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馬太亨利 (Matthew Henry)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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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記上 第一章

撒母耳的生平在此開始,如同參孫的生平一樣,甚至在他出生之前就已記載,正如後來施洗約翰和我們蒙福的救主的生平。有些聖經中的偉人彷彿從天而降,他們首次出現時就已是完全成長且光芒四射。但另一些人則從出生、從母腹、從受孕開始就被記載。上帝對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對所有人都適用:「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認識你」(耶一5)。然而,有些偉人比其他人更受矚目地來到世上,更早地從普通人中被區分出來,撒母耳就是其中之一。在這件事上,上帝是自由的行動者。參孫的故事將他介紹為應許之子(士十三);但撒母耳的故事則將他介紹為禱告之子。參孫的出生是由天使向他母親預告的;撒母耳則是他的母親向上帝求來的。兩者共同暗示了上帝的話語和禱告所產生的奇蹟。撒母耳的母親是哈拿,她是本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

一、她的苦難:她沒有孩子,這苦難因她的對頭的侮辱而加劇,但也在某種程度上因她丈夫的仁慈而得到平衡(1-8節)。 二、她在這苦難中向上帝所作的禱告和許願,起初大祭司以利責備她,但後來鼓勵了她(9-18節)。 三、撒母耳的出生和撫養(19-23節)。 四、將他獻給耶和華(24-28節)。

撒母耳的家世;以利加拿、哈拿和毗尼拿。(主前1140年)

1 有一個以法蓮山地拉瑪瑣非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託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2 他有兩個妻子:一個名叫哈拿,一個名叫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卻沒有兒女。 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示羅去敬拜獻祭給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裡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作耶和華的祭司。 4 以利加拿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子毗尼拿和她的兒女。 5 卻給哈拿雙份,因為他愛哈拿;只是耶和華使哈拿不能生育。 6 她的對頭毗尼拿又因耶和華使她不能生育,就大大激動她,要使她愁煩。 7 每年上耶和華殿的時候,毗尼拿都這樣激動她。所以哈拿哭泣,不吃飯。 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為何不吃飯?你心裡為何愁煩呢?我待你豈不比十個兒子更好嗎?」

我們在此讀到先知撒母耳出生家庭的狀況。他的父親名叫以利加拿,是利未人,屬於哥轄家族(該支派中最尊貴的家族),如歷代志上六33、34所示。他的祖先蘇弗是以法蓮人,即伯利恆猶大支派的人,那裡被稱為以法他(得一2)。利未人的這個家族最初定居在那裡,但其中一個分支隨著時間的推移遷到了以法蓮山地,以利加拿就是從那裡來的。米迦的利未人從伯利恆來到以法蓮山地(士十七8)。或許提到他們最初是以法蓮人,是為了表明他們與大衛的親屬關係。這位以利加拿住在拉瑪,或拉瑪瑣非,意為「雙重拉瑪」,即上城和下城,與約瑟的亞利馬太是同一個地方,這裡稱為拉瑪瑣非。瑣非意為「守望者」;可能他們在那裡設有先知學校,因為先知被稱為「守望者」:迦勒底譯本稱以利加拿為「先知的門徒」。但在我看來,預言是在撒母耳時代才復興的,在他之前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公開的異象(三1)。從摩西到撒母耳,除了士師記六8之外,也沒有提到耶和華的先知。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認為在撒母耳自己建立先知學校之前(十九19、20),這裡有任何先知培養所或學院。這是關於撒母耳家世和出生地的記載。現在讓我們注意這個家庭的狀況。

一、這是一個虔誠的家庭。以色列所有的家庭都應該如此,但利未人的家庭尤其如此。傳道人應該是家庭信仰的榜樣。以利加拿在節期時上示羅的會幕,「敬拜獻祭給萬軍之耶和華」。我認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稱上帝為「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沙巴俄,這個名字後來被廣泛使用和認識。可能先知撒母耳是第一個使用這個上帝稱號的人,為以色列帶來安慰,因為在他那個時代,他們的軍隊稀少而軟弱,而敵人的軍隊眾多而強大;那時,想到他們所事奉的上帝是萬軍之耶和華,是天上地下所有軍隊的主宰,祂擁有至高主權,隨心所欲地使用他們,這會給他們帶來支持。以利加拿是一個鄉村利未人,據我們所知,他沒有任何職位或職責要求他常駐會幕,但他像一個普通的以色列人一樣,帶著自己的祭物上去,以鼓勵他的鄰居並為他們樹立好榜樣。他獻祭時也敬拜,將禱告和感恩與祭物結合。他在這條信仰道路上是堅定的,因為他每年都上去。使他更值得稱讚的是: 1. 當時全國普遍衰落和忽視信仰。有些人敬拜別神,大多數人對事奉以色列的上帝漫不經心,然而以利加拿卻保持了他的正直;無論其他人怎麼做,他的決心是「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2. 當時以利的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是主要在上帝殿中事奉的人;而他們在自己的職位上行為非常惡劣,我們以後會發現;然而以利加拿仍然上去獻祭。上帝當時將祂的子民綁定在一個地方和一個祭壇上,禁止他們在任何藉口下在別處敬拜,因此,他純粹是出於順服這個命令,才在示羅敬拜。如果祭司沒有盡他們的職責,他也會盡他的職責。感謝上帝,我們在福音之下,不受任何一個地方或家庭的束縛;但被高舉的救贖主賜給祂教會的牧師和教師,只是那些其事奉有助於「成全聖徒」和「建立基督身體」的人(弗四11、12)。沒有人能轄制我們的信心;但我們有義務服從那些幫助我們聖潔和喜樂的人,而不是那些像何弗尼和非尼哈一樣,因其可恥的不道德行為而使耶和華的祭物受人厭惡的人,儘管聖禮的有效性和功效仍然不取決於施行者的純潔。

二、然而這是一個分裂的家庭,其分裂帶來了罪咎和悲傷。有虔誠的地方,卻沒有合一,這實在可惜。家庭的共同敬拜應該結束其中的分裂。 1. 這種分裂的最初原因是,以利加拿娶了兩個妻子,這違反了婚姻的原始設立,我們的救主將其歸結為「起初並不是這樣」(太十九5、8)。這在亞伯拉罕的家庭和雅各的家庭中都造成了麻煩,在這裡以利加拿的家庭中也是如此。上帝的律法為我們今世的舒適和安寧所提供的,比我們若任憑自己所能提供的要好得多!很可能以利加拿先娶了哈拿,因為她沒有像他所希望的那樣早生孩子,他就娶了毗尼拿,毗尼拿確實為他生了孩子,但在其他方面卻成了他的煩惱。人常常被自己製造的棍子所擊打。 2. 這個錯誤的後果是兩個妻子無法和睦相處。她們有不同的福分:毗尼拿像利亞一樣,多產且兒女眾多,這本應使她感到滿足和感恩,儘管她只是第二個妻子,且較不受寵;哈拿像拉結一樣,確實沒有孩子,但她深受丈夫的愛,他抓住一切機會讓她和別人知道這一點,他給了她許多「雙份」(5節),這本應使她感到滿足和感恩。但她們性情不同:毗尼拿無法承受多產的福分,反而變得傲慢無禮;哈拿無法承受不育的苦難,反而變得憂鬱不滿:以利加拿在兩人之間扮演著困難的角色。 (1) 儘管家庭中存在這種不幸的分歧,以利加拿仍然堅持在上帝的祭壇前敬拜,並帶著他的妻子和兒女一同前往,這樣,如果他們在其他事情上無法和睦,至少可以在一同敬拜上帝這件事上和睦。如果家庭的敬拜無法結束其分裂,那麼也不要讓分裂阻止敬拜。 (2) 他盡其所能鼓勵哈拿,並在她受苦時振作她的精神(4、5節)。在節期,他獻上平安祭,為家庭的平安祈求;當他和家人要吃祭物的一部分,以表明他們與上帝和祂祭壇的相交時,雖然他分給毗尼拿和她的兒女足夠的份,但他卻給哈拿雙份,是餐桌上最好的部分,是這種場合通常給予最受重視的人的部分(無論是什麼);他這樣做是為了表達他對她的愛,並給予她一切可能的保證。請注意: [1] 以利加拿並沒有因為哈拿不育而減少對她的愛。基督愛祂的教會,儘管她有軟弱,有不育;男人也應當如此愛他們的妻子(弗五25)。為了任何他們無法幫助、不是他們的罪而是他們的苦難的軟弱,而減少我們對任何親屬的應有之愛,就是讓上帝的護理與祂的誡命相爭,並非常不仁慈地在受苦者身上加添苦難。 [2] 他更努力地表達他的愛,因為她受苦、受辱、情緒低落。支持最軟弱的人,扶持那些被擊倒的人,是智慧和責任。 [3] 他透過給她平安祭的份來表達他對她的深愛。我們也應當如此,透過為我們的朋友和親屬多方禱告來證明我們的愛。我們越愛他們,就越要在禱告中為他們留出空間。 (4) 毗尼拿極其暴躁和挑釁。 [1] 她用哈拿的苦難來嘲諷她,因為她不育而輕視她,並用嘲弄的語言對待她,彷彿她是天不眷顧的人。 [2] 她嫉妒哈拿在以利加拿的愛中所佔的地位,他對哈拿越好,她就越是惱怒她,這完全是卑鄙和殘忍的。 [3] 她這樣做大多是在他們「上耶和華殿」的時候,或許是因為那時他們比平時更多地在一起,或者因為那時以利加拿最能表達他對哈拿的愛。但在那樣的時候表現出她的惡意是非常有罪的,因為那時應該舉起聖潔的手,沒有憤怒和爭吵地在上帝的祭壇前敬拜。在那時激怒哈拿也是非常不仁慈的,不僅因為那時他們在人群中,其他人會注意到,而且那時哈拿應該專心敬拜,渴望最平靜和安詳,不受打擾。我們純潔和平安的最大敵人,在我們最應該平靜的時候,最努力地攪擾我們。當「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時,「撒但」也必定「來到他們中間」(伯一6)。 [4] 她年復一年地這樣做,不是一兩次,而是她一貫的行為;無論是對丈夫的尊重還是對哈拿的憐憫都無法阻止她。 [5] 她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她愁煩」,或許是希望讓她心碎,這樣她就可以獨佔丈夫的心,或者因為她從哈拿的不安中得到樂趣,而哈拿除了愁煩之外,無法更讓她滿足。請注意,以使那些憂鬱和悲傷的人痛苦為樂,並使那些容易煩躁不安的人情緒失控,是卑劣性情的證據。我們應該彼此擔當重擔,而不是加重重擔。 (5) 哈拿(可憐的女人)無法忍受這種挑釁:「她哭泣,不吃飯」(7節)。這使她自己和所有親屬都感到不安。她沒有吃筵席;她的煩惱使她食慾不振,使她不適合任何社交,並破壞了家庭歡樂的和諧。她「不吃」的是「獻祭後的筵席」,因為他們「在哀慟的時候不可吃聖物」(申二十六14;利十19)。然而,她如此屈服於世俗的憂傷,以至於使自己不適合在上帝裡面享受聖潔的喜樂,這是她的軟弱。那些性情暴躁,容易把挑釁看得太重的人,是自己的敵人,大大剝奪了自己生命和敬虔的安慰。我們發現上帝注意到夫妻關係中不滿和不和的這種不良影響,即受委屈的一方「用眼淚遮蓋耶和華的祭壇,以致祂不再看顧那供物」(瑪二13)。 (6) 以利加拿盡其所能安慰她。她沒有像撒拉那樣,因為他娶了另一個妻子而責備他的不仁慈,也沒有以辱罵還擊毗尼拿,而是將煩惱完全歸咎於自己,這使她成為一個非常值得同情的人。以利加拿對她的悲傷表現出極度的悲痛(8節):「哈拿啊,你為何哭泣?」 [1] 他看到她如此被悲傷淹沒,感到非常不安。那些因婚姻而成為一體的人,也應當在精神上如此合一,分擔彼此的煩惱,以至於一方不安時,另一方也無法安寧。 [2] 他溫柔地責備她:「你為何哭泣?你心裡為何愁煩呢?」上帝所愛的,祂都責備,我們也應當如此。他讓她探究她悲傷的原因。雖然她有充分的理由感到煩惱,但她應該考慮她是否有理由煩惱到如此程度,尤其是以至於因此而無法吃聖物。請注意,我們因任何原因而產生的悲傷,當它使我們偏離對上帝的責任,並使我們在祂裡面的安慰變得苦澀時,就是有罪和過度的;當它使我們對所享受的恩典不知感恩,並對上帝在更多恩典中對我們的良善產生不信任時;當它使我們在基督裡的喜樂蒙上陰影,並阻礙我們履行特定關係中的責任和享受其中的安慰時。 [3] 他暗示他會盡力平衡她的悲傷:「我待你豈不比十個兒子更好嗎?你知道我對你全心全意,讓這安慰你吧。」請注意,我們應該留意我們的安慰,以避免因我們的苦難而過度悲傷;因為我們的苦難是我們應得的,但我們的安慰是我們所失去的。如果我們要保持平衡,我們必須看那些對我們有利的,以及那些對我們不利的,否則我們就是對護理不公,對自己不仁慈。上帝將這兩者「互相對立」(傳七14),我們也應當如此。

哈拿的禱告。(主前1140年)

9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起來。那時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10 哈拿心裡愁苦,就向耶和華禱告,痛痛哭泣。 11 她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12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禱告,以利就注意她的嘴。 13 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所以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14 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把你酒醒了!」 15 哈拿回答說:「我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只是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16 不要將婢女看作卑劣的婦人。我因極度的愁苦和悲傷,才一直說到現在。」 17 以利回答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吧!願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祂所求的。」 18 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她的路,就吃飯,臉上不再帶愁容了。

以利加拿溫柔地責備哈拿過度的悲傷,我們在此看到這責備的好效果。 一、這使她吃飯。她吃喝了(9節)。她沒有在悲傷中剛硬自己,也沒有在受責備時變得悶悶不樂;而是當她察覺丈夫因她不來與他們一同吃飯而感到不安時,她盡力振作自己的精神,並來到餐桌前。控制我們的激情與控制我們的食慾一樣,都是一種極大的自我克制。 二、這使她禱告。這促使她思考:「我生氣是對的嗎?我愁煩是對的嗎?這對我有什麼好處呢?與其這樣把重擔綁在肩上,我不如藉著禱告將它卸下,交託給耶和華呢?」以利加拿曾說:「我待你豈不比十個兒子更好嗎?」這或許讓她心想:「無論他是否如此,上帝是如此,因此我要向祂祈求,在祂面前傾訴我的苦情,看看這會給我帶來什麼解脫。」如果她要為這件事向施恩寶座作一次比平常更莊嚴的祈求,現在正是時候。他們在示羅,在會幕門口,上帝曾應許在那裡與祂的子民相會,那裡是「禱告的殿」。他們最近獻上了平安祭,以求得上帝的恩惠和一切美善,並作為與祂相交的標誌;他們享受了被祂悅納的安慰,並在祭物上設宴;現在正是藉著那祭物獻上禱告的時候,因為藉著它,不僅罪得贖,而且我們的禱告蒙垂聽和悅納,並得到平安的回應:在我們所有的懇求中,我們都必須仰望那祭物。現在關於哈拿的禱告,我們可以觀察到:

1. 其中熱切而活潑的虔誠,這在幾個方面顯現出來,作為我們禱告的指引。 (1) 她利用當時心靈的悲傷和煩惱來激發和加速她虔誠的禱告情感:「心裡愁苦,就向耶和華禱告」(10節)。我們應該善用我們的苦難,它們應該使我們在向上帝祈求時更加活潑。我們蒙福的救主自己,「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路二十二44)。 (2) 她在禱告中摻雜著眼淚。這不是乾巴巴的禱告:她「痛痛哭泣」。她像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哭泣懇求」(何十二4),仰望我們上帝溫柔的憐憫,祂知道愁苦的心靈。禱告從她心裡發出,如同眼淚從她眼中流出。 (3) 她在祈求中非常具體,卻又非常謙遜。她求一個孩子,一個男孩子,好讓他適合在會幕中事奉。上帝允許我們在禱告中,不僅可以籠統地求好東西,還可以提到我們最需要和最渴望的那個特別的好東西。然而她不像拉結那樣說:「給我孩子」(創三十1)。她會非常感謝「一個」。 (4) 她許了一個莊嚴的願,或承諾,如果上帝賜她一個兒子,她就會「將他獻給耶和華」(11節)。他生來就是利未人,因此被獻身於上帝的事奉,但她會藉著她的願使他成為拿細耳人,他的童年就將是神聖的。很可能她之前已經將她的意圖告訴了以利加拿,並得到了他的同意和批准。請注意,父母有權將他們的孩子獻給上帝,作為活祭和屬靈的祭司;這也使他們有義務「終身」忠實地事奉上帝。再者,請注意,當我們追求任何恩典時,用誓約約束自己的靈魂是非常恰當的,即如果上帝賜給我們,我們就會將其獻給祂的榮耀,並樂意在祂的事奉中使用它。這並不是說我們藉此可以聲稱配得這份禮物,而是這樣我們就具備了接受它並享受其安慰的資格。懷著對憐憫的希望,讓我們承諾盡我們的責任。 (5) 她說這一切都非常輕聲,以至於沒有人能聽到。她嘴唇動著,但「聽不見她的聲音」(13節)。藉此她證明了她相信上帝知道人心及其願望。思想對祂來說就是話語,祂不是那些必須「大聲呼喊」的上帝(王上十八27)。這也是她謙卑和在親近上帝時聖潔羞澀的例子。她不是那些「使她的聲音在高處被聽見」的人(賽五十八4)。這是一個秘密的禱告,因此,儘管在公共場所進行,卻是這樣秘密地進行的,而不是像法利賽人那樣「要叫人看見」。的確,禱告不是我們有理由感到羞恥的事情,但我們必須避免一切炫耀的表現。讓上帝和我們靈魂之間發生的事情只保留給我們自己。

2. 她因此受到的嚴厲指責。以利當時是大祭司,也是以色列的士師;他坐在殿裡的座位上,監督那裡所做的一切(9節)。會幕在這裡被稱為「殿」,因為它現在已經固定下來,並具備了殿的所有功能。以利坐在那裡接受請願並給予指示,他可能在一個隱蔽的角落裡發現哈拿在禱告,並因她不尋常的舉止而以為她喝醉了,於是照此對她說話(14節):「你要醉到幾時呢?」——這正是彼得和使徒們在聖靈「賜他們口才」時所受到的指責(徒二13)。或許在這個墮落的時代,在會幕門口看到醉酒的婦人並非稀奇事;否則,人們會認為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卑劣慾望不可能在那裡如此輕易地找到獵物(二22)。以利把哈拿當作其中之一。罪惡的氾濫和流行的一個不良影響是,它常常給人機會懷疑無辜者。當一種疾病流行時,每個人都被懷疑感染了它。現在: (1) 這是以利的過錯;而且是一個很大的過錯,在沒有更好的觀察或信息的情況下,就作出如此嚴厲的指責。如果他自己的眼睛已經昏花,他應該讓周圍的人去詢問。醉酒者通常吵鬧而暴躁,但這個可憐的婦人卻是安靜而鎮定的。他的過錯更嚴重,因為他是耶和華的祭司,本應「體恤那無知和失迷的人」(來五2)。請注意,我們不應當對他人輕率和倉促地指責,也不應當輕易相信他人犯了壞事,而事實依據卻是可疑和未經證實的,或者可以作出好的解釋。愛心命令我們對所有人抱最好的希望,並禁止論斷。保羅有很好的信息時,他只是「部分相信」(林前十一18),希望不是那樣。特別是我們應該謹慎地指責他人的敬拜,以免我們將那些真正出於誠實熱心並蒙上帝悅納的行為稱為「偽善」、「狂熱」或「迷信」。 (2) 這是哈拿的苦難;而且是一個很大的苦難,加在她所有的苦難之上,是她心靈傷口的醋。她曾被以利加拿責備不吃不喝,現在又被以利指責好像吃喝過多,這實在很難忍受。請注意,那些做得好的人被誤解並非新鮮事,我們不應當覺得奇怪,如果我們有時遇到這種情況。

3. 哈拿謙卑地為自己辯護,否認被指控的罪行。她表現得非常出色。她沒有反駁指控,也沒有用她兒子們的放蕩來責備他,沒有叫他管好自己的家,沒有告訴他一個像他這樣的人如此辱罵一個在施恩寶座前悲傷的敬拜者是多麼不合適。當我們有時受到不公正的指責時,我們需要加倍警惕我們的嘴唇,以免我們反唇相譏,以指責還擊指責。哈拿認為為自己辯護就足夠了,我們也必須如此(15、16節)。 (1) 為了維護自己的清白,她明確否認了指控,以最尊敬的態度對他說話,稱他為「我主」,暗示她多麼渴望在他眼中保持清白,多麼不願受到他的指責。「我主啊,不是這樣。我沒有喝清酒濃酒,一點也沒有」(儘管給一個「心裡愁苦」的人喝是合適的,箴三十一6),「更沒有過量;所以不要將婢女看作卑劣的婦人。」請注意,醉酒者是卑劣的兒女(尤其是醉酒的婦人),是惡者的兒女,是不順從的兒女,是不願忍受軛的兒女(否則他們就不會醉酒),尤其是在他們實際醉酒的時候。那些無法自制的人,也不會容忍別人管束。哈拿承認,如果她真的犯了這個罪,那將是非常嚴重的罪,他可以公正地將她逐出上帝殿的院子;但她為自己辯護的方式本身就足以證明她沒有醉酒。 (2) 為了公正對待他,她解釋了她當時的行為,這行為引起了他的懷疑:「我是心裡愁苦的婦人,沮喪不安,這就是我看起來與眾不同的原因;眼睛發紅,不是因為酒,而是因為哭泣。而且這時候我不是像醉酒者和傻瓜那樣自言自語,而是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祂聽見並明白心靈的語言,這是我極度的愁苦和悲傷所致。」她比平常更熱切地向上帝禱告,她告訴他,這就是她看起來情緒激動和失序的真正原因。請注意,當我們受到不公正的指責時,我們應該努力,不僅要為自己洗清,還要通過向我們的弟兄們提供他們誤解的公正真實的解釋來滿足他們。

4. 以利為他輕率不友善的指責所作的彌補,以一種親切和父親般的祝福(17節)。他沒有(像許多人在這種情況下常做的那樣)將糾正他的錯誤和讓他承認錯誤視為一種冒犯,也沒有因此而心情不好。相反,他現在像以前一樣鼓勵哈拿的敬拜;他不僅用「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吧」這些話暗示他確信她的清白,而且作為大祭司,他以權柄奉耶和華的名祝福她,儘管他不知道她所祈求的具體祝福是什麼,但他仍然對此說「阿們」,因為他現在對她的謹慎和虔誠有了很好的看法:「願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祂所求的。」請注意,我們對那些因不了解我們而責備我們的人,以溫柔謙卑的態度對待,或許可以使他們成為我們的朋友,並將他們對我們的指責轉化為對我們的禱告。

5. 哈拿現在帶著極大的心靈滿足離開(18節)。她懇求以利繼續對她有好感並為她禱告,然後她就走了,吃了平安祭剩下的東西(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留到早上),「臉上不再帶愁容了」,不再像以前那樣,顯露出內心的煩惱和不安;而是看起來愉快而開朗,一切都很好。怎麼了?發生了什麼事?這種突然的幸福轉變從何而來?她已經藉著禱告將她的事情交託給上帝,並將其留在祂那裡,現在她不再為此煩惱了。她為自己禱告了,以利也為她禱告了;她相信上帝要麼會賜給她所祈求的恩典,要麼會以其他方式彌補她的不足。請注意,禱告是恩典之靈的心靈慰藉;雅各的後裔常常發現如此,他們確信上帝絕不會對他們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參腓四6、7)。禱告會使臉容平靜;它應該如此。

撒母耳的出生;撒母耳獻給耶和華。(主前1137年)

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的家去了。以利加拿和他的妻子哈拿同房,耶和華就眷念哈拿。 20 哈拿懷孕,日期滿足,就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因為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 21 以利加拿和他的全家都上示羅去,為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才帶他上去,使他可以出現在耶和華面前,永遠住在那裡。」 23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做吧!你可以等到斷奶。但願耶和華堅立祂的話。」於是婦人留在家裡,給兒子餵奶,直到斷了奶。 24 孩子斷了奶,她就帶他上示羅,同去還有三隻公牛,一伊法麵粉,一皮袋酒,將孩子帶到耶和華殿,那孩子還很年幼。 25 他們宰了一隻公牛,就將孩子帶到以利面前。 26 哈拿說:「我主啊,我敢在你面前指著你的性命起誓,我主啊,我就是從前站在你旁邊,在這裡向耶和華禱告的婦人。」

第1章_2

27 「我為這孩子禱告,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28 所以,我也將他借給耶和華,他終身必歸耶和華。」於是他就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這裡有:

一、以利加拿和他的家人在節期結束後,回到自己的住處(v. 19)。請留意他們在會幕如何善用時間。他們在那裡的每一天,甚至包括回家的那一天,都敬拜上帝;他們清早起來這樣做。以神開始一天是好的。讓那首先的擁有首先。他們前面有旅程,還有一個孩子們的家庭要帶,但他們不願動身,直到他們一起敬拜了上帝。禱告和糧食不會阻礙旅程。他們已經花了幾天時間在宗教敬拜上,但他們再次參加。我們不應該厭倦行善。

二、這個渴望已久的兒子的出生和名字。最終,耶和華記念了哈拿,這正是她所求的(v. 11),她不需要再求更多,這就夠了,因為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雖然上帝似乎長期忘記祂子民的重擔、煩惱、憂慮和禱告,但祂最終會讓他們明白,他們並沒有被祂遺忘。這個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撒母耳(v. 20)。有些人認為這個名字的詞源與以實瑪利(Ishmael)的詞源非常相似——「蒙神垂聽」,因為母親的禱告得到了顯著的垂聽,他是對她禱告的回應。另一些人則根據她給名字的理由,認為它的意思是「向神求得」。這兩者幾乎相同;她藉此旨在永遠記念上帝垂聽她禱告的恩惠。因此,她每次提到他的名字時,都想為自己帶來安慰,並將榮耀歸給上帝的這份恩慈。

注: 蒙應允的禱告所帶來的恩典,應以特別的感恩之情來記念,如詩篇一一六篇1、2節。我們有多少及時的拯救和供應可以稱為「撒母耳」,即「向神求得」;凡是如此的,我們都特別有義務將其獻給祂。哈拿藉著這個名字,旨在提醒她的兒子,他有義務歸屬於耶和華,因為他是向神求得的,同時也被獻給了祂。一個禱告而來的孩子,特別有義務成為一個好孩子。利慕伊勒的母親提醒他,他是「許願的兒子」(箴言三十一章2節)。

三、哈拿專心照料他,不僅因為他對她來說很寶貴,更因為他被獻給了上帝,她親自撫養他,沒有把他掛在別人的乳房上。我們應該照顧我們的孩子,不僅要著眼於自然法則,因為他們是我們的,更要著眼於恩典之約,因為他們被獻給了上帝。參見以西結書十六章20、21節。當我們這樣做是為了主時,這就聖化了撫養他們的行為。

以利加拿每年都上會幕敬拜,特別是為了還他的願,也許是他與哈拿的願望不同,如果上帝藉著她賜給他一個兒子(v. 21)。但哈拿雖然對上帝殿的院子充滿熱情,卻請求丈夫允許她留在家裡;因為婦女沒有義務像男人一樣每年上三個節期。然而,哈拿過去常常去,但現在請求免除,

1. 因為她不想離開她的育兒室那麼久。「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我們可以假設她一直待在家裡,因為如果她要去任何地方,她會去示羅。注: 上帝要的是憐憫,而不是祭祀。那些因撫養和照顧幼兒而被耽擱無法參加公共禮拜的人,可以從這個例子中得到安慰,並相信如果他們這樣做是為了上帝,祂會恩慈地接納他們,即使他們留在家裡,他們也會分享戰利品。

2. 因為她不會上示羅,直到她的兒子夠大,不僅可以帶到那裡,而且可以留在那裡;因為一旦她把他帶到那裡,她覺得她永遠也捨不得把他帶回來。注: 那些堅定決心還願的人,仍然可能看到充分的理由推遲還願。萬事都有定時。任何動物在獻祭之前,都必須在母獸身邊一段時間(利未記二十二章27節)。果實成熟時最好。

以利加拿同意她的提議(v. 23):「照你所看為好的去行。」他絲毫不喜歡與她作對,而是完全交由她決定。看哪,當配偶在軛中如此和諧,彼此適應,各人對對方所做的都看為好,尤其是在敬虔和慈善的工作上,這是何等的美好和愉快啊!他補充了一個禱告:「願耶和華堅立他的話。」也就是說,「願上帝保守孩子度過嬰兒期的危險,使上帝藉著賜給我們孩子所表明的莊嚴誓言,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履行,這樣整件事就可以完成。」注: 那些真誠地將孩子獻給上帝的人,可以帶著安慰為他們禱告,願上帝堅立在他們被印證歸於祂的同時,也印證給他們的話語。

四、這個孩子莊嚴地進入聖所服事。我們可以認為,他四十天大的時候就被獻給了主,就像所有頭生的孩子一樣(路加福音二章22、23節);但這裡沒有提及,因為這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現在他斷奶了,他被獻上,而不是被贖回。有些人認為,他一斷奶就獻上,猶太人說,直到他三歲才斷奶;經文說她乳養他,直到她斷奶(v. 23)。另一些人認為,直到他斷絕了孩子氣的事情,八歲或十歲時才獻上。但我認為,讓這樣一個非凡的孩子在三歲時進入會幕,在祭司的孩子中接受教育,並沒有什麼不便。經文說(v. 24),「孩子還小」,但由於他比同齡人聰明,所以他並不麻煩。沒有人可以太早開始敬虔。孩子是個孩子,希伯來文是這樣寫的,在他的學習年齡。因為「他要將知識教訓誰呢?要使誰明白傳言呢?豈不是那些剛斷奶、剛離母懷的嗎?」(以賽亞書二十八章9節)。

請注意她如何獻上她的孩子:

1. 帶著祭物;不少於三頭公牛,每頭公牛都附帶素祭(v. 24)。也許每頭公牛代表孩子生命中的一年。或者一頭作燔祭,一頭作贖罪祭,第三頭作平安祭。她絲毫沒有認為,藉著將兒子獻給上帝,她就讓上帝欠了她的債,反而認為有必要藉著這些被宰殺的祭物,尋求上帝接納她的活祭。我們與上帝為自己和我們所立的一切聖約,都必須藉著祭物,那偉大的祭物來立定。

2. 帶著對上帝垂聽禱告的恩慈的感恩承認。她向以利這樣做,因為以利曾鼓勵她盼望得到平安的回應(v. 26、27):「我為這孩子禱告。在這裡,他是藉著禱告得來的,在這裡,他被歸還給垂聽禱告的上帝。我的主啊,你已經忘記我了,但我現在看起來如此快樂,我就是三年前站在你身邊哭泣禱告的那個女人,這就是我所禱告的孩子。」禱告蒙應允,可以這樣謙卑地歡呼,歸榮耀給上帝。這是一個活生生的見證,證明上帝。「我是祂的見證人,祂是恩慈的(參見詩篇六十六篇16-19節);為了這份恩典,這份安慰,我禱告了,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參見詩篇三十四篇2、4、6節。哈拿沒有藉著提及以利先前表達的懷疑來提醒他;她沒有說:「我就是你曾嚴厲批評的那個女人;你現在怎麼看我?」好人不必因他們的軟弱和疏忽而被責備。他們自己已經為此悔改了;讓他們不再聽到這些事。

3. 將她對這個孩子的一切權益完全歸給耶和華(v. 28):「我將他借給耶和華,他終身必歸耶和華。」她重複這句話,因為她永遠不會撤回:「他必(作為獻給上帝的物)借給或歸給耶和華。」這並不是說她打算像我們借東西一樣把他要回來,而是她使用「借」(Shaol)這個詞,因為這與她之前使用的詞(v. 20,「我向耶和華求」)是同一個詞,只是在不同的語態。而且(v. 27)「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Shaalti,在Kal語態)賜給我了」,因此「我已將他借給(Hishilti,在Hiphil語態)」,所以這也給他的名字撒母耳提供了另一個詞源,不僅是「向神求得」,也是「借給神」。

默想: (1) 我們獻給上帝的一切,都是我們首先向祂求得並從祂那裡領受的。我們獻給祂的一切禮物,首先都是祂賜給我們的。主啊,我們將你自己的東西獻給你(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16節)。 (2) 我們獻給上帝的一切,都可以因此被稱為「借」給祂,因為雖然我們不能像借來的東西一樣收回,但祂必會連本帶利地償還,給我們帶來無可言喻的益處,特別是那些「借給祂的窮人」的(箴言十九篇17節)。當我們藉著洗禮將我們的孩子獻給上帝時,讓我們記住,他們首先是藉著至高主權屬於祂的,而他們仍然是我們的,這更增加了我們的安慰。哈拿將他歸給耶和華,不是為了一定的年限,像孩子被送去當學徒一樣,而是「終身——他終身必歸耶和華」,一個終身的拿細耳人。我們與上帝的聖約也必須如此,一個婚姻聖約;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必須屬於祂,永不離棄祂。

最後,孩子撒母耳的表現超出了他這個年齡所能預期的;因為經文似乎是說他「在那裡敬拜耶和華」,也就是說他「禱告了」。他無疑是異常早熟的(我們知道有些孩子很小就表現出一些宗教意識),而他的母親,既然打算讓他進入聖所,就特別注意培養他做聖所裡的工作。

注: 小孩子應該及早學習敬拜上帝。他們的父母應該教導他們敬拜上帝,並帶他們去敬拜,讓他們盡力參與其中,上帝會恩慈地接納他們,並教導他們做得更好。

第2章_1

撒母耳記上 第二章

本章內容包括: 一、哈拿為耶和華賜給她撒母耳的恩惠獻上感恩之歌(1-10節)。 二、他們回到家中,以利為他們祝福(11, 20節)。他們家庭的增長(21節)。撒母耳的成長與進步(11, 18, 21, 26節),以及哈拿為他預備衣裳的關懷(19節)。 三、以利眾子極大的邪惡(12-17, 22節)。 四、以利對他們過於溫和的責備(23-25節)。 五、耶和華藉先知傳達給以利那公義而可畏的信息,威脅因他眾子的邪惡而毀滅他的家(27-36節)。

哈拿的歌(主前1137年) 1 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歡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因為我喜樂於祢的救恩。2 沒有人像耶和華那樣聖潔,因為除了祢以外,沒有別神;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3 你們不要再說驕傲的話,也不要讓狂妄從你們口中發出;因為耶和華是全知的神,祂衡量一切行為。4 勇士的弓折斷,跌倒的卻以力量束腰。5 飽足的為食物受雇,飢餓的卻不再飢餓;甚至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多子的卻衰弱。6 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祂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從陰間上來。7 耶和華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祂使人卑微,也使人高升。8 祂從塵土中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繼承榮耀的寶座;因為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9 祂必保守祂聖徒的腳步,惡人卻在黑暗中寂靜;因為人不能憑藉力量得勝。10 耶和華的仇敵必被打碎;祂必從天上向他們打雷。耶和華必審判地極;祂必賜力量給祂的王,高舉祂受膏者的角。」

我們在此看到哈拿的感恩,這不僅是禱告的靈所啟發,更是預言的靈所啟發。她先前曾為所渴望的恩惠祈求(ch. i. 11),現在我們看到她獻上讚美;在這兩者中,她都因著一顆深受感動的心(前者因自己的缺乏,後者因神的良善)而「口出言語」。總體而言,請注意: 1. 當她從神領受恩惠時,她以感恩的心承認,歸榮耀給神。不像路加福音十七17的九個痲瘋病人。讚美是我們的租金,我們的貢品。若不獻上,我們便是不義。 2. 她所領受的恩惠是禱告蒙應允的結果,因此她認為自己特別有義務為此感恩。我們藉禱告所得的,可以帶著安慰享用,也必須帶著讚美享用。 3. 她的感恩在此被稱為「禱告」:「哈拿禱告說」;因為感恩是禱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每一次向神的祈求中,我們都必須表達對祂這位施恩者的感恩。甚至,為所領受的恩惠感恩,也將被接納為對更多恩惠的祈求。 4. 她從自己所領受的這項特殊恩惠中,藉著一顆高昂而擴大的心,藉機述說神及其治理世界以造福教會的榮耀之事。無論何時,凡激發我們讚美的事,都應以這種方式提升我們的讚美。 5. 她的禱告是默禱。她的聲音沒有被聽見;但在她的感恩中,她「說話」,好讓眾人都能聽見。她曾「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懇求,但現在她的嘴唇被開啟,為要「述說神的讚美」。 6. 這篇感恩詞在此被記錄下來,為要鼓勵那些較軟弱的女性親近施恩寶座。神必垂聽她們的禱告和讚美。馬利亞的歌與哈拿的歌有極大的相似之處(路加福音一46)。

這篇感恩詞包含三件事: 一、哈拿在神裡面,在祂榮耀的完美屬性中,以及祂為她所成就的偉大之事上,所發出的凱旋歡呼(1-3節)。請注意: 1. 她對神所說的偉大之事。她很少提及她現在所歡樂的特殊恩惠,也沒有像溺愛的父母那樣,稱讚撒母耳是她見過最可愛、最聰明、最懂事的孩子。不,她忽略了禮物,而讚美了施予者;然而大多數人卻忘記施予者,只專注於禮物。每一條溪流都應引導我們回到源頭;我們從神領受的恩惠應當提升我們對神無限完美的敬佩。可能有其他的撒母耳,但沒有其他的耶和華。「除了祢以外,沒有別神。」注:神應當被讚美為無與倫比的存在,擁有無可比擬的完美。這榮耀歸於祂的名,不僅承認「沒有人像祂」,更承認「除了祂以外,沒有別神」。所有其他的都是冒充者(詩篇十八31)。哈拿在此頌揚了神四個榮耀的屬性: (1) 祂無瑕的純潔。這是上界最受讚美的屬性,由那些常看見祂面的人所讚美(以賽亞書六3;啟示錄四8)。當以色列人戰勝埃及人時,神被讚美為「聖潔中榮耀的」(出埃及記十五11)。在此,在哈拿的凱旋歡呼中也是如此:「沒有人像耶和華那樣聖潔。」這是祂本性的正直,祂與自己無限的契合,以及祂在一切治理和判斷中的公義。每當想起這點,我們都應當感恩。 (2) 祂全能的力量:「也沒有磐石(或「任何力量」,因為這個詞有時也這樣翻譯)像我們的神。」哈拿曾親身經歷到倚靠祂所帶來的巨大支持,因此她按著自己的經歷說話,似乎是指摩西所說的(申命記三十二31)。 (3) 祂深不可測的智慧:「耶和華,萬物的審判者,是全知的神」;祂清楚而完美地洞察每個人的品格和每件事的實情,祂也將知識和悟性賜給那些向祂尋求的人。 (4) 祂無誤的公義:「祂衡量一切行為。」祂自己的行為在祂永恆的預旨中是如此;世人的行為在祂審判的天平上也是如此,因此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並且在判斷任何人的本質或行為上絕無錯誤。

2. 她如何從這些事中得到安慰。我們將榮耀歸給神的,就可以從中得到安慰。哈拿正是如此: (1) 在聖潔的喜樂中:「我的心因耶和華歡樂」;不是那麼多因她的兒子,而是因她的神;祂是我們喜樂的歡樂(詩篇四十三4),我們的喜樂絕不可止於祂以外的任何事物:「我喜樂於祢的救恩」;不僅是祢對我這特殊的恩惠,更是祢對以色列民的救恩,特別是這個孩子將成為其工具的那些救恩,以及最重要的是,基督的救恩,那些只是基督的預表。 (2) 在聖潔的凱旋中:「我的角高舉」;不僅是我的名譽因我有了兒子而得以保全,更是因有了這樣一個兒子而大大提升。我們讀到大衛所指派的一些歌唱者「舉起角」(一種樂器)來讚美神(歷代志上二十五5),所以「我的角高舉」的意思是:「我的讚美被提升到一個不尋常的境界。」「因耶和華高舉」;神應當得到我們一切高舉的榮耀,我們也必須在祂裡面誇勝。「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意思是:「現在我有話可以回答那些曾羞辱我的人了。」那箭袋充滿箭,房屋充滿兒女的人,在城門口與仇敵說話時必不羞愧(詩篇一二七5)。

3. 她藉此使那些與神為敵、反叛神的人閉口無言(3節):「你們不要再說驕傲的話。」不要讓毗尼拿和她的孩子再用她對神的信心和禱告來羞辱她:她最終發現這並非徒然。參看彌迦書七10:「那時,我的仇敵必看見,羞愧必遮蓋那對我說『你的神在哪裡呢?』的。」或許在這首歌中,她不屑於過多提及毗尼拿和她的惡意;但這旨在制止非利士人以及其他神和以色列的仇敵的傲慢,他們「口出狂言,攻擊上天」(詩篇七十三9)。「讓這使他們閉口羞愧;那樣為我審判我的對手者,也必為祂的百姓審判他們所有的仇敵。」

二、她注意到神護理的智慧和至高主權,在祂對世人事務的安排上;這些事務的變遷,以及它們奇異而突然的轉變和革命,常常使人發現從繁榮的頂峰到逆境的深淵,只是一步之遙。神不僅「使這與那相對」(傳道書七14),而且使這兩者非常接近,沒有鴻溝隔開,好讓我們「歡樂,好像不歡樂」,「哭泣,好像不哭泣」。 1. 壯士很快衰弱,弱者很快得力,只要神願意(4節)。一方面,如果祂發出命令,「勇士的弓折斷」;他們被解除武裝,無法再像以前那樣行事,也無法實現他們原定的計畫。那些在戰鬥中失利的人,在各方面似乎都佔有優勢,並自以為必勝。參看詩篇四十六9;三十七15, 17。個人很快因疾病和年老而衰弱,他們發現弓的力量不能持久;許多曾誇耀自己力量的壯士,發現那是一把欺騙的弓,在他們信賴它時卻失效了。另一方面,如果耶和華發出命令,那些因軟弱而跌倒的人,那些虛弱得無法直立或穩健行走的人,卻「以力量束腰」,無論是身體還是心靈,都能成就大事。那些因疾病而衰弱的人恢復了活力(約伯記三十三25),那些因悲傷而沮喪的人將恢復他們的安慰,這將「堅固軟弱的手,強壯無力的膝」(以賽亞書三十五3)。勝利轉向了那些被認為已無希望的一方,甚至「瘸腿的也搶奪擄物」(以賽亞書三十三23)。

2. 富人很快貧窮,窮人卻突然奇異地富足(5節)。護理有時會如此摧毀人的財產,阻撓人的努力,並用「非人所吹的火」吞噬他們的增長,以致那些「飽足的」(他們的穀倉滿了,錢袋滿了,他們的「房屋充滿美物」(約伯記二十二18),他們的「肚腹充滿這些隱藏的財寶」(詩篇十七14))被逼到如此困境和絕境,以致缺乏生活必需品,並「為食物受雇」,他們必須勞動,因為「乞討他們感到羞恥」。財富「生出翅膀」(箴言二十三5),離開那些在擁有時將幸福寄託於其上的人,使他們悲慘。對於那些曾經飽足和自由的人來說,貧窮必然是雙倍的痛苦。但另一方面,有時護理如此安排,以致「飢餓的卻不再飢餓」,也就是說,他們不再像以前那樣為食物受雇。藉著神的祝福和他們的勤奮,他們在世上取得了進展,並有足夠的財富可以安逸生活,「他們將不再飢餓,不再口渴」。這不應歸因於命運,也不僅僅歸因於人的智慧或愚蠢。「財富不歸給聰明人,恩惠不歸給有技能的人」(傳道書九11),人變窮也並非總是自己的過錯,而是(7節)「耶和華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一個人的貧窮是另一個人的富足,這是神的作為。祂賜給一些人獲取財富的能力,從另一些人那裡奪走他們保持財富的能力。我們貧窮嗎?神使我們貧窮,這是我們應當知足並接受我們境況的好理由。我們富足嗎?神使我們富足,這是我們應當感恩並樂意事奉祂的好理由,因為祂賜給我們豐富的美物。這也可以理解為同一個人;那些曾富足的,神使他們貧窮,過了一段時間又使他們富足,就像約伯一樣;祂賜予,祂取走,然後又賜予。富人不要驕傲和自滿,因為神很快就能使他們貧窮;窮人不要沮喪和絕望,因為神能在適當的時候再次使他們富足。

3. 空虛的家庭得到充實,眾多的家庭卻減少衰弱。這是與感恩場合密切相關的例子:「不生育的生了七個」,指的是她自己,因為雖然她目前只有一個兒子,但那一個是拿細耳人,奉獻給神並直接事奉祂,對她來說,他就像七個兒子一樣好。或者這是她信心的表達。現在她有了一個,她希望有更多,而且她沒有失望;她又生了五個(21節),所以如果我們把撒母耳算作兩個,我們完全可以這樣算,她就達到了她所期望的數目:「不生育的生了七個」,而另一方面,「多子的卻衰弱」,不再生育。她沒有再多說什麼。毗尼拿現在感到羞辱和沮喪。猶太人的傳統是,當哈拿生一個孩子時,毗尼拿就埋葬兩個。有許多例子表明,微不足道的家庭得以增長,而顯赫的家庭卻被消滅(約伯記二十二23;詩篇一〇七38等)。

4. 神是生命和死亡的至高主宰(6節):「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理解這句話: (1) 關於神在世人生命和死亡中的至高主權和普遍作為。祂掌管出生和死亡。每當有人死亡,是神引導死亡的箭。耶和華使人死。死亡是祂的使者,按祂的吩咐擊打誰、何時擊打;沒有人被帶到塵土中,除非是祂使他們下去,因為「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在祂手中(啟示錄一18)。每當有人出生,是祂「使他們活」。沒有人知道「靈的道路」如何,但我們知道它來自「萬靈的父」。每當有人從疾病中康復,從迫在眉睫的危險中得救,是神「使人從陰間上來」;因為「脫離死亡的門路」屬於祂。 (2) 關於祂對某些人與另一些人所作的區分:「祂使一些人死,使(即保守)另一些人活」,這些人曾處於同樣的危險中(例如戰爭或瘟疫),可能兩人同睡一床,一個被死亡帶走,另一個卻活著。是的,父啊,因為在祢眼中看為美善。有些最有可能活著的被帶到墳墓,而另一些同樣可能死亡的卻被帶上來;因為生與死並非依據可能性。神對某些人的護理是致死的,毀滅他們的安慰,而同時對另一些人卻是使人復甦的。 (3) 關於祂對同一個人所作的改變:「祂使人死,也使人下陰間」,也就是說,祂甚至使人瀕臨死亡,然後又使人復甦和興起,即使生命已絕望,並已領受了死刑(哥林多後書一8, 9)。祂使人歸於塵土,然後說:「你們世人哪,回來吧!」(詩篇九十3)。沒有什麼是神不能做的,不,甚至使死人復活,使枯骨得生命。

5. 提升和降卑都來自祂。祂使一些人卑微,也使另一些人高升(7節),祂使驕傲的謙卑,賜恩典和榮耀給謙卑的,將那些想與神爭高下、踐踏周圍一切的人置於塵土中(約伯記四十12, 13),但卻用祂的救恩高舉那些在祂面前謙卑自己的人(雅各書四10)。或者可以理解為同一個人:那些祂曾使之卑微的,當他們充分謙卑後,祂就將他們高舉。這在8節中得到了闡述:「祂從塵土中抬舉貧寒人」,一個低微卑賤的境況,甚至「從糞堆中」,一個卑賤奴役的境況,被人厭惡和輕視,「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參看詩篇一一三7, 8。晉升並非偶然,而是出於神的預旨,祂常常提拔那些極不可能、人們認為極不配的人。約瑟和但以理、摩西和大衛,就是這樣奇異地被提升,從監獄到王宮,從牧羊杖到權杖。他們所坐的王子們可能會輕視他們,但神能堅立祂如此出人意料所賜的榮耀,甚至使他們「繼承榮耀的寶座」。那些蒙護理如此提拔的人,不要因他們出身的塵土和糞堆而被羞辱,因為他們的出身越卑微,他們所蒙的恩惠就越大,神在他們的提升中就越得榮耀,如果這是藉著合法和榮譽的手段。

6. 對於所有這些安排,無論它們多麼令人驚訝,都給出了一個理由,迫使我們順從:「因為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 (1) 如果我們按字面理解,這表明神全能的力量,是無法控制的。祂維護整個受造界,奠定大地,並仍以祂權能的話語維持它。祂在家庭和國度事務上,遠超我們的想像和期望,還有什麼是祂不能做的呢?祂「將地懸在虛空」(約伯記二十六7)。 (2) 但如果我們以比喻理解,這表明祂無可爭辯的至高主權,是無法質疑的。地上的君王和偉人,國家和政府的領導者,是「地的柱子」(詩篇七十五3)。世界的事務似乎都圍繞著這些樞紐轉動,但它們「屬於耶和華」(詩篇四十七9)。他們的力量來自祂,因此祂可以隨意提拔任何人;誰能說:「祢做什麼呢?」

三、預言所有神忠實的朋友將蒙保守和提升,以及所有祂和他們的仇敵將被毀滅。哈拿在見證了她因神所做和正在做的事而歡樂凱旋之後,以對神將要做的事的歡樂盼望作結(9, 10節)。敬虔的情感(帕特里克主教說)在那些日子裡常常達到預言的高度,藉此神在那個國家,在他們偶像崇拜的傾向中,維護了祂的真宗教。這個預言可能指: 1. 更直接地指撒母耳和被他膏立的大衛對以色列的治理。以色列人,神的聖徒,將蒙保護和拯救;非利士人,他們的仇敵,將被征服和制服,特別是藉著「打雷」(ch. vii. 10)。他們的疆域將擴大,大衛王將被堅固和大大高舉,以色列(在士師時代曾如此微不足道,艱難維生)現在很快將變得強大而顯赫,並對所有鄰國發號施令。那是一個非凡的改變;撒母耳的出生,可以說是那個時代的曙光。 2. 但我們有理由認為這個預言看得更遠,指向基督的國度,以及那個恩典國度的治理,她現在開始談論這個,因為她已經廣泛地談論了護理的國度。這是我們第一次遇到「彌賽亞」或「祂的受膏者」這個名字。古代的解經家,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基督徒,都認為它超越了大衛,指向大衛的子孫。這裡說到彌賽亞國度的榮耀之事,無論是在祂道成肉身之前還是之後;因為它的治理方式,無論是藉著永恆的道,還是藉著道成肉身,都大體相同。關於那個國度,我們在此確信: (1) 所有忠誠的臣民都將受到謹慎而有力的保護(9節):「祂必保守祂聖徒的腳步。」世上有一群人是神的聖徒,是祂所揀選和分別為聖的;祂必保守他們的腳步,也就是說,所有屬於他們的一切都將在祂的保護之下,直到他們身體最低的部分——他們的腳。如果祂保守他們的腳,更何況他們的頭和心。或者祂必保守他們的腳步,也就是說,祂必確保他們立足之地,並堅立他們的腳步;祂必在他們的情感和行為上設立恩典的守衛,使他們的腳既不偏離正道,也不在路上跌倒。當他們的腳快要滑跌時(詩篇七十三2),「祢的慈愛扶持我」(詩篇九十四18),並「保守他們不失腳」(猶大書24)。當我們遵守神的道時,祂必保守我們的腳步。參看詩篇三十七23, 24。 (2) 所有與之為敵的勢力都無法使其毀滅。人不能憑藉力量得勝。神的力量為教會而戰;只要是這樣,人的力量就不能勝過它。教會似乎缺乏力量,她的朋友稀少而軟弱,但得勝並非憑藉人的力量(詩篇三十三16)。神既不需要它來幫助祂(詩篇一四七10),也不懼怕它來反對祂。 (3) 所有與之為敵的仇敵都必被擊碎和降服:「惡人卻在黑暗中寂靜」(9節)。他們將被擊打得又瞎又啞,既不能看清道路,也無話可為自己辯護。被定罪的罪人被判入「外面的黑暗」,在那裡他們將永遠無言(馬太福音二十二12, 13)。惡人被稱為「耶和華的仇敵」,並且預言(10節)他們「必被打碎」。他們對神在人間國度的圖謀都將被粉碎,他們自己也將被毀滅;那些與全能者為敵的人,怎能有好下場呢?參看路加福音十九27。神有許多方法可以做到這一點,而且,如果沒有別的辦法,祂「必從天上向他們打雷」,這樣,不僅使他們恐懼驚慌,而且使他們毀滅。誰能抵擋神的雷電呢? (4) 這個國度的征服將擴展到遙遠的地區:「耶和華必審判地極。」大衛的勝利和統治範圍很廣,但「地極」卻應許給彌賽亞作為祂的「產業」(詩篇二8),要麼被祂的金杖征服,要麼被祂的鐵杖毀滅。神是萬物的審判者,祂必為祂的百姓審判祂和他們的仇敵(詩篇一一〇5, 6)。 (5) 彌賽亞君王的權能和榮耀將日益增長:「祂必賜力量給祂的王」,為要成就祂的偉大事業(詩篇八十九21,參看路加福音二十二43),堅固祂,使祂能度過謙卑的艱難,並在祂的升高中,「祂必抬頭」(詩篇一一〇7),高舉祂「受膏者」的角,即權能和榮耀,並「使祂高於地上的君王」(詩篇八十九27)。這為凱旋加冕,並且比任何事物都更是她歡欣鼓舞的原因。她的「角高舉」(1節),因為她預見彌賽亞的角也將如此。這確保了盼望。基督國度的臣民將是安全的,它的仇敵將被毀滅,因為受膏者,主基督,已「以力量束腰」,並能拯救和毀滅到底。

撒母耳在聖所;以利眾子的邪惡(主前1130年) 11 以利加拿回拉瑪自己的家去了。那孩子卻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2 以利的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13 祭司待百姓的規矩是這樣:無論何人獻祭,祭司的僕人就來,趁肉還在煮的時候,手裡拿著三齒的叉子,14 把叉子往鍋裡,或鼎裡,或釜裡,或罐裡一插,叉子所帶上來的,祭司都取去歸自己。在示羅,他們對所有到那裡的以色列人都是這樣行。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把肉給祭司烤吧,他不要你煮熟的肉,只要生的。」16 若有人對他說:「讓他們先燒脂油,然後你隨意取吧。」他便回答說:「不行,你現在就要給我;若不給,我就強取。」17 因此,那兩個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因為人厭棄耶和華的供物。18 撒母耳還是個孩子,卻穿著細麻布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事奉。19 他母親每年同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就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帶來。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子祝福說:「願耶和華從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所獻給耶和華的。」他們就回自己的家去了。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2 以利年紀老邁,聽見他兒子們向以色列眾人所行的一切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口伺候的婦人同寢。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口中聽見你們的惡行。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所聽見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罪。25 人若得罪人,有審判官審判他;但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代求呢?」然而他們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要殺他們。26 那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喜愛他。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到以利加拿家庭的良好品格和狀況,以及以利家庭的惡劣品格和狀況。這兩者的記載在整段經文中明顯地交織在一起,彷彿歷史學家有意將兩者對比,使之相得益彰。以利加拿家庭的虔誠和良好秩序,加劇了以利家的罪惡;而以利眾子的邪惡,則使撒母耳早期的虔誠顯得更加光彩奪目。

一、讓我們看看以利加拿家庭的狀況如何,以及比以前好多少。 1. 以利在他們將小兒子獻給耶和華的殿後,以祝福送他們離開(20節)。他以有權柄者的身份祝福:「願耶和華從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所獻給耶和華的。」如果哈拿當時已經有很多孩子,那麼將其中一個獻給會幕事奉,就不會是如此慷慨的虔誠之舉;但當她只有一個,一個她所愛的獨生子,將他獻給耶和華,這是一種英勇的虔誠行為,絕不應失去其獎賞。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後,蒙應許有眾多的後裔(創世記二十二16, 17),哈拿也一樣,當她將撒母耳獻給耶和華作活祭時。注:獻給耶和華的,必將連本帶利償還,對我們來說是莫大的益處,而且常常是同類的回報。哈拿將一個孩子獻給神,卻得到五個孩子的補償;因為以利的祝福生效了(21節):「她生了三個兒子和兩個女兒。」為神奉獻或為祂失去,絕不會有損失;必將「百倍」償還(馬太福音十九29)。

2. 他們回到了自己的住處。這件事被提及兩次,11節和20節。在神的殿中敬拜,讚美祂,並蒙祂祝福,是非常愉快的。但他們在家中有一個家庭需要照顧,於是他們回去了,愉快地將親愛的小兒子留在後面,知道他們將他留在一個好地方;而且他似乎沒有哭著追他們,而是像他們願意離開他一樣願意留下,他很快就「丟棄了孩子氣的事」,表現得像個大人。

3. 他們每年都帶著「年祭」到神的殿中敬拜(19節)。他們不認為兒子在那裡事奉可以免除他們的責任,也不認為那份供物可以代替其他的供物;相反,他們既然體驗到親近神的好處,就不會錯過任何指定的時節,現在他們在示羅又多了一個吸引他們前往的磁石。我們可以假設他們去示羅看望孩子不止一年一次,因為示羅離拉瑪不到十英里;但他們的年度探訪被特別提及,因為那時他們獻上年祭,那時哈拿為兒子準備(有人認為不止一年一次)一套新衣服,「一件小外袍」(19節)以及所有相關的物品。她承諾在撒母耳在會幕學徒期間為他提供衣物,並確保他得到妥善的照顧,使他在事奉中顯得更加得體和美觀,並鼓勵他早期的良好開端。父母必須確保孩子不缺乏任何適合他們的東西,無論他們是否與父母同住;但那些孝順、有希望並事奉耶和華的孩子,應當得到雙倍的關懷和愛護。

4. 孩子撒母耳表現得非常好。在這幾節經文中,他被提及四次,我們被告知兩件事: (1) 他對耶和華的事奉。他確實做得很好,因為他「事奉耶和華」(11, 18節),按照他的能力。他學習教理問答,並持守他的敬虔,很快學會閱讀,並喜愛律法書,因此他「事奉耶和華」。他在以利面前事奉,也就是說,在他的監督下,並按照他的吩咐,而不是在以利的兒子們面前;各方都同意他們不適合做他的導師。或許他直接服侍以利本人,隨時準備為他取送所需,這被稱為「事奉耶和華」。或許他被派在祭壇周圍做一些小事,儘管遠未達到律法規定利未人事奉的年齡。他可以點蠟燭,或拿盤子,或跑腿,或關門;因為他以虔誠的心態做這些事,這被稱為「事奉耶和華」,並受到極大的關注。過了一段時間,他工作得很好,以利就吩咐他穿著「細麻布以弗得」事奉,就像祭司一樣(儘管他不是祭司),因為他看到神與他同在。注:小孩子必須及早學習「事奉耶和華」。父母必須訓練他們,神必悅納他們。特別是讓他們學習尊敬他們的老師,就像撒母耳尊敬以利一樣。沒有人能太早開始敬虔。參看詩篇八2,以及馬太福音二十一15, 16。

第2章_2

二、他從主那裡領受的祝福:他「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如同嫩芽」(第21節),「漸漸長大」(第26節),在力量、身量上,尤其是在智慧、悟性以及處理事務的能力上都有長進。默想:那些盡力事奉神的年輕人,必蒙恩惠得以長進,以便更好地事奉祂。那些栽於神殿中的人必「發旺」(詩篇九十二篇13節)。他蒙耶和華和世人的喜愛。默想:孩子們若能及早順服、有德行、善良,這對他們是極大的鼓勵,因為這樣神和人都會愛他們。這樣的孩子是天地所鍾愛的。這裡對撒母耳的描述,也同樣適用於我們偉大的榜樣——我們蒙福的救主(路加福音二章52節)。

二、現在讓我們看看以利家中情況如何糟糕,儘管他們就住在會幕門口。離教會越近,離神越遠。

1. 以利兒子們可憎的邪惡(第12節):「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這句話表達得非常有力。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以利本人不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他無疑也好好教育了他的兒子們,給予他們良好的教導,樹立了好的榜樣,並為他們獻上許多美好的禱告;然而,當他們長大後,卻成了「惡人」,褻瀆神、邪惡的人,徹頭徹尾的敗類:「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他們不可能沒有對神及其律法的概念性認識,一種知識的形式(羅馬書二章20節),然而,因為他們的行為與之不符,所以被說成是完全不認識神;他們活著彷彿完全不認識神。默想:父母不能將恩惠賜給兒女,恩惠也不會世襲。許多真心敬虔的人,卻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後代公然不敬虔、褻瀆神;「因為賽跑的不是快跑的。」以利是以色列的大祭司和士師。他的兒子們生來就是祭司。他們的身份是神聖而尊貴的,這要求他們為了自己的聲譽而遵守禮儀。他們身處士師和祭司職分的源頭,然而他們卻是「惡人」,他們的尊榮、權力、學識反而使他們變得更糟。他們沒有去「事奉別神」,不像那些遠離祭壇的人那樣,因為他們的財富和尊嚴都來自神的殿;但更糟的是,他們對神的服事,彷彿神是異教徒的糞堆偶像之一。很難說哪種行為更羞辱神,是偶像崇拜還是褻瀆神,尤其是祭司的褻瀆。讓我們看看以利兒子們的邪惡;這是一個令人悲傷的景象。

(1) 他們褻瀆耶和華的供物,並從中為自己謀利,或者說,是滿足自己的奢華。神已經從祭物中為他們提供了足夠的供應。耶和華用火獻上的供物是他們收入的重要來源,但這不足以滿足他們;他們事奉的不是以色列的神,而是自己的肚腹(羅馬書十六章18節),正如先知所稱的「貪食的狗,永不知足」(以賽亞書五十六章11節)。

1. 他們搶奪獻祭者的祭物,為自己奪取平安祭中屬於獻祭者的一部分。祭司應得的份是「搖的胸」「舉的腿」(利未記七章34節),但這些並不能滿足他們;當肉為獻祭者與朋友一同虔誠享用而煮沸時,他們就派一個僕人帶著三齒的肉叉,伸進鍋裡,無論叉出什麼,祭司都要拿走(第13、14節),而百姓出於極大的敬畏,容許這種行為成為習俗,以至於過了一段時間,這種明顯的錯誤竟被援引為慣例。

2. 他們甚至搶在神之前,侵犯了神的權利。彷彿使人厭煩是小事,他們也使我的神厭煩(以賽亞書七章13節)。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人雖然順從地滿足了祭司們不合理的要求,但他們卻非常關心神不應被搶奪:「願他們立刻燒脂油」(第16節)。讓祭壇得到應得的份,因為那是主要的事情。除非神得到脂油,否則他們吃肉也難有什麼安慰。祭司竟然需要百姓這樣提醒他們的職責,這是一種恥辱;但他們不理會這提醒。祭司要先得著,而且還要隨意取走脂油,因為他們厭倦了煮熟的肉,他們要吃烤肉,為此,他們必須把生肉給祭司;如果獻祭者對此有異議,即使不是為了自己(讓祭司隨意取走他那份),而是為了祭壇(讓他們務必先「燒脂油」),連祭司的僕人都變得如此傲慢,他要麼現在就拿走,要麼就強行奪取,這對神來說是莫大的侮辱,對百姓來說是莫大的虐待。結果是:

首先,神不悅:「那些年輕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大」(第17節)。沒有什麼比褻瀆聖物,以及人以耶和華的供物滿足私慾,更惹神發怒的了。

其次,宗教因此受損:「人厭棄耶和華的供物。」所有善良的人都厭棄他們對供物的處理方式,而太多人也因此不知不覺地輕視了供物本身。百姓輕看神的制度是他們的罪,但祭司們給他們造成這樣做的機會,則是更大的罪。沒有什麼比傳道人的貪婪、肉慾和傲慢更能給宗教帶來更大的羞辱了。在這悲傷的故事中,撒母耳的虔誠再次被提及。「然而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事奉」,這證明了神恩惠的大能,使他在這群邪惡的人中間保持純潔和敬虔;這也有助於維持聖所在百姓心中日益衰落的聲譽,因為當他們對以利的兒子們說盡了壞話之後,卻不得不欽佩撒母耳的嚴肅,並因他的緣故稱讚宗教。

(2) 他們玷污了那些來到會幕門口敬拜的婦女(第22節)。他們有自己的妻子,卻像「餵飽的馬」(耶利米書五章8節)。去妓女的家,與那些普通的妓女苟合,本已是可憎的罪惡,但他們卻利用作為祭司在那些虔誠、有宗教傾向的婦女身上所擁有的影響力,引誘她們行惡,這是何等可怕的褻瀆,令人難以想像自稱祭司的人竟會犯下如此罪行。諸天哪,要為此驚訝!大地啊,要為此戰抖!沒有任何言語足以表達這種行為的邪惡。

2. 以利對兒子們這種邪惡的責備:「以利年紀老邁」(第22節),他自己無法像以前那樣監督會幕的服事,而是把一切都交給他的兒子們,他們因為他年邁體弱而輕視他,為所欲為。然而,他聽說了兒子們的邪惡,我們可以想像這對他來說是多麼令人心碎,以及這給他年邁的重擔增加了多少。但看來他直到聽說他們玷污婦女之後才責備他們,那時他才覺得應該制止他們。如果他早些責備他們的貪婪和奢華,這或許可以避免。年輕人一旦被發現開始放蕩,就應該及早指出他們的錯誤,以免他們的心剛硬。現在關於他對他們的責備,請注意:

(1) 這是非常公正和合理的。他說的話非常恰當。

1. 他告訴他們,事實太明顯,無法否認,也太公開,無法隱瞞:「我聽見這眾百姓說你們行惡」(第23節)。這不是一兩個人的猜測,而是許多人公開的證詞;你們所有的鄰居都對你們的行為感到羞恥,並向我投訴,期望我能糾正這種弊端。

2. 他向他們指出這樣做的惡果,他們不僅自己犯罪,還使以色列人犯罪,他們不僅要為自己的罪負責,還要為百姓的罪負責:「你們本應使人轉離罪惡(瑪拉基書二章6節),你們卻使耶和華的百姓犯罪,敗壞國家,而不是改革國家;當百姓看到以色列的神受到如此惡劣的服事時,你們引誘他們去事奉別神。」

3. 他警告他們因此而陷入的危險(第25節)。他暗示他們神後來告訴他的話,就是「這罪孽斷不能用祭物或供物贖去」(第三章14節)。「人若得罪人,士師(即祭司,在許多情況下被指定為士師,申命記十七章9節)必判斷他,必為他處理案件,仲裁此事,並為犯罪者贖罪;但人若得罪耶和華(即祭司褻瀆耶和華的聖物,為他人處理與神有關事務的人卻自己冒犯神),誰能為他代求呢?」以利自己就是士師,也曾多次為犯罪者代求,但他卻說:「你們這些得罪耶和華的人」,也就是說,「在那些直接與神有關,並藉以達成和好的事情上,你們得罪了神的律法和尊榮,我怎能為你們代求呢?」當他們自己的父親都不能為他們說一句好話,也不能作為他們的辯護人出庭時,他們的處境確實可悲。得罪救贖之道,得罪贖罪本身,是最危險的,「踐踏了立約的血」,因為這樣就「再沒有贖罪的祭了」(希伯來書十章26節)。

(2) 他的責備過於溫和。他本應嚴厲責備他們。他們的罪行應受嚴厲的懲罰;他們的性情需要嚴厲的對待;他對他們的溫和只會使他們更加剛硬。當他說「這不是好名聲」時,他的譴責太輕了。他本應說:「這是一件可恥的、丟臉的事情,不容許發生!」無論是因為他愛他們,還是因為他懼怕他們,他對他們如此溫柔,這都證明他缺乏對神和祂聖所榮耀的熱心。他將他們交給神的審判,但他本應作為大祭司和士師,親自審理他們的罪行,並制止和懲罰他們。他說的話是對的,但還不夠。默想:有時我們必須使我們的責備更為尖銳。有些人必須「從火中搶出來,帶著懼怕」(猶大書23節)。

3. 他們對這責備的頑固不化。他的寬容對他們毫無作用:「他們不聽從他們父親的話」,儘管他也是士師。他們既不顧他的權威,也不顧他的慈愛,這對他們來說是「滅亡的明顯憑據」;這是「因為耶和華要殺他們」。他們早已心硬,現在神以公義的審判使他們心硬,麻木他們的良心,並收回了他們所抵擋和喪失的恩惠。默想:那些對智慧的責備充耳不聞的人,顯然是被標記為毀滅的。耶和華「定意要毀滅他們」(歷代志下二十五章16節)。參看箴言二十九章1節。緊接著,撒母耳的順從再次被提及(第26節),以羞辱他們的頑固:「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神的恩惠是祂自己的;祂拒絕賜給大祭司的兒子們,卻賜給一個默默無聞的鄉村利未人的孩子。

以利及其家受威脅。(主前1128年)

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宗在埃及法老家的時候,我豈不向他們顯現嗎?28 我豈不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揀選他作我的祭司,使他上我的壇獻祭,向我燒香,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嗎?我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祖宗的家嗎?29 你們為何踐踏我所吩咐在居所獻的祭物和供物呢?你為何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使你們用我民以色列所獻最好的祭物肥己呢?」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家和你父家必永遠在我面前行;現在耶和華卻說:斷乎不是!因為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31 日子將到,我必剪除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32 你必看見仇敵在我的居所,在神所賜以色列的一切財富中;你家中也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3 你家中我所不從我壇前剪除的人,必使你眼目昏花,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一切人,都必在壯年死去。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要遭遇的事,必作你的預兆:他們二人必在一天同死。35 我要為自己興起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在我受膏者面前行走。36 你家中剩下的人,都必來向他屈膝,求一塊銀子,一點餅,說:求你使我得祭司的職位,好叫我得一點餅吃。

以利責備他的兒子們過於溫和,沒有像他應該做的那樣威脅他們,因此神差遣一位先知來見他,嚴厲地責備他,並威脅他,因為他對兒子們的縱容,助長了他們的邪惡。如果好人在職責上有所疏忽,因著他們的粗心和懈怠而助長了罪人的罪惡,他們就必須預期會因此受到責備和懲罰。以利的家族現在比「地上萬族」都更親近神,因此神必懲罰他們(阿摩司書三章2節)。這信息是直接傳給以利本人的,因為神要使他悔改並拯救他;而不是傳給他的兒子們,因為神已定意要毀滅他們。這信息本可以喚醒他最終履行職責,從而避免審判,但我們沒有發現它對他產生了多大影響。這位先知從神那裡傳達的信息非常直接。

一、他提醒以利神為他祖宗的家和他的家族所做的偉大之事。神在埃及(出埃及記四章27節),在為奴之家,向亞倫顯現,作為祂為他所預備的更大恩惠的憑據(第27節)。祂將他提升為祭司,將祭司職分傳給他的家族,從而使他的家族在以色列眾家族中享有尊榮。祂將尊貴的工作託付給他,使他上神的壇獻祭,「燒香」,並穿戴胸牌上有判斷的以弗得。祂為他設立了尊貴的供養,從「一切火祭」中分得一份(第28節)。祂還能為他們做什麼,以使他們忠於祂呢?默想: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特殊恩惠,特別是屬靈祭司職分的恩惠,是罪惡的極大加重,如果我們褻瀆我們的冠冕,背叛我們的信任,在審判之日,這些恩惠將被記在我們身上(申命記三十二章6節;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8節)。

二、他對以利及其家族提出嚴厲的指控。他的兒子們行惡,他卻縱容他們,因此使自己也捲入罪惡之中;因此,起訴書是針對他們所有人的(第29節)。

1. 他的兒子們褻瀆了神的聖物:「你們踐踏我所吩咐的祭物;」不僅輕視這制度,視之為卑微之事,更輕蔑地拒絕受其約束。當他們對耶和華的供物進行我們所讀到的所有暴行和搶奪時,他們對供物施加了最大的侮辱,並強行搶奪了那些實際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0節)的鍋中的東西,並將神指定要在祭壇上焚燒的脂油據為己有。

2. 以利因未懲罰他們的傲慢和不敬虔而助長了他們:「你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也就是說,「你寧願看到我的供物因他們的褻瀆而受辱,也不願看到你的兒子們因應當受到的合法譴責而受辱,這種譴責本應施加,甚至包括暫停職務和剝奪職位及俸祿。」那些縱容和鼓勵孩子走任何邪惡道路,而不使用權柄制止和懲罰他們的人,實際上是「尊重他們過於尊重神」,他們更關心孩子的名譽,而不是神的榮耀,更渴望取悅孩子,而不是尊榮神。

3. 他們都分享了褻瀆聖物的利益。恐怕以利本人,雖然不喜歡並責備他們所犯的弊端,卻沒有停止吃他們褻瀆聖物所得到的烤肉(第15節)。他是一個「又肥又重的人」(第四章18節),因此,這罪歸咎於整個家族(儘管何弗尼和非尼哈是主要罪犯),「你們用我民以色列所獻最好的祭物肥己。」神給他們足夠的食物,但這還不夠;他們使自己肥胖,用本應獻給神的祭物來滿足自己的私慾。參看何西阿書四章8節。

三、他宣告將大祭司職分的繼承權從以利家族中剪除(第30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祂為自己的榮耀和以色列的榮耀而嫉妒,祂說,並讓你知道,你的委任已被撤銷和取代。」「我曾說,你家和你父家(因為以利是亞倫小兒子以他瑪的後裔)必永遠在我面前行。」大祭司的尊榮從以利亞撒家族轉移到以他瑪家族的原因不明;但看來這已經發生了,以利很有希望將這榮譽傳給他的後代。但請注意,這應許本身就帶有條件:「他們必永遠在我面前行」,也就是說,「他們將享有榮譽,前提是他們忠實地履行職責。」「在神面前行走」是聖約的重要條件(創世記十七章1節)。讓他們將我擺在他們面前,我就必將他們擺在我面前,直到永遠(詩篇四十一篇12節),否則不然。「但現在耶和華卻說:斷乎不是!」「既然你們離棄我,你們就不能指望我會不離棄你們;你們不願照我所吩咐的在我面前行走,因此你們就不能。」神必棄絕這樣邪惡和濫用的僕人,將他們從祂的服事中革除。有些人認為這項恩賜的撤回還有更深層的意義,不僅在於以利後裔的很快被廢黜(當撒督,以利亞撒的後裔,取代亞比亞他時),而且最終將在基督的祭司職分完全廢除利未祭司職分時得到完全的應驗。

四、他為這次撤銷提供了一個充分的理由,取自神治理的一個既定且恆久的法則,所有人都必須預期會按照這個法則受到對待(就像考驗該隱的法則一樣,創世記四章7節):「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1. 總體而言,請注意:

(1) 神是尊榮和羞辱的源頭;祂能高舉最卑微的,也能使最偉大的受輕視。

(2) 我們如何對待神,就必須預期神如何對待我們,然而祂對我們的恩待會比我們所應得的更為寬厚。參看詩篇十八篇25、26節。

2. 特別是:

(1) 說到宗教或嚴肅敬虔的永恆聲譽,它尊榮神,也尊榮人。藉著它,我們尋求並事奉神的榮耀,祂絕不會虧待這樣做的人,無論今生或來世,祂都必保守他們的榮耀。真正偉大的方法就是真正善良。如果我們在任何事上謙卑和捨己以尊榮神,並單單仰望祂,我們就可以信賴這個應許,祂必將最好的尊榮賜給我們。參看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

(2) 說到不敬虔或褻瀆的永恆羞辱,這會羞辱神(藐視最偉大、最美好的存在,連天使都敬拜祂),並會給人帶來羞辱,因為這樣做的人必被輕視;不僅神會輕視他們(這或許他們不會在意,不像那些尊榮祂的人珍視祂的榮耀,因此說「我必尊重他們」),而且他們將被全世界輕視;他們引以為傲的榮譽將被踐踏在塵土中;他們將看到自己被全人類輕視,他們的名字成為羞辱;他們離世後,他們的記憶將腐爛,當他們再次復活時,將是為了永遠的羞辱和輕蔑。他們無能的惡意加諸於神和祂全能公義的羞辱,將歸到他們自己的頭上(詩篇七十九篇12節12節)。

五、他預言了將臨到以利家族的具體審判,使其永遠蒙羞。一個咒詛將傳給他的後代,這是一個可怕的咒詛,顯示了神在敬拜之事上的嫉妒,以及當那些因其身份和職業而有義務維護和促進祂榮耀利益的人背叛信任,出賣這些利益時,祂是多麼不悅。如果神的僕人邪惡和褻瀆,他們將被認為配得比其他罪人「更嚴厲的懲罰」,無論今生或永恆!讓這樣的人讀讀這裡對以利家族的判決,並戰兢。

威脅如下:

1. 他們的權力將被剪除(第31節):「我必剪除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他們將被剝奪一切權柄,被廢黜,不再像以前那樣對百姓有影響力。神「必使他們受輕視,成為卑賤」。參看瑪拉基書二章8、9節。兒子們濫用權力壓迫百姓,侵犯他們的權利,而父親沒有像他應該做的那樣使用權力制止和懲罰他們,因此,那沒有伸張的膀臂被剪除是公正的威脅。

2. 他們的壽命將被縮短。他自己是個老人;但他沒有利用他年齡的智慧、莊重、經驗和權威來事奉神和支持宗教,反而讓年老的體弱使他在職責上更加冷淡和鬆懈,因此這裡威脅說,他的後代沒有一個能活到老年(第31、32節)。這句話說了兩次:「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又說(第33節),「你家中所生的一切人,都必在壯年死去,當他們在服事年歲的中間時。」因此,雖然這個家族不會滅絕,但它永遠不會顯赫,也沒有一個成員能在他的時代出人頭地。派翠克主教引述一些猶太作家的話說,很久以後,耶路撒冷有一個家族,其中沒有人通常活過十八歲,經過調查發現,他們是以利家族的後裔,這個判決就是對他們發出的。

3. 他們所有的安慰都將變得苦澀。

(1) 他們在聖所、在聖所的財富和繁榮中所得到的安慰:「你必看見仇敵在我的居所。」這應驗在非利士人的入侵以及他們對以色列造成的禍害上,這使國家貧困(第十三章19節),無疑也大大損害了祭司的收入。約櫃被擄是發生在神居所的敵對行為,這使以利心碎。正如看到「以色列平安」對一個家庭是祝福一樣(詩篇一百二十八篇5、6節),反之則是一個家庭,特別是祭司家庭的嚴重審判。

(2) 他們兒女的安慰:「你家中我所不從我壇前剪除的人,必活著成為家族的污點和重擔,成為親屬的羞辱和煩惱;他必使你眼目昏花,心中憂傷,因為他的愚蠢或病弱,他的邪惡或貧困。」為死去的孩子悲傷是巨大的,但為一個壞孩子悲傷往往更大。

4. 他們的財產將被耗盡,他們將陷入極度貧困(第36節):「你家中剩下的人」,活著的人,「必因缺乏生計而少有喜樂;他必來向繼承的家族屈膝,求得溫飽。」

(1) 他將乞求最微薄的施捨——「一塊銀子」(這個詞指的是最小的一塊)和「一點餅」。看這如何與罪相對應。以利的兒子們必須得到最好的肉塊,但他們的兒子們卻會為「一點餅」而高興。默想:缺乏是放蕩的公正懲罰。那些不滿足於沒有美食和多樣化食物的人,他們或他們的後代,將陷入缺乏必需品的境地,耶和華如此懲罰他們是公義的。

(2) 他將乞求最卑微的職位:「求你使我得祭司的職位」(原文如此);「使我像一個雇工」,這是浪子最適合的地方。當豐盛和權力被濫用時,它們就會被沒收。他們將無法奢望任何好的晉升,甚至無法在祭壇上佔據任何位置,而只能請求一些卑微的職位,無論工作多麼艱難,工資多麼微薄,只要能得到麵包就行。這很可能在亞比亞他(以利後裔)因叛國罪被所羅門廢黜,他和他的家人被逐出聖殿職位時完全應驗(列王紀上二章26、27節),由此不難想像他的後代陷入了這裡所描述的極端困境。

5. 神將很快開始執行這些審判,從何弗尼和非尼哈的死亡開始,以利本人將活著聽到這個悲傷的消息:「這必作你的預兆」(第34節)。當你聽到時,要說:「現在神的話語開始應驗了;這裡有一個威脅實現了,由此我推斷其餘的威脅也將按順序實現。」何弗尼和非尼哈曾多次一同犯罪,這裡預言他們將在一天同死。將這些稗子捆成一捆,預備焚燒。這在第四章11節應驗了。

六、在所有這些針對以利家族的威脅中,這裡卻應許了以色列的憐憫(第35節):「我要為自己興起一個忠心的祭司。」

1. 這應驗在撒督身上,他是以利亞撒家族的後裔,在所羅門統治初期取代了亞比亞他的位置,並忠於職守;利未祭司職分存續期間,大祭司都是他的後裔。默想:傳道人的邪惡,雖然會毀滅他們自己,卻不會毀滅聖職。無論官員多麼糟糕,職位將永遠存續,直到世界末了。如果有些人背叛了他們的信任,那麼其他人將被興起,他們將忠於職責。神的工作絕不會因缺乏人手而停滯不前。這裡說大祭司「在我受膏者面前行走」(即大衛和他的後裔),因為他佩戴判斷的胸牌,他要諮詢的不是普通案件,而是為君王諮詢國事。默想:儘管我們看到並哀嘆許多家族的墮落,神仍將為自己確保一個繼承。如果有些人比他們的祖先更糟,那麼為了平衡這一點,其他人將會變得更好。

2. 這在基督的祭司職分中得到了完全的應驗,祂是神所興起的那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當利未祭司職分被廢除時,祂在一切事上都遵行祂父的心意,神必為祂建立堅固的家,將其建立在磐石上,以至於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

信仰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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