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二十四章

本章(如前第十六章和第二十章)是一部關於上帝子民背離祂的歷史,以及這些背離在肉體淫亂和姦淫的類比下所加重的罪行。這裡,以色列和猶大兩國,即十個支派和兩個支派,連同它們的首都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被分別審視。這裡有:一、以色列和撒馬利亞背離上帝(第1-8節),以及因此而來的毀滅(第9-10節)。二、猶大和耶路撒冷背離上帝(第11-21節),以及對它們的判決,它們將同樣因此被毀滅(第22-35節)。三、兩者共同的邪惡(第36-44節),以及兩者共同的毀滅(第45-49節)。所有這些都是為了警告人們提防偶像崇拜、倚靠肉臂,以及與惡人結盟和結黨(這些罪行在這裡被比作行淫),好讓其他人聽見並懼怕,不再效法以色列和猶大的過犯。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惡。(主前591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有兩個婦人,是一個母親的女兒。3她們在埃及行淫,在幼年行淫。在那裡,她們的乳房被按,她們童貞的乳頭被揉。4她們的名字是:大的名叫阿荷拉,小的名叫阿荷利巴。她們是屬我的,也為我生兒育女。她們的名字是這樣:撒馬利亞是阿荷拉,耶路撒冷是阿荷利巴。5阿荷拉屬我的時候,卻行了淫。她戀慕她的情夫,就是她的鄰居亞述人。6他們都穿著藍色衣服,是省長和官長,都是可悅的年輕人,騎著馬的騎兵。7她就與他們行淫,與所有亞述的精兵,與所有她所戀慕的人行淫。她用他們所有的偶像玷污自己。8她也沒有離棄從埃及帶來的淫行,因為在她幼年時,他們與她同寢,揉碎了她童貞的乳房,將他們的淫行傾倒在她身上。9因此,我將她交在她情夫的手中,就是她所戀慕的亞述人手中。10這些人揭露了她的赤身,奪走了她的兒女,用刀殺了她。她就在婦女中聲名狼藉,因為他們對她執行了審判。

上帝曾多次對以西結說話,並藉著他對百姓說話,內容大抵如此,但現在祂的話「又」臨到;因為上帝「一次、兩次」說同樣的事,甚至多次,但這一切都嫌不足,因為「人卻不領會」。注:要使罪人確信罪惡的邪惡,以及因罪惡而來的悲慘和危險,需要「這條線,那條線」,因為我們是如此不願認識自己最壞的一面。這裡要揭露的罪人是「兩個婦人」,兩個王國,姊妹王國,以色列和猶大,是「一個母親的女兒」,長期以來只是「一個民族」。所羅門的王國如此廣大,人口眾多,以至於在他死後立即分裂為兩個。

一、她們合一時的特徵(第3節):她們「在埃及行淫」,因為她們在那裡犯了偶像崇拜的罪,正如我們之前在第20章第8節所讀到的。將那些最惹上帝發怒、最毀滅一個民族的罪行,比作淫亂的罪,清楚地表明了不潔的罪是何等極其邪惡的罪,何等令人厭惡,何等具有毀滅性。毫無疑問,它本身就是最惡劣的罪之一,因為其他最惡劣的罪在這裡和許多其他地方都被比作它,這應當增加我們對各種「肉體情慾」的憎惡和恐懼,對它們的一切表象和接近都應如此,因為它們「與靈魂爭戰」,迷惑罪人,誘惑他們,使他們的心與上帝和一切美善的事物疏遠,敗壞良心,使他們在純潔聖潔的上帝眼中變得可憎,最終將他們淹沒在毀滅和沉淪之中。

二、她們分裂為二時的名字(第4節)。以色列王國被稱為「姊姊」,因為它首先造成分裂,脫離了上帝所設立的君王和祭司的家族——「更大的姊妹」(原文如此),因為十個支派屬於那個王國,而另一個只有兩個。上帝說她們兩者「都是屬我的」,因為她們是「祂的朋友」亞伯拉罕和「祂所揀選的」雅各的後裔;她們與上帝立了聖約,並帶著「她們受割禮的記號」,即聖約的印記。她們是屬我的;因此,她們的背道是極大的不義。這是侵佔上帝的產業,是對最偉大施恩者的最卑劣的忘恩負義,也是對最神聖承諾的背信棄義。注:那些曾是上帝子民,卻背離祂的人,比那些從未作過這種宣稱的人,要承擔更大的責任。「她們是屬我的;她們與我訂婚,也為我生兒育女」;她們中有許多人被奉獻給上帝的榮耀,受僱於祂的服事,是這些王國的力量和美麗,正如兒女是他們所生家庭的力量和美麗一樣。在這個比喻中,撒馬利亞和以色列王國將被稱為「阿荷拉」——「她自己的帳幕」,因為那個王國的敬拜場所是她們自己設計、自己選擇的,敬拜本身也是她們自己的發明;上帝從未承認過。她自己的帳幕(有些人如此翻譯);「讓她自己拿去,盡力而為吧。」耶路撒冷和猶大王國被稱為「阿荷利巴」——「我的帳幕在她裡面」,因為「她們的」聖殿是上帝自己「選擇」將「祂的名」放在那裡的地方。祂承認那是祂的,並以祂在其中的同在的記號來榮耀她們。注:在那些與上帝有關係並宣稱祂名的人中,有些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大的特權和優勢;那些擁有更大特權的人,如果背離上帝,就更不可原諒;而那些擁有較少特權的人,也不會因此而變得不可原諒。

三、以色列王國背信棄義地離棄上帝(第5節):阿荷拉「屬我的時候,卻行了淫」。儘管十個支派已經離棄了大衛家,但上帝仍然承認她們「是屬祂的」;儘管耶羅波安設立金牛犢,「犯了罪,使以色列人陷於罪中」,但只要他們只敬拜以色列的上帝,即使是藉著偶像,祂也沒有完全拋棄他們。但罪惡之路是下坡路。阿荷拉行了淫,引進了巴力崇拜(列王紀上16:31),設立了另一個神,那個糞堆神,與耶和華競爭(列王紀上18:21),就像一個卑劣的淫婦「戀慕她的情夫」,因為他們衣著光鮮,氣派十足,因為他們年輕英俊(第6節),「穿著藍色衣服,是省長和官長,可悅的年輕人」,文雅,被視為尊貴的人,所以她戀慕她的鄰居,特別是亞述人,他們已經將征服擴展到他們附近;她崇拜他們的偶像,敬拜他們,羨慕他們宮廷的奢華和軍事力量,並不惜任何代價與他們結盟,彷彿她自己的上帝不足以信賴。我們發現以色列的一位君王給亞述王「一千他連得」,以爭取他的支持(列王紀下15:19)。她戀慕「亞述的精兵」,認為他們值得信賴並受僱於國家事務(第7節),並「用他們所有的偶像玷污自己」。注:無論我們戀慕、效忠、信賴何種受造物,我們都將那受造物變成了偶像;而我們所造的偶像,都會玷污我們自己。現在,這種定罪再次追溯到他們民族的起源:「她也沒有離棄從埃及帶來的淫行」(第8節)。他們在埃及是偶像崇拜者,這是一件永遠不應忘記的事——他們竟然愛上埃及的偶像,即使他們不斷地懼怕埃及的暴君和監工!但是(正如有些人所觀察到的)因此,在那時,當撒旦誇耀自己「走遍全地」都是他的時,為了反駁他的主張,上帝並沒有說:「你曾否考慮我在埃及的子民以色列?」(因為他們已經成為偶像崇拜者,不值得誇耀),而是說:「你曾否考慮我在烏斯地的僕人約伯?」而他們在最初形成一個民族時的這種敗壞傾向,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原罪的象徵,它與我們的體質交織在一起,對世界和肉體有著強烈的偏向,就像以色列人對偶像崇拜的偏向一樣;這在他們骨子裡就有了,並且在很久之後仍被指控,說他們「沒有離棄從埃及帶來的淫行」。它永遠不會「從肉體中」除去,儘管埃及曾是他們的奴役之家。因此,我們帶到世上的敗壞情感和傾向,我們並沒有失去,也沒有擺脫,而是仍然保留著它們,儘管我們生來就有的罪孽是人類生命所面臨的一切災難的根源。

四、以色列王國因背離上帝而毀滅(第9-10節):我「將她交在她情夫的手中」。上帝首先公正地將她交給她的情慾(「以法蓮與偶像聯合,任憑他吧」),然後將她交給「她的情夫」。那些她曾效法其偶像崇拜並信賴其友誼的鄰國,在兩方面都冒犯了上帝,現在被用作毀滅她的工具。「亞述人,她所戀慕的」,很快就發現了「那地的赤身」,發現了她的弱點,可以從那裡攻擊她,剝奪了她所有的裝飾和防禦,因此「揭露」了她,使她「赤身露體」,將她的「兒女」擄去,用「刀殺了她」,徹底毀滅了那個王國,結束了它。我們在列王紀下17:6等處有詳細的記載,其中指出那個曾經繁榮的王國被亞述人毀滅的原因是他們離棄了以色列的上帝,「敬畏別神」,並「遵行外邦人的律例」;正是為此,上帝「對他們非常憤怒,將他們從祂眼前挪去」(第18節)。而他們曾如此迷戀的亞述人,竟然被用來「執行審判」在他們身上,這非常值得注意,並顯示了上帝如何以公義的審判方式,常常使罪人過度迷戀的事物成為他們的鞭子。魔鬼將永遠折磨那些現在聽從他並順從他作為試探者的不悔改的罪人。因此,撒馬利亞「在婦女中聲名狼藉」,或者更確切地說,「臭名昭著」;她「成了名」(原文如此);她不僅成為人們談論的話題,被廣泛議論,就像城市和王國的毀滅佔據報紙頭條一樣,而且她因其偶像崇拜而毀滅,是「為了警告」所有的人,要提防做同樣的事;正如對臭名昭著的罪犯的公開處決,使他們「聲名狼藉」,惡名昭彰,可以嚇唬其他人遠離那些導致他們悲慘和可恥結局的邪惡行徑。申命記21:2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而懼怕。」

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惡。(主前591年)

11她妹妹阿荷利巴看見這一切,她就比她姊姊更敗壞,在她的淫亂上比她姊姊的淫亂更甚。12她戀慕她的鄰居亞述人,就是那些穿著華麗衣服的省長和官長,騎著馬的騎兵,都是可悅的年輕人。13我就看見她被玷污了,她們兩姊妹都走上同一條路。14她又增加了她的淫行,因為她看見牆上畫著男人,就是用朱紅色畫著迦勒底人的像。15他們腰間束著帶子,頭上戴著染色的華麗頭巾,看起來都是王子,是迦勒底巴比倫人,他們出生之地的人。16她一用眼睛看見他們,就戀慕他們,打發使者到迦勒底去。17巴比倫人就到她那裡,來到愛床,用他們的淫行玷污她,她就被他們玷污了,她的心也與他們疏遠了。18她就顯露了她的淫行,顯露了她的赤身。於是我的心也與她疏遠了,正如我的心與她姊姊疏遠一樣。19然而她又增加了她的淫行,回想她幼年時在埃及地行淫的日子。20因為她戀慕那些情夫,他們的肉體像驢的肉體,他們的精液像馬的精液。21這樣,你回想你幼年時的淫亂,在埃及人那裡揉碎你的乳頭,為你幼年的乳房。

先知何西阿在他那個時代觀察到,當十個支派背道時,兩個支派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他們的正直(何西阿書11:12,「以法蓮用謊言圍繞我,但猶大卻與上帝同掌權,與聖徒忠心」;這是理所當然的期望:何西阿書4:15,「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但這並沒有持續多久。大衛家和亞哈家之間的一些不幸聯姻,將巴力崇拜帶入了猶大王國,但後來又被改革的君王清除;在十個支派被擄的時候,也就是希西家統治時期,情況良好:但這也沒有持續多久。在瑪拿西統治時期,猶大王國在看到以色列王國被毀滅後不久,他們在對偶像的過度戀慕上比以色列更敗壞(第11節)。他們非但沒有因那次毀滅的警告而變得更好,反而變得更糟,彷彿他們「不悅耶和華在以色列身上造成那樣的破口」,因此對祂和祂的服事產生了不滿。他們非但沒有因懼怕祂這位「忌邪的上帝」而心生敬畏,反而因此與祂疏遠,更喜歡那些允許與他們分享榮耀的神。注:那些沒有從上帝對他人的審判中吸取教訓的人,看到他人的罪惡結局卻仍然輕視罪惡的人,理應預期上帝的審判會臨到自己。但那些因本應使他們變得更好的事物而變得更糟,並因旨在抑制和制服他們情慾的事物而使情慾受到刺激和加劇的人,情況確實很糟糕。耶路撒冷「在她的淫亂上」比她姊姊撒馬利亞「在她的淫亂上」更糟。這在之前已經提到過(第16:51),「撒馬利亞所犯的罪還不到你的一半」。

一、耶路撒冷,那曾是「忠信的城」,卻成了妓女(以賽亞書1:21)。她也「戀慕她的鄰居亞述人」(第12節),與他們結盟,與他們一同敬拜,愛上了他們的「省長和官長」,並稱讚他們比以色列地所出的任何人都更優雅、更有成就。「看他們穿得多麼華麗,多麼整潔,『穿著華麗衣服』;他們騎馬多麼英姿颯爽;他們是『騎著馬的騎兵』;他們看起來多麼迷人,『都是可悅的年輕人』。」因此,他們開始喜歡一切外來的東西,輕視自己的民族;甚至他們的宗教也顯得卑微簡陋,無法與異教神廟的精緻和華麗相比。她就這樣「增加了她的淫行」;她愛上了迦勒底人,與他們結盟。希西家自己在這方面也有過錯,當巴比倫王向他示好時,他感到驕傲,並向他的使者展示了他所有的寶藏(以賽亞書39:2)。這種習性不斷增加(第14節);她戀慕巴比倫官長的畫像(第15-16節),與那個王國結盟,邀請他們來耶路撒冷定居,以便他們可以提升猶太民族的氣質,使其更加文明;不,他們甚至派人去取他們的偶像、祭壇和聖殿的樣式,並將它們用於他們的敬拜。她就這樣「被她的淫行玷污了」(第17節),並因此「顯露了她的淫行」(第18節),她自己對偶像崇拜的強烈傾向。當她對迦勒底人感到厭倦,並厭倦他們,傾向於打破與他們的盟約時,就像約雅敬和西底家所做的那樣,她的「心也與他們疏遠了」,她就去討好「埃及人,戀慕那些情夫」(第20節),願意與他們結盟,為了加強盟約,她會與他們一同敬拜偶像,然後依靠他們來保護自己免受所有其他民族的侵害;因為埃及民族是如此智慧、如此富有、如此強大,並且在偶像崇拜方面達到了如此完美的境界,以至於現在沒有任何民族能像埃及那樣讓他們感到滿意。她們就這樣「回想她幼年時的日子」(第19節),「她幼年時的淫亂」(第21節)。

1. 她們以回憶為樂。當她們開始將情感寄託在埃及時,她們鼓勵自己信賴那個王國,因為她們與它有舊識,彷彿她們仍然保留著在那裡吃過的「韭菜和大蒜」的味道,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她們在那裡學到並帶回來的偶像崇拜的味道。當她們開始與埃及交往時,她們回想起她們的祖先如何快樂地敬拜金牛犢,她們在那種運動中享受的音樂和舞蹈,這些都是她們在埃及學到的;她們希望現在能有一個很好的藉口再次回到那樣的生活。她就這樣「增加了她的淫行」,重複了她以前的淫行,並藉著「回想她幼年時的日子」來鼓勵自己接受目前的誘惑。注:那些非但沒有帶著悲傷和羞恥反思自己以前的罪,反而帶著快樂和驕傲反思它們的人,因此會招致新的罪責,加強自己的敗壞,實際上是在挑戰悔改。這就是「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

2. 她們將其稱為「上帝的記憶」,並激怒祂將其記在他們身上。上帝確實說過祂會因「金牛犢」,那個「埃及的偶像」而與他們算賬(出埃及記32:34);但祂的忍耐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祂似乎已經忘記了,直到他們現在與埃及人結盟對抗迦勒底人,彷彿提醒了祂;在「祂來訪的日子」,祂現在將如祂所說的,「為此來訪」。非常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淫婦如何改變她的情夫:她首先戀慕亞述人;然後她認為迦勒底人更優雅,就去討好他們;過了一會兒,她的心與他們疏遠了,她認為埃及人更強大(第20節),她必須與他們建立親密關係。這顯示了愚蠢,(1.)肉體情慾的愚蠢;當它們被放縱時,它們會變得反覆無常和善變,很快就會厭倦,但從不滿足;它們必須有多樣性,今天所愛的,明天就厭惡了。Unius adulterium matrimonium vocant——一次姦淫被稱為婚姻,正如塞涅卡所觀察到的。(2.)偶像崇拜的愚蠢。那些認為一個神太少的人,不會認為一百個神就足夠了,而是會不斷嘗試更多,因為發現所有神都不足。(3.尋求受造物幫助的愚蠢;我們從一個轉向另一個,但都在他們身上失望,直到我們將以色列的上帝作為我們的幫助,才能得到安息。

二、信實的上帝公正地給這座現在不忠的城市,這座「成了妓女」的城市,一張離婚書。祂的嫉妒很快就發現了她的淫亂(第13節):「我看見她被玷污了」,她被敗壞了,也看見了她的傾向,就是「兩姊妹都走上同一條路」,而且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更糟。因為,「如果我們向陌生神伸出手,上帝豈不查出這事嗎?」毫無疑問祂會;當祂發現了,祂還會喜悅嗎?不(第18節):「於是我的心也與她疏遠了,正如我的心與她姊姊疏遠一樣。」純潔聖潔的上帝怎能再喜悅這樣一個淫亂的世代呢?注:罪惡使上帝的心與罪人疏遠,這是公正的,因為這是罪人的心與上帝的疏遠;但那些上帝的心與之疏遠的人,有禍了,千百萬次的禍了;因為祂所轉離的,祂也將轉而對抗。

耶路撒冷的懲罰。(主前591年)

22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興起你所疏遠的情夫攻擊你,我必使他們從四圍攻擊你。23就是巴比倫人,和所有的迦勒底人,比歌、書亞、歌亞,以及所有的亞述人與他們同來。他們都是可悅的年輕人,省長和官長,大君王和有名望的,都騎著馬。24他們必帶著戰車、輜重車和車輪,以及一群人來攻擊你。他們必從四圍擺列盾牌、擋牌和頭盔攻擊你。我必將審判交在他們面前,他們必照著他們的判斷審判你。25我必將我的忌邪攻擊你,他們必猛烈地對待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的餘民必倒在刀下。他們必奪走你的兒女,你的餘剩的必被火吞滅。26他們也必剝去你的衣服,奪走你華美的珠寶。27這樣,我必使你的淫亂從你身上止息,你從埃及地帶來的淫行也止息,使你不再向他們舉目,也不再記念埃及。28因為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你交在你所恨惡的人手中,就是你心所疏遠的人手中。29他們必恨惡地對待你,奪走你所有的勞碌所得,使你赤身露體。你的淫亂和你的淫行都必顯露。30我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淫,又被他們的偶像玷污。31你行了你姊姊的路,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32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必喝你姊姊的杯,又深又大。你必被嗤笑和譏諷,因為其中盛滿了。33你必充滿醉酒和憂愁,就是驚駭和荒涼的杯,你姊姊撒馬利亞的杯。34你必喝盡,吸乾,又打碎杯的碎片,並撕裂自己的乳房。因為我說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5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忘記了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也要擔當你的淫亂和淫行。

耶路撒冷以「阿荷利巴」之名被起訴,因為她作為對至高主上帝的叛徒,不敬畏祂,卻受魔鬼的煽動,背叛了對祂的效忠,圖謀推翻祂的統治,與祂的敵人及自稱神明者保持聯繫,結盟,藐視祂的王權和尊嚴。對此起訴,她辯稱無罪:「我沒有被玷污;我沒有隨從巴力。」但事實的確鑿證據證明她有罪,她已被定罪,也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理由可以阻止依法判決和執行。因此,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判決。

一、她舊日的盟友將成為她的執行者;那些她曾討好作為她犯罪引導者的人,現在將被用作懲罰她的工具(第22節):「我必興起你所疏遠的情夫攻擊你,就是迦勒底人,你以前曾如此仰慕並渴望與他們交往,但後來你的心與他們疏遠了,你背信棄義地與他們毀約。」他們被稱為「你的情夫」(第22節),然而(第28節)卻是「你所恨惡的人」。注:罪惡的愛很快轉變為恨是常見的;就像暗嫩對他瑪的愛一樣。那些性情暴躁、不講理的人,常常對那些不久前還熱衷的人和事,變得非常憤怒。愚人走向極端;不,智者也可能看到改變看法的理由。因此,我們應當歡樂和哭泣,彷彿我們沒有歡樂和哭泣一樣;我們也應當愛和恨,彷彿我們沒有愛和恨一樣。Ita ama tanquam osurus——愛,彷彿你可能會厭惡。

二、對她施行的處決將非常可怕。

1. 她的敵人將「從四圍攻擊她」(第22節),那些組成迦勒底軍隊的各國人(第23節),他們都是「大君王和有名望的」,他們的奢華、威嚴和華麗的外表,當他們作為朋友來保護和支持耶路撒冷時,使他們看起來更可愛,但當他們來懲罰她的背叛並旨在毀滅她時,則更令人畏懼。

(1) 他們將帶著強大的軍事力量而來(第24節),帶著「戰車、輜重車和車輪」,配備了營地所需的一切物資,武器彈藥,行李和裝備,帶著一支龐大且裝備精良的軍隊。

(2) 他們將有正義在他們一邊:「我必將審判交在他們面前」(他們將有權利和力量;因為巴比倫王有正當理由向猶大王開戰,因為他毀壞了與他的盟約),「因此他們必審判你」,不僅「照著上帝的判斷」,作為祂公義的工具,懲罰你對祂的侮辱,而且「照著他們的判斷」,照著國際法,懲罰你對他們的背信棄義。

(3) 他們將以極大的憤怒和怨恨來進行戰爭。這是一場復仇之戰,「他們必恨惡地對待你」(第29節)。這將使處決更加嚴厲,因為他們的刀劍將沾滿毒液。你恨惡他們,他們也必恨惡地對待你;那些恨惡的人將被恨惡,並將被恨惡地對待。

(4) 上帝自己將引導他們,祂的憤怒將與他們的憤怒交織在一起(第25節):「我必將我的忌邪攻擊你」;這將點燃這把火,然後「他們必猛烈地對待你」。如果人們對我們再怎麼恨惡,再怎麼猛烈,但如果我們有上帝在我們這邊,我們就不必懼怕他們;他們不能對我們造成任何實質性的傷害。但如果人們猛烈地對待我們,而上帝也將祂的忌邪攻擊我們,我們將會怎樣呢?

2. 在這裡對這個臭名昭著的淫婦所宣判的具體刑罰是:

(1) 她所有的一切都將被沒收。「衣服」和「華美的珠寶」,她曾用來討好她的情夫的,這些都將被剝奪(第26節)。所有那些曾是他們國家裝飾的東西都將被奪走:「他們必奪走你所有的勞碌所得」,「使你赤身露體」(第29節)。城市和鄉村都將貧困,所有財富都將被席捲一空。

(2) 她的兒女將被擄去。「他們必奪走你的兒女」,並使他們成為奴隸(第25節);因為他們是「淫亂的兒女」,不配以色列人的尊嚴和特權(何西阿書2:4)。

(3) 她將被烙印和毀容:「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將你標記為妓女,使你永遠可憎(第25節)。這暗示了迦勒底士兵對落入他們手中的猶太人的許多殘酷行為,他們很可能對他們施以野蠻對待。有些人認為這應當作比喻理解;他們認為鼻子代表王權,耳朵代表祭司職分。

(4) 她將被公開羞辱:「你的淫亂和你的淫行都必顯露」(第29節),就像當一個罪犯受罰時,他所有的罪行都被揭露和重複,以羞辱他;那時秘密的會曝光,很久以前做的事也會被回想起來。

(5) 她將被徹底剪除和毀滅:「你的餘民,那些逃過飢荒和瘟疫的,必倒在刀下;你餘剩的房屋,那些沒有被摧毀的,必被火吞滅」(第25節)。這將是耶路撒冷的結局。

三、因為她步撒馬利亞的後塵犯罪,所以她只能預期撒馬利亞的命運。在判決時,參考先例是很常見的;上帝在對耶路撒冷宣判時也是如此(第31節等):「你行了你姊姊的路」,儘管你已經從她邪惡的致命後果中得到了警告;「所以我必將她的杯」,她那份苦難,交在你的手中,就是耶和華憤怒的杯,這將成為你的「顫抖之杯」。現在,

1. 這個杯被稱為「又深又大」,並且「其中盛滿了」(第32節),盛滿了上帝的憤怒和許多苦難,這些苦難是那憤怒的果實。這是一個我們在耶利米書25:15-16讀到的那種杯。神聖報應的杯盛滿了許多,那些將要喝這杯的人將會發現。

2. 他們將被迫喝盡這杯的渣滓,就像經文說「惡人」所做的那樣(詩篇75:8):「你必喝盡,吸乾」,不是因為它好喝,而是因為它被強加於你(第34節);「又打碎杯的碎片,並撕裂自己的乳房」,因為對這杯極度苦澀的憤怒,充滿了「耶和華的憤怒」(以賽亞書51:20),就像人在極度痛苦中撕扯頭髮,將一切東西扔掉一樣。發現沒有辦法,必須喝(因為「我說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在喝的時候將毫無耐心。

第23章_2

他們將因此而酩酊大醉,病倒,不知所措,如同醉酒之人搖搖晃晃,跌跌撞撞,隨時可能跌倒(v. 33): 「你必被醉酒和憂愁充滿。」:醉酒伴隨著憂愁,其程度之深,以至於此處用它來代表極度的混亂和驚愕。誰會想到,這種對人性如此強烈的侵犯,如此的羞辱,剝奪人的理智,使人極度混亂,因此代表著最大的痛苦,卻對許多人來說是一種心愛的罪,他們寧願毀滅自己的靈魂,也要讓自己的身體失調?「誰有禍患?誰有憂愁?」(Prov. xxiii. 29)。

4. 如此酩酊大醉之後,他們將如同醉漢應得的下場,成為周圍所有人的笑柄(v. 32): 「你必被嗤笑,受人譏誚,」 因為你所做的一切都顯得荒謬可笑。當上帝要毀滅一個民族時,祂「使他們的審判官愚昧,使他們的君王受辱」(Job xii. 17, 21)。

四、在所有這一切中,上帝將被稱義,而他們也將因此得到改革;因此,即使是這一切的結果,也將是上帝的榮耀和他們的益處。

1. 他們過去很壞,非常壞,這證明上帝對他們所施的一切都是公義的(v. 30): 「我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淫,」以及(v. 35)「因為你忘記了我,將我丟在背後。」:忘記上帝,輕蔑祂,輕視祂對我們的鑒察和對我們的至高主權,是我們一切背叛、淫亂地離棄祂的根本原因。因此,人們「追逐偶像,因為他們忘記」上帝,以及他們對祂的義務;如果他們沒有先將上帝「丟在背後」,視為不值得顧念,他們就不會如此渴望和喜愛罪惡的誘惑。那些如此輕慢上帝的人,怎能不認為這最終會報應在自己身上呢?「所以,你也要擔當你的淫亂和你的姦淫」;也就是說,你將「承受它們的懲罰」,而且你必須「獨自承擔責任」。人們不需要更多的東西來使他們沉淪,只需要他們自己罪惡的重擔;那些不願放棄淫亂和姦淫的人,就必須承擔它們。

2. 他們將變得更好,好得多,這火雖然對許多人是毀滅性的,卻對餘民是煉淨的(v. 27): 「這樣,我必使你的淫亂從你身上止息。」因他們的罪而降臨的審判,使他們與罪分離,並最終教導他們說:「我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係呢?」默想: (1) 這疾病是何等根深蒂固:「你的姦淫是從埃及地帶來的。」他們對偶像崇拜的傾向是早期且與生俱來的,他們的實踐是古老的,並且因長期習俗而獲得了一種預定的地位。 (2) 儘管如此,醫治是何等完全:「雖然它已經根深蒂固,但它將被止息,以至於你甚至不會再『舉目』看偶像,也不會再『愉快地回憶埃及』。」他們將避免這罪的誘惑,因為他們甚至不會看偶像,免得他們的心不知不覺地「隨從他們的眼睛」。他們將放棄所有對它的傾向:「他們將『不回憶埃及』;他們將不再保留對偶像的任何情感,這種情感是他們從民族的嬰兒時期就有的。」他們在埃及為奴時,因著人性的全然敗壞而染上這罪,又因著上帝的恩惠,在巴比倫被擄時失去了這罪,這就是那蒙福的果實,甚至是「罪的除去」,「那」罪的除去;因此,在被擄之前,沒有一個民族(綜合所有因素)比他們更熱衷於偶像和偶像崇拜,而在被擄之後,沒有一個民族比他們更強烈地反對偶像和偶像崇拜,以至於今天羅馬教會所實行的偶像崇拜,比任何其他事物更能堅固猶太人對基督教的偏見。

以色列和猶大受指控;審判被預言。(主前591年) 36 耶和華又對我說:「人子啊,你豈要審判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嗎?你要將她們的可憎之事指示她們;37 因為她們犯了姦淫,手中有血,又與偶像行姦淫,並且將她們為我所生的兒女,使他們經火,吞滅他們。38 此外,她們又向我行了這事:她們在同一天玷污了我的聖所,又褻瀆了我的安息日。39 因為她們殺了兒女獻給偶像之後,就在同一天進入我的聖所,玷污它;看哪,她們在我的殿中行了這事。40 並且,你們又從遠方差人去請人來,使者奉差遣,看哪,他們就來了;你為他們沐浴,畫眉,又佩戴飾物,41 坐在華麗的床上,前面擺設了桌子,你將我的香和我的油放在上面。42 又有許多安逸之人的聲音與她同在;又有從曠野來的撒巴人,與平民一同被帶來,他們將手鐲戴在他們手上,將美麗的冠冕戴在他們頭上。43 我就對那在姦淫中老練的說:『他們現在還要與她行淫,她還要與他們行淫嗎?』44 然而他們還是進去與她行淫,如同人進去與妓女行淫一樣;他們就這樣進去與淫婦阿荷拉和阿荷利巴行淫。45 義人必照姦婦的律例,和流人血婦人的律例審判她們;因為她們是姦婦,手中有血。46 因為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一隊人馬攻擊她們,將她們交給人,使她們被挪去,被搶奪。47 這隊人馬必用石頭打死她們,用刀殺死她們;他們必殺死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48 這樣,我必使淫亂從境內止息,使所有婦女都受教訓,不再效法你們的淫亂。49 他們必將你們的淫亂報應在你們身上,你們也必擔當你們偶像的罪;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在十個支派被擄,那個王國完全荒涼之後,其餘民逐漸與猶大王國合併,其中許多人在耶路撒冷定居;因此,「兩姊妹」實際上又「合而為一」了;因此,在這些經文中,先知將那些如此結合的人一同處理:「你豈要一同審判阿荷拉和阿荷利巴嗎?」(v. 36)。「你豈要為她們找藉口嗎?你看這事太惡劣,無法找藉口。」或者,更確切地說,「你現在將奉上帝的名,被差遣去『審判她們』」(ch. xx. 4)。「自從合併以來,情況非但沒有好轉,反而更糟。」

一、讓他們看清自己所犯的罪: 「將她們的可憎之事公開而大膽地指示她們。」 1. 他們犯了嚴重的偶像崇拜,這裡稱之為「姦淫」。「她們與偶像行姦淫」(v. 37),破壞了與上帝的婚姻聖約,在敬拜上帝時,貪戀肉體感官的滿足。這是他要指控她們的可憎之事中,最首要和最惡劣的。 2. 他們犯了最殘忍的謀殺罪,將兒女獻給摩洛,這是一種反自然的罪,以至於他們在任何場合都應當聽到這事:「手中有血」,無辜的血,他們自己兒女的血,他們「使他們經火」(v. 37),不是為了將他們獻給偶像,而是為了吞滅他們,這表明他們愛偶像勝過世上最寶貴的東西。 3. 他們褻瀆了上帝用來尊榮和區分他們的聖物:「她們向我行了這事」,這侮辱,這傷害(v. 38)。任何對聖物的輕蔑,都反映在聖潔的源頭——上帝身上,因為一切被稱為聖潔的,都因與祂的關係而得名。上帝在他們中間設立了祂的聖所,但他們卻玷污了它,使它成為買賣的房屋,賊窩;甚至更糟;他們在那裡設立偶像並敬拜它們,他們在那裡流了上帝先知的血。上帝向他們啟示了祂的聖安息日,但他們卻褻瀆了它,在安息日做各種勞役,或者可能是在那天進行體育和娛樂活動,這些活動不僅被實行,而且得到當局的允許和鼓勵。他們在「同一天」玷污了聖所,又「褻瀆了安息日」。在任何一天玷污聖所都夠糟糕了,但在安息日做這事更是罪加一等。我們常說:「好日子行好事」;但這裡卻是:好日子行惡事。上帝注意到罪的環境,這些環境增加了罪的歸算。祂指出(v. 39)他們如何褻瀆聖所和安息日。他們殺了兒女,「獻給偶像」,極大地羞辱了上帝和人性;然後在「同一天」來到「上帝的聖所」,手沾兒女的血,衣服沾染血跡,不是為了為他們所做的事求饒恕,而是像其他以色列人一樣,在祂面前呈現自己,期望得到祂的悅納,儘管他們犯了這些惡行;彷彿上帝不知道他們的邪惡,或者不憎恨它。他們就這樣「褻瀆了聖所」,彷彿聖所是惡人最好的庇護所;因為他們就是這樣「在祂殿中」行事。:當那些公然邪惡和墮落的人,厚顏無恥、不知悔改地闖入上帝莊嚴禮儀的服事和特權時,就是褻瀆了上帝的莊嚴禮儀。「不要把聖物給狗。」朋友,你怎麼進來的? 4. 他們追求外國聯盟,為此感到驕傲,並對其寄予信任。這也被比作姦淫之罪,因為這是離棄上帝,不僅是他們唯一應當敬拜的對象,而不是偶像,而且是他們唯一應當信靠的對象,而不是受造物。以色列是一個特殊的民族,必須「獨居」,不「列在萬民中」;當他們渴望像外邦人一樣,或與他們「結盟」時,他們就褻瀆了他們的冠冕,將他們的榮耀踐踏在塵土中。但他們現在已經這樣做了;他們與亞述人、迦勒底人和埃及人建立了嚴密的聯盟,這些是當時最著名和最強大的王國;但他們卻輕視與他們附近的小王國和國家結盟,儘管這些聯盟可能對他們更有實際的幫助。:渴望與大人物交往和通信,常常成為好人的陷阱。讓我們看看耶路撒冷如何討好她的高級盟友,以為這樣就能使自己顯得重要。 (1) 她私下請求派遣一個公共使團到她那裡(v. 40):「你差人從遠方去請人來。」看來,鄰國並不渴望與耶路撒冷結盟,但她卻強行介入,私下派人去請他們來討好她:「看哪,他們就來了。」最智慧和最好的人也可能不可避免地與世俗和邪惡的人交往和談話:但渴望與這樣的人親近並討好他們,既不是智慧的標誌,也不是良善的標誌。 (2) 為接待這些外國使節,為他們的公開入場和公開接見,做了充分的準備,這被比作一個淫婦為了使自己看起來漂亮而付出的努力。你像耶洗別一樣,「畫眉」和「佩戴飾物」(v. 40)。國王和王子們做了新衣服,佈置了國事廳,美化了家具,使它看起來煥然一新。你「坐在華麗的床上」(v. 41),一個華麗的寶座上;「擺設了桌子,你將我的油和我的香放在上面。」這要麼是:[1] 為大使們準備的盛宴,一場豐盛的款待,與其他準備相符。有香來薰香房間,有油來膏抹他們的頭。或者,[2] 一個已經為大使們敬拜偶像而準備好的祭壇,讓他們知道以色列人並非如此嚴格,他們可以允許外國人在他們中間自由行使他們的宗教,並為他們提供禮拜堂,甚至恭維他們,與他們一同敬拜;儘管他們的上帝的律法反對這樣做,但他們可以輕易地寬恕自己,以取悅朋友。上帝稱油和香為「祂的」,不僅因為它們是祂護理的恩賜,而且因為它們本應獻在祂的祭壇上,這加重了他們用它們來事奉偶像和偶像崇拜者的罪。參見Hos. ii. 8。 (3) 他們的到來帶來了巨大的喜悅,彷彿這是耶路撒冷從未有過的祝福(v. 42):「有許多安逸之人的聲音與她同在。」人們非常安逸,因為他們認為現在有了如此強大的盟友,他們非常安全和幸福;因此,他們以響亮的歡呼和喝采迎接大使。許多人因此聚集到宮廷。那「平民」在那裡為盛典增光添彩,增加人群;「又有從曠野來的撒巴人與他們一同被帶來。」旁註讀作「從曠野來的醉漢」,他們會為這個大聯盟的繁榮而乾杯,並強迫他人,並在此場合最喧鬧地歡呼。無論他們是誰,為了榮耀大使,他們將「手鐲戴在他們手上,將美麗的冠冕戴在他們頭上」,這使得遊行隊伍看起來非常華麗。 (4) 上帝藉著祂的先知警告他們不要與外國人結成這些危險的聯盟(v. 43):「我就對那在姦淫中老練的說,」那從一開始就喜歡與外邦人結盟,與他們的家庭通婚(Judg. iii. 6),後來又與他們的王國結盟,儘管屢次失望,卻從未被勸阻(這就是她老練的姦淫),我說:「他們現在還要與她行淫,她還要與他們行淫嗎?」「當然,經驗和觀察此時應該已經使他們和她都相信,猶太民族與異教民族之間的聯盟永遠不會對任何一方有利。」他們是「鐵和泥」,不會混合,上帝也不會祝福這樣的聯盟,也不會對其微笑。但是,看來,她在這些姦淫中老練,非但沒有使她擺脫它們,反而使她在其中更加厚顏無恥和貪得無厭;因為,儘管她受到了這種愚蠢的告誡,「然而他們還是進去與她行淫」(v. 44)。很快就達成了一項協議,先與這個外國國家結盟,然後又與另一個結盟。撒馬利亞這樣做了,耶路撒冷也這樣做了,就像淫婦一樣。他們無法滿足於上帝律法和關懷的擁抱,以及祂給予他們的保護保證;他們不認為祂與他們的聖約足夠安全。但他們必須通過條約和聯盟,他們認為是精明且精心策劃的,將自己投入外國君主的懷抱,並將他們的利益置於他們的保護之下。:那些從上帝那裡行淫的心,是那些在世界的浮華中感到滿足,並信賴其財富和「肉臂」的心(Jer. xvii. 5)。

二、讓他們預見因這些罪而將臨到他們的審判(v. 45): 「義人必審判她們。」有些人認為毀滅他們的工具是將審判他們的義人。毀滅撒馬利亞的亞述人,毀滅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他們相對而言是義人,對人與人之間的公義有感,並公正地憎惡猶太民族的背叛;然而,他們執行了上帝的審判,我們確信這些審判都是公義的。另一些人則將其理解為先知,他們的職責是奉上帝的名審判他們並對他們宣判。或者我們可以將其視為對所有義人,所有有公平感的人的呼籲;他們都將對這些城市作出判斷,並在他們的判決中達成一致,即既然他們公然犯了姦淫和謀殺,而且罪行是全國性的,那麼他們就應該承受法律對那些流人血和犯姦淫的婦女所施加的痛苦和懲罰。義人會說:「為什麼流血污穢的城市比流血污穢的人能逃脫更好的下場呢?我求你判斷」(Isa. v. 3)。既然義人作出了這個判斷,公義的上帝就會執行。

在此,我們看到: 1. 執行將會是什麼(v. 46, 47)。與之前(v. 23等)相同。上帝將「使一隊」敵人「攻擊她們」,這些敵人將被用來實現祂的聖潔目的,即使他們正在滿足自己的罪惡慾望和激情。這些敵人將輕易得勝,因為上帝將「將她們交給人,使她們被挪去,被搶奪」;這隊人馬將「用石頭打死她們」,如同對待惡人一樣,將「她們挑出來」,並「用刀殺死她們」;而且,如同有時在嚴厲的處決中所做的那樣(參見亞干的例子),他們將「殺死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 2. 其結果將是什麼。 (1) 他們將因此為自己的罪受苦:「她們的淫亂必報應在她們身上」(v. 49);她們也必「擔當她們偶像的罪」(v. 35, 49)。上帝將因此維護祂被破壞的律法和受損的至高主權的榮耀,並讓世人知道祂是一位何等公義和忌邪的上帝。 (2) 他們將因此脫離他們的罪:「我必使淫亂從境內止息」(v. 27, 48)。上帝之城的毀滅,如同上帝聖徒的死亡,將為他們成就之前律例和護理所不能成就的事;它將完全除去他們的罪,使耶路撒冷從灰燼中重生,如同金子從爐中出來,煉淨了渣滓。 (3) 其他城市和國家將因此得到明確的警告,要遠離偶像。「使所有婦女都受教訓,不再效法你們的淫亂。」這是對惡人懲罰的目的,使他們成為他人的榜樣,使他人「看見而懼怕」。「擊打褻慢人,愚蒙人就必謹慎。」上帝對某些人的審判旨在教導他人,那些從中領受教訓,不走罪人腳步的人是有福的,免得他們陷入罪人的網羅;那些想要受教訓的人必須「知道上帝是主」(v. 49),祂是世界的統治者,是在地上施行審判的上帝,在祂那裡「沒有偏待人」。

第24章_1

以西結書 第二十四章 本章有兩篇講道,都是在特定場合宣講的,而且都來自西奈山,那座恐怖之山;都來自以巴路山,那座咒詛之山;兩者都預言了耶路撒冷即將來臨的命運。其緣由是巴比倫王圍攻耶路撒冷,其目的是要表明,這次圍攻的結果,他不僅會佔領該地,而且會毀滅它。一、藉著鍋中肉在火上沸騰的景象,顯示耶路撒冷在圍攻期間將遭受的苦難,這是因其污穢而理所當然的,第1-14節。二、藉著以西結不為妻子之死哀哭的景象,顯示降臨在耶路撒冷的災難過於巨大,無法哀悼,以至於他們將在其中陷入無聲的絕望,第15-27節。沸騰之鍋的比喻;比喻的解釋。(主前590年) 1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今日,就是今日,你要將這日的日期寫上;因為巴比倫王在這日正向耶路撒冷安營。 3 你要向這悖逆之家講一個比喻,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鍋安在火上,倒水在其中, 4 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用上好的骨頭裝滿。 5 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柴堆在鍋下,使鍋開滾,連其中的骨頭也煮爛了。 6 故此,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鍋生鏽,鏽不掉的鍋!要將肉塊一塊一塊地取出來,不要為它拈鬮。 7 因為它所流的血在其中,它將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 8 我將它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使血不被掩蓋,為要激動我的忿怒,施行報應。 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必使火堆加大。 10 多加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倒出湯來,使骨頭燒焦。 11 將鍋空置在炭火上,使鍋燒熱,鍋的銅燒紅,使其中的污穢熔化,使鍋上的鏽消滅。 12 它用謊言使我疲憊,它的大鏽仍不從其中出去;它的鏽必在火中。 13 在你的污穢中有淫亂;因為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必不得再潔淨,直到我使我的忿怒臨到你身上。 14 我耶和華說了,這事必然成就,我必照你所行的,照你所做的審判你;我必不退縮,不顧惜,也不後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我們在此看到: 一、上帝在巴比倫將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的消息告知以西結,就在圍攻發生的同一天(第2節):「人子啊,你要留意,巴比倫王,他現在正帶著軍隊在外,你不知道他在哪裡,就在今日,他正向耶路撒冷安營。」從耶路撒冷到巴比倫有許多英里,有許多天的路程。也許他們從軍隊那裡得到的最後情報是,目標是亞捫人的拉巴,戰役將以圍攻那座城市開始。但上帝知道,並且能告訴先知:「今日,就在此時,耶路撒冷被圍困,迦勒底軍隊已安營在城下。」注:正如所有時間,所有地方,即使是最遙遠的,都在上帝面前,在他的視野之下。他告訴先知,好讓先知告訴百姓,這樣當事情被證明是完全真實的時候,他們很快就會從公共情報中發現,這可以證實先知的使命,他們可以推斷,既然他在消息上是正確的,那麼他在預言上也是正確的,因為他兩者都歸因於他與天堂的相同聯繫。

二、他命令以西結記錄這件事。他必須將其寫在他的書中,作為備忘錄,即在約雅斤被擄的第九年(因為以西結從那時開始計數,結1:2,這也是西底家作王的第九年,因為約雅斤被擄走時他開始作王),在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圍攻耶路撒冷;這裡的日期與歷史記載中的日期完全一致,列王紀下25:1。看上帝如何向他的僕人先知啟示事情,特別是那些有助於證實他們話語,從而證實他們自己信心的事情。注:記錄重要事件的確切日期是好的,這有時有助於更多地彰顯上帝的榮耀,並解釋和證實聖經預言。上帝知道他所有的作為。

三、他命令以西結將此消息告知百姓,其主旨是,這次耶路撒冷圍攻,現在已經開始,必將導致其毀滅。他必須對這悖逆之家說,對那些在巴比倫的人說,好讓他們傳達給那些仍在自己土地上的人。一個悖逆之家很快就會成為一個毀滅之家。 1. 他必須藉著一個徵兆向他們展示這一點;因為那些愚昧的百姓需要像孩子一樣被教導。所用的比喻是沸騰的鍋。這與耶利米多年前剛開始作先知時的異象一致,可能旨在提醒他們那件事(耶1:13,「我看見一個沸騰的鍋,鍋口向北」;其解釋,第15節,表明它預示著北方列國圍攻耶路撒冷);正如這個比喻旨在證實耶利米的異象,也旨在駁斥耶路撒冷王子們的虛妄自信,他們曾說(結11:3),「這城是鍋,我們是肉」,意思是:「我們在這裡像被銅牆圍繞一樣安全。」「好吧,」上帝說,「就這樣吧;你們將在耶路撒冷被煮,像鍋中的肉一樣,被煮成碎片;讓鍋安在火上,倒水在其中(第4節);讓它裝滿羊群中最好的肉(第5節),用上好的肉塊(第4節)和骨髓,讓其他的骨頭作柴,這樣,無論如何,無論是在鍋裡還是在鍋下,整隻牲畜都可以被利用。」骨頭的火,雖然是慢火(因為圍攻將是漫長),卻是確鑿而持久的火;上帝對他們的忿怒就是如此,不像荊棘在鍋下燃燒的噼啪聲,有聲音和火焰,卻沒有強烈的熱度。那些從全國各地逃到耶路撒冷尋求安全的人將會大失所望,因為對它的圍攻很快就會使這個地方對他們來說太熱了;然而卻無法逃脫,他們必須被迫留在其中,就像沸騰鍋中的肉一樣。 2. 他必須對這個徵兆作出解釋。這應被理解為「禍哉!這流人血的城」(第6節)。又說(第9節),既然是流血的,就讓它「下鍋」,去煮;那是它最合適的地方。讓我們在此看看: (1) 上帝對它採取了什麼行動。耶路撒冷在圍攻期間,就像一個在火上沸騰的鍋,一片熱鬧,一片混亂。[1] 小心翼翼地在鍋下保持旺火,這象徵著圍攻的嚴密,圍攻者對城市發動的許多猛烈攻擊,特別是上帝對他們持續燃燒的忿怒(第9節):「我必使火堆加大。」迦勒底人奉命(第10節)「多加柴,使火著旺」,使耶路撒冷對居民來說越來越熱。注:上帝為吞滅不悔改的罪人所點燃的火,絕不會因缺乏燃料而減弱,更不會熄滅。陀斐特有火和許多木柴,賽30:33。[2] 肉煮熟後,被取出,給迦勒底人享用。「將肉煮爛;讓它徹底煮熟,煮成碎末。倒出湯來,使它美味可口,供那些將甘甜享用它的人。讓骨頭燒焦。」要麼是鍋下的骨頭(「讓它們與其他燃料一起燒盡」),要麼,有些人認為,是鍋裡的骨頭——「讓它煮得如此猛烈,不僅肉可以煮爛,甚至骨頭也可以軟化;讓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都因疾病、刀劍和飢荒而陷入極度的痛苦。」然後(第6節),「將肉塊一塊一塊地取出來;讓每個人都被交到敵人手中,要麼被刀劍殺死,要麼被俘虜。讓他們成為敵人容易的獵物,讓迦勒底人像飢餓的人看到一盤好菜時那樣急切地撲向他們。不要為它拈鬮;鍋裡的每一塊肉,遲早都會被取出吞噬,因此,先取出哪一塊並不重要。」大衛用「兩條繩子量,量出要殺的;用一條繩子量,量出要存活的」(撒下8:2),那是一種非常嚴酷的軍事處決。但這裡沒有繩子,沒有憐憫的鬮;一切都走向一個方向,那就是毀滅。[3] 當所有的湯都煮乾後,鍋被空置在炭火上,讓它也燒起來,這象徵著城市被放火焚燒,第11節。肉的浮渣,或(有些人翻譯為)肉的鏽,已經滲入鍋中,無法通過清洗或擦洗使其清潔,因此必須用火來完成;這樣讓污穢被燒掉,或者,更確切地說,在其中熔化並與之一起燒掉。讓毒蛇和它們的巢穴一起被吞滅。 (2) 上帝對它有什麼不滿。他不會對耶路撒冷採取這些嚴厲的手段,除非他被激怒;她理應受到這樣的對待,因為:[1] 它是一個流人血的城(第7、8節):「它所流的血在其中。」許多殘忍的謀殺案發生在城市的中心;不,他們心中有殘忍的傾向;他們內心喜愛流血,所以「在他們中間」。不,他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公然無恥地承認,蔑視上帝和人的公義。她沒有將她所流的血「倒在地上用土掩蓋」,好像為罪感到羞恥或害怕懲罰。她沒有將其視為污穢之物,應當隱藏(申23:13),更不用說危險了。不,她將她所流的無辜之血倒在磐石上,血不會滲入,倒在「淨光的磐石上」,蔑視神的視察和報應。他們在公義的幌子下流無辜人的血;因此他們以此為榮,好像他們為上帝和國家做了好事,所以把它放在「淨光的磐石上」。或者這可能指他們在高處獻祭他們的兒女,也許是在磐石頂上。現在他們這樣做「為要激動我的忿怒,施行報應」(第8節)。上帝「必」在忿怒中「察訪這些事」;他的靈「必」向這樣一個國家報仇。這樣一個流人血的城絕對需要讓她喝血,因為她配得,為要維護神聖公義的榮譽。而且,既然罪行是公開而臭名昭著的,那麼懲罰也應當如此:「我將它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耶路撒冷要成為一個榜樣,因此成為世人的奇觀;上帝按照報應的法則對待她。那些「在眾人面前犯罪」的人,理應「在眾人面前受責備」;那些如此無恥不願隱藏自己罪行的人,不應顧及他們的聲譽而隱藏他們的懲罰。[2] 它是一個污穢的城。在對這個比喻的解釋中,特別提到了「這鍋的鏽」,這象徵著耶路撒冷的罪惡,當上帝的審判臨到她身上時,這些罪惡就顯現出來。這是一個「鍋生鏽,鏽不掉的鍋」(第6節)。「大鏽仍不從其中出去」(第12節),當一切都煮乾後,它仍然附著在鍋上,並在其中「熔化」(第11節),其中一些「流入火中」(第12節),使火更旺,燃燒更猛烈,但「它必」最終「被消滅」(第11節)。當上帝的手伸向他們時,他們非但沒有在其中謙卑自己,悔改和改革,接受他們罪孽的懲罰,反而變得更加無恥和暴虐,與上帝爭吵,迫害他的先知,彼此之間兇猛,對迦勒底人極度憤怒,對石頭咆哮,啃咬他們的鎖鏈,就像網中的野牛。這就是他們的「鏽」;在他們的困境中,他們「越發得罪耶和華」,就像「亞哈斯王」(代下28:22)一樣。那些因本應使他們變得更好的事物而變得更糟的人,那些其腐敗因上帝話語和護理的責備而激發和加劇的人,這些責備本來是為了抑制和制服他們的,或者那些其鏽曾經在定罪和認罪中沸騰,好像會通過改革而去除,但後來又在背離他們良好意圖中再次出現,心靈似乎軟化了卻又再次剛硬的人,希望渺茫。這就是耶路撒冷的情況:「它用謊言使我疲憊」,用修正的意圖和承諾使她的上帝疲憊,她從未堅持過,用她的肉體自信使自己疲憊,這些都欺騙了她(第12節)。注:那些追隨虛謊虛空的人,在追逐中使自己疲憊。現在看她的命運(第13、14節)。因為她無可救藥地邪惡,她被遺棄,無可挽回地走向毀滅。首先,改革的方法和手段都白費了(第13節):「在你的污穢中有淫亂;你已經變得頑固和無恥;你已經養成了習慣,這習慣因頻繁的行為而得到證實。在你的污穢中,有根深蒂固的淫亂;這從以下事實可以看出: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我給你藥,但它對你沒有好處。我使用了潔淨你的方法,但它們無效;它們的目的沒有達到。」注:想到有多少人,聖禮和護理都對他們毫無作用,這是令人悲哀的。其次,因此決定不再使用這些方法:「你必不得再潔淨,直到我使我的忿怒臨到你身上。」火將不再是煉淨的火,而是吞滅的火,因此不會像以前那樣減輕和縮短,而是會持續到極致,直到它完成其毀滅的工作。注:那些不願被醫治的人,理所當然地被放棄,他們的案例被判為絕望。有一天會說:「污穢的,讓他仍舊污穢。」第三,那麼只剩下將他們徹底毀滅:「我必使我的忿怒臨到你身上。」這與後來猶太人所說的「忿怒臨到他們身上,直到極點」(帖前2:16)是相同的。他們配得:「我必照你所行的,照你所做的審判你」(第14節)。上帝必會這樣做。判決書被重複確認,好讓他們警醒,看到他們的毀滅是多麼確定:「我耶和華說了,我能成就我所說的;這事必然成就,沒有什麼能阻止它,因為我必親自做,我必不退縮,不顧惜他們,也不後悔。」他既不改變心意,也不改變方式。因此,先知被禁止為他們代求,他們也被禁止用逃脫的希望來欺騙自己。上帝說了,他必會做。注:上帝對罪人的忿怒宣告,與他對他百姓施恩的保證一樣不可侵犯;那些已將事情弄到這種地步的人,其處境確實悲慘,因為要麼上帝是虛假的,要麼他們就必被定罪。

先知妻子的死亡;耶路撒冷毀滅的徵兆。(主前590年) 15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6 「人子啊,我必用災病奪去你眼所喜愛的。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 17 只可默默無聲,不可為死人舉哀,要頭上束巾,腳上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人的食物。」 18 於是我早晨對百姓說話,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 19 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你不告訴我們嗎?」 20 我回答他們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1 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就是你們勢力的榮耀,你們眼所喜愛的,你們心所顧惜的;你們所留下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22 你們必照我所行的去行:你們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人的食物。 23 你們頭上必束巾,腳上必穿鞋;你們不可悲哀哭泣,卻要因自己的罪孽消瘦,彼此相對歎息。 24 以西結必為你們作個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這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5 人子啊,我從他們中間奪去他們的力量,他們榮耀的喜樂,他們眼所喜愛的,他們心所仰慕的兒女,那日, 26 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 27 那日,你必向那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這樣,你必為他們作個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些經文總結了我們從本書開頭以來一直在探討的內容,即以西結關於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言;因為在此之後,儘管他對其他國家預言甚多,但他不再提及耶路撒冷,直到他聽聞耶路撒冷被毀的消息,那是在將近三年之後(結33:21)。他在本章的前半部分向他們保證,阻止災難毫無希望;在這裡他向他們保證,他們甚至沒有為此哀哭的機會。在此請注意:

一、用來向他們呈現此事的徵兆,這個徵兆讓先知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他們應當感到羞恥,因為當他奉神旨意付出如此大的代價來感動他們接受他所要傳達的信息時,他們卻無動於衷。 1. 他必須失去一位好妻子,她將突然被死亡奪去。上帝事先將此事告知他,好讓他不那麼驚訝(第16節):「看哪,我必用災病奪去你眼所喜愛的。」注: (1) 婚姻狀態與先知職分可以很好地協調;它「在各人都是尊貴的」,因此在傳道人身上並非有罪。 (2) 人生大部分的安慰在於和諧的關係。毫無疑問,以西結找到了一位賢慧溫柔的伴侶,與他分擔憂愁和掛慮,成為他被擄期間幸福的伴侶。 (3) 處於婚姻關係中的人,彼此之間不僅應當是「遮眼的」(創20:16),以約束對他人的遊蕩目光;而且應當是「眼所喜愛的」,以吸引彼此愉悅的目光。一位摯愛的妻子是「眼所喜愛的」,沒有任何對象比她更令人愉悅。 (4) 最珍貴的事物最不安全;我們不知道我們眼所喜愛的何時會被奪去,成為我們心中的悲傷,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為什麼「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歡樂的要像不歡樂」(林前7:29-30)。死亡是一種打擊,最虔誠、最有用、最可愛的人也無法倖免。 (5) 當我們眼所喜愛的被災病奪去時,我們必須看到並承認這是上帝的手:「我奪去你眼所喜愛的。」他隨時隨地按他所喜悅的方式奪去我們受造物的安慰;他將它們賜給我們,但保留了對它們的所有權;他豈不「可以隨意處理自己的東西」嗎? (6) 在這類苦難之下,我們最好記住我們是「人子」;因為上帝在此稱先知為人子。如果你是亞當的兒子,你的妻子是夏娃的女兒,因此是一個必死的人。這是人類兒女所面臨的苦難;「難道大地要為我們而荒廢嗎?」根據這個預言,他告訴我們(第18節):「我早晨對百姓說話」;因為上帝「清早起來」差遣他的先知;那時他想,如果有的話,他們會傾向於聽從他。請注意:[1] 儘管上帝已讓以西結清楚預見到這苦難將臨到他,但這並沒有使他停止工作,他決心繼續他的工作。[2] 如果我們在履行職責時遇到苦難,我們就能更容易承受;因為只要我們保守自己在上帝的愛中,就沒有什麼能傷害我們,沒有什麼會對我們不利。 2. 他必須克制自己為妻子哀悼的滿足感,這既是對她的榮耀,也是對他自己心靈壓抑的緩解。他不可使用自然的悲傷表達(第16節)。他不可藉著「哭泣」或「流淚」來發洩他的情感,儘管眼淚是對死者應盡的敬意,當身體被埋葬時,理應如此澆灌。但以西結不被允許這樣做,儘管他認為他有理由這樣做,而且如果他不這樣做,可能會被百姓誤解。他更不可使用哀悼者慣常的禮儀。他必須穿上他平常的服裝,頭上束巾,這裡稱為「頭上的束巾」,必須「腳上穿鞋」,不可赤腳,像在這種情況下通常那樣;他不可「蒙著嘴唇」,不可用面紗遮臉(像哀悼者通常那樣,利13:45),不可「愁容滿面,叫人看出他禁食」(太6:18)。他不可「吃人的食物」,也不可期望他的鄰居和朋友像通常在這種情況下那樣給他送食物,因為他們認為哀悼者沒有心情為自己準備食物;但如果送來了,他也不可吃,而是像往常一樣繼續他的工作。對血肉之軀來說,不為他深愛的人的去世哀悼,必然是極其違背心意的,但上帝如此命令;「次日早晨,我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他公開露面,穿著平常的服裝,看起來像往常一樣,沒有任何哀悼的跡象。 (1) 在這裡有些特殊之處,以西結為了成為百姓的徵兆,必須強迫自己,實行一種非凡的自我克制。注:我們的性情必須永遠順服上帝的指示,他的命令必須被順服,即使在最困難和最不悅我們的事情上。 (2) 儘管為死者哀悼是一種責任,但它必須始終受宗教和正當理性的管轄,我們不可「像沒有指望的人那樣憂傷」,也不可為失去任何受造物,即使是最有價值、我們最不能失去的,而哀悼,好像我們失去了我們的上帝,或者好像我們所有的幸福都隨之而去;在這種哀悼的節制方面,傳道人,當他們遇到這種情況時,應當成為榜樣。我們在這種時候必須努力利用苦難,適應它,並藉著我們親愛親屬的離世,增進我們對另一個世界的認識,並學習像聖潔的約伯一樣,「稱頌耶和華的名」,即使他取走,也像他賜予一樣。

二、這個徵兆的解釋和應用。百姓詢問其意義(第19節):「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你不告訴我們嗎?」他們知道以西結是一位深情的丈夫,他妻子的去世對他來說是巨大的苦難,他之所以如此漠不關心,必然有其充分的理由,並為了教導他們;或許他們希望這有著有利的意義,並暗示上帝現在將再次安慰他們,如同他苦待他們的時間一樣,使他們再次顯得愉悅。注:當我們詢問上帝的事情時,我們的詢問必須是:「這些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我們與它們有什麼關聯呢?它們對我們說了什麼定罪、什麼勸告、什麼安慰呢?它們在哪方面觸及了我們的處境呢?」以西結逐字逐句地回答他們,正如他從主那裡領受的,主曾告訴他必須「對以色列家說」什麼。 1. 讓他們知道,正如以西結的妻子被災病奪去一樣,上帝也將奪去他們所有最珍貴的事物(第21節)。如果這「發生在青樹上,那枯樹又將如何呢?」如果上帝忠心的僕人僅僅為了試煉而遭受如此苦難,那麼這樣一代悖逆上帝的人豈能不受懲罰呢?藉著這警醒的護理,上帝表明他對他的威脅是認真的,是不可動搖的。我們可以假設以西結曾禱告,如果這是上帝的旨意,他的妻子可以被留下,但上帝不聽他;那麼他為這激怒上帝的百姓代求,豈能被聽見呢?不,這已定案:「上帝必奪去你們眼所喜愛的。」注:他人安慰的離去應當喚醒我們思考我們自己的安慰也將離去;因為「我們比他們更好嗎?」我們不知道同樣的杯,或更苦的杯,何時會臨到我們手中,因此應當與哀哭的人同哭,因為我們自己也在肉身之中。上帝將「奪去他們心所顧惜的」,也就是他們說:「多麼可惜它被剪除和毀滅啊!」(有些人讀作「你們心所懼怕的」);你們將失去你們最害怕失去的。那是什麼呢? (1) 那是他們公開的驕傲,聖殿:「我必褻瀆我的聖所,將它交在敵人手中,任其搶掠焚燒。」這藉著妻子的死亡,一位摯愛妻子的死亡來象徵,教導我們上帝的聖所應當比任何受造物的安慰更珍貴,更「眼所喜愛的」。基督的教會,就是他的新婦,也應當是我們的。儘管這些百姓非常腐敗,他們自己也褻瀆了聖所,但它仍被稱為「他們眼所喜愛的」。注:許多缺乏「敬虔實意」的人,卻非常喜歡「敬虔的形式」;上帝懲罰他們的虛偽,剝奪他們的形式,這是公義的。上帝也將奪去這些: (2) 那是他們家庭的樂趣,他們曾欣喜地注視著:「你們的兒女」(他們對你們來說更珍貴,因為許多人已因飢荒和瘟疫而喪生,只剩下少數)將「倒在迦勒底人的刀下」。看到他們自己的兒女,他們自己的骨肉,他們曾費盡心血撫養,並像愛自己生命一樣愛著的兒女,被獻給殘酷征服者的怒火,這將是多麼可怕的景象啊!這,這就是罪的懲罰。

2. 讓他們知道,正如以西結不為他的苦難哀哭一樣,他們也不應為他們的苦難哀哭。他必須說:「你們必照我所行的去行」(第22節)。「你們不可悲哀哭泣」(第23節)。耶利米也曾告訴他們同樣的話,人「不可為死人哀哭,也不可自割」(耶16:6);這並不是說外面會有任何憐憫的環境,或裡面會有任何程度的智慧和恩典,可以減輕和緩和悲傷;而是他們「不可哀哭」,因為: (1) 他們的悲傷將如此巨大,以至於他們會完全被它壓倒;他們的情緒會窒息他們,他們將沒有力量藉著發洩來緩解自己。 (2) 他們的災難將接踵而至,一個接一個,以至於他們會因長期的習慣而「在悲傷中剛硬」(伯6:10),並完全被它們麻木和呆滯(正如我們所說)。 (3) 他們不敢表達他們的悲傷,因為害怕被認為對征服者不滿,征服者會將他們的哀悼視為對他們勝利的侮辱和干擾。 (4) 他們將沒有心力、時間或金錢來為自己穿上喪服,並進行哀悼的儀式:「你們將完全被實質的悲傷所佔據,以至於沒有空間容納它的影子。」 (5) 個別的哀悼者將不需要藉著「蒙著嘴唇」、放下飾物和「赤腳行走」來區分自己;因為眾所周知,每個人都是哀悼者。

第24章_2

6. 他們將不會有任何對自己苦難的感受,也不會因此而悲傷以致悔改,而只會被驅使至絕望;經文接著說: 「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消瘦,」 帶著麻木的良心和被棄絕的心思, 「你們必哀哭,」 不是向神禱告和認罪,而是 「彼此相對,」 抱怨、煩躁、埋怨神,如此使他們的重擔更沉重,傷口更嚴重,就像那些不耐煩的人在苦難中,因摻雜自己的情緒而使苦難加重一樣。

三、 訴諸事件的結果,以證實這一切(v. 24): 「這事臨到,」 正如所預言的,當今日被圍困的耶路撒冷完全被毀滅和荒廢時,這事是你們現在無法相信會發生的, 「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就是那曾給你們這公義警告的神。那時你們會記得以西結對你們來說是一個記號。 注:那些在傳講時不理會神話語中威脅的人,在這些威脅被執行時,將會被迫記住它們。

請注意: 1. 耶路撒冷被圍困最終導致的巨大荒涼(v. 25): 「在那日,」 就是那可怕的日子,當城被攻破時, 「我必從他們中間奪去,」 (1) 他們所倚賴的— 「他們的力量,」 他們的城牆、財寶、防禦工事、戰士;沒有一樣能幫助他們。 (2) 他們所誇耀的— 「他們榮耀的喜樂,」 就是他們認為最榮耀、最喜樂的,他們神的殿和他們君王的宮殿。 (3) 他們所喜愛的,就是 「他們眼目的所願,」 以及他們 「心所注定的。」 注:屬世的人將他們的心注定在他們眼目所能見的事物上;他們注視並迷戀 「所見的事物」; 他們的愚昧在於將 「心所注定」 在他們沒有把握、隨時可能被奪去的事物上(箴言 23:5)。他們的兒女 就是這一切— 他們的力量、喜樂和榮耀; 「這些都必被擄去。」

2. 先知將會收到消息,不是透過啟示,像他收到圍城的消息一樣(v. 2),而是透過一般方式(v. 26): 「那日逃脫的人,」 必藉著護理的特別引導, 「到你那裡,」 向你報告這消息,我們在以西結書 33:21 中發現這事確實發生了。壞消息來得緩慢,但對以西結和他的同伴被擄者來說,卻來得太快了。

3. 他在收到消息後將會處於神聖的感動之下(v. 27)。從那時起直到那時,以西結在某種程度上是緘默的,他不再預言攻擊以色列地,而是攻擊周圍的列國,正如我們將在接下來的章節中發現的。那時他將會接到命令, 「再次向他本國的子民說話」 (以西結書 33:2, 22);那時 「他的口必開。」 在此期間,他被暫停預言攻擊他們,因為耶路撒冷被圍困,他的預言無法傳入城中;因為當神藉著刑杖如此大聲說話時,就不太需要藉著話語說話;也因為那時他預言的應驗將完全證實他的使命,並更有效地為他再次開始鋪平道路。既然這事被交託給那個結果,就必須等待那個結果。因此,基督禁止他的門徒公開宣講他是基督,直到他復活之後,因為那將是完全的證明。「但那時 「你必帶著更大的確據,更有效地說話,」 無論是為了他們的定罪還是他們的混亂。」 注:神的先知從未被噤聲,除非是為了智慧和聖潔的目的。當神再次給他們開口說話的機會時(他必在適當的時候這樣做,因為即使被 「殺害」 的見證人也必 「復活」), 這將顯明他們暫時的緘默是為了他的榮耀,好讓百姓更確定、更完全地 「知道」 「神是主。」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