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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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 第一章|聖經經文(和合本)
第一章

提摩太前書 第一章

在問安語(第1-2節)之後,我們有:一、保羅給提摩太的囑咐(第3-4節)。二、律法的真正目的(第5-11節),在此他表明律法與福音完全一致。三、他提到自己蒙召作使徒,為此他表達了感謝(第12-16節)。四、他的頌讚(第17節)。五、再次囑咐提摩太(第18節),以及關於許米乃和亞歷山大(第19-20節)。

問安語與使徒的祝福(主後64年) 1 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所盼望的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2 寫信給那因信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3 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 4 也不可聽從虛妄的言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闡明神在信心中所啟示的護理。

這裡有:一、書信的問安語,發信人是:「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所盼望的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他的憑證無可置疑。他不僅有職責,更有命令,不僅來自我們救主神,也來自基督耶穌:他是基督福音的傳講者,也是基督國度的僕役。請注意,神是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祂是我們的盼望。」請注意,基督耶穌是基督徒的盼望;我們所有的盼望都在祂裡面,我們對永生所有的盼望都建立在祂身上;基督在我們裡面是榮耀的盼望(西1:27)。他稱提摩太為「我自己的兒子」,因為他曾是提摩太歸信的工具,也因為提摩太是服事他的兒子,與他一同在福音上服事(腓2:22)。提摩太對保羅盡了兒子的本分,保羅也對他盡了父親的關懷與溫柔。

二、祝福是:「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有些人注意到,在所有寫給教會的書信中,使徒的祝福是「恩惠與平安」,但在這兩封寫給提摩太的書信和寫給提多的書信中,卻是「恩惠、憐憫、平安」:彷彿傳道人比其他人更需要神的憐憫。傳道人比其他人更需要恩惠,才能忠實地履行職責;他們比其他人更需要憐憫,才能赦免他們身上的過失:如果像提摩太這樣傑出的傳道人,都必須仰賴神的憐憫,並需要其增長和持續,那麼我們這些現今的傳道人,擁有如此微薄的卓越精神,又該多麼需要呢!

三、保羅告訴提摩太,他任命他擔任此職的目的:「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提摩太本想與保羅同行,不願離開他的羽翼之下,但保羅認為有此必要;這是為了公共事工的需要:「我勸你」,他說。雖然他可以憑權柄命令提摩太,但為了愛,他寧願勸他。現在他的職責是確保該教會的傳道人和會眾都堅定不移:「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不可在基督教教義上增添任何東西,假借改進或彌補其不足之名,也不可改變它,而要堅守所領受的。請注意:1. 傳道人不僅要被囑咐傳講純正的福音教義,更要被囑咐不可傳講任何其他教義。「若有天使從天上來,傳異於我們所傳給你們的福音,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2. 在使徒時代,曾有人試圖敗壞基督教(「我們不像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2:17),否則這對提摩太的囑咐就可以免了。3. 他不僅要確保自己不傳講任何異教,還要囑咐其他人不可在福音中增添或刪減任何東西,而要傳講純正無瑕的福音。他還必須注意防止他們聽從「虛妄的言語和無窮的家譜」,以及言語的爭辯。這在提摩太前後書(如提前4:7;6:4;提後2:23)以及提多書中屢次提及。正如在猶太人中,有些人將猶太教帶入基督教;同樣,在外邦人中,有些人將異教帶入基督教。「要提防這些人,」他說,「要警惕他們,否則他們將敗壞並毀壞你們中間的信仰,因為『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闡明神在信心中所啟示的護理』。」那只生辯論的事,無益於造就;那引起可疑爭論的事,是拆毀教會而非建立教會。我認為,基於同樣的理由,其他一切只生辯論而非造就敬虔的事,我們都應當拒絕和不予理會,例如從使徒時代至今傳道職分不間斷的傳承、主教按立的絕對必要性,以及傳道人意圖對其所施行聖禮的功效和有效性。這些都與猶太人的虛妄言語和無窮家譜一樣糟糕,因為它們使我們陷入無法解決的困境,只會動搖基督徒盼望的根基,並使他的心充滿困惑的疑慮和恐懼。敬虔的造就應是傳道人在所有講論中應當追求的目標,使基督徒能在敬虔上不斷進步,成長為更像蒙福的神。此外,請注意,敬虔的造就必須在信心之中:福音是我們建造的根基;我們最初是藉著信心來到神面前(來11:6),我們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藉著同樣的信心原則來受造就。再者,傳道人應盡可能避免引起爭論的事;最好堅持宗教中那些偉大而實際的要點,關於這些要點沒有爭論;因為即使是關於偉大而必要的真理的爭論,也會使人心偏離基督教的主要目的,並侵蝕宗教的精髓,這精髓不僅在於信心,也在於實踐和順服,使我們不至於在不義中持守真理,而是以清潔的良心持守信仰的奧秘。

提醒提摩太他的職責(主後64年) 5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 6 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妄的話; 7 他們想要作律法的教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斷定的。 8 我們知道律法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10 行淫的,親男色的,搶人口的,說謊話的,起假誓的,或是為別的與純正教義相敵對的事設立的。 11 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說的;這福音是託付了我的。

在此,使徒教導提摩太如何防範那些猶太化教師,或那些將虛妄言語和無窮家譜與福音混雜的人。他闡明了律法的功用和福音的榮耀。

一、他闡明了律法的目的和功用:它旨在促進愛,因為「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1. 「命令的總歸就是愛」(羅13:8)。神聖律法的主要宗旨和目的,是使我們愛神和彼此相愛;凡削弱我們對神或對弟兄之愛的,都傾向於破壞命令的目的:當然,福音要求我們愛仇敵,善待恨我們的人(太5:44),並非旨在廢棄或取代一個以愛為目的的命令;非但如此,反而告訴我們,即使我們擁有一切優勢卻缺乏愛,我們也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林前13:1)。「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因此,那些誇耀自己認識律法,卻只將其作為擾亂福音傳講的藉口(假借熱心律法之名,分裂教會、使其混亂)的人,破壞了命令的真正目的,那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生出來的,一顆被信心潔淨、從敗壞情感中潔淨的心。為了維持聖潔的愛,我們的心必須從一切罪惡的愛中潔淨;我們的愛必須「從無虧的良心」生出來,良心要保持無可指摘。那些回應命令目的的人,是那些謹慎保持無虧良心的人,這良心是基於對神話語真理的真實相信,這話語在此被稱為「無偽的信心」。這裡我們看到那卓越恩惠之愛的三個伴隨物:(1) 清潔的心;愛必須根植於此,並從此發源。(2) 無虧的良心,我們必須每天操練自己,不僅要獲得它,還要保持它(徒24:16)。(3) 無偽的信心也必須伴隨它,因為這是無偽的愛:那藉著愛而運作的信心,也必須是同樣的性質,真實而誠懇。現在,有些自詡為律法教師的人,偏離了命令的真正目的:他們自詡為辯論者,但他們的辯論卻變成了虛妄的言語;他們自詡為教師,卻假裝教導別人自己不明白的事。如果教會被這樣的教師敗壞,我們不必覺得奇怪,因為我們從一開始就看到是這樣。請注意:[1] 當人,特別是傳道人,偏離了愛的偉大律法——命令的目的時,他們就會轉向虛妄的言語;當一個人錯失了他的目的和目標時,他所走的每一步都偏離正道,這不足為奇。[2] 爭辯,特別是在宗教方面,是虛妄的;它對一切善事都是無益和無用的,而且非常有害:然而許多人的宗教幾乎只包含虛妄的爭辯。[3] 那些熱衷於虛妄爭辯的人,渴望並野心勃勃地想成為別人的教師;他們渴望(即他們喜歡)教導的職分。[4] 人們常常在對自己要講的事一無所知的情況下,就闖入傳道職分:他們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斷定的;毫無疑問,藉著這種有學問的無知,他們大大造就了聽眾!

2. 律法的功用(第8節):「我們知道律法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猶太人非法地使用律法,將其作為分裂教會的工具,作為他們惡意反對基督福音的掩護;他們將律法設立為稱義的途徑,因此是非法使用。我們因此不可認為要廢棄律法,而要合法地使用它,以約束罪惡。有些人濫用律法,並不表示律法就沒有用處;但是,當一個神聖的命令被濫用時,應當將其導回正確的用途,並消除濫用,因為律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仍然非常有用;雖然我們不在律法之下,如同在行為之約之下,但它對於教導我們何為罪、何為本分是好的。它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也就是說,它不是為那些遵守它的人設立的;因為,如果我們能遵守律法,義就藉著律法而來(加3:21):但它是為惡人設立的,用來約束他們,制止他們,並阻止邪惡和不敬虔。改變人心的是神的恩惠;但律法的威嚇可用來束縛他們的手和舌頭。義人不需要那些對惡人來說必要的約束;或者至少,律法主要不是為義人設立的,而是為各種罪人設立的,無論程度大小(第9-10節)。在這份罪人黑名單中,他特別提到了違反第二誡的行為,即我們對鄰舍的本分;違反第五和第六誡的:「弒父母和殺人的」;違反第七誡的:「行淫的,親男色的」;違反第八誡的:「搶人口的」;違反第九誡的:「說謊話的,起假誓的」;然後他以這句話結束他的敘述:「或是為別的與純正教義相敵對的事設立的。」有些人將此理解為民事長官有權制定法律來對付所列舉的惡名昭彰的罪人,並確保這些法律得以執行。

二、他闡明了福音的榮耀和恩惠。保羅的形容詞富有表達力和意義;而且常常每個詞都是一個句子:如這裡(第11節),「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說的。」讓我們從中學習:1. 稱神為蒙福的神,祂在享受自己和自己的完全中無限幸福。2. 稱福音為榮耀的福音,因為它確實如此:神的榮耀在創造和護理之工中顯現甚多,但在福音中顯現更多,在那裡它在耶穌基督的臉上閃耀。保羅認為這榮耀的福音託付給他,是對他極大的榮譽和恩惠;也就是說,傳講福音,因為福音的形成並未託付給世上任何個人或團體。在基督福音中確立救恩條件是神自己的工作;但將其傳揚給世人則託付給使徒和傳道人。這裡請注意:(1) 傳道職分是一種託付,因為福音託付給這位使徒;它既是權力的職分,也是信託的職分,後者比前者更甚;因此傳道人被稱為管家(林前4:1)。(2) 這是一種榮耀的託付,因為託付給他們的福音是榮耀的福音;這是一種極其重要的託付。神的榮耀與此息息相關。主啊,何等大的託付託付給我們!我們多麼需要恩惠,才能在這偉大的託付上被發現是忠心的!

責備敗壞者(主後64年) 12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 13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是逼迫人的,是侮慢人的;然而我蒙了憐憫,因為我是不明白,在不信的時候所作的。 14 並且我們主的恩惠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 15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一個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17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真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在此,使徒:一、感謝基督耶穌派他服事。請注意:1. 派人服事是基督的工作(徒26:16-17)。神用這些話譴責猶太人中的假先知:「我沒有打發那些先知,他們卻自己奔跑;我沒有對他們說話,他們卻自己預言」(耶23:21)。嚴格來說,傳道人不能自己成為傳道人;因為這是基督作為祂教會的君王和元首、先知和教師的工作。2. 祂所派去服事的人,祂也使他們適合這工作;祂所呼召的,祂也使他們有資格。那些完全不適合他們工作,也沒有能力勝任的傳道人,不是基督所派去服事的,儘管在恩賜和恩惠方面有不同的資格。3. 基督不僅賜予能力,也賜予忠心給祂所派去服事的人:祂「以我有忠心」;除了祂所使之忠心的人,沒有人被算為忠心。基督的傳道人是忠實的僕人,他們也應當如此,因為有如此重大的託付交給他們。4. 蒙召服事是一項極大的恩惠,為此蒙召的人應當感謝基督耶穌:「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派我服事祂。」

二、為了更彰顯基督派他服事的恩惠,他講述了自己的歸信。 1. 他歸信前是怎樣的人:「褻瀆神的,是逼迫人的,是侮慢人的。」掃羅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徒9:1)。他殘害教會(徒8:3)。他褻瀆神,逼迫聖徒,對兩者都造成傷害。那些被預定要執行偉大而傑出事工的人,在歸信之前常常被任憑自己陷入極大的邪惡,以便神的憐憫在赦免他們時能得到更大的榮耀,神的恩惠在他們重生時能得到更大的彰顯。罪惡的深重並非我們蒙神悅納的障礙,也不是我們為祂所用的障礙,只要我們真正悔改。請注意:(1) 褻瀆、逼迫和侮慢是極其嚴重和可憎的罪,犯這些罪的人在神面前是極大的罪人。褻瀆神是直接攻擊神;逼迫祂的子民是試圖透過他們傷害祂;侮慢人則是像以實瑪利一樣,他的手攻擊眾人,眾人也攻擊他;因為這樣的人侵犯了神的特權,也侵犯了同胞的自由。(2) 真正的悔改者,為了達到一個好的目的,不會不願承認他們歸向神之前的狀況:這位好使徒常常承認他過去的生活是怎樣的,如徒22:4;26:10-11。

2. 神對他極大的恩惠:「然而我蒙了憐憫。」這確實是一個蒙福的「然而」,一個極大的恩惠,如此惡名昭彰的叛徒竟能從他的君王那裡得到憐憫。 (1) 如果保羅是故意逼迫基督徒,明知他們是神的子民,據我所知,他可能犯了不可赦免的罪;但因為他是「不明白,在不信的時候所作的」,所以他蒙了憐憫。請注意:[1] 我們在不明白時所犯的罪,比我們在明知故犯時所犯的罪輕;然而無知之罪仍是罪,因為那不知道主人意思而作了當受責打的事的,必少受責打(路12:48)。在某些情況下,無知會減輕罪行,儘管不能完全消除。[2] 不信是罪人無知行事的原因;他們不相信神的威脅,否則他們就不會那樣做。[3] 由於這些原因,保羅蒙了憐憫:「然而我蒙了憐憫,因為我是不明白,在不信的時候所作的。」[4] 這是一個褻瀆者、逼迫者和侮慢者所蒙的憐憫:「然而我蒙了憐憫,我這個褻瀆者,」等等。

(2) 在此他提到基督耶穌豐盛的恩惠(第14節)。大罪人的歸信和救恩,歸因於基督的恩惠,祂格外豐盛的恩惠,甚至是在祂榮耀的福音中顯明的基督的恩惠(第15節):「這話是可信的,」等等。這裡我們看到整個福音的總結:「基督耶穌降世。」神的兒子取了我們的本性,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1:14)。祂降世,「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太9:13)。祂降世的使命是尋找、尋見並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這話的確證是「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這是好消息,值得完全接受;然而並非好得不真實,因為它是可信的話。它是可信的話,因此值得用信心的臂膀擁抱:它是十分可佩服的,因此要以聖潔的愛來接受,這與前一節有關,其中說基督的恩惠在信心和愛心中格外豐盛。在該節的結尾,保羅將其應用到自己身上:「在罪人中我是一個罪魁。」保羅是頭等的罪人;他承認自己曾是這樣,因為他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等等(徒9:1, 2)。逼迫者是罪人中最惡劣的一種:保羅曾是這樣的人。或者,「在罪人中我是一個罪魁」,也就是說,在蒙赦免的罪人中我是罪魁。這是他極大謙卑的表達;他在別處稱自己為「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弗3:8),在此卻稱自己為罪人中的罪魁。請注意:[1] 基督耶穌已經降世;關於祂降世的預言現在已經應驗。[2] 祂降世是為要拯救罪人;祂降世是為要拯救那些不能自救的人。[3] 褻瀆者和逼迫者是罪人中的罪魁,保羅如此認為。[4] 罪人中的罪魁可以成為聖徒中的罪魁;這位使徒就是如此,因為他一點也不比那些最大的使徒差(林後11:5),因為基督降世是為要拯救罪人中的罪魁。[5] 這是一個極大的真理,是可信的話;這些是真實可靠的話,可以信賴。[6] 它值得我們所有人接受,相信,以獲得我們的安慰和鼓勵。

(3) 保羅在歸信前雖有大惡,卻蒙神憐憫,他提到這點,[1] 是為了鼓勵其他人悔改和相信(第16節):「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基督的忍耐,在於祂能容忍一個曾如此激怒祂的人,這是一個例子;這也是為了給所有其他人作榜樣,使最大的罪人也不致對神的憐憫絕望。這裡請注意:第一,我們的使徒是第一批歸信基督教的大罪人之一。第二,他歸信並蒙憐憫,不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別人;他是別人的榜樣。第三,主耶穌基督在使大罪人歸信的事上顯出極大的忍耐。第四,那些蒙憐憫的人都相信主耶穌基督;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第五,那些相信基督的人,是信祂得永生;他們相信是為要救靈魂(來10:39)。

[2] 他提到這點是為了歸榮耀給神。他談到自己從神那裡得到的憐憫後,無法繼續寫信而不插入對神恩惠的感謝:「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真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請注意:第一,我們所享受的恩惠,榮耀必須歸給神。那些意識到自己對神的憐憫和恩惠負有責任的人,他們的心會因讚美祂而擴大。這裡將讚美歸給祂,作為「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第二,當我們發現神是良善的,我們就不可忘記稱祂為偉大;祂對我們的慈愛思想絕不可減損我們對祂的崇高思想,反而應當增加。神特別眷顧保羅,向他施憐憫,並使他與自己相交,然而保羅仍稱祂為永世的君王,等等。神對我們的恩慈作為,應當使我們充滿對祂榮耀屬性的讚嘆。祂是永恆的,沒有日子的開始,沒有生命的終結,也沒有時間的改變。祂是亙古常在者(但7:9)。祂是不朽的,也是不朽的源頭;唯獨祂有不朽(提前6:16),因為祂不能死。祂是不能看見的,因為肉眼不能看見祂,祂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中,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6:16)。祂是「獨一的真神」(猶25);唯獨祂是無限智慧的,也是一切智慧的源頭。「願榮耀歸與祂,直到永永遠遠」,或者說,「願我永遠被用來歸榮耀給祂,如同千千萬萬的人所做的那樣」(啟5:12-13)。

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主後64年) 18 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19 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一樣。 20 其中有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褻瀆了。

這裡是他給提摩太的囑咐,要他堅決地繼續他的工作(第18節)。請注意:福音是託付給傳道人的職責;它託付給他們保管,要他們確保福音按照其意圖和意義,以及其偉大作者的旨意,得到妥善應用。看來,先前曾有關於提摩太的預言,說他將被召入傳道職分,並在傳道工作中表現傑出;這鼓勵保羅將這職責託付給他。請注意:1. 傳道職分是一場戰爭,是一場對抗罪惡和撒但的美好戰爭:在我們救恩的元帥主耶穌(來2:10)的旗幟下,為祂的事業,對抗祂的仇敵,傳道人以特殊的方式參與其中。2. 傳道人必須打這美好的仗,必須勤奮勇敢地執行他們的職責,儘管有反對和挫折。3. 這裡提到先前關於提摩太的預言,作為激勵他積極而認真履行職責的動機;同樣,別人對我們抱持的良好期望也應激勵我們履行職責:「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4. 我們必須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第19節)。那些丟棄無虧良心的人,很快就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一樣。讓我們按照更新、蒙光照的良心的指引生活,保持良心無可指摘(徒24:16),一個不被任何惡習或罪惡敗壞的良心,這將是保守我們在真道上純正的方法;我們必須兩者兼顧,因為信仰的奧秘必須以清潔的良心持守(提前3:9)。至於那些在真道上如同船破的人,他特別提到兩個人,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他們曾宣稱信奉基督教,但後來放棄了這種信仰;保羅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宣告他們屬於撒但的國度,而且,有些人認為,保羅藉著一種超凡的能力,將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驚嚇或折磨,「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褻瀆了」,不再反駁或辱罵基督的教義和主的良善之道。請注意:原始教會最高懲戒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進一步的罪惡,並挽回罪人。在這種情況下,是為了敗壞他們的肉體,使他們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請注意:(1) 那些喜愛撒但的服事和工作的人,被交給撒但的權勢是理所當然的:「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2) 神若願意,可以反其道而行:許米乃和亞歷山大被交給撒但,使他們學習不再褻瀆,而人們反而會認為他們會從撒但那裡學到更多褻瀆。 (3) 那些丟棄無虧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的人,什麼事都做得出來,褻瀆也不例外。(4) 因此,如果我們想遠離褻瀆,就讓我們持守信心和無虧的良心;因為一旦我們放開這些,我們就不知道會停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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