們無法確定他是否無辜,也不知道如何證明他的無辜,也不知道如何為他做任何有利的事情,否則我們就會幫助他。」現在, (1) 提出這樣的藉口很容易,足以避免人們的指責,因為當我們說「我們不知道」或「我們忘記了」時,他們可能無法反駁我們;當我們知道無法反駁時,說謊以開脫過錯的誘惑非常強烈,因為真相完全掌握在我們自己心中,例如當我們說「我們是這樣想的,而且確實是這樣打算的」,除了我們自己,沒有人知道。 (2) 用這樣的藉口來逃避上帝的審判就不那麼容易了;我們對上帝的審判是敞開的,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的判決。現在, [1] 上帝衡量人心並保守靈魂;祂密切關注它,觀察它所有的動向;它最隱秘的思想和意圖都在祂面前赤露敞開。這是祂的特權,也是祂所榮耀的。Jer. xvii. 10,「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祂保守靈魂,使它存活。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說明我們應該愛惜他人的生命,並盡力保護他們,因為我們的生命在上帝眼中是寶貴的,祂已恩慈地保守了它們。 [2] 祂知道並考慮我們提出的藉口是否真實,是因為我們不知道,還是因為我們沒有像應有的那樣愛我們的鄰舍,而是自私自利,對上帝和人都漠不關心。讓這一切來平息我們所有瑣碎的藉口,我們以為藉此可以堵住良心的嘴,當它指責我們沒有履行明確的職責時:「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 [3] 祂將照此審判我們。正如祂的知識無法被欺騙,祂的公義也無法被偏袒,祂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不僅是惡行的實施,也包括善行的省略。

13 我兒,你要吃蜜,因為是好的;蜂房的蜜,甘甜你的口。 14 你心裡認識智慧,也必如此;你若尋得,就必有賞賜,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

這裡,我們被激勵去追求智慧,因為它既帶來樂趣又帶來益處。 1. 它將非常令人愉悅。我們吃蜜是因為它甘甜可口,因此我們稱它為好,特別是從蜂房中流出的初蜜。迦南被稱為流奶與蜜之地,蜜是當地常見的食物(Luke xxiv. 41, 42),甚至連孩童也吃(Isa. vii. 15)。我們也應當如此以智慧為食,品味其美好的教訓。那些嘗過蜜的人不需要進一步證明它是否甘甜,也無法被任何論證說服其相反;同樣,那些經歷過真理和敬虔力量的人,對兩者的樂趣都深感滿足;他們嘗過它們的甘甜,世上所有的無神論者及其詭辯,以及褻瀆者及其嘲諷,都無法改變他們的看法。

2. 它將非常有利可圖。蜜可能甘甜可口,但未必有益健康,然而智慧不僅有當下的甘甜,還有未來的報償。「你被允許吃蜜,它的美味吸引你;但你更有理由品味和消化智慧的訓誨,因為你若尋得,就必有賞賜;你將為你的樂趣得到報酬,而罪的僕人卻為他們的勞苦付出沉重代價。智慧確實讓你工作,但必有賞賜;它確實在你心中激發了巨大的期望,但你的勞苦和你的希望都不會落空;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ch. xxiii. 18),不,它將無限超越你的期望。」

防範嫉妒。 15 惡人哪,不要埋伏攻擊義人的住處;不要毀壞他的安息之所。 16 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這段話並非主要向惡人提出勸告(他們不接受教訓,ch. xxiii. 9),而是對他們的蔑視,以鼓勵那些受他們威脅的善人。在此可見: 1. 惡人對義人的圖謀,以及他們對這些圖謀所抱持的成功期望。他們的陰謀深遠:他們埋伏攻擊義人的住處,以為能指控其不義,或對其住處圖謀不軌;他們在門口埋伏,伺機捕捉他外出,如同大衛的迫害者(Ps. lix. 題注)。他們的希望高漲;他們毫不懷疑能毀壞他的安息之所,因為他軟弱無力支撐,因為他境況低微困苦,幾乎已經倒下。這一切都是蛇的後裔對女人的後裔古老仇恨的結果。嗜血者恨惡正直人。

2. 這些圖謀的愚蠢與挫敗。 (1) 義人,其毀滅曾被預期,卻能自我恢復。他七次跌入困境,但藉著上帝對其智慧和正直的護理賜福,他再次興起,看透了他的困境,並在之後看到更好的時光。義人跌倒,有時甚至七次跌倒,或許是因誘惑的突襲而犯下軟弱的罪;但他藉著悔改再次興起,在上帝那裡尋得憐憫,並重獲平安。 (2) 惡人,他曾期望看到義人的毀滅並推波助瀾,卻反而毀滅了自己。他被禍患傾倒;他的罪惡和困境是他徹底的毀滅。

17 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絆跌,你心裡不要快樂; 18 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他的怒氣從仇敵身上轉移。

這裡, 1. 我們被禁止從仇敵的困境中尋求快樂。如果有人曾對我們做過壞事,或者我們只是因為他們妨礙了我們或擋了我們的路而對他們懷有惡意,當他們遭受任何損害(假設他們跌倒)或任何危險(假設他們絆跌)時,我們敗壞的心太容易產生一種秘密的喜悅和滿足感——「啊哈!我們正希望如此;他們被困住了;曠野把他們關起來了」——或者,正如推羅對耶路撒冷所說的(Ezek. xxvi. 2):「她既被毀壞,我就必得飽足。」「人們希望在仇敵或競爭者的毀滅中報復或找到自己的利益;但你不要如此不人道;當你最壞的仇敵跌倒時,不要歡喜。」在上帝的仇敵被毀滅時,可以有聖潔的喜樂,因為這有助於上帝的榮耀和教會的福祉(Ps. lviii. 10);但對於我們仇敵的毀滅,我們絕不可歡喜;相反,我們必須與他們一同哭泣(如大衛,Ps. xxxv. 13, 14),而且要真誠,甚至不要讓我們的內心秘密地為他們的災難感到高興。

2. 這種快樂激怒上帝的原因被指定為禁令的理由:耶和華必看見,即使它只隱藏在心中,祂必不喜悅,就像一個明智的父親看到一個孩子為另一個孩子受懲罰而歡呼時會不喜悅一樣,他應該為此顫抖並引以為戒,不知道自己何時也會遇到同樣的情況,因為他常常應得如此。所羅門補充了一個針對個人的論證:「當你的仇敵跌倒時,你對他最大的善意莫過於為此歡喜;因為這樣,為了與你作對並惹惱你,上帝會將他的怒氣從他身上轉移;因為,正如人的怒氣不能成就上帝的義,所以上帝的義絕不是為了滿足人的怒氣,迎合他愚蠢的激情;祂寧願推遲執行祂的怒氣:不,這暗示著當祂將怒氣從他身上轉移時,祂會將怒氣轉向你,而顫抖的杯將會放在你手中。」

19 不要為作惡的人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 20 因為惡人必沒有賞賜;惡人的燈必熄滅。

這裡, 1. 他重複了之前給出的勸誡,不要嫉妒惡人在其邪惡道路上的享樂和成功。他引用了他父親大衛的話(Ps. xxxvii. 1)。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心懷不平,或使自己不安,無論上帝在祂的護理中做什麼,無論它與我們的觀點、利益和期望多麼不符,我們都必須順從。即使是令我們悲傷的事,也不可使我們心懷不平;也不可因為上帝是良善的,我們就對任何人懷有惡意。我們比祂更智慧或更公義嗎?如果惡人昌盛,我們也不可因此傾向於效法他們。

2. 他為這勸誡提供了一個理由,取自惡人所行道路的結局。不要嫉妒他們的昌盛;因為: (1) 其中沒有真正的幸福:惡人必沒有賞賜;他的昌盛只供他現時的生計;這些是他所能期望的一切好處:在報應的世界中,他沒有任何預定的賞賜。他已經得了他的賞賜(Matt. vi. 2)。他將一無所有。那些今生有份,卻必須活過今生的人,是不值得嫉妒的(Ps. xvii. 14)。 (2) 其中沒有持續性;他們的燈光輝煌,但它將很快熄滅,他們所有的安慰都將終結(Job xxi. 14; Ps. xxxvii. 1, 2)。

對官長的勸誡。 21 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和君王;不要與那些好變動的人來往: 22 因為他們的災難必忽然興起;耶和華和君王所施行的毀滅,誰能知道呢?

注: 1. 宗教與忠誠必須並行。作為人,我們的職責是尊崇我們的創造主,敬拜並敬畏祂,並時刻存敬畏之心;作為一個為互惠互利而組成的社群成員,我們的職責是忠誠並順服上帝所設立的政府(Rom. xiii. 1, 2)。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會出於對上帝的良心而忠誠;國中的敬虔者將是國中的安靜者;那些不敬虔的人,或者只在符合自身利益時才忠誠的人,並非真正忠誠。一個對上帝不忠的人,怎能對他的君王忠誠呢?如果兩者發生衝突,判例已定,我們必須順從上帝,而不是順從人。

2. 兩者中的革新都應當警惕。他沒有說不要與那些改變的人來往,因為可能有理由改變以求更好,而是說那些好變動的人,那些為了改變而改變的人,出於對現狀的不滿和對新奇的喜愛,或者渴望在渾水中摸魚:「不要與那些好變動的人來往」,無論是在宗教上還是在民事政府上;不要進入他們的秘密;不要與他們結黨,也不要進入他們邪惡的奧秘。

3. 那些不安分、好爭鬥、動盪不安的人,通常會在不知不覺中自招禍患:他們的災難必忽然興起。儘管他們以極其隱秘的方式進行他們的圖謀,但他們將被發現,並在他們意想不到的時候受到應得的懲罰。誰能知道上帝和君王將對那些藐視他們的人,以及那些與他們來往的人,施行的毀滅的時間和方式呢?

23 這些話也是智慧人的。審判時看人的情面是不好的。 24 對惡人說:「你是義人」的,眾民必咒詛他,列國必憎惡他; 25 但責備惡人的,必得喜悅,美好的福氣必臨到他們。 26 回答正直的,人必親他的嘴唇。

這裡有給智慧人,也就是法官和君王的教訓。正如臣民必須盡職盡責,順服官長,官長也必須在處理國家訴訟和當事人之間的案件時,盡職盡責地執行公義。這些是給他們的教訓。 1. 他們必須始終權衡案件的實質,而不受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影響:「審判時看人的情面是不好的」,這本身不好,也絕不會有好結果;其後果必然是歪曲正義,在法律和公平的幌子下行不義之事。一個好法官會知道真相,而不是看臉色,以至於偏袒朋友,在壞案件中幫助他,或者甚至省略任何可以為正義案件說或做的事情,即使那是仇敵的案件。

2. 他們絕不可縱容或鼓勵惡人行惡。官長在其位,傳道人在其位,都應當忠實地對待惡人,即使他是大人物或特別的朋友,也要定他的罪,向他指出其結局,並向他人揭露他,使他們可以避開他。但如果那些有職責向人們指出其過犯的人卻掩飾和縱容他們,如果他們為惡人開脫,更甚者,如果他們提拔他並與他為伍(這實際上是說「你是義人」),他們就理應被視為公共和平與福祉的敵人,而他們本應促進這些;眾民必咒詛他們,並對他們大聲斥責;甚至其他國家的人也必憎惡他們,視他們為卑鄙的背信者。

3. 他們必須制止並遏制一切欺詐、暴力、不公和不道德行為;儘管這樣做可能會得罪某些人,但他們將贏得上帝和人的喜悅。願官長、傳道人,以及有能力這樣做的私人,責備惡人,使他們悔改或蒙羞,他們將在自己心中得到安慰:「他們必得喜悅」,當他們的良心為他們作證,證明他們曾為上帝作證時;「美好的福氣必臨到他們」,上帝和善人的福氣;他們將被視為宗教的捍衛者和國家的愛國者。參見ch. xxviii. 23。

4. 他們必須始終根據公平作出判決(v. 26);他們必須「回答正直」,也就是說,根據法律和案件的真實實質發表意見並作出判決;凡這樣做的人,「人必親他的嘴唇」,也就是說,將愛戴和尊敬他,並服從他的命令,因為有忠誠之吻,也有情感之吻。同樣,在日常談話中,說話得體而真誠的人,也會贏得同伴的喜愛和尊敬。

27 你要在外頭預備你的工作,在田間為自己整理妥當,然後建造你的房屋。

這是管理家務的審慎法則;因為所有好人都應該是好管家,並審慎管理,這將防止許多罪惡、麻煩和對其職業的羞辱。 1. 我們必須將必需品置於便利品之前,不要將應用於家庭供養的錢財花在炫耀上。我們必須滿足於簡陋的住所,而不是缺乏或為足夠的食物而負債。 2. 我們必須等到有能力時才考慮建造:「首先在外頭的田間從事你的工作;讓你的土地整理妥當;照管你的農事,因為那是你賺取財富的來源;當你藉此賺取豐厚時,然後,也只有那時,你才可以考慮重建和美化你的房屋,因為那是你將花費金錢的地方。」許多人因將錢花在沒有收益的事情上而毀壞了他們的產業和家庭,在「不能完成」時就開始建造。有些人將其理解為勸告年輕人不要結婚(因為那樣就建造了房屋),直到他們在世上立足,並有足夠的財力舒適地供養妻子和孩子。 3. 當我們有任何重大計劃時,智慧的做法是預先考慮,並做好必要的準備,然後才開始工作,這樣,一旦開始,就不會因為缺乏材料而停滯不前。所羅門自己在建造上帝的殿時也遵循了這條規則;一切都準備就緒,然後才動工(1 Kings vi. 7)。

28 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你的鄰舍;也不可用嘴唇欺騙人。 29 不可說:「他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

這裡禁止我們在任何事上傷害我們的鄰舍,特別是在法律形式中,藉著: 1. 作為證人:「絕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任何人」,除非你所說的你確切知道是真實的,並且你有明確的呼召去作證。絕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任何人;因為接著說:「也不可用嘴唇欺騙人」;不可欺騙法官和陪審團,不可欺騙你所交往的人,使他們對你的鄰舍產生惡劣的看法。當你談論你的鄰舍時,不僅要說真話,還要小心,以免在你的說話方式中,暗示任何不真實的事情,從而藉著暗示或誇張來欺騙。

2. 作為原告或控訴人。如果需要對你的鄰舍提起訴訟或控告,絕不可出於報復之心。「不可說:『我決心要與他扯平:他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即使是正義的訴訟,當它以惡意進行時,也會變得不正義。「不可說:『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並讓他為此付出沉重代價;因為這是上帝的特權,我們必須將其交給祂,不可僭越祂的寶座,或從祂手中奪走祂的工作。如果我們執意要自己裁決,並在自己的案件中作判官,我們就喪失了向上帝審判台申訴的權利;因此我們不可為自己報仇,因為祂說:『伸冤在我。』」

懶惰人的葡萄園。 30 我經過懶惰人的田地,又經過無知人的葡萄園; 31 看哪,荊棘遍地,蒺藜遮蓋了地面,石牆也坍塌了。 32 我看見了,就仔細思想;我看了,就得了教訓。 33 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 34 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來到,你的缺乏就必如帶兵器的人來到。

這裡, 1. 所羅門對懶惰人的田地和葡萄園的觀察。

第24章_2

他並非刻意去觀看,而是路過時,觀察到這片土地的肥沃,這對旅行者來說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同時也觀察到他子民對土地的管理方式,這對執政者來說也是理所當然的。他將目光投向一片田地和一個葡萄園,它們與眾不同。因為,儘管土壤肥沃,但裡面除了荊棘和蕁麻之外,什麼都沒有生長,而且不是零星幾株,而是雜草叢生。即使有任何果實,也會被野獸吃光,因為沒有圍籬:石牆已經倒塌。

請看那咒詛對土地的影響(Gen. iii. 18):「地必為你長出荊棘和蒺藜」,除非你辛勤耕耘,否則一無所有。請看農夫的職業對世界是何等大的祝福,若沒有農夫,這片土地,甚至迦南本身,都將成為荒野。國王自己也靠田地供應,但如果上帝不教導農夫智慧和勤奮來清理土地、栽種、播種和圍籬,他將會得到很差的服務。請看有些人即使在處理世俗事務上,也存在多麼大的差異,以及有些人多麼不顧自己的名譽,毫不介意將自己的懶惰,透過其明顯的影響,向所有路過的人宣告,並因鄰居的勤奮而蒙羞。

2. 他對此所作的反思。他稍作停頓,仔細思考,再次審視,並從中獲得教導。他沒有對地主發出任何激烈的指責,沒有辱罵他,而是努力從這次觀察中獲益,並藉此激勵自己勤奮。

注:那些要教導別人的人,自己必須先接受教導;而教導不僅可以從我們所讀所聽的獲得,也可以從我們所見的獲得;不僅可以從我們所見的上帝的作為獲得,也可以從我們所見的人的行為獲得;不僅可以從人的良好行為獲得,也可以從人的不良行為獲得。普魯塔克記載了老加圖的一句話:「智者從愚者身上獲益,比愚者從智者身上獲益更多;因為智者會避免愚者的錯誤,但愚者卻不會模仿智者的美德。」所羅門認為他從這景象中獲得了教導,儘管這並沒有給他帶來任何新的觀念或教訓,而只是提醒他自己以前曾作過的一個觀察,即懶惰者的荒謬愚蠢(當他有必要的工作要做時,卻在床上打瞌睡,喊著:「再睡一會兒,再打個盹兒」,然後又會再多睡一會兒,直到他睡得兩眼昏花,非但沒有像智者那樣因睡眠而精力充沛,反而變得遲鈍、麻木、一無是處),以及隨之而來的必然的悲慘:他的貧窮如行路人般臨到;它不斷地向他逼近,很快就會降臨在他身上,而匱乏則像武裝強盜一樣,不可抗拒地抓住他,將他所有的一切都剝奪。

現在,這不僅適用於我們的世俗事務,以顯示懶惰是多麼可恥,對家庭是多麼有害,也適用於我們靈魂的事務。

注: (1) 我們的靈魂是我們的田地和葡萄園,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照管、耕耘和保守。它們有能力透過良好的管理而得到改善;從中可以獲得豐盛的果實,歸算到我們的帳上。我們受託管理它們,直到我們的主再來;我們需要為它們付出大量的關懷和辛勞。 (2) 這些田地和葡萄園常常處於非常糟糕的狀態,不僅沒有結出果實,而且雜草叢生,長滿了荊棘和蕁麻(那些抓撓、刺痛、放縱的私慾和情慾,驕傲、貪婪、肉慾、惡意,這些都是未成聖的心所產生的荊棘和蕁麻,野葡萄),沒有防範敵人的守衛,石牆倒塌,一切都暴露無遺,任人踐踏。 (3) 凡是這樣的情況,都是由於罪人自己的懶惰和愚蠢。他是一個懶惰者,喜歡睡覺,厭惡勞動;他缺乏悟性,既不明白自己的職責,也不明白自己的利益;他完全被迷惑了。 (4) 其結果必然是靈魂及其一切福祉的毀滅。這是永恆的匱乏,像武裝強盜一樣臨到它。我們知道那惡僕和懶惰的僕人所被分配的地方。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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