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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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第十二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十二章

士師記 第十二章

本章記載:一、耶弗他與以法蓮人的衝突,以及這不幸事件所造成的流血(第1-6節),還有耶弗他生平與治理的結束(第7節)。二、簡述以色列其他三位士師:益珊(第8-10節)、以倫(第11-12節)、押頓(第13-15節)。

以法蓮人的不滿;以法蓮人的懲罰。(主前1143年) 1 以法蓮人聚集,往北方去,對耶弗他說:「你為何過去與亞捫人爭戰,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的房屋。」 2 耶弗他對他們說:「我與我的百姓與亞捫人大大爭戰;我招你們來,你們卻沒有救我脫離他們的手。 3 我見你們不救我,我就拚命,過去攻擊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你們今日為何上來攻擊我呢?」 4 於是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基列人擊殺以法蓮人,因為以法蓮人說:「你們基列人是以法蓮逃亡的人,是在以法蓮和瑪拿西中間的。」 5 基列人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蓮人過去。那些逃脫的以法蓮人若說:「讓我過去。」基列人就問他說:「你是以法蓮人不是?」他若說:「不是。」 6 基列人就對他說:「請你說『示播列』。」他卻說「西播列」,因為他不能把字音讀得準確。基列人就拿住他,將他殺在約旦河的渡口。那時以法蓮人被殺的,共有四萬二千人。 7 耶弗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基列人耶弗他死了,葬在基列的一座城裡。

這裡有: 一、以法蓮人對耶弗他無理的不滿。他們不滿耶弗他沒有召他們去協助對抗亞捫人,好讓他們能分享勝利的榮耀和戰利品(第1節)。這爭執的根源是驕傲。唯有驕傲才引發爭競。驕傲的人認為所有未歸於自己的榮耀都是損失,那麼「誰能抵擋嫉妒呢?」以法蓮人曾與基甸有同樣的爭執(ch. viii. 1),基甸是約旦河這邊瑪拿西支派的人,而耶弗他則是約旦河那邊瑪拿西支派的人。以法蓮和瑪拿西是所有支派中血緣最近的,因為他們都是約瑟的兒子,然而他們彼此之間的嫉妒卻比其他任何支派都更甚。雅各曾交叉雙手,將長子的名分給了以法蓮,這預示了將來十個支派的王國將以以法蓮為首,在脫離大衛家之後。因此,以法蓮支派不滿足於這應許中的榮耀,若瑪拿西支派在此期間獲得任何榮耀,他們便會不悅。親屬關係本應是愛與和平的誘因,卻常常成為爭執與不和的緣由,這實在令人惋惜。「弟兄結怨,比堅城更難攻取;爭競如同營寨的門閂。」

以法蓮人對耶弗他的憤怒: 1. 毫無根據且不公義。他們問:「你為何沒有招我們同去呢?」原因很簡單:因為是基列人立他為元帥,而不是以法蓮人,所以他沒有權柄召他們。如果他的行動因缺乏他們的幫助而失敗,他們或許可以合理地責備他沒有請求幫助。但當工作已經完成,而且做得非常有效,亞捫人被制服,以色列得蒙拯救,即使他們沒有參與其中,也沒有造成任何損害。 2. 殘酷且暴虐。他們以騷亂的方式聚集,渡過約旦河,遠至基列的米斯巴,耶弗他居住的地方。他們的怒火不滿足於任何事,除非用火燒毀耶弗他的房屋,並將他燒死在其中。「他們的怒氣可咒,因為甚是暴烈。」那些最缺乏理由的怨恨,通常也最充滿暴怒。耶弗他當時是以色列共同敵人的征服者,他們本應前來祝賀他,並代表他們的支派感謝他所做的善工;但我們若從那些我們理應得到善待的人那裡得到惡待,也不必感到奇怪。耶弗他當時因女兒的緣故,正為家庭的災難而哀傷,他們本應前來慰問和安慰他;但野蠻人卻樂於在受苦者身上加添苦難。在這個世界上,一個麻煩的結束往往是另一個麻煩的開始;我們絕不可「誇口,好像已經脫下盔甲一樣」。

二、耶弗他熱切地為自己辯護。他沒有像基甸在類似情況下那樣試圖安撫他們;以法蓮人當時比那時更加暴怒,而耶弗他也不像基甸那樣有溫柔安靜的心。無論他們是否會被安撫,耶弗他都謹慎地: 1. 為自己辯護(第2-3節)。他證明他們完全沒有理由與他爭執,因為: (1) 他參與這場戰爭並非為了追求榮耀,而是為了保衛他的國家,因為亞捫人與他們大大爭戰。 (2) 他曾邀請以法蓮人前來與他一同作戰,儘管他既不需要他們,也沒有義務對他們表示那樣的尊重,但他們卻拒絕了這項服務:「我招你們來,你們卻沒有救我脫離他們的手。」即使他們對他的指控屬實,那也不是爭執的合理理由;但事實證明那是假的,而且根據現在的事實,他更有理由責備他們在危難時刻背棄了以色列的共同利益。那些自己最應受責備的人,卻最喜歡大聲指責無辜者,這並非新鮮事。 (3) 這項事業非常危險,他們更有理由憐憫他,而不是生他的氣:「我拚命」,也就是說,「我所做的一切都將自己置於極大的危險之中,因為我的軍隊如此微小。」他們所嫉妒的榮耀是付出極大代價才換來的;他們無需嫉妒他;他們中很少有人會為此冒如此大的風險。 (4) 他沒有將成功的榮耀歸於自己(那會招致嫉妒),而是將一切歸於上帝:「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如果上帝樂意如此使用我來榮耀祂,你們為何要因此而生氣呢?你們有理由「攻擊我」嗎?這豈不是實際上在攻擊上帝嗎?我不過是祂手中一個不配的工具。

2. 當這公正的回答(儘管不像基甸的回答那樣溫和)未能平息他們的怒氣時,他謹慎地運用他作為以色列士師的權柄,既保護自己免受他們的狂怒,又用刀劍懲罰他們的傲慢。 (1) 以法蓮人不僅與耶弗他爭執,而且當他的鄰居和朋友出面支持他時,他們還辱罵他們,說了難聽的話;我堅持我們的譯文,並如此理解(第4節)。他們輕蔑地說:「你們這些住在約旦河那邊的基列人,不過是以法蓮的逃亡者,是約瑟支派(以法蓮是其中之首)的渣滓和敗類,是家族的棄兒,在以法蓮人和瑪拿西人中間都被這樣看待。誰會在乎你們呢?你們所有的鄰居都知道你們是什麼樣的人,不過是逃亡者和流浪漢,與你們的弟兄分離,被趕到這個角落裡。」基列人和其他以色列人一樣是真正的以色列人,而且當時在選擇耶弗他以及與亞捫人的戰爭中,他們比以色列所有家族都表現出色,然而卻被最卑鄙和不公正地稱為「逃亡者」。給人或國家貼上羞辱的標籤或稱號是不好的,尤其是在那些處於劣勢的人身上:這常常會引發不良後果的爭執,就像這裡一樣。同樣,也要看到惡毒的舌頭是多麼有害,它會說惡言,說粗俗的話:「它能點燃生命的輪子,而且是被地獄之火點燃的」(雅各書3:6),而且很多時候會割斷使用它的人的喉嚨,就像這裡一樣(詩篇64:8)。如果這些以法蓮人能夠克制自己,不滿足於稱基列人為「逃亡者」的微薄快感,他們就可以避免大量的流血;因為「言語暴躁,觸動怒氣」,誰知道一點點那樣的火會點燃多大的事呢? (2) 這種侮辱激起了基列人的怒火,他們認為對自己和他們的元帥的侮辱必須報復。 [1] 他們在戰場上擊敗了他們(第4節)。他們與以法蓮人爭戰,而以法蓮人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基列人擊殺了以法蓮人,使他們潰敗。 [2] 他們切斷了他們的退路,從而完成了他們的報復(第5-6節)。基列人可能比以法蓮人更熟悉約旦河的渡口,他們用重兵把守這些渡口,奉命殺死所有試圖過河的以法蓮人。這裡有: 首先,在消滅他們方面足夠殘酷。當他們在戰場上被擊敗時,「許多人所施的懲罰」肯定已經足夠了;沒有必要如此嚴厲地殺死所有逃脫的人。刀劍豈可永遠吞噬呢?耶弗他是否應為此受稱讚,我不知道;或許他認為這是一項必要的公義之舉。 其次,在辨認他們方面足夠狡猾。看來以法蓮人雖然與其他以色列人說相同的語言,但在他們方言的口音中,卻習慣將希伯來字母「ש」(Shin)發音為「ס」(Samech),而且他們對此習慣得如此之深,以至於無法改變,即使是為了保命也不行。我們透過模仿學習說話;那些最初將「s」發音為「sh」的人,要麼是因為它更短,要麼是因為它更優雅,而他們的子孫也學著像他們一樣說話,所以你可以透過口音辨認出以法蓮人;就像在英國,我們可以透過口音辨認出西部人或北部人,甚至可能是什羅普郡人或柴郡人。 「你是加利利人,你的口音把你顯露出來了。」以法蓮人就是這樣被發現的。如果他們抓到一個他們懷疑是以法蓮人的人,但他否認,他們就叫他說「示播列」;但他要麼「不能」,正如我們的譯文所說,要麼他沒有注意,或沒有設法,或沒有引導自己,正如一些譯文所說,正確地發音,而是說「西播列」,於是就被認出是以法蓮人,並立即被殺。 「示播列」的意思是「河流或溪流」:「請求允許過示播列,那條河。」那些被這樣殺死的人,以法蓮人被殺的總數是四萬二千人(第6節)。這樣,那個憤怒支派的另一次叛亂就被阻止了。

3. 現在讓我們觀察上帝在懲罰這些驕傲和暴躁的以法蓮人時的公義,這在幾個方面與他們的罪相符。 (1) 他們為自己支派的榮耀而驕傲,以此為榮,因為他們是以法蓮人;但他們很快就因承認自己的國家而感到羞恥或害怕!「你是以法蓮人不是?」不,現在寧願是任何支派,也不願是以法蓮人。 (2) 他們曾怒氣沖沖地渡過約旦河,要用火燒耶弗他的房屋,但現在他們卻像當初狂暴地渡河一樣,卑躬屈膝地回到約旦河,並被切斷了永遠返回自己家園的機會。 (3) 他們曾以基列人國家不幸的地理位置來嘲諷他們,而現在他們卻因自己國家特有的口音缺陷而受苦,無法正確發音「示播列」。 (4) 他們曾不公正地稱基列人為逃亡者,而現在他們自己卻真正地、認真地成了逃亡者;在希伯來文中,用於形容逃脫或逃跑的以法蓮人的詞(第5節),與他們曾輕蔑地稱基列人為「逃亡者」所用的詞是相同的。那不公正地將羞辱之石滾向他人的人,應當預期它會公正地回到自己身上。

三、耶弗他治理的結束。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只有六年,然後就死了(第7節)。或許他女兒的死使他一蹶不振,從此再也沒有抬頭,反而縮短了他的壽命,使他帶著哀傷進入墳墓。

耶弗他的繼任者。(主前1112年) 8 在他以後,有伯利恆人益珊作以色列的士師。 9 他有三十個兒子,三十個女兒。他把女兒嫁給外人,又為兒子從外鄉娶了三十個女兒。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七年。 10 益珊死了,葬在伯利恆。 11 在他以後,有西布倫人以倫作以色列的士師。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 12 西布倫人以倫死了,葬在西布倫地的亞雅崙。 13 在他以後,有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 14 他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都騎著七十匹驢駒。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八年。 15 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死了,葬在以法蓮地的比拉頓,在亞瑪力人的山地。

這裡簡述了以色列另外三位士師的短暫統治,第一位只治理了七年,第二位十年,第三位八年。 「一國犯罪,其君多變」(箴言28:2),在短時間內,許多君主相繼更迭,好人往往在他們剛開始發揮作用時就被除去,或者在他們剛投入工作時就被移走。

一、伯利恆人益珊,最可能是猶大的伯利恆,大衛的城,而不是西布倫的伯利恆,後者只在約書亞記19:15中提到過一次。他只治理了七年,但從他兒女的數量以及他親自為他們安排婚姻來看,他活得很長;很可能他家族的龐大增長以及他所建立的眾多聯姻,加上他個人的功績,使他更適合被百姓選為士師,像耶弗他一樣,或者像基甸一樣直接蒙上帝呼召,作以色列的士師,在他們中間維護和推動上帝的工作。關於他值得注意的是: 1. 他兒女眾多,總共有六十個,箭袋滿了這些箭。伯利恆自古以來就以繁衍聞名,這正是「祂」將要降生的地方,祂的屬靈後裔將「如同天上的星」。 2. 他兒女的性別數量相等,三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女兒,這在同一個家庭中並不常見,然而在人類這個大家庭中,起初造男造女的上帝,以祂智慧的護理,在某種程度上保持了兩性數量的平衡,以維持地上人類的世代。 3. 他悉心為他們安排婚姻。他的女兒們他「嫁給外人」,《武加大譯本》補充說:「他為她們預備了丈夫」;並且,作為交換,也為了鞏固他的勢力,他「為兒子從外鄉娶了三十個女兒」。猶太人說,每個父親都欠兒子三件事:教他讀律法,給他一門手藝,並為他娶妻。益珊的家庭與他前任耶弗他的家庭之間有何等大的差異!益珊有六十個兒女,都已婚,而耶弗他只有一個女兒,她要麼死了,要麼終身未嫁。有些人增多,有些人減少:這都是耶和華的作為。

二、西布倫人以倫,在迦南北部,接著被興起主持公共事務,施行公義,並改革弊端。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然後就死了(第11-12節)。萊特富特博士推算,在他統治初期,非利士人四十年的壓迫開始了(士師記13:1所說),大約在那時,參孫出生。可能由於他居住在北部,與迦南南部接壤的非利士人趁機入侵他們。

三、以法蓮支派的押頓繼任,在他身上,這個顯赫的支派開始恢復其聲譽,自約書亞以來,再沒有出現過任何著名人物;因為亞比米勒這個示劍人反而是這個支派的恥辱。這位押頓以其眾多的後代而聞名(第14節):他有四十個兒子和三十個孫子,他都活著看到他們長大成人,他們都騎著七十匹驢駒,要麼是作為士師和官員,要麼是作為紳士和顯赫人物。他看到子孫滿堂,感到滿足,但恐怕他沒有看到以色列的和平,因為此時非利士人已經開始入侵他們。關於這位以及其他這些士師,即使對他們的記載很簡短,但仍提及他們葬在哪裡(第7、10、12、15節),或許是因為他們墓碑上的銘文(古代確實有這種用法,列王紀下23:17)可以作為他們故事的證實和補充,並可供那些希望進一步了解他們的人查閱。彼得在談到大衛時說:「他的墳墓在我們這裡,直到今日」(使徒行傳2:29)。或者,這是為了榮耀他們安息的地方,但也可以用來減輕我們對所有世俗榮耀的看重,因為死亡和墳墓將玷污其驕傲。這些對以色列而言如同神明的士師,卻像凡人一樣死去,他們所有的榮耀都歸於塵土。

非常奇怪的是,在所有這些士師的歷史中,有些人的事蹟記載得非常詳細,卻從未提及大祭司或任何其他祭司或利未人在任何公共事務中出現,無論是提供建議還是採取行動,從非尼哈(士師記20:28)到以利,這段時間可以計算為250年;只有當時大祭司的名字被保留下來(歷代志上6:4-7;以斯拉記7:3-5)。祭司職分在初期如此長時間的奇異隱晦,如何能與其引入時的巨大輝煌以及摩西律法中對其制度的描述相符呢?這無疑暗示了這個制度主要是作為預表性的,而其中似乎應許的巨大益處,主要應在它的原型,即我們主耶穌永恆的祭司職分中尋求,與其卓越的榮耀相比,那個祭司職分毫無榮耀可言(哥林多後書3:10)。

第13章_1

士師記 第十三章

本章開始記載參孫的故事,他是本書所記載的最後一位士師,在以利之前。關於他的事蹟,從頭到尾都充滿了驚奇與不尋常。他在歷史中扮演的角色確實偉大,卻與他的前輩們截然不同。我們從未見他身居朝廷或軍隊之首,也未見他坐在審判的寶座上或戰場上,然而,他以一己之力,成為國家偉大的愛國者,也是敵人與壓迫者可怕的鞭策與制約;他是一位傑出的信徒(Heb. xi. 32),也是那位「以自己的膀臂施行救贖」之主的榮耀預表。其他士師的故事始於他們被提升到那個職位,但參孫的故事卻始於他的出生,甚至始於他的懷胎,一位來自天上的天使親自引導他來到世上,作為施洗約翰和基督將來降生的預表。本章記載了這些事蹟。

一、興起這位拯救者的緣由,是以色列受非利士人壓迫(v. 1)。 二、天使向他的母親預告他的出生(v. 2-5)。 三、她將預言轉告給她的丈夫(v. 6, 7)。 四、他們夫妻二人再次從天使那裡聽到預言(v. 8-14),他們恭敬地對待天使(v. 15-18),而天使在離去時,以驚人的方式顯明了他的尊貴(v. 19-23)。 五、參孫出生(v. 24, 25)。

天使向瑪挪亞的妻子顯現 (主前1161年)

1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2 那時,在瑣拉,有一個但族人,名叫瑪挪亞,他的妻子不生育。 3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看哪,你本不生育,但你將要懷孕生一個兒子。 4 現在你要謹慎,不可喝清酒濃酒,也不可吃一切不潔之物; 5 因為你將要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從母腹裡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6 婦人就去告訴她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這裡來,他的容貌如同神的使者,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告訴我他的名字。 7 他對我說:『看哪,你將要懷孕生一個兒子;現在你不可喝清酒濃酒,也不可吃一切不潔之物,因為這孩子從母腹裡直到他死的日子,必歸神作拿細耳人。』」

第一節簡短地記載了以色列所處的極大困境,這困境我們已經屢次見到,也因此興起了一位拯救者。他們又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然後神又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若沒有罪,就不需要救主;但罪被允許滋長,為的是恩惠可以更加豐盛。神現在將他們賣給的敵人是非利士人,他們是與以色列毗鄰的鄰居,居住在他們中間,是那些被定意毀滅的民族中首要且主要的,但神「留下他們來試驗以色列人」(ch. iii. 1, 3),「非利士人的五個首領」,與以色列相比,他們是微不足道的民族(他們只有五個著名的城市),然而,當神使用他們作為手中的杖時,他們卻極其壓迫和煩擾以色列人。這次的苦難持續的時間比以往任何一次都長:它持續了四十年,儘管可能並非一直都同樣猛烈。當以色列處於這種困境時,參孫出生了;這裡記載了天使預告他的出生。

請留意: 一、他的出身。他屬於但支派(v. 2)。「但」意為「審判者」或「審判」(Gen. xxx. 6)。雅各臨終時預言「但必判斷他的百姓」,很可能就是指參孫,意思是「他必為他的百姓興起一位審判者,雖然他是婢女的兒子,但他將像以色列任何一個支派一樣,成為審判者」(Gen. xlix. 16)。但支派的領地毗鄰非利士人的國家,因此,由該支派的人來制約非利士人最為合適。他的父母長期不生育。許多傑出人物的母親都曾長期缺乏生育子女的恩惠,例如以撒、約瑟、撒母耳和施洗約翰,這樣,當恩惠降臨時,就顯得更加可喜。唱吧,不生育的,你沒有生產的(Isa. liv. 1)。默想:長期等待的恩惠往往證明是特別的恩惠,並且顯明它們值得等待,藉此也能鼓勵他人繼續仰望神的憐憫。

二、天使向他母親傳達她將生一個兒子的好消息。傳信者是「耶和華的使者」(v. 3),卻以人的形像顯現,帶著先知或神人的容貌和裝束。這位天使(正如博學的帕特里克主教在v. 18的註釋中所推測的)就是主自己,也就是「耶和華的道」,他將是彌賽亞,因為他的名字被稱為「奇妙」(v. 18)和「耶和華」(v. 19)。這位偉大的救贖主特別關心這位預表性的救贖者。這次非凡的信息並非主要為了瑪挪亞和他的妻子這對默默無聞的但族人,而是為了以色列,因為他將成為以色列的拯救者;不僅如此(他對以色列的貢獻似乎與他出場的宏偉不符),更是為了彌賽亞,因為他將是彌賽亞的預表,而彌賽亞的降生也將由天使預告,就像他一樣。天使在傳達信息時: 1. 留意到她的苦情:「看哪,你本不生育。」由此她可以推斷他是一位先知,因為他雖然是個陌生人,她從未見過,卻知道這是她的苦惱。他告訴她這事,並非為了責備她,而是因為此時她可能正在思念這苦情,並為自己被視為無子而悲嘆。神常常在祂的百姓最感困苦時,適時地賜下安慰。「現在」你是不生育的,但你不會永遠如此,也不會長期如此,正如她所擔心的。 2. 他向她保證她將「懷孕生一個兒子」(v. 3),並重複了這個保證(v. 5)。為了彰顯神話語的能力,有史以來最強壯的人也是應許之子,如同以撒,藉著應許的力量和對應許的信心而生(Heb. xi. 11; Gal. iv. 23)。許多婦人,在長期不育之後,藉著神的護理生了兒子,但參孫是藉著應許而生,因為他是應許之子的預表,是舊約聖徒憑信心長期盼望的。 3. 他指定這孩子從出生起就歸神作拿細耳人,因此母親也必須遵守拿細耳人的律法(儘管她沒有許拿細耳人的願),並且只要這孩子從她腹中或乳房中得到滋養,她就「不可喝清酒濃酒」(v. 4, 5)。默想:這位以色列的拯救者必須以最嚴格的方式歸神,並成為聖潔的榜樣。阿摩司書二章十一節說,神從他們的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這被視為對百姓的恩惠。其他士師糾正了他們對神的背道,但參孫必須顯現為一個比他們任何人都更歸神的人;儘管我們讀到他的過失,我們有理由相信,作為神所設立的拿細耳人,他在日常生活中不僅體現了拿細耳人所包含的儀式,也體現了「歸耶和華為聖」的實質(Num. vi. 2)。那些想要拯救他人的人,必須以獨特的虔誠來區分自己。撒母耳,他繼續了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拯救工作,是因他母親的許願而成為拿細耳人(1 Sam. i. 11),正如參孫是因神的預旨。這位拯救者的母親因此必須克己,不可吃任何不潔之物;在其他時候合法的事物,現在必須禁戒。正如應許考驗了她的信心,這條誡命也考驗了她的順服;因為神要求那些祂將施恩於他們的人,既有信心又有順服。懷孕的婦女應當憑良心避免任何她們認為會損害胎兒健康或良好體質的事物。或許參孫的母親要禁戒清酒濃酒,不僅因為他被指定為拿細耳人,也因為他被指定為一個力大無窮的人,而他母親的節制將有助於此。 4. 他預言這孩子將為他的國家服務:「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默想:我們非常渴望我們的孩子不僅完全歸神,而且能成為造福他人、服務世代的工具——不是隱士,不是「斗底下的燈」,而是「燈台上的燈」。默想:「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這暗示非利士人的壓迫將持續很久,因為以色列脫離壓迫的拯救,甚至連一步都還沒有開始,直到這個尚未出生的孩子長大成人,有能力開始這項工作。然而,他卻不能完成這拯救:他只「開始」拯救以色列,這暗示苦難仍將延長。神選擇逐步地、藉由不同的人來推動祂的工作。一個人為善工奠定基礎,另一個人建造,或許第三個人才完成頂石。現在,參孫在此方面是基督的預表: (1) 作為歸神的拿細耳人,從母腹裡就是拿細耳人。因為,雖然我們的主耶穌自己不是拿細耳人,但他卻被拿細耳人所預表,因為他完全潔淨,沒有任何罪,甚至沒有罪的意念,並且完全獻身於他父的榮耀。論到猶太教會,「就肉身說,基督是從他們出來的」,因為應許是給他們的(Rom. ix. 4, 5)。憑著那個應許,他彷彿長期臥於教會的母腹中,那教會許多世紀以來都懷著他,因此,像參孫的母親一樣,在懷孕期間被立為聖潔的國度、特選的子民,並嚴格禁止「觸摸任何不潔之物」,為了那位在時候滿足時將從他們而出的人。 (2) 作為以色列的拯救者;因為他是耶穌,一位救主,拯救他的百姓脫離他們的罪。但有所不同:參孫只「開始」拯救以色列(大衛後來被興起,完成對非利士人的毀滅),但我們的主耶穌既是參孫也是大衛,既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也是成終者」。

三、瑪挪亞的妻子在喜悅中,急忙將這驚人的信息告訴她的丈夫(v. 6, 7)。這好消息是她獨自一人時聽到的,或許當時她正虔誠地默想或禱告;但她不能,也不願向丈夫隱瞞,而是向他報告: 1. 關於傳信者。他是一位神人(v. 6)。她能描述他的容貌;那是非常可畏的:他眼神中帶著威嚴,目光炯炯,面容發光,強烈地令人敬畏和尊敬,按照她對天使的想像,他確實有天使的容貌。但她無法說明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屬於以色列的哪個支派或城市,因為他認為不宜告訴她,而她自己,一見到他,就因敬畏而不敢詢問。她完全確信他是一位神的僕人;她認為他的身份和信息本身就帶有證據,她沒有再進一步詢問。 2. 關於信息。她詳細地告訴他應許和誡命(v. 7),這樣他也能相信應許,並在任何時候提醒她遵守誡命。夫妻之間應當如此分享與神交通的經歷,以及對神的認識的增長,以便在「聖潔的道路」上互相幫助。

天使向瑪挪亞顯現 (主前1161年)

8 瑪挪亞就懇求耶和華說:「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教導我們怎樣對待那將要出生的孩子。」 9 神垂聽了瑪挪亞的聲音;神的使者又到那婦人那裡,那時她正坐在田間,她的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和她在一起。 10 婦人就急忙跑去告訴她丈夫說:「看哪,前幾天到我這裡來的那人又向我顯現了。」 11 瑪挪亞就起來,跟隨他的妻子去,到了那人那裡,對他說:「你就是對這婦人說話的那人嗎?」他說:「我就是。」 12 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對待這孩子,怎樣養育他呢?」 13 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凡我對你妻子所說的,她都要謹慎。 14 凡從葡萄樹上結出的,她都不可吃;清酒濃酒她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她都不可吃。凡我所吩咐她的,她都要遵守。」

這裡記載了神的使者第二次拜訪瑪挪亞和他的妻子。 一、瑪挪亞懇切地為此禱告(v. 8)。他並不懷疑妻子所說的故事;他知道她是一位賢德的婦人,因此「她丈夫的心安然信賴她」;他知道她不會欺騙他,更不像約瑟夫斯不光彩地描述的那樣,他對妻子與這位陌生人的交談感到嫉妒;而是: 1. 他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個應許之子將在適當的時候賜給他們,並且毫不猶豫地談到「那將要出生的孩子」。如此大的信心,甚至連在祭壇前侍奉的祭司撒迦利亞,以及天使親自向他顯現的撒迦利亞,都沒有這誠實的但族人所擁有的信心。那些向自以為聰明、謹慎探究的智者和通達人隱藏的事,卻常常向嬰孩顯明,他們懂得珍視神的恩賜,並相信神的話語。那些沒有看見卻相信的人有福了,就像這裡的瑪挪亞一樣。 2. 他所有的關心都是「他們當怎樣對待那將要出生的孩子」。默想:敬虔的人更關心並渴望知道他們應盡的本分,而不是關心將要發生的事;因為本分是我們的,事件是神的。所羅門探究人當「行」的善,而不是人當「擁有」的善(Eccl. ii. 3)。 3. 因此,他向神禱告,求神再次差遣那位蒙福的使者,給他們進一步的指示,關於如何管理這位拿細耳人,他擔心妻子因應許而喜悅,可能忘記了誡命的某些部分,他渴望完全了解,不致有任何錯誤:「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因為我們渴望更認識他。」默想:那些從天上聽過話語的人,不能不希望再次聽到更多,一次又一次地與神人相遇。請留意:他沒有出去或差遣僕人去尋找這位神人,而是在膝前尋求他,禱告神差遣他,這樣尋求,就找到了他。我們是否希望神的使者,祂福音的僕人,能為我們帶來合適的話語,並教導我們?「懇求主」差遣他們到我們這裡來,「教導我們」(Rom. xv. 30, 32)。

二、神恩慈地應允了:「神垂聽了瑪挪亞的聲音」(v. 9)。默想:神絕不會讓那些真心渴望知道自己本分,並向祂求教的人,在引導上有所缺乏(Ps. xxv. 8, 9)。 1. 天使第二次也向妻子顯現,當時她獨自一人坐著,可能正在牧羊,或在田間從事其他有益的工作。獨處常常是與神交通的好機會;敬虔的人認為,如果神與他們同在,他們獨處時從不孤單。 2. 她急忙跑去叫她的丈夫,無疑是謙卑地懇求這位蒙福的使者等候,直到她和丈夫回來(v. 10, 11)。她沒有要求他跟她一起去見她的丈夫,而是要帶她的丈夫來見他。那些想遇見神的人,必須在祂樂意顯現的地方等候。「哦!」她欣喜若狂地說,「我親愛的,你的禱告蒙應允了——那位神人又來拜訪我們了——就是前幾天來的那位」,或者,有些人讀作「今天」,因為原文中沒有「前幾天」,而且很可能這兩次拜訪都在同一天,在同一地點,第二次她正坐著等候他。這位神人非常樂意她去叫她的丈夫(John iv. 16)。那些自己認識神的事物的人,應該邀請他人也來認識(John i. 45, 46)。瑪挪亞並沒有因為天使第二次沒有向他顯現而感到不悅,而是非常樂意跟隨妻子去見神人。為了彌補(可以說)第一次致命的過失,當時夏娃懇切地催促亞當行惡,而他輕易地順從了她,現在讓夫妻互相激勵,彼此相愛,行善;如果妻子願意引導,丈夫也不應認為跟隨她行善和值得稱讚的事是任何的羞辱。 3. 瑪挪亞來到天使面前,並從天使那裡確信他就是向他妻子顯現的那位,他便以一切謙卑: (1) 歡迎應許(v. 12):「願你的話應驗。」這不僅是他渴望的言語,也是他信心的言語,如同蒙福的童貞女馬利亞所說的(Luke i. 38):「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主啊,我抓住你所說的話,並依靠它;願它應驗。」 (2) 懇求重複所給的指示:「我們當怎樣對待這孩子?」這些指示是給他妻子的,但他認為自己有責任協助她,按照指示謹慎管理這個應許之子;因為父母雙方最大的關懷和持續的共同努力,對於妥善管理那些歸神並為神養育的孩子來說,是遠遠不夠的。不要互相推卸責任,而是雙方都盡力而為。從瑪挪亞的詢問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1] 一般而言,當神樂意賜予我們任何恩惠時,我們最大的關心必須是如何善用它,並按照我們應有的方式使用,因為只有當它被正確管理時,它才真正是恩惠。神賜給我們身體、靈魂、財產;我們當如何管理它們,才能符合賜予者的意圖,並為它們交上美好的帳? [2] 特別是,那些神賜予子女的人,必須非常小心如何管理他們,以及如何對待他們,以便「將愚昧從他們心中趕出去」,及早塑造他們的心智和品格,並「照他們當行的道教訓他們」。在此方面,敬虔的父母會懇求神的幫助:「主啊,教導我們如何管理我們的孩子,使他們成為拿細耳人,成為獻給你的活祭。」 4. 天使重複了他之前給予的指示(v. 13, 14):「凡我所禁止的,她都要謹慎;凡我所吩咐她的,她都要遵守。」默想:為了正確管理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孩子,需要大量的謹慎和遵守。謹慎並遵守;不僅要小心不要喝「清酒」或「濃酒」,還要小心不要「吃任何從葡萄樹上結出的東西」。那些想要保持自己純潔的人,必須遠離那些接近罪或導致罪的事物。當她懷著拿細耳人時,她不可吃「任何不潔之物」;同樣,「基督在他們裡面成形」的人,必須仔細「潔淨自己,脫離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污穢」,並且不做任何損害那新人之事。

瑪挪亞的驚恐 (主前1161年)

15 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我懇求你,讓我們留你片刻,直到我們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 16 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留我,我也不吃你的食物;你若要獻燔祭,就當獻給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17 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你叫什麼名字?等到你的話應驗了,我們好尊榮你。」 18 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是奇妙的。」 19 於是瑪挪亞取了一隻山羊羔和素祭,獻在磐石上歸給耶和華;那使者行了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子都看見了。 20 當火焰從壇上向天升起的時候,耶和華的使者就在壇的火焰中升上去了。瑪挪亞和他的妻子看見,就俯伏在地。 21 耶和華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子顯現。那時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22 瑪挪亞對他的妻子說:「我們必要死,因為我們看見了神。」 23 他的妻子對他說:「耶和華若喜歡殺我們,就不會從我們手中收納燔祭和素祭,也不會向我們顯明這一切事,更不會在這個時候告訴我們這些事了。」

這裡記載了: 一、瑪挪亞和天使這次會面中進一步發生的事。天使與他同在時,向他隱藏他是天使的身份,這是出於對他的恩慈;因為如果他知道了,那會讓他感到極度恐懼,以至於他不敢像現在這樣與他交談(v. 16):「他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同樣,基督「在世上,世人卻不認識他」。你真是自隱的神。我們無法承受神榮耀未揭開的景象。神既然決定藉著像我們一樣的人,即先知和傳道人,向我們說話,即使祂藉著天使或祂的兒子說話時,他們也以人的樣式顯現,被視為神人。現在: 1. 天使拒絕接受他的款待,並指示他將其轉為獻祭。瑪挪亞渴望向這位帶來好消息的尊貴陌生人表達敬意和感激,便懇求他與他們一同用餐(v. 15):「我們很快就會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那些歡迎信息的人,也會因差遣者的緣故善待傳信者(1 Thess. v. 13)。但天使告訴他(v. 16),他「不吃他的食物」,就像他不吃基甸的食物一樣,而是像那裡一樣,指示他將其獻給神(ch. vi. 20, 21)。天使不需要飲食;但榮耀神是他們的飲食,也是基督的飲食(John iv. 34)。如果我們雖然不能沒有飲食,卻為榮耀神而飲食,將我們日常的飲食轉化為獻祭,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就如同天使一樣遵行神的旨意。 2. 天使拒絕告訴他自己的名字,不願滿足他的好奇心。瑪挪亞想知道他的名字(v. 17),以及他屬於哪個支派,並非懷疑他信息的真實性,而是為了回訪他,並更好地認識他(與敬虔的人和敬虔的傳道人增進和改善關係是好的);他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等到你的話應驗了,我們好尊榮你,」稱頌你為真先知,並推薦他人向你尋求神聖的教導——「我們好用你的名字為將要出生的孩子命名,以此尊榮你——或者我們可以送你一份禮物,尊榮這位神所尊榮的人。」但天使拒絕了他的請求,並略帶責備他的好奇心(v. 18):「你何必問我的名字?」連雅各也未能得到這恩惠(Gen. xxxii. 29)。默想:當我們所求的我們不知道是什麼時,我們就得不到我們所求的。瑪挪亞的請求是出於善意,卻被拒絕了。神告訴摩西他的名字(Exod. iii. 13, 14),因為有特別的需要讓他知道,但這裡沒有需要。瑪挪亞所求的關於他職責的指示,他很快就得到了(v. 12, 13),但他所求的為了滿足好奇心的事,卻被拒絕了。神在他的話語中給了我們關於我們職責的完整指示,但從未打算回答所有思辨性頭腦的詢問。他給了他拒絕的理由:「我的名字是奇妙的。」天使的名字尚未被啟示,以防止人們偶像化他們。被擄之後,當教會擺脫偶像崇拜時,天使以他們的名字向但以理顯現,米迦勒和加百列;而向撒迦利亞,天使不請自來地告訴了他的名字(Luke i. 19):「我是加百列。」但這裡它是「奇妙的」,或者說它「太奇妙了」,超乎我們的理解。基督的名字之一就是「奇妙」(Isa. ix. 6)。他的名字長期是個秘密,但藉著福音,它被顯明出來:「耶穌,一位救主。」瑪挪亞不應詢問,因為他不能知道。默想: (1) 有些隱秘的事不屬於我們,我們在世上時必須滿足於對它們一無所知。 (2) 因此,我們絕不可在探究這些事上放縱虛榮的好奇心(Col. ii. 18)。Nescire velle quae Magister maximus docere non vult erudita inscitia est——甘願對我們偉大的夫子不願教導的事物一無所知,這是一種有學問的無知。 3. 天使協助並認可他們的獻祭,並在離去時讓他們明白他是誰。他曾指示他們將燔祭獻給耶和華(v. 16)。獻給神的讚美是天使最可接受的款待;參見Rev. xxii. 9,「敬拜神」。瑪挪亞既然有如此好的憑據,雖然他不是祭司,也沒有祭壇,但他將他的食物轉為素祭,並「獻在磐石上歸給耶和華」(v. 19),也就是說,他帶來並擺放好,準備獻上。「主啊,它在這裡,請你隨意處置。」我們也必須如此將我們的心獻給神,作為活祭,並順服祂聖靈的運行。一切準備就緒後: (1) 「那使者行了奇妙的事」,因為他的名字是「奇妙的」。他所行的奇妙之事,很可能與他為基甸所行的相同,他使火從天而降或從磐石中升起,吞噬了祭物。 (2) 他「在祭壇的火焰中升上去了」(v. 20)。由此可見,他並非如他們所想的僅僅是人,而是直接來自天上的使者。他必定是從那裡降下的,因為他升到那裡(John iii. 13; vi. 62)。這表明神悅納了祭物,並暗示我們所有獻祭的蒙悅納,都歸因於聖約使者的中保,那位「另一位天使」,他「將許多香加在眾聖徒的禱告上」,「將它們獻在寶座前」(Rev. viii. 3)。禱告是靈魂向神的上升。但唯有藉著信心在心中的基督,才能使它成為馨香的祭物:沒有他,我們的服事是冒犯的煙霧,但在他裡面,則是蒙悅納的火焰。我們可以將其應用於基督為我們獻上自己的祭物;他「在自己獻祭的火焰中升上去了」,因為「他藉著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Heb. ix. 12)。當天使行這事時,經文兩次說(v. 19, 20)「瑪挪亞和他的妻子都看見了」。這是神蹟的證明:事實是真實的,因為藉著這兩位目擊者的口,這事的報告得以確立。天使完成了獻祭中所有的一切;他們只是觀看;然而,無疑地,當天使升向天時,他們的心也隨著他一同升起,為從那裡來的應許獻上感恩,並期待從那裡來的應驗。然而,當天使升上去後,他們不敢像那些見證基督升天的人一樣,站著仰望天空,而是懷著聖潔的敬畏,俯伏在地。現在: [1] 他們「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v. 21)。很明顯,他們所看到的不是人的身體,因為它沒有被束縛在地上,也沒有被火損害;而是升上去了,在火焰中升上去,因此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斷定他是天使;因為他「使他的使者為風,使他的僕役為火焰」。 [2] 但他不再向他們顯現;他是為一個特定的場合而差遣的,現在已經結束,而不是為了建立像與先知那樣的持續聯繫。他們必須記住並遵守天使所說的話,不要期望聽到更多。

二、我們記載了這個異象對瑪挪亞和他的妻子所造成的影響。當天使行奇妙的事時,他們觀看,什麼也沒說(我們也應當如此仔細觀察神奇妙的作為,並在祂面前靜默);但當他離去,完成了他的工作後,他們有時間進行反思。 1. 瑪挪亞對此的反思中充滿了「極大的恐懼」(v. 22)。他曾非常確信他們很快就會成為那將要出生的兒子的快樂父母(v. 8, 12),然而現在,正是那本應堅固和鼓勵他信心的事,卻使他陷入如此的混亂,以至於他只想到他們兩人將立即被剪除:「我們必要死。」這是一種普遍的觀點,在古代猶太人中廣為流傳,認為看見神或天使會立即死亡;這種觀念暫時完全壓倒了他的信心,就像基甸一樣(ch. vi. 22)。 2. 他妻子對此的反思中充滿了「極大的信心」(v. 23)。在這裡,較弱的器皿卻是較強的信徒,這或許是天使一次又一次選擇向她顯現的原因。瑪挪亞的心開始動搖,但他的妻子,作為他的幫助者,鼓勵了他。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如果一個人陷入沮喪和絕望,另一個人會幫助他振作起來。夫妻之間應當在需要時虔誠地互相幫助,增進彼此的信心和喜樂。

第13章_2

瑪挪亞的妻子在此處的論證無人能出其右:

「我們必要死!」她丈夫說。「不!」她說,「我們不必害怕那事;我們絕不可將那實際上是為我們的好處的事,反過來用以攻擊我們。除非上帝樂意殺我們,我們才不會死;我們的死必須來自祂的手和祂的喜悅。現在,我們所領受的恩惠記號,禁止我們認為祂意圖毀滅我們。如果祂認為殺我們是合宜的,那麼:

1. 祂就不會悅納我們的獻祭,也不會藉著將祭物燒成灰燼(詩篇 20:3,旁註)來向我們表明祂的悅納。獻祭是我們生命的贖價,而火降在祭物上,清楚表明祂的怒氣已從我們身上轉離。惡人的獻祭是可憎的,但你看我們的獻祭並非如此。

2. 祂就不會向我們顯明所有這些事,這些奇異的景象,尤其是在一個很少或沒有公開異象的時代(撒母耳記上 3:1);祂也不會賜下這些極其宏大寶貴的應許,說我們將有一個兒子,他將是拿細耳人,並要拯救以色列——如果祂樂意殺我們,祂就不會告訴我們這些事。我們不必害怕那些將要生出如此枝條的根會枯萎。」

注:由此可見,上帝不願罪人死亡,因為祂已悅納基督為他們的救贖所獻上的大祭,已為他們開闢了獲得祂恩惠的道路,並在他們悔改時向他們保證了這恩惠。如果祂樂意殺他們,祂就不會這樣做。那些在聖道和禱告中與上帝相交、蒙祂恩惠顯現、並有理由相信上帝已悅納他們工作的良善基督徒,在陰霾密布的日子裡,應當從中得到鼓勵。「如果上帝意圖最終離棄我,讓我滅亡,祂就不會為我的靈魂做祂所做的一切;因為祂的工作是完全的,祂也不會用祂的恩惠來戲弄祂的百姓。」學習像瑪挪亞的妻子那樣推理:「如果上帝意圖讓我在祂的怒氣下滅亡,祂就不會賜給我如此獨特的恩惠記號。」

「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

參孫的誕生(主前 1161 年)

24 那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漸長,耶和華賜福給他。25 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但的營盤裡,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1. 參孫的誕生。那長久不生育的婦人,照著應許生了一個兒子;因為上帝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祂既已說過,豈不使之成就嗎?

2. 他的名字,參孫(Samson)。有人將此名追溯至「Shemesh」(太陽),轉為指小詞「sol exiguus」(小太陽),或許是因為他像摩西一樣生來是作拯救者,也像摩西一樣極其俊美,他的臉像小太陽一樣發光;或者他的父母這樣命名,是為了紀念那位將他降生消息帶來、面容發光的上帝使者;雖然他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如今他的話語已應驗,他們便以此尊榮他。稱他為「小太陽」,是因為他生來就是拿細耳人(拿細耳人如同紅寶石和藍寶石,耶利米哀歌 4:7),也因為他力大無窮。太陽被比作「壯士」(詩篇 19:5);那麼,當一個壯士發出他的力量時,為何不將他比作太陽呢?稱他為「小太陽」,是因為他是以色列民的榮耀和光,是基督——公義的日頭——的預表。

3. 他的童年。他在力量和身高上比一般孩子成長得更快,遠超過同齡的其他孩子;不僅如此,在其他方面也顯明耶和華賜福給他,使他無論在身體還是心智上,都具備了成就偉大非凡之事的能力。蒙應許的孩子必蒙賜福。

4. 他的青年時期。當他稍長大時,「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第 25 節)。這是耶和華賜福給他的證據。上帝賜福之處,也賜下祂的靈,使人具備領受祝福的資格。那些在童年時期,恩惠的靈就開始在他們裡面動工的人,確實是蒙福的。如果「聖靈澆灌在我們的後裔身上」,他們就必「在草類中生長,如水旁的柳樹」(以賽亞書 44:3-4)。上帝的靈感動參孫在但的營盤裡,也就是在該支派受訓部隊的總點閱中,他們可能在瑣拉和以實陶之間紮營,靠近他居住的地方,以抵抗非利士人的入侵;參孫在童年時就出現在他們中間,並以一些非常勇敢的行動顯露自己,在各種男子氣概的操練和力量考驗中超越他們所有人;他可能表現出比一個孩子所能預期的更為熱切地反對國家敵人,並展現出更多的公共精神。聖靈「有時」感動他,並非所有時候,而是像風隨己意吹動一樣,表明他所做之事並非出於自己,否則他隨時都能做到。壯士們認為酒能極大地激勵他們(詩篇 78:65),但參孫不喝酒,卻在力量、勇氣以及一切大膽英勇之事上出類拔萃,因為有上帝的靈感動他;因此,「不要醉酒,乃要被聖靈充滿」,聖靈會降臨在那些清醒節制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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