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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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以西結書 第二十章 本章中,一、先知受以色列長老們的諮詢(第1節)。二、他受上帝指示應如何回答他們。他必須:1. 表明上帝對他們的不悅(第2-3節)。2. 他必須藉著回顧上帝對他們列祖的恩惠,以及列祖對上帝的背叛,來顯示上帝不悅的充分理由。(1) 在埃及(第5-9節)。(2) 在曠野(第10-26節)。(3) 在迦南(第27-32節)。3. 他必須宣告上帝對他們的審判(第33-36節)。4. 他也必須告訴他們,上帝為他們預備了何等恩惠,當他使他們中的餘民悔改,重新安置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並再次在他們中間設立他的聖所時(第37-44節)。5. 這裡又有一句針對耶路撒冷的話,這句話在下一章中將被解釋和擴展(第45-49節)。

長老們諮詢先知。(主前592年) 1 在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幾位以色列的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2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3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求問我嗎?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4 「人子啊,你要審判他們嗎?你要審判他們嗎?你要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的可憎之事。」

這裡有: 一、本章信息的緣由。我們在第十八章讀到的那篇講道,是因他們對上帝的僭越反思而起;這篇講道則是因他們假冒為善地求問上帝而起。各人必有其應得。這篇預言有確切的日期,是在被擄的第七年,約在以西結開始說預言兩年之後。上帝要他們記下被擄持續了多久,好讓他們看到歲月如何緩慢地走向他們的得釋,儘管進展非常緩慢。有幾位以色列的長老來求問耶和華,不是定期(如ch. viii. 1),而是似乎偶爾,在一個特殊緊急情況下。他們是當時被擄的人,還是最近從耶路撒冷到巴比倫辦事的長老,並不確定;但從先知對他們說的話(v. 32)來看,他們的求問似乎是:既然他們現在被擄在巴比倫,遠離自己的國家,那裡不僅沒有聖殿,也沒有會堂來敬拜上帝,他們是否可以為了討好他們的主人和主人,與他們一同敬拜,並「像這些國家的家族一樣,事奉木頭和石頭」。這件事被盡可能地粉飾太平,就像乃縵懇求以利沙允許他在臨門廟裡下拜,以示對王的恭敬一樣;但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的求問是為了這個目的。注:那些心腸剛硬的人,竟然求問上帝允許他們繼續犯罪,而且是在他們為此受苦的時候。他們來了,非常莊重地,帶著虔誠的樣子「坐在先知面前」(ch. xxxiii. 31)。

二、這信息的要旨。 1. 他們必須知道上帝對他們發怒了;他們來求問他,卻決心繼續他們的過犯,上帝認為這是一種冒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讓你們求問我。」(v. 3)。他們表面的虔誠既不能蒙上帝悅納,也不能對他們自己有益。上帝不會理會他們的求問,也不會給他們任何滿意的答覆。注:假冒為善地參與上帝和他的典章,非但不能討他喜悅,反而會激怒他。 2. 他們必須知道上帝對他們發怒是公義的(v. 4):「人子啊,你要審判他們嗎?你要審判他們嗎?你是一位先知,你當然不會為他們求情,作為上帝的代求者;但你當然會作為上帝的審判者對他們宣判。看哪,我已立你治理列國;你豈不向他們宣告耶和華的審判嗎?所以,你要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的可憎之事。」命令現在是這樣,正如之前(ch. xvi. 2)他必須使他們「知道他們自己的可憎之事」。雖然他們自己的可憎之事足以證明上帝對他們最嚴厲的行動是公義的,但讓他們知道「他們列祖的可憎之事」對他們是有益的,這樣他們就可以看到,上帝現在最終將他們從一個民族中剪除是何等公義的事,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是一個如此惹怒上帝的民族。

上帝對以色列的恩惠。(主前592年) 5 「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後裔舉手起誓,在埃及地向他們顯現,向他們舉手起誓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的時候,6 當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要領他們出埃及地,進入我為他們所察看、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萬國的榮耀之地的時候,7 我就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丟棄眼中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8 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他們各人沒有丟棄眼中可憎之物,也沒有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在埃及地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9 然而,我為我名的緣故行事,免得我的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眼前被褻瀆,我在列國眼前向他們顯現,領他們出埃及地。」

以色列人忘恩負義和悖逆的歷史,從他們的開端就開始了;人類背離造物主的歷史也是如此。我們剛讀完我們始祖受造的故事,立刻就遇到他們悖逆的故事;我們在這裡看到以色列也是如此,這個民族被設計來代表全人類,無論是在他們與上帝的交往中,還是在上帝與他們的交往中。

這裡有: 一、上帝律法中關於在埃及為法老奴隸的以色列人的恩惠目的。願這話被說出,被寫下,以彰顯白白恩典的不朽榮耀,那時那地, 1. 他揀選以色列作他自己的特殊子民,儘管他們的處境惡劣,品格更差,為的是他能有榮耀來改善這兩者。他「因此」揀選他們,因為他們是「雅各家的後裔」,是那位與上帝摔跤的王子的後代,「為要遵守他向他們列祖所起的誓」(申七7-8)。 2. 他「向他們顯現」他的名「耶和華」(一個新的名字,出六3),當時他們因受奴役幾乎失去了認識他向他們列祖顯現的名「全能的上帝」。注:我們蒙福的根基在於上帝揀選我們,而邁向蒙福的第一步是上帝向我們顯現。無論我們身處何方,遭遇何種困境,那位在埃及地向以色列顯現的上帝,也能找到我們,並以他恩惠的啟示和彰顯來追隨我們。 3. 他以盟約之神的身分將自己賜給他們:「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說出並以誓言確認。「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當向我獻上敬意,並從我、在我裡面期待你們的福樂。」 4. 他應許將他們帶出埃及;並實現了他的應許。他「舉手起誓」,即他向他們起誓,他必拯救他們;由於他們非常不配,他們的得救也極不可能,因此這應許必須「以誓言確認」。或者,他「舉手」,即他伸出全能的膀臂來行事;他以「伸出的膀臂」行事(詩一三六12)。 5. 他向他們保證,他會讓他們佔有迦南地。他「因此」將他們帶出埃及,「為要將他們帶入他為他們所察看之地」,一個第二個伊甸園,就是「萬國的榮耀」。他發現那地氣候溫和,土壤肥沃,景色宜人,一切都令人滿意(申八7;十一12);或者,無論如何,他藉著在那裡設立他的聖所,使它成為如此。

二、他當時給他們的合理命令,以及他與他們立約的簡易條件。他告訴他們可以從他那裡期待什麼之後,接著告訴他們他對他們所期望的一切;無非是這些(v. 7):「你們各人要丟棄」他用於敬拜的偶像,那些是崇拜,但應該是「眼中可憎之物」。讓他憎惡它們,將它們從視線中移開,並且「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看來,他們許多人對這些偶像很喜歡;金牛犢就是其中之一。這是公義的,也是可以合理預期的,既然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得釋放,就應該放棄埃及的偶像崇拜,特別是當上帝將他們帶出來時,「對埃及的諸神施行審判」(民三三4),從而顯明他超越它們。而且,無論他們可能傾向於其他什麼偶像,人們會認為他們應該因埃及的緣故對埃及的諸神有根深蒂固的厭惡,因為埃及曾是他們的奴役之家。然而,看來他們需要這個警告,並且有充分的理由支持:「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我既不需要助手,也不會容忍競爭者。

三、他們對這些命令不合理的悖逆,為此上帝本可以一形成一個民族就將他們剪除(v. 8):「他們悖逆上帝」,不僅拒絕遵守他的特定誡命,而且背棄了他們的效忠,實際上告訴他,他們可以自由地敬拜任何他們喜歡的上帝。甚至當上帝降臨要拯救他們,並為此差遣摩西時,他們仍然不肯「離棄埃及的偶像」,這或許使他們如此深情地談論「埃及的蔥」(民十一5),因為埃及人除其他事物外,也崇拜蔥。奇怪的是,埃及所有的災難都未能使他們擺脫對「埃及偶像」的依戀。為此,上帝說他要「將他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甚至當他們仍在「埃及地」的時候。他本可以公正地說:「讓他們與埃及人一同滅亡吧。」這彰顯了上帝恩惠的豐盛,他樂意為他們施行如此大的拯救,即使他看到他們已成熟到足以毀滅。摩西完全可以告訴他們:「這不是因為你們的義」(申九4-5)。

四、儘管如此,上帝為他們施行了奇妙的拯救。雖然他們在蒙恩時就喪失了恩惠,當上帝「要醫治他們」時,他們的「罪孽就顯露出來」(何七1),然而「憐憫勝過審判」,上帝所行的純粹是「為他自己的名」(v. 9)。當我們裡面沒有任何東西能為他的恩惠提供理由時,他自己就為自己提供了一個理由。上帝「在列國眼前向他們顯現」,當時他吩咐摩西公開對法老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讓他們去,好服事我。」現在,如果他任憑他們因自己的邪惡而滅亡,正如他們所應得的,埃及人就會因此而反思他,他的名就會被玷污,而他的名是應當被尊為聖的,也必將如此。注:教會即使腐敗,也蒙保守,因為上帝必保守他自己的榮耀。

以色列的特權與罪惡。(主前592年) 10 「所以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帶他們進入曠野。11 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12 我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作為我與他們之間的記號,使他們知道我是使他們成聖的耶和華。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遵行我的律例,藐視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大大褻瀆我的安息日。我就說:『我要在曠野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將他們滅絕。』14 然而,我為我名的緣故行事,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前被褻瀆,我在列國眼前領他們出來。15 雖然如此,我仍在曠野向他們舉手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就是萬國的榮耀之地;16 因為他們藐視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律例,褻瀆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卻隨從他們的偶像。17 然而,我的眼仍顧惜他們,不將他們滅絕,也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盡。18 我卻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你們不可隨從你們列祖的律例,也不可遵守他們的典章,不可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要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並且遵行。20 又要使我的安息日為聖;這必是我與你們之間的記號,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21 雖然如此,他們的兒女卻悖逆我,不遵行我的律例,也不謹守我的典章去遵行;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褻瀆我的安息日。我就說:『我要在曠野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向他們發盡我的怒氣。』22 然而,我卻收回我的手,為我名的緣故行事,免得我的名在列國眼前被褻瀆,我在列國眼前領他們出來。23 我也在曠野向他們舉手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使他們散布在各國。24 因為他們沒有遵行我的典章,卻藐視我的律例,褻瀆我的安息日,他們的眼卻隨從他們列祖的偶像。25 所以,我也將不好的律例賜給他們,將他們不能存活的典章賜給他們;26 又使他們因自己的禮物而玷污,就是使他們將一切頭生的都經火獻上,好使他們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色列人的罪惡與上帝的憐憫之間的鬥爭歷史,他們試圖藉此毀滅自己,而上帝則試圖藉此拯救他們並使他們幸福,這裡繼續記載。這些經文中的鬥爭事例,指的是上帝與他們在曠野中發生的事,其中上帝榮耀了自己,而他們卻羞辱了自己。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故事在新約中(林前十章和來三章)以及舊約中經常被提及,作為對我們基督徒的警告;因此,我們特別關心這些經文。

請注意: 一、上帝為他們所行的偉大事蹟,他提醒他們,並非吝惜他的恩惠,而是要顯示他們是何等忘恩負義。我們說,如果你稱一個人忘恩負義,你就不能再說他更壞了。這是一個巨大的恩惠: 1. 上帝「領他們出埃及地」(v. 10),儘管,正如接下來所說的,他「帶他們進入曠野」,而不是立刻進入迦南。在曠野中自由,勝過在豐饒之地為奴;在獨處中享受上帝和我們自己,勝過在人群中失去兩者;然而他們中有許多人有如此卑賤的奴性,以至於不明白這一點,當他們遇到沙漠的困難時,又希望回到埃及。 2. 他在西奈山賜給他們律法(v. 11),不僅教導他們善惡,而且以他的權威禁止他們行惡,並要求他們行善。他「將他的律例賜給他們」,這是一份寶貴的禮物。摩西將律法傳給他們,作為以色列會眾的產業(申三三4)。上帝「使他們知道他的典章」,不僅為他們制定了律法,而且向他們顯示了這些律法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以及它們是如何以智慧制定的。他所賜的律法,他們被鼓勵去遵守和順從;因為「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遵守上帝的誡命,有豐盛的安慰和巨大的賞賜。基督說:「你若要進入永生,並享受它,就當遵守誡命。」雖然那些最嚴格遵守的人,就此而言是無用的僕人,因為他們所做的不過是他們的本分,然而這卻得到如此豐厚的報償:「你這樣行,就必存活。」迦勒底譯本說:「他必因此存活永生。」聖保羅引用這句話(加三12)來表明「律法不是出於信心」,而是以完全順從為條件來提供生命,而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因此必須求助於福音的恩惠,沒有福音,我們都將滅亡。 3. 他恢復了安息日的古老制度,這制度在他們為埃及奴隸時已經失落和遺忘;因為那裡的工頭絕不允許他們每七天休息一天。在曠野中,確實每天都是休息日;因為那些靠嗎哪生活,衣服不舊的人,何須勞動呢?但每七天必須有一天是聖潔的安息(v. 12):「我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作為我與他們之間的記號」(安息日的制度是上帝對他們美意的記號,而他們遵守安息日則是他們對他的尊重的記號),「使他們知道我是使他們成聖的耶和華。」藉此,上帝表明他已將他們與世上其餘的人分別開來,並打算將他們塑造成他自己的特殊子民;藉著他們在安息日莊嚴聚會中敬拜上帝,他們在認識上帝方面有所增長,在對他成聖恩典的能力和喜樂的經驗性認識方面有所增長。注:(1) 安息日是特權,應當如此看待;教會在與本章平行並似乎與本章相關的章節中(尼九14)承認這是一大恩惠:「你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2) 安息日是記號;當人們有宗教意識,並且他們與上帝之間有良好的關係時,他們就會謹守安息日為聖,這就是一個記號。(3) 安息日若能適當地被尊為聖,就是我們成聖的途徑;如果我們履行了這天的職責,我們就會欣慰地發現,「是耶和華使我們成聖」,使我們在此地聖潔(即真正幸福),並預備我們將來幸福(即完全聖潔)。

二、他們對上帝不順服、不孝的行為,為此上帝本可以一將他們納入盟約就將他們逐出盟約(v. 13):「他們在曠野悖逆。」在那裡,他們從上帝那裡領受了如此多的恩惠,對他有如此大的依賴,並且正在前往迦南的路上,然而他們卻多次公然悖逆引導他們、餵養他們的上帝。他們不僅沒有「遵行上帝的律例」,而且「藐視他的典章」,認為不值得遵守;他們非但沒有使安息日為聖,反而褻瀆了安息日,大大褻瀆了安息日;有人撿柴,許多人在這天出去撿嗎哪。因此,上帝有時準備將他們剪除;他不止一次說他要「在曠野將他們滅絕」。但摩西代求,上帝自己的憐憫更為有力,最重要的是對他自己榮耀的關切,免得「他的名在列國中被玷污和褻瀆」(v. 14),免得埃及人說他帶他們到這裡來是為了害他們,或者說他無法帶他們更遠,或者說他沒有像所說的那樣美好的土地可以帶他們去(出三二12;民十四13等)。注:上帝施憐憫的最有力理由,是那些從他自己的榮耀中汲取的理由。

三、上帝決定在曠野中剪除那一世代的人。那位「為他們舉手」(v. 6)的,現在「舉手攻擊他們」;那位以誓言確認他將他們帶出埃及的應許的,現在以誓言確認他的威脅,他不會將他們帶入迦南(v. 15, 16):「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這些試探我十次的人,必不得看見我向他們列祖所起誓之地」(民十四22-23;詩九五11)。他們藐視上帝的律法,特別是他的安息日,為自己設置了障礙;而他們不順服上帝,忽視他的制度的根本原因,是對埃及諸神的秘密依戀:「他們的心卻隨從他們的偶像。」注:心靈偏向世界和肉體,金錢和肚腹(這兩種屬靈偶像的巨大對象),是苦毒的根源,從中滋生出一切對神聖律法的悖逆。那隨從這些偶像的心,藐視上帝的典章。

四、保留了一批後裔,他們將獲得新的試驗,並向這批後裔發出指示(v. 17)。儘管他們如此應得毀滅,並被判處毀滅,然而「我的眼仍顧惜他們」。當他看見他們時,他憐憫他們,並沒有「將他們滅盡」,而是暫緩他們,直到新一代被養育起來。注:我們至今仍未被滅絕,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憐憫。這一新世代受過良好教育。摩西在申命記中報告並強調了那些從埃及出來的人所領受的律法,以便他們的兒女在進入迦南時,這些律法能像重新在他們耳邊響起一樣(v. 18):「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在摩押平原,你們要遵行你們上帝的律例,不可隨從你們列祖的律例;不可效法他們迷信的習俗,也不可保留他們愚蠢邪惡的風俗;拋棄他們虛妄的行為,這些行為除了說它是『從你們列祖的傳統領受的』之外,別無他言」(彼前一18)。「不可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因為你們看見他們因這些偶像使自己多麼可憎於上帝。但要謹守我的典章,並使我的安息日為聖」(v. 19, 20)。注:如果父母疏忽,沒有像他們應當的那樣給予孩子良好的教導,那麼孩子們長大後就應該更加仔細勤奮地學習上帝的話語來彌補這種不足;父母的壞榜樣必須被孩子們用作警誡,而不是模仿。

五、下一代背離上帝,他們也因此招致上帝的憤怒(v. 21):「他們的兒女也悖逆我。」對父親悖逆的描述,在這裡也用來描述「兒女的悖逆」,因為他們是作惡者的後裔。摩西告訴他們,他「知道他們的悖逆和他們的硬頸」(申三一27)。申九24說:「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就常常悖逆耶和華。」他們「不遵行我的律例」(v. 21);甚至「藐視我的律例」(v. 24)。那些不順服上帝律例的人就是藐視它們,他們表明他們對這些律例和制定這些律例的上帝評價很低。他們「褻瀆上帝的安息日」,就像他們的父親一樣。注:褻瀆安息日是所有不敬虔的開端;那些褻瀆聖時的人,什麼都不會保持潔淨。論到父親們(v. 16)說「他們的心卻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敬拜偶像是因為他們對偶像有感情。論到兒女們(v. 24)說「他們的眼卻隨從他們列祖的偶像」;他們變得無神論,對任何神都沒有感情,但他們敬拜「他們列祖的偶像」,因為那是他們列祖的,而且他們眼前就有。他們習慣了這些偶像;如果他們必須有神,他們就會有他們能看見、能掌控的神。而他們不順服上帝律例的嚴重性在於,如果他們「遵行了,他們就可以因此存活」(v. 21),就可以成為一個幸福興盛的民族。注:那些違背自己職責的人,就是違背自己利益的人;他們不願順服,不願來到基督面前,好叫他們得生命(約五40)。因此,那些不願在順服中活著興盛的人,在不順服中滅亡是公義的。現在,那一世代悖逆和傾向偶像崇拜的重大事例是「毗珥的罪孽」,就像他們父親的罪孽是「金牛犢」一樣。那時「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發作」(民二五3)。那時耶和華的會眾中發生了瘟疫,如果不是非尼哈的熱心及時止住,他們都會被剪除;然而他們在約書亞時代承認:「我們直到今日還沒有從那罪孽中潔淨」(書二二17;詩一〇六29)。那時上帝說他要「將他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v. 21),他「在曠野向他們舉手起誓」,當他們第二次即將進入迦南時,「他要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中」。這正是他在摩西的臨別之歌中對他們說的(申三二20)。因為他們「以別神惹動他的妒忌」,他說:「我要向他們掩面」;又(v. 26, 27)他說:「我必將他們分散在各角落,若不是我怕仇敵的憤怒」,這解釋了這裡(v. 21, 22):「我說我要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但我卻收回我的手,為我名的緣故行事。」注:當可見教會的腐敗如此嚴重,如此惹怒上帝,以至於我們有理由擔心它會被徹底根除時,我們仍然可以確信這一點,以安慰我們:上帝必保守他自己的榮耀,實現他的旨意,即只要世界存在,他就會在其中擁有一個教會。

六、上帝因他們的悖逆而施行的審判。他們不願遵守上帝為他們規定職責的律例和典章,反而藐視它們,因此上帝「將不好的律例賜給他們,將他們不能存活的典章賜給他們」(v. 25)。藉此我們可以理解上帝在曠野中懲罰他們的各種方式——降臨在他們身上的瘟疫、火蛇等等——這些,為了呼應他們所破壞的律法,被稱為「典章」,因為它們是上帝的公義所施加的,也被稱為「律例」,因為他對它們發出命令,並命令荒涼,就像他有時命令拯救一樣,並指定以色列的災禍,就像他指定埃及的災禍一樣。當上帝說:「我必在轉眼之間將他們滅絕」(民十六21),當他說:「將百姓的頭目拿來,懸掛起來」(民二五4),當他以咒詛威脅他們,並強迫他們對每個咒詛說「阿們」(申二七28)時,那時他「將他們不能存活的典章賜給他們」。言外之意多於言表;這些典章是他們必死的典章。那些不願受律法誡命約束的人,必受律法判決的約束;因為上帝的話語總會以某種方式「抓住」人(亞一6)。屬靈的審判是最可怕的;上帝就是用這些來懲罰他們。外邦人在敬拜偶像時所遵守的律例和典章是不好的,他們在實踐中不能存活;上帝將他們交給了這些。他使他們的罪成為他們的懲罰,將他們交給「敗壞的心」(羅一24, 26),將他們交給他們自己心中的私慾(詩八一12),懲罰他們那些違背成文律法的迷信習俗,將他們交給那些違背自然之光和自然律法的習俗;他任憑他們犯下最不潔的偶像崇拜,如敬拜巴力毗珥(他「玷污他們」,即他允許他們「因自己的禮物」玷污自己,v. 26),以及最野蠻的偶像崇拜,如敬拜摩洛,當他們「使他們的兒女」,特別是他們的頭生子,上帝對此有特殊的權利(「你兒子中頭生的,你要給我」),「經火獻上」,獻給他們的偶像;這樣他就可以「使他們荒涼」,不僅他可以公正地這樣做,而且他可以藉著他們自己的手來做;因為這必然會大大削弱他們的家庭,並減損他們國家的榮譽和力量。注:上帝有時使罪成為它自己的懲罰,然而他並不是罪的作者;要使人悲慘,只需要將他們交給他們自己卑劣的慾望和情慾。讓他們掌握自己的謀劃,他們就會毀滅自己,使自己荒涼。這樣,上帝就使他們知道他是耶和華,他是一位公義的上帝,當他們看到自己故意的過犯如何導致自己的荒涼時,他們自己也將被迫承認這一點。注:那些不願承認上帝是他們統治者的人,當為時已晚時,將被迫承認他是他們的審判者。

以色列的悖逆。(主前592年) 27 「所以,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這事上褻瀆了我,就是他們對我犯了罪。28 因為我領他們進入我向他們舉手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他們就看見各高山,各茂盛樹木,就在那裡獻祭,在那裡獻上惹我發怒的祭物;他們也在那裡獻上馨香之祭,在那裡澆奠他們的奠祭。29 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去的高處是什麼?』那高處的名字直到今日仍稱為巴麻。」30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效法你們列祖的方式玷污自己嗎?你們隨從他們可憎的偶像行淫嗎?」

第20章_2

31 因為你們獻上禮物,使你們的兒子經火,就用你們一切的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以色列家啊,我豈能被你們求問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32 你們心裡所想的,絕不能成就,就是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像各地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和石頭。先知在此繼續講述他們悖逆的歷史,為要使他們更深地謙卑,並指出:

一、他們在迦南地定居後,仍舊堅持悖逆。儘管上帝多次表明祂對他們邪惡行徑的不悅,「然而,在這事上(即在同一件事上),你們的列祖褻瀆了我,繼續冒犯我,以致他們也向我犯了罪」(第27節)。:當人們不從前人的罪惡後果中吸取教訓時,這就大大加重了罪惡;這是褻瀆上帝,是輕蔑地談論祂的審判,彷彿它們毫無意義,不值得重視。

1. 上帝已實現祂的應許:「我領他們進入我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土地。」雖然他們的不信和不順服使應許的實現緩慢,並大大延遲,但這並沒有使應許失效。他們在曠野中多次瀕臨滅絕,與毀滅僅一步之遙,但最終還是到達了迦南。:即使是上帝的以色列民,也要經過地獄之門才能進入天堂;他們的過犯如此之多,敗壞如此之強,以致他們最終得享幸福,乃是憐憫的奇蹟;正如偽君子經過天堂之門卻下地獄一樣。義人僅僅得救。Per tot discrimina rerum tendimus ad cœlum——萬般險阻充斥天堂之路。

2. 他們因可憎的偶像崇拜而違背了祂的誡命。上帝曾吩咐他們毀滅所有偶像崇拜的紀念物,以免他們受誘惑離棄祂的聖所;但他們非但沒有毀壞它們,反而愛上了它們。當他們「看見各高山」(從那裡他們有最令人愉悅的景色)和「各茂密的樹林」(在那裡他們有最令人愉悅的蔭蔽——前者展示他們浮誇的偶像崇拜,後者隱藏他們可恥的偶像崇拜)時,「就在那裡獻祭,燒香」,這本應只在上帝的祭壇上獻上。他們在那裡「獻上惹祂發怒的祭物」(第28節),即他們的祭物,這些祭物非但沒有平息上帝的怒氣或取悅祂,反而極其惹祂發怒——這些祭物雖然昂貴,但因擺錯了地方,就成了耶和華所憎惡的。

3. 儘管上帝多次告誡,他們仍頑固地堅持這些行為(第29節):「那時我告訴他們,藉著我的僕人眾先知告訴他們,他們所去的高處在哪裡;不,我促使他們思考,並質問自己的良心,向他們提出這個問題:你們所去的高處是哪裡?你們在那裡發現了什麼如此誘人,以致你們要離棄上帝要求你們敬拜的祭壇,卻頻繁去那些祂禁止你們敬拜的地方?你們難道不知道那些高處是源於異教的嗎?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獻給鬼魔,不是獻給上帝的嗎?摩西不是這樣告訴你們的嗎?(申命記32:17)你們還要與鬼魔相交嗎?當你們背棄上帝的祭壇時,你們所去的高處是哪裡?哦,愚昧的以色列人啊,什麼迷惑了你們,以致你們要離棄生命的泉源,去追求破裂的池子,離棄上帝所命定並悅納的敬拜,去追求祂所禁止、憎惡並將懲罰的敬拜呢?」然而,「那地方的名字仍稱為巴麻,直到今日」;他們執意要走自己的路,任憑上帝和祂的先知說什麼反對的話。他們對自己的高處情有獨鍾;即使在最好的君王統治下,這些高處也未被廢除;你無法說服他們從口中除去「巴麻」(高處)這個名字,他們仍然將其作為敬拜之地。罪惡與罪人難以分離。

二、這一代人,在他們被分散之後,仍然受同樣的偶像崇拜傾向所支配(第30節)。他必須「」現今的「以色列家說」,其中一些長老當時正坐在他面前:「你們照著你們列祖的樣子玷污自己嗎?在上帝藉著一連串先知對你們說了這麼多話,又藉著一系列審判對你們做了這麼多事之後,你們仍不吸取教訓嗎?你們還要像你們的列祖一樣邪惡,犯他們所犯的同樣可憎之事嗎?我看你們會的;你們執意要回到舊日的惡行;你們在高處獻上禮物,又使你們的兒子經火;你們要麼實際這樣做,要麼在心裡這樣打算和想像,所以你們直到今日仍是偶像崇拜者。」這些長老似乎正在策劃與異教徒結盟;他們的心要為以色列的上帝保留,但他們的膝蓋卻可以自由地向他們所居住的列國之神下拜,以便在他們中間獲得更多的尊重和更好的待遇。現在,先知奉命告訴那些正在制定這個計劃,並試圖在上帝和巴力之間妥協的人,他們將從兩者那裡都得不到安慰或益處。

1. 他們私下求問耶和華的先知,將得不到任何益處;因為他們心向偶像,上帝就不會與他們有任何關係(第31節):「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他重複了之前所說的(第3節),並詳細說明了其公正性,表明他將堅守此言。只要他們繼續愛慕並與偶像結盟,就不要以為他們的求問是在尊榮祂,也不要期望從祂那裡得到平安的答覆。:那些在信仰上不專一、不真誠的人,從信仰中得不到任何益處;除非我們在敬拜的禮儀中對上帝真誠正直,否則我們無法與祂有任何愉快的相交。如果我們的信仰只是表面功夫,我們就一無所獲。

2. 他們公開順從鄰居的習俗,也得不到任何益處(第32節):「你們心裡所想的,作為在當前困難時期一種高明的政治策略,你們會被建議這樣做以自保,並且避免因特立獨行而遭受虐待,這絕不能成就,對你們毫無益處。你們說:『我們要像列國一樣,我們要與他們一同敬拜他們的神,儘管我們同時不相信他們是神,而只是木頭和石頭,這樣我們就會被視為各地的宗族;他們不會知道,或者很快就會忘記我們是猶太人,並會給予我們與他們本國人相同的特權。』上帝說:『告訴他們,這個計劃絕不會成功。』要麼他們的鄰居不允許他們加入他們的敬拜,要麼即使允許,也不會因此對他們有更好的看法,反而會更差,會把他們看作是虛偽的人,不值得信任,因為他們對自己的上帝如此不忠,又欺騙了他們的鄰居。」:罪惡的順從毫無益處;偽君子的肉體計劃對他們毫無幫助。唯有正直和誠實才能保全人,並使他們蒙上帝和人的喜悅。

以色列的罪惡。(主前592年)

33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並傾倒的忿怒,治理你們。34 我必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分散的列國中招聚你們,用大能的手和伸出的膀臂,並傾倒的忿怒。35 我必將你們帶到萬民的曠野,在那裡與你們面對面辯論。36 正如我在埃及地的曠野與你們的列祖辯論一樣,主耶和華說:我也必與你們辯論。37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帶入聖約的約束中。38 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那些悖逆的和得罪我的,我必將他們從他們寄居之地領出來,他們卻不得進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39 以色列家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各人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以後若不聽從我,也仍可如此;只是不可再用你們的禮物和偶像玷污我的聖名。40 主耶和華說:因為在我的聖山,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以色列全家,全地的人,都要在那裡事奉我;在那裡我必悅納他們,在那裡我必向你們要求你們的供物和初熟的祭物,以及你們一切的聖物。41 我必悅納你們馨香的祭物,那時我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你們分散的列國中招聚你們;我必在列國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42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那時我將你們帶入以色列地,就是我曾舉手起誓要賜給你們列祖之地。43 在那裡你們必追念你們的行徑,和你們一切玷污自己的行為;你們必因所行的一切惡事,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44 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在你們身上行事,並非照你們邪惡的行徑,也非照你們敗壞的行為,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以色列長老們當時正在推動的計劃是,以色列民分散在列國中,應當放棄所有獨特的習俗,並順從他們所居住的民族;但上帝已經告訴他們,這個計劃不會成功(第32節)。現在,在這些經文中,祂特別說明了這個計劃將如何受挫。他們旨在使以色列的家族與各國的家族「混雜」;但最終的結果將是,邪惡的以色列人,儘管他們順從,卻不會與他們一同享受繁榮,反而會被區分出來遭受毀滅;因為那些離棄上帝的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將比那些從未認識公義之道的拜偶像的巴比倫人,更快、更嚴厲地受到懲罰。請閱讀並戰兢於此處對他們所宣判的命運;這是有誓言為證,不可更改的:「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這樣這樣對待你們。」他們以為藉著兩面討好,可以同時與耶路撒冷和巴比倫交好;但上帝威脅說,兩者都不能成為他們的安息或避難所。

一、巴比倫或任何異教國家都不能保護他們;因為上帝將把他們從祂的護理中剔除,那麼什麼君王、什麼民族、什麼地方能成為他們的避難所呢?上帝從前是以色列的君王,如果他們繼續作祂忠誠的子民,祂就會以關懷和溫柔「治理他們」,為他們的益處著想;但現在「我必用伸出的膀臂,並傾倒的忿怒,治理你們」(第33節)。那本應為保護他們而施展的能力,將為毀滅他們而施展。:上帝的統治是無法擺脫的;祂必施行統治,要麼用金杖,要麼用鐵杖;那些不願順服祂恩典大能的人,必在祂忿怒大能之下沉淪。現在,當上帝向他們發怒時,儘管他們可能認為自己會迷失在他們所分散的異教徒人群中,但他們將會失望;因為(第34節)「我必將你們從你們分散的列國中招聚出來」,就像叛軍在戰鬥中分散後,那些逃脫戰火的人被追捕,並從他們分散的所有地方聚集起來,以便受到公義之劍的懲罰。他們將被帶到「萬民的曠野」(第35節),要麼是巴比倫,被稱為「曠野」(結19:13),和「海的曠野」(賽21:1),要麼是某個地方,雖然人煙稠密,但對他們來說,就像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一樣,是一個上帝將「面對面與他們辯論」的地方,正如祂「在埃及地的曠野與他們的列祖辯論一樣」(第36節)——在那裡他們的屍體將倒下,在那裡祂將起誓說他們永不返回迦南,正如祂曾起誓說他們的列祖永不進入迦南一樣——在那裡祂將以在西奈曠野頒布律法時同樣的威嚴,報復他們違背律法。:上帝對背道者有充分的理由採取行動,並且不僅會找到時間,還會找到合適的地點,就此行動與他們辯論,即使在人群中,也會為此目的找到一個曠野。

二、以色列將無法保護他們,就像巴比倫無法保護他們一樣;他們與上帝子民的關係,對來世的幫助,不會比他們順從偶像崇拜者對今世的幫助更大;他們既不能「站在義人的會中」,也不能站在惡人的會中;因為將有一個分別的日子,上帝將把寶貴的和卑賤的分開;祂將使他們,如同牧羊人使他的羊群一樣,「從杖下經過」,當他數算十分之一時(利27:32),以便標記哪隻是歸於上帝的。上帝將逐一特別留意他們每一個人,如同數羊一樣,並且「將他們帶入聖約的約束中」(第37節);祂將按照聖約的條款,以及聖約的祝福和咒詛對某些人與其他人所作的區別,來試驗和判斷他們。或者,這可能指他們中間那些悔改和歸正的人;祂將使他們從苦難的杖下經過,並藉此使他們得益處後,將他們再次「帶入聖約的約束中」,將成為他們立約的上帝,並再次將他們視為「應許的繼承人」。

1. 祂將從他們中間分離出惡人(第38節):「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那些悖逆的,他們曾是你們的憂傷和羞辱,並因他們的悖逆給你們帶來了所有這些災難。」上帝的審判將找到他們,他們自稱以色列之名也無法庇護他們。他們將被「從他們寄居之地領出來」,並且無法在那裡得到他們所期望的安息。但他們「不得進入以色列地」,也無法享受上帝應許給祂子民的安息。:雖然敬虔的人可能與惡人一同經歷世上的災難,但惡人卻不能與敬虔的人一同分享天上的迦南;然而,那世界蒙福的一部分是,他們將被「從他們中間除淨」,稗子從麥子中,糠秕從穀物中分離出來(結13:9)。但無論這些「以色列家」的偶像崇拜者在哪裡策劃同時敬拜上帝和他們的偶像,以為可以取悅兩者,上帝在此都表示反對(第39節),正如以利亞曾奉祂的名所做的那樣:「如果耶和華是上帝,就跟從祂;如果巴力是上帝,就跟從他;如果你們要事奉你們的偶像,就去吧,並承擔後果;但不要假裝與上帝有關係,並對祂有宗教上的敬意,也不要用你們在祂祭壇上的禮物玷污祂的聖名。」屬靈的審判是最嚴厲的審判。本節威脅了兩種針對那些試圖在以色列的上帝和列國的眾神之間劃分的人的審判:

(1) 他們將被交給偶像的服事。祂諷刺地對他們說:「既然你們不聽從我,你們各人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現在你們認為這對你們有利,以後也仍可如此。你們將繼續這樣做。以法蓮與偶像聯合,任憑他吧;讓他走自己的路,看看他最終會得到什麼。」:那些以為藉著罪惡可以為自己服務的人,最終會發現他們只是將自己奴役於罪惡。

(2) 他們將被切斷與上帝的服事和與上帝的相交:「你們不可再用你們虛妄的供物玷污我的聖名(賽1:11)。你們手裡拿著禮物,假裝尊榮我,但同時你們心裡卻有偶像,因此你們只是玷污我,我將不再容忍」(摩5:21-22)。:那些褻瀆上帝殿的人,理應被禁止進入上帝的殿。

2. 祂將再次將他們分別歸祂。

(1) 祂將以憐憫「將他們從他們分散的列國中招聚出來」,使他們成為憐憫的紀念碑,正如那些不可救藥的人被聚集起來成為忿怒的器皿一樣(第41節)。上帝的寶石沒有一顆會失落在這世界的雜物中。

(2) 祂將「將他們帶到以色列地」,就是祂曾應許「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他們暫時失去佔有權,並不會使他們的權利失效;它仍然是「以色列地」,上帝將再次安全地將他們帶回那裡(第42節)。

(3) 祂將在他們中間重新建立祂的典章,將祂的聖所在祂的聖山上建立起來,這裡被稱為「以色列高處的山」;因為雖然錫安山並非最高的山,但那裡的聖殿卻是以色列最高的榮耀之一。應許那些在其他地方保持正直,不事奉偶像的人,將恢復他們的繁榮,並在自己的土地上事奉真神:「全地的人都要在那裡事奉我。:一個民族真正的幸福,以及對他們來說是好的確據,就是當他們普遍傾向於事奉上帝時。上帝曾禁止偶像崇拜者將他們的禮物帶到祂的祭壇,但祂將「要求」這些人的「供物和初熟的祭物」,並將「悅納他們」(第40節)。祂不要求的,祂就不悅納;但那些按照祂的誡命所行的,祂必喜悅。祂將「悅納你們馨香的祭物」,或「安息的香氣」(第41節),因為這對祂來說非常悅耳,祂也樂於其中;然而,對那些虛偽的敬拜者,祂說:「在你們的嚴肅會中,我必不聞你們的香氣。

(4) 祂將賜給他們為罪真誠悔改的心(第43節)。當他們發現上帝對他們何等恩慈時,他們將被祂的恩慈所勝,並為自己對如此良善的上帝的惡劣行為感到羞愧:「在那裡,在我的聖山上,當你們再次享受那裡的特權時,在那裡你們必追念你們玷污自己的行為。:我們越是與上帝的聖潔相交,就越能看清罪惡可憎的本質。在那裡,「你們必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真誠的福音式悔改使人因自己的罪惡而厭惡自己,如約伯記42:5-6。

(5) 祂將使他們認識祂自己:「他們就知道」藉著經驗「祂是耶和華」,祂是全能、恩惠無盡的上帝,對祂的子民仁慈,對祂與他們的聖約忠實。:我們從上帝那裡得到的一切恩惠都應引導我們更親密地認識祂。

(6) 祂將為祂自己的名成就這一切,儘管他們不配,甚至應受懲罰(第44節);祂「在他們身上行事」,即為他們行事,為他們的好處行事,與他們協力行事,他們也盡力而為;祂純粹「為祂名的緣故」在他們身上行事。祂的理由都來自祂自己。如果祂「照著他們邪惡的行徑和他們敗壞的行為」對待他們,即使他們是以色列家中較好、較健全的部分,祂也會任憑他們與其餘的人一同分散和失喪;但祂恢復並復興他們是為了祂自己的名,不僅是為了不讓它「被玷污」(第14節),更是為了「在列國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第41節),為了「使自己顯為聖」(原文如此);因為榮耀自己的名是上帝的工作。祂將為祂的子民行善,以便祂能得榮耀,以便祂能顯明自己是赦罪並守約的上帝,以便祂的子民能讚美祂,他們的鄰居也能留意祂,正如上帝「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時所做的那樣(詩126:3)。那時他們在列國中說:「耶和華為他們行了大事。」

審判與憐憫。(主前592年)

45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46 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方滴下你的話,向南方的田野樹林說預言。47 要對南方的樹林說:當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在你中間點火,這火必吞滅你中間一切青樹和枯樹;這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方到北方的一切臉面都必被燒焦。48 凡有血氣的都必看見是我耶和華點的火,這火必不熄滅。49 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他們論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嗎?

我們在此看到對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忿怒預言,這更適合放在下一章的開頭,而不是結束本章;因為它與前面的內容沒有任何關聯,而下一章開頭的內容則是對它的解釋,當時人們抱怨這是一個他們不明白的比喻。在這個比喻中:

1. 預言是針對一片樹林,即「南方的田野樹林」,指猶大和耶路撒冷。這些地方位於以西結當時所在的巴比倫以南,因此他被指示「面向南方」(第46節),向他們暗示上帝已將祂的臉轉向他們,對他們不悅,並決意要毀滅他們。然而,儘管他要傳達的是忿怒的信息,他必須以溫和與柔和的方式傳達;他必須「向南方滴下他的話」;他的教訓必須「如雨滴下」(申32:2),使人們的心因之軟化,如同大地因「上帝的河」而軟化一樣,這河「滴在曠野的草場上」(詩65:12),而南方之地尤其需要它(書15:19)。猶大和耶路撒冷被稱為「樹林」,不僅因為它們曾像樹林一樣人煙稠密,也因為它們曾缺乏果實,因為果樹不在樹林中生長;樹林與肥沃的田野相對(賽32:15)。那些本應像耶和華的園子和葡萄園的人,卻變得像樹林一樣,長滿了「荊棘和蒺藜」;上帝的話語就是針對那些如此,不結出公義果實的人說預言。

2. 預言的是在這樹林中點燃的火(第47節)。所有那些毀壞和吞噬城市和鄉村的審判——刀劍、饑荒、瘟疫和被擄——都由這火來象徵。

(1) 這是上帝自己點燃的火:「我必在你中間點火」;「耶和華的氣」不是一滴,而是「硫磺的河」來點燃它(賽30:33)。那曾是耶路撒冷周圍保護之火的祂,現在卻是城中的吞噬之火。凡有血氣的都必看見,藉著這火的猛烈和它所造成的荒涼,特別是當他們將其與使他們成為這火燃料的罪惡相比較時,就知道「是耶和華點的火」(第48節),作為祂受損榮耀的公義復仇者。

(2) 這場大火將是普遍性的:所有階層的人都將被它吞噬——老少、貧富、高低。甚至「青樹」,火不易燃燒的,也將被這火吞噬;甚至一些好人也將捲入這些災難中;「如果青樹尚且如此,枯樹又將如何呢?」枯樹將成為這火的火絨和引火物。「從南方到北方的一切臉面」(即覆蓋全地的一切)——從迦南的南方到北方,從別是巴到但——都將「被燒焦」。

(3) 這火「必不熄滅」;任何阻止毀滅的嘗試都將無效。當上帝要毀滅一個國家時,誰或什麼能拯救它呢?現在請注意:

1. 人們對先知這次講論的反應。他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嗎?」這要麼是他們無知或不信的表現(最明顯的真理對他們來說也像比喻),要麼是他們對先知懷有惡意。:那些不願被上帝的話語感動的人,常常會對它吹毛求疵;它要麼太淺顯,要麼太晦澀,要麼太優美,要麼太粗俗,要麼太普通,要麼太獨特;總之,總有什麼地方不對勁。

2. 先知向上帝的抱怨:「哎,主耶和華啊!他們論我說這樣那樣的話。」:當人們不公正地說我們壞話時,我們有一個可以抱怨的上帝,這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安慰。

第21章_1

以西結書 第二十一章。本章包含:一、解釋前一章末尾關於森林之火的預言,百姓抱怨他們不明白(第1-5節),並指示先知對此深感悲痛(第6-7節)。二、進一步預言即將臨到這地的刀劍,將使一切荒涼;這預言表達得非常有力(第8-17節)。三、預見巴比倫王逼近耶路撒冷,他藉由占卜決定此行(第18-24節)。四、對猶大王西底家宣判(第25-27節)。五、預言亞捫人將被刀劍毀滅(第28-32節)。因此,本章全是威脅。針對以色列的威脅;預言的審判。(主前592年)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面向耶路撒冷,向聖所滴下你的話,攻擊以色列地說: 3 『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為敵,必拔出我的刀來,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 4 我既要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所以我的刀必從鞘中拔出,攻擊一切有血氣的,從南到北。 5 這樣,一切有血氣的就知道我耶和華拔出我的刀來,必不再入鞘。』」 6 「所以,人子啊,你要折斷腰身,苦苦地在他們眼前歎息。 7 他們若問你說:『你為何歎息?』你就要說:『因為有風聲傳來,這事必臨到;人心都必消化,手都發軟,精神都衰敗,膝都軟弱如水。看哪,這事臨到,也必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先知忠實地傳達了他在前一章末尾所受託的信息,按照他所領受的詞句,不敢加上自己的解釋。但是,當他抱怨百姓因他講比喻而責怪他時,耶和華的話再次臨到他,給他這比喻的鑰匙,使他能讓百姓明白其意義,從而平息那異議。因為所有人在神的審判台前都將無可推諙,各人的口都必堵住。注:那說方言的,就當禱告,求神使他能講解(林前十四13)。當我們向人談論他們的靈魂時,我們應當力求簡明,用最容易理解的方式表達自己。基督向他的門徒解釋他的比喻(可四34)。

一、先知在此更清楚地被指示,這預言的箭頭要指向誰。他必須「向聖所滴下他的話」(第2節),向迦南聖地、耶路撒冷聖城、聖殿聖屋。這些地方曾被高度尊崇;但當他們玷污了它們,那曾滴在聖所的話語,現在卻要滴向它們:「攻擊以色列地說」。以色列的榮耀在於它有先知和預言;但這些被他們輕視,現在卻轉而攻擊他們。錫安被自己的砲火攻擊是理所當然的,這些砲火本應用來攻擊她的敵人,因為她不知道如何珍惜它們。

二、他被教導,也要教導百姓,關於那威脅要吞噬南方森林的火的意義:它預示著一把拔出的刀劍,戰爭的刀劍將使這地荒涼(第3節):「看哪,我與你為敵,以色列地啊!」沒有什麼比有神與他們為敵更能使一個民族悲慘的了;因為如果他為我們,我們就不必懼怕,無論誰與我們為敵;同樣,如果他與我們為敵,我們就不能指望,無論誰為我們。而神的選民,當他們背離他時,就使那曾為他們的他與他們為敵。那裡的火是神點燃的嗎?這裡的刀劍是他的刀劍,是他預備的,是他將授權的;是他將「從鞘中拔出」的,它曾安靜地躺在那裡,沒有威脅任何傷害。注:當刀劍在列國中拔出時,神的作為必須被看見和承認。那火吞噬了「各樣青樹」和「各樣枯樹」嗎?刀劍也同樣將「剪除義人和惡人」。好人和壞人都捲入國家的共同災難中;義人被「從以色列地剪除」,當他們被擄到巴比倫時,儘管他們中或許很少有人被從活人之地剪除;而對以色列地來說,這是一個不祥的預兆,在它苦難的開始,像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以及以西結這樣優秀的人,都被從其中剪除並運到巴比倫。但是,儘管刀劍「剪除義人和惡人」(因為它「吞噬這個也吞噬那個」,撒下十一25),然而我們絕不可認為「義人與惡人一樣」(創十八25)。不;神的恩典和安慰造成巨大的差異,儘管他的護理似乎沒有造成差異。「好無花果」被送到巴比倫「為他們的好處」(耶二十四5-6)。只有在外表上,「義人和惡人遭遇一樣的事」(傳九2)。但這表明神對以色列地極大的不悅。難怪會說,「他的眼必不顧惜」,當它甚至不顧惜其中的「義人」時。既然沒有足夠的義人來拯救這地,為了使神的公義更加彰顯,那少數的義人也將與它一同受苦,而神的憐憫將以其他方式補償他們。那火「從南到北燒盡一切有血氣的」嗎?刀劍將「從南到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將作為神的刀劍出去,帶著不可爭辯的授權,帶著不可抗拒的力量。所有有血氣的都知道神點燃了火嗎?他們將知道他「拔出了刀劍」(第5節)。最後,那「點燃的火永不熄滅」嗎?同樣,當這耶和華的刀劍拔出攻擊猶大和耶路撒冷時,刀鞘就被扔掉,它將永不入鞘:「必不再入鞘」,直到它完全毀滅。

三、先知被命令,藉由表達他自己對這些即將臨到的災難的悲傷和關切,試圖在百姓心中留下同樣的印象。當他傳達完信息後,他必須「歎息」(第6節),必須發出許多深沉的歎息,「折斷腰身」;他必須歎息,彷彿他的心要碎裂,帶著「苦苦地歎息」,帶著其他苦澀悲傷的表達,而且是公開地,在那些他傳達前述信息的人「眼前」,使這成為他們眼睛的講道,就像那信息是他們耳朵的講道一樣;如果兩者都能對他們產生作用,那就好了。先知必須歎息,儘管這對他自己來說是痛苦的,使他胸口疼痛,儘管很可能百姓中的褻瀆者會因此嘲笑他,稱他為一個哭哭啼啼、假冒為善的傳道人。但是,「我們若果癲狂,是為神;」如果「這樣是卑賤,我們還要更卑賤。」注:傳道人如果想讓別人被他們所講的事物感動,就必須表明他們自己是極其真誠地被感動,並且必須順服那些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安的事物,只要這能促進他們事工的目的。百姓看到先知歎息這麼多,卻沒有看到明顯的原因,就會問:「你為何歎息?這些歎息有什麼奧秘的意義?讓我們知道是什麼。」他必須回答他們(第7節):「是因為有風聲傳來,那沉重的風聲,我們很快就會聽到;風聲臨到(我們聽到風聲的審判臨到),它們迅速臨到,那時你們都會歎息;不,那還不夠。人心都必消化,精神都衰敗;你們的勇氣都會消失,你們將沒有任何激勵人心的考慮來支持自己。當心和精神衰敗時,自然就會『手都發軟』,無法戰鬥,『膝都軟弱如水』,無法逃跑或站穩腳跟。」那些有神為他們的人,當肉體和心靈衰敗時,有他作他們「心靈的力量」;但那些有神與他們為敵的人,在精神昏厥時沒有任何安慰,就像伯沙撒「心意驚惶」時一樣(但五6)。但有些人比受傷更害怕;情況會不會是這樣,結果比預期的更好呢?不:「看哪,這事臨到,也必成就。」這不是一個嚇唬人的東西,而是「照著所懼怕的,就是忿怒」,而且比所懼怕的更嚴重。

預言的審判。(主前592年) 8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9 「人子啊,你要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刀劍!刀劍!磨快了,又擦亮了。 10 磨快了,為要大行殺戮;擦亮了,為要閃爍發光。我們豈可歡樂呢?它輕蔑我兒子的杖,如同輕蔑各樣樹木。 11 他已將刀劍交給人擦亮,為要持握;這刀劍磨快了,又擦亮了,為要交在殺戮者手中。 12 人子啊,你要呼喊哀號!因為這刀劍必臨到我的百姓,必臨到以色列所有的首領。因刀劍的緣故,驚恐必臨到我的百姓;所以你要拍腿。 13 因為這刀劍是試驗,若連杖也輕蔑,那又如何呢?它必不再有。』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4 「所以,人子啊,你要預言,拍掌,讓刀劍加倍,再加倍,就是被殺者的刀劍;這是被殺的大人物的刀劍,它進入他們的內室。 15 我已將刀劍的尖端對準他們所有的城門,使他們的心消化,使他們的毀滅加增。唉!它已擦亮,已包紮好,為要殺戮。 16 刀劍啊,你或向右,或向左,無論你的臉面向何方,只管去吧。 17 我也要拍掌,使我的忿怒止息。我耶和華說了。」

這裡有另一個關於刀劍的預言,以一種非常感人的方式傳達;這裡使用的表達方式有些複雜,使解釋者感到困惑。刀劍在前面的經文中已經出鞘;這裡它被裝備好以執行任務,先知被命令為此哀悼。

一、刀劍在此如何被描述。 1. 它「磨快了」,為要切割和傷害,並「大行殺戮」。神的忿怒將使其鋒利;無論神樂意使用什麼工具來執行他的審判,他都會使它們充滿力量、勇氣和忿怒,以適應它們所從事的任務。從基督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啟十九15)。 2. 它「擦亮了」,為要「閃爍發光」,使那些被攻擊的人感到恐懼。它將是一種「火焰的刀劍」。如果它因缺乏使用而在鞘中生鏽,它將被擦亮;因為儘管神的公義榮耀在忍耐之日和審判延遲期間可能暫時被遮蔽,但它將再次閃耀發光。 3. 它是一把勝利的刀劍,沒有什麼能阻擋它(第10節):「它輕蔑我兒子的杖,如同輕蔑各樣樹木。」神曾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那個民族的政府被稱為「杖」,「堅固的杖」;我們讀到(十九11)他們有「堅固的杖作權杖」。但是當神公義的刀劍拔出時,它「輕蔑這杖」,不把它當回事;儘管它是一根「堅固的杖」,是「他兒子的杖」,它也不過是「任何其他樹木」。當神所稱的子民背離他,反叛他時,他的刀劍「輕視」他們。他們對他來說,與其他民族有何不同?邊注提供了這刀劍的另一種概念:「它是我的兒子的杖」;我們知道神曾說過(詩二7):「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說(第9節):「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這刀劍就是那「鐵杖」,它「輕蔑各樣樹木」,並將其擊倒。或者,這刀劍是「我兒子的杖」,一根懲戒的杖,為要懲罰神子民的過犯(撒下七14),而不是要將他們從一個民族中剪除。對別人來說是刀劍,對我兒子來說是杖。

二、刀劍在此如何交到執行者手中:「它是我的兒子的杖」,他已「將它交給人擦亮,為要持握」(第11節),為要用於它被拔出的目的。它被交在手中,不是交給劍客玩耍,而是交給「殺戮者」執行任務。我兒子使用戰爭的刀劍作為公義的刀劍,並且「一切審判都已交給他」。它「已擦亮」(第15節),「已包紮好」,為要安全、清潔、鋒利地「為要殺戮」,不像歌利亞的刀劍只是「用布包著」作為紀念(撒上二十一9)。

三、刀劍如何被引導,以及它被派去攻擊誰(第12節):「它必臨到我的百姓」;他們將死於這刀劍之下。這話再次重複,彷彿難以置信,異教徒的「刀劍」將臨到神自己的百姓;不,它將「臨到以色列所有的首領」;他們作為首領的尊嚴和權力,將不再是他們的保障,就像他們作為以色列首領的宗教信仰一樣。但是,如果刀劍在任何時候臨到神的百姓,他們難道沒有足夠的內在安慰來抵禦其中一切可怕的事物嗎?是的,他們有,只要他們行為舉止符合他的百姓;但這些人沒有這樣做,因此「因刀劍的緣故,驚恐必臨到那些自稱是我的百姓的人」。注:當好人安靜,不僅免於邪惡,也免於對邪惡的恐懼時,惡人卻不僅被刀劍困擾,也被刀劍的恐懼困擾,這源於他們自己罪惡的意識。這刀劍特別指向「大人物」,因為他們是他們中間最大的罪人;他們「一同折斷軛,掙斷繩索」(耶五5),因此神特別與他們爭辯,他們是罪惡的頭目。「被殺者的刀劍」是「被殺的大人物的刀劍」(第14節)。儘管他們為自己準備了隱退之處,隱藏之地,在那裡他們自欺欺人地希望自己會安全,但他們會發現刀劍將「進入他們的內室」,並在那裡找到他們,就像「青蛙」作為埃及的災禍之一,進入了「他們君王的內室」一樣。刀劍,這「刀劍的尖端」,指向「他們的城門」,指向「他們所有的城門」(第15節),指向所有他們以為可以抵擋它並加固自己的東西。注:最堅固的城門,儘管是「銅門」,無論多麼堅固的門閂,無論多麼嚴密的守衛,都無法抵擋神審判之刀劍的尖端。但是當它指向罪人時,1. 他們準備好懼怕最壞的情況;「他們的心消化」,以至於他們無法進行任何抵抗。2. 最壞的情況來了;無論他們如何抵抗,都無濟於事,他們被毀滅,「他們的毀滅加增」。但是,當這刀劍有普遍的授權,帶著一張通行證時,我們何必觀察它的具體方向呢?(第16節):「刀劍啊,你或向右,或向左,無論你的臉面向何方,只管去吧」,你會找到那些應受懲罰的人,因為沒有人沒有罪;你對他們有權柄,因為沒有人免於懲罰;因此,「無論你的臉面向何方」,你就這樣前進,就像約拿單的刀劍一樣,「從被殺者的血,從勇士的脂肪,你永不空手而回」(撒下二22)。注:世界充滿了邪惡的人,以至於無論神的審判走向何方,它們都會找到工作,找到可供作用的對象。那火在地上永遠不會因缺乏燃料而熄滅。神有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對付罪人,以至於他公義的刀劍仍然像最初在基路伯手中燃燒時一樣:它「四面轉動」(創三24)。

四、這刀劍的性質是什麼,以及它對神的百姓的意圖和限制是什麼(第13節)。它是一種懲戒;它被設計成這樣;對別人來說是刀劍,對他們來說是杖。這是一個安慰人心的話語,出現在這些可怕的話語之中,儘管表達得有些模糊。 1. 神的百姓開始害怕「刀劍會輕蔑連杖」,害怕刀劍會以如此的狂怒前進,以至於它會輕視它作為杖的使命,會忘記它的界限,真正成為一把刀劍,甚至對神自己的百姓也是如此。他們擔心迦勒底人的刀劍,即神忿怒的杖,會輕蔑它被稱為杖,而變成「斧頭」向「用它砍伐的人」自誇,或「杖」舉起自己,彷彿它「不是木頭」(賽十15)。或者,「若連杖也輕蔑,那又如何呢?」也就是說,如果這刀劍使以前的杖,如亞述王的杖,被輕蔑為微不足道,與這刀劍相比呢?如果這不是一根懲戒的杖,而是一把毀滅的刀劍,要徹底毀滅我們的教會和國家呢?這是那些有思想但膽怯的少數人所擔憂的。注:當威脅性的審判臨近時,最好假設它們可能導致的最壞後果,以便我們能相應地預備。如果刀劍輕蔑支派或權杖呢?即猶大和大衛家(有些人認為這裡的Shebet是這個意思);如果它旨在毀滅我們的政府呢?如果它這樣做,耶和華是公義的,儘管如此,他仍將施恩。 2. 這些恐懼被一個保證平息了,即情況並非如此;刀劍不會忘記自己,也不會忘記它被派去的任務:「它是試驗」,而且「它不過是試驗」。派遣它的人隨意使用它,並為它設定界限。它的狂傲波浪將在此止住。注:對神的百姓來說,當他的審判臨近,他們因懼怕而顫抖時,這是一個安慰,無論這些審判對別人來說是什麼,對他們來說都只是試驗;當他們「受過試驗,就必出來如精金」,他們信心的考驗將會提升他們的信心。

五、先知和百姓必須對這些被威脅的審判表現出受影響。 1. 先知必須非常嚴肅地宣告這些審判。他必須說:「刀劍!刀劍!」(第9節)。他不必費心尋找華麗的詞藻和各種奇特的表達;當城鎮著火時,人們不會這樣通知,而是用可怕而悲傷的聲音喊:「火!火!」先知也必須這樣喊:「刀劍!刀劍!」(第14節),「讓刀劍加倍,再加倍」在你的講道中。神說一次,兩次,三次;如果人們最終能領會並注意,那就好了。它將在神的護理中「加倍,再加倍」;因為尼布甲尼撒第三次攻打耶路撒冷才「徹底毀滅」它。毀滅是漸進的,但最終會有效地臨到一個惹怒神的民族。然而這還不是全部:先知不僅像一個傳令官一樣宣告戰爭,並一次又一次,第三次喊:「刀劍!刀劍!」而且,作為一個密切相關的人,他必須「呼喊哀號」(第12節),必須悲傷地哀悼刀劍將造成的荒涼,彷彿他自己不僅同情受苦者,而且感受到了苦難。再次(第14節),「預言,拍掌」,「搓手」,彷彿哀悼荒涼,或者拍手,彷彿藉著你的預言激勵和鼓勵那些將成為執行者的人,或者彷彿對審判的突然性和嚴厲性感到震驚。先知必須「拍掌」;因為(神說)「我也要拍掌」(第17節)。神在宣判這刑罰時是認真的,因此先知在發布時也必須表現出認真。神的「拍掌」,以及先知的拍掌,都表示對他們邪惡的聖潔憤怒,這確實非常令人震驚。當巴勒的怒氣向巴蘭發作時,他「拍掌」(民二十四10)。注:神和他的僕人對那些本可以得救卻自取滅亡的人,理所當然地感到憤怒。有些人將其解釋為勝利和歡呼的表達,與(賽一24)「啊!我要向我的敵人報仇」和(箴一26)「我也要嗤笑你們的災難」相符。因此這裡接著說:「我必使我的忿怒止息」,不僅它將完成,而且它將感到滿足。並注意這判決以何等莊嚴、何等權威的方式被批准:「我耶和華說了」,他能並將實現他所說的。我說了,永不收回。我說了,誰能反駁呢? 2. 百姓必須非常嚴肅地看待這些被威脅的審判。這方面的暗示出現在一個括號中(第10節):「我們豈可歡樂呢?」既然神已拔出刀劍,先知又歎息呼喊,「我們豈可歡樂呢?」先知似乎以此作為他歎息的原因;正如尼希米記二3所說:「我面色為何不愁苦呢?因為耶路撒冷荒涼。」注:在我們允許自己歡樂之前,我們應該考慮我們是否應該歡樂。我們這些被判處刀劍,處於神的忿怒和咒詛之下的人,豈可歡樂呢?我們這些「行淫離開我們的神」的人,豈可像其他民族一樣歡樂呢?(何九1)。現在,當神的手已伸出攻擊我們,當神的審判臨到這地,他藉此「呼召人哭泣哀號」時(賽二十二11, 13),我們豈可歡樂呢?我們豈可像王和哈曼一樣歡樂,當教會處於困境時(斯三15),當我們應該「為約瑟的苦難悲傷」時呢?(摩六6)。

預言的審判。(主前592年) 18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9 「人子啊,你要為自己劃出兩條路,使巴比倫王的刀劍可以來。兩條路都從同一地出來;你要選擇一個地方,選擇在通往城市的道路的起點。 20 你要劃出一條路,使刀劍可以來到亞捫人的拉巴,又來到耶路撒冷的猶大,那堅固的城。 21 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口,在兩條路的起點,要用占卜:他擦亮他的箭,他求問神像,他察看肝臟。 22 在他右手邊是為耶路撒冷占卜,要設立將軍,在殺戮中開口,揚聲歡呼,設立攻城槌攻擊城門,築起土堆,建造營壘。 23 這在那些起誓的人眼中,必看為虛假的占卜;但他必追念他們的罪孽,使他們被擒。 24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使你們的罪孽被追念,以致你們的過犯顯露,在你們一切所行的事上,你們的罪孽都顯現出來;因為,我說,你們已被追念,你們必被手擒獲。 25 「你這以色列的污穢邪惡的首領啊,你的日子到了,罪孽必終結。 26 主耶和華如此說:摘下冠冕,除掉王冠;這必不再一樣:升高卑微的,貶低高傲的。 27 我必傾覆,傾覆,傾覆這一切;這必不再有,直到那有權利者來到,我就將它賜給他。」

先知在前面的經文中向他們展示了刀劍的來臨;他在此向他們展示了那刀劍正向他們而來,使他們不要自欺欺人地以為刀劍會以某種方式轉向相反的方向。

一、他必須看見並展示迦勒底軍隊正向耶路撒冷而來,並由至高主權決定如此行。先知必須「為自己劃出兩條路」,也就是說,他必須在一張紙上畫出兩條道路(第19節),就像地圖上常做的那樣;他必須將巴比倫王的軍隊帶到道路分岔的地方,因為他們將在那裡停下來。他們都「從同一地出來」;但是當他們來到一條路通往亞捫人的首府拉巴,另一條路通往耶路撒冷的地方時,他停頓下來;因為儘管他決心要毀滅兩者,但他尚未決定先攻擊哪一個;在這裡,他的政治手腕和他的謀士都讓他感到困惑。刀劍必須去拉巴或「耶路撒冷的猶大」。許多猶大居民現在已在耶路撒冷避難,國家的所有利益都繫於城市的安危,因此它被稱為「耶路撒冷的猶大,那堅固的城」;它在自然和人工上都如此堅固,以至於被認為是堅不可摧的(哀四12)。先知必須描述巴比倫王所處的這種困境(第21節);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口(也就是說,他將停下來考慮採取什麼行動),「在兩條路的起點」。儘管他是一位具有遠見和決心的君主,但看來他既不知道自己的利益,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意。那麼,智慧人不要誇耀自己的智慧,強大者也不要誇耀自己的專制權力,因為即使那些可以隨心所欲的人,也鮮少知道如何做出最好的選擇。現在請注意: 1. 他為做出決定所採用的方法;他「用占卜」,求助於一個更高、看不見的力量,或許是藉由抽籤來決定護理,為此他「擦亮他的箭」,這些箭將被抽出作為籤,以示莊重。或許一支箭上寫著「耶路撒冷」,另一支箭上寫著「拉巴」,他決定先攻擊從箭袋中首先抽出的那支箭所代表的城市。或者他求助於某些自稱神諭的指示:他「求問神像」或「特拉芬」,期望從它們那裡得到可聽見的答案。或者求助於占卜師對祭牲內臟的觀察:他「察看肝臟」,看其位置是否預示吉凶。注:這是對世上智慧人驕傲的一種羞辱,在困難的情況下,他們樂於向天庭求助以獲得指引;這也是他們愚蠢的一個例子,他們採取了如此荒謬的方式來做這件事,而在適合訴諸護理的情況下,只要「籤被投在懷裡」,並帶著「求得完全的籤」的禱告,以及堅定的信念,即「其決定」並非偶然,而是「出於耶和華」(箴十六33),就足夠了。 2. 他因此做出的決定。即使藉由這些有罪的行為,神也達成了自己的目的,並引導他去耶路撒冷(第22節)。為耶路撒冷占卜的結果恰好「在他右手邊」,這根據占卜的規則,決定了他「那條路」。注:神為人設計的任何事奉,他必在護理中引導他們去完成,儘管他們自己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正受到什麼引導。好吧,耶路撒冷既然是目標,戰役就立刻以圍攻那個重要地點而展開。「將軍」被任命指揮圍城部隊,他們必須「在殺戮中開口」,必須指示士兵該做什麼,並發表演講來激勵他們。命令已下,要準備一切必要物品,以全力進行圍城;必須準備「攻城槌」並「建造營壘」。哦,人們為了互相毀滅,付出了多麼大的努力,花費了多麼大的代價!

二、他必須向百姓和君王表明,他們因自己的罪惡而自取滅亡。 1. 百姓是這樣做的(第23、24節)。他們輕視對即將來臨的審判所發出的警告。以西結的預言對他們來說是「虛假的占卜」;他們沒有因此而感動或被喚醒悔改。當他們聽說尼布甲尼撒藉由占卜被引導到耶路撒冷,並確信在那次行動中會成功時,他們嘲笑它,並繼續「安穩」,稱其為「虛假的占卜」;因為「他們已起誓」,也就是說,他們已與埃及人結成莊嚴的聯盟,他們依賴埃及人向他們承諾的「解除圍困」,或者依賴假先知向他們保證圍困將被解除。或者這可能指他們向巴比倫王所起的效忠誓言,但他們已違背了這些誓言,因此神因他們的背叛而使他們陷入司法上的盲目,以至於他們輕視最公正的警告,視其為虛假的占卜。注:那些嘲笑最神聖誓言的人,如果也嘲笑最神聖的神諭,這並不奇怪;因為褻瀆的心會止於何處呢?但是他們的懷疑會使神的旨意失效嗎?他們安全是因為他們安穩嗎?絕不;不,他們對神聖警告的輕蔑是一種罪,它使他們的其他罪孽被追念,如果現在這些罪孽被追念來對付他們,他們只能怪自己。(1) 他們目前的邪惡被揭露了。現在神正在與他們爭辯,他們是如此的悖逆和頑固,以至於他們為自己辯護的任何言論只會增加他們的罪過;他們從未像現在這樣行為不端,儘管他們得到了最響亮的呼召去悔改和改革:「以致在你們一切所行的事上,你們的罪孽都顯現出來。無論你們轉向何方,你們都顯露出黑暗的一面。」這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太真實了;因為不僅「沒有一個活著而不犯罪的」,而且「地上沒有一個義人行善而不犯罪的」。我們最好的事奉都有軟弱、愚蠢和不完美的缺陷,而且即使我們「想行善」,也有那麼多的「惡與我們同在」,以至於我們可以帶著悲傷和羞恥說:「在我們一切所行的事上,」以及我們一切所說的話上,「我們的罪孽都顯現出來」,並見證我們,以至於如果我們在律法之下,我們就完了。

第21章_2

二、這使他們想起從前的邪惡:「你們使自己的罪孽被記念,不是為了你們自己可以悔改,而是為了神的公義可以被追究。你們自己的罪孽使你們列祖的罪孽被記念,否則你們絕不會因此受苦。」注:神只會記念那些藉著現今所顯露的邪惡,表明他們不悔改的人的從前罪孽。

三、為了讓他們一同受苦,他們被交給毀滅者,好讓他們被擄(v. 23):「你們必被神所指定的手所擄獲,這手要抓住你們, удержи你們,使你們無法逃脫。」當人被用作神公義的執行者時,他們就被稱為「神的手」(Ps. xvii. 14)。注:那些不願被神恩惠的話語所擄獲的人,最終必被神烈怒的手所擄獲。

2. 君王也自招毀滅。西底家是以色列的君王,先知在此奉神的名向他發言;如果他不是奉神的名說話,他就不會如此大膽、如此直言不諱;因為「對君王說:你作惡,這合適嗎?」

一、他給他定性(v. 25)。「你這褻瀆而邪惡的以色列君王啊!」他雖然不像他的一些前任那麼壞,但也足以配得上這個稱號。他自己是褻瀆的,對一切美德和神聖之事都漠不關心。他也是邪惡的,因為他在百姓中推動罪惡;他犯罪,並「使以色列犯罪」。注:褻瀆和邪惡在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好的,但在君王身上,尤其是在以色列的君王身上,更是最壞的,因為他作為以色列人應該更清楚,作為君王應該樹立更好的榜樣,對周圍的人產生更好的影響。

二、他宣讀了他的厄運。他的罪孽「有盡頭」;它的量已滿,因此「他的日子到了」,就是他受懲罰的日子,神報應的日子。注:雖然那些邪惡和褻瀆的人可能一時興盛,但「他們的日子」終將來臨,使他們跌倒。這裡所宣判的刑罰是:

1. 西底家將被廢黜。他已喪失了王位,他將不再佩戴它;他因褻瀆而玷污了他的王冠,它將被「拋在地上」(v. 26):「摘下冠冕。」王冠和冠冕都是會失去的東西;只有在另一個世界才有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一個「不能震動的國」。迦勒底譯本如此解釋:「從大祭司西萊雅頭上摘下冠冕,我將從西底家王頭上摘下王冠;這兩者都不能留在原位,而將被挪去。這將不再是從前的樣子,不再是他從前的樣子;這不是這個(原文如此);他或許像從前一樣褻瀆和邪惡。」注:人因罪孽而失去尊嚴。他們的褻瀆和邪惡摘下了他們的冠冕,使他們與從前截然不同。

2. 隨之而來的是國家的大混亂和無序。一切都將顛倒過來。征服者將以「升高卑微的」和「貶低高貴的」為榮,隨心所欲地提拔一些人,貶低另一些人,不顧權利或功績。

3. 重新建立政府的嘗試將會失敗,歸於虛無,特別是基大利的,以及王室後裔以實瑪利的(迦勒底譯本將此歸於他);他們都將一事無成。「我必傾覆,傾覆,傾覆」,先是一個計畫,然後是另一個;因為神要拆毀的,誰能建造呢?

4. 這個君主制將永不恢復,直到它在彌賽亞手中永久確立。在西底家之後,大衛家將「不再有」君王,直到基督來臨,「國度是他的權利」,他是大衛的後裔,應許將在他身上完全應驗,「我必將它賜給他」。他將擁有「他父親大衛的寶座」(路加福音 1:32)。在基督來臨之前,王室尊嚴長期黯淡無光,預言之靈也告缺乏,這樣,他在時機成熟時作為君王和先知的光輝顯現,就顯得更加輝煌。注:基督對教會和世界的統治和主權擁有無可爭辯的權利;國度是他的權利。而且,既然擁有權利,他必在適當的時候擁有所有權:「我必將它賜給他」;寧可讓一切都傾覆,他也不會失去他的權利,一切阻礙他的反對都必被傾覆,為他讓路(但以理書 2:45;哥林多前書 15:25)。這裡提到這一點,是為了安慰那些擔心大衛的應許將永遠失效的人。「不」,神說,「那個應許是確定的,因為彌賽亞的國度將永遠長存。」

亞捫人的毀滅。(主前 592 年)

28 人子啊,你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論亞捫人和他們的羞辱如此說:刀劍,刀劍已經拔出,磨快了,為要施行殺戮,因它閃爍發光。29 當他們為你見虛妄,為你占卜虛謊,使你落在被殺的惡人頸項上,他們的日期到了,他們的罪孽將要終結。30 我豈能使它歸入鞘中呢?我必在你受造之地,在你本國之地審判你。31 我必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身上,我必用我烈怒的火向你吹氣,將你交在殘暴而善於毀滅的人手中。32 你必作火的燃料,你的血必流在你的地中;你必不再被記念:因為我耶和華說了。

對亞捫人毀滅的預言,約在耶路撒冷毀滅五年後由尼布甲尼撒實現,似乎是在巴比倫王將其對拉巴的計畫轉向耶路撒冷時,順帶提及的。此時亞捫人變得非常傲慢,並對耶路撒冷幸災樂禍;但先知必須讓他們知道,寬容並不等於免罪;緩刑不是赦免;他們的日子也近了;輪到他們了,他們最後才被吞噬,最後才被處決,這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微薄的安慰。

一、這裡暗示了亞捫人的罪孽;這是「他們的羞辱」(v. 28)。

1. 他們聽信假先知(因為他們中間似乎也有假先知,就像猶太人中間一樣),這些假先知假裝預言他們在周圍國家被毀滅時將永遠安全,這使他們自取其辱:「他們為你見虛妄,為你占卜虛謊」(v. 29)。他們用和平的應許奉承你,而你卻愚蠢地讓自己被他們欺騙,並因相信他們而鼓勵他們。注:那些在繁榮時期自以為是的人,在災難時期為自己準備了自責的材料。

2. 他們對神的以色列民所施加的羞辱,是當他們在以色列民的苦難中幸災樂禍,從而加重了他們的苦難,這是非常殘忍和不人道的。他們的占卜者,藉著使他們自以為是比以色列民更好的人,因為他們在以色列民被剪除時得以倖免,並自信他們的繁榮將永遠持續,使他們變得如此傲慢和無禮,以至於他們甚至「踐踏被殺的以色列民的頸項」,這些以色列民是被邪惡的迦勒底人殺害的,迦勒底人奉命在以色列民「罪孽終結」時,也就是罪孽滿盈時,對他們執行神的審判。我們將在第 25 章 3 節等處再次遇到這一點。注:那些在神子民受苦時踐踏他們的人,正在迅速走向悲慘,而當「審判從神的家開始」時,他們本應戰兢。

二、亞捫人將被徹底毀滅。因為鄰國對教會的羞辱將歸到他們自己身上(詩篇 79:12)。讓我們看看這威脅和毀滅將是多麼可怕。

1. 它將來自「神的烈怒」,神將對他子民的侮辱和傷害視為對他自己的侮辱和傷害(v. 31):「我必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身上」,如同火與硫磺的傾盆大雨。神「憤怒和烈怒」的最小一滴,都會給「作惡之人的靈魂」帶來足夠的「患難和痛苦」;那麼,那憤怒和烈怒的洪流會帶來什麼呢?「我必用我烈怒的火向你吹氣」;也就是說,我必煽動我對你的烈怒之火;它將以最大的猛烈燃燒。「你必作這火的燃料」(v. 32)。注:惡人使自己成為神烈怒之火的燃料;他們被它吞噬,它也被他們煽動。

2. 它將藉著戰爭的刀劍實現;他必須像以前對以色列一樣對他們呼喊,因為他們曾為以色列的傾覆而幸災樂禍:「刀劍,刀劍已經拔出」(v. 28,比較 v. 9, 10);它被拔出「為要施行殺戮,因它閃爍發光」,因為它被揮舞著,閃閃發光,適合使用。神的執行將與他的預備相符。這把刀劍一旦拔出,「就不會歸入鞘中」(v. 30),直到它完成了拔出它的工作。當刀劍拔出時,它不會歸鞘,直到「神使它歸鞘」,而「他心意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誰能改變他的旨意呢?」

3. 執行者是「殘暴而善於毀滅的人」。這樣品格惡劣的人,擁有人的智慧來做野獸的工作——人的理性使他們精明,卻沒有人的憐憫,這使他們只善於毀滅——儘管他們是人類的恥辱,但有時卻被用來實現神的旨意。神「將亞捫人交在這樣的人手中」,這是公正的,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殘暴的,並樂於毀滅神的以色列民。我們有理由祈禱,正如保羅所要求為他祈禱的,願我們「脫離邪惡不講理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 3:2),那些似乎生來就是為了作惡的人。

4. 他們將被追究責任的地方:「我必在你受造之地審判你」,在你最初被塑造成一個民族的地方,以及你從那時起一直定居的地方,因此你似乎在那裡紮根;「你本國之地」將成為你毀滅之地。注:神甚至可以在我們最安全的地方降下毀滅,將我們趕出我們認為擁有無可爭議的權利和不受干擾的佔有權的土地。你的血將流「不僅在你的邊界,而且在你的地中」。

最後,這將是一場無法彌補的毀滅:「雖然你可能認為可以恢復自己,但這是徒勞的;你將『不再被記念』,不再受到任何尊重」(詩篇 9:6)。那些希望以色列的名字永遠消失的人,他們的名字被抹去是理所當然的。

第22章_1

以西結書 第二十二章。這裡有三段獨立的信息,是上帝託付先知傳達給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其宗旨都是一樣的:向他們指出他們的罪,以及因這些罪而將臨到他們身上的審判。一、這裡列舉了他們的罪,他們因此自取羞辱,上帝也將因此使他們滅亡(第1-16節)。二、他們在這裡被比作爐渣,並被定罪為爐渣,要投入火中(第17-22節)。三、他們中間各階層的人都被發現有失職之罪,並助長了國家的罪孽,因此,既然沒有人出來代求,他們就必須預期分擔懲罰(第23-31節)。耶路撒冷的罪惡(主前591年)。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審判那流人血的城嗎?你要將她一切可憎的事指示她。 3 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城在其中流人血,以致她的時候來到,又為自己製造偶像,玷污自己。 4 你因流人血,就有了罪;你因製造偶像,就玷污了自己;你使你的日子臨近,你的年歲來到;所以我使你受外邦人的羞辱,被列國嗤笑。 5 離你近的,離你遠的,都必嗤笑你這名聲污穢、多受困擾的。 6 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盡其力在其中流人血。 7 在你中間,他們輕慢父母;在你中間,他們欺壓寄居的;他們苦待孤兒寡婦。 8 你藐視我的聖物,褻瀆我的安息日。 9 在你中間有傳舌的,為要流人血;在你中間有在山上吃祭物的;在你中間有行淫亂的。 10 在你中間有露父親下體的;在你中間有玷污月經婦人的。 11 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淫亂玷污兒媳;這人玷污自己的姊妹,就是他父親的女兒。 12 在你中間有受賄賂流人血的;你取利放債,勒索鄰舍,貪得無厭,卻忘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 看哪,我因你所貪得的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 14 在我對付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就必成就。 15 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中,使你四散在各地,並將你的污穢從你中間除淨。 16 你必在列國眼前,在你自身中承受你的產業,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在這些經文中,先知奉上天的差遣,坐在審判席上,而耶路撒冷則像囚犯一樣,在法庭上舉手受審;如果先知被設立在其他國家之上,那麼更何況是在上帝的國家之上(耶1:10)。這位先知被授權「審判那流人血的城」,「血腥之城」。耶路撒冷之所以被稱為「血腥之城」,不僅因為她犯了流人血的特殊罪行,也因為她一般的罪行都是血腥的罪行(結7:23),這些罪行使她在血中被玷污,因此她理應被賜血喝。現在,法官對待罪犯的職責是定他的罪,然後對他宣判。以西結在這裡要做的就是這兩件事。一、他要判定耶路撒冷犯了許多滔天大罪,這些罪在這裡被列在一份長長的起訴書中,而且是「billa vera」(真實的起訴書);這是那位我們確信其判斷是真實的上帝所寫的。他必須「將她一切可憎的事指示她」(第2節),這樣上帝在對她所帶來的一切毀滅中才能被證明為義。讓我們來看看耶路撒冷在這裡被指控的所有具體罪行;這些罪行都極其邪惡。1. 謀殺:「這城流人血」,不僅在郊區,寄居者居住的地方,而且「在其中」,在那裡,人們會認為,如果有的話,官員們會警惕。即使在那裡,人們也因決鬥、秘密暗殺和毒殺,或在法庭上假借法律之名被謀殺,卻沒有人費心去發現和懲罰兇手,按照律法(創9:6),甚至沒有使用儀式來贖罪不確定的謀殺(申21:1),因此罪孽和污穢仍然留在城中。因此,「你因流人血,就有了罪」(第4節)。這項罪行被強調最多,因為它是耶路撒冷罪惡滿盈的罪行,比任何其他罪行都更甚;據說這是「耶和華不肯赦免的」(王下24:4)。(1) 以色列的「首領」,他們本應是受害無辜者的保護者,「各盡其力在其中流人血」(第6節)。他們渴望流血,並樂在其中,凡落入他們權勢之下的,都必感受到;凡仰賴他們憐憫的,都必得不到憐憫。(2) 有些人「傳舌的,為要流人血」(第9節)。他們向首領們說謊,他們知道這會讓首領們高興,以激怒他們;或者他們洩露私人談話的內容,在鄰居之間製造麻煩,讓他們互相爭鬥,互相撕咬、吞噬、折磨,甚至致死。注:那些藉著給鄰居惡劣的評價和講惡毒的故事,在弟兄中散播不和的人,將為隨之而來的一切禍害負責;就像點火的人要為火所造成的一切傷害負責一樣。(3) 有些人「受賄賂流人血」(第12節),他們會為了錢財而受僱作偽證,使人喪命,或者,如果他們是陪審員,會受賄賂判定無辜者有罪。當耶路撒冷發生如此多野蠻血腥的這類事情時,我們可以得出結論:[1] 人們的良心已經變得極其墮落和麻木,他們的心也變得剛硬;因為那些不惜犯下這種罪行的人,什麼邪惡都不會猶豫。[2] 大量安靜、無害、善良的人被殺害,這不僅增加了城市的罪孽,也減少了那些本應站在破口中轉離上帝憤怒的人數。2. 偶像崇拜:「她為自己製造偶像,玷污自己」(第3節)。又說(第4節):「你因製造偶像,就玷污了自己。」注:那些為自己製造偶像的人,最終會發現他們是為自己製造了偶像,因為偶像崇拜者欺騙自己,為自己預備了毀滅;此外,他們因此玷污了自己,使自己在公義和忌邪的上帝眼中變得可憎,甚至「他們的心和良心都被玷污了」,以至於對他們來說「沒有什麼是潔淨的」。那些沒有自己製造偶像的人,卻被發現犯了「在山上吃祭物」(第9節)的罪,這是為了尊崇偶像並與偶像崇拜者交通。3. 不孝順父母(第7節):「在你中間,他們輕慢父母」,嘲笑他們,咒罵他們,輕視不聽從他們,這不僅是本性和品格異常敗壞的標誌,也是傾向於各種混亂的表現(賽3:5)。那些輕慢父母的人,正走在通往一切邪惡的道路上。上帝曾制定許多健全的律法來維護父母的權威,但卻沒有人費心去執行;不,法利賽人在他們的時代,假借尊重「各耳板」的名義,教導孩子輕慢父母,拒絕供養他們(太15:5)。4. 欺壓和勒索。為了致富,他們欺壓窮人(第7節):「他們欺壓寄居的」,利用他們的貧困,以及他們對國家法律和習俗的無知。在耶路撒冷,本應是受壓迫者的避難所,他們卻「苦待孤兒寡婦」,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和盤查,或麻煩的訴訟,在其中強權勝過公義。「你取利放債」(第12節);不僅在你中間有人這樣做,而且你已經這樣做了。這是城市或社區的行為;本應用於公共慈善的公共資金,卻被放貸取利,並勒索。你「勒索鄰舍,貪得無厭」。鄰居之間通過公平交易獲利是好的,但那些「貪得無厭」的人將不會被公平的規則所約束。5. 褻瀆安息日和其他聖物。這通常與他們在這裡被指控的其他罪行同時發生(第8節):「你藐視我的聖物」,聖言、聖禮。上帝所規定的儀式被認為太過簡單、太過普通;他們藐視它們,因此熱衷於外邦人的習俗。注:不道德和不誠實通常伴隨著對宗教和敬拜上帝的蔑視。你「褻瀆我的安息日」。耶路撒冷並沒有像人們在聖城所期望的那樣,有安息日聖化的面貌。破壞安息日是導致一切罪惡的入口。許多人承認,它對他們的毀滅貢獻最大。6. 不潔淨和各種第七誡的罪,是上帝以公義的審判將人交給那些卑劣情慾的結果,以懲罰他們的偶像崇拜和褻瀆聖物。耶路撒冷曾以其純潔而聞名,但現在「在其中有行淫亂的」(第9節);淫亂公然進行,即使是最可恥的例子,例如一個人與他父親的妻子同房,這就是「露父親下體」(第10節),是「在基督徒中不應提及」的罪,應當極度憎惡(林前5:1),並且摩西律法將其定為死罪(利20:11)。「禁止擁抱」的時間沒有被遵守(傳3:6),因為「他們玷污月經婦人」。他們毫不猶豫地與「鄰舍的妻」、與「兒媳」或姊妹行淫(第11節)。「難道上帝不為這些事施行報應嗎?」7. 忘記上帝是所有這些邪惡的根源(第12節):「你卻忘記了我,否則你就不會這樣做了。」注:罪人做惹上帝發怒的事,因為他們忘記了他;他們忘記了他們從他而來,依賴他,並對他負有義務;他們忘記了他的恩惠是多麼寶貴,他們使自己不配得,以及他的憤怒是多麼可怕,他們使自己容易受到。那些「偏行己路的人忘記了耶和華他們的上帝」(耶3:21)。二、他要為耶路撒冷的這些罪行宣判。1. 讓她知道她已經罪惡滿盈,她的罪惡不容延遲,需要迅速的報應。她使「她的時候來到」(第3節),「她的日子臨近」;她「她的年歲來到」(第4節),就像一個繼承人「成年」並準備好繼承他的產業一樣。上帝本可以更長久地容忍他們,但他們在罪惡中達到了如此厚顏無恥的地步,以至於上帝無法榮耀地再給他們一天。注:被濫用的忍耐最終會厭倦忍耐。當罪人(正如所羅門所說)變得「過於邪惡」時,他們「未到期而死」(傳7:17),並縮短了他們的緩刑。2. 讓她知道她已經暴露了自己,因此上帝公正地將她暴露在所有鄰居的蔑視和嘲笑之下(第4節):「我使你受外邦人的羞辱」,包括「離你近的」,他們是耶路撒冷背道和墮落的目擊者,以及「離你遠的」,他們雖然距離遙遠,但會認為這值得注意(第5節);他們都必「嗤笑你」。當他們因堅持上帝而受到鄰居的羞辱時,那是他們的榮耀,他們可以確信上帝會除去他們的羞辱。但是,現在他們因背離上帝而受到嘲笑,他們必須躺臥在羞恥中,並且必須說:「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們嘲笑耶路撒冷,既因為她的罪惡非常「可恥」(她「名聲污穢」,名譽掃地),也因為她的懲罰非常「痛苦」——她「多受困擾」,對她的麻煩無限煩惱。注:那些對自己的麻煩最煩惱的人,通常周圍的人就越容易嘲笑他們。3. 讓她知道上帝對她的邪惡感到不悅,極度不悅,並且會見證這一切(第13節):「我因你所貪得的不義之財,就拍掌。」上帝藉著他的先知和他的護理,從天上顯明他的憤怒,反對他們的「不虔不義」,他們所犯的欺壓,儘管他們因此獲利,以及「他們所流的血」(「中間所流的血」),以及他們所有其他的罪。注:上帝已經充分表明他對他子民的邪惡行徑有多麼憤怒;為了讓他們不能說他們沒有得到公平的警告,他在「將手」放在罪人身上之前,先「拍掌」反對罪惡。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為什麼我們應該輕視不義之財,甚至是「欺壓所得的財」,並「搖手不受賄賂」,因為這些是上帝「搖手」反對的罪(賽33:15)。4. 讓她知道,儘管她驕傲自大,但她無法與上帝的審判匹敵(第14節)。(1) 她確信她所應得的毀滅將會來臨:「我耶和華說了,就必成就。」信守應許的上帝,也必信守他的威脅,因為他不是人,不會後悔。(2) 假設她認為自己能夠與上帝抗衡,並抵擋他的審判。她藐視耶和華的日子(賽5:19)。但是,(3) 她確信自己完全無法與他抗衡:「在我對付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你以為你只是與像你一樣的人打交道,但你將會知道你落入了永生上帝的手中。」這裡請注意:[1] 有一天上帝將「對付罪人」,那是審判的日子。他對付一些人是為了使他們悔改,當他施加定罪的力量時,是無法抗拒的;他對付另一些人是為了使他們毀滅。他在今生對付罪人,當他將嚴厲的審判降在他們身上時;但永恆的日子特別是上帝將對付他們的日子,那時上帝憤怒的滿杯將毫無摻雜地傾倒出來。[2] 當上帝來對付罪人時,他對罪人的憤怒將被發現是無法忍受和無法抗拒的。沒有一顆心能堅強到足以忍受它;這不是「人的靈所能承受」的軟弱。被定罪的罪人既不能忘記也不能輕視他們的痛苦,他們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支持他們承受痛苦。沒有任何手能堅強到足以抵擋上帝憤怒的打擊,或打破罪人被捆綁到憤怒之日的鎖鏈。誰知道上帝憤怒的力量呢?5. 讓她知道,既然她行了外邦人的道,學了他們的工作,她就必得著他們所行的(第15節):「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中,使你四散在各地,被外邦人虐待和侮辱。」既然她的「污穢」和「污穢的人」仍然在她裡面,儘管上帝已經採取了一切方法來「煉淨」她(她「不肯潔淨」,耶13:27),他必藉著他的審判「將她的污穢從她中間除淨」;他必毀滅那些無可救藥的惡人,並改革那些傾向於善良的人。6. 讓她知道上帝已經不認她,並拋棄了她。他曾是她的產業和份;但現在(第16節),「你必在你自身中承受你的產業」,自謀生路,盡你所能為自己謀取最好的,因為上帝不再為你承擔。注:那些將自己交給情慾支配的人,將會公正地被情慾所分配。那些決心做自己主人的人,不要期望有任何其他的安慰和幸福,除了他們自己的手所能提供的,而這將證明是一個悲慘的份。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今生已經得了你的福分。這與「你必在你自身中承受你的產業」是相同的,然後,當為時已晚時,你必「在列國眼前,知道我是耶和華」,唯有我是我子民足夠的份。注:那些失去了上帝的利益的人,將會知道如何珍惜它。耶路撒冷的罪惡(主前591年)。 17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18 人子啊,以色列家於我已成為渣滓;他們都是銅、錫、鐵、鉛,在爐中,他們是銀子的渣滓。 1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都成了渣滓,看哪,我必將你們聚集在耶路撒冷中。 20 正如人將銀子、銅、鐵、鉛、錫聚集在爐中,吹火燒煉,使它熔化;照樣,我必在我的怒氣和憤怒中聚集你們,我必將你們留在其中,熔化你們。 21 我必聚集你們,在我的烈怒之火中向你們吹氣,你們必在其中熔化。 22 正如銀子在爐中熔化,照樣你們必在其中熔化;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已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們身上。同樣憂鬱的弦音仍在彈奏,並賦予各種轉折,使其感人,以便產生影響。先知在這裡必須表明,或者至少在這裡向他表明,以色列全家都已成為渣滓,他們將像渣滓一樣被吞滅。大衛對世上惡人所說的話,在這裡也對教會中腐敗墮落的惡人說了(詩119:119):「你除掉地上一切的惡人,如同渣滓。」一、看這裡如何描述以色列家可悲的墮落。在大衛和所羅門時代,那是一個「金頭」;當王國分裂時,它就像「銀臂」。但現在,1. 它已經墮落成更卑賤的金屬,與以前相比毫無價值:「他們都是銅、錫、鐵、鉛」,有些人認為這代表他們中間各種罪人。他們是銅,表示有些人犯罪時的厚顏無恥;他們「厚顏無恥」,不能臉紅;他們的「鞋」曾是「鐵和銅」(申33:25),但現在他們的額頭也是如此(賽48:4)。他們是錫,表示許多人以虛偽的虔誠來掩蓋他們的罪孽;他們有華麗的外表,但沒有內在的價值。他們是鐵,表示有些人殘酷的性情,以及他們對戰爭的喜愛,符合「鐵器時代」的特徵。他們是鉛,表示他們的遲鈍、愚蠢和麻木:雖然對邪惡柔軟順從,但對良善卻沉重不動。金子怎麼變成渣滓了!純金怎麼變色了!耶路撒冷的墮落就是這樣被哀悼的(哀4:1)。然而這還不是最糟的;這些金屬雖然價值較低,但仍有很好的用途。但是,2. 「以色列家於我已成為渣滓。」在上帝看來,她就是如此,無論她在自己和鄰居看來是什麼。他們曾是銀子,但現在他們「是銀子的渣滓」;這個詞指的是在洗滌、熔煉和提煉銀子時,從銀子中分離出來的所有污垢、垃圾和無價值的東西。注:罪人,尤其是墮落的信徒,在上帝看來如同渣滓,卑賤、可鄙、毫無價值,如同「不能吃的惡無花果,因為太惡了」。他們毫無用處,一無是處;與自己不一致,對人毫無益處。二、預言這墮落的以色列家將遭受的可悲毀滅。他們都聚集在耶路撒冷;人們從全國各地逃到那裡,作為避難所,不僅因為它是一座堅固的城市,而且因為它是聖城。現在上帝告訴他們,他們湧入耶路撒冷,他們本意是為了安全,卻像將各種金屬聚集到爐中或坩堝中,被熔化,並將渣滓從中分離出來。他們「在耶路撒冷中」,被敵軍包圍;被這樣圍困,1. 「上帝烈怒之火」將在這爐中點燃,並將「吹氣」,使其猛烈燃燒(第20、21節)。上帝必在「他的怒氣和憤怒中聚集他們」。吹火會發出巨大的聲響,上帝對耶路撒冷的審判也將如此。當上帝激勵自己對一個惹他發怒的民族執行審判時,出於對他自己榮耀的考慮和樹立一些榜樣的必要性,那時他可以說「吹起他的烈怒之火」對付罪和罪人,使「爐子熱七倍」。2. 聚集在其中的各種金屬將被熔化;藉著一系列的審判,如同猛烈的火,他們的體質將被溶解,他們將失去所有原有的形狀和力量,並且將完全無法抵擋上帝的憤怒。各種罪人將被一同熔化,並在共同的毀滅中聯合起來,如同「銅」和「鉛」在同一個爐中,如同樹木被「捆成捆投入火中」。他們一同進入耶路撒冷作為防禦之地,但上帝將他們聚集在那裡作為處決之地。3. 上帝將把他們留在爐中(第20節):「我必將你們聚集在爐中,並將你們留在其中。」當上帝將他自己的子民帶入爐中時,他像煉金師對待他的金子一樣坐在他們旁邊,看著他們不被留在其中超過合適和必要的時限;但他將把這些人帶入爐中,就像人們將渣滓扔進去一樣,他們打算讓渣滓被吞滅,因此不關心它,而是「將它留在其中」。將此與何5:14比較:「我必撕裂而去。」4. 藉此,渣滓將完全分離,好的金屬將被淨化,不悔改的將被毀滅,悔改的將被改革並預備得救。「除掉銀子的渣滓,就必有器皿出來,供銀匠使用」(箴25:4)。這審判將在以色列家中成就,而其他方法曾徒勞無功,他們將不再被稱為「被棄的銀子」(耶6:30)。對先知和祭司的指控(主前591年)。 23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4 人子啊,你要對她說:你是不潔淨之地,在忿怒的日子沒有雨水滋潤。 25 在她中間有先知結黨,如同咆哮的獅子抓撕獵物;他們吞噬人命;他們奪取財寶和珍貴之物;他們使她中間有許多寡婦。 26 她的祭司違背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他們不分別聖俗,也不使人分辨潔淨與不潔淨,又掩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瀆。 27 她的首領在其中,如同豺狼抓撕獵物,流人血,滅絕人命,為要得不義之財。 28 她的先知用未經調和的灰泥粉飾他們,看見虛假,為他們占卜謊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並沒有說。 29 國民行欺壓,搶奪,苦待困苦窮乏的,又無理欺壓寄居的。 30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能築牆,在我面前為這地站在破口中,使我不滅絕這地;但我沒有找到。 31 所以我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用我烈怒的火滅絕他們;我必將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裡有:一、對以色列地的一般描述,說明它多麼應得即將到來的審判來毀滅它,以及它多麼需要這些審判來煉淨它。讓先知清楚地告訴她:「你是不潔淨之地,沒有像金屬一樣被煉淨,因此需要再次投入爐中。改革的方法和手段都無效;在忿怒的日子,你沒有雨水滋潤。」這是上帝在忿怒的日子降在他們身上的一個審判,他「不降雨」給他們(耶14:4)。或者,「當你在上帝不悅的標誌之下,即使在忿怒的日子,你也沒有雨水滋潤;你沒有從先知那裡得到教導,他們的教義被說成『如雨降下』。」或者,「當你受懲罰時,你沒有被潔淨;你的污穢沒有像街道上的污垢被大雨沖走一樣被清除。不,即使對你來說是『忿怒的日子』,你的污穢,本應被清除的,卻變得更加『令人厭惡』,就像城市在乾燥天氣中沒有雨水滋潤時的污穢一樣。」或者,「在忿怒的日子,你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使自己振作和安慰;你沒有得到神聖的安慰之雨。」所以,在痛苦中的財主沒有「一滴水」或雨水「來涼他的舌頭」。二、對他們中間各階層的人提出的具體指控,這表明他們都助長了國家罪惡的滿盈,但沒有人做任何事情來清空它;因此他們都一樣。1. 他們每個人都「敗壞了自己的道路」,而那些本應是美德最光輝榜樣的人,卻是罪惡的頭目和惡行的榜樣。(1) 「先知」,他們假裝向他們傳達上帝的心意,不僅是「騙子」,而且是「吞噬者」(第25節),他們藉著他們的講道,其中應許他們免受懲罰和繁榮,以及藉著他們的行為,其中他們像任何人一樣放蕩,使他們在邪惡中變得剛硬。她的先知「結黨」反對上帝和宗教,反對真先知和所有好人;他們串通一氣,像亞哈的先知一樣,都唱一首歌,向他們保證在他們的罪惡道路上會有平安。注:那些自稱無誤的人中間所發現的統一,以及他們如此誇耀的統一,只是秘密「結黨」反對真理的結果。撒旦「沒有自相分爭」。先知與殺人犯和壓迫者「結黨」,庇護和保護他們在邪惡中,並用他們的假預言為他們所做的事辯護,只要他們能分享其中的利益。他們「如同咆哮的獅子抓撕獵物」;他們對那些被鎖定毀滅的人發出雷鳴般的威脅,恐嚇他們,或使他們在人民眼中變得可憎,從而使自己成為主人,[1] 掌握他們的生命:他們「吞噬人命」,助長了許多無辜者的流血,因此使許多本來幸福的妻子成為悲傷的寡婦。他們將那些見證他們假預言並不願被他們偽造的委任所欺騙的人迫害致死。或者,他們藉著奉承罪人進入虛假的平安和虛妄的希望,並引誘他們走上罪惡的道路,這將是他們永遠的毀滅,從而吞噬人命。注:那些引誘人犯罪並鼓勵他們犯罪的人,是吞噬和謀殺他們靈魂的人。[2] 掌握他們的財產。當拿伯被殺時,他們佔有了他的葡萄園;他們「奪取財寶和珍貴之物」,視為沒收;他們以某種方式「吞噬寡婦的房屋」,就像法利賽人一樣(太23:14)。或者,他們得到這些「財寶」和所有這些「珍貴之物」,作為假預言和奉承的費用;因為「不把食物放進他們口中的,他們就預備與他爭戰」(彌3:5)。當這樣的人被視為先知時,耶路撒冷的情況是悲慘的。(2) 「祭司」,他們是按職責教導的,並保管聖物,本應追究假先知的責任,卻和他們一樣壞(第26節)。[1] 他們違背了上帝的律法,他們本應遵守並教導他人遵守。他們不顧祭司的律法,公然違背,並輕蔑地違背,就像何弗尼和非尼哈一樣。他們隨心所欲地行事,明確地「不顧」上帝的話語。那些生活與自己的職責相矛盾的人,又怎能教導人民他們的職責呢?[2] 他們「褻瀆上帝的聖物」,他們本應事奉這些聖物,並應當阻止他人褻瀆這些聖物。他們允許那些不符合律法資格的人吃聖物。耶和華的桌子在他們看來是可鄙的。他們用這樣不潔淨的手處理聖物,他們自己就褻瀆了它們。[3] 他們自己不分別,也不教導人民如何「分別聖俗,潔淨與不潔淨」,按照律法的指示和區分。他們不將那些被律法排除在上帝殿外的人排除在外,也不教導人民遵守律法在潔淨和不潔淨的食物之間,在聖潔和普通的時日和地方之間所做的區分;但他們自己生活放蕩,也鼓勵人民這樣做。

第22章_2

4. 他們「掩面不顧神的安息日」;他們對安息日毫不在意,對他們來說,神的安息日是否守為聖日都無所謂;他們既不鼓勵那些遵守安息日的人,也不制止那些褻瀆安息日的人,他們自己也對安息日毫無敬意或尊崇。他們對那些在安息日做勞碌工的人視而不見,當他們應該察看百姓在安息日的行為時,卻轉過臉去。神的安息日因著神聖的設立而具有一種美和榮耀,足以令人敬重;但他們卻「掩面不顧」安息日,不願看見其中的卓越。5. 藉著這一切,神自己「在他們中間被褻瀆」;祂的權柄被輕視,祂的良善被輕忽,祂的聖潔受到極大的侮辱和蔑視。注:褻瀆聖經、安息日和聖物的榮耀,就是褻瀆神自己的榮耀,因為神與這些事物息息相關。

三、那些本應以權柄介入以糾正這些弊端的君王,卻像其他人一樣大膽地違犯律法(v. 27):他們「像狼撕裂掠物」;因為沒有公義和良善引導的權力就是如此。他們所有的事工都是為了滿足:1. 他們自己的驕傲和野心,使自己專橫而令人畏懼。2. 他們自己的惡意和報復,藉著「流人血」和「滅絕人命」,將所有阻礙他們或在任何事上得罪他們的人,都獻祭給他們的殘酷。3. 他們自己的貪婪;他們所追求的只是「不義之財」,藉著壓迫和欺凌他們的臣民。Lucri bonus est odor ex re qualibet. Rem, rem, quocunque modo rem—無論從何而來,財富的氣味總是甜美的。錢,錢,無論如何都要錢。然而,儘管他們有足夠的權力來推行他們的壓迫行徑,但他們如何能向他們的聲譽和良心交代呢?我們被告知如何(v. 28):先知們「用未經調和的灰泥塗抹他們」,奉神的名(何等可憎的邪惡!)告訴他們,他們所做的沒有任何害處,他們可以隨意處置臣民的生命和財產,而且不會做錯任何事,甚至在追捕他們所標記的某些人時,他們是在事奉神;因此他們堵住了自己良心的口。他們也向百姓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甚至「誇大」其詞,彷彿這一切都是為了公共利益,從而保住了自己的聲譽,並阻止了受壓迫的臣民抱怨。注:塗抹的先知是貪婪君王的大力支持者,但最終會證明他們是極大的欺騙者,因為他們用未經調和的灰泥塗抹,這灰泥不會牢固,用它建造的牆也撐不了多久。他們假裝是先見,但他們「看見虛假」;他們假裝是占卜者,但他們「占卜謊言」;他們假裝他們所說的一切都有來自天堂的授權,而且都像福音一樣真實;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但這一切都是騙局,因為「耶和華並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四、凡有權力在手的人,都學會了他們的君王濫用權力(v. 29)。那些本應抱怨臣民受壓迫,並為受害者「主張權利」,本應為自由和財產挺身而出的人,卻自己侵犯了這些權利:「這地的百姓行欺壓,搶奪人的物。」富人壓迫窮人,主人壓迫僕人,地主壓迫佃戶,甚至父母壓迫自己的孩子;甚至買賣雙方也會找到某種方式互相壓迫。這種罪惡,當它成為全國性的時候,確實是一種全國性的審判,並被如此威脅。以賽亞書三章5節:「百姓必彼此欺壓,各人受鄰舍的欺壓。」更嚴重的是,他們「欺壓困苦窮乏的」,本應幫助他們,卻「欺壓寄居的」,剝奪他的「權利」,本應對他公正,甚至仁慈。因此,背道是普遍的,疾病是流行性的。

2. 沒有人為他們代求(v. 30):「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能堵住破口,在我面前為這地站立,使我不滅絕這地,卻沒有找到一個。」注:1. 罪惡在圍繞百姓的保護籬笆上造成一個破口,美好的事物從中流失,邪惡的事物從中湧入,這是一個神進入毀滅他們的破口。2. 有一種方法可以堵住破口,藉著悔改、禱告和改革來彌補對抗神審判的破口。摩西堵住了破口,當他為以色列代求,以「轉離神的烈怒」時(詩篇一〇六篇23節)。3. 當神出來要毀滅一個有罪的百姓時,祂期望有人為他們代求,並詢問是否只有一個人這樣做;這表明祂多麼渴望和喜悅施憐憫。如果只有一個人堵住破口,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一樣,祂就會發現他並喜悅他。4. 當審判臨到百姓,禱告的靈被抑制,以至於「沒有找到一個」人會為他們說一句好話或為他們說一句公道話時,這對百姓來說是個不祥之兆。5. 當情況如此時,除了徹底毀滅,還能期待什麼呢?因此我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v. 31),讓它完全發揮,以至於它以洪流般的力量臨到他們;然而,無論神的憤怒對一個百姓施加什麼,都是「他們自己的行為」在其中「報應在他們頭上」,神對待他們並沒有更糟,甚至比他們的罪孽所應得的還要好得多。

第23章_1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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