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第十七章
本章記載了十個支派被擄的經過,至此結束了以色列王國的歷史,該王國自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建立以來,約持續了265年。本章內容包括:一、對這次毀滅的簡短敘述(第1-6節)。二、對其原因的評論,以證明上帝的公義並警誡他人(第7-23節)。三、關於繼承他們土地的民族,以及他們所建立的混雜宗教的記載(第24-41節)。
撒馬利亞被亞述人圍困;以色列被亞述征服。(主前730年)
1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3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他;何細亞就作了他的僕人,給他進貢。4亞述王發現何細亞背叛,因他曾差遣使者去見埃及王梭,又不照往年所行的,給亞述王進貢。所以亞述王將他囚禁,鎖在監裡。5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全地,來到撒馬利亞,圍困了三年。6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安置在哈臘,並哈博河邊的歌散,以及瑪代人的城邑。
在此我們看到何細亞,這位以色列末代君王的統治與毀滅。關於他,請注意:
一、雖然他藉由叛變和謀殺(如我們在ch. xv. 30所讀到的)強行奪取王位,但他直到七八年後才實際掌權。因為他是在亞哈斯第四年殺了比加,但他自己卻直到亞哈斯十二年才開始作王(v. 1)。無論是被亞述王、猶大王,還是他自己的人民所阻撓,聖經並未明言,但看來他被阻擋了這麼久才登上他所覬覦的王位。他邪惡的行徑受到如此懲罰是理所當然的,先知的話也因此應驗了(Hos. x. 3):「現在他們必說:我們沒有君王,因為我們不敬畏耶和華。」
二、雖然他邪惡,但不如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那樣邪惡(v. 2),不像他們那樣專心敬拜金牛犢。猶太人說,其中一個金牛犢(在但的那個)在此之前,已在ch. xv. 29所記載的遠征中被亞述王擄走(先知Hos. viii. 5或許指的就是這件事:「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將你拋棄」),這使得他對另一個金牛犢的信心減弱。有些人說,何細亞解除了前任諸王對百姓的禁令,不再禁止他們上耶路撒冷敬拜,而是允許那些願意的人去。但對於這種護理的安排,我們該如何看待呢?以色列王國的毀滅竟然發生在它最好的君王之一的統治時期?「上帝啊,你的判斷是深奧的奧秘。」上帝藉此表明,他降下這毀滅,是為了懲罰: 1. 不僅是那一世代的罪,更是前幾個世代的罪,要追究他們列祖的罪孽,他們長久以來積滿了罪惡,為這忿怒之日積蓄了忿怒。 2. 不僅是他們君王的罪,更是百姓的罪。如果何細亞不像前任諸王那樣邪惡,但百姓卻和他們以前的人一樣邪惡,這加重了他們的惡行,並加速了毀滅的到來,因為他們的君王沒有像前任諸王那樣給他們樹立惡劣的榜樣,也沒有阻止他們悔改;他允許他們做得更好,但他們卻一如既往地作惡,這使得他們的罪和毀滅的責任完全歸咎於他們自己。
三、毀滅是逐漸降臨的。他們在被擄之前,有一段時間先成為亞述王的附庸(v. 3),如果那較輕的審判能使他們謙卑和悔改,那麼更大的審判就會被避免。
四、他們因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來擺脫亞述王的軛,而自取滅亡(v. 4)。如果以色列的君王和百姓能轉向上帝,與他修好並向他禱告,他們或許就能恢復自由、安逸和尊榮;但他們卻扣留貢物,並信賴埃及王幫助他們反叛,即使成功,也只是換一個壓迫者。然而,埃及對他們而言,卻成了折斷的蘆葦杖。這激怒了亞述王,使他對他們採取更嚴厲的行動。人掙扎於網羅中,只會越陷越深。
五、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是徹底的毀滅。 1. 以色列王被囚禁;他被關閉並捆綁,很可能是在撒馬利亞被圍困之前,被出其不意地擒獲。 2. 以色列地成為掠物。亞述王的軍隊遍及全地,掌控了它(v. 5),並將百姓視為應受司法之劍懲罰的叛徒,而非公平的敵人。 3. 以色列的京城被圍困,最終被攻取。在國家被征服後,它堅守了三年,無疑在那段時間經歷了許多苦難,但聖經並未詳細記載;然而,故事的簡潔和對這件事的輕描淡寫,在我看來,暗示著他們已被上帝離棄,他不再像以前那樣顧念以色列的苦難。 4. 以色列百姓被擄到亞述(v. 6)。大多數百姓,那些有頭有臉的人,都被強行帶到征服者的國家,在那裡作奴隸和乞丐。 (1) 如此,他樂意對他們行使統治權,並表明他們完全受他支配。 (2) 藉由剝奪他們的財產和產業,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並使他們遭受遷徙到異鄉的所有艱辛和羞辱,在專橫軍隊的權勢下,他懲罰了他們的叛逆和試圖擺脫他軛的行為。 (3) 如此,他有效地阻止了未來所有類似的企圖,並為自己確保了他們的國家。 (4) 如此,他在自己的國家獲得了他們的勞役利益,就像法老從他們的祖先那裡獲得的一樣;因此,這不配的民族就像他們被發現時一樣迷失,並像他們開始時一樣,在奴役和壓迫中結束。 (5) 如此,他為自己國家中那些貧窮、無所事事的人騰出了空間,讓他們在一個流奶與蜜的美地定居。透過這十個支派的被擄,他以所有這些方式為自己服務。
這裡告訴我們,他將他們安置在他王國的哪些地方——在哈臘和哈博,我們可以想像,這些地方彼此相距遙遠,以免他們保持聯繫,再次融合,變得強大。在那裡,我們有理由相信,一段時間後,他們與列國混雜,以至於他們迷失了,「以色列的名號不再被記念」。那些忘記上帝的人,自己也被遺忘;那些努力像列國的人,被埋葬在他們中間;那些不願在自己的土地上事奉上帝的人,被迫在異鄉事奉他們的敵人。很可能被擄的是那些有地位和財產的人,而許多較低層的百姓則被留下,每個支派都有許多人,他們要麼歸附猶大,要麼臣服於亞述殖民地,他們的後裔就是加利利人或撒馬利亞人。但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就此結束了;現在他們成了羅阿米——非我民,和羅路哈瑪——不蒙憐憫。現在迦南地將他們吐了出去。當我們讀到他們在嫩的兒子約書亞(Hoshea)帶領下進入迦南時,誰會想到他們在以拉的兒子何細亞(Hoshea)帶領下會是這樣的結局呢?羅馬在奧古斯都時代的榮耀,許多世紀後,在奧古斯都路斯時代也衰落了。護理如此安排,使十個支派的榮耀黯淡,以便猶大(王室支派)和利未(聖潔支派)的榮耀,雖然仍存留,卻能更加閃耀。然而,我們發現除了但支派之外,十二個支派中都有被印記的人數(啟示錄七章)。雅各寫信給散居各地的十二個支派(雅各書一章1節),保羅也提到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上帝」(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所以,雖然我們從未讀到那些被擄的人,也沒有理由相信某些人的猜測(他們仍然在世界的某個遙遠角落保持著一個獨立的群體),但他們確實有一部分餘民逃脫了,以維持以色列的名號,直到它被福音教會,即屬靈的以色列所承襲,並將永遠存留(加拉太書六章16節)。
以色列的邪惡。(主前730年)
7這是因為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敬畏別神,8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的規例,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規例。9以色列人暗中行不合耶和華他們上帝的事,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到堅固城,都為自己築了邱壇。10又在各高山、各青翠樹下,為自己設立柱像和木偶。11在那裡,他們在一切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行惡事惹耶和華發怒。12他們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曾吩咐他們不可行的事。13然而耶和華藉眾先知、眾先見勸誡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你們當轉離惡行,遵守我的誡命和律例,遵行我所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傳給你們的一切律法。」14他們卻不聽從,反而硬著頸項,像他們列祖一樣,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上帝。15他們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聖約,並他所警戒他們的法度;他們隨從虛無,自己也成為虛無,又隨從他們四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曾吩咐他們不可效法的。16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上帝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造了兩個牛犢像,又造了木偶,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17他們使兒女經火,又行占卜、用法術,將自己賣給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18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只剩下猶大支派。19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誡命,卻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規例。20所以耶和華棄絕以色列全族,苦待他們,將他們交在搶奪者手中,直到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21因為他將以色列從大衛家撕裂,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為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使他們犯了大罪。22以色列人行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23直到耶和華將以色列從自己面前趕出,正如他藉他眾僕人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就被擄離自己的土地,直到今日,到了亞述。
雖然十個支派王國的毀滅只是簡要敘述,但我們的歷史學家在這些經文中對其進行了詳細的評論,並闡明了其原因,這些原因並非來自次要因素——以色列的軟弱、其不明智的治理,以及亞述君主的強大和日益壯大(這些都被忽略了)——而僅僅來自第一因。請注意:
1. 是耶和華將以色列從他面前趕出;無論工具是誰,他都是這場災難的始作俑者。這是來自全能者的毀滅;亞述不過是他忿怒的杖(賽十5)。是耶和華棄絕了以色列的後裔,否則他們的敵人無法抓住他們(v. 20)。誰將雅各交給人搶奪,將以色列交給強盜呢?豈不是耶和華嗎?(賽四十三24)。如果我們在國家審判中不看見上帝的手,不看見聖經的應驗,我們就會失去其益處,因為這裡也提到了這一點(v. 23):「耶和華將以色列從他的恩惠中,從他們自己的土地上趕出,正如他藉他眾僕人先知所說的。」寧可天地廢去,上帝話語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當上帝的話語和他的作為相比較時,會發現它們不僅一致,而且彼此闡明。
但上帝為何要毀滅一個像以色列這樣,藉由神蹟和神諭建立並結合的民族呢?他為何要毀掉他自己以如此巨大的代價所做的事呢?這純粹是至高主權的行為嗎?不,這是必要公義的行為。因為,
2. 他們因自己的邪惡激怒了他,使他這樣做。這是上帝的作為嗎?不,這是他們自己的作為;他們「的道路和行為」為自己「招來了這一切」,是他們自己的邪惡懲罰了他們。神聖的歷史學家在此詳細闡述了這一點,以便顯明上帝沒有冤枉他們,也讓其他人可以聽見並懼怕。來看看是什麼造成了這一切的禍害,是什麼摧毀了他們的力量,使他們的榮耀歸於塵土;那就是罪;唯有罪,使他們與上帝分離。這裡非常動人地揭示了這一切以色列荒涼的原因。他在此表明:
一、上帝為以色列做了什麼,以促使他們事奉他。 1. 他賜給他們自由(v. 7):他「領他們脫離法老的手」,法老壓迫他們,他宣告他們的自由(「以色列是我的兒子」),並以大能實現了他們的自由。因此,他們在責任和感恩上都應作他的僕人,因為他解開了他們的捆綁;那位將他們從埃及王手中拯救出來的,若非他們因罪孽背叛了自由並將自己賣掉,他絕不會自相矛盾地將他們交在亞述王手中。 2. 他賜給他們律法,他自己就是他們的君王。他們直接受神聖的治理。他們不能以不知善惡、罪與責任為藉口,因為上帝曾特別吩咐他們不可行這裡所指控他們的那些事(v. 15),「不可效法外邦人」。他們也無法懷疑自己有義務遵守這裡被指控拒絕的律法,因為它們是耶和華他們上帝的「誡命和律例」(v. 13),因此沒有爭論是否應遵守的餘地。他「未曾這樣待過別國」(詩一四七19-20)。 3. 他賜給他們土地,因為他「在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v. 8),為他們騰出地方;而因外邦人的偶像崇拜將他們趕出,是對以色列最好的警告,叫他們不可效法。
二、儘管上帝對他們有這些恩惠,他們卻做了什麼來反對上帝。 1. 總體而言。他們「得罪了耶和華他們的上帝」(v. 7),他們「行了不對的事」(v. 9),而且是「暗中」行的。他們對邪惡的行為如此執著,以至於當他們無法公開行惡時,無論是出於羞恥還是恐懼,他們都會暗中行惡——這證明了他們的無神論,他們認為暗中做的事可以逃過上帝的眼睛,不會被追究。此外,他們所行的惡事與神聖律法直接衝突,似乎是故意「惹耶和華發怒」(v. 11),藐視他的權柄,挑戰他的公義。他們「厭棄上帝的律例和他的聖約」(v. 15),不願受他的命令或他們自己對聖約所作的承諾所約束,而是拋棄了兩者的義務,因此上帝公正地棄絕了他們(v. 20)。參看何西阿書四章6節。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上帝的一切誡命」(v. 16),離棄了這些誡命所規定和引導的道路和工作。不,最後,他們「將自己賣給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也就是說,他們完全沉溺於罪惡,如同奴隸服事那些將他們買去的人,並且,由於他們頑固地堅持犯罪,以至於最終他們的心變得剛硬,在道德上不可能自拔,就像一個賣掉自己的人,其自由已無法挽回。
2. 具體而言。雖然他們無疑犯了許多不道德的行為,並違反了十誡的第二塊法版,但這裡只提到了他們的偶像崇拜。這是「最容易纏繞他們的罪」;這是所有罪中最惹上帝發怒的:這是破壞婚姻聖約的屬靈淫亂,也是所有其他邪惡的入口。因此,這裡一再提到這是毀滅他們的罪。 (1) 他們「敬畏別神」(v. 7),也就是說,他們敬拜這些神,向它們獻上敬意,彷彿他們懼怕這些神的憤怒。 (2) 他們「隨從外邦人的規例」,這與上帝的規例相悖(v. 8),「效法外邦人所行的」(v. 11),「隨從他們四圍的外邦人」(v. 15),如此玷污了他們獨特性的榮耀,並破壞了上帝對他們的旨意,即他們應與外邦人有所區別。那些受上帝教導的人,難道要向外邦人學習嗎?那些歸屬於上帝的人,難道要從被他離棄的列國那裡汲取標準嗎? (3) 他們「隨從以色列偶像君王的規例」(v. 8),「行耶羅波安的一切罪」(v. 22)。當他們的君王擅自改變和增添神聖的制度時,他們就順從他們,並認為君王的命令可以支持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 (4) 他們「在他們所有的城邑為自己築了邱壇」(v. 9)。如果在任何地方,哪怕只有瞭望樓(一種沒有城牆,只有一個塔樓供守望者在危險時躲避的鄉村塔樓),或者只有牧羊人的小屋,也必須用邱壇來榮耀它,並在邱壇上設祭壇。如果有一座堅固城,就必須用邱壇進一步加固。他們既然離棄了上帝唯一的地方,就對邱壇沒有止境,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向自己喜歡的神獻上敬拜。聖物因此被褻瀆和普遍化,當他們的祭壇「如同田間犁溝裡的土堆」(何西阿書十二11)。 (5) 他們「設立柱像和木偶」——亞舍拉(有些人認為我們翻譯為「樹林」的詞應該翻譯為「木像」)或亞斯他錄(另一些人認為)——這直接違反了第二條誡命(v. 10)。他們事奉偶像(v. 12),就是他們自己手所造的,他們自己想像出來的受造物,儘管上帝曾特別警告他們不可行這事。 (6) 他們「在一切邱壇上燒香」,以榮耀外邦神,因為這是對真神的羞辱(v. 11)。 (7) 他們「隨從虛無」。偶像被稱為虛無,因為它們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作惡,是最微不足道的事物;敬拜它們的人也像它們一樣,因此他們變得虛無,一無是處(v. 16),他們的敬拜是愚昧可笑的,因此他們整個生活也變得虛無。 (8) 除了鑄造的偶像,甚至兩個牛犢像之外,他們還「敬拜天上的萬象」——太陽、月亮和星星:因為這並非指天上的天使;他們無法超越感官事物,去思考天使。而且,他們還事奉巴力,就是外邦人所神化的英雄(v. 16)。 (9) 他們「使兒女經火」,以示將他們獻給偶像。 (10) 他們「行占卜、用法術」,以便從他們所敬拜的神那裡獲得指示。
三、上帝用什麼方法來使他們脫離偶像崇拜,但收效甚微。他「藉眾先知、眾先見(因為先知以前曾被稱為先見)勸誡他們,指出他們的罪,並警告他們這些罪的致命後果,催促他們『轉離惡行』」(v. 13)。我們讀到,每個君王統治時期都有或多或少的先知。雖然他們離棄了上帝的祭司家族,但他並沒有讓他們沒有先知的繼承,這些先知以教導他們認識耶和華的知識為己任,但一切都是徒勞的(v. 14);他們不聽從,反而硬著頸項,堅持他們的偶像崇拜,像他們的列祖一樣,不願順服上帝的軛,因為他們「不信服他」,不接受他的真理,也不敢冒險相信他的應許:這似乎是指他們在曠野的列祖;同樣的罪使他們無法進入迦南,也使這些人被趕出,那就是不信。
四、上帝如何懲罰他們的罪。他「向他們大大發怒」(v. 18);因為在敬拜他的事上,他是一位忌邪的上帝,沒有什麼比將只屬於他自己的榮耀歸給任何受造物更讓他深惡痛絕的了。他「苦待他們」(v. 20),「將他們交在搶奪者手中」,在士師時代、掃羅時代,以及後來大多數君王的時代,看看他們是否會被上帝的審判喚醒,反省並改正他們的行為;但是,當所有這些懲罰都無法驅除愚昧時,上帝首先「將以色列從大衛家撕裂」,在那個家族之下他們本可以幸福。猶大因此被削弱,以色列因此被腐蝕;因為他們立了一個王,「引誘他們離棄耶和華,使他們犯了大罪」(v. 21)。這是一個國家性的審判,也是他們先前偶像崇拜的懲罰;最終,他「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v. 18, 23),沒有給他們任何從被擄中歸回的希望。
最後,這裡對猶大發出了抱怨(v. 19):「猶大人也不遵守上帝的誡命」;雖然他們當時還不像以色列那麼壞,但他們「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規例」;這加重了以色列的罪,因為他們將罪的感染傳給了猶大;參看以西結書二十三章11節。那些將罪帶入國家或家庭的人,就是將瘟疫帶入其中,並將為隨之而來的一切禍害負責。
撒馬利亞人的偶像崇拜。(主前720年)
24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西法瓦音遷來人,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佔據了撒馬利亞,住在其中的城邑。25他們起初住在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他們一些人。26於是他們向亞述王說:「你所遷來安置在撒馬利亞城邑的列國,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他使獅子進入他們中間,看哪,獅子咬死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27亞述王就吩咐說:「將你們從那裡擄來的一個祭司帶到那裡去,讓他去住在那裡,教導他們那地之神的規矩。」28於是,一個從撒馬利亞被擄來的祭司來,住在伯特利,教導他們如何敬畏耶和華。29然而,各國都為自己造了神,安置在撒馬利亞人所造的邱壇的殿中,各國在他們所住的城邑都是如此。30巴比倫人造了疏割比訥,古他人造了尼甲,哈馬人造了亞示瑪,31亞瓦人造了匿哈和他珥他,西法瓦音人將兒女經火獻給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就是西法瓦音的神。32所以他們敬畏耶和華,又從他們中間最卑微的人中立了邱壇的祭司,在邱壇的殿中為他們獻祭。33他們敬畏耶和華,又事奉他們自己的神,效法他們從那裡被擄來的列國的規矩。34直到今日,他們仍照以前的規矩行事:他們不敬畏耶和華,也不遵行他的律例、典章,也不遵行耶和華所吩咐雅各子孫的律法和誡命,就是他稱雅各為以色列的。35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吩咐他們說:「你們不可敬畏別神,不可向他們下拜,不可事奉他們,也不可向他們獻祭;36但那曾用大能和伸出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要敬畏他,要敬拜他,也要向他獻祭。37他為你們所寫的律例、典章、律法和誡命,你們要永遠遵守遵行;你們不可敬畏別神。38我與你們所立的聖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39但你們的上帝耶和華,你們要敬畏他;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40然而他們不聽從,仍照以前的規矩行事。41所以這些列國敬畏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雕刻偶像,他們的兒女和兒女的兒女都如此行;他們列祖怎樣行,他們直到今日也怎樣行。
俗話說,土地不會因為沒有繼承人而失落。當以色列人被趕出迦南地時,亞述王很快就將自己國家多餘的人口,那些可以輕易捨棄的人,遷徙到那裡,讓他們作亞述王的僕人,作留在以色列人中的主人;這裡我們記載了這些新居民的故事,他們的歷史在此被敘述,以便我們告別撒馬利亞,也告別那些被擄到亞述的以色列人。
一、關於被帶到以色列地的亞述人,我們在此得知: 1. 他們佔據了撒馬利亞,並「住在其中的城邑」(v. 24)。土地更換主人是常事,但聖地再次成為異教之地卻是悲哀的。看罪惡造成了什麼樣的結果。 2. 他們剛來的時候,上帝「使獅子進入他們中間」。他們可能不足以使國家人口稠密,這導致「田野的野獸增多,攻擊他們」(出二十三29);然而,除了自然原因之外,還有上帝明顯的護理之手,他是萬軍之主,是所有受造物的主,他可以隨心所欲地使用任何事物,無論大小,無論是虱子還是獅子,來達成他的目的。上帝給他們這種粗暴的歡迎,是為了抑制他們的驕傲和傲慢,讓他們知道,雖然他們征服了以色列,但以色列的上帝有足夠的能力對付他們——他本可以命令獅子為以色列服務,從而阻止他們在此定居,而他允許他們定居,並非因為他們的公義,而是因為他自己百姓的邪惡——而且他們現在正處於他的審判之下。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時沒有上帝,也沒有被獅子所困擾;但如果他們在這片土地上這樣做,那將是他們自己的危險。 3. 他們向他們的君王呈報了這項困擾,很可能說明了他們新生的殖民地因獅子而遭受的損失,以及他們持續的恐懼,並聲明他們認為這是對他們不敬拜那地之神的審判,而他們無法敬拜,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敬拜(v. 26)。以色列的上帝是全世界的上帝,但他們無知地稱他為「那地之神」,因此認為自己在他的掌控範圍內,並關心與他保持良好關係。在這方面,他們羞辱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不像他們那樣樂意聽從上帝審判的聲音,而且以色列人也沒有事奉「那地之神」,儘管他是他們列祖的上帝和他們偉大的施恩者,儘管他們對他的敬拜方式非常清楚。亞述人懇求被教導以色列人所厭惡被教導的事。 4. 亞述王關心讓他們學習「那地之神的規矩」(v. 27-28),並非出於對那位神的任何感情,而是為了保護他的臣民免受獅子的侵害。為此,他遣回了一位他所擄來的祭司。一位先知會對他們更有益處,因為這只不過是金牛犢的祭司之一,因此他選擇住在伯特利,是為了舊日的交情,而且,雖然他可能教導他們做得比以前好,但他不太可能教導他們做得好,除非他曾更好地教導他自己的人民。然而,他來住在他們中間,教導他們如何「敬畏耶和華」。他是否從律法書中教導他們,還是只憑口頭教導,這是不確定的。 5. 如此被教導後,他們形成了一種混雜的宗教,因懼怕而敬拜以色列的上帝,因喜愛而事奉他們自己的偶像(v. 33):「他們敬畏耶和華,但他們事奉他們自己的神。」他們都同意按照規矩敬拜那地之神,遵守猶太人的節期和獻祭儀式,但每個民族除了這些之外,都為自己造了神,不僅供他們家庭私用,而且「安置在他們邱壇的殿中」(v. 9)。這裡列出了每個國家的偶像(v. 30-31)。學者們對這些名字的意義感到困惑,無法就這些神是以何種形象被敬拜達成一致。
第17章_2
如果我們可信猶太拉比的傳統,他們告訴我們,疏割比諾(Succoth-Benoth)是以母雞和小雞的形象受崇拜,尼甲(Nergal)以公雞,亞示瑪(Ashima)以光滑的山羊,匿哈(Nibhaz)以狗,他珥他(Tartak)以驢,亞得米勒(Adrammelech)以孔雀,亞拿米勒(Anammelech)以野雞。我們自己的學者則更可能地告訴我們,疏割比諾(意為「女兒們的帳棚」)是維納斯。尼甲,因受古提人或波斯人崇拜,是「火」。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只是摩洛(Moloch)的不同稱謂。看看偶像崇拜者在他們的想像中是何等虛妄,並驚訝於他們的愚昧。我們對這些偶像的無知,正教導我們神所說的話的應驗,就是這些假神都必滅亡(耶利米書 10:11);它們都已埋沒在遺忘中,而真神的名卻要存到永遠。
6. 這種混雜的迷信在此處被說成「存到今日」(v. 41),直到本書寫成之時,並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總共超過三百年,直到亞歷山大大帝時期。當時,猶太人大祭司耶杜亞的兄弟瑪拿西,娶了撒馬利亞省長參巴拉的女兒,便投奔撒馬利亞人,獲得亞歷山大的允許在基利心山建造聖殿,並吸引了許多猶太人歸向他,也說服撒馬利亞人拋棄所有偶像,只敬拜以色列的神;然而,他們的敬拜仍混雜了如此多的迷信,以至於我們的救主告訴他們,他們所敬拜的,他們並不知道(約翰福音 4:22)。
二、關於被擄到亞述地的以色列人。這位歷史學家有機會談到他們(v. 22),指出他們在當地繼承者所行的,正如他們所行的(「照著他們所趕出的列國的規矩」),他們既敬拜以色列的神,也敬拜那些其他的神;但那些被擄的人在受苦之地做了什麼呢?他們是否因苦難而悔改,並歸正了呢?不,他們仍照著以前的規矩行(v. 34)。當兩個支派後來被擄到巴比倫時,他們因此治癒了偶像崇拜,因此,七十年後,他們歡樂地被帶回;但十個支派卻在爐中被硬化,因此在其中理所當然地失喪並被棄絕。他們這種頑固不化在此處因以下考量而加重:
1. 神曾賜予他們的尊榮,作為雅各的後裔,「他曾給他起名叫以色列」,他們也因此得名,但他們卻羞辱了「那稱呼他們的尊名」。
2. 神與他們所立的聖約,以及他根據這聖約所給予他們的吩咐,在此處被非常詳盡地複述:他們應當單單「敬畏事奉耶和華神」,就是「曾領他們出埃及地」的(v. 36);他們既已領受了神所寫的律例典章,就應當「永遠遵行」(v. 37),並且永不忘記神與他們所立的聖約,這聖約的應許和條件,特別是其中那條在此處重複了三次的重大條款,因為它曾被如此頻繁地教導和強調,就是他們「不可敬畏別神」。神曾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緊緊跟隨他,他就會「救他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v. 39);然而,當他們落在仇敵手中,需要拯救時,他們卻如此愚昧,對自己的利益如此缺乏意識,以至於他們仍照著以前的規矩行(v. 40),他們既事奉真神,也事奉假神,彷彿他們不知道兩者有何區別。以法蓮與偶像聯合,任憑他吧。他們如此行,繼承他們的列國也如此行。使徒問得好:「這樣說來,我們比他們強嗎?絕不是!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羅馬書 3:9)。
第18章_1
列王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