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第二十三章
本章記載:一、約西亞王統治期間的善政得以延續,他所發起的改革進程:宣讀律法(第1-2節),重立聖約(第3節),潔淨聖殿(第4節),並在他權力所及之處,徹底清除偶像和偶像崇拜及其一切殘餘(第5-20節),舉行莊嚴的逾越節(第21-23節),以及清除國內的巫師(第24節);在所有這些事上,他都表現出非凡的魄力(第25節)。二、他不幸的早逝,作為上帝對耶路撒冷持續忿怒的徵兆(第26-30節)。三、他死後更不幸的後果,即他的兩個兒子約哈斯和約雅敬的惡劣統治(第31-37節)。
約西亞毀滅偶像崇拜 (主前623年)
1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所有的長老到他那裡。2王上耶和華的殿,所有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及祭司、先知,無論大小,都與他同去。王就將在耶和華殿中尋得的約書上的一切話,念給他們聽。3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跟隨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遵行這書上所寫的約言。眾民都贊同這約。
約西亞從上帝那裡得到信息,耶路撒冷的毀滅已無法避免,他只能保全自己的性命;然而,他並沒有因此而絕望,也沒有因為無法盡其所能為國家做一切事,就決定什麼都不做。不,他要盡自己的本分,然後將結果交託給上帝。一場全國性的改革是既定的目標;如果說有什麼能阻止所預言的毀滅,那必定是這場改革;這裡我們看到為這場改革所做的準備。
一、他召集了全國的代表大會,即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長老、官員或代表,在耶和華的殿中與他會面,還有祭司和先知,即常規和非常規的聖職人員。這樣,所有人都參與其中,這就成為一項全國性的行動,因此更有可能阻止全國性的審判;他們都被召集來參加(第1、2節),以便這件事能以更莊嚴的方式進行,他們都能為此提供建議和協助,而那些反對者也會因此而氣餒,不敢提出任何異議。議會對賢明的君王而言,絕非榮譽和權力的減損,反而是極大的支持。
二、他沒有向這次大會發表演說,而是吩咐人向他們宣讀律法書;不,看來他甚至親自宣讀(第2節),因為他深受感動,也希望他們同樣受感動。約西亞認為自己做一個讀經者並不失身份,就像所羅門不認為自己做一個傳道者失身份,甚至大衛自己也不認為做上帝殿中的守門人失身份一樣。除了召集顯要人物的大會,他還召集了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的會眾來聽律法書的宣讀。促進聖經知識在其國土上的傳播,確實是君王的利益所在。如果人民能像君王決心依法治理一樣,堅定地決心依法順服,那麼這個國家就會幸福。所有人都應當認識聖經,所有掌權者都應當傳播聖經知識。
三、他沒有提出法律來堅固他們的職責,而是提出了一項盟約,藉此他們應當共同向上帝立約(第3節)。律法書是聖約之書,如果他們願意作上帝的子民,上帝就願意作他們的上帝;他們在此承諾履行自己的本分,毫不懷疑上帝也會履行他的本分。 1. 這聖約是他們要跟隨耶和華,順從他的旨意,遵行他的典章和他的護理,回應他所有的呼召,並留意他所有的行動——他們要謹守他所有的誡命,包括道德的、禮儀的和司法的,並且要盡心盡性地謹慎遵守,以一切可能的謹慎、小心、真誠、魄力、勇氣和決心,如此履行這聖約的條件,並信靠其應許。 2. 立約者首先是國王本人,他站在柱旁(列王紀下11:14),公開聲明他同意這聖約,為他們樹立榜樣,並向他們保證,不僅會保護他們,還會引導他們,並盡其權力為他們的順服提供一切幫助。即使是君王,受上帝的約束也絕非自由的縮減。所有百姓也贊同這約,即他們表示同意並承諾遵守。以一切可能的莊嚴方式約束自己履行職責,是很有益處的,尤其是在明顯背離罪惡和善行衰退之後,更是合時宜。心懷誠實的人,不會迴避明確的承諾:綁得緊,找得著。
約西亞改革猶大 (主前623年)
4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以及守門的,將為巴力、亞舍拉和天上萬象所造的一切器皿,都從耶和華的殿中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城外汲淪谷的田野燒掉,將灰運到伯特利。5他又廢除猶大列王所立,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周圍高處燒香的偶像祭司;以及那些向巴力、太陽、月亮、行星和天上萬象燒香的人。6他又將亞舍拉從耶和華的殿中搬出來,運到耶路撒冷城外汲淪谷,在汲淪谷燒掉,搗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墓上。7他又拆毀耶和華殿旁男廟的房屋,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幔的地方。8他又將猶大各城的祭司都帶出來,污穢了從迦巴到別是巴,祭司燒香的高處,又拆毀了城門口約書亞城長之門旁,在城門口左邊的高處。9然而,那些高處的祭司不得上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卻在他們弟兄中吃無酵餅。10他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使無人再使自己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1他又將猶大列王獻給太陽的馬匹,從耶和華殿的入口,在太監拿單米勒的房間旁,就是郊區的房間那裡,都除掉,並用火燒了太陽車。12亞哈斯樓頂上的祭壇,就是猶大列王所造的,以及瑪拿西在耶和華殿的兩個院子裡所造的祭壇,王都拆毀了,從那裡打碎,將灰塵倒在汲淪谷。13在耶路撒冷前面,在敗壞山右邊的高處,就是以色列王所羅門為西頓人可憎的亞斯他錄,為摩押人可憎的基抹,為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所建造的,王都污穢了。14他又打碎了柱像,砍下了亞舍拉,用人的骨頭填滿了它們的地方。15此外,在伯特利的祭壇,就是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於罪中的高處,那祭壇和高處,他都拆毀了,燒了高處,搗成灰,又燒了亞舍拉。16約西亞轉身,看見那山上的墳墓,就差人將墳墓裡的骨頭取出來,燒在祭壇上,污穢了祭壇,正如神人奉耶和華的話所宣告的。17王問:「我所看見的是什麼碑?」城裡的人告訴他:「這是那從猶大來的神人的墳墓,他曾宣告你向伯特利祭壇所行的這些事。」18王說:「由他去吧,不要動他的骨頭。」於是他們就讓他的骨頭與那從撒馬利亞來的先知的骨頭一同存留。19約西亞又將撒馬利亞各城中所有高處的殿宇,就是以色列列王所造惹耶和華發怒的,都除掉,照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切事,向它們行了。20他又將那裡高處所有的祭司,都殺在祭壇上,又將人的骨頭燒在祭壇上,然後回到耶路撒冷。21王吩咐眾民說:「你們要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守逾越節。」22從士師治理以色列的日子以來,直到以色列列王和猶大列王的日子,從未守過這樣的逾越節。23但在約西亞王十八年,這逾越節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了。24此外,約西亞將交鬼的、行巫術的、家神、偶像,以及在猶大地和耶路撒冷所見的一切可憎之物,都除掉了,為要遵行祭司希勒家在耶和華殿中尋得的書上所寫的律法之言。
我們在此讀到一場在猶大列王歷史中前所未見的改革,如此徹底地清除了所有可憎之物,並為一項榮耀的善工奠定了基礎;在此,我不得不對兩件事感到驚訝: 1. 竟然有如此多的邪惡之事得以存在並持續如此之久,正如我們在此所見被清除的。 2. 儘管這些邪惡之事已被清除,並且在此給予了幸福安定的美好前景,然而在短短幾年內,耶路撒冷卻被徹底毀滅,甚至這一切也未能拯救它;因為大多數百姓,畢竟還是厭惡被改革。「匠人徒然熬煉,因為惡人沒有除掉,所以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耶利米書6:29-30)。
在此,讓我們觀察:
一、猶大和耶路撒冷曾經存在著何等多的邪惡。人們可能難以相信,在上帝被認識的猶大——在上帝之名為大的以色列——在上帝居所所在的撒冷、錫安,竟然會發現如此多的可憎之物,正如我們在此所記載的。約西亞已經統治了十八年,他自己也為百姓樹立了良好的榜樣,並依法維持了宗教;然而,當他開始調查偶像崇拜時,他所要清除的糞堆之深廣,幾乎令人難以置信。 1. 即使在耶和華的殿中,那所羅門為尊榮和敬拜以色列上帝而建造並奉獻的神聖聖殿中,也發現了為巴力、亞舍拉(或亞斯他錄)和天上萬象所造的一切器皿,各種器具(第4節)。儘管約西亞已經壓制了偶像崇拜,但為那種崇拜所造的器具卻都被小心翼翼地保存著,甚至在聖殿本身,以便一旦目前的限制解除,就可以再次使用;不,甚至亞舍拉本身,它的偶像,仍然立在聖殿中(第6節);有些人認為它是維納斯的偶像,與亞斯他錄相同。 2. 就在耶和華殿的入口處,有一個馬廄,裡面養著馬(你相信嗎?),是為了宗教用途;它們是聖馬,獻給太陽(第11節),彷彿太陽需要它們,而太陽卻「如勇士歡然奔路」(詩篇19:5),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們想藉此來表現太陽運動的迅速,他們對此非常欽佩,使他們的宗教符合太陽戰車的詩意虛構,這些愚蠢之處,即使是少許哲學,無需任何神學,也能揭露並使他們感到羞恥。有人說,這些馬每天早上都會被隆重地牽出來迎接日出,另一些人說,太陽的崇拜者騎著它們出去崇拜日出;看來它們是拉著太陽戰車的,而人們崇拜這些戰車。奇怪的是,那些擁有上帝書面話語的人,竟然會如此「思想虛妄」! 3. 就在耶和華殿旁,有男廟的房屋,在那裡,各種淫亂和污穢,甚至最不自然的行為,都被實行,而且還是以宗教為藉口,為了尊榮他們不潔的偶像。肉體的淫亂和屬靈的淫亂並行,而百姓所沉溺的卑劣情慾,正是他們虛妄思想的懲罰。那些羞辱上帝的人,理所當然地被如此棄置,以致羞辱自己(羅馬書1:24等)。有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幔(第7節),這些帳幔圍繞著維納斯的偶像,崇拜者在那裡行各種淫亂,而且這是在耶和華的殿中。那些將我們父的家變成買賣之所的人,做得不好;那些將它變成賊窩的人,做得更糟;但那些將它變成(Horrendum dictu!——說來可怕!)妓院的人,做得最糟,公然藐視上帝及其聖殿的聖潔。難怪使徒稱它們為「可憎的偶像崇拜」。 4. 發現了許多偶像祭壇(第12節),有些在王宮裡,在亞哈斯樓頂上。他們的房屋屋頂是平的,他們就把它們當作高處,並在上面設立祭壇(耶利米書19:13;西番雅書1:5),這是家庭祭壇。猶大列王就是這樣做的:儘管約西亞從未使用過它們,但直到此時它們仍然存在。瑪拿西曾在耶和華殿中為他的偶像建造祭壇。當他悔改時,他將它們移走,並「丟在城外」(歷代志下33:15),但沒有毀壞它們,他的兒子亞們似乎又將它們帶回聖殿的院子裡;約西亞在那裡發現了它們,並從那裡「拆毀了它們」(第12節)。 5. 在耶路撒冷附近的欣嫩子谷有陀斐特,那裡存放著摩洛的偶像(這個神是反常殘酷的,就像其他神是反常不潔的),有些人將自己的孩子獻給它,用火焚燒他們,另一些人則將他們獻給它,使他們經火(第10節),「在火中勞碌」(哈巴谷書2:13)。據說它之所以被稱為陀斐特,是因為他們在焚燒孩子時擊鼓,以免聽到他們的尖叫聲。 6. 在耶路撒冷前面有高處,是所羅門所建造的(第13節)。這些高處上的祭壇和偶像,我們可以推測,可能已被先前的一些敬虔君王拆除,或者所羅門本人在悔改時也已將它們移走;但建築物或其部分,以及其他高處,一直存留到約西亞時代。那些將腐敗引入宗教的人,不知道它們會蔓延多遠,會持續多久。古老性並非真理的確鑿證據。全國各地也有高處,從迦巴到別是巴(第8節),以及城門口,在城長之門的入口處有高處。在這些高處(主教帕特里克認為),他們向那些偶像崇拜的君王所委託保護城市的守護神燒香;城長可能也有一個私人祭壇,供奉他的家神。 7. 有偶像祭司在所有這些偶像祭壇上供職(第5節),他們是chemarim,黑衣人,或穿黑衣的人。參見西番雅書1:4。那些獻祭給俄西里斯,或為塔慕斯哀哭(以西結書8:14),或崇拜冥界神祇的人,都穿上黑衣,如同哀悼者。這些偶像祭司是猶大列王所立,在高處燒香的;看來他們是亞倫家的祭司,他們如此褻瀆了自己的尊嚴,還有一些人根本沒有祭司的權利,卻向巴力燒香。 8. 有交鬼的、行巫術的,以及與邪靈打交道的人(第24節)。當他們將魔鬼當作神來崇拜時,他們將魔鬼當作神諭來諮詢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約西亞徹底毀滅了所有這些偶像崇拜的殘餘。他對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以及對一切令他不悅之事的神聖憤怒,使他所到之處,無物能立。律法規定,迦南人偶像崇拜的紀念物必須全部毀滅(申命記7:5),更何況是以色列人的偶像崇拜,在他們身上,這更是褻瀆、不敬和背信。 1. 他吩咐希勒家和其他祭司潔淨聖殿。這是他們的職責(第4節)。所有為巴力所造的器皿都必須清除。它們絕不能用於事奉上帝,也不能保留作任何普通用途;它們必須全部燒掉,灰燼運到伯特利。那個地方一直是偶像崇拜的共同源頭,因為那裡設立了金牛犢之一,而且它靠近猶大,感染從那裡蔓延到那個王國,因此約西亞將它變成了偶像崇拜的垃圾場,他將一切污穢和渣滓都運到那裡,如果可能的話,使那些曾經喜歡它的人對它感到厭惡。 2. 偶像祭司都被廢除。那些不屬於亞倫家,或曾向巴力或其他假神獻祭的,他都依法處死(第20節)。他「將他們殺在他們自己的祭壇上」,這是獻給上帝公義的最可接受的祭物。那些亞倫的後裔,卻在高處燒香,但只獻給真神的,他禁止他們再接近耶和華的祭壇;他們已經喪失了那份榮譽(第9節):他「將他們從猶大各城帶出來」(第8節),以免他們在鄉間秘密維持舊有的偶像崇拜習俗而作惡;但他允許他們「在他們弟兄中吃無酵餅」(素祭的餅,利未記2:4-5),他們要與弟兄同住,這樣在他們的監督下,他們可以被阻止作惡,並被教導行善;那餅,那無酵餅(雖然沉重而不悅),比他們應得的要好,足以維持他們的生命。但他們是否被允許吃所有的祭物,就像有瑕疵的祭司一樣(利未記21:22),這在一般情況下被稱為「他們上帝的食物」,這點值得商榷。 3. 所有偶像都被打碎焚燒。亞舍拉的偶像(第6節),某個女神的偶像,被燒成灰燼,灰燼「撒在平民的墳墓上」(第6節),即城市的公共墓地。根據律法,接觸墳墓會導致禮儀上的不潔,因此將灰燼撒在這裡,他宣告它們是最不潔的,沒有人可以接觸它們而不使自己不潔。他將它撒在墳墓裡(迦勒底譯本如此),暗示他希望所有偶像崇拜都從他眼前埋葬,如同可憎之物,並被遺忘,如同死人被遺忘一樣(第14節)。他「用人的骨頭填滿了亞舍拉的地方」;他將偶像的灰燼運到墳墓,與死人的骨頭混合,同樣地,他將死人的骨頭運到偶像曾經存在的地方,並將它們放在那裡,這樣,偶像崇拜就可以兩種方式變得可憎,百姓也可以避免偶像的灰塵和偶像曾經被崇拜的地方的廢墟。死人和死神非常相似,最適合放在一起。 4. 所有邪惡的房屋都被取締,那些窩藏偶像崇拜者的不敬虔巢穴,即男廟的房屋(第7節)。「拆毀它們,拆毀它們,將它們夷為平地。」高處也同樣被拆毀,夷為平地(第8節),甚至包括屬於城長的高處;因為任何人的偉大或權力都不能保護他在偶像崇拜或褻瀆中。讓官員首先有義務改革,然後被治理者將更容易受到影響。他污穢了高處(第8節,又見第13節),盡其所能使它們變得可憎,使百姓對它們失去興趣,就像耶戶將巴力廟變成廁所一樣(列王紀下10:27)。陀斐特,與其他偶像崇拜場所相反,它位於山谷中,而其他場所則在山上或高處,也同樣被污穢(第10節),成為城市的墓地。關於這點,我們有一整篇講道(耶利米書19:1-2等),其中說:「他們要在陀斐特埋葬」,並且整個城市都將被威脅變成陀斐特。 5. 獻給太陽的馬匹被帶走,用於普通用途,因此它們從被其所受的虛妄中解脫出來;太陽車(這些馬匹和戰車被保留下來,作為以色列的戰車和騎兵,多麼可惜啊!)他用火焚燒;如果太陽是火焰,那麼它們從未像作為火車時那樣像太陽。 6. 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都被除掉(第24節)。那些被判有巫術罪的,他很可能處死了,從而阻止其他人從事這些邪惡的行為。在所有這些事上,他都真誠地遵從了最近發現的書中「律法之言」(第24節)。他將那律法作為他的準則,並在整個改革過程中始終牢記在心。
三、他的熱心延伸到他所能及的以色列各城。十個支派被擄,亞述殖民者並未完全佔領該地,因此,很可能許多城市都已歸附猶大列王的保護之下(歷代志下30:1;34:6)。他在此巡視這些城市,以推動他的改革。我們的影響力所及之處,我們的努力也應當及於那裡,以行善並終止惡人的邪惡。 1. 他污穢並拆毀了耶羅波安在伯特利的祭壇,以及屬於它的高處和亞舍拉(第15、16節)。金牛犢看來已經消失了(「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將你拋棄」),但祭壇仍在,那些執著於舊偶像崇拜的人仍然使用它。這祭壇, (1) 被污穢了(第16節)。約西亞以其虔誠的熱心,正在搜查偶像崇拜的舊址,他看見山上的墳墓,其中可能埋葬著偶像祭司,離他們曾供職的祭壇不遠,他們對祭壇如此熱愛,以至於渴望將自己的骨頭安放在它旁邊;他打開這些墳墓,取出骨頭,將它們「燒在祭壇上」,以表明如果這些祭司還活著,他也會這樣對待他們,就像他對待那些活著的祭司一樣(第20節)。他如此污穢了祭壇,使其褻瀆,並使人厭惡。偶像崇拜者受到威脅(耶利米書8:1-2),他們的骨頭將「鋪散在太陽之下」;那裡所威脅的,以及這裡所執行的(暗示他們的「罪孽在他們的骨頭上」以西結書32:27),都暗示著死後對那些在偶像崇拜或任何其他罪中生活和死而不知悔改的人,保留著更嚴厲的懲罰;焚燒骨頭,如果僅此而已,是小事,但如果它意味著靈魂在更糟糕的火焰中受苦(路加福音16:24),那就非常可怕了。這件事,作為約西亞的行動,似乎是突然決定的結果;如果他沒有轉身,看見那些墳墓,他就不會這樣做;然而,這件事在350多年前,當耶羅波安首次建造這個祭壇時,就已經預言了(列王紀上13:2)。上帝總是預見,有時也預言那些對我們來說似乎最偶然的事情是確定的。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約西亞王的心就是如此,他轉變了它(在他自己意識到之前,雅歌6:12)來做這件事。上帝的任何工作都不會落空。 (2) 它被拆毀了。他拆毀了祭壇及其所有附屬物(第15節),燒毀了可燃物,既然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他便盡其所能地將其徹底毀滅;因為他「搗成灰」,使它「如風前的塵土」。 2. 他毀壞了撒馬利亞各城中所有高處的殿宇,所有那些撒旦的會堂(第19節)。這些是以色列列王所建造的,上帝興起這位猶大王來拆毀它們,以尊榮大衛古老的家室,十個支派曾背叛大衛家;他將祭司們公正地「殺在他們自己的祭壇上」(第20節)。 3. 他小心翼翼地保存了那位從猶大來預言這事的「神人」的墳墓,現在一位從猶大來的君王執行了這預言。這位就是那位好先知,他「宣告這些事攻擊伯特利的祭壇」,然而他自己卻因不順從耶和華的話而被獅子殺死;但為了表明上帝對他的不悅僅止於他的死亡,並在那裡結束,上帝如此安排,當他周圍所有的墳墓都被擾動時,他的墳墓卻安然無恙(第17、18節),沒有人動他的骨頭。他已進入平安,因此應當安息在他的床上(以賽亞書57:2)。那位老說謊的先知,他希望盡可能地埋葬在他旁邊,看來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因為他的骨灰也與那位好先知的骨灰混合在一起,因他的緣故得以保存;參見民數記23:10。
四、我們在此被告知,約西亞和他的百姓在所有這些事之後,守了一個莊嚴的逾越節。當他們清除了國內的舊酵之後,他們就開始守節。耶戶毀滅了巴力崇拜之後,卻沒有留意遵行上帝的誡命和典章;但約西亞認為,我們必須學會行善,而不僅僅是停止作惡,而避免一切可憎習俗的方法是維持所有既定的典章(參利未記18:30),因此他吩咐所有百姓守逾越節,這不僅是他們出埃及的紀念,也是他們獻身於帶他們出埃及的上帝,並與他相交的標誌。他在律法書中發現了這點,這裡稱之為「約書」;因為儘管神聖的權柄可能以絕對命令的方式對待我們,但神聖的恩惠卻屈尊於盟約的交易,因此他遵守了它。我們沒有像希西家時代的逾越節那樣詳細的記載(歷代志下30章),但總的來說,我們被告知「從未守過這樣的逾越節」,在任何先前的統治中都沒有,甚至「從士師的日子以來」也沒有(第22節),這順便暗示,儘管士師記對以色列在那個王朝下的狀況描述看起來有些悲觀,但那時也有一些黃金時代。這個逾越節,看來在領聖餐的人數和虔誠、他們的祭物和供物,以及他們對節期律法的嚴格遵守方面,都是非凡的;而且現在不像希西家守逾越節時,許多人領聖餐卻沒有按照聖所的潔淨禮潔淨,利未人也被允許做祭司的工作。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約西亞統治的其餘時間裡,宗教興盛,耶和華的節期被非常仔細地遵守;但在這個逾越節中,他們對最近重立的聖約、隨之而來的改革,以及他們最近在律法書中發現其神聖起源,並長期被忽視或漫不經心遵守的典章的復興,感到極大的聖潔喜樂;上帝也樂意以他同在和恩惠的非凡標誌,來報答他們毀滅偶像崇拜的熱心。所有這些都促使它成為一個傑出的逾越節。
約西亞之死 (主前610年)
25在他以前,沒有一個王像他那樣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26然而,耶和華並沒有轉離他對猶大所發的烈怒,因為瑪拿西所惹的一切忿怒,使他的怒氣向猶大發作。27耶和華說:「我也必將猶大從我眼前除掉,正如我除掉以色列一樣,並要棄絕我所揀選的這城耶路撒冷,以及我曾說『我的名必在那裡』的殿。」28約西亞其餘的事蹟,和他所行的一切,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29約西亞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出去迎戰他;法老尼哥一見他,就在米吉多殺了他。30他的臣僕用戰車將他從米吉多運回,他已死了,將他帶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作王,膏他作王。
讀完這些經文,我們必須說:「主啊,雖然你的公義如高山——顯而易見,引人注目,無可爭辯,但你的判斷卻是深淵,深不可測,無法尋見」(詩篇36:6)。對此我們該說什麼呢?
一、這裡承認約西亞是坐在大衛寶座上最好的君王之一(第25節)。正如希西家在困境中對上帝的信心和倚靠是無與倫比的(列王紀下18章)。
第23章_2
五)因此,約西亞在推動改革工作上,其真誠與熱心是無與倫比的。在這方面,無人能與他相比。
一、他「轉向耶和華」,從他列祖所背離的耶和華那裡轉回。真正的信仰就是轉向神,將祂視為我們所揀選和所愛的。他盡其所能,也使他的國轉向耶和華。
二、他「全心全意」地這樣做;他的情感和目標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正直的。那些不將信仰視為心靈之事的人,他們的信仰毫無意義。
三、他「盡心、盡性、盡力」地這樣做——帶著活力、勇氣和決心:若非如此,他無法突破所面臨的困難。如果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活潑熱心,我們就能成就何等偉大的事!
四、他「照著摩西的一切律法」這樣做,精確地遵守律法,並實際地遵行。他的熱心並未使他陷入任何不規律的行為,而是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按規矩而行。
二、儘管如此,他卻在壯年之時死於非命,他的國也在數年後毀滅。在這樣一場改革之後,人們本應期待君王和國家都昌盛榮耀;然而,恰恰相反,我們發現兩者都籠罩在陰影之下。
1. 即使是經過改革的國家,仍被標記為將要毀滅。儘管如此(第26節),「耶和華仍不轉離他向猶大所發的烈怒。」神藉先知所說的話(耶利米書18:7-8)確實是真的:如果一個註定要毀滅的國家「轉離罪惡」,神就會「後悔降罰」。因此,我們必須得出結論,約西亞的百姓雖然順服約西亞的權柄,卻沒有真心接受約西亞的原則。他們是被迫轉變,而不是自願「轉離他們的惡行」,他們仍然對偶像懷有情感;因此,那洞察人心者不會撤回判決,即猶大將被遷徙,如同以色列一樣,耶路撒冷本身也將被棄絕(第27節)。然而,即使是這場毀滅,其目的也是要使他們得到有效的改革;所以我們必須說,不僅罪犯的惡貫滿盈,已屆毀滅之時,而且疾病也已到了危機點,準備好得到醫治;這一切的果效,就是除掉罪孽。
2. 作為此事的證據,這位推動改革的君王在最有用的時候被剪除——這對他而言是恩慈,使他不必看見將臨到他國家的災禍;但對他的百姓而言卻是忿怒,因為他的死是他們荒涼的開端。埃及王似乎與亞述王交戰:此時亞述王被稱為巴比倫王。約西亞的國位於兩者之間。因此,他認為自己有責任抵抗埃及王,並遏制其日益增長、威脅性的權勢;因為儘管當時埃及王聲稱他無意攻擊約西亞,但如果他成功地將埃及河與幼發拉底河聯合起來,猶大之地很快就會被兩者淹沒。因此,「約西亞上去攻擊他」,並在第一次交戰中被殺(第29-30節)。在此,
(1) 我們無法為約西亞的行為辯護。他沒有明確的呼召參與這場戰爭,我們也未發現他曾藉烏陵或先知求問神。他為何要以亞述王的盟友身份出現並行動呢?他豈能幫助惡人,愛那些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如果埃及王和亞述王爭吵,他有理由認為神會藉著使他們互相削弱,為他和他的人民帶來益處。有些人將應許他「平安歸入墳墓」理解為並未實現,因為他在此事上的失誤,使他喪失了這應許的益處。神應許在我們「一切所行的路上」保守我們;但如果我們偏離正路,我們就將自己置於祂的保護之外。我將這應許理解為已實現,因為他「與神和自己的良心平安地死去」,並且沒有看見,也沒有立即預見迦勒底人對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毀滅;然而,我將這護理理解為對他魯莽行為的責備。
(2) 我們必須敬拜神的公義,祂從一個不知珍惜的忘恩負義的百姓手中奪走了這樣一顆寶石。他們為他的死極其哀慟(歷代志下35:25),這是耶利米所催促的,他告訴他們這事的意義,以及這是何等一個威脅性的預兆;但他們沒有充分利用他生前所享有的恩惠,神藉著失去他來教導他們其價值。
約哈斯和約雅敬的統治。(主前610年)
31 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利比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32 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33 法老尼哥將他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地進貢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 34 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雅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改名叫約雅敬,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裡。 35 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但他向國民徵稅,照法老的吩咐納錢。他向國民,各人按著所定的稅額,徵收金銀給法老尼哥。 36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 37 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西亞入土為安之後,耶路撒冷再也沒有好日子過,而是接二連三地遭遇患難,直到二十二年後完全毀滅。這裡簡要記載了他兩個兒子的統治;前者在此被囚,後者則成為埃及王的附庸,兩者都在他們統治的初期就遭遇了這些事。這位埃及王殺害了約西亞,雖然他本無意攻擊猶大,但因約西亞的抵抗而受激怒,此時他似乎將全部力量都用來對付約西亞的家族和國度。如果約西亞的兒子們能效法他的腳步,他們就會因他的虔誠而蒙福;但他們偏離了他的道路,卻因他的魯莽而遭遇不幸。
一、約哈斯,一個較年輕的兒子,首先被「國民」立為王,可能是因為他被認為比他哥哥更活躍、更具好戰天賦,並且可能能夠抵抗埃及王,為他父親報仇;這或許是百姓在榮譽方面比維持和推動他父親的改革更為關心的事;結果也確實如此。
1. 他行惡(第32節)。儘管他受過良好的教育,有良好的榜樣,我們也可以想見有許多為他獻上的美好禱告,但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而且恐怕在他父親生前就開始這樣做了,因為他的統治如此短暫,無法充分展現他的品格。他「效法他邪惡的列祖一切所行的」。雖然他沒有時間做很多事,但他已經選擇了他的榜樣,並表明他打算追隨誰,決心踏上誰的腳步;他這樣做了之後,這裡就認為他所行的,是效法那些他打算模仿的人所行的一切惡事。年輕人選擇誰作為他們的榜樣,以及他們效仿誰,這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這種選擇上的錯誤是致命的(腓立比書3:17-18)。
2. 既然他行惡,那麼他遭遇不幸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只作了三個月的君王,然後就被囚禁,並在囚禁中度過餘生。埃及王抓住他,將他鎖禁(第33節),擔心他會造成困擾,並將他帶到埃及,他不久後就死在那裡(第34節)。這個約哈斯就是以西結在「為以色列眾王子哀歌」中所說的那隻小獅子,牠學會了「抓食獵物,吞吃人」(這就是他在耶和華眼中所行的惡事);但「列國聽見牠,牠被捉在他們的坑裡,他們用鎖鏈將牠帶到埃及地」(以西結書19:1-4)。參見耶利米書22:10-12。
二、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以利雅敬被埃及王立為王,這裡沒有說「接續約哈斯」(他的統治如此短暫,幾乎不值得注意),而是「接續約西亞」。猶大的王位迄今為止都是父傳子,從未像現在這樣兄弟相傳;亞哈家曾有過一次這樣的繼承,但大衛家從未有過。埃及王既然行使權力立他為王,又進一步藉著改名來顯示其權力;他稱他為「約雅敬」,這個名字與耶和華有關,因為他無意讓他放棄或忘記他國家的宗教。「萬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讓他也這樣做吧。」巴比倫王對那些他改名的人卻沒有這樣做(但以理書1:7)。關於這個約雅敬,這裡告訴我們:
1. 埃及王使他貧窮,向他徵收巨額貢品,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第33節),他費盡心力從臣民那裡榨取,並交給法老(第35節)。以前以色列人曾掠奪埃及人;現在埃及人掠奪以色列。看哪,罪惡帶來了何等悲慘的改變。
2. 使他貧窮的事,卻沒有使他變好。儘管他處於護理的責備之下,本應因此被說服、謙卑和改革,但他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第37節),因此為自己招致了更大的審判;因為如果較小的審判未能完成其目的,神就會差遣更大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