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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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第十五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五章

民數記 第十五章

本章主要論及獻祭與供物,夾在兩次叛逆事件之間(一次在第十四章,另一次在第十六章),旨在表明這些律法制度預表了基督將為悖逆之人所領受的恩賜(詩篇 68:18)。在前一章中,以色列人因悖逆激怒了上帝,上帝決意毀滅他們,並以在曠野滅亡的刑罰作為祂烈怒的標誌。然而,因著摩西的代求,祂說:「我已赦免了。」為表明這恩惠,本章重複並解釋了一些關於獻祭的律法,以顯示儘管他們正經歷嚴峻的管教,上帝仍與他們和好,並未將他們逐出聖約群體。本章內容如下:一、關於素祭和奠祭的律法(第 1-12 節),適用於以色列人和寄居者(第 13-16 節),以及關於初熟麵團舉祭的律法(第 17-21 節)。二、關於誤犯之罪的獻祭律法(第 22-29 節)。三、對擅敢犯罪的懲罰(第 30-31 節),並以一個犯安息日者的例子說明(第 32-36 節)。四、關於衣裳邊緣繸子的律法,作為提醒(第 37 節及以後)。

關於獻祭的律法 (主前 1490 年)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進入我所賜給你們居住之地, 3 若要向耶和華獻火祭,無論是燔祭,是為還願,是甘心獻的,或在你們的節期獻的,為作馨香之祭獻給耶和華,或是從牛群,或是從羊群中取來, 4 那獻祭的,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並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素祭,獻給耶和華。 5 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奠祭,與燔祭或祭物一同獻上,為一隻羊羔。 6 若是為一隻公綿羊,就要預備細麵伊法十分之二,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作素祭。 7 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8 你若預備一隻公牛作燔祭,或是為還願,或是作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9 就要將細麵伊法十分之三,並油半欣,調和作素祭,與公牛一同獻上。 10 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獻為火祭,作馨香之祭獻給耶和華。 11 這樣,為一隻公牛,或一隻公綿羊,或一隻羊羔,或一隻山羊,都要照樣辦理。 12 你們要照所預備的數目,為每一個照數辦理。 13 凡本地人,都要這樣辦理,獻火祭作馨香之祭獻給耶和華。 14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或在你們世世代代中,有人要向耶和華獻火祭作馨香之祭,他也要照你們所行的辦理。 15 會眾必有同一條例,為你們和那寄居的外人,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條例:你們在耶和華面前怎樣,那寄居的也要怎樣。 16 你們和那寄居的,必有同一條律法,同一條例。」 1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8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進入我所領你們去的那地, 19 吃那地的糧食時,就要向耶和華獻舉祭。 20 你們要將初熟的麵團作餅,獻為舉祭;你們獻禾場的舉祭怎樣,也要照樣獻這舉祭。 21 你們世世代代要將初熟的麵團獻給耶和華作舉祭。」

一、關於素祭和奠祭的完整指示,這些是所有動物祭的附屬品。這條律法的開頭非常令人鼓舞:「你們進入我所賜給你們居住之地,你們就要這樣行」(第 2 節)。這清楚地暗示,儘管上帝對他們作出了判決,祂仍與他們和好;而且,儘管他們傾向於悖逆祂,祂仍會將應許之地賜給他們的後裔。他們可能認為,遲早會因某種過失而遭遇致命的後果,像上一代人那樣永遠被排除在外;但這暗示著一種確信,他們將被保守,不至於激怒上帝到足以喪失產業的地步;因為這條律例假定他們中有些人將在適當的時候進入迦南。素祭有兩種:有些是單獨獻的,關於這些的律法記載在利未記 2:1 及以後。另一些是附加在燔祭和平安祭上的,並經常伴隨它們,這裡給出的就是關於這些的指示。既然承認的祭物(第 3 節所列舉的)旨在作為上帝餐桌上的食物,那麼無論肉食是什麼,都應有充足的餅、油和酒的供應。所羅門聖殿的供應者預備了「細麵」(列王紀上 4:22)。上帝的家理應豐盛,祂的餐桌上應有餅和肉,祂的杯應滿溢。在我父的家裡,糧食充足。這條律法的目的是指導素祭和奠祭與其所附屬的各種祭物應有的比例。如果祭物是羊羔或山羊,那麼素祭必須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即一俄梅珥,約五品脫;這必須與油一欣四分之一(一欣約五夸脫)調和;奠祭必須是等量的酒,約一夸脫半品脫(第 3-5 節)。如果祭物是公綿羊,素祭則加倍,細麵伊法十分之二,約五夸脫,並油一欣三分之一(對他們來說,油就像我們的奶油)調和;奠祭也是等量的酒(第 6-7 節)。如果祭物是公牛,素祭則加三倍,三俄梅珥,並油五品脫,奠祭也是等量的酒(第 8-10 節)。無論是個人獻祭還是會眾共同獻祭,每種祭物都應如此。默想:我們的宗教事奉應當受其他規則的約束,也應受比例原則的約束。

二、本地人和寄居者在此事上與其他事務一樣,被置於同一水平(第 13-16 節):「你們和那歸化猶太教的寄居者,必有同一條律法。」現在,1. 這是在邀請外邦人歸化,接受真神的信仰和敬拜。在民事事務上,寄居者與生來為以色列人之間存在差異,但在屬神的事上則不然;「你們在耶和華面前怎樣,那寄居的也要怎樣」,因為在祂那裡沒有偏待人。參見以賽亞書 56:3。2. 這要求猶太人善待寄居者,不可欺壓他們,因為他們看到寄居者蒙上帝接納。宗教上的相通是相互情感的巨大紐帶,應當消除一切仇恨。3. 這對猶太人的驕傲是一種挫折,他們容易因其與生俱來的特權而自高自大。「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上帝讓他們知道,外邦人的子孫在祂面前與雅各的子孫同樣受歡迎;任何人的出身或家世,在蒙上帝接納的事上,都不會對他有利或有害。這也暗示,正如信主的外邦人應被視為以色列人,不信的以色列人也應被視為外邦人。4. 這預示著外邦人蒙召,並被接納進入教會。如果律法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所作的區別如此之小,那麼福音所作的區別就更小了,福音拆毀了隔斷的牆,使兩者在一次獻祭中與上帝和好,而無需遵守律法儀式。

三、關於將初熟麵團獻給耶和華的律法。這條律法,如同前一條,建立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的令人欣慰的假設之上(第 18 節)。當他們靠嗎哪為生時,無需如此明確地承認上帝對他們日用飲食的所有權,以及他們對祂的依賴,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了一切;但在迦南,他們將吃自己勞動的果實,上帝要求他們承認祂是他們的地主和偉大的施恩者。他們不僅要將田裡初熟的穀物和十分之一獻給祂(這些已經被保留了);而且當他們將穀物帶回家中,放在揉麵盆裡,幾乎準備好擺上餐桌時,上帝必須得到進一步的承認貢物,即他們麵團的一部分(猶太人說至少是整團麵的四十分之一)必須舉起或獻給上帝(第 20-21 節),祭司則將其用於其家庭。這樣,他們必須承認他們對上帝日用飲食的依賴,即使他們家中已有食物;他們那時必須等候上帝,以舒適地享用它;因為我們讀到,有些東西被帶回家,但上帝卻吹散了它,結果所剩無幾(哈該書 1:9)。基督教導我們禱告,不是「賜給我們今年的收成」,而是「賜給我們今日的日用飲食」。上帝藉著這條律法對百姓說,就像先知很久以後對撒勒法的寡婦說的(列王紀上 17:13):「你先為我作一個小餅。」這項獻祭在以西結異象聖殿的律法中明確保留,並且是一條帶有家庭祝福應許的誡命(以西結書 44:30):「你們要將初熟的麵團給祭司,好使祝福臨到你的家。」因為當上帝從我們的產業中得到祂應得的份時,我們就可以期待從我們所得的份中得到安慰。

誤犯之罪的獻祭 (主前 1490 年)

22 「你們若有錯誤,沒有遵行耶和華曉諭摩西的這一切誡命, 23 就是耶和華藉摩西的手所吩咐你們的一切,從耶和華吩咐摩西之日起,以及你們世世代代以後的一切誡命, 24 若是會眾因無知而犯了任何罪,沒有被會眾知道,那麼全會眾就要獻一隻公牛犢作燔祭,作馨香之祭獻給耶和華,並照例獻上素祭和奠祭,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5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無知之罪;他們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並將贖罪祭獻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的無知之罪。 26 這樣,以色列全會眾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都必蒙赦免,因為全體百姓都是在無知中犯了罪。 27 若有任何個人因無知而犯罪,他就要獻一隻一歲的母山羊作贖罪祭。 28 祭司要為那因無知而犯罪的人贖罪,當他在耶和華面前因無知而犯罪時,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 29 你們為那因無知而犯罪的人,無論是生在以色列人中間的,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都必有同一條律法。」

在此,我們有關於誤犯之罪的獻祭律法;猶太人將其理解為因教師錯誤而犯的偶像崇拜或錯誤敬拜。這裡假設的情況是他們「沒有遵行這一切誡命」(第 22-23 節)。如果他們在承認的獻祭上有所疏忽,沒有按律法獻上,那麼他們就必須獻上贖罪祭,即使這種疏忽是出於健忘或錯誤。如果他們在儀式的一個部分上失敗了,他們就必須通過遵守另一個部分來彌補,這在本質上是一種補救性的律法。1. 這裡提出的是因無知而犯的國家性罪行,並因普遍的錯誤而成為慣例(第 24 節)——「會眾」,即全體百姓,正如第 25 節所解釋的:「以色列全會眾」。禮儀性的規定如此眾多且多樣,很容易想像,其中一些會逐漸被遺忘和廢棄,特別是前面關於麵團舉祭的規定:現在,如果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查閱律法時,發現對那項或任何其他規定普遍存在疏忽,那麼就必須為全會眾獻祭,這種疏忽將被赦免(第 25-26 節),而不會像它應得的那樣,受到某些國家性審判的懲罰。按照「照例」或「條例」獻祭,顯然是指一條先前的律例,這裡只是重複;那裡被稱為「贖罪祭」的公牛(利未記 4:13, 21),在這裡被稱為「燔祭」(第 24 節),因為它被完全焚燒,雖然不是在祭壇上,而是在營外。這裡還加上了「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根據這條律法,我們發現希西家為他父親統治期間的錯誤贖罪,獻上了「七隻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羊羔,七隻公山羊」,作為「為國、為聖所、為猶大」的「贖罪祭」(歷代志下 29:21),並「為以色列全體」(第 24 節)。我們也發現被擄歸回後也有類似的舉動(以斯拉記 8:35)。2. 這裡也假設是個人的情況:「若有任何個人因無知而犯罪」(第 27 節),疏忽了其職責的任何部分,他必須獻上祭物,正如利未記 4:27 及以後所規定的。這樣,就為「那因無知而犯罪的人」贖罪,當他「在耶和華面前因無知而犯罪時」(第 28 節)。默想: (1) 誤犯之罪需要贖罪;因為,雖然無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藉口,但它不能使那些本應知道主旨意卻沒有遵行的人稱義。大衛禱告求潔淨他的「隱而未現的過犯」,即他自己沒有意識到的罪,他所不明白的錯誤(詩篇 19:12)。(2) 誤犯之罪將藉著基督這偉大的祭物而蒙赦免,祂一次獻上自己,在十字架上,似乎藉著那禱告解釋了祂獻祭的意圖:「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保羅似乎也暗示了這條關於誤犯之罪的律法(提摩太前書 1:13):「我反得了憐憫,因為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這條為誤犯之罪贖罪的律法明確延伸到那些對以色列國籍陌生的人(第 29 節),但被假定為「歸義者」,這對外邦人來說是個好兆頭。因此,亞伯拉罕的祝福臨到外邦人。

擅敢犯罪者的命運 (主前 1490 年)

30 「但那擅敢行事的人,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寄居的,他都褻瀆耶和華;那人必從他百姓中剪除。 31 因為他藐視耶和華的話,違背祂的誡命,那人必全然剪除;他的罪孽必歸到他身上。」 32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 33 那些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亞倫和全會眾那裡。 34 他們把他收押起來,因為沒有說明該如何處置他。 35 耶和華對摩西說:「那人必被處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打死他。」 36 於是全會眾把他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他就死了;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在此,我們看到:一、對擅敢犯罪者的一般性判決。1. 那些「高舉手臂」(原文短語,第 30 節)犯罪的人,應被視為擅敢犯罪者,即公然對抗上帝的權威,將自己的私慾與上帝的權威相提並論,為犯罪而犯罪,違背律法的誡命,藐視刑罰,與上帝爭戰,挑戰祂盡其所能;參見約伯記 15:25。這不僅是明知故犯,更是蓄意違背上帝的旨意和榮耀。2. 如此犯下的罪惡極其邪惡。這樣違背誡命的人,(1) 「褻瀆耶和華」(第 30 節);他盡其所能地說上帝的壞話,而且極其不公。擅敢犯罪的言語是:「永恆的真理不值得相信,萬有的主不值得順服,全能的權柄不值得敬畏或信賴。」它將愚昧歸於無限的智慧,將不義歸於天地間公義的審判者;這就是故意犯罪的惡毒。(2) 他「藐視耶和華的話」(第 31 節)。有些人雖然在許多方面未能完全遵行上帝的話,但仍對其極為珍視,並認為律法是尊貴的;但擅敢犯罪者卻藐視它,認為自己太偉大、太良善、太聰明,不應受其管轄。「全能者是誰,我們為何要事奉祂?」無論罪本身是什麼,都是這種抗命行為招致了咒詛。這是罪上加叛逆,如同行邪術;頑梗如同拜偶像。3. 對這樣的人所作的判決是可怕的。這些罪沒有留下任何祭物;律法沒有提供:「那人必從他百姓中剪除」(第 30 節),「全然剪除」(第 31 節);為了使上帝永遠被稱義,罪人永遠蒙羞,他的「罪孽必歸到他身上」,這足以使他沉淪到最深的地獄。猶太拉比們就是這樣理解的,即「罪孽將在靈魂被剪除後仍附著於其上,那人將在審判大日為其罪交賬。」或許這種罪行可能不會使犯罪者受到民事長官的懲罰,但如果它是擅敢而為的,上帝自己就會親自懲罰,落入祂手中是可怕的事。在新約中,我們發現對褻瀆聖靈和完全背棄基督教信仰的人,也有類似的判決,將他們排除在偉大祭物的任何益處之外。

二、安息日犯規的擅敢犯罪的一個具體例子。1. 罪行是在安息日撿柴(第 32 節),很可能是為了生火,而他們被命令在前一天烘烤和烹煮他們所需用的東西(出埃及記 16:23)。這似乎只是一個小罪,但它卻是違反安息日律法,因此是對創造主的一種默示性輕蔑,安息日是為祂的榮耀而設立的,也是對整個律法的一種侵犯,安息日旨在作為律法的圍籬。從上下文來看,這顯然是擅敢而為,是對律法和立法者的冒犯。2. 犯罪者被拘捕(第 33-34 節)。那些發現他「撿柴」的人,出於對安息日榮耀的熱心,將他「帶到摩西、亞倫和全會眾那裡」,這暗示著由於是安息日,會眾當時正聚集在摩西和亞倫那裡,接受他們的教導,並與他們一同進行宗教敬拜。看來,即使是普通的以色列人,儘管他們中間有許多不當之處,卻不願容忍安息日被褻瀆,這是一個好兆頭,表明他們尚未完全離棄上帝,也尚未完全被上帝離棄。3. 上帝被諮詢,「因為沒有說明該如何處置他」。律法已經將褻瀆安息日定為死罪(出埃及記 31:14,民數記 35:2);但他們對罪行(他所做的這件事是否應被視為褻瀆)或刑罰(他應當受何種死刑)感到疑惑。上帝是審判者,他們將此案呈到祂面前。4. 判決已下;囚犯被判為安息日犯規者,符合該律法的意圖,因此他必須被處死;為了顯示罪行之大,以及上帝對此何等不悅,並使其他人聽見而懼怕,不再擅敢如此行,為他指定了被認為最可怕的死刑:他必須「用石頭打死」(第 35 節)。默想:上帝對祂安息日的榮耀是嫉妒的,無論人怎麼做,祂都不會將那些褻瀆安息日的人視為無罪。5. 判決後執行了刑罰(第 36 節)。他被「會眾用石頭打死」。盡可能多的人參與了執行,這樣,至少那些曾向這位安息日犯規者投擲石頭的人,可能會害怕違反安息日。這暗示著公然褻瀆安息日是一種應當受到民事長官懲罰和制止的罪行,民事長官就其公開行為而言,是兩塊法版(十誡)的守護者。參見尼希米記 13:17。人們可能會認為,無論在哪一天撿幾根柴,都不會有什麼大害,但上帝旨在對這樣做的人施以懲罰,作為對我們所有人的永久警告,要我們認真遵守安息日。

關於繸子的律法 (主前 1490 年)

3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38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的邊上作繸子,又在繸子上釘一根藍色的帶子。 39 這繸子必作你們的記號,使你們看見就記念耶和華的一切誡命,並遵行;不隨從自己的心和自己的眼目行邪淫, 40 使你們記念,遵行我一切的誡命,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 41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上帝: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律法剛才為無知和軟弱之罪的赦免作了規定;現在這裡提供了一種防止此類罪行的辦法。他們被命令在衣服的邊緣作繸子,這些繸子將作為他們職責的提醒,使他們不致因健忘而犯罪。1. 所指定的記號是絲線、麻線或毛線的繸子,或是衣服底部散開的邊緣,並在頂部繫上一條藍色的帶子以固定(第 38 節)。猶太人是一個特殊的民族,他們在服裝和飲食上都與鄰居有所區別,並藉著這些微小的獨特之處,被教導在更大的事情上不要效法外邦人的方式。同樣,他們無論身在何處,都宣稱自己是猶太人,表明他們不以神和祂的律法為恥。我們的救主,生在律法之下,也穿戴這些繹子;因此我們讀到祂衣服的繸子或邊緣(馬太福音 9:20)。法利賽人將這些邊緣加寬,以便被認為比其他人更聖潔和虔誠。經文匣是不同的東西;那些是他們自己的發明,而繸子則是神聖的制度。今天的猶太人仍然佩戴它們,當他們佩戴時說:「願那使我們歸於祂自己,並命令我們佩戴繸子的主蒙福。」2. 其目的是提醒他們,他們是一個特殊的民族。它們不是為了裝飾衣服而設立的,而是「提醒他們純潔的心」(彼得後書 3:1),使他們「看見繸子就記念誡命」。許多人看著他們的飾物來滋養他們的驕傲,但他們必須看著這些飾物來喚醒他們的良心,使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職責,使他們的信仰時刻圍繞著他們,使他們無論走到哪裡,都像穿著衣服一樣,將信仰帶在身邊。如果他們受誘惑犯罪,繸子就會提醒他們不要違背上帝的誡命:如果一項職責在適當的時候被遺忘,繸子就會提醒他們。這項制度,雖然不是對我們的強制,卻是對我們的教導,要我們時刻「記念耶和華我們上帝的誡命」,使我們「遵行」,將它們珍藏在記憶中,並在需要時將它們應用於具體情況。它特別旨在防止偶像崇拜:「不隨從自己的心和自己的眼目行邪淫」,在你們的宗教敬拜中。然而,它也可以延伸到整個生活,因為沒有什麼比「隨從自己的心」和「隨從自己的眼目」行事更違背上帝的榮耀和我們真正的利益了;因為「人心所想的都是惡的」,「眼目的情慾」也是如此。在重複了一些禮儀性規定之後,本章以那條偉大而根本的宗教律法作結:「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上帝」——從罪中潔淨,並真誠地獻身於祂的事奉;而所有誡命的偉大理由則一再被強調:「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如果我們更堅定地相信,更頻繁、更認真地思考,上帝是主,是我們的上帝和救贖主,我們就會看到自己有責任、有利益、有感恩地遵守祂的一切誡命。

第16章_1

民數記 第十六章

本章所載歷史的日期完全不確定。這些叛變很可能發生在他們從加低斯巴尼亞返回之後,當他們被「固定」(如果我可以這樣說)在曠野漂流,並開始將此視為他們的定居點時。新律法頒布之後,隨即發生了新的叛亂故事,彷彿罪惡藉著誡命變得更加罪大惡極。這裡有:

一、可拉、大坍和亞比蘭發動了一場大膽而危險的叛亂,反對摩西和亞倫(第1-15節)。  1. 可拉和他的同夥爭奪祭司職分,反對亞倫(第3節)。摩西與他們理論,並訴諸上帝來裁決爭議(第4-11節)。  2. 大坍和亞比蘭與摩西爭吵,拒絕服從他的召喚,這使摩西非常悲傷(第12-15節)。

二、那些自稱擁有祭司職分的人,按照命令在上帝面前莊嚴地出現,耶和華的榮光公開顯現,如果摩西和亞倫沒有代求,這榮光本會吞滅整個會眾(第16-22節)。

三、爭議的裁決和叛亂的鎮壓,藉著叛亂者的被剪除。  1. 那些在帳棚裡的人被活埋(第23-34節)。  2. 那些在會幕門口的人被火吞滅(第35節),他們的香爐被保存下來作為紀念(第37-40節)。

四、百姓再次叛亂(第41-43節)。  1. 上帝藉著瘟疫止住了叛亂(第45節)。  2. 亞倫藉著獻香止住了瘟疫(第46-50節)。

記載這個故事的方式和方法清楚地表明,當時的騷動非常劇烈。可拉、大坍和亞比蘭。(主前1490年)

1. 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與流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以及比勒的兒子安,帶領人起來。 2. 他們在摩西面前起來,還有以色列人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都是會眾中有名望的,是會中選出來的領袖。 3. 他們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對他們說:「你們擅自專權,因為全會眾都是聖潔的,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何高抬自己,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 4. 摩西聽見這話,就俯伏在地。 5. 他對可拉和他的同夥說:「到了明天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他的,誰是聖潔的,必使那人親近他;他所揀選的,他必使那人親近他。 6. 你們要這樣行:可拉和你的全會眾,都要拿香爐來, 7. 明天在耶和華面前把火盛在爐中,把香放在其上。耶和華所揀選的人,那人就是聖潔的。利未的子孫哪,你們擅自專權了!」 8. 摩西又對可拉說:「利未的子孫哪,我求你們聽我的話! 9. 以色列的上帝將你們從以色列會眾中分別出來,使你們親近他,辦理耶和華帳幕的事,又站在會眾面前事奉他們,這在你們看為小事嗎? 10. 他使你,又使你所有的利未弟兄與你一同親近他,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分嗎? 11. 因此,你和你的全會眾都聚集攻擊耶和華。亞倫算什麼,你們竟向他發怨言呢?」

一、關於叛亂者的記載,他們是誰,他們是什麼樣的人。不像以前,叛亂者是烏合之眾和社會底層的人,因此從未被點名;這次卻是顯赫有地位的人。可拉是首領:他組織並領導了這個派系;因此,這被稱為「可拉的背叛」(猶大書11)。他是摩西的堂兄弟,他們是兄弟的兒子,然而親密的關係並不能阻止他對摩西的傲慢和無禮。不要覺得奇怪,如果一個人的仇敵是「自己家裡的人」。與他一同加入的是大坍和亞比蘭,他們是雅各長子流便支派的首領。可拉可能對亞倫被提升為祭司職分以及以利撒番被立為哥轄族的首領(民數記3:30)感到不滿;流便人或許也對猶大支派在營中獲得首要榮譽感到憤怒。安(第1節)被提及為派系的首領之一,但在整個故事中此後再未出現,這或許是因為,如有些人所想,他悔改並離開了他們,或者因為他不像大坍和亞比蘭那樣引人注目。哥轄人與流便人紮營在會幕的同一側,這或許給了可拉機會將他們拉攏進來,因此猶太人說:「禍哉惡人,禍哉他的鄰舍」,因為鄰舍有被他感染的危險。而且,這些人本身就是「有名望的人」,他們誘惑了「二百五十個會眾的首領」(第2節)加入陰謀;他們很可能是長子,或至少是家族首領,在亞倫被提升之前,他們自己曾辦理聖事。默想:偉人的驕傲、野心和競爭,歷來都是教會和國家許多禍患的根源。願上帝藉著他的恩惠使偉人謙卑,如此,主啊,願我們在世的日子有平安!有名望的人,如這裡所描述的,是舊世界的大罪人(創世記6:4)。他們所擁有的名聲和榮譽並不能滿足他們;他們已經很高,卻想更高,因此這些有名望的人變得聲名狼藉。

二、叛亂者的抗議(第3節)。他們所爭執的是祭司職分歸於亞倫及其家族的設立,他們認為這對摩西來說是過大的榮譽,對亞倫來說是過大的接受,因此他們都被指控為篡權:「你們擅自專權了」;或者說:「你們已經專橫了這麼久,現在該考慮把你們的職位讓給那些有同樣權利、同樣能勝任的人了。」

1. 他們驕傲地誇耀會眾的聖潔和上帝在他們中間的同在。「他們『都是聖潔的,每一個人都是』,和亞倫一樣適合獻祭,也像以前的家族首領一樣,而且『耶和華在他們中間』,引導並認可他們。」他們幾乎沒有理由誇耀百姓的純潔或上帝的恩惠,因為百姓曾如此頻繁、如此近地被罪玷污,現在正承受上帝不悅的標記,這本應使他們感謝有祭司在他們和上帝之間作中保;但他們卻嫉妒祭司。

2. 他們不公正地指控摩西和亞倫將榮譽歸於自己,然而顯而易見,他們是被上帝呼召擔任此職的(希伯來書5:4),這是無可辯駁的。因此,他們要麼根本不要祭司,不要任何政府,沒有人在民事或聖事上作領袖,沒有人高於會眾,要麼他們不願順從上帝所設立的政府體制。在此可見: (1) 那些主張平均主義、藐視權柄、抵擋上帝所設立權力的人,他們是何等的心態;他們是驕傲、嫉妒、野心勃勃、動盪不安、邪惡和不講理的人。 (2) 即使是最好、最有用的人,也可能從他們所服務的人那裡得到何種待遇。如果那些擁有最佳權利的人被描繪成篡權者,那些治理得最好的人被描繪成暴君,那麼他們就應該回想摩西和亞倫也曾遭受這樣的辱罵。

三、摩西在他們的抗議被公開時的行為。他如何應對?

1. 他「俯伏在地」(第4節),如同之前(民數記14:5)。他以此表明他多麼願意順從他們,多麼樂意辭去他的職位,如果這與他對上帝的職責以及對所託付的信任忠誠一致的話。他也藉此禱告求問上帝,在這悲傷的時刻該說什麼、該做什麼。他不會在這樣謙卑並平靜自己的心靈(這心靈本來會開始發熱)並從上帝那裡得到指示之前,就對他們說話。在這種情況下,「智慧人的心」會「思想如何回答」,並向上帝求問。

2. 他同意將此事交由上帝裁決,讓他來決定,因為他深信自己職位的正當性,但如果上帝認為合適,他也樂意辭職,以滿足這些不滿的百姓對另一項任命的要求。正直的事業不怕迅速的審判;「到了明天」就讓它進行吧(第5-7節)。讓可拉和他的同夥帶著他們的香爐,在耶和華面前獻香,如果他證明悅納他們,那就好;摩西現在和以前一樣,如果上帝願意,他樂意讓所有耶和華的百姓都成為祭司,就像以前他樂意讓他們都成為先知一樣(民數記11:29)。但是,如果上帝在訴諸他之後(毫無疑問他會這樣做)決定支持亞倫,他們就會發現進行這個實驗極其危險:因此他將此事推遲到明天,以試探他們是否在睡了一覺之後會放棄,並放下他們的訴求。

3. 他與他們公平地辯論,如果可能的話,在訴諸上帝的審判之前,用公正的理由平息叛亂,因為他知道那時這將以申訴者的混亂告終。   (1) 他稱他們為「利未的子孫」(第7節,又第8節)。他們是他的本支派,不,他們是上帝的支派;因此,他們這樣反叛上帝和他,就更糟糕了。不久前,利未的子孫在金牛犢事件中勇敢地站在上帝一邊,並因此獲得了不朽的榮譽;難道那些當時唯一無辜的人,現在卻成為主要的罪犯,失去他們所贏得的一切榮譽嗎?上帝的禾場上會有這樣的糠秕嗎?利未人,卻是叛徒?   (2) 他將他們的指控反駁到他們自己身上。他們不公正地指控摩西和亞倫擅自專權,儘管他們所做的只是上帝所吩咐的;不,摩西說:「利未的子孫哪,你們擅自專權了。」默想:那些擅自控制和反駁上帝任命的人,就是擅自專權了。我們只要順服就夠了;發號施令就太多了。   (3) 他向他們展示了他們作為利未人所擁有的特權,這對他們來說已經足夠了,他們不需要覬覦祭司的榮譽(第9、10節)。他提醒他們,他們作為利未人所被提升的榮譽是多麼偉大。    [1] 他們「從以色列會眾中分別出來」,與他們區分開來,地位高於他們;他們不應抱怨亞倫的家族被提升到他們之上,而應當感謝他們的支派被提升到其他支派之上,儘管他們在各方面都與其他支派平等。默想:適當地思考有多少人在我們之下,將有助於我們不嫉妒那些在我們之上的人。我們不應為任何人在榮譽、權力、財產、利益、恩賜、恩典或用處上比我們優先而煩惱,反而有理由感謝上帝,如果我們這些比最小的還小的人,沒有被排在最後。許多人或許值得更好的待遇,卻沒有得到那麼好的提升。    [2] 他們被分別出來,享有非常偉大而寶貴的榮譽。     首先,「親近上帝」,比普通的以色列人更親近,儘管他們也是親近上帝的子民;任何人越親近上帝,他們的榮譽就越大。     其次,「辦理帳幕的事」。能夠搬運聖所的器皿,並參與帳幕的任何事奉,這本身就是足夠的榮譽。事奉上帝不僅是完全的自由,更是崇高的晉升。     第三,「站在會眾面前事奉他們」。默想:真正偉大的人是服務大眾的人,而上帝的僕人的榮譽就是作教會的僕人;不,更增添他們尊嚴的是,    [3] 是以色列的上帝親自將他們分別出來的。是他的行動和作為將他們安置在他們的位置上,因此他們不應心懷不滿:同樣,也是他將亞倫安置在他的位置上,因此他們不應嫉妒他。   (4) 他定他們的罪,說他們輕視這些特權:「這在你們看為小事嗎?」彷彿他說:「你們這些人最不應該嫉妒亞倫的祭司職分,因為在他被提升到那個榮譽的同時,你們也被指定了另一個依附於它的榮譽,並藉著他而發光。」默想:    [1] 親近以色列上帝的特權本身並非小事,因此在我們看來也不應是小事。對於那些忽視親近上帝的機會,對此漫不經心、形式化,將其視為任務而非樂趣的人,我們可以恰當地提出這個問題:「上帝使你們成為親近他的子民,這在你們看為小事嗎?」    [2] 那些覬覦並篡奪被禁止的榮譽的人,是對他們被允許的榮譽極大的輕蔑。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上帝認為適合我們、也認為我們適合的聲譽,而且遠比我們應得的更好;我們應該滿足於此,而不是像這些人一樣,「行事為人過於高傲」:「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分嗎?」他們不會「承認」他們在尋求它,但摩西看出他們心裡有這個念頭;律法對那些在祭壇事奉的人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因此他們會爭取這個職位。   (5) 他將他們的叛亂解釋為反叛上帝(第11節);當他們假裝維護以色列上帝的聖潔和自由時,他們實際上是在反抗以色列的上帝:「你們都聚集攻擊耶和華。」默想:那些與上帝的律例和護理作對的人,無論他們假裝什麼,無論他們是否意識到,實際上都是與他們的創造主作對。那些抵擋受他委託的人,就是抵擋君王:因為,唉!摩西說:「亞倫算什麼,你們竟向他發怨言呢?」如果發怨言和抱怨的人會考慮到他們所爭執的工具只是上帝所使用的工具,他們只是上帝所造的,不多不少,不好不壞,他們就不會如此大膽和隨意地批評和指責了。那些發現祭司職分(按其設立)是祝福的人,必須將一切讚美歸於上帝;但如果有人發現它是負擔,他們也不應因此與亞倫爭執,他只是被造的,也只是按吩咐行事。因此,他將上帝牽涉到這件事中,這樣他就可以確信他的訴求會得到好的結果。

12. 摩西打發人去召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他們說:「我們不上去! 13. 你將我們從流奶與蜜之地領上來,要在曠野殺我們,這還算小事嗎?你還要作我們的王嗎? 14. 況且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也沒有把田地和葡萄園賜給我們為業。難道你要挖這些人的眼睛嗎?我們不上去!」 15. 摩西就甚發怒,對耶和華說:「求你不要理會他們的供物。我沒有奪過他們一匹驢,也沒有害過他們一個人。」 16. 摩西對可拉說:「你和你的全會眾,明天都要在耶和華面前,你和他們,還有亞倫。 17. 各人拿自己的香爐,把香放在其上,各人將自己的香爐帶到耶和華面前,共二百五十個香爐;你和亞倫也各拿自己的香爐。」 18. 他們就各人拿自己的香爐,把火盛在爐中,把香放在其上,與摩西、亞倫一同站在會幕門口。 19. 可拉又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口,攻擊摩西、亞倫。耶和華的榮光就向全會眾顯現。 20.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21. 「你們從這會眾中分開,我好在轉眼之間將他們滅絕。」 22. 摩西、亞倫就俯伏在地,說:「上帝啊,你是管理萬人生命氣息的上帝,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眾發怒嗎?」

一、大坍和亞比蘭的傲慢,以及他們叛逆的抗議。摩西已經聽了可拉要說的話,並作了回答;現在他召喚大坍和亞比蘭提出他們的抱怨(第12節);但他們不服從他的召喚,這要麼是因為他們羞於當面說出他們決心要說的話,那麼這就證明他們還殘存一些謙遜;或者,更可能是因為他們不願承認他的權柄,那麼這就證明他們極其厚顏無恥。他們說話的語氣就像法老本人,他藐視摩西,但他們忘記了法老為此付出了多麼慘重的代價。如果他們的頭腦沒有被可悲地沖昏,他們的心沒有被硬化,他們本可以考慮到,如果他們不理會這些使者,摩西很快就能奉上帝的名差遣死亡的使者來對付他們。但世界的上帝就是這樣「蒙蔽了不信之人的心」。然而,他們卻藉著同樣的使者,向摩西發出了彈劾書;指控非常嚴重。

1. 他們指控摩西將他們帶出埃及,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惡意地稱埃及為「流奶與蜜之地」(第13節)。他們在埃及確實有豐富的洋蔥、大蒜和魚,但埃及從未自稱是流奶與蜜之地;他們只是藉此嘲諷迦南的應許。這些忘恩負義的惡人,竟將對任何民族來說都是最大的恩惠,說成是對他們的傷害!

2. 他們指控摩西圖謀他們的性命,說他打算「在曠野殺死他們」,儘管他們得到了很好的供應。如果他們被判死在曠野,他們只能怪自己。摩西本想醫治他們,但他們不願被醫治。

3. 他們指控摩西圖謀他們的自由,說他想奴役他們,藉著「作他們的王」。作他們的王!他難道不是他們慈愛的父親嗎?不,為了主,他是他們忠心的僕人嗎?他們的財產難道沒有得到保障,他們的秩序難道沒有得到維護,公義難道沒有得到公正的執行嗎?他們難道不是生活在安逸和榮耀之中嗎?然而他們卻抱怨,彷彿摩西的軛比法老的軛更重。摩西難道是自己作王的嗎?絕非如此。他起初多麼樂意推辭這個職位啊!此後他多少次多麼樂意辭去這個職位啊!然而他卻被冠以暴君和篡權者最惡劣的稱號。

4. 他們指控摩西欺騙他們,讓他們對美好的土地抱有期望,然後又讓他們失望(第14節):「你沒有將我們領到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你所應許的;請問這是誰的錯?他已經將他們帶到邊界,並在上帝的帶領下準備讓他們佔有那地;但他們卻將它推開,並將門關在自己面前;因此,他們現在不在迦南完全是他們自己的錯,然而摩西卻必須承擔責任。因此,當「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他的心卻向耶和華發怒」(箴言19:3)。

5. 他們籠統地指控摩西不公平,說他「挖這些人的眼睛」,然後打算隨心所欲地盲目引導他們。他為他們所做的一切,目的都是要開他們的眼睛,然而他們卻暗示他打算挖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看不見自己被欺騙。默想:最智慧、最好的人也無法取悅所有人,也無法贏得所有人的好評。那些最應受讚揚的人,往往會受到最嚴厲的譴責。摩西從父那裡向他們顯明了許多善工,他們為哪一件而責備他呢?

二、摩西對他們傲慢的公正憤怒(第15節)。摩西雖然是世上最謙和的人,但當他發現上帝在他身上受辱時,他「甚發怒」;他無法忍受看到一個他為其救恩付出了如此多的人正在毀滅自己。在這種不安中,

1. 他向上帝申訴自己的正直;他們卑鄙地誹謗他野心勃勃、貪婪、壓迫,自立為王,但上帝是他的見證:   (1) 他從未從他們那裡得到任何東西:「我沒有奪過他們一匹驢」,不僅不是藉著賄賂和勒索,也不是作為對他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善行的報酬或酬謝;他從未收取將軍的薪水,或法官的薪金,更不用說君王的貢品了。他在牧養葉忒羅的羊群時,財產比他成為耶書崙的王時更多。   (2) 他們從未因他而失去任何東西:「也沒有害過他們一個人」,不,連最小的也沒有,連最壞的也沒有,連那些對他最暴躁和挑釁的人也沒有:他從未濫用權力來支持錯誤。默想:那些從未玷污自己的人,不必害怕被他人抹黑:當人定我們的罪時,如果我們自己的心不定我們的罪,我們就可以安然。

2. 他懇求上帝為他辯護,並藉著顯明他對可拉及其同夥所獻的香(大坍和亞比蘭與他們結盟)的不悅來證明他的清白。主啊,他說:「求你不要理會他們的供物。」在此他似乎是指他親手寫下的該隱的故事,其中說到上帝不看重該隱和他的供物(創世記4:5)。這些「隨從可拉的背叛,走該隱的道路」(猶大書11將這兩者並列),因此他禱告他們能像該隱一樣受到斥責,並陷入同樣的混亂。

三、摩西和他的控告者之間的爭議已定。

1. 摩西挑戰他們明天早晨,在獻早祭的時候,與亞倫一同出現,將此事交由上帝裁決(第16、17節)。既然他無法用他平靜而深情的推理說服他們,他準備立約服從上帝的裁決,毫不懷疑上帝會顯現,來解決這個爭議。他之前已經同意了這個裁決(第6、7節),這裡只補充了一條,這表明他對原告極大的謙讓,即亞倫,儘管他們反對他的晉升,儘管他現在藉著神聖的設立被提升到在會幕內燒香的榮譽,但在這次審判中,他將把自己置於試用者的位置,與可拉站在會幕門口同等地位;不,摩西自己也會與他們一同站立,這樣原告就能得到他所希望的一切公平待遇;因此「各人的口都要堵住」。

2. 可拉接受了挑戰,並與摩西和亞倫一同「站在會幕門口」,以證明他的主張(第18、19節)。如果他沒有極大的厚顏無恥,他不可能將此事進行到這一步。他難道沒有在不久前看到拿答和亞比戶,這些被膏立的祭司,因膽敢用凡火獻香而被擊殺嗎?他和他的同夥難道能指望用凡手獻香會得到更好的結果嗎?然而,為了對抗摩西和亞倫,他在極度的驕傲中如此藐視上天,並假裝要求神聖的悅納,卻沒有神聖的授權;罪的欺騙使人心如此可悲地剛硬。他們「各人拿自己的香爐」。或許這些香爐是這些家族首領在他們的家庭祭壇上使用的,在這種宗教事奉被限制在祭司職分和會幕中的祭壇之前(他們會讓這些香爐再次被使用和受人尊敬);或者它們可能是他們日常使用的普通火盆。現在,為了參加莊嚴的審判,並見證結果,人們會認為摩西應該「招聚會眾攻擊叛亂者」,但看來可拉卻「招聚全會眾攻擊摩西」(第19節),這暗示會眾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支持可拉,聽從他的指揮,並希望他成功,而且可拉對戰勝亞倫的希望非常高;因為如果他懷疑結果,他就不會渴望如此公開地進行審判:但他萬萬沒想到,他現在召集會眾是為了見證他自己的混亂!默想:驕傲和野心勃勃的人,在他們策劃自己的晉升時,往往會加速自己的可恥跌倒。

四、審判開始,審判官登上寶座,並威脅要對全會眾宣判。

1. 「耶和華的榮光顯現」(第19節)。同樣的榮光,起初顯現以設立亞倫的職位(利未記9:23),現在顯現以確認他的職位,並使那些反對他、與他競爭的人感到困惑。榮耀的「舍吉拿」,或神聖的威嚴,永恆聖言的榮耀,通常居住在幔子內的基路伯之間,現在公開顯現在會幕門口,使全會眾感到恐懼;因為,儘管他們沒有看到任何形狀,但光和火的顯現可能清楚地表明上帝對他們發怒;就像他顯現時一樣(民數記14:10)。對於那些有罪惡感的人來說,神聖榮光的顯現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怕的了;因為這樣一個榮耀的存有必然是一個可怕的敵人。

2. 上帝威脅要「在轉眼之間將他們滅絕」,為此,他吩咐摩西和亞倫從他們中間分開(第21節)。上帝藉此表明他們的罪應得的懲罰,以及這罪對他來說是多麼的激怒。看哪,與罪人為伍,哪怕是最小程度地與他們有份,是多麼危險的事。會眾中許多人,很可能只是為了湊熱鬧,隨波逐流,或者出於好奇,想看看結果,然而他們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出來作證反對叛亂者,公開聲明支持上帝和摩西,他們差點在轉眼之間被全部滅絕。如果我們跟隨魔鬼進入的羊群,那將是我們自己的危險。

五、摩西和亞倫為會眾謙卑代求(第22節)。

1. 他們的姿態是懇求的:他們「俯伏在地」,在上帝面前俯伏,如同真誠的懇求者,以便能為赦免的恩惠而得勝。儘管百姓背信棄義地拋棄了他們,並與那些反對他們的人勾結,但他們證明自己忠於所託付的職責,作為以色列的牧者,當他們看到羊群處於危險之中時,他們就站在破口中。默想:如果別人對我們失職,這並不能免除我們對他們的職責,也不能解除我們尋求他們福祉的義務。

2. 他們的禱告是懇求的禱告,而且證明是有效的禱告。現在上帝本會「毀滅他們」,如果摩西沒有「轉回他的怒氣」(詩篇106:23);然而,我們絕不能想像摩西在這種情況下比上帝更有考慮或更有憐憫:但上帝認為合適,藉著判決來顯示他對罪人罪惡的公正不悅,同時藉著在摩西代求下撤銷判決,來顯示他對聖徒禱告的恩慈俯就。在禱告中觀察: (1) 他們給上帝的稱謂:「上帝啊,你是管理萬人生命氣息的上帝。」看人是什麼:他是肉體中的靈,一個有身體的靈魂,一個由天和地奇妙組合而成的受造物。看上帝是什麼:他是全人類靈魂的上帝。他造靈(撒迦利亞書12:1)。他是靈的父(希伯來書12:9)。他有能力塑造它(詩篇33:15),並有權柄支配它,因為他說:「所有靈魂都是我的」(以西結書18:4)。他們藉此暗示,儘管作為「管理萬人生命氣息的上帝」,他可以憑著至高主權在轉眼之間滅絕這會眾,但仍可望他會以憐憫饒恕他們,不僅因為他們是他親手所造的,他擁有他們,而且因為,作為「靈的上帝」,他知道他們的構造,能夠區分領袖和被引導者,區分惡意犯罪者和被他們的詭計引誘者,並會根據情況在審判中作出區別。 (2) 他們所堅持的論點;這與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時所提出的論點非常相似(創世記18:23):「你豈要把義人與惡人一同除滅嗎?」這裡的懇求也是如此:「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眾發怒嗎?」並非說這件事不是他們所有人的罪,但最大的過犯是那個首先策劃叛亂的人。默想:無論上帝在至高主權和嚴格公義中可能做什麼,我們有理由希望他不會因一個人的罪而毀滅一個會眾,而是,因著救贖主的工作,「公義和平安」已經「彼此相親」,「憐憫必向審判誇勝」。摩西知道全會眾都必須在曠野中逐漸滅亡,但他仍然如此懇切地禱告,希望他們不要一下子被滅絕,並會將獲得緩刑視為一種恩惠。主啊,今年就讓它過去吧。

2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4. 「你吩咐會眾說:『你們離開可拉、大坍、亞比蘭的帳幕四圍。』」 25. 摩西就起來,往大坍、亞比蘭那裡去;以色列的眾長老也隨著他。 26. 他對會眾說:「我求你們離開這些惡人的帳棚,凡屬他們的,你們都不可摸,免得你們因他們的一切罪惡一同被滅。」 27. 於是他們從可拉、大坍、亞比蘭的帳幕四圍都離開了。大坍、亞比蘭帶著他們的妻子、兒女和小孩,都出來,站在自己帳棚的門口。 28. 摩西說:「藉此你們就知道耶和華差遣我來做這一切事,並非出於我自己的意思。 29. 如果這些人像世人一樣,按著世人一般的死法死去,或者他們遭遇世人一般的災禍,那麼耶和華就沒有差遣我。」

第16章_2

30 但如果耶和華行一件新事,地開了口,把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吞下去,使他們活活地墜入陰間,你們就明白這些人是藐視耶和華了。31 摩西說完這一切話,他們腳下的地就裂開了。32 地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所有屬可拉的人,以及他們一切的財物,都吞下去了。33 他們和一切屬他們的,都活活地墜入陰間;地在他們身上合攏,他們就從會眾中滅亡了。34 在他們四圍的以色列眾人,聽見他們的哀號,就都逃跑,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

這裡記載了對大坍和亞比蘭爭議的裁決,他們反叛摩西;下一段則記載了對可拉及其同夥爭議的裁決,他們想與亞倫爭奪祭司職分。看來大坍和亞比蘭在他們家族帳棚中間設立了一個寬敞的帳幕,在那裡他們召開會議,掛出他們反抗摩西的旗幟;這裡稱之為「可拉、大坍、亞比蘭的帳幕」(v. 24, 27)。大坍和亞比蘭就留在那裡,作為集合點,而可拉和他的朋友則上到耶和華的會幕,等待他們審判的結果;但這裡告訴我們,在那個審判結束之前,他們的事情就已經解決了。因為上帝在祂的審判中,會按祂所喜悅的方式行事。

一、會眾得到公開警告,要立即從叛黨的帳棚撤離。 1. 上帝吩咐摩西傳達這個旨意(v. 24)。這是對摩西禱告的回應。摩西曾懇求上帝不要「毀滅整個會眾」。上帝說:「好,我不會,只要他們夠聰明,懂得為自己的安全著想,避開危險。如果他們願意離開叛黨,那就好,他們就不會與叛黨一同滅亡;否則,他們就得承受後果。」默想:我們不能指望從朋友為我們得救的禱告中獲益,除非我們自己也殷勤忠實地使用得救的途徑;因為上帝從未應許用神蹟拯救那些不願藉著途徑自救的人。摩西為他們禱告,也必須向他們傳講這事,警告他們「逃避這將來的忿怒」。 2. 摩西於是前往叛黨的總部,讓亞倫留在會幕門口(v. 25)。大坍和亞比蘭曾傲慢地拒絕到他那裡去(v. 12),但他卻謙卑地降尊紆貴到他們那裡,試圖說服並挽回他們。應用:傳道人必須如此溫柔地教導那些抵擋自己的人,不要認為屈尊俯就那些最頑固的人是低於自己的身分,為的是他們的好處。基督自己也向悖逆和頂嘴的百姓伸出祂的手。以色列的七十位長老與摩西和他的護衛一同前往,以保護他免受暴民的侮辱,並藉著他們的在場來尊榮他,如果可能的話,也對叛黨產生威懾。實踐信仰:我們有責任盡我們所能地支持和維護受冤屈的無辜和尊榮。 3. 宣告所有的人,如果他們顧惜自己的安全,就應立即「離開這些惡人的帳棚」(v. 26),藉此表明他們放棄了叛黨的事業和利益,憎惡他們的罪行和計謀,並懼怕即將臨到他們的懲罰。默想:那些不想與罪人一同滅亡的人,必須「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如果我們不「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那麼我們禱告「不要將我們的靈魂與罪人一同收取」就是徒然的。上帝的百姓被呼召出巴比倫,免得他們分擔她的罪和她的災殃(啟18:4)。

二、會眾聽從了警告,但叛黨自己卻依然頑固(v. 27)。 1. 上帝出於恩惠,使百姓願意離棄叛黨:「他們就從可拉、大坍、亞比蘭的帳幕四圍起來。」這包括那些靠近他們紮營的人(他們無疑也帶著家人和所有財物搬離),以及那些從營中各處前來觀看結果的人。這是上帝回應摩西的禱告,如此激動會眾的心,使他們為自己的保全而行動。默想:上帝要拯救的人,祂就賜予悔改,使他們「從魔鬼的網羅中清醒過來」。與作惡者分離的恩惠,是伴隨救恩而來的事物之一。 2. 上帝出於公義,任憑叛黨心硬頑固。儘管他們看見自己被所有鄰居拋棄,並被立為上帝公義之箭的靶子,但他們非但沒有俯伏在上帝和摩西面前謙卑自己,承認罪行並懇求赦免,反而沒有逃跑或分散以尋求人群中的庇護,他們卻厚顏無恥地「站在帳棚門口」,彷彿要與上帝本人對抗,挑戰祂最嚴厲的懲罰。他們的就這樣被硬化,走向自己的毀滅,在最可怕的情況下卻毫無懼色。但可惜的是,他們那些無辜的幼兒,既無能力犯罪也無能力懼怕,卻因父母的傲慢而被置於這種大膽的姿態!實踐信仰:那些從小就被教導在上帝面前屈膝的人是蒙福的,不像這些不幸的幼兒,竟與上帝對抗!

三、摩西奉耶和華的名莊嚴地宣判他們,並將爭議的裁決交由上帝全能的護理來執行。摩西憑著神聖的感動和指示,當全以色列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等待結果時,他對叛黨的厚顏無恥感到義憤填膺,大膽地將整件事推向一個驚人的結局(v. 28-30)。 1. 如果叛黨死於尋常的死亡,他甘願被稱為騙子;不僅是死於自然死亡,而是死於任何以前曾對其他罪犯執行過的審判。「如果他們死於瘟疫,或從天而降的火,或刀劍,那麼就說,上帝已經棄絕摩西了。」 2. 「如果地開口吞噬他們」(這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懲罰),「那麼以色列全家就必確實知道我是上帝的僕人,是祂所差遣,為祂所用,並且那些與我爭戰的人,就是與祂爭戰。」這個審判本身就足以證明上帝對叛黨的不悅,並會使所有人都「明白他們已經惹動了耶和華」。但當摩西事先如此莊嚴地預言並訴諸於此,而事前沒有任何外在的跡象時,其令人信服的證據就更強烈了,並且毫無疑問地證明他不僅是天上的僕人,更是蒙恩寵的人,他如此親密地了解神聖的預旨,並能為自己的辯護獲得如此非凡的神聖權能的顯現。

四、刑罰立即執行。 顯然,上帝和祂的僕人摩西彼此非常了解;因為摩西一說完話,上帝就立刻動工,地「裂開」(v. 31),「開了口,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都吞下去」(v. 32),然後「在他們身上合攏」(v. 33)。這個審判: 1. 是前所未有的。上帝在其中「行了一件新事」,做了祂以前從未做過的事;因為祂的箭袋裡有許多箭;在忿怒和恩惠中都有不同的作為。大坍和亞比蘭認為他們是安全的,因為他們遠離了榮耀的居所,那裡曾有耶和華的火發出,正如俗語所說:「遠離朱庇特,遠離雷電。」但上帝讓他們知道,祂不受限於一種懲罰方式;當祂喜悅時,地也能像火一樣有效地執行祂的公義。 2. 對罪人本身來說非常可怕,他們活活地墜入自己的墳墓,瞬間死亡並被埋葬,在他們「全然安逸平靜,力量充沛」時,就這樣墜入陰間的門檻。 3. 對他們可憐的孩子來說是嚴厲的,為了增加審判的恐怖,並更充分地表明神聖的忿怒,他們作為父母的一部分而滅亡。對此,雖然我們無法具體說明他們可能有多壞以致應得此報,或者上帝在其他方面對他們有多好以作補償,但我們總體上確信,無限的公義沒有對他們做任何不公之事。上帝絕不會行不義。 4. 完全是神蹟。地的裂開與海的裂開一樣奇妙,一樣超越自然的力量;而地的再次合攏比水的合攏更是如此。上帝掌管所有的受造物,祂可以隨時使其中任何一個成為祂公義的工具;如果祂是我們的敵人,沒有任何受造物會是我們的朋友。上帝現在向以色列證實了摩西最近在詩篇九十篇十一節的禱告中所教導他們的:「誰曉得你怒氣的權能?」當祂喜悅時,祂對作惡的人有「奇特的懲罰」(約伯記三十一章三節)。因此,讓我們得出結論:「誰能在這聖潔的耶和華上帝面前站立得住呢?」 5. 意義深遠。他們「口出狂言攻擊上天」,「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因此,地開口吞噬他們是理所當然的。他們在會眾中製造了分裂;因此,地在他們腳下裂開是理所當然的。那些傲慢的罪人,不願悔改,是地的重擔,整個受造界都因他們而呻吟,這裡藉著地在這些叛黨腳下下陷來表明這一點,彷彿地厭倦了承載他們並在他們之下。考慮到地仍然以同樣的方式承載著罪孽的重擔,我們有理由驚訝這是它唯一一次在重擔之下下陷。 6. 預表了不悔改而死的罪人的永恆毀滅,或許是為了影射此事,他們被稱為「墜入深坑」(詩篇九篇十五節),並「速速下到陰間」(詩篇五十五篇十五節)。但大衛,即使當他「沉在深泥中」時,仍憑信心禱告:「不要讓深坑向我關閉它的口」,就像它對被定罪的人所做的那樣,在他們與生命之間有一道鴻溝(詩篇六十九篇二至十五節)。他的情況很糟,但不像這個例子那樣絕望。

五、全以色列因這審判而驚恐:「他們聽見他們的哀號,就都逃跑」(v. 34)。他們在為時已晚時才呼救。他們悲慘的尖叫聲,非但沒有引來鄰居的幫助,反而使他們逃得更遠;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罪,也知道彼此的罪,他們互相催促,說:「恐怕地也把我們吞下去!」默想:他人的毀滅應當成為我們的警惕。如果我們能憑信心聽到那些墜入無底坑之人的哀號,我們就會比現在更加殷勤地為自己的生命逃跑,免得我們也落入那樣的定罪。

35 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3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37 「你吩咐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叫他從火中把香爐拿出來,把火撒在遠處,因為這些香爐是聖的。38 這些人犯罪自害己命的香爐,要把它們打成薄片,用來包祭壇。因為他們把香爐獻在耶和華面前,所以它們是聖的,要給以色列人作一個記號。」39 於是,祭司以利亞撒把那些被燒死的人所獻的銅香爐拿來,打成薄片,用來包祭壇,40 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使非亞倫後裔的外人不得近前在耶和華面前獻香,免得他像可拉和他的同黨一樣。這正如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他的。

我們現在必須回頭看會幕門口,我們在那裡留下那些自稱祭司的人,手持香爐,準備獻香;在這裡我們發現:

一、對他們的報應(v. 35)。 很可能當地在營中裂開吞噬大坍和亞比蘭時,「有火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而與他們一同站立的亞倫卻得以存活。這種懲罰確實不像前一種那樣是「新事」,因為拿答和亞比戶也是這樣死的;但它同樣奇異和可怕,並且在其中顯明: 1. 「我們的上帝是烈火。」雷聲是祂聲音可感知的恐怖表現嗎?閃電也是祂手的能力。我們必須從中看到祂吞噬敵人的烈怒,並從中推斷「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是何等可怕的事(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七至三十一節)。 2. 如果我們干涉不屬於我們的事,我們將自擔風險。上帝對祂自己設立的制度的榮耀是嫉妒的,不容許它們被侵犯。最有可能的是,可拉本人與那二百五十個擅自獻香的人一同被燒滅;因為祭司職分是他所追求的,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他不會放棄在會幕門口的職位。然而,那些自以為能成為祭司的人,卻成了上帝公義的祭物。如果他們滿足於他們作為利未人的職分,那是神聖而榮耀的,也比他們應得的更好,他們本可以帶著喜樂和聲譽生老病死;但他們像犯罪的天使一樣,「離開了自己原有的地位」,追求不屬於他們的榮耀,結果被推下「陰間」,他們的香爐從手中被打落,他們的氣息從身體中被奪去,這燃燒預表了「永火的刑罰」。

二、採取措施使這報應的記憶永存。 經文沒有提及收斂他們的屍體:聖經讓他們像糞土一樣留在地上;但對他們的香爐卻發出了命令。 1. 香爐必須被保存,因為它們是聖的。以利亞撒受命處理此事(v. 37)。這些侵犯祭司職分的人,藉著神聖的忍耐和順服,已經走到了這一步,用祭壇上的火點燃了他們的香,他們被允許這樣做作為試驗:但他們一點燃火,上帝就點燃了另一把火,這把火對他們的僭越行為劃下了致命的終止符;現在以利亞撒奉命將火和與之點燃的香撒在營外不潔淨的地方,以表明上帝厭惡他們的獻祭,視之為污穢之物:「惡人的祭物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但他必須從混合的火中,即上帝的火和他們的火中,收起香爐,因為「它們是聖的」。一旦被用於聖潔的用途,而且是按照上帝自己的命令(儘管只是為了試驗),它們就不能再用於普通的服務;有些人是這樣理解的:更確切地說,它們是「奉獻的」,它們是「咒詛之物」;因此,像所有奉獻之物一樣,它們必須以某種方式為上帝的榮耀服務。 2. 它們必須用於聖所的服務,但不是作為香爐,那樣反而會給那些意圖羞辱的篡位者帶來榮譽;而且也沒有必要使用銅香爐,金壇是用金香爐來服事的;但它們必須被打成「薄片,用來包銅祭壇」(v. 38-40)。這些僭越者以為藉著將祭司職分歸於普通,就能毀壞祭壇;但為了表明亞倫的職分非但沒有因他們無力的惡意而動搖,反而因此得到證實,他們的香爐,那些試圖與他的香爐競爭的,被用來裝飾和保護他所服事的祭壇。然而這還不是全部;這祭壇的包覆必須成為「以色列人的紀念」,世世代代紀念這件大事。儘管其中有許多令人驚訝之處,儘管摩西要在他的歷史中記錄下來,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仍有被遺忘的危險;看似深刻的印象並不總是持久的;因此,有必要指定這項審判的記錄,使那些服事這祭壇的利未人,他們有被指派的次要職務,可以學會守本分,並懼怕越界,免得他們像可拉和他的同黨一樣,他們是利未人,卻想成為祭司。這些香爐被保存下來「以示警戒」,使其他人可以聽見並懼怕,不再任意妄為。護理:上帝如此安排,使祂奇妙的作為,無論是恩惠還是審判,都能永遠被記念,以達成其目的,並作為對那些「末世臨到的人」的教訓和勸誡。

41 但第二天,以色列全會眾都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說:「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42 會眾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的時候,他們就轉向會幕,看哪,有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顯現了。43 摩西和亞倫就來到會幕前。4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45 「你們從這會眾中離開,我好在轉眼之間滅絕他們。」摩西和亞倫就俯伏在地。46 摩西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從壇上取火,加上香,快快到會眾那裡去,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瘟疫已經開始了。」47 亞倫照摩西所吩咐的拿著香爐,跑到會眾中間,看哪,瘟疫已經在百姓中開始了。他就加上香,為百姓贖罪。48 他站在活人與死人之間,瘟疫就止住了。49 那些因瘟疫而死的人,除了因可拉事件而死的人之外,共有了一萬四千七百人。50 亞倫回到摩西那裡,來到會幕門口,瘟疫就止住了。

一、第二天就發生了針對摩西和亞倫的新叛亂。 諸天哪,要為此驚訝,大地啊,要為此詫異!罪人那不可救藥的敗壞,曾有過這樣的例子嗎?「第二天」(v. 41),百姓全體叛變。 1. 儘管他們最近才因看見叛黨受罰而驚恐萬分。那些沉淪的罪人,那些自害己命的罪人的尖叫聲,仍在他們耳邊迴盪,火的氣味仍在,裂開的地也才剛合攏,然而同樣的罪行卻再次上演,所有這些警告都被輕視了。 2. 儘管他們最近才從同樣的懲罰中被拯救出來,倖存者「如同從火中抽出來的柴」,他們卻公然反抗摩西和亞倫,他們正是因摩西和亞倫的代求才得以保全。他們的指控非常嚴重:「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還有什麼比這更不公、更惡毒的話呢?他們將叛黨封為聖徒,稱那些與上帝為敵而死的人為「耶和華的百姓」。他們甚至污衊神聖的公義本身。很明顯,摩西和亞倫與他們的死無關(他們盡力拯救他們),所以指控他們謀殺,實際上就是指控上帝自己。這百姓持續的頑固,儘管有西奈山上頒布的上帝律法的恐怖,以及這裡對悖逆者執行的上帝審判的恐怖,都表明上帝的恩惠對於有效改變人心和生命是何等必要,沒有它,最可能的方法也永遠無法達到目的。愛能成就懼怕所不能成就的事。

二、上帝迅速顯現,對抗叛黨。 當他們「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時,或許是企圖廢黜或謀殺他們,他們「轉向會幕」,彷彿他們不安的良心預期會從那裡得到一些不悅的表示,而「看哪,耶和華的榮光顯現了」(v. 42),為要保護祂的僕人,並使祂和他們的控告者與敵人蒙羞。摩西和亞倫於是來到會幕前,一部分是為了自己的安全(他們在那裡從口舌之爭中尋求庇護,詩篇二十七篇五節;三十一篇二十節),一部分是為了尋求指示,要知道上帝在此事上的心意(v. 43)。公義於是宣告他們應當「在轉眼之間被滅絕」(v. 45)。那些不願悔改,且每日行悖逆之事的人,為何還要多活一天呢?讓公義的報應發生並完成其工作,麻煩很快就會結束;只是摩西和亞倫必須先得到保護。

三、摩西和亞倫為他們代求。 儘管他們有充分的理由,人們會認為,像以利亞一樣為以色列代求(羅馬書十一章二節),但他們卻饒恕並忘記了對他們造成的侮辱,成為他們敵人最好的朋友。 1. 他們都「俯伏在地」,謙卑地向上帝懇求憐憫,知道這冒犯是何等嚴重。他們以前在類似場合也曾多次這樣做;儘管百姓對他們的報答是卑劣的,但上帝既然恩慈地悅納了他們,他們仍然訴諸同樣的方法。這就是「常常禱告」。 2. 摩西察覺到「瘟疫已經在叛黨的會眾中開始了」(也就是說,在那些聚集攻擊摩西的群體中),就差遣亞倫藉著他的祭司職分為他們贖罪(v. 46)。亞倫立刻前往,在活人與死人之間燒香,不是為了潔淨被感染的空氣,而是為了平息被冒犯的上帝,從而止住了審判的蔓延。由此可見: (1) 亞倫是一個非常好的人,一個真正愛他百姓的人,儘管他們恨他、嫉妒他。儘管上帝現在正在為他伸冤,為他的祭司職分辯護,他卻介入以轉離上帝的忿怒。不,他忘記了自己的年齡和尊嚴,跑到會眾中間去幫助他們。他沒有說:「讓他們受點苦,然後我來的時候,他們會更歡迎我」;而是像一個愛惜每個以色列人生命的人一樣,盡一切可能迅速堵住死亡進入的缺口。摩西和亞倫曾被指控殺害耶和華的百姓,現在他們本可以理直氣壯地責備他們;他們怎能指望那些曾惡意稱他們為兇手的人來拯救他們呢?但這些好人在此以他們的榜樣教導我們,不要對那些對我們暴躁的人擺臭臉,也不要利用人們因其挑釁言辭而給我們的機會,拒絕給予他們任何我們力所能及的實際幫助。我們必須以善報惡。 (2) 亞倫是一個非常勇敢的人——勇敢地冒險進入一群憤怒的暴民中間,這些暴民聚集起來反對他,而且他知道,瘟疫的開始可能會使他們更加憤怒——勇敢地冒險進入感染的中心,那裡死亡的箭矢最密集,成百上千的人倒在左右。為了拯救他們的生命,他將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不看重自己的生命,只要能完成他的職事。 (3) 亞倫是上帝的人,是「為人所設立,辦理屬上帝的事」。他蒙召擔任祭司職分,因此得到充分的證實,無可爭辯;上帝不僅在那些僭越者被剪除時保全了他的生命,現在還使他成為拯救以色列的工具。比較這裡亞倫的香爐與「那些自害己命的罪人的香爐」。那些香爐激怒了上帝的忿怒,這個香爐卻平息了它;那些香爐毀滅了人的生命,這個香爐卻拯救了他們;因此,亞倫蒙召擔任祭司職分,再無可疑之處。默想:那些最為公共利益付出,並蒙主恩惠忠心有用的,最能證明他們擁有公共榮譽的最佳資格。若有人想為大,就當作眾人的僕人。 (4) 亞倫是基督的預表,基督來到世上是為罪作代贖,並轉離上帝對我們的忿怒,祂藉著祂的中保代求,「站在活人與死人之間」,以確保祂所揀選的以色列歸於自己,並將他們從一個被罪和咒詛感染的世界中拯救出來。

四、整件事的結果和結局。 1. 上帝的公義在一些人的死亡中得到榮耀。耶和華的刀劍在很短的時間內執行了巨大的刑罰。儘管亞倫盡了最大的努力,但在他到達服事崗位之前,已經有14,700人當場死亡(v. 49)。與可拉事件中死亡的人數相比,這只是少數,只有首領被作為榜樣;但百姓沒有因上帝的忍耐和寬容而悔改,公義現在對以色列人的血不再那麼吝惜了。他們抱怨幾百人的死亡是「耶和華百姓」中無情的屠殺,但這裡上帝藉著殺戮數千人來平息了這種抱怨。默想:那些抱怨較小審判的人,為自己預備了更大的審判;因為當上帝審判時,祂必得勝。 2. 祂的憐憫在其他人的保全中得到榮耀。上帝向他們展示了祂的能力所能做到的,以及祂在公義上可能做到的,但隨後又向他們展示了祂在愛和憐憫中將要做到的:儘管如此,祂仍將藉著一位中保,將他們保全為自己的百姓。亞倫香爐的煙雲從他手中升起,止住了瘟疫。默想:上帝的良善極其榮耀,因為祂常常在忿怒中仍記念憐憫。即使審判已經開始,禱告也能止住它們;祂是如此樂意赦免,對罪人的死亡是如此不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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