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第十二章
本章記載了: 一、與所羅巴伯一同上來的祭司和利未人的首領名單(第1-9節)。 二、大祭司的繼承譜系(第10-11節)。 三、下一代其他主要祭司的名單(第12-21節)。 四、尼希米時代傑出的利未人(第22-26節)。 五、耶路撒冷城牆的奉獻禮(第27-43節)。 六、聖殿中祭司和利未人職務的確立(第44-47節)。
歸回的祭司和利未人(主前444年) 1 這些是與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一同上來的祭司和利未人:西萊雅、耶利米、以斯拉、2 亞瑪利雅、瑪鹿、哈突、3 示迦尼、利宏、米利末、4 易多、近尼頓、亞比雅、5 米雅民、瑪底雅、璧迦、6 示瑪雅、約雅立、耶大雅、7 撒路、亞末、希勒家、耶大雅。這些是耶書亞時代祭司和他們弟兄的首領。8 利未人有:耶書亞、賓內、甲篾、示利比、猶大、馬他尼,他和他的弟兄負責稱謝的事。9 巴布基雅和烏尼,他們的弟兄,在守望時與他們相對。10 耶書亞生約雅金,約雅金生以利亞實,以利亞實生約雅大,11 約雅大生約拿單,約拿單生押杜亞。12 在約雅金的日子,作祭司的族長有:西萊雅的族長是米拉雅;耶利米的族長是哈拿尼雅;13 以斯拉的族長是米書蘭;亞瑪利雅的族長是約哈難;14 米利古的族長是約拿單;示巴尼的族長是約瑟;15 哈琳的族長是押拿;米拉約的族長是希勒凱;16 易多的族長是撒迦利亞;近尼頓的族長是米書蘭;17 亞比雅的族長是細基利;米雅民、瑪底雅的族長是毗勒太;18 璧迦的族長是沙母亞;示瑪雅的族長是約拿單;19 約雅立的族長是馬太乃;耶大雅的族長是烏西;20 撒來的族長是加萊;亞末的族長是以伯;21 希勒家的族長是哈沙比雅;耶大雅的族長是拿但業。22 在以利亞實、約雅大、約哈難、押杜亞的日子,利未人的族長都記錄在案;祭司的族長也記錄在波斯王大利烏在位之時。23 利未的子孫,就是族長,都寫在歷史書上,直到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日子。24 利未人的首領有:哈沙比雅、示利比、甲篾的兒子耶書亞,和他們的弟兄與他們相對,照著神人大衛的吩咐,按班次讚美稱謝。25 馬他尼、巴布基雅、俄巴底、米書蘭、達們、亞谷,是守門的,在城門的門檻那裡守望。26 這些人是在約撒答的兒子耶書亞的兒子約雅金的日子,以及省長尼希米、祭司文士以斯拉的日子。
我們在此看到許多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字,他們在歸回的猶太人中,在各自的時代都曾顯赫一時。尼希米為何在此插入這份名單,原因不明;或許是為了紀念這些良善的人,使後代子孫知道,在神的護理之下,他們應當感謝誰,因為這些人使他們的信仰得以幸福地復興和重建。我們也當如此,為成就詩篇一一二篇6節的應許而努力:「義人必被永遠記念。」願義人的記憶蒙福,得以永存。我們仍然虧欠忠心事奉的傳道人,要「記念那些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希伯來書十三7)。或許這也是為了激勵他們的後代,那些繼承祭司職分、繼承其尊榮和優遇的人,效法他們的勇氣和忠心。認識我們敬虔的祖先和前輩是怎樣的人,對我們有益,藉此我們可以學習我們應當是怎樣的人。我們在此看到:
1. 與第一批從巴比倫歸回的祭司和利未人名單,當時耶書亞是大祭司。耶利米和以斯拉首先被提及(第1節),但據推測,這並非先知耶利米或文士以斯拉;前者的名聲遠在之前,後者的名聲則在之後,儘管他們都是祭司。其中一位利未人被提及(第8節),說他「負責稱謝的事」,也就是說,他受託確保聖殿中按時按規矩頌唱詩篇,即稱謝的詩篇。利未人按班次守望,彼此接替,如同弟兄、同工和戰友一般。
2. 波斯帝國時期大祭司的繼承譜系,從復興時期的大祭司耶書亞(或稱耶穌)到押杜亞(或稱雅杜亞),押杜亞是亞歷山大大帝征服推羅後,來到耶路撒冷時的大祭司。亞歷山大對這位雅杜亞極為尊敬,雅杜亞身穿祭司禮服迎接他,並向他展示了但以理書中預言他征服的經文。
3. 下一代的祭司,他們是約雅金時代的首領和活躍分子,是第一批祭司的兒子。請注意,我們有理由承認神對祂教會的恩惠和眷顧,因為一代傳道人過去,另一代又興起。第1節等處提及的那些在他們那一代中傑出的人,在第12節等處再次被提及,儘管有些名字略有變動,除了兩位之外,他們都有同樣傑出的兒子——這是一個罕見的例子,二十位良善的父親留下了二十位良善的兒子(這裡就是這麼多),他們都繼承了父輩的職位。
4. 下一代的利未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更晚一代的利未人;因為前面提到的祭司家族在約雅金大祭司的日子興盛,而這些利未人則在以利亞實的日子興盛(第22節)。或許那時前面提到的祭司家族開始墮落,他們的第三代不如前兩代;但神的工作絕不會因缺乏器皿而失敗。那時興起了一代利未人,他們「被記錄為族長的首領」(第22節),對教會的利益極為有益,他們的服事無論對神還是對祂的百姓,都不會因為他們僅僅是利未人,屬於較低級別的傳道人而減少其可接受性。以利亞實大祭司與多比雅結盟(第十三章4節),其他祭司變得鬆懈;但那時利未人顯得更加熱心,這從以下事實可見:當時負責講解(第八章7節)和禱告(第九章4、5節)的都是利未人,而不是祭司,因為更看重他們的個人資格而非職分。這些利未人有些是歌唱的(第24節),「讚美稱謝」,另一些是守門的(第25節),「在城門的門檻那裡守望」,兩者都遵照大衛的吩咐。
城牆的奉獻禮(主前444年) 27 耶路撒冷城牆奉獻的時候,他們從各處尋找利未人,帶他們到耶路撒冷,要歡樂地舉行奉獻禮,有感謝,有歌唱,有鈸、瑟、琴。28 歌唱的子孫也從耶路撒冷周圍的平原,和尼陀法人的村莊聚集起來;29 又從吉甲的家,和迦巴、亞斯瑪弗的田地而來;因為歌唱的在耶路撒冷周圍為自己建造了村莊。30 祭司和利未人潔淨自己,也潔淨百姓、城門和城牆。31 於是我帶猶大的首領上城牆,並分派兩大隊稱謝的人,其中一隊向右邊沿著城牆往糞門去;32 在他們後面有何沙雅,和猶大首領的一半;33 還有亞撒利雅、以斯拉、米書蘭、34 猶大、便雅憫、示瑪雅、耶利米;35 又有幾位祭司的兒子吹號;就是約拿單的兒子撒迦利雅,約拿單是示瑪雅的兒子,示瑪雅是馬他尼的兒子,馬他尼是米該亞的兒子,米該亞是撒刻的兒子,撒刻是亞薩的兒子;36 還有他的弟兄示瑪雅、亞撒列、米拉萊、吉拉萊、瑪艾、拿但業、猶大、哈拿尼,帶著神人大衛的樂器,文士以斯拉在他們前面。37 他們經過泉門,就是與他們相對的,沿著大衛城的臺階上去,在城牆的上升處,經過大衛的家,直到東邊的水門。38 另一隊稱謝的人與他們相對而行,我跟在他們後面,百姓的一半也在城牆上,從爐樓以上直到寬牆;39 又從以法蓮門以上,經過舊門、魚門、哈楠業樓、米亞樓,直到羊門;他們在獄門停下。40 於是兩隊稱謝的人站在神的殿裡,我和與我同在的一半官長也站在那裡;41 還有祭司以利亞敬、瑪西雅、米雅民、米該亞、以利約乃、撒迦利雅、哈拿尼雅,都吹號;42 又有瑪西雅、示瑪雅、以利亞撒、烏西、約哈難、瑪基雅、以攔、以謝。歌唱的都大聲歌唱,有伊斯拉希雅作他們的領唱。43 那日他們獻大祭牲,並且歡樂,因為神使他們大大歡樂;婦女和孩童也歡樂,以致耶路撒冷的歡樂聲遠遠可聞。
我們讀到耶路撒冷城牆的建造,充滿了恐懼和戰兢;我們在此讀到城牆的奉獻,充滿了喜樂和勝利。那些流淚撒種的,必如此歡呼收割。
一、我們必須探究這次城牆奉獻的意義;我們將假定它也包括了城市的奉獻(以包含物代被包含物),因此直到城市人口相當充實之後才進行(第十一章1節)。 1. 這是一次莊嚴的感恩禮,感謝神在完成這項工程上對他們的大恩,他們對此感受更深,因為在工程中遇到了許多困難和反對。 2. 他們藉此以特殊的方式將這城獻給神,歸於祂的榮耀,並為祂的名佔有這城。我們所有的城市、所有的房屋,都必須寫上「歸耶和華為聖」;但這城(前所未有地)是一座「聖城」,是「大君王的城」(詩篇四十八2;馬太福音五35)。自從神選擇將祂的名安置在那裡以來,它就一直是聖城;如今它被重新修復,建造者和居民再次將它獻給神,以此表明他們是神的佃戶,並渴望它永遠屬於神,其所有權永不改變。凡為他們的安全、安逸和舒適所做的一切,都必須旨在榮耀神。 3. 他們藉此將這城及其城牆置於神的護理之下,承認「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當這城被耶布斯人佔據時,他們將其守護權交給他們的諸神,儘管那些神是又瞎又瘸的(撒母耳記下五6)。神的百姓將其交給全智全能的神看守,更有充分的理由。迷信的城市創建者會關注天象的吉利位置(參見格雷戈里先生的著作,第29頁等);但這些虔誠的創建者只關注神,關注祂的護理,而非命運。
二、我們必須觀察奉獻禮是如何在尼希米的指導下莊嚴舉行的。 1. 從全國各地召集利未人前來參加。這城必須獻給神,因此必須由祂的僕人來執行奉獻禮,獻上必須經過他們的手。當那些莊嚴的節期(第八、九章)結束後,他們都回到各自的崗位,在鄉間照管他們的職責;但現在再次召集他們前來協助。 2. 根據這項召集,所有利未人都聚集起來(第28、29節)。請注意他們進行的步驟。 (1) 他們「潔淨自己」(第30節)。當任何為神的工作要經我們手時,我們都應當「潔淨我們的手,清潔我們的心」。他們潔淨自己,然後潔淨百姓。那些想要成為使他人成聖的器皿,必須先潔淨自己,以純潔的心和真誠的意圖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然後他們潔淨「城門和城牆」。當我們預備好接受安慰時,我們才能期待得到安慰。「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提多書一15);對於那些成聖的人,房屋、餐桌以及他們所有的受造物享受,都是聖潔的(提摩太前書四4、5)。這次潔淨禮很可能是藉著將「潔淨的水」(或稱「除污穢的水」,如民數記十九9所稱)灑在他們自己和百姓、城牆和城門上——這是基督寶血的預表,藉著祂的血,我們的良心得以「潔淨,脫離死行」,使我們能夠「事奉那永生神」(希伯來書九14),並蒙祂眷顧。 (2) 首領、祭司和利未人分兩隊沿著城牆行走,帶著樂器,表示將整個城牆都獻給神(第36節);因此他們很可能邊走邊唱詩篇,讚美神的榮耀。這裡詳細描述了這次遊行。他們在一個指定地點集合,然後分成兩隊。一半的首領,以及幾位祭司和利未人,向右邊行進,以斯拉走在他們前面(第36節)。另一半的首領和祭司,也稱謝,向左邊行進,尼希米殿後(第38節)。最後兩隊在聖殿會合,一同獻上感謝(第40節)。百姓很可能在地面上行走,有些在城牆內,有些在城牆外,這次儀式的一個目的是讓他們感受所感謝的恩典,並使這恩典的記憶在他們中間永存。為此目的的遊行是有其作用的。 (3) 百姓「大大歡樂」(第43節)。當首領、祭司和利未人藉著「大祭牲、號角聲、樂器和讚美詩」表達他們的喜樂和感恩時,普通百姓則藉著響亮的歡呼聲表達他們的喜樂,這歡呼聲遠遠可聞,比他們和諧的歌聲和音樂傳得更遠:這裡特別提到了這些發自真誠和衷心喜樂的歡呼聲;因為神並不輕視,反而恩慈地悅納卑微之人誠實熱心的服事,儘管其中藝術性不高,也遠非精緻。經文記載「婦女和孩童也歡樂」;他們的和散那並未被輕視,反而被記錄下來,成為他們的讚美。所有分享公共恩典的人都應當參與公共感恩。所給出的理由是「神使他們大大歡樂」。祂賜給他們歡樂的理由,也賜給他們歡樂的心;祂的護理使他們安全安逸,然後祂的恩典使他們歡樂感恩。他們敵人的失敗,無疑增加了他們的喜樂,並與勝利的歡呼交織在一起。巨大的恩典需要最莊嚴的讚美回報,「在耶和華殿的院子裡,在耶路撒冷你中間!」
百姓盡忠職守(主前444年) 44 那時,有人被派管理庫房,就是管理供物、初熟之物和什一奉獻的庫房,從各城田地裡收取律法所定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因為猶大人因祭司和利未人盡忠職守而歡樂。45 歌唱的和守門的都謹守他們神的職責,也謹守潔淨的職責,照著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的吩咐。46 因為古時在大衛和亞薩的日子,有歌唱的首領,有讚美感謝神的詩歌。47 在所羅巴伯的日子,和在尼希米的日子,以色列眾人每日將歌唱的和守門的份給他們;他們也將聖物分別為聖給利未人;利未人又將聖物分別為聖給亞倫的子孫。
我們在此看到城牆奉獻禮上普世歡樂所留下的持續良好影響。當感恩節的莊嚴儀式在傳道人和百姓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使他們之後在履行職責時更加謹慎和喜樂時,那樣的儀式才真正蒙神悅納,並帶來豐碩的成果。這裡正是如此。 1. 傳道人比以往更謹慎地履行職責;百姓在此場合對他們的尊敬,鼓勵他們勤奮警醒(第45節)。「歌唱的謹守他們神的職責」,按時履行他們的職責;「守門的」也「謹守潔淨的職責」,也就是說,他們負責維護聖殿的潔淨,拒絕那些禮儀上不潔淨的人進入。當主的喜樂如此引導我們盡忠職守,並使我們在其中更加投入時,這就是那與聖潔的完全相伴的永恆福樂的預嘗。 2. 百姓比以往更謹慎地供養他們的傳道人。百姓在城牆奉獻禮上,除了其他使他們歡樂的事之外,也「因祭司和利未人盡忠職守而歡樂」(第44節)。他們從傳道人那裡得到許多安慰,並為他們感到高興。當他們看到傳道人如何勤勉盡忠,並在工作中付出辛勞時,他們就為他們歡樂。請注意,傳道人贏得百姓的信任和愛戴最確定的方法,就是「專心教導」(羅馬書十二7),謙卑勤奮,專心致志於自己的職責。當這些傳道人這樣做時,百姓認為為他們做任何事都不為過,以鼓勵他們。律法已經為他們提供了「他們的份」(第44節),但如果律法所規定的份沒有按時收取或沒有公正地支付給他們,那又有什麼用呢?現在, (1) 這裡採取措施收取他們的應得之份。他們很謙虛,寧願放棄自己的權利,也不願自己去索取。許多百姓粗心大意,除非被提醒,否則不會繳納他們的應得之份;因此「有人被派」負責「從各城田地裡收取律法所定給祭司和利未人的份」(第44節),這樣他們的份就不會因為沒有人要求而失去。這對傳道人和百姓都是一件好事,使前者不致缺乏供養,後者不致失職。 (2) 這裡採取措施確保所「收取」的份能按時「支付」(第47節)。他們每日將歌唱的和守門的份給他們,這是在他們作為利未人應得之份以外的;因為我們可以假定,當大衛和所羅門為他們安排工作(第45、46節),超出他們作為利未人所要求的職責時,他們也為他們設立了基金,以進一步鼓勵他們。那些在傳道和教導上格外勞苦的人,應當被視為配得這雙重尊榮。至於其他利未人,什一奉獻,這裡稱為「聖物」,都按時為他們分別出來,他們再從中按律法將什一奉獻給祭司。兩者都被稱為「分別為聖」;當為支持宗教和供養聖職所奉獻的(無論是自願的還是按律法的)是出於對神的敬畏和榮耀時,它就是聖潔的,也必蒙祂悅納,並會「使福氣臨到房屋和其中所有的一切」(以西結書四十四30)。
第13章_1
尼希米記 第十三章
尼希米在完成聖城城牆的修築和人口的安置後,便回到他的君王那裡。君王似乎不願他離開太久(見第6節)。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尼希米獲准再次回到耶路撒冷,以糾正弊端,清除在他不在期間悄悄潛入的一些腐敗。他非常積極地改革了幾項弊端,我們在此將其記錄下來。一、他將混雜的群眾,特別是摩押人和亞捫人,從以色列中驅逐出去(第1-3節)。他特別憤怒地將多比雅從他在聖殿院子裡所佔據的住處趕出去(第4-9節)。二、他比以往更穩固地確保了祭司和利未人的供養(第10-14節)。三、他制止了對安息日的褻瀆,並為其應有的聖化作了安排(第15-22節)。四、他遏制了與外邦女子通婚日益增長的禍害(第23-31節)。百姓對其職責的關注。(主前444年)
1當日,他們在百姓耳中讀摩西的書,其中發現有記載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2因為他們沒有拿餅和水來迎接以色列人,反而僱用巴蘭來咒詛他們:然而我們的神卻將咒詛變為祝福。3事情就這樣發生了,當他們聽見律法之後,就將一切混雜的群眾從以色列中分別出來。4在這之前,祭司以利亞實,管理我們神殿的庫房,與多比雅結親:5他為多比雅預備了一間大屋子,這屋子以前是用來存放素祭、乳香、器皿,以及奉給利未人、歌唱的、守門的和祭司的供物,就是穀物、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6但在這段時間,我不在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我回到王那裡,過了些日子,我得了王的允許。7我來到耶路撒冷,就明白了以利亞實為多比雅所行的惡事,就是為他在神殿的院子裡預備了一間屋子。8我甚是愁煩:所以我將多比雅的一切家具都從屋子裡扔出去。9然後我吩咐,他們就潔淨了那些屋子:我又將神殿的器皿,連同素祭和乳香,都帶回那裡。
以色列的榮耀,以及他們聖潔的最大保障,在於他們是一個獨特的民族,並且必須保持這種獨特性,不與列國混雜,也不允許任何外邦人與他們融合。現在我們在此看到:
一、關於這方面的律法,恰好在「那日,在百姓耳中」被宣讀(第1節),似乎是在城牆奉獻的那一天,因為他們在禱告和讚美中加入了讀經;雖然尼希米後來才憑藉他的權柄糾正了這裡提到的其他弊端,但混雜群眾的問題可能當時就由百姓自己解決了,因為第3節似乎就是這樣。或者,這可能是在那一天的一些年後的周年紀念日,因此說是在「那日」。他們發現一條律法,規定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得歸化,不得在他們中間定居,也不得與他們聯合(第1節)。給出的理由是,他們對神的以色列人曾有傷害和惡意(第2節),沒有對他們表現出基本的禮貌,反而尋求他們的毀滅,儘管以色列人不僅沒有傷害他們,反而被明確禁止傷害他們。這條律法及其理由記載在申命記23:3-5。
二、百姓對這條律法的迅速順從(第3節)。看哪,公開宣讀神話語的好處;當它被適當地聽從時,它會向我們揭示罪惡和職責,善與惡,並向我們展示我們在哪裡犯了錯。當我們因此被感動,將自己從我們所沉溺的一切邪惡中分別出來時,我們就從這發現中獲益。他們「將一切混雜的群眾從以色列中分別出來」,這些群眾自古以來就是他們的網羅,因為「混雜的群眾起了貪慾」(民數記11:4)。他們將這些寄居者驅逐出去,視為篡位者和危險分子。
三、多比雅的特殊情況,他是一個亞捫人,歷史學家在引述律法(第1節)及其理由(第2節)時,很可能就是指他。因為他對以色列的敵意與他的祖先一樣,帶著亞捫人的精神,證明了他對尼希米的憤怒(尼希米記2:10)以及他對尼希米事業的阻撓(尼希米記4:7-8)。請注意:
1. 大祭司以利亞實多麼卑劣地讓這個多比雅住進聖殿的院子裡。(1)他與多比雅結親(第4節),先是婚姻,然後是友誼。他的孫子娶了參巴拉的女兒(第28節)。可能他家族中的其他人也娶了多比雅家族的人,而且(你相信嗎?)大祭司認為這門親事是家族的榮耀,並為此感到非常自豪,儘管這實際上是他最大的恥辱,是他應該感到羞恥的。律法明確規定大祭司必須娶「自己百姓中的女子」,否則他「玷污了他的後裔在他百姓中」(利未記21:14-15)。而以利亞實與一個亞捫人,一個「僕人」(他被稱為僕人)結盟,並為此自豪,可能是因為多比雅聰明、英俊,被譽為一位紳士(尼希米記6:19),這對他受膏的冠冕是如此的輕蔑,以至於人們不希望這事在迦特傳開,也不希望在亞實基倫的街上宣揚。(2)既然與他結親,就必須與他相識。多比雅是個生意人,經常需要到耶路撒冷,我懷疑他並非出於好意。以利亞實喜歡他的新親戚,喜歡他的陪伴,並希望他盡可能靠近自己。他在聖殿院子裡的住所沒有足夠宏偉的房間給他;因此,他將幾個以前用作儲藏室的小房間拆除隔板,巧妙地改造成一個大房間,一個為多比雅準備的豪華客廳(第5節)。這是一件可悲的事情,[1]亞捫人多比雅竟然在以色列受到尊敬的款待,並受到隆重的接待。[2]大祭司本應教導百姓律法並樹立好榜樣,卻違背律法,款待他,並利用他作為聖殿庫房管理者的權力來達到這個目的。[3]他竟然將多比雅安置在神殿的院子裡,彷彿是在公然挑戰神自己;這幾乎等同於在那裡設立偶像,就像古代邪惡的君王所做的那樣。亞捫人不得「進入會眾」;難道最惡劣、最卑鄙的亞捫人之一,竟然被邀請進入聖殿,並在那裡受到寵愛嗎?[4]他竟然為了給多比雅騰出空間,而將聖殿的儲藏物扔出去,從而使它們面臨丟失、浪費和挪用的風險,儘管它們是「祭司的份」。他這樣做是「敗壞利未的聖約」,正如瑪拉基當時所抱怨的(瑪拉基書2:8)。尼希米加上一句話(第6節):「但在這段時間,我不在耶路撒冷」,真是恰如其分。如果他在那裡,大祭司就不敢做這樣的事。那在神田裡撒稗子的嫉妒者,知道如何在「僕人睡覺」或不在時抓住機會這樣做(馬太福音13:25)。金牛犢是在摩西在山上時製造的。
2. 總督尼希米多麼勇敢地將他及他的一切都趕出去,並將這些房間恢復其原有的用途。當他來到耶路撒冷,並從那些為此感到困擾的善良百姓那裡得知他們的大祭司與他們的主要敵人之間關係日益密切時,他「甚是愁煩」(第7、8節),因為神的殿被如此褻瀆,神的敵人被如此寵愛和信任,而神的事業被本應是其保護者和擁護者的人背叛了。沒有什麼比看到神的殿的僕人做任何邪惡的事更讓一個好人、一個好官員感到悲傷的了。尼希米有權力,他將為神使用它。(1)多比雅將被驅逐。他不怕得罪他,不怕他的不滿,也不怕以利亞實的不滿,也不為自己干預屬於大祭司管轄範圍內的事務而找藉口;但他像一個對好事充滿熱情的人一樣,將入侵者驅逐出去,扔掉他所有的家具。他沒有將其據為己有,而是將其扔出去,這樣多比雅(很可能當時不在場)再次回來時,就沒有任何便利設施可以接待他了。我們的救主也曾這樣「潔淨聖殿」,使「禱告的殿」不致成為「賊窩」。因此,那些想要將罪惡從他們的心中,那些活的聖殿中驅逐出去的人,必須扔掉它的家具和為它準備的一切,剝奪它,餓死它,並奪走所有那些作為情慾的食物和燃料的東西;這實際上就是治死它。(2)聖殿的儲藏物將被重新帶入,而「神殿的器皿」將被放回原處;但這些房間必須先用潔淨水灑過,這樣才能潔淨,因為它們已被褻瀆。因此,當罪惡藉著悔改從心中被驅逐出去時,讓基督的寶血藉著信心應用於它,然後讓它充滿神的聖靈的恩典,以行各樣的善工。
弊端糾正。(主前434年)
10我發現利未人的份沒有給他們:因為利未人和歌唱的,做工的,都各歸自己的田地去了。11於是我與官長爭辯,說:為何神的殿被撇棄了呢?我就招聚他們,使他們各歸其位。12於是猶大人將穀物、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都帶到庫房。13我設立了庫官管理庫房,就是祭司示利米,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其次是撒刻的兒子哈難,瑪他尼的孫子:因為他們被認為是忠信的,他們的職責是分給他們的弟兄。14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這事,不要塗抹我為我神的殿和其中的職務所行的善事。
這是尼希米糾正的另一個弊端。
一、利未人受到了虧待。這就是弊端:「他們的份沒有給他們」(第10節)。也許多比雅在佔據庫房時,也佔據了儲藏物,並在以利亞實的縱容下,將其據為己有。抱怨的不是這些份沒有從百姓那裡收取,而是沒有給利未人,而利未人卻很謙虛,沒有去索取;「因為利未人和歌唱的都各歸自己的田地去了。」這可以作為一個理由,(1)為什麼他們的薪資被扣留。利未人不在職:當他們本應在聖殿裡做工時,他們卻在鄉下的農場裡;因此百姓不太願意給他們供養。如果傳道人沒有得到應有的鼓勵,他們就應該考慮自己是否因疏忽職責而導致自己受到輕視。或者更確切地說,(2)這是尼希米很快發現他們應得的份被剝奪的原因,因為他發現他們不在自己的崗位上。「歌唱的在哪裡?」(尼希米說);「他們為什麼不按職責侍奉,讚美神呢?」。「嗯,他們都回到自己的鄉下住所,從自己的田地裡為自己和家人謀生;因為他們的職業無法養活他們。」可恥的供養造就可恥的職事。工作被忽視,因為工人被忽視了。不久前,為歌唱者規定的薪資支付方式才剛被妥善安排(尼希米記12:47);然而,由於缺乏監督,它很快就失敗了!
二、尼希米將過錯歸咎於那些本應負責確保利未人專心工作並得到應有鼓勵的官長。這要求基督徒官長運用他們的權力,迫使傳道人履行職責,百姓也履行職責。尼希米從官長開始,並要求他們解釋:「為何神的殿被撇棄了呢?」(第11節)。「為何利未人被餓得離開了呢?你們為何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並加以阻止呢?」百姓「撇棄了利未人」,這是律法明確禁止的(申命記12:19;14:27);然後利未人就撇棄了他們在神殿中的職位。傳道人和百姓,以及那些沒有盡力維護宗教和其事奉的官長,都將為此承擔巨大的責任。
三、他毫不遲延地將分散的利未人重新帶回「他們的位子」,並將他們安置在「他們的崗位上」(原文如此)(第11節)。一個在田裡的利未人(clericus in foro——一個在市場上做生意的傳道人)是失職的。神的殿是他的地方,讓他在那裡被發現。許多粗心大意的人,如果只是被提醒,會比他們現在做得更好。對亞基布說,務要謹慎你的職事。
四、他要求百姓繳納他們的什一奉獻(第12節)。他的熱心激發了他們的熱心;當他們看到利未人在工作時,他們就不好意思再扣留他們的工資了,而是誠實而愉快地繳納了。教會的工作做得越好,教會的奉獻就繳納得越好。
五、他確保利未人的薪資得到公正而及時的支付。為此任命了委員(第13節),他們是「被認為是忠信的」,也就是說,他們在其他受託的職務中證明了自己是忠信的,因此「為自己得了美好的地位」(提摩太前書3:13)。人應當先受考驗,然後才被信任,先在小事上受考驗,然後才被託付更多。他們的職責是收取和支付,按時按比例分給他們的弟兄。
六、由於他為那些人做了這些善事,卻沒有得到任何報酬(他是否得到感謝都是個問題),他仰望神作為他的支付者(第14節):「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這事。」尼希米是一個經常發出虔誠禱告的人;他每逢機會就仰望神,將自己和自己的事務交託給神。1. 他在此帶著安慰和極大的滿足反思他為神的殿和其中的職務所做的一切;他很高興想到自己以任何方式成為復興和支持他國家宗教以及改革弊端的工具。任何人對神的僕人所施的恩惠,都將以他們內心深處的隱秘喜樂回報給他們自己,不僅因為他們做得好,而且因為他們做了善事,對許多人,對許多靈魂都做了善事。2. 他在此將這事交託給神,求神記念他,不是出於驕傲,也不是誇耀自己所做的,更不是將其作為自己的義,或者認為自己讓神欠了他什麼,而是在謙卑中向神申訴他的正直和誠實的意圖,並懷著信心地期待神不會不義地「忘記他的工作和愛心的勞苦」(希伯來書6:10)。請注意他在請求中是多麼謙虛。他只禱告:「記念我」,而不是「獎賞我」——「不要塗抹我的善事」,而不是「宣揚它們,記錄它們」。然而他得到了獎賞,他的善事也被記錄下來了;因為神所做的比我們所能求的更多。請注意:為「神的殿和其中的職務」,為支持宗教和鼓勵宗教所行的事,都是善事。其中既有公義也有敬虔,神必會記念它們,不會塗抹它們;它們絕不會失去賞賜。
關於安息日的命令。(主前434年)
15那些日子,我在猶大看見有人在安息日踹酒榨,又運進禾捆,馱在驢上;還有酒、葡萄、無花果,以及各樣的重擔,都在安息日運進耶路撒冷:我在他們賣食物的那日,就責備他們。16又有推羅人住在其中,他們運魚和各樣貨物,在安息日賣給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17於是我與猶大的貴冑爭辯,對他們說:你們所行的這惡事,褻瀆安息日,是什麼呢?18你們的列祖豈不是這樣行嗎?我們的神豈不是因此將這一切災禍降在我們和這城上嗎?你們卻因褻瀆安息日,使更多的忿怒臨到以色列。19事情就這樣發生了,當安息日之前耶路撒冷的城門開始變暗時,我吩咐將城門關閉,並命令在安息日之後才可打開:我又派我的一些僕人在城門口,使安息日不可有任何重擔運入。20於是商人和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在耶路撒冷城外住宿。21於是我責備他們,對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牆外住宿呢?如果你們再這樣做,我就要下手拿你們。從那時起,他們在安息日就不再來了。22我又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並來守城門,使安息日得以聖化。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這事,並照你豐盛的慈愛憐恤我。
這是尼希米積極推動的另一個蒙福改革的例子。他恢復了安息日的聖化,維護了第四條誡命的權威;這對神的殿和其中的職務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因為如果聖潔的時間被忽視和輕視,那麼所有聖潔的職責被忽視也就不足為奇了。這裡有:
一、對濫用行為的抗議。安息日的律法非常嚴格,並且被極力強調,這是很有道理的,因為當安息日被踐踏時,宗教就永遠無法居於首位。但尼希米甚至在猶大,在那些被賜予安息日作為記號的人中間,發現這條律法被嚴重違反。他自己的眼睛就是他的告密者。那些關心正確履行職責的官長,將盡可能「親眼看見」,並「勤奮搜尋」以發現邪惡。令他非常悲傷的是,安息日,那個聖日,甚至在耶路撒冷,那個最近奉獻給神的聖城,普遍被褻瀆。1. 農夫在那一天踹酒榨,運禾捆回家(第15節),儘管有明確的命令說「在耕種的時候,在收割的時候,他們應當在安息日休息」(出埃及記34:21),因為那時他們可能會被誘惑去放縱自己,並幻想神會寬容他們。2. 搬運工「用各樣的重擔馱在驢上」,毫不猶豫,儘管律法中特別規定牲畜要休息(申命記5:14),並且他們「在安息日不可馱重擔」(耶利米書17:21)。3. 那些來自推羅,那個著名的貿易城市的叫賣者、小販和小商人,「在安息日賣各樣貨物」(第16節);而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卻沒有足夠的恩典去購買,從而鼓勵他們將我們父的日子變成一個貿易日,這違反了第四條誡命,該誡命禁止「做任何工作」。難怪當這個民族「撇棄聖所」和「褻瀆安息日」時,宗教普遍衰落,道德敗壞。
二、對其的改革。那些為神的榮耀而嫉妒的人,不能忍受看到他的安息日被褻瀆。請注意這位好人在他對安息日的熱心上所採取的步驟。1. 他「責備那些褻瀆安息日的人」(第15節),又一次在第21節。他不僅表達了自己對此的不滿,而且努力使他們相信這是一個大罪,並向他們展示了神話語對此的見證。他不會懲罰它,直到他揭示了它的邪惡。2. 他與官長們就此事進行了辯論,與猶大的貴冑們爭辯,並責備他們(第17節)。最偉大的人也不會高到不能被那些有權責備他們的人指出錯誤;不,偉大的人應該像這裡一樣,首先被爭辯,因為他們對他人有影響力。(1)他指責他們:「你們這樣做。」他們沒有運穀物,也沒有賣魚,但是,[1]他們縱容那些這樣做的人,沒有運用他們的權力來制止他們,因此使自己有罪,就像那些徒然佩劍的官長一樣。[2]他們在其他事情上樹立了壞榜樣。如果貴冑們在安息日允許自己進行體育活動和娛樂,進行閒散的拜訪和閒聊,那麼城市和鄉村的商人就會用他們的世俗工作來褻瀆安息日,認為這樣更合理。我們必須為他人因我們的榜樣而犯下的罪負責。(2)他將其指責為一件惡事,因為它確實如此,源於對神和我們自己靈魂的極大輕蔑。(3)他與他們辯論(第18節),並向他們表明,破壞安息日是神將審判降在他們身上的罪之一,如果他們不引以為戒,反而再次犯同樣的罪,他們就有理由期待進一步的審判:「你們卻因褻瀆安息日,使更多的忿怒臨到以色列。」以斯拉也曾這樣總結:「如果我們再次違背你的誡命,你豈不向我們發怒,直到將我們滅盡嗎?」(以斯拉記9:14)。3. 他注意防止安息日被褻瀆,因為他只以改革為目標。如果他能改革他們,他就不會懲罰他們;如果他懲罰他們,那也只是為了改革他們。這是一個榜樣,教導官長們要成為約束的繼承者,並明智地使用嚼環和韁繩,這樣就不會有鞭打的必要。(1)他命令耶路撒冷的城門從安息日前的晚上關閉,直到安息日後的早上才打開,並派他自己的僕人(他信任他們的謹慎、勇氣和誠實)看守城門,使安息日不可有任何重擔運入,也不可在前一天晚上太晚,或第二天早上太早,以免安息日的時間被侵犯(第19節)。那些進來在聖殿院子裡敬拜的人無疑被允許通行,但那些來賣貨物的人則不允許;他們被迫「在城外住宿」(第20節),在那裡他們無疑希望安息日過去,這樣他們就可以賣穀物了。(2)他威脅那些帶著貨物來到城門口,強行要求進入的人,告訴他們如果他們再這樣做,他一定會「下手拿他們」(第21節),這使他們不再來了。請注意:如果改革者下定決心,在打破壞習慣方面可以做得比他們想像的更多。被縱容的惡習確實是膽大妄為的,會蔑視勸告和責備;但它可以變得膽怯,當官長們使自己成為它的恐懼時,它就會變得膽怯。坐在審判寶座上的君王,用他的眼睛驅散一切邪惡。(3)他吩咐利未人注意安息日的聖化,他們首先要潔淨自己,從而為百姓樹立好榜樣,並且他們中的一些人「來守城門」(第22節)。因為他和他的僕人不久就要回到朝廷,他會將這項職責交給一些可以堅守的人,這樣不僅在他 присут時,而且在他不在時,安息日也能被聖化。當官長和傳道人聯合起來時,在這方面和其他方面,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尼希米在這件事上的勇氣、熱心和謹慎,在此被記錄下來供我們效法;我們有理由相信他所帶來的改變是持久的;因為在我們救主時代,我們發現猶太人走向另一個極端,在安息日聖化的儀式部分過於謹慎。4. 他以禱告結束這段話(第22節),其中請注意:(1)請求:「記念我」(就像十字架上的強盜說:「主啊,記念我」);這就夠了。神對我們的意念是何等寶貴(詩篇40:5)。他補充說:「憐恤我。」他絲毫不認為他所做的在嚴格的公義上應得獎賞,反而懇切地向神呼求「憐恤他」,就像耶利米一樣(耶利米書15:15),「不要在你的長久忍耐中將我除滅」(耶利米書10:24),「不要在憤怒中糾正我」,以及(耶利米書17:17),「不要成為我的恐懼。」請注意:最好的聖徒,即使在他們做最好的事時,也需要「憐恤的恩惠」;因為「沒有一個義人行善而不犯罪的」。(2)懇求:「照你豐盛的慈愛」(或眾多的慈愛)。請注意:當我們出現在神面前時,我們必須依靠神的慈愛,而不是我們自己的任何功德。
休棄外邦妻子。(主前434年)
23那些日子,我也看見有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24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方言,不能說猶大語,卻是各民族的語言。25於是我與他們爭辯,咒罵他們,擊打他們中間的一些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又使他們指著神起誓,說:你們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們自己娶他們的女兒。26以色列王所羅門豈不是在這些事上犯了罪嗎?然而在許多國家中,沒有一個王像他,他是蒙他神所愛的,神使他作全以色列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27難道我們還要聽從你們,行這一切大惡,娶外邦女子,得罪我們的神嗎?28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約雅大的兒子中,有一個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所以我將他從我這裡趕出去。29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職分,以及祭司和利未人的聖約。30這樣,我就潔淨他們,使他們脫離一切外邦人,並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各人辦理自己的事務;31又為木柴的奉獻,按所定的時間,和為初熟的果子。我的神啊,求你為我的好處記念我。
我們在此看到尼希米為潔淨他的同胞,使他們成為神的獨特子民,所表現的虔誠熱心的又一個例子;這就是他運用權力的目的,而不是為了使自己富有。在此請看:
一、他們如何因娶外邦女子而敗壞自己。這在以斯拉時代曾被抱怨,並為改革做了很多工作(以斯拉記第九章和第十章)。但是,當污鬼被趕出去後,如果沒有警惕的眼睛看守,它就會重新進入;這裡就是這樣。儘管在以斯拉時代,那些娶了外邦女子的被迫休棄她們,這必然會給家庭帶來麻煩和混亂,但其他人卻不引以為戒。Nitimur in vetitum——我們仍然傾向於被禁止的事物。尼希米作為一位好總督,調查了他所管轄的家庭狀況,以便糾正其中的弊端,從而通過醫治源頭來醫治河流。1. 他詢問他們從哪裡娶妻,發現許多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第23節),要麼是因為他們喜歡遠道而來的東西,要麼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這些聯姻來鞏固和豐富自己。看哪,神藉著先知如何責備這事(瑪拉基書2:11)。猶大行了詭詐,違背了與神所立的聖約,就是以斯拉時代針對這件事所立的聖約;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潔」,因為「娶了外邦神的女子」(即敬拜者)。2. 他與孩子們交談,發現他們是「外邦人的孩子」,因為他們的「言語出賣了他們」。孩子們與母親一起長大,從她們和她們的奶媽、僕人那裡學習說話,所以他們不能說猶大語,根本不能說,或者說得不流利,或者說得不純正,而是「一半是亞實突的方言」,或者亞捫語,或者摩押語,這取決於母親是哪個國家的人。請注意:(1)孩子們在童年時期從母親那裡學到很多東西。Partus sequitur ventrem——他們傾向於模仿他們的母親。(2)如果任何一方是壞的,敗壞的本性會使孩子們傾向於模仿那一方,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說明基督徒不應該與不信者同負一軛。(3)在孩子的教育中,應當非常注意他們的舌頭的管理,使他們不要學習亞實突的語言,任何不敬虔或不潔淨的言談,任何敗壞的言語。
二、尼希米發現這種腐敗盛行後,採取了什麼措施來清除它。1. 他向他們指出這事的邪惡,以及他有義務為此作見證。他沒有尋找他們的過錯,但這是一種應受審判官懲罰的罪惡,他絕不能縱容(第27節):「難道我們還要聽從你們,你們卻試圖掩飾和辯解嗎?不,這是一件惡事,一件大惡事,這是『娶外邦女子,得罪我們的神』,我們必須盡力阻止它。你們懇求不要與她們離婚,但我們不能聽從你們,因為沒有其他補救辦法可以使我們擺脫罪責並防止感染。」(1)他引用了一條誡命,證明這本身就是一個大罪;並使他們指著那條誡命起誓:「你們不可將你們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等等」,這取自申命記7:3。當我們想要使人從罪中回轉時,我們必須在誡命的鏡子中向他們展示罪的罪惡。(2)他引用了一個先例,說明了這事的有害後果,這使得政府有必要對其進行處理(第26節):「以色列王所羅門豈不是在這些事上犯了罪嗎?」
第13章_2
偉大而良善之人的跌倒被記錄下來,是為了讓我們引以為戒,避開他們所未能勝過的試探。所羅門以智慧聞名;沒有任何君王能與他匹敵;然而,當他娶了外邦女子為妻時,他的智慧未能使他免於她們的網羅,甚至智慧離他而去,他行事極其愚昧。他蒙神所愛,但他娶外邦女子卻使他失去神的恩寵,幾乎熄滅了他靈魂中恩惠的聖火:他曾是以色列全地的君王;但他此舉卻導致他失去了十二支派中的十個。你們辯稱可以娶外邦女子為妻,卻仍能保持以色列人的純潔;但所羅門自己都不能;甚至「外邦女子使他犯罪」。因此,「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當他奔向如此懸崖峭壁之時。
2. 尼希米對此表現出極大的不悅,為要喚醒他們對這罪惡有應有的認識: 他與他們爭辯(v. 25)。他們試圖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但他向他們指出他們的藉口是多麼站不住腳,並與他們熱烈地爭論。當他使他們啞口無言後,他「咒詛他們」,也就是說,他宣告了神的審判將臨到他們,並向他們表明他們的罪應得的懲罰。然後他挑選出其中一些比其他人更頑固、更適合作為榜樣的人,並「擊打他們」(也就是說,命令官員按照律法(Deut. xxv. 2, 3)鞭打他們),此外,他還加上了這種進一步的羞辱標記,他「拔下他們的頭髮」,或剪掉或剃掉;因為可以這樣理解。也許他們曾以自己的頭髮為傲,因此他將其除去,以使他們變形、謙卑,並使他們蒙羞;這實際上是給他們打上烙印,至少是暫時的。以斯拉在這種情況下,因著對罪的聖潔憂傷而拔下自己的頭髮;尼希米則因著對罪人的聖潔憤怒而拔下他們的頭髮。看哪,智慧、良善和有用之人不同的性情,以及同一聖靈不同的恩惠和恩賜。
3. 他強迫他們不再娶這類妻子,並將他們已經娶的妻子分開:「他潔淨他們,使他們脫離一切外邦人」(v. 30),包括男人和女人,並使他們起誓永不再犯(v. 25)。他竭盡一切方法和手段來阻止這種禍害,並防止再次陷入這種疾病。
4. 他特別關心祭司的家庭,使他們不致蒙受這種污點和罪咎。他經過查問發現,大祭司自己家族的一個分支,他的一個孫子,竟然娶了猶太人臭名昭著的敵人參巴拉的女兒(ch. ii. 10; iv. 1),因此實際上與撒馬利亞人利益糾葛(v. 28)。這個人對神或他的國家是何等缺乏愛,竟然能使自己在職責和利益上成為兩者的死敵的朋友。看來這個年輕的祭司不願休妻,因此尼希米「把他趕出去」,剝奪了他的職位,降了他的級,使他永遠不能擔任祭司。約瑟夫說,這個被驅逐的祭司是瑪拿西,當尼希米把他趕走後,他去了他的岳父參巴拉那裡,參巴拉在基利心山上為他建造了一座像耶路撒冷聖殿一樣的聖殿,並應許他將在其中擔任大祭司,從那時起,撒馬利亞人的主張就奠定了基礎,一直持續到我們救主時代(John iv. 20),「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當尼希米這樣驅逐了一個喪失祭司榮譽的人後,他再次「派定祭司和利未人各盡其職」(v. 30)。對他們來說,與一個敗壞他們職分的人分開並不是損失;沒有他,工作會做得更好。當猶大出去後,基督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John xiii. 30, 31)。
尼希米在此事上的禱告: (1) 他禱告:「我的神啊,求你記念他們!」(v. 29)。「主啊,求你使他們知罪悔改;提醒他們應當是怎樣的人,應當做什麼,使他們回心轉意。」或者,「求你記念他們,為他們的罪與他們算帳;記念他們的罪。」如果我們這樣理解,這個禱告就是一個預言,預言神將記念他們的罪。那些玷污祭司職分的人藐視神,必被輕看。也許他們人數眾多,勢力強大,尼希米無法對付。「主啊」(他說),「求你對付他們;將這工作掌握在你手中。」
(2) 他禱告:「我的神啊,求你記念我!」(v. 31)。為公眾所做的最佳服務有時會被那些蒙受其益的人遺忘(Eccl. ix. 15);因此尼希米將報償之事交託給神,以神為他的賞賜者,然後毫不懷疑他將得到豐厚的報償。這可以很好地成為我們祈求的總結;我們不需要更多就能幸福,只需這句:「我的神啊,求你為我的好處記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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