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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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 第八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八章

本章與前章一樣,分為以色列的罪惡與懲罰;幾乎每一節都同時宣告這兩者,目的都是要引導他們悔改。當他們從對罪惡本質的描述中,看見其惡毒性時,他們不能不確信,悔改這本身如此惡劣的罪惡,是他們何等重大的責任;當他們從對罪惡後果的預言中,看見其有害性時,他們不能不明白,為了避免這些後果而悔改,是何等符合他們的利益。

一、以色列的罪惡在此闡明: 1. 以許多籠統的詞語表達(第1、3、12、14節)。 2. 以許多具體事例說明:未經上帝許可而立王(第4節),悖逆上帝而設立偶像(第4-6、11節),以及與鄰國結盟(第8-10節)。 3. 以此加重其罪:他們仍舊維持宗教信仰和與上帝的關係(第2、13、14節)。

二、以色列的懲罰在此闡明,與其罪惡相稱: 上帝將使敵人臨到他們(第1、3節)。他們所有的計畫都將落空(第7節)。他們對偶像和外國盟友的信賴都將使他們失望(第6、8、10節)。他們國內的力量將衰敗(第14節)。他們的獻祭將不被記念,而他們的罪惡將被追究(第13節)。以色列的罪惡與懲罰;以色列所受的指控;以色列愚昧的偶像崇拜。(主前745年)

第1節 你當把號角放在口邊。敵人必如鷹臨到耶和華的家,因為他們違背我的聖約,又干犯我的律法。 第2節 以色列必向我呼求說:我的上帝啊,我們認識你。 第3節 以色列已經丟棄了美善的事;敵人必追趕他。 第4節 他們立君王,卻不是出於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知道。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偶像,以致他們被剪除。 第5節 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經丟棄了你;我的怒氣向他們發作。他們要到幾時才能達到無罪的地步呢? 第6節 因為這牛犢也是出於以色列;匠人製造它,所以它不是上帝。撒馬利亞的牛犢必被打碎。 第7節 因為他們撒的是風,收的卻是暴風。所種的沒有莖,發芽也結不出糧食;即使結出,外邦人也要吞吃。

這裡的責備和威脅,是以命令先知「把號角放在口邊」(第1節)來引入的,藉此召開莊嚴的聚會,使所有人都注意到他所要傳達的信息,並從中得到警誡。他必須吹響警報,奉上帝的名向這悖逆的國家宣戰。敵人正以迅猛的姿態和狂怒來奪取他們的土地,他必須喚醒他們預備迎接。因此,先知必須扮演守望者的角色,當他看見圍攻者發動攻擊時,要用號角聲召喚被圍困者拿起武器(結33:3)。先知必須「揚聲像號角」(賽58:1),而百姓必須「留心聽號角的聲音」(耶6:17)。

現在, 一、這裡對他們提出了一般性的指控,指他們是罪人,是反叛和背叛他們至高主宰的叛徒。 1. 他們「違背我的聖約」(第1節)。他們不僅違背了誡命(每個罪都如此),而且「違背了聖約」;他們犯了破壞原始契約的罪;他們背叛了他們的效忠,並以他們的屬靈淫亂玷污了婚姻聖約;他們實際上宣告他們不再是上帝的子民,也不再以上帝為他們的上帝;這就是「違背聖約」。他們不僅行事愚昧,而且行事詭詐。 2. 他們在許多具體事例上「干犯我的律法」。上帝的律法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而罪惡的惡毒之處,就在於它逾越了律法為我們設定的界限。 3. 他們「丟棄了美善的事」。他們「拋棄」並「拒絕了美善」,也就是上帝自己;有些人如此理解,而且非常恰當。祂是美善的,行美善的事,也是我們的美善。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一個是美善的,祂是「一切美善的源頭」。他們「丟棄了祂」,彷彿不願再與祂有任何瓜葛。上帝正將他們棄絕於毀滅,這裡給出了原因。注:上帝從不丟棄任何人,除非他們先丟棄祂。或者,正如我們所讀的,他們「丟棄了美善的事」;他們丟棄了對上帝的服事和敬拜,這實際上就是「丟棄上帝」。他們丟棄了使人成為美善的事;他們丟棄了對上帝的敬畏,對人的尊重,以及一切美德和誠實的意識。請注意:他們「違背我的聖約」;最終導致了這個結果;因為他們「干犯我的律法」。違背誡命為違背聖約鋪平了道路;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丟棄了美善的事」;這就是最初的開端。他們「停止了智慧和行善」(詩36:3),然後就一敗塗地。請看背道的過程;人首先丟棄美善的事;然後這些疏忽為犯罪鋪平道路;而頻繁地實際違背上帝的律法,最終使人習慣性地否認祂的聖約。當人丟棄禱告、聽道、守安息日和其他美善的事時,他們就走上了完全離棄上帝的道路。

二、這裡對他們的罪惡發出普遍的憤怒和毀滅的威脅: 「敵人必如鷹臨到耶和華的家」(第1節),並且(第3節)「必追趕他」。如果我們將「耶和華的家」理解為耶路撒冷的聖殿,那麼臨到它的「鷹」就必須被理解為西拿基立,他攻佔了猶大所有堅固的城邑,圍攻耶路撒冷(無疑,他的目標是耶和華的家,要像他對待其他國家神廟一樣,將其毀壞),或者是尼布甲尼撒,他焚燒了聖殿,並掠奪了聖殿的器皿。但是,如果我們將其指向亞述王對十個支派王國的毀滅,我們就必須認為,這裡所稱的「耶和華的家」,是指作為以色列人,擁有「兒子的名分、榮耀和聖約」的那個民族的整體。他們認為他們是「耶和華的家」會成為他們的保護;但先知奉命告訴他們,現在他們已經失去了宗教的生命和精神,儘管他們仍然保留著宗教的名稱和形式,他們不過是一具屍體,鷹和其他食腐鳥將聚集在上面。敵人將「如鷹」追趕他們,如此迅速,如此強大,如此兇猛。注:那些破壞與上帝友誼聖約的人,將自己暴露在周圍所有人的敵意之下,使自己成為廉價而容易的獵物;而他們曾是「耶和華的家」,是祂活的聖殿,這將不能成為他們的藉口或避難所。參看阿摩司書3:2。

三、這裡記載了百姓在患難和困境中,虛偽地聲稱與上帝有關係(第2節): 「以色列必向我呼求」;當他們受到這些審判的威脅,並想要求得豁免時,或者當審判降臨在他們身上,他們向上帝求助時,當「上帝的管教臨到他們時,他們傾心吐意地禱告」,他們會辯稱上帝在他們中間是「被認識的」,祂的「名在他們中間為大」(詩76:1),並且在他們的困境中,他們會假裝擁有在他們繁榮時「不願」卻「輕視」的上帝之道。他們那時會向上帝呼求,稱祂為他們的上帝,並且(像無恥的乞丐一樣)會告訴祂,他們與祂很熟,認識祂很久了。注:有許多人在行為上否認上帝,不認祂,然而為了應付一時之需,他們會聲稱「認識祂」,聲稱他們比某些鄰居更認識祂。但是,一個人能夠說「我的上帝啊,我認識你」,卻不能說「我的上帝啊,我愛你」,也不能說「我的上帝啊,我服事你,並且單單歸向你」,這對他有什麼益處呢?

四、這裡記載了先知奉上帝的名與他們辯論(第5節): 「他們要到幾時才能達到無罪的地步呢?」這並非指絕對的無罪(這是罪人永遠無法達到的);而是指他們要到幾時才能悔改和歸正,到幾時才能在這件事上變得無罪,擺脫偶像崇拜的罪呢?他們沉迷於偶像;他們要到幾時才能戒除偶像,到幾時才能「擺脫它們」呢?這暗示著習慣性的罪惡使人很難擺脫它。長期沉溺於肉體或靈魂的污穢,很難潔淨。但上帝說話時,彷彿祂覺得罪人丟棄他們的罪孽,開始新生活,時間太長了。祂抱怨他們的頑固;正是這種頑固使祂對他們的怒氣持續燃燒,如果他們「達到無罪」擺脫那些點燃怒氣的罪,怒氣很快就會轉離。他們在患難中呼求:「上帝要到幾時才能以憐憫的方式歸向我們?」但他們卻沒有聽到祂問:「他們要到幾時才能以盡職的方式歸向上帝?」

五、這裡列舉了他們被指控的某些特定罪惡,揭示了這些罪惡的愚蠢,並警告了其致命的後果,為此上帝的「怒氣向他們發作」。 1. 在他們的民事事務上。他們「立君王,卻不是出於上帝」,而是藐視祂(第4節)。他們拒絕撒母耳,而耶和華是他們的王,卻選擇掃羅,好讓他們「像列國一樣」。他們背叛對大衛家的效忠,立耶羅波安為王,雖然他們成就了上帝的隱秘預旨,但他們的目的並非為了祂的榮耀,也沒有諮詢祂的神諭,也沒有藉著禱告向祂尋求指引,也沒有顧及祂的護理,而是被自己的情緒所引導,被自己的激情所驅使。在何西阿說預言的時期,似乎立王和廢王已成為一種時尚,根據爭奪王位者的勢力而定(王下15:8等)。注:當我們行事為人,卻不諮詢上帝,不在我們一切的道路上承認祂時,我們就不能指望在我們的事務上得到安慰和成功:「他們立君王,我卻不知道」,也就是說,我沒有從他們那裡知道,他們沒有「求問我的口」,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這樣做,或者這樣做是否對他們最好,儘管他們有先知和神諭可以諮詢。他們「沒有仰望以色列的聖者」(賽31:1)。王子們也沒有像耶弗他那樣,在擔任政府職務之前,「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說出他一切的話」(士11:11)。注:那些肩負公共事務,特別是選舉和提名官員的人,應該在其中與上帝同行,渴望祂的指引,並旨在榮耀祂。 2. 在他們的宗教事務上,他們做得更糟;因為他們「設立牛犢,與上帝作對」,與祂競爭,並與祂矛盾。「他們用金銀,就是上帝賜給他們,並使他們增多的,好讓他們用來服事和榮耀祂的,為自己製造偶像。」他們稱它們為「神」(王上12:28,「以色列啊,看哪,這是你的神!」),但上帝稱它們為「偶像」;這個詞的意思是「悲傷」或「麻煩」,因為它們冒犯上帝,並將毀滅那些敬拜它們的人。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偶像;這些話語主要指他們用金銀製造的神像,特別是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犢。偶像崇拜者在敬拜偶像時不惜任何代價。但這些話語也非常適用於貪婪者的屬靈偶像崇拜:「他們的金銀」是他們寄託幸福、傾心、獻上敬意、並寄託信心的神。現在,為了向他們展示偶像崇拜的愚蠢,祂告訴他們: (1) 他們的神從何而來。追溯它們的起源,就會發現它們是他們自己幻想的產物和自己雙手的作品(第6節)。他們所敬拜的牛犢在這裡被稱為「撒馬利亞的牛犢」,因為很可能在亞哈時代撒馬利亞成為王國的首都時,除了但和伯特利的牛犢之外,那裡也設立了一頭牛犢,以便靠近王宮,或者其中一頭被移到那裡;因為那些喜歡新神的人會不斷尋求更新的神。現在讓他們思考他們的神的興起和存在歸因於什麼。[1.] 歸因於他們自己的發明和設立:「這牛犢也是出於以色列」,不是出於以色列的上帝(祂明確禁止),而是出於以色列;這是他們自己的設計(有些人認為),不是從任何鄰居那裡借來的,甚至不是從埃及人那裡借來的,因為雖然埃及人敬拜活牛中的亞皮斯,但他們從未敬拜「金牛犢」;那是出於以色列;那是「他們自己的罪孽」。現在,一個出自他們自己設計的東西,怎麼配得上他們的敬拜呢?它是「出於以色列」,也就是說,製造它的金銀是從以色列百姓那裡募捐而來的:這是一個由捐款組成的可憐的神。[2.] 歸因於工匠的技藝和勞動(申27:15)。「匠人製造它,所以它不是上帝」(第6節)。這是一個非常有說服力的結論性論證,其推論如此明顯,以至於人們會認為他們自己的思想應該會向他們提出,使他們為自己的偶像崇拜感到羞恥。人敬拜一個他們自己賦予存在(物質和形式),卻無法賦予生命的東西,作為賜予他們存在和美善的上帝,還有什麼比這更荒謬的呢?一個被製造出來的神不是神。這是一個不言而喻的真理;然而使徒保羅卻因傳講「人手所造的不是神」而被指控為罪犯(徒19:26)。而且,這裡,這本應使他們轉離偶像的論點,卻成為他們與偶像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原因;因此他們無法達到無罪,因為它是「出於他們自己」;他們願意擁有自己的神,隨心所欲地對待它們,這樣他們自己就可以隨心所欲地行事。 (2) 他們的神將會變成什麼。如果它們不是神,它們就不會持久;不,如果它們假裝是神,它們就會受到審判:「撒馬利亞的牛犢必被打碎」,那些不願屈服於前一個論證的力量的人,將會被這個論證說服,證明它不是神,而是一個「無益的偶像」,正如迦勒底語所稱。它將被「打成碎片」,像陶匠的器皿一樣,即使它是金牛犢。它將變成「碎片」或「鋸屑」;它將變成「蜘蛛網」;聖耶柔米如此說。這似乎暗示摩西將他那個時代的金牛犢磨成粉末。這個牛犢也將受到同樣的待遇。西拿基立曾誇耀他對「撒馬利亞和她的偶像」所做的一切(賽10:11)。注:將任何受造物神化,都會為其毀滅鋪平道路。如果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器皿和裝飾品,它們可能會保留下來;但如果他們用它們製造神,它們就必被「打碎」。 (3) 他們的神會給他們帶來什麼。它們的破碎會讓那些信賴它們的人失望。但這還不是全部:「他們為自己製造偶像,以致他們被剪除」(第4節),他們的金銀,他們如此濫用,也可能被剪除(有些人如此理解),不,他們自己可能被剪除,從上帝那裡,從他們自己的土地,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他們的偶像崇拜必然會導致他們的滅絕,就好像他們故意設計的一樣。當這證明是他們罪惡的結果時,他們從他們所信賴的神那裡能得到什麼幫助呢?完全沒有:「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經丟棄了你;它在你的困境中無法給你任何幫助,你現在從它那裡得到的快樂將會消失,對你來說不再是快樂。」那些被公正地送到他們所選擇的神那裡的人,發現它們是「可憐的安慰者」(士10:14)。如果人們不放棄對罪的愛和服事,他們就必然會失去罪的一切樂趣和利益。如果撒馬利亞對以色列的上帝保持堅定和忠誠,祂就會成為她現時強大的幫助;但她所偏愛的牛犢卻是一根折斷的蘆葦。那些將金銀視為神的人,情況也將如此。它將「丟棄他們」,並且在「忿怒的日子」對他們「無益」(結7:12)。注:那些讓自己被欺騙而陷入任何偶像崇拜的人,最終必然會發現自己被欺騙了。紅衣主教沃爾西承認,如果他像忠心服事他的君王一樣忠心服事他的上帝,上帝就不會像他的君王在老年時那樣「丟棄他」。他們在偶像上的失望(第7節)以一個比喻來說明,這個比喻暗示了這種失望以及上帝因他們的偶像崇拜而降臨的毀滅。[1.] 他們敬拜偶像並沒有給自己帶來任何好處:「他們撒的是風」。他們為了製造和敬拜偶像付出了大量的勞力與費用,把它當作一項事業,就像農夫播種一樣,期望從中獲得巨大的好處,並期望他們能像敬拜偶像的鄰國一樣繁榮和勝利。但這一切都是欺騙;這就像「撒風」一樣,無法帶來任何收穫;他們「勞碌是徒然的,為風勞碌」(傳5:16)。他們徒勞地付出巨大的努力,並「為虛空而疲憊」(哈2:13)。那些將這個世界偶像化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定睛在虛無之物上」,這虛無之物就像風一樣,發出巨大的聲響,卻沒有任何實質。 [2.] 他們因此自取滅亡:他們將「收割暴風」,一場「大暴風」(原文如此),將把他們捲走並擊碎。他們不僅沒有假神為他們效力,反而使真神與他們為敵;假神的恩惠對他們毫無益處,但真神的憤怒對他們的傷害將比暴風更大。人種什麼,就收什麼。「如果可以假設一個人撒下風,並用土覆蓋它,或者將它暫時圍困在那裡,他能期望什麼呢?除了它會因為被關閉,以及可能增加其力量的因素,而以更大的數量和更大的暴力再次爆發出來。」波科克博士如此說。他們藉著敬拜偶像,承諾自己豐盛、和平和勝利,但他們的期望卻落空了。他們所撒的從未長出來;它「沒有莖」,沒有葉片,或者即使有,也「結不出糧食」;它將像法老夢中被「東風」吹焦的細弱麥穗,裡面什麼也沒有。或者「即使結出」,如果他們在偶像崇拜的道路上暫時繁榮,那麼「外邦人也要吞吃」;它不僅對他們毫無益處,反而會成為引誘外邦人入侵他們的誘餌,並成為豐富這些外邦人,使他們能夠造成更多傷害的戰利品。注:偶像的服事是無益的服事,黑暗的作為是無果的;不,最終它們將是有害的。羅馬書6:21,「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那些「撒罪孽」的人收割「虛空」;不,那些「順著肉體撒種」的人收割「敗壞」。罪人的希望將是欺騙,他們的所得將是網羅。

以色列的罪惡;百姓的罪行。(主前745年) 第8節 以色列被吞滅了;現在他們必在列國中,像一個無人喜悅的器皿。 第9節 因為他們上亞述去,像一隻獨行的野驢;以法蓮已經雇用了愛人。 第10節 是的,雖然他們在列國中雇用了愛人,現在我必聚集他們,他們必為列國君王所加的重擔稍微憂傷。 第11節 因為以法蓮多築祭壇以致犯罪,這些祭壇必成為他的罪。 第12節 我為他寫下我律法中的大事,他們卻看為陌生之物。 第13節 他們獻祭牲的肉為我的祭物,並且吃它;但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現在他必記念他們的罪孽,並追討他們的罪;他們必歸回埃及。 第14節 因為以色列忘記了他的創造主,並建造殿宇;猶大也增添了堅固的城邑:但我必降火在他們的城邑上,燒滅其中的宮殿。

以色列的榮耀和幸福在於他們只有一位上帝可以信靠,祂在任何困境中都全能;也只有一位上帝可以服事,祂完全配得他們所有的敬拜。但他們的罪惡、愚蠢和羞恥在於他們不知道自己何時處境良好,他們為了虛假的虛空而放棄了自己的恩典;因為,

一、他們增添了盟友(第9節): 「他們雇用了愛人」,或者(如旁註所讀)「他們雇用了愛」。他們花費巨資來購買周圍國家的友誼,這些國家原本對他們毫無價值或感情,也不願與他們有任何瓜葛,除非是基於示劍人的原則——「他們的牛群和財物豈不都歸我們嗎?」(創34:23)。如果以色列保持了他們獨特性的榮耀,周圍的國家就會繼續欽佩他們「作為一個有智慧和有見識的民族」;但當他們褻瀆了自己的冠冕時,他們的鄰居就輕視他們,他們在鄰居中沒有任何利益,除非他們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但那些在鄰居中行為不端的人,肯定沒有愛人,沒有愛,除非是他們雇用的。這裡請看: 1. 以色列在列國中受到的輕視(第8節):「以色列被吞滅了」,被外邦人吞噬,他們的土地被吞吃(第7節),他們自己也是如此,而且由於貧困,他們完全失去了信譽和聲譽,就像一個破產的商人一樣,以至於他們「在列國中,像一個無人喜悅的器皿」,一個「不榮耀的器皿」(提後2:20),一個「被輕視的破爛器皿」(耶22:28)。他們的鄰居沒有人看重他們,也不願與他們有任何瓜葛。注:那些曾經信奉宗教,如果他們墮落並變得世俗,他們是所有人類中最受輕視的。如果鹽失了味,「就毫無用處,只好丟在外面,任人踐踏。」或者這表示他們在「列國中」的分散和被擄;他們將在他們中間貧窮和被囚;誰會喜歡這樣的人呢? 2. 以色列對列國的奉承(第9節):「他們上亞述去」,以求亞述王幫助他們;在這方面,他們就像「一隻獨行的野驢」,愚蠢、固執、不馴;他們會走自己的路,沒有什麼能「束縛他們」,不,甚至上帝律法的韁繩也不能,沒有什麼能「使他們回轉」,不,甚至上帝憤怒的刀劍也不能。他們獨自走自己的路,結果將是,像「一隻獨行的野驢」一樣,他們將更容易、更確定地成為獅子的獵物。參看約伯記11:12;耶利米書2:24。注:人在尋求受造物中的幫助和滿足,而不是單單在上帝那裡尋求時,最像野驢駒。 3. 他們與鄰國結盟可能遇到的挫折(第10節):「雖然他們在列國中雇用了愛人」,並希望藉此避免自己的毀滅,然而「現在我必聚集他們」,如同「禾場上的禾捆」(彌4:12);這樣,他們為自己的安全所預備的,只會使他們更容易成為敵人的獵物。注:當上帝的審判帶著使命降臨時,沒有任何防禦措施可以抵擋;不,人們為自己的保存所雇用的東西,往往會導致自己的毀滅。參看以賽亞書7:20。亞述王,他們所討好其友誼的,自稱是「列國君王」(賽10:8)。「我的首領豈不都是君王嗎?」他將「重擔」加在以色列身上,向他們徵稅(王下15:19, 20)。為此,「他們必稍微憂傷」;這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小小的重擔,與他們可能進一步預期的相比;或者他們對這種苦難只會稍微有所感覺,不會放在心上,因此可以預期更重的審判。他們「已經開始減少」(有些人如此讀),「因列國君王所加的重擔」;但這只是「災難的起頭」(太24:8),「報應的起頭」(申32:42)。注:上帝常常逐步地將審判降在一個惹祂發怒的民族身上,以便顯示祂不輕易發怒,並喚醒他們悔改;但那些「稍微憂傷」的人,如果沒有因此而產生合乎上帝心意的憂傷,那麼有一天他們將會大大憂傷,永遠憂傷。

二、他們增添了祭壇和殿宇。請注意: 1. 他們如何否認「敬虔的能力」,並完全拋棄了它(第12節):「我為他寫下我律法中的大事」;這暗示了他們所享有的特權,因為上帝的律例典章已向他們顯明,並且他們被託付了活潑的聖言。注: (1) 上帝律法中的事是「上帝的偉大之事」(magnalia Dei)。它們是宣告立法者偉大的事,對我們來說具有極大的用處和重要性;它們是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永恆福祉取決於我們遵守和順從它們;如果我們正確使用它們,它們將使我們偉大;而且它們是上帝將要尊榮和使之顯赫的事。 (2) 擁有上帝律法中的事被寫下來,是一項巨大的特權;這樣它們就變得更加確定,傳播得更廣,持續得更久,比僅僅口頭傳承更不容易被侵吞和腐敗。 (3) 上帝律法中的事是祂自己寫的;因為摩西和先知是祂的代筆人,聖潔的人被聖靈感動而寫。 (4) 那些可見教會的成員的優勢在於,這些大事是「為他們」寫的,旨在引導他們,所以他們必須接受它們;過去時代所寫的事「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對我們有益。如果那些擁有「上帝律法中的大事」寫給他們的人是幸福的,那麼我們這些擁有福音寫給我們的人,豈不更幸福嗎?但請看這個特權是如何被輕視的;律法中的這些大事被「看為陌生之物」,被視為難以理解和不合理的(因此可以被輕視,因為無法測透,無法解釋),或者被視為外來的,與他們無關的事,他們與之無關,也不受其管轄;他們對待這些事就像對待陌生人一樣,對它們感到害羞,不知道如何歡迎它們。我們不願認識你的道路。注:[1.] 上帝既然為我們寫下了祂律法中的大事,我們就應該讓它們對我們來說很熟悉,就像我們最親近的親屬一樣(箴7:3, 4);因為我們擁有它們被寫下來,就是為了讓它們「與我們說話」(箴6:22)。[2.] 如果我們對上帝律法中的事感到陌生,彷彿它們不影響我們,因此我們不需要受它們影響,那麼我們就輕視了它們。 2. 儘管如此,他們仍然保持著敬虔的形式,但這樣做卻毫無益處。 (1) 他們增添了祭壇(第11節):「以法蓮多築祭壇以致犯罪」。上帝規定只能有一個祭壇獻祭(申12:3, 5);但十個支派既然離棄了那個祭壇,卻仍然想被認為非常虔誠,對上帝的榮耀充滿熱情,彷彿他們要彌補他們對上帝祭壇的冒犯,他們就「多築祭壇」,獻給以色列的上帝,他們藉此意圖,或至少假裝,要榮耀祂;但這並不能證明他們違反上帝明確命令是正當的,也不能以族長們在摩西律法之前有許多祭壇為例。不,他們「多築祭壇以致犯罪」(也就是說,他們所做的變成了他們的罪),因此這些「祭壇必成為他們的罪」,也就是說,上帝會將其視為嚴重的罪,並將他們原意為贖罪的行為,歸入他們的罪行之中。或者它們將成為他們進一步犯罪的機會。他們增添獻給以色列上帝的祭壇,將會引入獻給其他神的祭壇。注:敗壞上帝的敬拜是極大的罪,而且會被歸咎於那些這樣做的人,無論他們的藉口多麼冠冕堂皇。而這種罪,就像其他罪一樣,是下坡路;那些一旦偏離上帝命令的固定規則的人,將會無休止地迷失。 (2) 他們增添了祭物(第13節)。他們的祭壇是冒煙的祭壇:他們「獻祭牲的肉為我的祭物」,並且他們在祭物上慶祝他們的節期;他們在敬拜上花費巨大,而且(就像那些通常用自己的發明取代神聖制度的人一樣)在他們的方式上非常熱心;彷彿他們希望藉著對自己的強加來彌補對偉大贖罪的輕視,並藉著遵守他們自己的儀式律法來為自己免除上帝所有道德誡命的義務。但他們結果如何呢?[1.] 上帝不看重他們的服事:「耶和華不悅納他們」。祂怎麼會悅納呢?因為他們沒有在唯一「使禮物成聖」的祭壇上獻祭,而且他們只獻祭牲的肉,而不是悔改和相信之心的屬靈祭物。注:只有按照祂話語的規則,並「藉著耶穌基督」所行的服事,才蒙上帝悅納(彼前2:5)。[2.] 祂藉此機會追究他們的罪;現在祂將,而不是像他們所期望的那樣赦免他們的罪孽並塗抹他們的罪,而是「記念他們的罪孽」並「追討他們的罪」。惡人的祭物對「耶和華是可憎的」,以至於它們激怒祂,使祂追究他們所有其他的可憎之事。

第8章_2

當他們以為藉著獻祭就能賄賂天地之審判者,使其對他們的邪惡視而不見時,祂將視此為對祂最嚴重的冒犯,這將成為罪惡滿盈的量度。注: 祈求獲准犯罪,無異於自招罪惡的咒詛,而這祈求也將照此應驗,

「照著他們偶像的眾多。」 「我將懲罰他們的罪, 「因為他們必歸回埃及;」 他們將被擄到亞述,那對他們而言將是為奴之家,如同埃及對他們列祖一樣。或者,這指的是申命記 28:68,其中歸回埃及被視為那罪惡之國度苦難的終結與完成。

3. 他們增添了殿宇,這些殿宇表面上是為了尊崇真神,但實際上卻是藐視祂所揀選耶路撒冷為祂「立名之地」「以色列忘記了他的創造主」 (v. 14)。他們聲稱認識祂,卻又忘記祂,因為他們「不喜歡讓神在他們知識中」,當對神的記憶會約束他們的私慾時。他們忘記神的罪惡之所以加重,是因為祂是「他們的創造主」 (申命記 32:15, 18; 約伯記 35:10),正如沒有什麼比祂是「我們的創造主」更能促使我們記念祂的了 (傳道書 12:1)。「他「忘記了他的創造主,卻建造殿宇」;他藉著所建造的殿宇,似乎對他的創造主念念不忘,並渴望將祂常記在心,然而實際上他卻忘記了祂,因為他已拋棄了對祂的敬畏。」有些人將此處的「殿宇」理解為「宮殿」,因為這個詞有時也指宮殿。「他「忘記了他的創造主」,卻如此安逸自大,以至於藐視神的審判,如同尼布甲尼撒王說:「這大巴比倫豈不是我所建造的嗎?」 猶大也同樣被指控「增添堅固城」,並在神的審判臨到時,信賴這些城池以求安全。在順服神、服從神的原則下堅固城池是好的;但若為了抵擋神,且不顧祂或祂的護理而堅固城池 (以賽亞書 22:11),則顯示他們的心因罪的欺騙而「徹底剛硬」。然而,「從來沒有人硬著心抵擋神而亨通的」,他們也不會。神將「降火在他們的城邑」,降在猶大和以色列的城邑上,不僅是耶路撒冷和撒馬利亞這些首府,而是這兩個王國的所有其他城邑,這火將吞滅的,不僅是茅屋,還有「其中的宮殿」;無論多麼堅固,火都將勝過它們;無論多麼宏偉華麗,火都不會放過它們。這應驗在亞述王將以色列所有城邑夷為平地,以及巴比倫王將猶大所有城邑夷為平地之時。他們所點燃的火,都是神所差遣的;當祂審判時,祂必得勝。

第9章_1

何西阿書 第九章 在本章中,一、上帝威脅要剝奪以色列這墮落的後裔一切世俗的享樂,因為他們因罪而喪失了對這些享樂的權利;因此,他們無論是自己享受這些,還是將其獻給上帝,都無法得到安慰(第1-5節)。二、上帝宣判他們因自己的罪和先知的罪而徹底毀滅(第6-8節)。三、上帝責備他們效法他們祖先的邪惡(第9-10節)。四、上帝威脅要毀滅他們的兒女,並將他們的後裔連根拔除(第11-17節)。審判的威脅(主前740年)。

1 以色列啊,不要像別國的人一樣歡喜快樂;因為你行淫離棄你的上帝,你在各打糧場上喜愛工價。 2 打糧場和榨酒池必不養活他們,新酒也必缺乏。 3 他們必不得住在耶和華的地上;以法蓮卻要歸回埃及,他們在亞述之地必吃不潔之物。 4 他們必不得向耶和華獻奠祭,所獻的也不蒙悅納;他們的祭物必像居喪人的食物,凡吃的人都必玷污;因為他們的食物是為他們自己,不得帶入耶和華的殿中。 5 在嚴肅會的日子,在耶和華節期的日子,你們將如何行呢? 6 看哪,他們因毀滅而離去;埃及必收殮他們,孟斐斯必埋葬他們;他們銀子的美地,蒺藜必佔據,荊棘必長在他們的帳棚中。

這裡,一、以色列民被指控犯了屬靈的淫亂:「以色列啊!你行淫離棄你的上帝」(第1節)。他們與上帝所立的聖約是婚約,藉此他們與上帝結合,以上帝為他們的上帝,並棄絕一切其他的。但是當他們設立偶像並敬拜它們,當他們尋求受造物的幫助並信賴它們時,他們就「行淫離棄上帝」,以上帝為他們的上帝,並將本應只歸於上帝的愛慕、敬拜和信賴,歸給了那些冒牌者和競爭者。其他民族也是拜偶像的,但對他們而言,這並不像對以色列那樣是行淫離棄上帝,因為以色列曾與上帝立約。注:那些曾宣稱信仰並與上帝建立關係的人所犯的罪,比其他人的罪更令上帝憤怒。作為他們行淫離棄上帝的證據,他們被指控「在各打糧場上喜愛工價」。1. 他們喜歡將工價獻給他們的偶像,就是從各打糧場上獻給偶像的供物和初熟之物。他們從中得到一種奇特的樂趣,用他們本來不願獻給上帝並用於事奉上帝的東西來事奉偶像。注:那些在宗教開支上吝嗇的人,通常在滿足私慾上卻非常揮霍。或者,2. 他們喜歡從偶像那裡得到工價;他們將地裡的出產視為工價:「這些是我的工價,是我的愛人給我的」(何2:12)。注:那些愛打糧場上的工價勝過愛上帝的恩惠和永生的人,直接傾向於屬靈的偶像崇拜。

二、他們被禁止像其他人一樣歡樂:「以色列啊!不要歡喜快樂。不要期望歡樂。當你的淫亂和邪術如此之多時,你還有什麼平安、什麼喜樂可言呢?」(王下9:19-22)。不要傾向於歡樂,因為這不適合你,反而應當「愁苦、悲哀、哭泣」(雅4:9)。猶大緊緊跟隨真神,甚至其他從未認識上帝、也從未被指控背離上帝的民族,或許可以被允許歡樂,因為他們不像以色列那樣有那麼多羞恥的理由,因為以色列已經行淫離棄上帝。有些人認為他們當時有特別的歡樂場合,可能是因為收復了一些失地,或取得了一些優勢,或與強大的盟友結盟,為此他們像其他民族一樣舉行公開慶祝;但上帝卻差遣他們不要歡樂。注:歡樂對惡人來說是禁果。他們不應歡樂,因為他們行淫離棄了他們的上帝;因此,1. 無論他們所歡樂的是什麼,只要他們遠離上帝並與上帝為敵,就無法給他們帶來安全或益處。注:如果我們不以上帝為我們主要的喜樂,我們就無法從任何受造物的安慰中得到多少喜樂。2. 罪惡感和對上帝忿怒的恐懼,應當抑制他們的喜樂,並大大沖淡他們所有的安慰。注:那些因離棄上帝而需要悔改的人,在他們歸回並與上帝和好之前,已經破壞了自己的歡樂。

三、他們因屬靈的淫亂而受到毀滅性審判的威脅,正如很久以前所說的(詩73:27):「凡離棄你的,你都滅絕了。」這裡威脅說: 1. 他們的土地將不再像往常一樣豐收。迦南這「肥沃之地」,將因居住者的邪惡而「變為荒蕪」。他們「喜愛打糧場上的工價」,並沉浸在「收穫的喜樂」中,以至於完全沒有為自己的罪哀傷的傾向;因此,上帝為了有效地使他們謙卑,將奪走他們不僅是他們的樂趣和美食,甚至連他們必需的食物(第2節):「打糧場和榨酒池必不養活他們」,更不用說款待他們了;它們要麼被上帝的手所毀壞,要麼被人的手所掠奪。他們過去用來歡樂的「新酒」也必「缺乏」。注:當我們將世界及其事物視為偶像和份額,超越它們原有的設計時,上帝公正地拒絕我們從中獲得支持和滋養,以符合它們原有的設計,以顯示我們的愚蠢並糾正我們。讓那些在打糧場上尋求工價的人,在打糧場上得不到食物。如果我們愛世上的好東西如同最好的東西,我們就喪失了它們。 2. 他們的土地不僅不再養活他們,而且不再容納他們,不再成為他們的居所;它將「把他們吐出去」,就像它以前對迦南人所做的那樣(第3節):「他們必不得住在耶和華的地上。」迦南地以一種特殊的方式是「耶和華的土地,是舍吉拿之地」(迦勒底譯本),「是世界之主之地」(阿拉伯譯本);全地都是祂的(詩24:1),祂將那地作為祂的領地。「地是我的,」上帝說(利25:23)。他們使用它,或者說濫用它,好像它是他們自己的,沒有支付租金,也沒有履行對上帝作為他們地主應盡的服務,因此上帝公正地「進入」並佔有它,因為他們已經喪失了租約。「這是我的地」(上帝說),「我將使其顯明,因為他們將像惡劣的佃戶一樣被趕走,並讓他們知道,儘管他們自以為是自由業主,但他們只是隨意租賃的佃戶。」注:那些行淫離棄上帝的人不應被允許住在祂的地上,這符合上帝的公義和聖潔;因此,惡人遲早會被「趕出世界」。或者,它被稱為耶和華的土地,因為它是聖地,「以馬內利之地」,是上帝特別施恩和同在的土地,在那裡上帝被認識,祂的名為大,那裡有上帝的先知和神諭;它是一種地上樂園的縮影,也是天上樂園的預表。能在這樣一塊土地上擁有產業,是一種極大的特權。在這樣一塊土地上反叛上帝,行淫離棄祂,是極大的罪惡和愚蠢,是在「正直之地行不義」(賽26:10)。而從這樣一塊土地上被趕出去,是一種悲慘而嚴厲的審判;這就像將我們的始祖趕出伊甸園,幾乎等同於被排除在天上的迦南之外。注:那些不願順服上帝律法,也不願受祂的愛影響的人,不能期望住在耶和華的地上。那些不遵守教會規條的人,就喪失了教會的特權。 3. 當他們被趕出耶和華的土地時,他們在任何其他土地上都將得不到安息和滿足。當該隱「從耶和華面前被趕出去」時,他此後一直是「流離飄蕩」的,住在「挪」地。以色列這裡也是如此。有些人將「歸回埃及」,回到那古老的為奴之家;他們將從亞述人那裡逃到那裡(何8:13),他們以為在那裡可以躲藏和幫助自己,卻將在那裡迷失和毀滅。另一些人將被擄到亞述,在那裡被迫「吃不潔之物」,要麼是(1)不適合人吃的東西,腐爛變質的,暗示他們將淪為極度的貧困,就像浪子巴不得用「豬所吃的豆莢」填飽肚子一樣。要麼是(2)不適合猶太人吃的東西,是律法所禁止的。很可能當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時,儘管在其他事情上不順服,但他們仍然遵守食物的區分,並以此為傲;但是,既然他們不遵守上帝在其他事情上的律法,他們就不被允許遵守這方面的律法,這是對他們吃祭偶像之物的罪的公正懲罰。注:當我們在食物上受苦,無論是因缺乏還是為健康所迫而吃喝不喜歡的東西時,我們必須承認上帝是公義的,因為我們在食物上犯了罪,過於放縱自己喜歡的東西。 4. 他們在被驅逐到的敵人之地,將沒有機會榮耀上帝,也無法藉著獻上任何蒙悅納的祭物而獲得上帝的恩惠;他們將無法在他們中間維持任何宗教的表象或形式;「因此」(正如波科克博士所說)「他們將完全與上帝的關係、恩典的記號以及與祂和好的方式隔絕,這將是他們被上帝棄絕、與祂疏遠、不再被祂視為祂子民的標誌。」(1)他們將沒有祭物可獻,也沒有祭壇可獻,也沒有祭司可獻;他們甚至不能「向耶和華獻奠祭」,更不用說其他祭物了。(2)如果他們獻上,無論是他們還是他們的祭物,都不會蒙祂悅納,因為他們無法獻上任何合法的祭物,他們的心也沒有謙卑。(3)他們將「吃居喪人的食物」,而不是歡樂和讚美的祭物;他們將孤單無助地生活,為親人的死亡和自己的苦難而哀傷,以至於即使他們有機會獻祭,他們也永遠無法處於適合獻祭的狀態;因為他們被禁止在「居喪」時吃聖物(申26:14)。「凡吃居喪人的食物的,都必玷污」,並喪失「參與祭壇」的資格。(4)他們「為他們自己的食物」,他們必須吃否則就會餓死的食物,他們為維持生命而有的食物,「不得帶入耶和華的殿中」;他們將沒有耶和華的殿可帶入,或者,即使有,那食物也不適合帶入,他們也沒有正確的心態去帶入。(5)因此,他們神聖而莊嚴的節期來臨時,將會非常憂鬱和不舒服(第5節):「在嚴肅會的日子,」在每週的安息日,在每月的新月節,在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的節期來臨時,在每年的「耶和華節期的日子」。「注:耶和華的節期是嚴肅的日子;當我們被邀請參加這些節期時,我們應當認真思考我們將如何行。但這裡的問題是針對那些將被剝奪這些嚴肅節期益處和安慰的人:「那時你們將如何行呢?那時你們將在悲傷和哀嘆中度過這些日子,如果不是你們自己的過錯,你們本可以歡樂讚美地度過。那時你們將因缺乏而認識到恩典的價值,並因感受到靈糧的飢荒而珍視它。」注:當我們享有恩典的途徑時,我們應當考慮如果我們有一天缺乏它們,如果它們被奪走,或者我們無法參與其中,我們將如何行。 5. 他們將在他們分散之地滅亡(第6節):「看哪,他們因毀滅而離去」,離開了耶和華的土地,在那裡他們本可以安然度過安息日和其他日子,「因毀滅而離去」,因亞述人對他們自己國家的毀滅而逃往埃及,自欺欺人地希望風暴過後他們會回來;但這些希望也將落空;他們將發現「埃及有墳墓」,正如他們發怨言的祖先所說的(出14:11),為他們預備的墳墓;因為「埃及必收殮他們」,就像死人被收殮並抬到墳墓一樣,而孟斐斯(埃及的主要城市之一)「必埋葬他們」。收殮和埋葬被放在一起(耶8:2;伯27:19)。注:那些自以為是地想逃避上帝審判的人,很可能在他們希望保全生命的地方遇到死亡。 6. 他們所離開並希望歸回的土地,將成為荒涼之地:至於「他們的帳棚」,他們以前居住和儲藏物品的地方,「他們銀子的美地」,將被拆毀並淪為廢墟,以至於被「蒺藜」覆蓋;因此,即使他們能熬過苦難,再次回到自己的土地,他們也會發現那裡既不肥沃也不宜居住;它既不能提供食物,也不能提供住所。注:那些以金錢為上帝的人,將「銀子的美地」視為「他們的美地」,就像那些以上帝為上帝的人,將祂的帳幕視為可愛的,將祂的典章視為他們喜悅的事(賽64:11)。但是,與上帝交通的樂趣是超越機遇和變化的,而「人銀子的美地」,那些用銀子購買的,或他們存放銀子的地方,或用銀子美化裝飾的地方,卻容易淪為廢墟,長滿蒺藜,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從中得到的一切樂趣。

審判的威脅(主前740年)。 7 懲罰的日子臨近,報應的日子來到;以色列必知道。先知是愚昧的,受靈感的人是狂妄的,都因你多多的罪孽和深重的仇恨。 8 以法蓮的守望者曾與我的上帝同在;但先知在他一切的路上是捕鳥人的網羅,在他上帝的家中是仇恨。 9 他們深深地敗壞自己,如同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所以他必記念他們的罪孽,必追討他們的罪。 10 我遇見以色列,如同在曠野遇見葡萄;我看見你們的列祖,如同無花果樹初熟的果子。他們卻歸向巴力毗珥,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那可恥的偶像;他們所行的可憎之事,正如他們所愛的。

為了進一步喚醒他們,這裡威脅說: 一、所說的毀滅將迅速降臨。他們沒有理由期望長期緩刑,因為審判不打盹;它就在門口(第7節):「懲罰的日子臨近,」不再有任何延遲;「報應的日子來到,」他們曾多次被警告要預期;他們的先知曾告訴他們毀滅「將要來臨」,現在「它已經來臨」,上帝忍耐的時期已經結束。注:1. 上帝審判的日子既是「懲罰的日子」,在其中人的罪孽被查究並顯露出來,也是「報應的日子」,在其中人的命運將被宣判,並照各人所行的得報應;嚴格的懲罰是為了公正的報應。2. 這懲罰和報應的日子正迅速臨近。它是確定的;它是近的;彷彿它已經來臨。

二、因此他們將為自己對先知的看法感到羞恥。當懲罰的日子來臨時,「以色列必知道」,他們將藉著悲慘的經歷知道他們不願藉著教導而知道的事。以色列那時將知道「離棄上帝是何等邪惡和痛苦的事」,以及「落在祂手中是何等可怕的事」。當你的手舉起時,他們不願看見,但他們必看見。以色列將知道真先知和假先知之間的區別。1. 那時他們將知道,那些自稱先知的人,他們奉承他們的罪,使他們在安全感中沉睡,並告訴他們即使他們繼續犯罪也會有平安,無論他們如何自稱是「受靈感的人」(就像亞哈的先知所做的,王上22:24),他們都是「愚昧的」和「狂妄的」,而不是真先知;他們欺騙了自己和那些他們預言的人。但上帝為何允許祂的子民以色列被這些假先知欺騙呢?祂回答說:「這是因為你多多的罪孽,你藐視上帝的律法,堅持不改,以及你對那些奉上帝的名責備你的真先知深重的仇恨。」注:因為人不接受真理的愛,反而對真理產生仇恨,並因多多的罪孽而藐視真理,所以上帝將「給他們一個強烈的迷惑,使他們相信謊言」,如此強烈,以至於他們直到懲罰和報應的日子來臨才被解除迷惑,那時他們將確信那些引誘他們的人的愚蠢和狂妄,以及他們自己容許自己被引誘的愚蠢和狂妄。2. 那時他們將知道,那些真正的先知,那些真正「受靈感的人」,受上帝的靈引導的人,是否像他們所稱呼和認為的那樣,是「愚昧的」和「狂妄的」;他們將確信他們遠非如此,他們是當時的智者,是上帝忠實的使者。當以色列看見撒母耳的話沒有一句落空時,他們就知道他「被立為先知」(撒上3:20);這裡也是如此,當上帝藉著帶來他們所預言的報應的日子來成就祂使者的話時,那些藐視和嘲笑他們,並認為瘋人院最適合他們的人,將為他們那種「多多的罪孽」和「深重的仇恨」感到羞恥,上帝因此將這迅速的毀滅降在他們身上。嘲笑耶和華的使者是他們受懲罰的罪,因此他們為此感到羞恥。

三、因此假先知自己的邪惡將被顯露出來,使他們蒙羞(第8節):「以法蓮的守望者曾與我的上帝同在;」他以前曾是如此。他們曾有一批有價值的、善良的僕人,他們緊密跟隨上帝並與祂保持交通;但現在他們有一批腐敗、惡毒、迫害人的先知,他們是所有邪惡的頭目。或者,「以法蓮的守望者」現在假裝「曾與我的上帝同在」,並以「耶和華如此說」來開頭他的謊言;但他「在他一切的路上是捕鳥人的網羅」,他狡猾地引誘單純的人犯罪,引誘正直的人陷入困境;他對良善和善良的人充滿仇恨和敵意,以至於他成了「在他上帝的家中是仇恨」,或者「敵對他上帝的家」。注:邪惡的先知是惡人中的惡者;他們對上帝的罪孽最為深重,他們對宗教的陰謀最為危險。他們可能誇耀自己是「守望者」、「觀察者」,就觀察而言,他們可能是對的,並且「與我的上帝同在」,他們的頭腦可能充滿了美好的觀念;但看看他們的生活,他們「在他一切的路上是捕鳥人的網羅」,為自己捕獲,並掠奪他人;看看「他們的心」,他們「在我上帝的家中是仇恨」,對善良的僕人和善良的人非常惡毒和懷恨。禍哉,你這地!禍哉,你這教會!你竟有這樣的守望者,這樣的先知,他們是看見者,卻不是行道者!腐敗的最好事物是最壞的。

四、上帝現在將追究他們祖先的罪,他們步其後塵(第9、10節)。1. 他們和他們的祖先一樣壞:「他們深深地敗壞自己」;他們在罪中根深蒂固;他們在「撒旦的深處」走得很遠(賽31:6),以至於幾乎不可能恢復;他們腐敗的污點很深,無法去除;它像朱紅和深紅,或像豹子的斑點:這是他們自己的過錯;他們「敗壞自己」,污染和硬化了自己的心,如同「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當時利未人的妾被基比亞人虐待致死,整個便雅憫支派都庇護了那惡行;那確實是深深腐敗的時期,現在的日子也是如此。淫亂和邪惡現在像基比亞的日子一樣厚顏無恥和膽大妄為;因此,除了像那時對基比亞所施行的報應之外,還能期望什麼呢?現在每個支派都像那時的便雅憫支派一樣壞,因此可以預期會像那時的便雅憫支派一樣被降到最低。2. 因此,他們將為他們祖先的罪受追究:「他必記念他們的罪孽,必追討他們的罪」,他們因血緣和繼承而有的罪孽,流傳在血脈中的罪;「父親的罪」現在將「追討到兒女身上」。因此,上帝藉機責備他們祖先的墮落和背道,他們的背信棄義和忘恩負義(第10節)。這裡請注意,(1)上帝在以色列初次成為一個民族時,給予他們極大的榮耀:「我遇見以色列,如同在曠野遇見葡萄。」祂對他們的喜悅和樂趣,就像一個貧困的旅行者在曠野中發現葡萄一樣,那裡他最需要,也最不期望。或者當他們「在曠野」時,祂「遇見他們如同葡萄」,本身並不珍貴,但對祂來說卻很珍貴,像葡萄園主初熟的葡萄一樣令人喜悅。他們「在祂眼中看為寶貴,為有尊榮」(賽43:4);祂栽種他們為「上等的葡萄樹,純正的種子」(耶2:21),發現他們不比祂自己所造的更好,起初是好葡萄。我「看見他們,如同無花果樹初熟的果子」一樣喜悅。好人被比作「初熟的好果子」(耶24:2)。那時一個勝過後來許多。這暗示了上帝對他們的喜悅,以及對他們施恩的喜悅,不是為了他們,而是因為祂愛他們的列祖。祂小心翼翼地保守他們,就像人保守葡萄園中初熟和最上等的果實一樣。現在當祂將這一切榮耀加給他們,他們本應保持他們的卓越;但是,(2)看他們給自己帶來了多大的恥辱。上帝將他們分別為聖歸給自己,作為一個特殊的民族,但他們卻「歸向巴力毗珥」,與摩押人一同向那污穢的偶像獻祭(民25:2, 3),他們「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那可恥的偶像」,那可恥的偶像,巴力毗珥尤其如此,如果(似乎是這樣)百姓「與摩押女子行淫」是事奉巴力毗珥的一部分。注:凡離棄上帝而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任何事物的人,遲早都會蒙羞。這裡說他們的「可憎之事,正如他們所愛的」;他們那些令上帝憎惡的行為,正是他們靈魂最愛的。或者,當他們一旦離棄上帝,他們就隨心所欲地增添「他們的可憎之事」,他們的偶像和可憎的偶像崇拜。這是他們祖先的方式;上帝曾善待他們,但他們卻對祂忘恩負義,而現在這一代人也以同樣的方式「深深地敗壞自己」。

審判的威脅(主前740年)。 11 至於以法蓮,他們的榮耀必如飛鳥飛去,從生產,從懷胎,從受孕。 12 雖然他們養育兒女,我卻必使他們喪失,以致沒有一個成人存留;當我離棄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有禍了! 13 以法蓮,我曾看見他像推羅,栽於美地;但以法蓮必將他的兒女帶出來給殺人的。 14 耶和華啊,求你賜給他們什麼呢?求你賜給他們流產的子宮和乾枯的乳房。 15 他們一切的邪惡都在吉甲;因為我在那裡恨惡他們;因他們行為的邪惡,我必將他們從我的家中趕出去,我必不再愛他們;他們所有的首領都是悖逆的。 16 以法蓮被擊打,他們的根枯乾,他們必不結果子;即使他們生產,我也必殺死他們所愛的胎兒。 17 我的上帝必棄絕他們,因為他們不聽從他;他們必在列國中飄流。

在前面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以色列的罪惡源於他們的祖先;在這裡,我們看到以色列的懲罰傳給了他們的兒女;因為,正如死亡最初因罪而進入,所以它仍然與罪相連。在這些經文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一、以法蓮的罪。這裡有一些表達描述了這一點。1. 他們「不聽從上帝」(第17節);他們不注意祂話語或祂杖的聲音;他們不相信祂所說的,也不願受祂的管轄。祂告訴他們他們的職責、他們的利益、他們的危險,但他們不理會祂;祂藉著祂的話語和祂的先知對他們所說的一切,對他們來說都像一個故事;那麼,我們聽到2. 「他們行為的邪惡」(第15節),他們罪惡中徹頭徹尾的惡意;它們不是軟弱,而是大膽的僭越。那些不聽從上帝話語的人,怎能不作惡呢?上帝的話語本會教導和說服他們行善。當3. 他們的敬拜腐敗時,他們中間有邪惡的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第15節):「他們一切的邪惡都在吉甲」,吉甲是一個因偶像崇拜而臭名昭著的地方,如何4:15;12:11;摩4:4;5:5所示。很可能偶像崇拜者選擇那個地方作為他們的總部,因為它在其他時代因上帝與以色列之間莊嚴的交易而聞名,如書5:2, 10;撒上10:8;11:15。在那裡,偶像崇拜的源頭,從那裡它蔓延到整個王國,在那裡可以說「他們一切的邪惡」都在那裡,因為所有其他的邪惡都源於它。敬拜中的腐敗為道德上的腐敗鋪平了道路。「大淫婦的母親」是所有其他「可憎之物」的「母親」(啟17:5)。博學的格羅提烏斯推測這裡有一個神秘的意義。敘利亞語的各各他與希伯來語的吉甲相同,因此他認為這可能指的是在各各他將基督處死,這是猶太民族最大的罪惡,對此可以真實地說,「他們一切的邪惡」都總結在那裡。當4. 「他們所有的首領都是悖逆的」時,百姓無論在敬拜還是行為上都作惡也就不足為奇了;十個支派的歷代君王都在耶和華眼中行惡,或者說當時所有的士師和官員都是邪惡的;他們偏離了罪惡的道路,並堅持這些道路。

二、上帝因以法蓮的罪而對他們的不悅。這裡用各種方式表達了這一點,以表明罪對祂榮耀的純潔眼睛是何等的挑釁,以及它如何使罪人在祂面前變得可憎。1. 祂「離棄他們」(第12節)。當他們背叛祂,背棄對祂的忠誠時,他們怎能期望祂不離棄他們,不收回祂的保護和恩惠呢?祂的威脅可以如此強調,並變得可怕:「當我離棄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有禍了!」注:那些被上帝離棄的人確實處於悲慘的境地。我們的禍福取決於上帝恩典的同在;如果祂離開,所有的福氣都隨之而去,所有的禍患都降臨在我們身上。上帝離棄了他;追趕並抓住他。掃羅知道這一點,當他如此強調他抱怨的這一部分時:「非利士人攻擊我,上帝也離棄我。」不,祂不僅離棄他們,而且2. 祂恨惡他們。在吉甲,「他們一切的邪惡都在那裡,我在那裡恨惡他們。」在那裡,罪惡的憎惡行為被犯下,在那裡上帝憎惡罪人。在吉甲,祂曾賜予他們祖先許多恩惠的記號,但現在那裡卻是祂因他們忘恩負義而恨惡他們的地方。不,祂不僅恨惡他們,而且3. 祂「必不再愛他們」,永遠不會再接納他們進入祂的恩惠;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裂痕像海一樣寬,無法癒合。這與祂之前所說的相符(何1:6, 7):「我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即十個支派。4. 祂將拋棄他們,不再與他們有任何關係:「因他們行為的邪惡,我必將他們從我的家中趕出去。」祂將不再承認他們是祂的,或屬於祂在世上的家庭;祂將把他們趕出家門,就像不忠的佃戶不付租金,或無用的僕人既不給祂帶來榮譽也不為祂工作一樣。注:那些褻瀆上帝家的人,除了被逐出祂的家,不再被允許住在其中或依附於其中之外,別無他求。不,祂不僅將他們趕出祂的家,而且5. 祂將把他們趕得很遠(第17節):「我的上帝必棄絕他們」,不僅從祂的家中,而且從祂的視線中;祂將完全拋棄和拒絕他們;他們將成為「被棄絕的」。上帝說祂將「將他們從我的家中趕出去」,這裡先知附和說,他非常了解他主人的心意:「我的上帝必棄絕他們。」看他多麼安慰和喜悅地稱上帝為他的上帝。

第9章_2

注:當他人離棄上帝,並被上帝離棄時,對敬虔之人而言,能稱上帝為「我的上帝」,能歡欣地承認祂,並看見自己蒙祂承認,這是一種極大的滿足——儘管所有人都背叛了,所有人都毀滅了,但上帝仍是「我的上帝」。

三、這種不悅的結果,在於他們的後裔被剪除和遺棄,這正是這裡一再威脅的審判。在此請注意:

1. 以法蓮看似將會多麼繁盛。以法蓮這個名字源於「豐盛」(創世記 41:51)。約瑟是「多結果子的枝子」(創世記 49:22)。摩西的祝福也預言了「以法蓮萬萬」(申命記 33:17)。這是他的榮耀(v. 11)。為此,那定人居住界限的上帝似乎已為他預備;因為「以法蓮,我所見的,如同推羅,栽於佳美之地」,以鼓勵其增長,正如人所期望河邊所栽之樹的果實。以法蓮曾像推羅一樣強盛富裕,也一樣驕傲自恃。迦勒底譯本對此的解釋是:「以色列會眾,當他們遵守律法時,在繁榮和安全上如同推羅。」

2. 以法蓮將會多麼稀少(v. 11):「他們的榮耀必如飛鳥飛去」;他們的兒女將被奪走,他們的家族希望被剪除。他們所有的榮耀都將「如鷹向天」飛去,迅速且不可挽回。注:世俗的榮耀是會「飛去」的榮耀;但那些以上帝為榮耀的人,在祂裡面擁有永不褪色的永恆榮耀。以法蓮曾像一棵多結果子的樹。但現在「以法蓮被擊打」,被摧毀;「他們的根枯乾了;他們必不結果子」(v. 16)。如果根枯乾了,枝子自然會枯萎。請注意:

(1) 上帝威脅要施行剪除兒女的審判。[1.] 他們將因上帝的直接作為而自行滅亡(v. 11):「他們必從出生、從母腹、從懷胎中飛去。」他們的一些孩子將一出生就夭折;搖籃將立刻變成棺材。另一些孩子將是「死胎」,或母腹將成為他們的墳墓,他們的死亡也將是他們母親的死亡。另一些孩子,他們的母親在懷孕後不久就流產,他們將如同不合時宜的果實。看哪,上帝多麼輕易就能,而且我們確信祂多麼公義地可以,將整個人類——這個墮落、有罪、可憎的種族——從地上根除,並將其名從天下塗抹;祂所做的不過是像對以法蓮所做的,使他們都無子,使他們所有的榮耀「從出生、從母腹、從懷胎中飛去」,使他們的根枯乾,不結果子,這樣他們的事工在幾年內就完成了。[2.] 他們將死於仇敵之手;他們將死於暴力(v. 12):「雖然他們養育兒女」到一定程度,雖然他們逃脫了嬰兒期易患的疾病和死亡,並被認為已度過危險期,「但我必使他們喪失」(v. 12),藉著某種審判,以致「沒有一人留下」來建立他們的家庭並傳承他們的名。又說(v. 13),「以法蓮必將他的兒女帶給殺戮者。」母親們將忍受生產之苦來生養兒女,並在撫養他們上付出大量的關懷、辛勞和代價,當殘酷的仇敵來臨,不留情地將老少都用刀劍殺戮時,他們就如同那些一直被餵養待宰的羔羊。注:父母從兒女身上得到的安慰,因著他們不知道自己生養兒女是為了什麼而大打折扣,或許是「為了殺戮者」,或者更糟,是為了讓他們自己成為世代的禍害。又一次威脅(v. 16),「雖然他們生育,我仍要殺死他們所愛的胎兒」,那些他們最疼愛的孩子。注:父母的愛不能保障兒女的生命;不,有時死亡奉命帶走家庭的寵兒,留下其負擔。當以色列人在曠野被判決,他們都將在那裡滅亡時,這份憐憫與憤怒交織,即他們的兒女仍將進入他們因不信而無法進入的安息。但這是一個徹底而最終的遺棄;甚至他們的兒女也將被剪除,土地將因「血脈斷絕」(ob defectum sanguinis)而歸於王室——因無繼承人而喪失。迦勒底譯本和許多拉比將那些將兒女帶給「殺戮者」的人理解為那些將兒女獻給摩洛的人,這是一種自食其果的罪,表明父母缺乏慈愛,因此理所當然地被剝奪了祝福。[3.] 那些少數倖存者將被分散(v. 17):「他們必在列國中飄流」;今日的猶太餘民正是如此,世上沒有一個地方他們是一個獨立的民族。

(2) 先知對此的禱告(v. 14):「耶和華啊,你要給他們什麼?對於這樣註定滅亡的百姓,我該求什麼呢?」就是這個:既然預旨已發出,他們要麼從母腹中死去,要麼被生下來供殺戮者殺害,兩者相權取其輕,寧願讓他們「從母腹中死去」。寧願他們沒有孩子,也不願他們生下孩子卻遭受苦難;基於同樣的理由,當猶太民族面臨全面毀滅時,基督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兒的,有福了!」(路加福音 23:29)。「所以,求你賜給他們流產的子宮和乾枯的乳房」;因為落在耶和華手中,祂的憐憫是大的,總比落在人手中好。注:那些沒有孩子的人可以藉此與上帝的旨意和解,因為時候可能會到,如果他們不是這樣,他們會希望自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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