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第十章
本章記載了埃及的第八和第九災,即蝗蟲之災和黑暗之災。 一、關於蝗蟲之災: 1. 神指示摩西這些奇妙的護理作為的意義(第1-2節)。 2. 他威脅要降下蝗蟲之災(第3-6節)。 3. 法老在臣僕的勸說下,願意再次與摩西談判(第7-9節),但他們無法達成協議(第10-11節)。 4. 蝗蟲降臨(第12-15節)。 5. 法老呼喊「我犯了罪」(第16-17節),於是摩西為解除災禍禱告,災禍便止息了;但法老的心依然剛硬(第18-20節)。 二、關於黑暗之災: 1. 災禍降下(第21-23節)。 2. 法老再次與摩西談判關於投降的事,但談判在激烈的爭執中破裂(第26節及以下)。
埃及的災禍(主前1491年)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因為我使他和他臣僕的心剛硬,為要在他們中間顯我的神蹟, 2並要你將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和在他們中間所顯的神蹟,傳於你兒子和孫子的耳中,好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3摩西、亞倫就進去見法老,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這樣說:『你不肯在我面前謙卑要到幾時呢?容我的百姓去,他們好服事我。 4你若不肯容我的百姓去,明天我要使蝗蟲進入你的境內, 5遮滿地面,甚至人不能見地;又吃那冰雹所剩的,和田間一切所長的樹木。 6你的房屋,和你眾臣僕的房屋,並所有埃及人的房屋,都要被蝗蟲佔滿,是你列祖和你列祖的列祖,自從他們在世以來,未曾見過的。』」摩西就轉身離開法老出去了。 7法老的臣僕對法老說:「這人作我們的網羅要到幾時呢?容這些人去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吧!埃及已經敗壞了,你還不知道嗎?」 8於是摩西、亞倫被召回來見法老;法老對他們說:「你們去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但要去的是誰呢?」 9摩西說:「我們要和我們老的少的、兒子女兒、羊群牛群一同去;因為我們務要向耶和華守節。」 10法老對他們說:「我容你們和你們的小孩子去,耶和華與你們同在吧!你們要小心,因為有禍在你們面前。 11不可這樣!你們這些壯年人去事奉耶和華吧,因為這是你們所求的。」於是把他們從法老面前趕出去。
在此, 一、摩西受教導。我們大可設想,他本人對法老的頑固和神的嚴厲都感到非常驚訝,並且對埃及的荒涼深感憐憫,不知這場爭鬥最終會如何收場。現在,神在此告訴他祂的旨意,不僅是要釋放以色列,更是要彰顯祂自己的名:「你要將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傳於你兒子和孫子的耳中」(第1-2節)。埃及的十災必須降下,以便被記錄下來,傳給後代,作為無可辯駁的證據: 1. 神在自然界中掌管一切的權能,祂對所有受造物的主權,以及祂有權柄按照祂預旨的旨意,將它們用作祂公義的僕役,或使其受苦。 2. 神戰勝撒但國度的權能,以抑制撒但及其教會敵人的惡意,並懲罰他們的傲慢。這些災禍是神偉大、教會蒙福、罪惡可憎的永恆紀念碑,也是對歷代世人的永恆警示,不可「惹耶和華發怒」,也不可「與造他的主爭辯」。這些教導對世人的益處,足以抵消其所付出的代價。
二、法老受責備(第3節):「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這樣說:『你不肯在我面前謙卑要到幾時呢?』」 注:世上最偉大的人,理當在偉大的神面前謙卑,若拒絕如此行,必自招危險。這已不止一次是神與君王爭執的原因。伯沙撒沒有謙卑己心(但5:22)。西底家沒有在耶利米面前謙卑(代下36:12)。那些不肯謙卑自己的人,神必使他們謙卑。法老曾數次假裝謙卑,但因其不真誠也不持守,故不蒙悅納。
三、蝗蟲之災受威脅(第4-6節)。冰雹已摧毀了地上的出產,但這些蝗蟲將來吞噬它們;不僅如此,它們還將充滿他們的房屋,而以前這些昆蟲的入侵僅限於他們的田地。這將比該王國所知的一切災難都更為嚴重。摩西傳達完信息後,預料不會得到比以前更好的答覆,便「轉身離開法老出去了」(第6節)。基督也曾吩咐祂的門徒離開那些不接待他們的人,並「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對他們作見證」;那些被主的使者如此公正地離棄的人,毀滅已不遠了(撒上15:27等)。
四、法老的隨從,即他的國務大臣或樞密顧問,介入勸說他與摩西達成協議(第7節)。他們盡職地向他陳述王國的悲慘狀況(「埃及已經敗壞了」),並勸他務必釋放他的囚犯(「容這些人去」);因為他們發現,除非這樣做,摩西將成為他們的網羅,而且最好是起初就同意,而不是最終被迫。以色列人已成為埃及人的重擔,現在,埃及的王子們終於願意擺脫他們了(亞12:3)。 注:一個國家因其君主的驕傲和頑固而毀滅,這是一件令人遺憾(若可能,應加以阻止)的事。「人民的福祉是最高法律。」
五、於是,法老與摩西之間展開了一場新的談判,法老同意以色列人進入曠野獻祭;但爭論的焦點是誰該去(第8節)。 1. 摩西堅持他們應當帶著全家和所有財物一同前往(第9節)。 注:事奉神的人必須用他們所有的一切來事奉祂。摩西辯稱:「我們務要守節,因此我們必須有家人一同守節,並有羊群牛群作為獻祭之物,以榮耀神。」 2. 法老絕不允許這樣:他只允許壯年男子去,聲稱這就是他們所要求的,儘管這件事在以前的任何談判中都未曾提及;但對於「小孩子」,他決意將他們扣作人質,以迫使他們返回(第10-11節)。他盛怒之下咒罵他們,並威脅說,如果他們膽敢帶走小孩子,他們將自擔風險。 注:撒但竭盡所能阻撓那些事奉神的人帶領他們的兒女來事奉祂。牠是早期敬虔的死敵,深知這對牠國度的利益是何等具有破壞性;任何阻礙我們盡力讓兒女事奉神的事,我們都有理由懷疑其中有撒但的作為。 3. 於是,談判突然破裂;那些先前離開法老面前的人(第6節),現在被趕了出去。那些不能忍受聽從職責的人,很快就會聽到他們的判決。參看代下25:16。 「神要毀滅誰,就先使誰瘋狂。」從未有人像法老那樣,因自己的毀滅而如此瘋狂。
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埃及地伸杖,使蝗蟲到埃及地上來,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就是冰雹所剩的。」 13摩西就向埃及地伸杖,耶和華便使東風刮在埃及地上,刮了一晝一夜;到早晨,東風把蝗蟲刮了來。 14蝗蟲上來,落在埃及的四境,甚是厲害;以前沒有這樣的,以後也沒有。 15因為這蝗蟲遮滿地面,甚至地都變黑了,又吃地上一切的菜蔬和冰雹所剩樹上的果子。埃及遍地,無論是樹木,是田間的菜蔬,連一點青的也沒有留下。 16於是法老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說:「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又得罪了你們。 17現在求你只這一次饒恕我的罪,為我祈求耶和華你們的神,使我脫離這一次的死亡。」 18摩西就離開法老去祈求耶和華。 19耶和華轉了極大的西風,把蝗蟲颳起,吹入紅海;在埃及的四境連一個也沒有留下。 20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
在此, 一、蝗蟲入侵埃及地——「神的軍隊」(珥2:11)。神吩咐摩西「伸杖」(第12節),彷彿是向它們招手(因為它們隨召而來),他就「向埃及地伸杖」(第13節)。比較出9:22-23。摩西將此歸因於伸出「神的杖」,而非他自己的手,這是神與他同在的既定標誌。蝗蟲聽從召喚,乘著東風而來,是「無數的蝗蟲」(詩105:34-35)。一支強大的騎兵和步兵,比這群昆蟲大軍更容易抵擋。那麼,誰能站在偉大的神面前呢?
二、蝗蟲在埃及地造成的荒涼(第15節):它們「遮滿地面」,「吃地上一切的果子」。地是神「賜給世人」的;然而,當神喜悅時,祂可以擾亂他們的佔有,差遣蝗蟲和毛蟲將他們趕出去。菜蔬「為人效力」而生長;然而,當神喜悅時,這些微不足道的昆蟲不僅會與人共享,還會掠奪人,從人嘴裡奪食。願我們的勞力,不是為了那暴露在外、易受侵犯的居所和食物,而是為了那「存到永生」的,那不能被如此侵犯,也不能被如此敗壞的。
三、法老因此承認錯誤(第16-17節)。他曾將摩西和亞倫趕走(第11節),很可能告訴他們他不想再與他們有任何瓜葛。但現在他急忙再次召喚他們,並以他先前輕蔑地打發他們離開時同樣的尊重來討好他們。 注:總有一天,那些輕視顧問、藐視一切責備的人,會樂意與他們建立關係,並請他們代為求情。愚拙的童女懇求聰明的童女「分點油給我們」;參看詩141:6。 1. 法老承認自己的過犯:「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又得罪了你們。」他現在看清了自己輕慢和侮辱神及其使者的愚昧,至少「似乎」為此悔改。當神使人知罪並為罪謙卑時,他們對神僕人以及他們口中神話語的輕蔑,必會被算在帳上,並沉重地壓在他們的良心上。有些人認為,當法老說「耶和華你們的神」時,他實際上是在說「耶和華不是我的神」。許多人與神打交道,是將祂視為一個強大的敵人,他們不願與之為敵,卻不願將祂視為他們合法的君王,以忠誠的愛順服祂。真正的悔改者為所犯的罪哀慟,因為這是得罪了神,甚至是他們自己的神,他們對祂負有義務。 2. 他求饒恕,不是向神求,像悔改者應當做的那樣,而是向摩西求,這對他來說更可原諒,因為摩西藉著特別的委任,被立為「法老的神」,「凡他所赦免的罪」都蒙赦免;當他祈求「只這一次饒恕」時,他實際上是承諾不再以同樣的方式犯罪,但他似乎不願明確表達這個承諾,也沒有特別提到讓百姓離開。 注:虛假的悔改通常以籠統的承諾欺騙人,不願立約對付特定的罪。 3. 他懇求摩西和亞倫為他禱告。有些人身處困境時,懇求他人代禱,卻不願為自己禱告,這表明他們對神沒有真愛,也不喜悅與神相交。法老只求「這一次的死亡」被挪去,而不是「這一次的罪」;他只求蝗蟲之災被免除,而不是硬心的災禍,儘管後者危險得多。
四、災禍的解除,因摩西的禱告(第18-19節)。這: 1. 像災禍本身一樣,是神權能的偉大例證。東風帶來蝗蟲,現在西風將它們帶走。 注:無論風向如何,它都在成就神的話語,並按祂的旨意轉動。風「隨意而吹」,就我們對它的控制而言;但就神對它的控制而言,卻非如此:祂「在普天下指引它」。 2. 這是摩西權柄的偉大證明,也是他蒙神委任和他在那「造平安,又造災禍」的神(賽45:7)面前的影響力,堅實的印證。不,藉此他不僅贏得了埃及人的尊敬,也贏得了他們的好感,因為災禍是應他的召喚而來,而災禍的解除則是應他的禱告。他從未渴望那悲慘的日子,儘管他曾威脅過。他的使命確實是針對埃及的,但他的代求卻是為了埃及,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讓他們愛他,儘管他們懼怕他。 3. 這也是他們悔改的強有力論據,就像災禍本身一樣;因為由此可見,神樂意饒恕,並迅速施憐憫。如果祂像對法老那樣,多次轉離特定的審判,或像亞哈那樣,因悔改的表白和外在的謙卑跡象而延遲審判,那麼如果我們真誠,祂會怎麼做呢?真正的悔改者將會多麼受祂歡迎!願神的良善引導我們悔改!
五、法老再次回到他那不敬虔的決心,不讓百姓離開(第20節),這是神公義的手加在他身上,使他的心剛硬,堅定他的頑固。 注:那些屢次挫敗自己的信念,並與之抗衡的人,就喪失了信念的益處,並被公正地交給他們自己心中的私慾,這些私慾(無論他們的信念多麼強烈)都證明對他們來說太強大了。
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向天伸杖,使埃及地黑暗,這黑暗是摸得著的。」 22摩西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 23三天之久,人不能看見彼此,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地;惟有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 24法老召了摩西來,說:「你們去事奉耶和華;只是你們的羊群牛群可以留下,你們的小孩子可以和你們同去。」 25摩西說:「你總要把祭物和燔祭牲交給我們,使我們可以獻給耶和華我們的神。 26我們的牲畜也要和我們同去,連一蹄也不留下;因為我們要從其中取出來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未到那裡,還不知道用什麼事奉耶和華。」 27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他們去。 28法老對摩西說:「你離開我去吧!你要小心,不要再見我的面!因為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 29摩西說:「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
在此, 一、黑暗之災降臨埃及,這是一個極其可怕的災禍,因此在詩篇105:28中被列為十災之首,儘管它是最後的災禍之一;在屬靈埃及的毀滅中,它是由第五碗傾倒在「獸的座位上」而產生的(啟16:10)。「他的國度充滿了黑暗。」 關於這災禍,特別注意: 1. 這是一片全然的黑暗。我們有理由相信,不僅天上的光被遮蔽,而且他們所有的火和蠟燭都被造成這黑暗的潮濕或黏稠的霧氣熄滅了;因為經上說(第23節),「人不能看見彼此」。惡人受威脅(伯18:5-6),「他的火花必不發光」(甚至「他們自己點的火花」,如賽50:11所稱),而且「他的帳棚裡的光必變為黑暗」。地獄是「極深的黑暗」。啟示錄18:23說:「燈光的亮光在你中間絕不能再照耀。」 2. 這黑暗是「摸得著的」(第21節),因其「原因」而能用指尖觸摸(霧氣如此濃密),也因其「影響」而能被眼睛感覺到,有些人認為,他們的眼睛因疼痛而刺痛,因揉搓而更加疼痛。啟示錄16:10將巨大的痛苦描述為那黑暗的影響,這與此處相呼應。 3. 毫無疑問,這使他們驚恐萬分。蝗蟲雲曾「使地變黑」(第15節),與此相比簡直微不足道。猶太人的傳統是,在這黑暗中,他們被邪靈的顯現所驚嚇,或者被它們發出的可怕聲音和低語所驚嚇,或者(同樣令人恐懼的是)被他們自己良心的恐懼所驚嚇;有些人認為詩篇78:49所指的災禍就是這個(否則那裡根本沒有提及),「他使猛烈的怒氣臨到他們,藉著差遣惡使者到他們中間」;因為對那些曾被魔鬼欺騙的人,牠最終會成為他們的恐懼。 4. 這黑暗持續了三天,主教霍爾說:「六個夜晚合為一體」;他們被這些黑暗的鎖鏈囚禁了這麼久,最明亮的宮殿也成了完美的牢房。「三天之久,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地」(第23節)。他們都被限制在家中;一種恐懼籠罩著他們,以至於很少有人敢從椅子走到床,或從床走到椅子。他們就這樣「在黑暗中靜默」(撒上2:9)。現在法老有時間思考,如果他願意利用的話。屬靈的黑暗就是屬靈的捆綁;當撒但蒙蔽人的眼睛使他們看不見時,牠也捆綁他們的手腳,使他們不能為神工作,也不能向天堂移動。他們「坐在黑暗中」。 5. 神如此懲罰他們是公義的。法老和他的百姓反抗摩西向他們所說的神話語的光;因此,他們理所當然地受到黑暗的懲罰,因為他們愛黑暗並選擇黑暗。他們心靈的盲目給他們帶來了空氣的黑暗。從未有人的心靈像法老那樣盲目,從未有埃及的空氣像這樣黑暗。埃及人以他們的殘酷想要熄滅以色列的燈,撲滅他們的炭火;因此,神理所當然地熄滅了他們的光。將此與所多瑪人的懲罰比較(創19:11)。讓我們懼怕罪的後果;如果三天的黑暗如此可怕,那麼永恆的黑暗將會如何呢? 6. 同時,以色列人「家中都有亮光」(第23節),不僅在歌珊地,他們大多數人居住的地方,而且在那些分散在埃及人中間的以色列人的住處:因為他們中有些人是這樣分散的,這從後來規定在他們門框上作記號的區別中可以看出(出12:7)。這是一個例證: (1) 神的權能超越自然界的普通權能。我們不可認為我們分享共同的恩典是理所當然的,因此我們不必為此感謝神;祂可以區分,並將祂賜給別人的東西不賜給我們。祂確實通常使祂的太陽照義人也照惡人;但祂可以有所區別,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欠祂的憐憫,因為祂沒有這樣做。 (2) 祂對祂百姓的特別恩惠:當別人「在濃密的黑暗中」無休止地「遊蕩」時,他們「行在光明中」;無論哪裡有真正的以色列人,即使在這個黑暗的世界裡,也有光,那裡有「光明之子」,一個「為之撒下光」的人,一個被「高天臨到」的人。當神在以色列人和埃及人之間作出這種區別時,誰不願選擇以色列人最貧窮的小屋,而不願選擇埃及人最豪華的宮殿呢?惡人的家受咒詛,義人的居所蒙福(箴3:33),兩者之間仍然存在真實的區別,儘管不那麼明顯。我們應該相信這種區別,並據此行事。關於詩篇105:28,「他使黑暗,使地變黑,他們沒有違背他的話」,有些人據此推測,在這三天的黑暗期間,以色列人受了割禮,以便慶祝即將到來的逾越節,而授權這樣做的命令就是他們沒有違背的話;因為他們進入迦南時的割禮被稱為第二次普遍的割禮(書5:2)。在這三天埃及人處於黑暗中時,如果神願意,以色列人藉著他們所擁有的光,本可以逃脫,而無需徵得法老的同意;但神要「用大能的手」將他們領出來,而不是偷偷摸摸,也不是匆忙(賽52:12)。
二、法老受這災禍的影響,與先前災禍的影響非常相似。 1. 這使他清醒過來,以至於他與摩西和亞倫重新談判,現在終於同意他們可以帶小孩子一同去,只是他要扣留他們的牲畜作為抵押(第24節)。罪人常常這樣與全能的神討價還價。有些罪他們會放棄,但不是全部;他們會暫時放棄他們的罪,但他們不會與它們永別;他們會讓神在他們心中佔據一部分,但世界和肉體也必須與祂分享:他們這樣嘲弄神,卻欺騙了自己。摩西決心不降低他的條件:「我們的牲畜也要和我們同去」(第26節)。 注:和解的條件是如此固定,以至於儘管人們爭論再久,也無法改變或降低它們。我們必須達到神旨意的要求,因為我們不能指望祂會屈就我們私慾的條件。神的使者必須始終受那條規則的約束(耶15:19),「讓他們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摩西給出了一個很好的理由,說明他們必須帶牲畜一同去;他們必須去獻祭,因此他們必須帶上祭物。他們還不知道需要多少種類的祭物,因此他們必須帶上所有的一切。 注:我們必須將自己、我們的兒女以及我們所有的世俗財產都奉獻給神的事奉,因為我們不知道神會如何使用我們所擁有的,也不知道我們可能以何種方式被呼召用它來榮耀神。 2. 然而,這也激怒了他,以至於當他不能按照自己的條件行事時,他突然中斷了談判,並決定不再談判。現在,極度的憤怒臨到他,他變得狂暴無度(第28節)。摩西被憤怒地打發走,被禁止進入宮廷,否則將處以死刑,甚至被禁止像以前那樣在河邊與法老見面:「你見我面的那日,你就必死!」這是何等驚人的瘋狂!難道他沒有發現摩西即使不見他的面也能降災於他嗎?或者他忘記了自己曾多少次派人去請摩西作他的醫生,醫治他,減輕他的災禍嗎?現在卻要他永遠不要再靠近他嗎?這是何等無力的惡意!竟然威脅一個擁有如此大能,而且他曾多次將自己置於其憐憫之下的人的性命。硬心和輕蔑神的話語和誡命,會使人做出什麼樣的事呢?摩西接受了他的話(第29節):「你說得好!我必不再見你的面了」,也就是說,「在此之後」;因為這次談判直到出埃及記11:8才結束,當時摩西「大發烈怒」地離開,並告訴法老他很快就會改變主意,他驕傲的心靈將會降服,這在出埃及記12:31中得到了應驗,當時法老謙卑地懇求摩西離開。所以,這次會面之後,摩西直到被召喚才再次出現。 注:當人將神的話語從他們身邊趕走時,神就公正地允許他們的迷惑,並按照他們偶像的眾多來回應他們。當迦大拉人要求基督離開時,祂立刻離開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