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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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出埃及記 第十二章

本章記載了舊約中最值得紀念的條例之一,以及最值得紀念的護理之一。

一、在所有猶太教會的條例中,逾越節是最顯著的,在新約中也最常被提及;我們在此讀到其設立的記載。此條例包含三個部分: 1. 宰殺並吃逾越節的羊羔(第1-6、8-11節)。 2. 將血灑在門框上,這被視為一件獨立的事(希伯來書11:28),且是首次逾越節特有的(第7節),並說明其原因(第13節)。 3. 隨後七天的無酵餅節;這更指向日後遵守此條例時應做的事(第14-20節)。 此條例傳達給百姓,他們受教導如何遵守: (1) 首次逾越節(第21-23節)。 (2) 日後的逾越節(第24-27節)。 以及以色列人對這些命令的順服(第28節)。

二、在上帝關於猶太教會的所有護理中,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拯救是最輝煌的,也最常被提及。 1. 埃及人的長子被擊殺(第29、30節)。 2. 他們立即被命令離開(第31-33節)。 3. 他們開始行軍: (1) 帶著自己的財物(第34節)。 (2) 帶著埃及人的掠物而富足(第35、36節)。 (3) 有一群閒雜人隨行(第37、38節)。 (4) 為應急供應而費盡心思(第39節)。 此事件的日期被記錄下來(第40-42節)。 最後,結尾處重述: [1] 此值得紀念的條例,並補充一些細節(第43-49節)。 [2] 此值得紀念的護理(第50、51節)。

逾越節的設立;無酵餅節。(主前1491年)

1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2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3 你們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 4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鄰舍按著人數共取一隻。你們計算人數,要按各人所能吃的計算。 5 要用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無論是綿羊是山羊,你們都可以取。 6 要把羊羔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要把羊羔宰了。 7 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8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9 不可吃生的,也不可用水煮的,要用火烤;頭、腿、五臟都要吃。 10 不可把一點留到早晨;若有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燒了。 11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2 因為我今夜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13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14 「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15 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到第七日,凡吃有酵之物的,那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16 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各人所要吃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17 你們要守無酵餅節,因為我正是在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所以,你們要世世代代守這日,作為永遠的定例。 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19 在你們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那人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20 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的住處都要吃無酵餅。」

摩西和亞倫在此從耶和華領受了他們日後要傳達給百姓關於逾越節條例的指示,其中首先是關於月份的新曆法(第1、2節):「這月要作你們的歲首,為一年之首。」他們此前一直以九月中旬為歲首,但從此以後,他們要以三月中旬為歲首,至少在所有教會的計算上是如此。注:在上帝面前開始一天、開始一年,尤其是開始我們的人生,都是好的。這個新的計算方式以春天為歲首,春天「更新了地的面貌」,並被用作基督降臨的預表(雅歌2:11, 12)。我們可以想見,當摩西將十災降在埃及人身上時,他也在指示以色列人準備隨時離開。他可能已逐漸將他們從分散之地聚集起來,因為他們在此被稱為「以色列全會眾」(第3節),命令就是傳給他們這會眾的。他們的驚訝和倉促可想而知是巨大的;然而,他們現在必須專心遵守一個神聖的禮儀,以尊榮上帝。注:即使我們思慮最重、事務最繁,我們也不可忘記我們的信仰,也不可讓自己不適合進行敬拜的行為。

一、上帝吩咐他們在出埃及的那一夜,每家都要「宰一隻羊羔」,如果家庭人數少,兩三家可以合用一隻羊羔。羊羔必須提前四天準備好,並在當天下午「宰殺」(第6節),作為獻祭;這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祭物,因為它沒有獻在祭壇上,而是一種宗教儀式,承認上帝對他們的恩惠,不僅保守他們免受埃及人所受的災殃,更藉著這些災殃拯救了他們。由此可見家庭信仰的古老性;也可見小家庭聯合進行宗教敬拜的便利性,使之更為莊嚴。

二、他們要吃這隻被宰殺的羊羔,用火烤(我們可以想見,分成幾塊),配以無酵餅和苦菜,因為他們要「趕緊地吃」(第11節),並且不可留下一點到早晨;因為上帝要他們倚靠祂供應每日的飲食,不要為明天憂慮。那引導他們的,也必餵養他們。

三、在吃羊羔肉之前,他們要將血灑在門框上(第7節)。藉此,他們的房屋得以與埃及人的房屋區分開來,他們的長子也因此免受滅命天使的刀劍(第12、13節)。那一夜在埃及將有可怕的工作;所有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將被擊殺,並要對埃及的諸神施行審判。摩西在本章中沒有提及這事的應驗,但他卻在民數記33:4中提及。很可能埃及人所敬拜的偶像都被毀壞了,金屬的被熔化,木頭的被焚燒,石頭的被打碎,因此葉忒羅推論說(出埃及記18:11),「耶和華比萬神都大。」那擊殺他們長子的天使也拆毀了他們同樣珍愛的偶像。為了保護以色列人免受這災,他們被吩咐將羊羔的血灑在門框上,他們的這項行動將被視為他們對神聖警告的信心和對神聖誡命的順服的例證。注: 1. 在普遍災難的時期,上帝會保守祂自己的百姓,並在他們身上作記號;他們將被隱藏在天上或天下,免受審判的打擊,或至少免受其毒刺。 2. 灑血是聖徒在普遍災難時期的保障;這血標誌他們屬於上帝,平息良心,使他們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寶座前,因此成為他們周圍的保護牆,以及他們與世俗之子之間的分隔牆。

四、這要作為耶和華的節期,世世代代每年遵守,並附帶「無酵餅節」,在此節期中,他們七天之內只吃無酵餅,以記念他們出埃及後許多天因需要而被迫吃無酵餅(第14-20節)。這條例被反覆強調,以便他們更好地遵行,免得誤解,並喚醒那些可能在埃及對宗教事務普遍變得麻木和粗心的人,使他們認真遵守這條例。

現在,毫無疑問,這條例中蘊含著許多福音的真理;新約中經常提及它,並且,藉著它,「福音也傳給了我們」,「不單是傳給他們」,他們「不能定睛看那事的結局」(希伯來書4:2;哥林多後書3:13)。

1. 逾越節的羊羔是預表。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羊羔」(哥林多前書5:7)。 (1) 牠必須是「羊羔」;基督是「上帝的羔羊」(約翰福音1:29),在啟示錄中常被稱為「羔羊」,溫順無辜如羊羔,在剪毛的人面前、在屠夫面前無聲。 (2) 牠必須是「一歲的公羊羔」(第5節),正值壯年;基督在壯年時獻上自己,而非像伯利恆的嬰孩那樣在嬰兒時期。這表示主耶穌的力量和充足,我們的幫助都放在祂身上。 (3) 牠必須「無殘疾」(第5節),表示主耶穌的純潔,是「無瑕疵的羔羊」(彼得前書1:19)。那定祂罪的審判官(彷彿祂的審判只是像對祭物進行檢查,看牠們是否有殘疾一樣)宣判祂無罪。 (4) 牠必須提前四天分別出來(第3、6節),表示主耶穌被預定為救主,無論是在預旨中還是在應許中。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逾越節被釘十字架,而祂在逾越節羊羔被分別出來的那一天,也就是四天前,莊嚴地進入耶路撒冷。 (5) 牠必須被「宰殺」,並「用火烤」(第6-9節),表示主耶穌所受的極其痛苦,甚至至於死,就是十字架的死。上帝的忿怒如火,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 (6) 牠必須由全會眾在兩個黃昏之間,即下午三點到六點之間宰殺。基督在「世界的末了」(希伯來書9:26)受苦,藉著猶太人的手,就是他們全體(路加福音23:18),並為祂所有屬靈的以色列人的益處。 (7) 牠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第46節),這在基督身上明確應驗(約翰福音19:33, 36),表示主耶穌不朽壞的力量。

2. 灑血是預表。 (1) 僅僅羊羔的血被流出是不夠的,還必須灑血,表示將基督之死的功勞應用到我們的靈魂上;我們必須「領受這和好」(羅馬書5:11)。 (2) 必須用「一束牛膝草」(第22節)蘸在盆裡的血中灑。永約,如同盆子,是這血的保存器,藉此血所買贖的益處和特權都儲存在其中;信心就是那束牛膝草,藉此我們將應許應用到自己身上,並將基督之血的益處儲存在其中。 (3) 必須灑在「門框上」,表示我們必須公開承認對基督的信心和順服,如同那些不以承認倚靠祂為恥的人。獸的印記可以印在額頭上或右手上,但「羔羊」的印記總是「在額頭上」(啟示錄7:3)。有一條通往地獄的後門,但沒有通往天堂的後門;不,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是一條大道(以賽亞書35:8)。 (4) 必須灑在「門楣」和「左右門框」上,但不可灑在「門檻」上(第7節),這提醒我們要小心,不可踐踏立約的血(希伯來書10:29)。這是寶貴的血,對我們來說也必須是寶貴的。 (5) 這樣灑的血是以色列人免受滅命天使的手段,滅命天使在有血的地方無權干涉。如果基督的血灑在我們的良心上,它將保護我們免受上帝的忿怒、律法的咒詛和地獄的定罪(羅馬書8:1)。

3. 莊嚴地吃羊羔是預表我們對基督的福音責任。 (1) 逾越節的羊羔被宰殺,不僅僅是為了觀看,更是為了食用;因此,我們必須藉著信心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就像我們吃食物一樣,我們必須從祂那裡領受屬靈的力量和滋養,如同從食物那裡一樣,並在祂裡面得到喜樂和滿足,如同我們飢渴時飲食一樣:參約翰福音6:53-55。 (2) 必須全部吃完;那些藉著信心以基督為食的人,必須以完整的基督為食;他們必須接受基督和祂的軛,基督和祂的十字架,以及基督和祂的冠冕。基督是分開的嗎?那些從基督那裡領受許多的人,將不會有剩餘。 (3) 必須立即吃,不可留到早晨(第10節)。今天基督被獻上,必須在「今天」被接受,在我們睡死亡之覺之前。 (4) 必須「與苦菜同吃」(第8節),以記念他們在埃及為奴的苦楚。我們必須帶著憂傷和破碎的心以基督為食,以記念罪;這將給逾越節的羊羔帶來絕妙的滋味。如果罪是苦的,基督對我們來說就會是甜的。 (5) 必須以離開的姿態吃(第11節);當我們藉著信心以基督為食時,我們必須徹底放棄罪的統治和權勢,擺脫法老的軛;我們必須對世界和其中一切事物不執著,為基督捨棄一切,並認為這不是一筆糟糕的交易(希伯來書13:13, 14)。

4. 無酵餅節是預表基督徒的生活(哥林多前書5:7, 8)。既然我們已經接受了主耶穌基督: (1) 我們必須在聖潔的喜樂中守節,不斷地在基督耶穌裡喜樂;「無論何工都不可做」(第16節),不可容許或沉溺於任何與這聖潔喜樂不符或有害的憂慮:如果真信徒沒有持續的筵席,那是他們自己的過錯。 (2) 必須是無酵餅的筵席,在愛中守節,沒有惡毒和不誠實的酵,沒有虛偽的酵。律法對逾越節非常嚴格,猶太人在他們的習俗中也是如此,家中不可「有酵」(第19節)。所有舊的罪酵都必須以最大的謹慎和厭惡從我們身上除去,如果我們想為尊榮基督而守聖潔生活的筵席。 (3) 這是「永遠的定例」(第17節);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必須繼續以基督為食,並在祂裡面喜樂,永遠感恩地提及祂為我們所做的大事。

逾越節。(主前1491年)

21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按著家口取出羊羔,宰逾越節的羊羔。 22 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23 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祂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 24 這例你們要守著,作為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的定例。 25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按著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 26 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你們行這禮是什麼意思?』 27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耶和華擊殺埃及人的時候,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 28 以色列人就去行了。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他們就怎樣行了。

一、摩西在此,作為上帝家中的忠心管家,教導以色列人「遵守上帝所吩咐他的一切事」;毫無疑問,他傳達的指示與他所領受的一樣詳盡,儘管沒有如此詳盡地記錄下來。這裡補充說: 1. 在長子被擊殺的那一夜,沒有一個以色列人可以「出門,直到早晨」,也就是說,直到天快亮的時候,他們將被召喚出埃及(第22節)。這並非說滅命天使無法在街上分辨以色列人與埃及人;而是上帝要暗示他們,他們的平安是因著「灑血」而來;如果他們脫離了灑血的保護,那將是他們自己的危險。那些上帝為自己所標記的人,不可與作惡的人混雜:參以賽亞書26:20, 21。他們不可出門,免得他們遊蕩,當他們被召喚離開時卻不在場:他們必須待在屋內,「等候耶和華的拯救」,這樣做是好的。 2. 日後他們應當仔細教導他們的兒女這禮儀的意義(第26、27節)。請注意: (1) 兒女們會問關於這莊嚴禮儀的問題(他們很快就會在家中注意到): 「你們行這禮是什麼意思?」這吃羊羔和無酵餅的一切謹慎和精確,比吃普通食物有什麼意義?這頓飯與其他飯菜有何不同?注: [1] 看到孩子們對上帝的事物充滿好奇是好事;那些仔細詢問道路的人,有望找到它。基督自己小時候也「聽道和問問題」(路加福音2:46)。 [2] 我們所有人都應當正確理解我們敬拜上帝的聖潔條例的意義,它們的性質和目的為何,所象徵和意圖為何,我們在其中應盡的責任為何,以及我們應當期待的益處為何。每個條例都有其意義;有些條例,如聖禮,其意義不像其他條例那樣明顯和清楚;因此,我們應當探究,以免我們「獻上瞎眼的為祭」,而是獻上合理的敬拜。如果我們對聖潔條例的意義無知或誤解,我們就無法取悅上帝,也無法使自己受益。 (2) 父母應當回答這個問題(第27節):「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也就是說,「藉著宰殺和獻祭這隻羊羔,我們記念上帝為我們的祖先所行的奇妙恩典之工,當時,」 [1] 「為了為我們脫離奴役鋪路,祂擊殺了埃及人的長子,從而迫使他們簽署我們的釋放令;」 [2] 「儘管我們『與我們自己,甚至與我們自己,對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犯了罪』,滅命天使在執行任務時本可以公正地擊殺我們的長子,但上帝卻恩慈地設立並接受了以羊羔代替長子的家庭獻祭,如同古時以公羊代替以撒一樣,在每個宰殺羊羔的家庭中,長子都得蒙拯救。」 每年重複這莊嚴的禮儀,旨在: 首先,回顧過去作為記念,使他們在其中記念上帝為他們和他們的祖先所行的大事。「逾越節」(pesach)這個詞的意思是「跳過」或「過渡」;它是一個越過;因為滅命天使越過了以色列人的房屋,沒有擊殺他們的長子。當上帝將徹底毀滅降在祂的百姓身上時,祂說:「我必不再越過他們」(阿摩司書7:8;8:2),暗示祂曾多次越過他們,就像現在滅命天使越過他們的房屋一樣。注: 1. 特殊的恩典帶來特殊的義務。當「千人仆倒在我們旁邊,萬人仆倒在我們右邊」,而我們卻得蒙保守,生命得蒙保全,這應當極大地感動我們(詩篇91:7)。在戰爭或瘟疫中,如果死亡之箭越過我們,擊中我們旁邊的人,卻恰好錯過我們,我們不可說我們得蒙保守是偶然的,而是出於我們上帝的特殊護理。 2. 我們自己或我們祖先所領受的舊恩典不可忘記,而應當永遠記念,以便讚美上帝,鼓勵我們對祂的信心,並擴大我們在祂事奉中的心。 其次,它旨在展望未來,作為在時機成熟時獻上上帝羔羊的偉大犧牲的預表,代替我們和我們的長子。我們本應遭受滅命天使的刀劍,但「基督我們的逾越節羔羊已經被殺獻祭了」,祂的死是我們的生命,因此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從猶太教會建立以來:摩西藉著對基督的信心守逾越節,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總結,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

二、百姓以敬畏和樂意順服的心領受了這些指示。 1. 他們「低頭下拜」(第27節):他們藉此表示順服這條例作為律法,並感恩它作為恩惠和特權。注:當上帝賜下律法給我們時,我們必須尊榮祂;當祂說話時,我們必須「低頭下拜」。 2. 他們「就去行了」,照著所吩咐的去行(第23節)。這裡沒有我們在出埃及記5:20, 21中讀到的那種不滿和抱怨。埃及的災殃對他們有益,提高了他們對光榮拯救的期望,而在此之前他們曾絕望;現在他們按照所定的方式去迎接它。注:上帝對我們的恩典的成全,必須在謙卑遵守祂的條例中等候。

長子之死。(主前1491年)

29 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擊殺。 30 法老和一切臣僕,以及所有的埃及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因為沒有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32 也把你們的羊群牛群,照你們所說的,帶去吧!也為我祝福。」 33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他們說:「我們都要死了!」 34 百姓就拿著沒有發的麵,把他們的揉麵盆用衣服包起來,扛在肩上。 35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36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樂意借給他們。這樣,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我們在此看到:

一、埃及人的兒子,甚至他們的長子,被擊殺(第29、30節)。如果法老聽從了關於這災的警告,並因此釋放了以色列人,那麼多少寶貴的生命就可以保全!但請看頑固的不信給人帶來了什麼。請注意: 1. 這次打擊發生的時間:是在「半夜」,這增加了它的恐怖。前三個夜晚因黑暗之災而變得可怕,那黑暗是可以觸摸的,無疑擾亂了他們的安寧;現在,當他們希望得到一個安靜的夜晚休息時,半夜卻發出了警報。當滅命天使向耶路撒冷拔刀時,是在白天(撒母耳記下24:15),這使得它不那麼可怕;但埃及的毀滅是藉著「在黑暗中行走的瘟疫」(詩篇91:6)。不久將在半夜發出警報:「看哪,新郎來了。」 2. 災殃降臨在誰身上——降在「他們的長子」身上,他們各自家庭的喜樂和希望。他們曾殺害希伯來人的孩子,現在上帝殺害了他們的。祂如此將父親的罪孽歸到兒女身上;祂「施行報應,並非不義」。 3. 災殃波及的範圍——從寶座到監牢。王子和農民在上帝的審判面前處於同一水平,因為祂不偏待人;參約伯記34:19, 20。現在「耶和華所殺的人甚多」;當上帝與法老之間的爭論要解決時,在「這決定之谷」中,有無數的人倒下。 4. 因此發出了多大的哀號:「在埃及有大哀號」,普遍為他們的「獨生子」(許多人如此)哀哭,所有人都為他們的「長子」哀哭。如果有人在夜間突然生病,我們通常會叫鄰居;但埃及人無法從鄰居那裡得到幫助或安慰,因為所有人都陷入了同樣的災難。我們從中學習: (1) 在上帝面前戰兢,並「懼怕祂的審判」(詩篇119:120)。誰能站在祂面前,或敢抵擋祂? (2) 為上帝每日保守我們自己和我們的家庭而感恩:我們如此暴露,有理由說:「我們不致滅絕,是出於耶和華的慈悲。」

二、上帝的兒子,甚至祂的長子,得蒙釋放;這審判征服了法老,迫使他「無條件投降」,沒有任何談判。人最好一開始就接受上帝的條件,因為祂絕不會降低祂的條件,無論他們反對多久。現在法老的驕傲被降卑了,他屈服於摩西所堅持的一切:「照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第31節),以及「照你們所說的,帶你們的羊群牛群去吧」(第32節)。注:上帝的話語必站立得住,我們爭辯或延遲順服它,將一無所獲。此前以色列人一直不被允許離開,但現在事情已到了最後的關頭,因此: 1. 他們被命令離開:「起來!你們和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第31節)。法老曾告訴摩西他將「不再見他的面」;但現在他卻派人召他。那些先前藐視上帝的人,在困境中會早早尋求祂。他現在如此驚恐,以至於夜間下令釋放他們,擔心如果再拖延,他自己將是下一個倒下的人;他打發他們出去,並非因為憎恨他們(如異教歷史學家所描述的),而是因為懼怕他們,這從他謙卑地請求他們(第32節)清楚可見:「也為我祝福;當你們離開後,願我不會因過去的事受災。」注:那些與上帝教會為敵的人,就是與自己為敵,遲早他們會明白這一點。 2. 他們被埃及人僱用離開;他們喊著說(第33節):「我們都要死了!」注:當死亡進入我們的家時,我們應當適時思考自己的必死性。我們的親人死了嗎?由此很容易推斷我們正在死去,實際上已經是死人了。基於這個考慮,他們催促以色列人趕快離開,這給了以色列人很大的便利,可以向他們借取財物(第35、36節)。當埃及人催促他們離開時,他們很容易說埃及人讓他們貧窮,他們無法帶著空錢包進行這樣的旅程,但如果他們給他們足夠的費用,他們就會離開。而這正是神聖護理的旨意,讓事情發展到如此極端,使他們對埃及人變得可怕,他們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耶和華也藉著祂對人心的影響,使埃及人樂意提供他們所要求的,他們可能因此打算「贖罪」,使災殃停止,就像非利士人歸還約櫃時,也送上禮物作為贖罪祭,正是借鑒了這個先例(撒母耳記上6:3, 6)。以色列人可以接受並保留他們向埃及人借來或更確切地說要求的東西: (1) 正如僕人從主人那裡領取勞動報酬,如果被扣留,可以起訴一樣公正。 (2) 正如征服者從他們所征服的敵人那裡奪取戰利品一樣公正;法老反叛「希伯來人的上帝」,因此他所有的一切都被沒收了。 (3) 正如臣民從他們的君主那裡領受所賜的產業一樣公正。上帝是地球及其豐盛的主權擁有者;如果祂從一人手中奪取並賜給另一人,誰能對祂說:「你做什麼呢?」

第12章_2

以色列人所行的,是出於上帝特別的命令與預旨,這足以證明他們的行為是正當的,並支持他們;但他們所行的,絕不能授權其他(那些無法聲稱擁有此類憑據的)人做同樣的事。我們必須記住:

1. 萬王之王絕不會做錯事。 2. 他必為那些受人傷害的人伸張正義(詩篇 146:7)。因此,罪人的財富常常為義人積存(箴言 13:22;約伯記 27:16-17)。

以色列人出埃及(主前 1491 年)

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孩童,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38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群牛群,和極多的牲畜,與他們一同上去。 39 他們用從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因為這麵沒有發酵;他們是被催出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食物。 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 41 恰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42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埃及地,所以當為耶和華守這夜;這夜是耶和華的夜,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都當遵守。

這裡記載了以色列人出埃及。他們獲得了准許,便毫不遲延地啟程,沒有推遲到更方便的時候。法老當時心意已定;但他們有理由相信他不會長久如此,因此沒有時間耽擱。我們在此看到:

1. 他們的人數:約有六十萬男人(v. 37),此外還有婦女和孩童,我認為這至少會增加一百二十萬人。在短短兩百多年內,從七十個靈魂增長到如此龐大的人數,這是何等巨大的增長!請看上帝命令「生養眾多」時,那祝福的能力與功效。這預表了福音教會初創時所帶入的眾多信徒;「上帝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

2. 他們的隨從(v. 38):「有許多閒雜人與他們一同上去」。這些人是依附於這個大家庭的,有些人或許願意離開他們的國家,因為那裡被災禍摧毀,並像我們所說的,與以色列人一同尋求他們的命運;另一些人則是出於好奇,想看看以色列人向他們的上帝獻祭的莊嚴儀式,這事曾被廣泛談論,並期望在曠野中看到他們的上帝向他們顯現榮耀,因為他們曾在瑣安的田野中看到他們的上帝為他們顯現榮耀(詩篇 78:12)。很可能這群閒雜人中的大部分只是一群粗魯、不經思考的烏合之眾,他們盲目地跟隨人群。我們後來發現他們成了以色列人的網羅(民數記 11:4),而且很可能當他們不久之後得知以色列人要在曠野中停留四十年時,他們就離開了他們,返回埃及。

:以色列人中總是有不是以色列人的人,教會中也仍然有假冒為善者,他們製造許多禍患,但最終會被篩除。

3. 他們的財產:他們帶著「羊群牛群,和極多的牲畜」。這之所以被提及,是因為法老很久以前才允許他們帶走他們的財產,這些財產主要是牲畜(創世記 46:32)。

4. 營地的食物準備:非常貧乏。他們從埃及帶了一些生麵在他們的行囊中(v. 34)。他們原已準備好第二天烤餅,以便啟程,因為他們知道時間很近;但由於比他們預想的提早了幾個小時被催促離開,他們就帶著生麵,沒有發酵;當他們到達疏割,他們的第一站時,他們烤了無酵餅,雖然這些餅自然是淡而無味的,但他們所獲得的自由使這頓飯成為他們一生中吃過最快樂的一餐。

:上帝的僕人不可成為食慾的奴隸,也不可急於將感官的一切享受推向最高峰。我們應當樂意吃乾糧,甚至無酵餅,而不是忽略或延遲我們為上帝所做的任何事奉,如同那些以遵行上帝旨意為飲食的人。

5. 這件大事的日期:恰好是亞伯拉罕初次進入迦南時,上帝向他應許(正如使徒所解釋的,加拉太書 3:17)之後的四百三十年。在這段時間裡,「以色列人」,即希伯來人,那被揀選的特選後裔,都是寄居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無論是迦南還是埃及。上帝對亞伯拉罕關於定居的應許沉睡未實現了這麼久,但現在,它終於復甦了,事情開始朝著實現的方向發展。亞伯拉罕後裔向迦南進發的第一天,恰好是上帝對亞伯拉罕應許(創世記 12:2,「我必使你成為大國」)之後的四百三十年(似乎是精確到一天)。請看上帝對他的時間是何等準確;雖然他的應許不會很快實現,但它們必在適當的時候成就。

6. 這件事的紀念性「這夜是耶和華的夜,當為耶和華守這夜」(v. 42)。 (1) 那一夜的護理非常值得注意;埃及人的毀滅和以色列人的得救是值得紀念的;上帝在此使自己被世人所認識。 (2) 那一夜的預旨,在每年重現時,都應當仔細遵守:「這夜是耶和華的夜」,那值得紀念的夜,要世世代代慶祝。

:上帝為他子民所做的大事,不應像我們所說的,只是曇花一現的奇蹟,而應當世世代代永誌不忘,特別是藉著基督完成的救贖工作。這第一個逾越節之夜是「耶和華的夜,當為耶和華守這夜」;但最後一個逾越節之夜,基督被出賣(逾越節和其餘的禮儀制度也在那夜被取代和廢除),更是「耶和華的夜,當為耶和華守這夜」,因為比埃及的軛更重的軛從我們頸項上被打破,比迦南地更好的土地擺在我們面前。那是一個暫時的拯救,要在「他們的世代」中慶祝;這是一個永遠的救贖,要在榮耀聖徒的讚美中,「永永遠遠」地慶祝。

關於逾越節的指示(主前 1491 年)

43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條例是這樣:外邦人不可吃這羊羔。 44 但各人用銀子買來的奴僕,你既給他行了割禮,他就可以吃。 45 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吃。 46 羊羔要在一個房子裡吃;一點肉也不可從房子裡帶到外面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逾越節。 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那裡,願意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然後他才可以近前來守,他要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 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50 以色列眾人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他們就怎樣行了。 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這裡給出了關於逾越節在未來應如何遵守的一些進一步的誡命。

一、 以色列全會眾都必須遵守(v. 47)。所有分享上帝恩惠的人都應當一同獻上感恩的讚美。雖然逾越節是在各個家庭中分別遵守的,但它被視為整個會眾的行動;因為較小的群體構成了較大的群體。新約的逾越節,即主餐,不應被任何有能力慶祝它的人所忽略。凡能心安理得地忽略紀念如此偉大拯救的人,不配稱為以色列人。

1. 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得吃逾越節的羊羔(v. 43, 45, 48)。沒有人可以坐在餐桌旁,除非是從門進來的;同樣,現在也沒有人可以接近主餐這有益的聖禮,除非他們首先順服了洗禮這入門的聖禮。我們必須藉著道重生,才能藉著道得餵養。也沒有人可以分享基督犧牲的益處,或以之為筵席,除非他們首先心裡受了割禮(歌羅西書 2:11)。

2. 任何受過割禮的外邦人都可以吃逾越節的羊羔,甚至「奴僕」(v. 44)。如果他們藉著割禮使自己成為律法重擔的債務人,他們就可以分享律法莊嚴節期的喜樂,否則不行。只是(v. 48)暗示,那些作一家之主的,不僅自己要受割禮,也要使他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如果我們真誠地,並以這事所要求和應得的熱心,將自己獻給上帝,我們就會連同自己,將我們所有的一切都獻給他,並盡力使我們所有的一切也歸於他。這裡早期就預示了對外邦人的恩惠,即受過割禮的外邦人與本地出生的以色列人享有同等地位。「同歸一例」(v. 49)。這對猶太人是一種羞辱,教導他們,是他們對上帝的奉獻,而不是他們亞伯拉罕的後裔身份,使他們有資格享有特權。一個真誠的歸信者,與本地的以色列人一樣,受歡迎地吃逾越節的羊羔(以賽亞書 56:6-7)。

二、 「羊羔要在一個房子裡吃」(v. 46),是為了團契的緣故,使他們可以一同歡樂,並在吃的時候彼此造就。一點肉也不可帶到別處,也不可留到別的時候;因為上帝不希望他們過於專注於離開的憂慮,以致無法享受其中的安慰,而是要他們帶著歡樂離開埃及,進入曠野,並以此為記號,吃一頓豐盛的飯。天主教徒將他們祝聖的聖體從一家帶到另一家,這本身不僅是迷信,而且違反了逾越節的這條預表性律法,該律法指示羊羔的任何部分都不可帶到外面。

本章以重複整件事作結,即以色列人照著吩咐行了,上帝也照著應許為他們行了(v. 50, 51);因為他必成為那些順服他之人的救恩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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